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学生党员考核评议长效监督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我院本科生党员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本科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第三条考核以百分制量化考核为基本形式,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党员自我考核、群众评议与党支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第四条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标准,全面考察,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保证考核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结果的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第五条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本科生党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由各本科生党支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以党员的日常言行表现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为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遵纪守规、理论学习、专业学习、活动参与、联系班团、支部工作、表率作用、群众评议等九个方面的情况。

一、思想品德情况(10分)

(一)各学生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应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二)各学生党员应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身的思想动态,每学期至少向党支部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思想汇报要实事求是,有感而发,结合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及时汇报自己最新的真实思想动态;要言之有物,突出重点,避免流水帐,忌空话连篇,忌作表面文章。

(三)不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或存在抄袭现象者,该项考核成绩计为0分;思想汇报质量不符合要求者酌情扣分。

二、遵守党纪党规情况(10分)

各学生党员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纪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

三、理论学习情况(10分)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思想理论文章予以加分。

(二)自觉参加本科生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不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应事先向党支部书记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迟到一次扣 3 分,无故缺席一次扣 5 分,无故缺席两次、迟到三次、请假三次及以上者考核为不及格。

四、专业学习情况(10分)

(一)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旷课、迟到或早退。能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塑造良好学习氛围,积极营造班级、宿舍良好学习风气。

(二)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达到本专业中等以上水平。本年度除公选课以外的课程出现不及格或年度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倒数20%的,此项考核成绩计为0分。

五、参与党支部及其它组织活动情况(10分)

(一)按时缴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者扣3分。

(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党内活动,不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党支部书记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迟到一次扣 3 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 分,无故缺席两次、迟到三次、请假三次及以上者考核为不及格。

(三)关心集体,带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学期参加院团委、团支部、班级所指定的活动各不少于1次。经常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参加活动次数少于规定标准的,考核不及格。

六、联系班团情况(10分)

(一)为学院学生工作或班团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用心参与所联系班级、团支部的推优等活动。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在班团组织中中

建立党支部广泛的群众基础,正确引导广大同学向党组织靠拢。每学期向所联系团支部、班级提出有效的建设意见各不少于一条。

(二)了解各种社会思潮对学生思想产生的影响,关注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反馈学生中的诉求和意见。

(三)学生党员在联系班团工作中,因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等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该项考核成绩计为0分。

七、承担支部工作情况(10分)

(一)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工作。对所联系班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做好必要的记录及资料整理,及时向支部反馈考察情况。未完成任务者每次扣3 分。

(二)服从党支部的各项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提高工作水平,有独立承担工作的能力者酌情加分。

(三)拒不执行或多次不能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者,考核为不及格。

八、表率作用发挥情况(10 分)。

(一)密切联系同学,主动向非党员同学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服务他人意识,乐于从学习、生活、心理等各方面为同学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各学生党员每学期至少选取一名在学习或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开展“一帮一”结对互助。

(二)面对身边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各类不利于校园稳定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党组织及相关部门汇报,并尽力阻止事态的发展;事发当时在现场而置之不理或是隐瞒不报的,考核为不及格。

(三)带领本宿舍同学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建设活动,各党员对其所在寝室的政治学习、学风建设、文明卫生等负有重要责任。在各项检查中成绩出现不合格情况的,该党员此项考核成绩为0分。

(四)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综合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九、群众评议情况(20 分)

各学生党员应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个别谈话或发放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对考核对象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组织生活、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意见,在群众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计算评议成绩。

第三章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第七条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 分及90 分以上)、良好(80-89 分)、及格(60-79 分)、不及格(60 分以下)四个等级。

第八条考核结果将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优秀学生党员评选以及其它各类荣誉评选的重要依据。

一、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党员,在学院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参评优秀党员。

二、在本年度内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党员,可直接晋升考核等级。

二、正式党员考核成绩不合格,该年度内将不具备参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资格,党总支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其相应处分。预备党员该年度考核成绩不合格,党总支在适当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将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限期半年内改正,否则将劝其退党。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党总支负责解释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量化评分表支部:姓名:入党时间:支部书记签名:

