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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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常规章制度

公司日常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X化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工作效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公司管理制度如下:

一、遵守规程

公司全体职员要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通知及公告。忠于职守、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看完章程者,需到店长处签字确认。

二、入职需知

凡正式入职公司的职员,为方便公司管理,必须在3日内填写正式职员入职表(该表由店长制订),和提供XX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纸质个人简历给财务,另外须在公司.xlx2006.上注册用户,按要求进行电子档登记并上传个人相片,此项工作由店长监督实行。3日内除特殊原因不能办理上述事务者,公司有权延迟或拒绝人员入职。

试用期为三个月,对于在试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者,可提前转正。解释权由董事所有。

三、工资发放制度

工资以每个月的1号至月底结算,发放日为下个月的10号前,统一汇款到每个人的XX 建设银行XX上。公司入职成员如非特殊情况,在一个月内未办理XX建设银行XX,对财务工作造成不便者,财务有权延发此公司职员的当月工资。

四、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是上午9:40-晚上19:00。上午9:41-10:00到达公司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按照个人基本工资的1%罚款,10:00以后到达公司为旷工,扣去个人当日基本工资,情节严重或屡犯者,作辞退处理。职员请假一日,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安排补班,补班后由财务及时销假。如公司管理层在一个月内不安排请假人补班,发放月薪时扣除当日工资。

以上考勤由财务负责统计,如财务当天休息,由店长负责统计,次日承报财务。

2、公司职员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上级主管申请,在得到上级主管的许可下,才可请假。再由上级主管向财务承报信息,登记请假人考勤。此时,请假人须抄送含请假内容的电子给董事会及财务,并由上级主管监督实行。公司职员如在未得到上级主管的许可下,擅自请假不到公司上班,视为旷工,扣除当日工资。情节严重或屡犯者,作辞退处理。公司职员如当

日没有请假也没有上班,上级主管未及时发现承报财务,由董事发现,扣除上级主管及违规者当日工资。

3、因公事原因,公司有权临时安排休假职员回公司上班,再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一个月内安排补休。此时上班职员任须遵守考勤制度各项规定。

五、店长及财务制度

1、由店长负责安排公司每天的值日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安排人员按时开门、保持店内日常清洁、物件摆放整齐、下班前打扫等。如忘记打扫,或者打扫不彻底的,由店长罚被安排人整洁公司内务三日。

2、公司库存(包含工具)每两个星期盘点一次,由店长安排人员负责,制作成电子表,上报财务及董事会。如上报不及时,从当月工资扣除10元/次。若盘点过程中发现货物丢失的现象应及时备案调查,如调查后仍无法得知货物去向,由店长承担丢失货款的20%金额,下派负责人承担丢失货款的60%金额。

3、财务须清算公司当日的营业额及余款。

4、财务须统计公司每个月的营业额、运营成本、盈利状况及未收款项,年终总结算时作坏账统计,并上报董事会。

5、财务须按时向出货人收取货款。

6、财务不得开空头支票,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处理。

六、上班制度(以下由店长监督执行)

1、衣着整洁,客户来到要求大方热情接待。

2、上班期间,职员须各就各位,不得做私人事情。除工作需要不能玩游戏、登陆QQ空间及上开心网,违反规定者按次数计算,从当月工资扣除10元/次。

3、上班期间除网页制作人员外,不得进行网上下载。如因特殊需要,需请示店长,在得到店长的许可下才可下载,限速50k/s,违反规定者按次数计算,从当月工资扣除20元/次入公司帐。

4、公司职员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如有发现,从当月工资扣除10元/次。

5、中午午休兼吃饭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超过时间视为迟到,按考勤制度处理。

6、工作要求认真尽责,如因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7、职员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违反规定者,由店长罚其进行整洁公司内务三日。

8、工作期间要互相协作,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推搪责任、扰乱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严格处理。

9、工作期间不得利用公司固话拨打或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私人。

10、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或投诉,对客户的疑问,要耐心解答。

11、一件事情由一人负责跟进到底,自己确实解答或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汇报给上级主管,由主管另行安排处理。

12、不得经营或兼职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相关的业务,如有发现,公司将予以辞退。

七、出入货制度

1、如拿货给现金或者未开单的,必须当天上报给录单人员(店长或财务)进行登记。当天忘记上报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经手人全额负责。

2、凡是出入货件必须开单,如拿货要开进仓单,由店长或财务签名;销售或赠送货件要开出货单,由出货人签名。未开出货单的物件不得送货,如违反规定而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负责。

3、出货单的第一X单须由送货人签名,第二X单无须送货人签名,但须由客户签名(佳都国际控股XX、XX金属回收公司、XX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除外)。违反规定者,罚款10元/次。

