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文档】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不起诉)-推荐word版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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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不起诉)

篇一:刑事赔偿申请书

刑事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文盲,农民,住***,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羁押678天,损失146385元,监视居住183天损失56787元,精神抚慰金100000元,共计元。

2、由被申请人在***范围内对申请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因涉嫌抢劫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羁押于***看守所。***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申请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1X元。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年4月22日*中级人民法院(*)*中刑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年*月*日***公安局对申请人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申请人于同日释放,年月日***公安局因对申请人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作出*公刑解监字()年*号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对申请人解除监视

居住,申请人数次向***公安局、***人民检察院要求书面答复是否撤销案件、是否不起诉均未回复。

申请赔偿的理由如下:

1.本案是以心理测试为基础再去收集犯罪证据,但收集的犯罪证据中仅有申请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指认笔录等,而无与本案发生的直接证据,如血衣、血裤、鞋子、毛发、血迹等,也无相应的科学鉴定证实申请人在作

案现场进行作案,事实上申请人根本就未在作案现场。申请人的供述、现场指

认及辨认笔录,证人证言均属间接证据,本案证据之间不能形成不可分割的证

据锁链,证据链之间的断裂无法衔接,根据在案证据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

能性,证据的结论不能得出唯一性,故本案对申请人的刑事拘留、逮捕、起诉、一审有罪判决均是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均是错误的。本案一

审作出有罪判决,二审发回重审,对申请人的强制措施也已解除,虽然公安机

关不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未作出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不作

无罪判决,也不给结案书,但申请人于*年2月10日释放应视为已作无罪处理,故被申请人应为义务赔偿机关,应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申请人因涉嫌抢劫罪历经一审、二审,羁押期间长达**天,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

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计算标准的通知》:各级人民法院在*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应为162.65 元,故应赔偿申请人

羁押期间的损失元。申请人被释放后监视居住**天,限制了申请人的部分人身

权利,申请人不能外出经营、务工,对申请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故监视期间的

损失也应予赔偿,依照上述标准共计赔偿损失元。

3.同时,申请人还经受了非人的折磨,特别是一审作出有期徒刑四年的有罪判决,申请人及其亲属均笼罩在极度的精神恐惧之中,真是惶惶不可终日,度日

如年,对申请人及其亲属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故应对申请人赔偿精神抚

慰金10万元。

5.由于本案发生后对申请人作出的有罪判决在***范围内引起了轰动,特别是对申请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对申请人及其家属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故

应在***范围内公开对申请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不能对申请人定罪

量刑,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措施已解除,申请人已于*年月日释放,且已对申请人作无罪处理,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赔偿。以维护法律的

尊严。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附证据:

1、***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2、*中级人民法院(*)*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

3、*公刑解监字(*)年*号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篇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布八起刑事赔偿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布八起刑事赔偿典型案例

201X年01月07日最高法院举办了201X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

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发布会的主题是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

法院同时发布八起国家赔偿典型案例。

案例1

程锡华申请大观区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

【案情摘要】

201X年4月27日,安徽省安庆机床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程锡华因涉嫌

贪污罪被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被决定逮捕,同月30日被取保侯审。201X年7月31日,大观区人民法院认定程锡华犯职务侵占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程锡华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201X年7月6日,安

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程锡华无罪。

【处理结果】

程锡华以无罪被羁押34天为由,向大观区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大观区人民法院逾期未作决定。程锡华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

偿决定。201X年7月23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大观区人民法

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未实际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决定驳回程锡华的国家赔

偿申请。程锡华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监督申请。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认

为该国家赔偿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遂提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201X

年6月19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意见。201X年9月6日,安徽省高

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撤销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

国家赔偿决定;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支付程锡华人身自由赔偿金7470.48元;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在侵权影响范围内,为程锡华恢复名誉,并支付精神损

害抚慰金12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关于赔偿义务机关后置设定的案件。本案中,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