XXXX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XXX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杜绝“入党前进步,入党后停步,转正后退步”的现象。根据《中共XXX委员会学生党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XXX学生党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系学生党员的特点,特修订此考核管理办法。 一、量化考核组织机构 量化管理考核组织领导小组由应化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学生党支委员及各党小组组长。 二、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分为政治素质、专业学习、工作表现、行为规范及群众基础共五个方面的内容,各项考核内容均设有若干考核要素,各要素根据情况赋予不同的分值(见附件)。 三、考核等级: 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评为“优秀”等次的量化考核得分不得低于90分;评为“良好”等次的不得低于80分;评为“合格”等次的不得低于70分;69分-60分的原则上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只得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 1、党员自评。学生党员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的各个方面,对本人该学年的现实表现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2、支部评议。支部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按照考核评定标准,对被考核学生党员进行无记名考核评分,填写《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3、支部确认。支部核实相关相化数据,按照“(党员自评分×40%)+(支部评议分数×60%)+加分项目得分”即为该党员量化考核得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是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院系其他各类奖励、先进评定的重要依据; 2、正式党员考核为“优秀”等级的,系将授予其“系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积极推荐到学院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支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口头警告,并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资格,本人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在组织督促下限期改进;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预备党员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要延长预备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考核材料由总支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毕业时一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XXX学生党员目标考核表(一) 群众测评表(二) XXX学生党员目标考核表(一) 姓名:政治面貌:所属支部:所属党小组:考核时间: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党员教育与考核办法

关于我校学生党员教育与考核办法(暂行)规定 各党总支: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有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二、学生党员的教育 教育是考核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以建立健全大学生共产党员教育先进性长效机制。各院(系)党总支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指导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方案。通过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使其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先进性和品德上的高尚性,始终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发扬乐于奉献、刻苦学习的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形成一支以党员为核心的学生骨干队伍,把更多的青年学生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带动和引导他们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健康成长。 三、学生党员的考核内容(见《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四、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1、党支部对学生党员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院(系)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5月底完成。考核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群众测评、总结提高等四个步骤进行。各步骤根据具体情况可穿插进行。 3、院(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4、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学生预备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5、6月10日前,请院(系)党总支将学生党员考核成绩及党总支考核小结报党委组织部。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先进、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附件二:学生党员考核登记表 中共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06年12月1日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 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1)理论学习情况(25分): 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

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 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 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 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 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少一次党课扣0.5分。 (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5分): ①能够履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给其他党员做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模板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目标管理考核目的及原则 1、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各党支部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支部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我院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2、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本着,客观、可比,便于操作,的原则。 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要把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将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内容融于其中,也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主要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党内与党外互评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支委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认真搞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进行工作总结。 ●按要求以不同形式向党委报告工作。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认真组织党员参加院党委安排的党课、党纪教育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出差除外)。 ●党支部注意树立和宣传党员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党员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坚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组织活动主题明确,有考勤,有记录,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和保证中心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在大学生中积极培养和发展新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下文是党员量化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试点》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探索党员日常量化评定管理措施,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目标 (一)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工作热情。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将党员义务具体化,行为准

则明晰化,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用数字量化衡量党员素质高低,使党员作用发挥好坏有明确尺子,党员评议有客观公正的标准。 (三)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将党员履职情况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从而增强党员的动力,鞭策、激励每名党员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三、参与范围 机关及下属支部在职党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 五、时间安排 每年进行两次量化评议。第一次量化评议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评议在12月30日前完成。

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意义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 详细考核依据请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三、考核的用途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每学年上学期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每学年下学期的优秀党员评选。 2、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评议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等步骤进行,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各步骤参照每学期民主评议策划方案具体实行。 3、党员评优工作安排在每年三月份进行。届时,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评选出院级、校级优秀党员及推荐竞选湖南省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学生党员名单。 4、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 5、对考核分数过低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不合格学生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9月,《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并进一步严格规范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阵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严格执行组织处置程序: 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程序:评议,初步认定→调查,初步意见→预审(分两种情况)→表决→审批(分两种情况)。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党员考核制度

党员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目标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管理的有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管理的内容 (一)政治学习及业务技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争做标准作风的表率。(10分) (二)组织生活 3、按时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集体活动。(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党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0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8分) (四)遵守规章制度 6、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当职工满意的党员。(5分) (五)服从组织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4分) 8、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支部和车间交给的各项任务。(4分) (六)做好本职工作 9、积极投身到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0分)

