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督促教职工遵守工作时间,增强时间观念,以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每天两签到、两签退。

2、考勤时间:冬春季:上午:7:40----8:20签到,11:00----11:50签退;下午:1:30----2:10签到,5:00----5:25签退。夏秋季:上午不变,下午:1:50----2:30签到,5:20-----5:45签退。

3、值班领导要每天对教师的自习辅导、办公、上课及职员坐班情况至少一次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无故脱岗者每次扣1分。(学期末由值班校长提供)

4、教职工外出必须持值班校长签字的出门条方可外出,私自外出者,发现一次扣1分。

5、请假条、误签条必须当日报考勤员,否则按旷签处理。

6、考勤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要及时、准确地通报考勤结果,经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转会计室备案。

二、请假、销假制度

1、教职工有病有事要请假。一天内,由年级主任或科室主任批准;二至三天之内(含三天)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科室领导及年级主任请假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副校长请假必须经校长批准。

2、上班时间不论何种请假,都必须事先找相应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开具请假条、出门条,安排好工作方能离校,教师离校须在门岗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捎假。却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回校后当日内补假。所有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

3、因公外出(必须是由学校转发的活动通知或领导安排的外出),

中医医院请销假制度

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规范病假、事假等假期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是指对职工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它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人事管理、考核评价员工、计发工资福利待遇、奖惩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到岗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考勤对象为医院在编人员以及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包括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和返聘职工。 第三条每月10号之前上交科室考勤表到人事科(人事科未设置之前暂交财务科)。 第四条考勤结果与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励工资、年终考核奖等直接挂钩。 第二章假期规定及待遇 第五条病假 病假是指职工非因公成疾,不能上班进行正常工作,经本院或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并取得医生诊断证明而获准休息、疗养、治疗以及恢复健康的缺勤时间。凡本院的诊断证明须由相应专业具有中级职称的医生出具,并经该专业科室主任签字。

(一)一般疾病假期工资待遇 1、门诊病假3天(含三天)以内不扣工资。 2、门诊病假超过3天的,从第4天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⑴重大疾病:恶性肿瘤、肺结核、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职业暴露等疾病3个月内不扣工资,超过3个月,发放40%工资。 ⑵其它疾病发放40%。 3、住院治疗:住院6个月以内不扣工资,超过6个月发放60%工资。 (三)其他规定 1、病假期间工资低于本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按最低生活标准执行。 2、合同制职工请病假按上述标准执行。 3、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停发工资。 4、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休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试用期相应延长。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5、病假时间当年累计计算,跨年度请病假休息的,上年度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应累计计算。长期病休人员的病假时间,从首次请病假时间起连续累计计算。连续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次月起按上述标准执行工资待遇;累计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次月或年底统一扣发工资。

学校办公室 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考勤及请假报备管理,根 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08:00—11:40,下午13:30—17:10。 2.假期值班工作时间:上午08:00—11:40,下午13:30— 17:30。 3.法定节假日:应保证有人进行电话值班。 二、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严禁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 3.请休假和离开工作地外出须办理相关审批和报备手续。 三、请假制度 1.事假 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本人书面 申请可酌情给予事假。 (1)事假在3 天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 (2)事假在3 天以上10 天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3)事假在10 天以上的,由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报人事 处审批。 (4)学校办公室主任请事假,需经分管学校办公室的学校领

