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有哪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有哪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有哪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有哪些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

旅游安全事故从程度上可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者。

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死亡,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者。

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伤多人,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者,或者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旅游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安全永远处于首要地位

在旅游活动中,安全处于首要地位,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都必须自始自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丝毫不得懈怠。

2、防范工作做在先

对于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定要把防范工作

做在先,预防为主方针必须贯穿旅游活动的始终、旅游接待的,方方面面。

3、严格按照旅游安全规章制度行事

建立健全的旅游安全规章制度,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行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清楚一切安全隐患。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与预防

1.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在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不是导游人员所能预料、控制的。遇有交通事故发生,只要导游人员没负重伤,神智还清楚就应立即采取措施,冷静、果断地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由于交通事故类型不同,处理方法也很难统一,但一般情况下,导游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组织抢救

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距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抢救。

(2)保护现场,立即报案

事故发生后,不要在忙乱中破坏现场,应指定专人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交通、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报警台电话是122),请求派人来现场调查处理。

(3)迅速向旅行社汇报

将受伤者送往医院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向接待社领导报告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旅游者伤亡的情况,听取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指示。

(4)做好全团旅游者的安抚工作

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好团内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继续组织安排好参观游览活动。事故原因查清后,要向全团旅游者说明情况。

(5)写出书面报告

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导游人员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治疗情况;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旅游者的情绪及对处理的反映等。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最好和领队联署报告)。

导游人员在接待工作中应该具有安全意识,协助司机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接待旅游者前,提醒司机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

导游人员在安排活动日程的时间上要留有余地,不催促司机为抢时间赶日程而违章、超速行驶。遇有天气不好(如下雨、下雪、下雾)、交通拥挤、路况不好等情况,要主动提醒司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导游人员应阻止非本车司机开车,还要提醒司机不要饮酒。如遇司机酒后开车,导游人员要立即阻止,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请求改派其他车辆或调换司机。

2.治安事故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遇到坏人行凶、诈骗、偷窃、抢劫,导致旅游者身心及财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统称治安事故。

导游人员在陪同旅游团(者)参观游览过程中遇到此类治安事故,必须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决不能置身事外,更不得临阵脱逃。

发生治安事故,导游人员应做好如下工作:

(1)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若歹徒向旅游者行凶、抢劫财物,在场的导游人员应毫不

犹豫地挺身而出,勇敢地保护旅游者。立即将旅游者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与在场群众、当地公安人员缉拿罪犯,追回钱物;如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2)立即报警

治安事故发生,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地介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作案者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及时向领导报告

导游人员要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请求指示,情况严重时请领导前来指挥、处理。

(4)安定旅游者的情绪

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努力使旅游活动顺利地进行下去。

(5)写出书面报告

导游人员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报告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映、要求等。

(6)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导游人员应在领导指挥下,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项善后事宜。

导游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时刻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治安事故的发生。

a.提醒旅游者不要将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饭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问;出入房间锁好门,尤其是夜间不可贸然开门,以防止意外;不要与私人兑换外币等。

b.进住饭店后,导游人员应建议旅游者将贵重财物存入饭店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

c.离开游览车时,导游人员要提醒旅游者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旅游者下车后,导游人员要提醒司机锁好车门、关好车窗。

d.在旅游活动中,导游人员要始终和旅游者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经常清点人数。

e.汽车行驶途中,不得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3.火灾事故

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向旅游者讲明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将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夹带在行李中。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尽快疏散,导游人员应:

(1)熟悉饭店楼层的太平门、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并向旅游者介绍。

(2)另外,导游人员应牢记火警电话(119),掌握领队和旅游者所住房间的号码。

万一发生了火灾,导游人员应:

a.立即报警

b.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c.配合工作人员,听从统一指挥,迅速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e.引导大家自救。

如果情况紧急,千万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导游人员要镇定地判断火情,引导大家自救:

a.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b.必须穿过浓烟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

c.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e.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f.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旅游者得救后,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有人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4.食物中毒