(七)联系职工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5分) 1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分) (八)党员作用发挥 12、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10分) (九)团结互助 1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做破坏团结、有碍稳定的事。(4分) (十一)缴纳党费 14、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10分)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按照自评、互评、支部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被支部审定为优秀的党员,方可参加上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党支部 2012年2月10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具有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均需参加考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6个月的,只参加党内评议。出国(境)一年的交换生不参加考评。 二、考评内容 (一)政治素质 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准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有关会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4.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情况。 (二)能力素质 1.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处在本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2.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研、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技能。 3.在学校、学院、班级和社团组织中锻炼自身,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4.能合理安排时间,积极拓展自身各种能力和素质,努力做到全面发展。 (三)作用发挥 1.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关心集体,勇挑重担。 2.讲自律,讲奉献,讲服务,讲责任,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积极营造所在集体的良好氛围。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好表率,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向同学宣传党的思想主张,在发展优秀学生入党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5.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出谋划策。 (四)其他情况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因课程学习不合格导致留级、退学者。 3.对党组织的决定或交待的任务敷衍了事或拒不执行者。 4.参加非法组织、宗教团体,或参加非法集会,或宣传反动言论者。 5.触犯国家法律者。 6.经所在党委(党总支)认定具有其他有损党员形象行为者。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党支部委员会经讨论后,可酌情提高考核等次: 1、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立场坚定,有突出表现的; 2、学习进步显著的; 3、在学校、学院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 4、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5、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 三、考评方式 (一)考评按年度进行,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年初。在实施考评前,考评领导小组要召开学生党员大会,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考评目的、意义,正确对待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考评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学生党支部党员民主考核守则_规章守则.doc

学生党支部党员民主考核制度_规章制度学生党支部党员民主考核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支部每半年度组织一次对党员进行理论和思想动态、专业学习、日常行为管理及下班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小组评议、支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议过程中对部分指标实行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规定参见以下考核标准: 一、理论学习:25′ 1、每人备一本学习笔记,记录学习情况及心得体会,本期每名党员上交一篇读书心得至宣传组。5′

评分标准:以学习笔记及宣传组记录为准。 0′3′5′ 2、参加党校培训班各小组的讨论,引导学员发言。5′ 评分标准:以党校班主任及各小组长记录为准。 0′3′5′

3、认真完成调研报告。5′ 评分标准:以信息组记录为准 0′3′5′ 。 4、参加支部理论学习课5′ 评分标准:以支部对参加人数的记录为准。

0′3′5′ 5、期初交计划,期末交总结,预备党员每期必须交两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每期必须交一篇思想汇报。5′ 评分标准:以档案组记录为准。 0′3′5′ 二、专业学习:20′

1、严格出勤,遵守课堂纪律。5′ 评分标准:以班级日志及任课老师记录为准。《/SPAN 违纪一次记0分,以后每次得负分 2、外语、计算机过级要求过级。5′ 评分标准:以外语及计算机的过级与否为准。

0′3′5′ 3、要求获得奖学金,杜绝重修。10′ 评分标准:以成绩单及奖学金评定为主。《/SPAN 综合测评在班内1——5名得10分,6——10名得8分,11——15名得6分,15 - 20名得4分,20名以后得0分,有重修科目者得负分,且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正式党员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

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真正解决大学生党员中“思想入党”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生党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用党章、校规校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发现不足,及时弥补,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第三条学生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包括: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接受组织培训,完成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每学期不得少于二次。 第五条各党总支要将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了解学生党员的整体情况;要督促检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总结、交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以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 第六条每年年末(12月下旬),学生党员要按照支部要求上交自我鉴定,总结自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第三章学生党员奖惩制度 第七条对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报校党委批准,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原则上一年评选一次。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试行)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所在支部: 姓名: 考评时间: 类别内容 学习教育 (15分) 缴纳党费 (10分) 参加组织 生活 (15分)计分标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认 真完成党支部规定的学习任务。 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评议标准 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每次扣10分,学习、培训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5分。 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不按标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扣10分。

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经单位自查发现的扣5分每次。 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性质等违法违纪及其他行为影响恶劣或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或破坏家庭和谐的,每次扣5分。 误导群众的扣5分每次。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有抵触情绪、不积极主动的,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单位班子会议认定每次扣5分。 有不团结、不配合工作行为的,经单位班子会议认定每次扣5分 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难的,发现一次扣5分;到社区服务少一次扣5分。 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把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列入单位开支,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之一的,经单位查处的,每次扣10分。基本义务 (55分)积分制管理考核(100分)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的组织生 活会等组织生活。 xx各项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 遵纪 守法