导审批。 2.病假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休息者,在出具一级以上 医院有效的病休证明及病历,并经审批后可休病假。 (1)全年病休在2 个月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报 人事处备案。 (2)全年病休在2 个月以上的,报人事处审批。 (3)病休连续超过6 个月的,由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报人 事处审批,办理长期病休手续。 3、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工伤假等,按国家、学校人 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外出报备 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含值班期间)离开工作地外 出 1 日以上(当日往返除外),除按要求履行相关请假程序外,还应提前填写《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单》,经学校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行政科备案;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报告。 外出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如有行程变化或发生意外突发事件, 应及时补充报告。学校办公室主任外出报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万年华才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万年华才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为了严肃学校考勤上班纪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促使良好教风、校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上班的基本要求 全体教职工: 1、从本星期日(16:00到校)晚自修到下周四上午第四节课均为 在校工作时间(后勤工作人员至周四下午2:00)。 2、必须按时参加开会、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按时完成分配的工 作任务。 3、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时,要依照规定向有关领导请假。 4、工作时间里严禁在校内打麻将或从事其它赌博性活动,白天工 作时不准在校园内打扑克或搞其它影响教学的游戏性活动。 5、工作时间内(早、晚读,上课,晚班)不准离开校园,离开时 须向校长室请假,同意方可离校。 任课教师: 1、按时参加(完成)报到、值日、监考、评卷、教研活动及学校 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等各项工作。 2、按安排按时上课、下班辅导,不得任意换课换下班,不得迟到、 早退,不得旷课。 3、在合同期一学期内,事假不得超过六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两 天以上。 4、原则上不得换课或换班,特殊情况教师换课或换班须向校长室

请假批准,由值日领导登记且只能与该班有任务的老师交换,或经校长室同意方可请同学科的老师代上,但每月换课或换班不得超过两次(限四节课)。 5、同一教师在同一个班半天之内上课节数不得超过三节(补课期 间也适用,教导处安排除外)。任教非统考学科(含体育)的教师,一周之内在某班的上课节数不能超过课程表上规定的节数。 6、每天在校工作(上课或坐班办公)不少于6节课时间(每缺罚 2元/次)。 后勤人员:工作时间内(周日至下周四),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经校长室批准方可。 二、假事规定 1、公假、病假及特殊事假一律由校长室批准,必要时要出具证明(文件、通知或疾病证明)。 附: 特殊事假的标准 主持治丧-----三天 主婚------两天 妻子生小孩-----两天 协助治丧-----两天 本人结婚-----三天 2、请假人必须由值日领导在考勤簿上作记载且自己负责安排代课 或代班【教师请假两节以内由值日领导批准,两节以上由校长

机关公务员考勤及请销假规章制度

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外,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正常值班补休及国家法定公休、节假日值班补休,按局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假日假期制度 第五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调休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七条年休假 (一)年休假的条件和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超过两段,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全体职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做到应休尽休。 第八条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

教师考勤制度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趋于常规化、规范化与制度化,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出勤规定 1、教职工因事或因病不能按规定时间到校到岗或中途离校离岗(包括升旗、会议、教研活动以及学校或科组组织的其它集会、活动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事假七天以内(含七天)一律由校长审批,超出七天由教育局审批;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按《连平县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暂行规定》(连教〔2010〕39号文)执行。 3、请假程序:先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好学校统一印制的《田源中学教职工请假条》,然后提交校长审批,待批准后交回教务处登记方可离校,担任了班主任的教师还须当面告知政教处;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程(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两天以上调课有困难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看班),所有调课和顶课都必须在请假条中详细注明由教导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4、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确实不能到校当面请假,必须由本人通过电话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生效,返校到岗后应立即履行补假和销假手续; 5、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教导处销假,提前销假按实际时间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6、教职工因公外出(听课、学习、参加会议或取送材料等)将被视为公假,但也需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当班教师应严守上下课时间,凡超过规定时间上课或到会将被视为迟到;上课途中擅自离岗或提前下课(离岗、离会)将被视为早退; 9、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工:①凡未按上述规定请假而擅离工作岗位,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续假和补假者;②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者;③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者。旷工按天数计算。 10、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课: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造成教室空堂者;②体育课、劳动课期间教师或班主任不陪同学生一起,在场指导或督促,放任自流,也否则视为旷课,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还要追究责任;③教职工私自调课,原课表安排的科任视为旷课处理。旷课按节次计算,旷工、旷课分别计算。 11、凡负责教职工考勤的相关人员应该实事求是,公正不阿地检查记录教职工的考勤情况,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是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推行结构工资制和教师聘任制,严肃工作纪律。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 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 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 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可以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二、集体活动制度 1、集体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集体活动必须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 的必须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 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 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必须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 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 2、集体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一定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 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 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集体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集体活动 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请销假制度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一天以内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经理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考勤人员处; 4.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2个小时的; 5.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五、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按比例扣除本月绩效奖金。