旅游者因食用变质或不干净的食物常会发生食物中毒。其特点是:潜伏期短,发病快,且常常集体发病,若抢救不及时会有生命危险。

发现旅游者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设法催吐,让食物中毒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导游人员应:

(1)严格执行在旅游定点餐厅就餐的规定;

(2)提醒旅游者不要在小摊上购买食物;

(3)用餐时,若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导游人员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面道歉,必要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标准版) 为了妥善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依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重大旅游安全声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根据兰花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人负责制 成立总经理为首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是指: 1、造成海内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 2、发生在本宾馆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恶性事故; 3、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 一、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上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对报告公安分局。如发生火灾报110(消防支队),如发生人身伤亡报120。 (二)在公安或有关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

上作需移动物证,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护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已及在国内的保险情况,并迸行登记,能够询问的应及时询问,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物品,要认兵清理和保护,异逐项登记造册。 (四)、伤亡人员中有j每外游客的,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外管处,由市局外管处通知有方面。 (五)在伤亡声故处理过程卢,应认真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词文件: 1、为伤残人员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书”; 2、为骨灰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之书”;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 3、为遗体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医院出具的“尸体体防腐证明书”,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材出境许可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业性质、特点不同,具体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标准也不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的分类划分如下: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三、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四、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旅游交通案例

旅游交通管理案例 【案例】客运合同自购票生效乘客对产应保障安全 2003年7月23日,游客李某乘坐一辆大巴车到秦皇岛旅游,当车快行至秦皇岛市区时,李某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窃贼用刀片割开手机套后偷走了,便告诉开车司机:“我的手机被偷了,请你把车开至派出所”。司机不予理睬。乘务员说:“没有办法,这么多人要上下车”。李某随即向“i10”报警,要求协助调查。然而该车司机及乘务员却不顾李某的要求,打开车门把乘客放下车去,等“110”赶到时,乘客已经基本走光,给寻找手机的调查取证工作造成困难。 思考题 本案例中,大巴车司乘人员的做法是否合法游客李某可否得到赔偿 案例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案例中,自李某购票乘车之时起,便与大巴车公司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大巴车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及时地送达目的地,并承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包括保护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大巴车司乘人员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而李某在接受大巴车服务的过程中,属于消费者,其财产权利受到侵害,也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得到相应的赔偿。 【案例】变更运输合同需有相关凭证 2002年5月12日,广州市某旅行社与某火车站订立了一份铁路货运合同,向湘潭市某批发市场发运一批旅游工艺品。合同订立后,铁路部门即按要求运货。其间,该旅行社根据市场需要,意欲将这批工艺品由原到站改为怀化火车站,收货人由某批发市场改为某百货商场。经铁路部门同意,由某百货商场于7月16日接货。7月25日,某批发市场持原领货凭证反复向货物始发站查询,得知该货已改发至怀化市。于是,该批发市场有关人员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领回原定的旅游工艺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思考题 结合相关法规,你认为批发市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例解析 本案例是一起铁路货运合同变更引起的纠纷。铁路货运合同的变更,是指铁路部门承运货物后,发货人或收货人提出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且得到铁路部门同意的行为。这种变更有以下特点:第一,发货人变更合同的要求是向中途货物所在站或到站提出;第二,由于该种合同的收货人可以是发货人以外的人,他虽未参加订立合同,但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第三,铁路货运合同的变更,不仅要提出货物变更要求书,还应提出领货凭证。按照法律规定,发货人和铁路部门提不出领货凭证或没有领货凭证,也提不出其他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则不能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本案例中,该旅行社在变更了运输合同的情况下,未及时与某批发市场取得联系和沟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批发市场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因此,法院应该支持原领货人(某批发市场)的诉讼请求。 【案例】安全运输人为本,火车伤客应负责