1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管理办法

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管理办法(试行) ( 2008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是指结合学生党员自身特点和校风学风建 设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岗位, 学生党员通过岗位实践, 加深对理论指导实践的体会 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在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在校 风、系风、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 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既是增强学生党员党性、 加强党员后续教育 管理、提高学生党员政治思想素质的需要,也是学生党员成长成才的需要。 第三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我系实际,特制 (修)订本办法。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总体工作部署由系党总支负责, 包括管 理办法的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考核结果的使用等。 第五条 各学生党支部在支部书记的带领和指导下, 开展丰富有效的学习实践 活动,考核管理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按既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员党 性锻炼, 又有利于发挥学生党员 系风、 学风建设中积极作用的原则来设立, 力争每名学生党员都有实践 岗位类型包括新生导学员、学习指导员、理论宣传员、宿舍信息员、 组织联络员、科技引导员等方面。 第八条 岗位设置由各支部书记在征求辅导员和学生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并报系党总支备案。 岗位一经确定, 履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如因情况发生 变化,支部可按学期进行调整。 岗位职责 第九条 实践岗活动均围绕我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来开展, 其工作职责在附件 中做进一步要求。 第十条 学生党员应将履行实践岗情况在工作手册上做及时、完整记录。 第六条 在校风、 岗岗位。 第七条

党员管理考核办法.doc

党员办理查核办法 为增强党员的党章认识、党员认识、为民认识、纪律意识,加强和改善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办理,永 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依据《党章》要求,结合公司实践, 经支委会议评论通过,制定本查核办法。 一、查核目标 本支部在职在岗党员。 二、查核内容及评分规范(年度查核总分 100 分) (一)参加安排活动(35 分) 1、党员大会(15 分) 全勤到会大会的得满分。无故缺席,每次扣 5 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 1 分;当年度从未参加一次会议的 不得分。 2、集中学习(15 分) 全勤参加学习的得满分。无故缺席,每次扣3 分;因私 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 1 分;迟到30 分钟以上扣1 分, 当年度从未参加一次学习的不得分。 学习笔记满100 页者得满分,每缺一页扣0.1 分。 参加企业文化考试,每一次不及格的扣 5 分, 扣完停止。 3、党员活动(5 分) 年度提交合理化建议4 条打满分,每多一条附加 1 分,每少一条扣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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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参加支部其它活动或党小组安排的活动得满分,由 支部确认每年不少于 1 日参加责任劳动。未按要求及时参加的,每次扣2 分。 (二)实行作业责任(23 分) 4、完结任务( 15 分) 年度揭露承诺书某一款未实现的扣 5 分, 扣完停止。 准时完结党支部或党小组安排的作业的得满分。未能按 时完结的,每次扣 3 分。对上级安排及支部、公司的抉择或安置的作业歹意冲突并有消极影响的每次扣 5 分,至本项扣完停止。 5、岗位责任( 8 分) 按作业分工进行查核。无职党员按设岗定责准则设定的 相应岗位责任进行查核。相应作业未到位的每项扣 3 分。 (三)、遵纪守法(26 分) 6、党风党纪(12 分) 年度累计出勤达规则最低规范者得满分;未达规则最低 规范者不得分。 年度无较大“三违”景象,无其他不良记录得满分;有 一例较大“三违”的,扣 5 分,扣完停止。呈现一例违纪违法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坚持党性准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 4 分;

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学生党组织和大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把大学生党员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特制订本办法。 条考核原则与方法考核根据民主、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目标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自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在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第二条考核标准与要求考核按照政治思想素质、理论素养、组织纪律、业务学习情况、工作生活作风情况、支部考核六个方面进行,共分为十四个子项目。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为优秀B等为合格,c等为基本合格,D等为不合格。 第三条考核时间学生党员的考核年度按照自然学年进行;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与自然学年不同步的,按照预备期进行考核,转正后按照自然学年考核。 第四条考核组织实施考核在学院党总支统一指导和部署下进行,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实施;学生党员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前填写《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表》;党支部