六、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七、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九、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附: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1)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2)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3)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4)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二、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要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增强教职工纪律观念。 下是为你整理的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教师应遵守学校出勤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 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签到,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事务不得离开学校。 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的,在签到簿上注明,超过一天至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事宜都要由校长登记备案。 具体细则如下: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早到校,认真履行考勤制度。 签到时间:上午:7:30下午:12:50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20 下午:12:50----------16:303、出勤考核满勤100分。 4、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时间范围确定)。 5、发现代替签到者经调查,代签与被签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 每学期病假两天之内不扣出勤分数,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况领导讨论酌情处理。 7、临时请假需请假,并在临时请假记录簿上注明日期、时段,每次超过3个小时按半天计算,每月允许临时请假4次,超过4次,

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请假距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离校,查出勤不在岗,请假簿上无记录,无论任何原因视为溜号,每次扣30分,扣完为止。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一、总则: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 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 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

学校考勤制度

Xx中学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教职工所做的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勤部门和主要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对教职工考勤管理的主管处室,负责制定、落实相关考勤规定,组织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进行教育、处理。 第五条各处室、年级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所在处室、年级考勤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考勤制度。 第三章日常考勤 第六条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教职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具体如下: 一、迟到、早退行政、教辅人员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提前脱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教师上课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1节,早退视为旷课1节(特殊情况除外)。

二、脱岗行政、教辅人员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的,视为脱岗。教师上课时脱岗视为旷课1节(特殊情况除外)。 三、旷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岗或不到岗的; 2、教职工迟到、早退、脱岗累计5次视为旷工1天。行政、教辅人员脱岗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而不到岗的;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的; 5、利用病、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 6、骗取、涂改或伪造病假证明不上班的。 第四章会议及活动考勤 第七条全体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会、班主任会议、年级会议等会议及活动,实行考勤制度。由组织者负责考勤。该项请假不属于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二款事假累计的范围。 学校于每周一早上举行升旗仪式,召开校会,除另行通知外,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办公室请假。早校会开始后到场的,记迟到1次;升旗仪式结束时未到场的,记旷会1次。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晚到10分钟以内或无故提前离场的,记迟到或早退1次。无故离开活动现场20分钟以上的,记脱岗1次。无故不参加的,记旷会1次。 第五章请假和销假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书面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二、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款2元;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扣款20元),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三、教师有事必须书面请假(电话或带假不作为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学部负责人签批,请假按一节课扣款5元计算。半天以上由学部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学部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五、学校例会(周三、日)请假一次扣款15元,迟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10元。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值班工资一倍的罚款。

七、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学校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每超假一天罚款30元,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的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十一、教职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月底上报校长办公室存档,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前史学校 2012年1月29日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垫**委发〔2009〕8号 中共**县**镇委员会 **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镇机关考勤和请销假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镇级各部门: 现将《**县**镇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县**镇委员会 **县**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7日 主题词:机关管理制度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 县 ** 镇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对职工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县机关行政效能及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办发[2007]44号)、《关于印发**县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委办发[2008]21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上班考勤 (一)镇机关职工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上班实行签到,每天上、下午各签到一次。夏季作息期间,上午8:30前签到,下午5:00—5:20签到;冬季作息期间,上午9:00前签到,下午5:00—5:20签到。上午未签到的,视为迟到;下午未签到的,