委员会作出决定时,仅评价免予刑事处罚未实际侵犯程锡华人身自由权,未对

前期的拘留、逮捕羁押行为进行评价,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确定的后

置吸收赔偿原则。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doc

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受犯罪嫌疑人李xx、法定代表人李xx的委托,江苏律师事务所以李xx涉嫌盗窃罪为其委托辩护人。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请注意 1。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价值1816元的物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嫌疑人李xx今年只有17岁。他是未成年人,对犯罪缺乏了解。因为他的家人反对早恋,他愤怒地离家出走。没有家人的帮助,他与他人合谋偷窃,以满足互联网和生活的需要。他的主观恶意并不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嫌疑人李xx过去从未有过任何犯罪记录。这种犯罪仍然是首次犯罪,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事件发生后,他能够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如实坦白犯罪事实,以良好的态度认罪悔过。 4、李xx及其父亲李xx愿意返还赃物并赔偿,现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公私财物被盗数额较大的,犯罪人认罪或者悔罪,返还被盗财物或者赔偿,情节轻微的,不得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有关部门应给予行政处罚:1 .有法定减轻情节的;2、未参与赃物分配或赃物少且不是主犯的;3、受害者理解;4、其他未成年人,无害

5。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其行为对人身和社会没有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x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轻微。建议免除他的刑事处罚。 江苏杜江律师事务所 商汤 三月14日 无起诉法律意见范文2 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 你院审查起诉言和涉嫌介绍卖淫案。受犯罪嫌疑人言和及其家人委托担任言和辩护人的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情后,我所和办案律师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恳请公诉机关依法采纳: 1。本案犯罪嫌疑人何岩没有直接打电话给妓女,何岩没有介绍卖淫的直接行为,何岩也没有从中牟利。言和在酒店工作不到三个月,有一个正式职业,不专门从事卖淫。虽然在此过程中有一些不良言行,但仍属于情节明显轻微、主观恶性程度较低、尚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和情节严重的行为。 2。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言和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和非法性,并真诚悔罪。考虑到这个女孩没有深入社会,已经误入歧途,而且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其父母60岁以上,患有严重的疾病,需

赔偿法2

2011春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 1.我国的行政赔偿依照其致害原因,可以分为( A)。 A、因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违法而引起的行政赔偿 B、因公务机关、公务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执行非权力性公务而引起的行政赔偿 C、军事赔偿 D、国有公共设施或管理欠缺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2.某企业违反了《食品卫生法》规定,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并已经执行,后经过该企业起诉,法院判决该行政处罚显失公平,变更为罚款1000元,则超出的9000元,应(A )。 A、国家应赔偿 B、国家不赔偿 C、由企业和行政机关对半承担 D、由行政机关给予补偿 3.我国行政赔偿的免责事由不包括(D )。 A、紧急避险 B、意外事件 C、正当防卫 D、行政机关违法行为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 A、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赔偿责任主体 B、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 C、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原则上的侵权主体 D、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有可能成为被追偿的主体 5.李某被区公安机关违法行政拘留,他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市公安机关过了2个月未能作出裁定,李某家属又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不作答复。李某向法院起诉,如果李某要求赔偿的话,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 A )。 A、区公安机关 B、市公安机关 C、检察院 D、区公安机关和市公安机关 6.警察甲某前往某地执行公务,途中因违反交通规则将行人乙撞伤,应由( B )承担赔偿责任。 A、警察甲某 B、警察甲某所在公安机关 C、警察甲某和所在公安机关共同 D、警察甲某与行人乙 7.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只对下列行为之一进行赔偿的是( A )。 A、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 B、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

不予起诉决定书

不予起诉决定书 不予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诉讼权利,不起诉决定书对保障人民检察院正确发挥不起诉权利起着重要作用。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不予起诉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不予起诉决定书范文一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xxx(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x 涉嫌xxx罪,于x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 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xx月x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概括叙写案件事实,其重点内容是有关被不起诉人具有的法定情节及检察机关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具体理由的事实。要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写清楚,不必叙写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事实,不能写入不起诉决定书中。在事实部分中表述犯罪情节时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还要将体现其情节轻微的事实及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特征叙述清楚。叙述事实之后,应当将证明“犯罪情节”的各项证据一一列举,以阐明犯罪情节如何轻微。)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x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xxx情节(此处写明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具体情节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xxx(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xxx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精编范文】宣布不起诉决定笔录-范文word版 (1页)