一般在学期末结合民主生活会对部分项目进行考核,在学年末组织进行全面考核;预备党员,由党支部在预备期满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院师生中进行公布。 第五条考核效力:考核结果是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学生党员参加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考核成绩必须合格。考核成绩为A等的,通过评选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员干部等活动进行表彰,在学院辅导员网站进行宣传;考核成绩为c等的,党支部要加强教育,针对具体项对该党员进行整改提高,促使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考核成绩为D等的,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本人深刻检讨,向组织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支部根据调查和书面材料对其进行相应处理;支部组成专门小组对其加强教育指导,监督其整改情况。考核为D等的预备党员,一般应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两次考核为D等的正式党员,由学院党总支对其作出相应的党内纪律处分,并上报学校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适当加分,以加分后的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 在重大政治事件中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有突出表现的,可直接提高考核等级; 各种先进事迹,要求有相关证明;

党员量化管理、百分制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制度 1、坚定理想信念(5分)。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封建迷信活动。本人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提高自身素质(5分)。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其它形式的党课教育。缺席1次教育培训扣0.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 3、参加党内活动(10分)。按时参加党员会议和组织生活,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分配的义务劳动等临时性工作此项不得分。参加会议、活动迟到1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每年请假次数达到当年党员会议总数的30%扣3分;超过50%此项不得分。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1分,超过3个月未缴纳党费此项不得分。 4、履行公民义务(10分)。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土地管理、义务教育、征兵等公民义务得5分,每有1 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1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1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0.5分。带头完成经职工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应承担的公益事业用工,并带领直系亲属积极完成。本人每有1项(次)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扣2分,情节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未完成任务扣1分。

5、履行岗位职责(20分)。参照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量化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考评打分;经党组织批准不参加“设岗定责、量化管理”的无职党员直接得20分。 6、带头发家致富(10分)。有致富项目或至少掌握1—2门实用致富技术,每名党员联系1—2户贫困群众,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没有致富门路或不掌握实用技术扣1—3分,家庭收入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扣5分;没有开展结对帮扶扣5分。 7、维护管理区稳定(10分)。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维护管理区的安定团结;积极做好亲属和所联户的思想工作,不出现影响稳定的现象。直系亲属和所联户每有1次组织、参与或操纵群众上访分别扣5分和2分。 8、坚持移风易俗(5分)。不讲排场和挥霍浪费,自觉与封建迷信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在婚丧诸事中坚持移风易俗,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本人因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扣2分。 9、遵守区规民约(5分)。不遵守区规民约每有一起扣1分。不尽赡养义务,在邻里矛盾和民事纠纷中负主要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违反村规民约现象扣0.5分。 10、开展民主评议(20分)。按要求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 纪律方面(20分)、思想政治方面(15分)、学习方面(15分)、党内活动(20分)、民主评议(15分)、学生工作(15分)、附加分 第二条、考核项目 (一)纪律方面(20分): 1、校纪校规(5分)。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校规处理的同时,参照学生会记录给与相应的处分,相应扣考评分: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2分/人次,校级通报批评对应扣考评分3分/人次,对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学院党委进行处理,此项不得分。 2、会议考勤(10分)。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会

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请假条并有党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备案。只有按时参加会议全勤者得10分满分,在支部参加会议及出现迟到、早退或请假者扣考评分2分/人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者(无请假条备案请假一律按无故旷到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考评分4分/ 人次,两次无故旷到者取消支部内一切评优资格。3、寝室建设(5分)。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周不合格扣1 分/人次,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出现严重违纪情况扣2分/次,党员本人违反寝室制度受纪律处分,此项不得分,可重复扣分(与校级校规)。 (二)思想政治方面(15分): 每个党员都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 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并取消转正资格;迟交者扣4分。正式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 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迟交者扣4分。思想汇报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习方面(15分): 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生共同进步。一学期(按两季度计算)专业成绩列年级前20%(含20%)者,得15分;一学期成绩列年级前20%-40%(含40%)者,得12分;列年