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原则

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原则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原则》的内容,具体内容: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由自然或人为原因所引起,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并由此导致有关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的事件。下面就让我告诉你,一起来看看吧!在旅游安全... 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由自然或人为原因所引起,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并由此导致有关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的事件。下面就让我告诉你,一起来看看吧! 在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中,应恪守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第一位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1)、迅速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属地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3)、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尽量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旅行小问题的处理常识 乘飞机时如何减轻耳痛 在飞机降落时要保持清醒,不要睡觉,这样才能实施缓解耳痛的方法。进行吞咽、咀嚼、打呵欠、用嘴呼吸等动作都有助于减轻耳朵的疼痛。

如果不想吃零食也不想假装吞咽和打呵欠,可以尝试咽鼓管充气法:先吸气,然后捏住鼻子,闭上嘴巴,缓缓呼气。你能感觉到鼓膜涨起来了,还能听到闷闷的一声"噗",因为气体被推进了中耳。如果鼻塞了,就会听到一个尖锐的声音。 在长途飞行中预防下肢血栓 如果旅途大于6个小时,那最好是不是原地活动一下,伸伸腿、动动脚;如果可以选择靠过道的位置,更利于自己活动;实在没办法时,可以尝试不过膝的加压袜。 正确倒时差的方法 在旅程开始的前几天里刻意让身体适应新的作息,如果向东飞,提前上床休息,向西飞则适当熬熬夜。 在飞机上多喝水,少喝酒和咖啡。 到达目的地后,早餐多吃点蛋白质,这可以帮助保持清醒。进食可尽快帮助身体适应新的节律。 在目的地多晒太阳,有研究表明光照可帮助人们更好地调整生物钟。如果在白天确实感到很困,睡一小会儿,但别超过一个小时。 适度运动,白天最好出去散散步。 有人会服用安眠药帮助睡眠。但需要注意,安眠药对夜晚失眠或许很有效,对白天的困倦就无能为力了,而且还会出现头痛等副作用。因此,如果要服用安眠药,不要持续太多天。 容易晕车怎么办 对于车辆的颠簸,只能让司机开得尽量平稳一点。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旅游安全习题

7.8旅游安全管理与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一、填空题 1、旅游安全管理的方针是。 2、《责任保险规定》确定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最低保险金额标准,即: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为人民币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为人民币元。 3、如发生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当地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4、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由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二、选择题 1、我国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其中“基层”是指()。 A.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B.县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C.旅游经营企业D.导游员 2、发生()时,属于重大安全事故。 A.多名旅游者重伤B.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至10万元 C.一名旅游者死亡D.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至100万元 3、在旅行社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投保人以及受益人分别是() A.旅行社;旅行社;旅行社B.旅游者;旅行社;旅行社 C.旅游者;旅行社;旅游者D.旅行社;旅行社;旅游者 4.()属于旅游安全事故。 A.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钱包被盗B.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C.旅游者所住酒店发生凶杀案,游客受到刺激D.旅游者团队餐时食物中毒 三、判断题 1、旅游保险具有社会救助性质,是一种契约行为。() 2、旅行社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任何旅行社都必须投保。() 3、重大事故必须上报到国务院。() 4、导游员及旅行社工作人员不在旅行社责任保险范围内。() 5、旅行社责任保险按照“一团一保”的原则,按照招徕的旅游者人数确定投保金额。() 6、一般事故不一定要写书面事故报告。() 四、简答题 1、什么是旅行社责任保险,哪些情况不由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2、什么是旅游安全事故,如何处理一般旅游安全事故?