【精编范文】宣布不起诉决定笔录-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宣布不起诉决定笔录 _____人民检察院 宣布不起诉决定笔录 检察员:___________书记员:_____________ 宣布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至________时_______分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到场被不起诉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诉讼参与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及其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察员宣读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年度)___________检刑不诉字第_____号不起诉决定书,告知有关事项,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宣布后,被不起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表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文书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时使用。 制作份数:1 归卷:检察内卷1份 主办部门:审查起诉处(科)

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

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 赔偿请求人:***,男,73岁,蒙古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郭建平职务:县长 住宅地:**县****镇 请求事项: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磴口县人民政府因违法行政给赔偿请求人杨玉林所造成的一切损害依法承担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1995年1月1日,本人响应***盟委、行署和***县县委、政府关于开发乌兰布和沙漠的决定,怀着一腔报国之心,与磴口县沙金苏木签订了定开发治理额尔特坑南沙滩1000亩沙漠的合同,并在磴口县公证处作了公证。之后,我带着两个亲小孩和十几年经营照相馆、修理铺积攒下来的资金,一头扎进乌兰布和沙漠,开始了对承包土地的开发和治理。通过努力,我结合沙区的实际首创了井灌打井提水灌溉的方法,投资15万元打了5口深水井,投资21万元开垦可耕地300亩,在开发的1000亩沙地上种了3000多棵白杨树、500多棵果树和小麦、玉米、籽瓜等农作物。正当我的开发取得初步成果的时候,1996年9月12日,沙金苏木团结嘎查书记沙拉扣、村长尹馒头及沙金苏木土地资源治理站站长杨五和村民敖腾(尹馒头弟弟)李延宝(尹馒头大舅哥)五个人,开着两辆推土机到了我开发的土地上,借口以沙金苏木当时给我划的地不是当前的这块地为由,要给我重新划地。对此,我当然不能同意。但他们强行将推土机开入我开发的土地,将我承包区内的一口机井添埋,推倒杨树300多棵,霸占耕地600余亩,其中100多亩是差不多开始耕种的好地。事发翌日,我即寻到当时沙金苏木的党委书记李荣滨反映了情况,又向分管政法的李再河副县长作了反映。李县长让我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此事。1996年10月3日,我向磴口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状告沙金苏木政府私自重新划地并授意杨五等人侵权抢地。但在诉讼开始之后,磴口县政府却徇私舞弊,通过非法发放土地证和违法进行土地等一系列行为,使土地权属咨询题成为该案的焦点。导致我的案件一波三起,让一桩简单的民事案件变成一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交错的复杂案件。现在案件尽管历经10年,却由于磴口县政府的从中作梗,导致法院认定我的承包合同效力待定,使案件一托再托,我至也未能得到补偿。我认为,磴口县政府的违法行政行是造成我案件迟迟得不到公正解决和得不到赔偿的要紧缘故,已严峻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我要求磴口县政府对其违法行政给我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现就磴口县政府政府在我案件审理期间所作违法行政行为一一列举如下: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土地权属未明的情况下,磴口县政府违法向占地杨五发放土地证

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文书类型:公诉文书 发字文号:检刑不诉[ ] 号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检刑不诉[ ] 号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即侦查机关移送起诉认为行为构成犯罪,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而决定不起诉的,则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先概括叙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如果是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则不写这部分),然后叙写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及相应的证据,重点反映显著轻微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较小的结果。如果是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审查过程中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而决定不起诉的,应当重点叙明符合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反映出法律规定的内容。)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决定的不起诉,重点阐明不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理由及法律依据,最后写决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人民检察院(院印)不起诉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首部