视为早退;上、下午均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三)加强签到监管。签到时,由分管督查的领导或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严格实行本人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签到结束后,由监督签到的领导将签到卡放入签到柜,签到柜的钥匙由分管督查的领导保管。 第二条严格值班考勤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由镇领导分别带班,职工分组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的事务。 (二)值班领导和职工应尽职尽责,到岗到位,按时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如擅离职守,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值班签到,签到时间为每天晚上9:30(节假日值班,上午9:00、晚上9:30各签到一次)。值班人员到带班领导处签到,签到结束后,由带班领导将值班签到卡放入签到柜。未签到视为缺席。 第三条严格会议考勤。 (一)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会、工作会、职工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职责,更好地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要制定以下的考勤制度!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中学教师考勤制度篇1一、基本要求1.所有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2.提倡任课教师在年级组办公室集体办公,办公室要保持安静。 学生的竞赛辅导一般在年级组开设的辅导室进行。 学校努力为任课教师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 3.每位教师要严格遵守出勤制度,每周星期一上午参加升旗仪式,星期五下午课后离校;上课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工、不私自调课,有事(含公事、私事、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上课要在上课铃声停时到达教室门口);学校、部门安排的会议要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语文、英语和汉语教师要按时上早读,早读不得随意请其他教师代上,早读时间不得离开教室,有特殊情况的需按请假制度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制度1.教师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具体手续是:首先到教学处填写请假条,按批准程序,逐级审批(任课教师必须到教学处办理调课手续),最后将请假条交回教学处存查。 因病请假者须持医院证明方能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及时

请假者,事后要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2.没有课务的教师,需外出半天以内者,经所属处室同意,不记事假,但一周内不超过一次;教师因病请假须按第1条要求办理请假手续,一天内由教学处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三天以内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事假由校长批准;全校教工大会有事要到办公事请假,部门会议请假者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人办理。 3.因公外出参加会议或活动,也要按第1条办理手续,以便安排工作、课务,不记事假;经学校同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口参加招生计划内的脱产或函授进修的教师,学习前也要办理请假手续;婚假、产假、丧假也要按程序办好请假手续,其有关待遇待等按结构工资方案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凡因公、因私、因病等离开工作岗位的,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有特殊情况未能先办理请假手续的,要电话联系且事后(到校后半天或第二天)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如未办理手续的作旷工处理;凡不请假离校或请假到期后未按时上班又不办续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教学处一律不予调课,私自调课,当事人双方均作旷工处理。 三、管理办法所有教师的出勤情况,由教学处统一归口管理。 由教学处对教师上课、上班出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检查登记,每月将出勤情况统计交办公室公布。 四、奖惩办法(按事故认定和《结构工资方案》的有关条款执行)。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 分。 3.持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 分,请假-1分。周一及巨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请假管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并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 第三条行政人力部负责考勤管理与监督;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考勤执行。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四条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00 工作时间的调整由行政人力部提前一周公布。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二次,分别为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总监级(包含总监、总助)以上人员免予打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代打卡。如发现替代打卡者,当日均按缺勤处理,并对当事人及替代打卡人给予50元的罚款,并对检举人每次给予奖励50元。 第六条员工因以下情形无法按时考勤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经直属主管确认及主管领导批准的《员工未考勤情况说明表》(附件一)送交行政人力部: 1、员工因公外出处理工作或联系业务等与工作相关事宜,上班或下班时,确实无法进行考勤时; 2、遇有会议、集体活动或业务谈判等事宜且中途不宜中断时; 3、晚上会议超过次日凌晨0:00时,次日早晨上班时间可推迟至10:30分,出席会议的人员可进行延时上班(但须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考勤); 4、考勤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 5、因阶段性的特殊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时;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模板

XX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建立科学的教师管理制度,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日常签到考勤 1、全体在编在岗教师按学校统一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教师上班统一实行人脸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签到的具体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而定。即上、下午第一节课预备铃前后30分钟作为签到规定时间。 2、设立签到考勤奖,实行实签实奖制度。即每签一次核发考勤奖5元,不签无考勤奖。按上级要求长期外派人员(2月以上),外派期间享受平均考勤奖。 3.、每周签到次数计算办法:实际工作日×2-1. 4、所有法律假、病假、事假不享受签到考勤奖。公务需经校长审批,在考勤群内展示文件通知、公务活动场景照片或公务活动资料成果等佐证材料,可享受当日公务的考勤奖。 5、考勤数据严格依照考勤机数据统计核算考勤奖。公务活动经校长室依照佐证材料审核后核算考勤奖。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数据,每学期核发一次考勤奖。 6、考勤数据列入评优评先考核内容(方案待定)。