广东游客溺水死亡事故分析

广东游客溺水死亡事故分析:安全意识淡薄导致悲剧 https://www.360docs.net/doc/592308505.html, 2009年12月30日10:05 人民网 广东肇庆砚洲岛游客溺水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游客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洲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游客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 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洲岛、吃完午饭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游客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00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2∶30,七八名游客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三名游客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后来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死亡。 事故发生后,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洲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和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 (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一、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明确事故分类、管理机构、 事故调查、等级划分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行政人事部是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事故档案,组织 或协助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审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负责事故的处理决定的落实。 3、与事故相关联的部门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提供相关数据 和情况,负责本部门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4、财务部负责核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五级:轻微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轻微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元以 内的事故(含500元) 2、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 3000元事故(含3000元)。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3000—— 10000元的事故(含10000元)。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000—— 50000元 的事故(含50000元)。 4、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事故。

5、虽未发生人员伤亡,但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声誉的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后也可认定为较大、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事故上报程序 1、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可行的措施减少损失,并由部门负责人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报告。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采取停产等必要 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一 切可行措施减少损失和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公司领导、行政人事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组织、协助对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审批,作出处理决定,并通报相关部门。 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总经理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安全领导小组会通过处理决定,处理决定通报相关部门。需要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调查的,公司调查组负责配合调查,上级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由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非单位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所属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1.一般A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B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C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件分为工业生产安全事件、道路交通事件、火灾事件和其他事件四类。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件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件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三)火灾事件是指在企业生产、办公以及生产辅助场所发生的意外燃烧或燃爆现象,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四)其他事件是指上述三类事件以外的,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件分为限工事件、医疗处置事件、急救箱事件、经济损失事件和未遂事件五级。(一)限工事件是指人员受伤后下一工作日仍能工作,但不能在整个班次完成所在岗位全部工作,或临时转岗后可在整个班次完成所转岗位全部工作的情况; (二)医疗处置事件是指人员受伤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且不影响下一班次工作的情况; (三)急救箱事件是指人员受伤仅需一般性处理,不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且不影响下一班次工作的情况; (四)经济损失事件是指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五)未遂事件是指已经发生但没有造成人员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

旅游安全事故案例-意外车祸敲响安全警钟

旅游安全事故案例:意外车祸敲响安全警钟 2007年9月,中国太和旅行社组织,京王府国际旅行社具体实施接待的中国商业联合会一行14人赴非洲访问,途经肯尼亚时,旅游车与一辆卡车发生追尾,造成三名游客死亡、两名游客受伤。车祸前,因路途有点颠簸,坐在后排的一名游客与导游调换了座位,原本坐在副驾位置的导游坐到了后排(通常情况下,导游应坐在离司机最近的位置,如司机身后或者副驾的位置,便于工作及提醒司机安全驾驶等)。根据事故鉴定调查结果,旅游车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属旅游车全责。专家点评 出境旅游者在出游中最注重的是安全性,能否确保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是消费者决定是否出游的关键因素。“肯尼亚9·30车祸事故”虽然是一起意外事故,但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快建立出境旅游安全保障体系是非常必要的。一、出境旅游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构建多种主体协同作用的出境旅游安全机制。2009年我国出境游人数将突破5000万人次,旅游范围扩大到全球。在此背景下,影响出境旅游安全的因素日趋复杂。为此,构建完整的旅游安全风险管理系统,让多种资源和多个主体参与到旅游安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中,形成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政府等多种主体协同治理的政策网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出境旅游安全保障发展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危机管理预案,建立出境旅游救援机制。通过预警机制与风

险应对机制的建立,相关部门能够在境外旅游安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做出反应,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争取宝贵时间。 三、旅游企业应选择声誉良好的地接社,加强安全环节要求。良好资质的地接社不仅在旅游程序上更规范,而且一旦出现意外,能够更加妥善地进行处理。组团社应对游客进行相关事宜说明和介绍,包括旅游线路、目的地的情况、保险的购买等。四、旅游者需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保险意识。目前,我国游客往往忽视安全问题,很多旅游者仍然没有主动购买保险。其实,旅行社责任保险仅仅承担保险责任内旅行社依法对游客所负有的赔偿责任,天灾、战争、旅游者自身原因等造成的事故均不在赔偿范围之内。从充分保障的角度看,旅游者应当为自己购买意外保险。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2010-09-12 16:46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