不起诉意见书

不起诉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我接受犯罪嫌疑人白xx亲属的委托,并经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中犯罪嫌疑人白xx的辩护人;本辩护人通过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对案情有了基本的了解,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白xx故意伤害罪一案无论从事实、法律上分析,白xx构成该罪均不能成立。为协助检察机关处理好本案,特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我们的辩护意见如下供贵院参考: 建议贵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对白xx故意伤害罪一案做出不起诉决定。 事实和理由: xx、xxx、白xx等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现已进入贵院审查起诉阶段。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白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悔罪明显,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具有免除刑罚的情形,故特向贵院提出酌定不起诉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白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具有刑法所规定的免除刑罚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白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1.从犯罪动机上看,白xx的犯罪动机并不恶劣。 11月16日案发当晚,白xx在看到xxx因与人发生口角被人追打跑回包间里,为了保护朋友、同事的安全而出去查看,做出了一些针对被害人的举动,从犯罪动机上来说,白xx并非要对被害人进行伤害而积极参与其中,而是因为当时朋友、同事挨打,感到气愤、面子下不来等原因才卷入了该起犯罪之中,其犯罪动机并不恶劣。 2.从主观方面上看,白xx的主观恶意并不深。 在该案其他嫌疑人冲出饭店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之时,白xx只是跟在xxx、xxx等人后面观察情况,当时并没有伤害对方之意也未动手殴打对方,当时双发相互扭打之时看到对方有一个人径直向他冲过来,以为要打他,出于自卫的心理将来人摔倒,并无施以拳脚的行为,这一事实可以反应出其内心并非要积极追求对被害人施加暴力,且其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其主观恶性极小,社会危害性不大。 3.从犯罪方式看,白xx的犯罪方式并非残忍,显著轻微。 白xx将被害人摔倒的行为是出于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动作,力量有限,并无伤害之意且无伤害后果,后来在警察已在现场,对方态度嚣张,且言语不当出于义愤当着警察的面而打了被害人一个耳光,也未造成身体伤害后果,白xx的行为方式并非残忍,显著轻微。 4.从因果关系看,白xx对被害人的行为并非造成三名被害人轻伤直接原因。 在对被害人进行殴打的过程中,本案的另一主犯xxx冲在最前,

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女,1973年6月28日生,汉族,住**************************,公民身份证号:**************。 赔偿请求 1.请求你院依法赔偿因错误羁押而侵犯申请人人身自由的赔偿金75368.1元(共计羁押435天,赔偿标准按2015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241元、每日173.26元计算)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共计125368.1元。 2.依法向申请人赔礼道歉,在你院的影响范围内,为申请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事实与理由 2014年8月6日,申请人因超范围、超区域经营香烟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7日,因涉嫌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后你院以申请人犯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并与同年9月12日作出批准逮捕申请人的决定。后申请人一直被羁押于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申请人被依法提起公诉后,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6日作出**********号刑事判决,以你院指控申请人犯非法经营罪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为由,判决申请人无罪。申请人于同日被取保候审。宣判后,你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提出抗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你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106年10月13日作出********号终审裁定,

一审无罪判决终于生效。至此,关于申请人涉嫌犯罪一案终于迎来了期盼的结果,申请人被宣告无罪,并在被无罪羁押435天后重获人身自由。 漫长的羁押使申请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精神极度痛苦,身心疲劳,心力交瘁,对人生甚至失去了信心与热情。在申请人在获得来之不易的自由后,身心并没有因此轻松下来,周围不知情的猜忌与怀疑声使得申请人心理负担更加沉重,身体日渐消瘦,个人的性情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交甚至困难,你院的错误羁押,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特此向你院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错误的羁押对申请人造成的伤害。同时,你院应主动赔礼道歉,在你院的影响范围内主动为申请人消除影响,恢复申请人的名誉,并赔偿因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而应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望你院能积极纠错,让申请人感受到司法的应有公正及司法机关应有的担当、责任与公信力,不要让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继续蔓延,不要让申请人因一个错误的结果而失去对法治社会的信心。 此致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不起诉的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控告申诉部门应当提出复查意见,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查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将复查决定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该怎么办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用国家赔偿申请书