4、当我公司职员去客户公司送货,送完货返回公司时必须和录单人员(店长或财务)进行公司名称、具体地址和具体收货人的登记(不须客户签名的公司除外)。叙述不祥或送货后忘记登记的经手人,罚款10元/次。

5、出货人收现金,须当日内交给财务;客户转账,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交给财务。如未能及时收齐货款须向财务反应情况,并报告确切的应收款时间。如发现不上报的,视为挪用公款处理。

凡是收不齐或收不到货款的,视情节大小判定是否为坏账,在当月工资内扣除等同金额。

6、职员上交货款时,如发现假币,收款人承担全额责任。

7、凡维修货件的经手人必须将所涉及的交易金额,汇报店长并由店长使用备案表进行进项登记,再由店长上报财务。维修货件须由经手人全程负责,如非特殊原因不得转手他人跟进。出货人亦必须将维修好的货件所涉及的交易金额,汇报店长并由店长使用备案表进行出项登记,再由店长上报财务。违反规定的货件经手人或出货人,罚款10元/次。

八、外派公司维护制度

1、上门维护要求开出货单或收据,开单时是注明地址、是否收费、收费方式是收现金或签单。违反规定者,罚款10元/次。

2、外派做维护工作,因遗忘工具或未签单收费而折返的,由店长监督等级并上报财务,所造成的交通费用由外派人员承担,不得报销。

九、工具、物品的借还制度

需要借工具要向店长索取表格填写申请(申请表由店长制订),归还时统一交给店长,如发现数量不对,或损坏,责任人须按工具原价赔偿。

十、报销制度

1、车费及其它报销费用,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填写报销表格,并出示相关发票,由财务签字核实。报销费用统一在当月发工资时返还。

2、没有发票不得报销,过期报销视为自动放弃。如报销费用当日超过40元,则可当日在公司结算。

3、公司的任何货款必须按时报销。逾期而造成财务工作不便者,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十一、预支制度

1、公司除出差费用和货款外,不向任何职员预支费用,如有发现,视为擅自挪用公款,公司将严格处理支款人和借款人。

2、预支出差费用或货款需向财务填写预支单,并注明借款原因,如转款外地的,则由经手人代写。

3、借款人,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回公司对帐销单,待财务审核通过,公司才能给予下一次的预支费用。

4、无法对帐销单者,须向财务说明原因,如财务审批不过,借款人须在当月内返还公司预支款。

十二、奖励制度

1、提成奖励

凡是我公司职员,有任何电脑及其相关产品或办公耗材等的销售,按照产品利润的50%给予提成。同时适用于虚拟空间的销售。有任何上的业务销售,按照合同价格的10%给予提成。

2、公司对于每月包括全勤,无过错、无投诉和无任何处罚记录的职员,有100元的奖励。由财务登记,于年终时公司年会统一公开并发放奖励。

3、年终奖金

凡在职且符合条件的职员,公司均对其颁发年终奖金。具体人数、发放金额,视在职人员表现、公司当年的盈利状况和董事会商量而定。具体如下:

①、参评资格:入职公司八个月或以上者。

②、资格分类:分三类,A级职员、B级职员及C级职员,由公司董事会及各主管联合评订。

A级职员年终奖金为基本工资及每月固定津贴总额的1.5倍;

B级职员年终奖金为基本工资及每月固定津贴总额的1倍;

C级职员年终奖金为基本工资及每月固定津贴总额的0.8倍。

入职超过八个月且未满一年者,按入职月数/12x (1.5/1/0.8)x工资

③、发放时间:年终奖金在第二年过春节的当月在工资一次性发放。

4、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和业务的逐步发展,公司将不断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

十三、职权制度

公司职员须遵行本职工作,不可越权。部门主管不可擅自向其它部门作行政及人事上的安排,需调动其它部门的同事协助其本职工作的,需得到其上级部门主管批准。

上级主管有权决定下属职员工作上的一切安排,各职员不得擅自变更工作上的处理方式,须与上级主管一起商讨,待上级主管决定后,方可执行。

十四、项目组休假制度

项目组职员休假和公司职员休假相同,每星期一天。

暂不实行固定日期休假,每一年年终前会将所有项目组职员假期清零,清零方式可选择补休或按日结算工资,结算方式为1/26x工资 x 补休天数,金额在年终奖金颁发时一次性结算。

十五、关于公司的商业XX

不得将公司的商业XX透露给合作伙伴及客户,如对此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其重大责任。

十六、以上制度全体职员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即日起实施。如规程修改,公司会发公告重新让各职员阅读签字。

十七、本制度和出差进行项目工程的职员制度会有一定的区别,出差人员如无任务在身,回到XX上班仍须遵守本制度。上述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XX心连心信息科技XX

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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