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铁路行车事故分类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旅游经济中近年来有关旅游安全事故的案例重点

案例一: 欢乐谷一年两度发生意外事故游客质疑安全防范措施 2011-11-05 11:46:45 来源:东方网作者:樊姝倩 东方网11月4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2日晚上,颇受游客欢迎的上海欢乐谷再次遭遇意外事故。一台游艺设备突然着火,虽经及时扑救,但整台设备依然被烧得面目全非,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记者昨天了解到,相关部门已前往欢乐谷调查事故原因。而市民游客们则对欢乐谷屡次发生意外事故表示担忧,并建议园方公布事故原因,正视自身的问题。 据目击者介绍,火灾事故发生在2日晚上8点10分左右。发生火灾的游艺设备为摇摆伞,游戏方式及原理和旋转木马相似,其顶部是一个类似伞面的构件,直径约10米,材料成分多样,其中有防火棉等。由于该游艺设备位于谷木游龙附近,一度被认为是谷木游龙着火了。起先,只见有明火和浓烟从摇摆伞上冒出。随后目击者拨打了火警电话,而现场的工作人员也拿着灭火器赶来救火。消防部门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展开扑救,8点16分左右,大火被扑灭。但此时,整台游艺设备已被烧得面目全非,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周边其他游艺设备也未受殃及。 记者从欢乐谷方面了解到,由于当晚下着大雨,大多户外游艺设备都临时关闭了,包括这台摇摆伞当时也没有开放。因此,火灾发生时,设备周围并没有游客等相关人员,这也因此避免了伤亡事故。目前,消防、设备提供商等相关方面正在调查事故原因。而昨天欢乐谷的营业也没有因为前一天的火灾受到影响。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上海欢乐谷第一次发生意外事故了。今年1月24日,欢乐谷最受欢迎的游艺项目绝顶雄风发生传感器故障,25名游客在高达60米的轨道上被晾了30分钟。而在2009年上海欢乐谷试运行时,13天发生12起事故也频遭游客们诟病。 游客们表示,作为一座颇受欢迎的游乐园,园方应该把游客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更有一些家长表示,欢乐谷是孩子们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为了让家长放心,也为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现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按伤害部位划分事故等级 1、重伤事故: ①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伤引起骨折)、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 ★大姆指轧断一节的。 ★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⑦脚部伤害: ★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主管部门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2、轻伤事故:

经医师诊断伤害部位在重伤事故伤害部位以外的受伤部位。 3、轻微事故: 经医师诊断只作简单的包扎处理,又不影响工作的受伤部位。如手指、脚趾等身体的其他部位只是造成肌肉或皮肤损伤。 二、按损失工作日划分事故等级 损失工作日1日≤轻伤<损失工作日105日; 损失工作日105≤重伤≤损失工作日6000日; 死亡=损失工作日6000日 三、说明 1、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目的是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 2、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目的是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目的是为了减轻基层单位的工作压力,如单位发生轻微伤害事故,公司仅作统计不占单位考核指标,员工又能享受工伤保险赔偿。 4、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目的是举一反三,杜绝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最终目的。 安全健康环保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有哪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有哪些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 旅游安全事故从程度上可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者。 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死亡,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者。 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伤多人,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者,或者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旅游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安全永远处于首要地位 在旅游活动中,安全处于首要地位,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都必须自始自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丝毫不得懈怠。 2、防范工作做在先 对于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定要把防范工作

做在先,预防为主方针必须贯穿旅游活动的始终、旅游接待的,方方面面。 3、严格按照旅游安全规章制度行事 建立健全的旅游安全规章制度,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行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清楚一切安全隐患。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与预防 1.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在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不是导游人员所能预料、控制的。遇有交通事故发生,只要导游人员没负重伤,神智还清楚就应立即采取措施,冷静、果断地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由于交通事故类型不同,处理方法也很难统一,但一般情况下,导游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组织抢救 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距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抢救。 (2)保护现场,立即报案 事故发生后,不要在忙乱中破坏现场,应指定专人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交通、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报警台电话是122),请求派人来现场调查处理。 (3)迅速向旅行社汇报 将受伤者送往医院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向接待社领导报告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旅游者伤亡的情况,听取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指示。 (4)做好全团旅游者的安抚工作