国家赔偿申请书 (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用)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身份证号、军官证号、护照号等)、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 (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联系方式)。 (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联系方式。)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复议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主要是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和根据;已经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作出决定错误的理由,或者逾期不作出决定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获得国家赔偿的理由;赔偿请求人依法应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写明复议机关的决定内容或逾期不作出决定的情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指向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名称) 附:……(本国家赔偿申请书副本三份和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目录,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列项标注) 赔偿请求人:(签章)(如系自然人,应当亲笔签名或盖章;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文书类型:公诉文书 发字文号:检刑不诉[ ] 号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 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检刑不诉[ ] 号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概括叙写案件事实,其重点内容是有关被不起诉人具有的法定情节及检察机关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具体理由的事实。要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写清楚,不必叙写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事实,不能写入不起诉决定书中。在事实部分中表述犯罪情节时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还要将体现其情节轻微的事实及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特征叙述清楚。叙述事实之后,应当将证明“犯罪情节”的各项证据一一列举,以阐明犯罪情节如何轻微。)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情节(此处写明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具体情节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人民检察院(院印)不起诉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首部 此部分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

不起诉审查报告书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审查报告 检不审报[2001]×号 移送起诉案件机关: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本院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的时间:2001年1月5日 犯罪嫌疑人姓名:邢德玉 案由: 一、案件来源和审查经过 佳木斯市公安局以×××号起诉意见书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邢德玉一案,我院于2001年1月5日收到案件材料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于2001年1月6日已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01年1月6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承办本案检察人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犯本案已审查完毕,现报告如下:犯罪嫌疑人邢德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涉嫌窝藏,但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之规定,其具有自首和立功表现。 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邢德玉,40岁,汉族,高中文化,山东省龙口市人,原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纺织印染厂工人,住佳木斯市永红区65委4

组。2000年12月13日被逮捕,12月31日取保候审。 三、案件侦破简要过程 犯罪嫌疑人邢刚在刺死被害人李洪岩后,逃到其姨夫邢德玉家。邢德玉得知邢刚犯罪后,将邢刚送往外地隐藏。在邢刚隐藏期间,邢德玉曾三次前去看望,并资助人民币500元。后因见形势紧迫,邢德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邢刚缉获归案。 四、审查认定的事实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邢德玉明知犯罪嫌疑人邢刚犯罪,而帮助其逃跑并提供资助。后邢德玉检形势紧迫,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邢刚缉获归案。因而其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的情形,应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等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我们的意见是:犯罪嫌疑人邢德玉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窝藏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并且有自首和重大立功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综上所述,我们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注:

敲诈勒索

拆迁户与开发商谈判遭陷害被判敲诈勒索罪 https://www.360docs.net/doc/5a14107195.html,2008-05-11 15:17 县领导对案件“协调” 2006年2月23日,夏树云被两名男子叫到县信访局。随后夏树理被带到了派出所。 在安吉县看守所里,夏树理看到了弟弟夏树云。她惊呆了。 夏树理还不知道,同一天,两男一女三名便衣赶到杭州,在大学里将就读研究生的刘晓慧抓走。 安吉县公安局所提供的报案材料称,他们接到了安吉县开发区管委会的报案,称夏树理等三人敲诈勒索。 据知情人透露,对抓三人及如何定罪一事,安吉县领导专门组织召开会议,会后,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夏树云家里搜出8万元,交还给开发商。 三人被拘在当地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引起轩然大波。刘晓慧所在的学校为其奔波呼号,希望能为刘晓慧取保候审,让刘晓慧继续学业。 三人各自都请了律师,刘晓慧请了两名律师。4名律师一致认为当事人无罪,三人与开发商接触的过程是一民事谈判过程,是民事权利的请求赔偿性质,并非刑法上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性质。开发商并非在精神受到胁迫、产生恐惧心理的情况下支付25万元,支付款项的目的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意图使三人拿钱后处于不利地位,是另有所图。 据三人的律师透露,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私下都对三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因为上面定了调子,他们爱莫能助。警方最终不同意对夏树云和刘晓慧取保候审。 突如其来的灾难令三人痛不欲生。 “每次讯问、提审时,我第一句就是…什么叫敲诈勒索罪?,但回答的是喝斥。”夏树理说。 而夏树云像疯了一样一天到晚写申诉书和控告信,他怕爱妻承受不住打击,一封封地给妻子写信:“我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失去学业的刘晓慧被关进看守所后,精神几乎崩溃。 安吉县法院对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所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认为三被告人敲诈勒索罪成立,夏树理是主犯,夏树云和刘晓慧是从犯。 2006年8月22日,安吉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夏树理、夏树云和刘晓慧有期徒刑6年、4年和2年。宣判时,夏树理情绪失控,指责并扑上去要抓审判长,被法警制止后,夏树理号啕大哭。夏树理和夏树云拒绝接收判决书,刘晓慧当场撕掉判决书后失声痛哭。 三人终审改判无罪