党小组考核细则

党小组考核实施细则 为加强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在学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校教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党小组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1.促进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学校党支部的建设。 2.实现党小组活动规范化。对党小组工作实行考核,在于加强党员管理,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空白点,克服执行制度不严格、组织活动不正常等现象。 3.全面、客观考核党小组活动。考核要全面评价党小组的活动组织情况,根据党小组的特点,重点考核党小组和党员在政治学习、服务学生、执行纪律、帮扶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工作。 4.定性、定量相结合。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实行量化,综合评定党小组工作。 二、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组风建设(10分) 1.党小组有明确的学期工作计划,且计划有实效性。 2.全组团结和谐,各类活动参与率高。 3.党小组和党员个人要坚决服从党支部或学校管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人人争先,能出色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4.党小组内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理论学习(10分) 1.党小组能有效组织好两周一次的党小组学习会议。 2.党小组所有党员能与时俱进,及时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做好学习笔记。(三)、备课上课(15分) 1.积极参加一周一次的集体备课活动。 2.认真完成教研组安排的个体备课任务。 3.主动承担各级各类的教研课任务。 4.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生反映好,并完成教学反思,上传教学课件。(四)、听课评课(10分) 1.认真参加组内的各级各类研修活动,并做好活动笔记。 2.能主动承担研修活动任务,并积极参与评课。 3.及时上交和上传活动资料。 (五)、批改辅导(10分) 1.规范完成课堂作业本、作文本等批改任务。 2.合理利用时间进行辅导,做好提优补差工作。 (六)、学科成绩(15分) 1.所任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年级段中名列前茅。 (七)、教师培养(10分) 1.参与师徒结对活动,并做好师徒帮扶工作。 2.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如班主任、课堂教学、差生辅导等工作。(八)、教科研成果(10分) 1.积极参加课题的申报,开展课题研究。

毕业生党员考核办法

旅游商务系毕业生党员教育与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毕业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毕业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构建学习型党组织,根据《党章》、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有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毕业生党员量化考核表》主要依据是《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大毕业生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地做好大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二、毕业生党员的教育 教育是考核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教育,以建立健全大学生共产党员教育先进性长效机制。通过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使其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先进性和品德上的高尚性,始终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发扬乐于奉献、刻苦学习的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形成一支以党员为核心的毕业生骨干队伍,把更多的青年毕业生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带动和引导他们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健康成长。 三、毕业生党员的考核内容(见《毕业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四、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1、党支部对毕业生党员的考核在毕业学年进行,由系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6月初完成。考核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群众测评、整理总结等四个步骤进行。各步骤根据具体情况可穿插进行。

2019党员积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积分类别积分项目积分标准 党员自评 得分 党支部考 核得分 备注 基 础积分带头学习提高 1.积极参加院党委和所在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党课教育、专题讲座、 道德讲堂、“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 次积0.5分;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参加但向院党委或党支部请假、之后 完成补课任务的,每次积0.3分;党员讲党课或为专题讲座、“道德讲 堂”主讲人的,每次积1分。 党员参加院党委组 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 情况,每月末党群办通报 给各支部考核积分。 2.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批评与自 我批评的,每次积1分。 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学习笔记在1000字以上的,积0.3分; 500字以上的,积0.2分;500字以下的积0.1分;结合学习教育认真 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和党性分析材料的,每篇积0.5分。 4.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术讲座和业务学习活动,参加自治区 级的每次积0.3分,市级和院级的每次积0.2分,科内的业务学习每次 积0.1分;作为学术活动或业务培训主讲人的,每次积0.5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 在科室主任或相关科室 意见考核积分(本项积分 最高不超过0.5分)。 5.参加各种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的,每次积1分。 6.外出参加短期培训、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时间在一周或一周以 内的积0.2分;在一个月以内的积0.5分;在三个月以内的每月积0.5 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 在科室主任意见考核积 分。 7.认真利用“学习强国”手机平台学习,月积分在900分以上,且 在支部排名前三分之一的,积1分;在支部排名中间三分之一的,积 0.5分;其余积0.1分。利用“支部宝”学习,月积分在支部排名前三 分之一的,积0.3分;在中间三分之一的,积0.1分。 '.

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本文系作者原创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社区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工作由街道成立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总分100分,分日常考核、民主评议两部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 分、民主评议占40分。其他工作得分作为加分项目。 第二章量化内容 第四条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每次100分,内容为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树立党员形象等四个主要方面。内容包括:(一)社区党组织活动(20分) 1、社区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会、党员代表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全勤出席会议的得满分;找人替会的,每次扣10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4分;因事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3分。 (二)履行工作职责(30分) 2、基本职责(10分)。按时完成党员承诺、党员联户和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有一项未完成的扣5分。 3、重点工作(20分)。在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和沟通劝导作用以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得满分。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10分。对区、街道及社区的决议或布置的工作不配合、不执行,产生消极影响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分和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遵纪守法(30分) 4、党风党纪(20分)。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对涉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违反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本人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本项不得分,并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违反社区其它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分和处分。 5、缴纳党费(10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得满分。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扣2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四)树立党员形象(20分) 6、家庭邻里关系(10分)。家庭和睦、团结邻里、履行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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