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造成电网减供负荷的比例造成城市供电用户 停电的比例 发电厂或者变电 站因安全故障造 成全厂(站)对 外停电的影响和 持续时间 发电机组 因安全故 障停运的 时间和后 果 供热机组对 外停止供热 的时间 特别重大事故 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以上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的省、自 治区电网,减供负荷以上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兆瓦以下 的省、自治区电网,减供负荷以 上 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以上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的省、自 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减 供负荷以上 直辖市以上供 电用户停电 电网负荷兆瓦 以上的省、自治区人 民政府所在地城市 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重大事故 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以上以 下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的省、自 治区电网,减供负荷以上以下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兆瓦以下 的省、自治区电网,减供负荷以 上以下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兆瓦以下 的省、自治区电网,减供负荷以 上 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以上以 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电网减供负荷以上(电网负 荷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以上以 下)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的其他设 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以上 直辖市以上以 下供电用户停电 省、自治区人民 政府所在地城市以 上供电用户停电(电 网负荷兆瓦以上的, 以上以下) 电网负荷兆瓦 以上的其他设区的 市以上供电用户停 电 较大事故 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以上以 下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的省、自 治区电网,减供负荷以上以下 电网负荷兆瓦以上兆瓦以下 直辖市以上以 下供电用户停电 省、自治区人民 政府所在地城市以 上以下供电用户停 发电厂或者千伏 以上变电站因安 全故障造成全厂 (站)对外停电, 导致周边电压监 发电机组 因安全故 障停止运 行超过行 业标准规 供热机组装 机容量兆瓦 以上的热电 厂,在当地 人民政府规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级: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三、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

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 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 (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四、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等级评定: 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旅游景区安全事故表现形态及原因分析

旅游景区安全事故表现形态及原因分析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旅游景区安全事故表现形态及原因分析》教案设计 授课人:课题:旅游景区安全事故表现形态及原因分析 科目: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 授课类型:理论知识 课时:3 知识与技能目标: (一)准确区分出七种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形态 (二)理解旅游景区事故发生原因 (三)初步尝试发现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过程与方法目标: (一)运用讲授法、举例法,学生通过案例学习七种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形态 (二)运用讨论法、谈话法,自主思考旅游事故发生的不同原因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一)树立旅游安全意识 (二)形成正确旅游安全知识观

教学方法: 讲授法、举例法、讨论法、谈话法 教学重点:旅游安全事故类型及事故原因 教学难点:正确区别不同旅游安全事故类型并将知识内化 教学环境及设备资源: 课堂教室,投影仪、PPT 教学内容及过程 一、联系生活,导入新知: 提问:保证旅游景区进行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因素有什么 学生根据问题回答 答案: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讲演结合,学习新知: (一)旅游景区安全事故的表现形态 (1)旅游景区交通安全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乘客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人员,因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摧毁的事故。

(展示旅游交通事故数据) 结论:交通事故仍是涉旅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略点)对话:交通事故一般表现有哪些 学生回答问题 结论:按照表现形式划分七种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 按照事故发生的空间性质: 1、景区道路交通事故 2、景区水面交通事故《海南摩托艇碰撞事故》 3、景区索道安全事故《贵州省兴义市马岭风景区发生缆车坠毁事故》 4、景区代步小工具安全事故《台湾阿里山小火车翻车事件》 (2)旅游景区治安事故 由于刑事犯罪而导致的各种事故。 展示案例:《11·11丽江案云南丽江古城事件》 学生小组讨论:分析事故类型,该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答案:打人、抢劫;被告人原因,景区治安问题;景区管理部门增加安全监管机制、旅游者注意安全(身为导游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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