不起诉决定书模板范文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刑不诉[××××]×号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 (院印) ××××年×月×日说明:这是绝对不起诉决定书使用的格式。 1.称谓的变化 旧格式在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中称“被告人”,在绝对不起诉决定书中称“被不起诉人”,在存疑不起诉决定书中则称“犯罪嫌疑人”。新不起诉决定书格式一律称为“被不起诉人”,且增加了对“被不起诉单位”的规定。如果是单位,即以“被不起诉单位”取代“被不起诉人”,写明名称和住所地。 2. 告知事项完备 凡是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要忘记申明被害人享有申诉权及起诉权。如果还需要告知被不起诉人的申诉权及起诉权,则应按被不起诉人、被害人的顺序分别写明。 3. 署名和日期

不予起诉意见书3篇

不予起诉意见书3篇 Opinion on non prosecu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不予起诉意见书3篇 前言:意见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 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 文体。本文档根据意见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不予起诉意见书范文 2、篇章2:不予起诉意见书范文 3、篇章3:不予起诉意见书范文 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不予起诉意见书,供大家参考! 篇章1:不予起诉意见书范文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奥援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朱家庆及其母亲 赵福兰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贵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涉嫌故意伤害

案犯罪嫌疑人朱家庆的辩护人。根据会见犯罪嫌疑人和有关人员,辩护人根据所了解的本案案情比较轻微的事实,现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考虑。 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朱家庆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1、20xx年8月2日下午4时许,朱家庆发生故意伤害受害人崔宝利的行为事发突然,没有事先预谋、涉嫌犯罪的行为因一时着急偶然发生。从实施伤害行为和造成的伤害后果看,虽然给受害人造成轻伤后果,但情节相对轻微。事发以后本人立即表示悔意,尤其是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间,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给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自愿认罪。本人已经通过辩护人和其家属向受害人表示赔礼道歉。 2、事发后,通过嫌疑人家属、辩护人与受害人积极沟通协商,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嫌疑人通过其家属就受害人本次受害损失予以赔偿,即赔偿受害人医疗费1000余元,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000元。同时就朱家庆的错误行为已经取得受害人崔宝利的谅解,崔宝利表示放弃追究朱家庆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受害人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不再追究朱家庆的法律责任,撤销案件或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国家赔偿申请方案检察院