常规考勤制度 根据《关于加强修水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常规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遵守上课时间。上课钟声终止,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课堂不得接打手机,中途不能离开课堂,迟到早退扣款10元,15分钟计旷课1节,扣款50元。 二、每位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和各类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否则扣款20元,如有活动补助请假人不得享受。(学校另有规定除外) 三、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的办理:因病请假的,需凭县级(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由所在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一个月(30天)以内的由学校校委会批准,一个月(30天)以上二个月(60天)以内的报县教体局批准,二个月(60天)以上的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批准。 2、病假的待遇:依照已经办理病假手续的教师以及经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人员,在治疗期内执行国家规定的病假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1:3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4:10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001号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发【2014】001号 (试运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考勤是计发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鄂尔多斯市恒宸置换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管理单位的划分 公司员工考勤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 第四条作息时间安排 (一)员工作息时间没有周六日假期,施行轮休制,每个月有4天的休假期,除此之外均算事假。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五条考勤报送时间 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考勤结果,考勤按月初至月末为一个考核周期,各部门需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复审,按出勤情况核发工资。 第六条签到、签退 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经理级以上员工不签到),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签到、签退者,可提前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事情紧急时可电话告知),否则视为旷工。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员工均须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后至半小时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半小时内下班者视为早退,确有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并在绩效考评中扣1分。 (二)超过迟到、早退所规定时限的,未按时上下班,均视为旷工。 (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请销假管理 第八条请假单填写规定 员工请假要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单》(见附件),请假单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托管中心老师考勤制度

托管中心老师考勤制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学生和家长,全面提高教学培训及学生照管的质量,树立我中心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考勤管理,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工作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 进行,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及**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安 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一、履行请假报批手续 (1)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管理制度,不论因公 因私或因病因事而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 审批手续。一天内由分管主任审批;两天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 及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学校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年级部主 任请假同时报年级部负责人备案。 (2)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教师及教辅人员持请假条到教导处登 记并安排调课;班主任请假还须告知年级部相关负责人;工勤、保 卫人员请假后持假条分别到总务处、保卫科登记,并合理调配好工作。 (3)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申请,便于安排工作;情况紧急来 不及请假或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一定要及时电话请假(最迟不得 超过当天)。 (4)不论病假事假,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5)教职工因公出差,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并由分管科室调整其所担任的工作。 二、考勤相关规定

(1)事假: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外)每超出一天扣发考勤奖20元。 (2)病假:病假一周以上,须有指定医院诊断书;病假每学期 累计达两个月的扣发一个月的考勤费;病假一学期的不发考勤费; 经鉴定确因重病、因工负伤、产假等情况不能上班的,按病假有关 规定处理;凡小病、病愈已超过一个月未上班,按教育局有关文件 规定:先停发工资,勒令其限期返岗,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3)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考勤奖: a、婚假三天(有特殊情况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b、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县内三天,县外五天。 c、产假:三个月(符合晚婚晚育政策的另加一个月)。 d、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一天。 e、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因公差或外出参训参会的。 (4)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擅自离校的;超假又未补办 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教师旷课一节、教辅工勤行管人员旷工半天扣 除出勤奖20元,累计计算。 (5)根据**县教育局舒教人【2010】13号文件规定: a、凡擅自离岗人员的,学校停发工资,并由书面通知其按期返岗;下学期仍未返岗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其聘用关系自动解除,县 教育局予以除名。 b、进修人员:凡按规定程序参加在职进修的,按进修人员有关 规定处理;凡进修期满未返校工作的,按擅自离岗处理,报县教育局,予以除名。 c、禁止教师陪读现象。凡陪读的教师,一律停发工资,并视其 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考勤办法及结果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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