国家赔偿申请方案检察院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女,1973年6月28日生,汉族,住 **************************,公民身份证号:**************。 赔偿请求 1.请求你院依法赔偿因错误羁押而侵犯申请人人身自由的赔偿金75368.1元(共计羁押435天,赔偿标准按2015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241元、每日173.26元计算)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共计125368.1元。 2.依法向申请人赔礼道歉,在你院的影响范围内,为申请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事实与理由 2014年8月6日,申请人因超范围、超区域经营香烟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7日,因涉嫌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后你院以申请人犯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并与同年9月12日作出批准逮捕申请人的决定。后申请人一直被羁押于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申请人被依法提起公诉后,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6日作出**********号刑事判决,以你院指控申请人犯非法经营罪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为由,判决申请人无罪。申请人于同日被取保候审。宣判后,你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提出抗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你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106年10月13日作出********号终审裁定,一审无罪判决终于生效。至此,关于申请人涉嫌犯罪一案终于迎来了期盼的结果,申请人被宣告无罪,并在被无罪羁押435天后重获人身自由。 漫长的羁押使申请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精神极度痛苦,身心疲劳,心力交瘁,对人生甚至失去了信心与热情。在申请人在获得来之不易的自由后,身心并没有因此轻松下来,周围不知情的猜忌与怀疑声使得申请人心理负担更加沉重,身体日渐消瘦,个人的性情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交甚至困难,你院的错误羁押,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特此向你院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错误的羁押对申请人造成的伤害。同时,你院应主动赔

决定不起诉决定书格式

不起诉决定书格式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下面给大家带来不起诉决定书格式范文,供大家参考! 不起诉决定书格式范文一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 (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XXX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 XX罪,于XXXX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X一案, 由本院侦查终结,于XXXX年X月X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 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 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xxx (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XXX (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XXX 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XXX人民检察院 (院印)? XXXX年X月X日 不起诉决定书格式范文二 被不起诉决定人王XX,男,出生年月,出生地,身份证位号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系XX压塑制品厂工人,住XX市北郊王庄二队。因本案于19XX 年X月X日经我院批准,同年X月X日由XX 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不起诉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经XX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于19XX年X月X日移送我院。经审查查明: 19XX年X月X日晚12时许,犯罪嫌疑人王XX随同李X (已起诉)、朱XX (已起诉)到XX县XX转盘路个体户周XX餐馆就餐,三人共喝白酒3斤,应付人民币790元,李X以钱未带够和以后常来照顾生意为由只付给人民币660元,便扬长而去,店主敢怒不敢言。 次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王XX又随同李X、朱XX到XX转盘路艾XX录像厅看录像,李、朱纠缠店主艾XX让其换武打片,艾不从,李、朱对艾扬言:" 如不换,就砸坏录像机,封录像厅的门。" 犯罪嫌疑人王XX对李、朱进行劝阻说:"算了,算了",才未能打起来。凌晨3时许,李、朱又闯进南郊XX餐

2018-遗漏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书-优秀word范文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遗漏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书 篇一:律师意见书(胡支林) 犯罪嫌疑人胡支林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律意见书 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胡支林委托,由我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罪 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辩护人通过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胡支林,就本 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宜章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胡支林移送审查起诉的意见辩护 人不持异议,但犯罪嫌疑人胡支具有以下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犯罪情 节比较轻微,可作不起诉处理,理由如下: 一、在案发过程中,受害人存在过错,双方发生争执受导致打架,持续时间短,系属于激情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该案发生的原因系被害方在施工时,将犯罪嫌疑人回村的路堵住了,且没有放 施工绕行标志、双方在沟通无效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发生了肢体冲突,双方在冲 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胡支林并非有预谋实施故意伤害,而是一时激愤而进行 打斗行为,并且也没有持械,持续时间非常短,情节相对来轻微。 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 案发被公安机关传唤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 态度好。 三、已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了其的谅解,降低 了社会危害性。 被害人被伤入院后犯罪嫌疑人胡支林及其同案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8万元,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四、犯罪嫌疑人胡支林系初犯、偶犯。

犯罪嫌疑人胡支林无不良记录,无犯罪史,系初犯罪、偶犯,可酌情从轻减轻 处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胡支林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出于激愤而一时冲动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宽严格相济的刑事 司法政策,请贵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望贵院采纳辩护人意见。 此致 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 201X年9月8日 篇二:辩护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 ___案辩护意见书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 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 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 查阅了本案的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事实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证据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适用法律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起诉量刑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请求本案承办人员在审查起诉时,采纳辩护意见。 辩护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律师、___律师____年_ _月__日 篇三:关于对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陈鹏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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