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设计管理制度

概念设计管理制度
概念设计管理制度

概念设计管理流程

1. 概念设计资料准备

1.1 工程管理中心收集分析设计前期阶段需要的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宗地自然条件、宗地社会条等。

1.2 营销策划需收集分析设计前期阶段需要的资料,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建议书、市场分析、相邻建筑或相仿建筑的各项营销指标。

1.3 工程管理中心规划设计主管应参与提供《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定位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研究信息。

1.4 规划设计主管负责编制“项目设计管理策划报告” 。包括设计阶段的划分、供应商的选取、设计周期、设计重要环节的控制策划等。经置地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编制《概念设计任务书》

2.1 收集的资料,编制《概念设计任务书》。

2.2 工程管理中心规划设计主管组织营销中心、经营成本主管、工程技术主管、工程内业主管、置地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进行评审。经各方一致同意后、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3 规划设计主管负责将评审和审批意见落实在最终版的设计任务书中。

2.4 《概念设计任务书》审批通过后由规划设计主管提交,并与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概念设计。

3. 概念设计评审

3.. 1 规划设计主管组织召开公司内部评审会,营销中心、经营成本主管、工程技术主管、工程内业主管、置地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总经理参加评审并形成评审决议,由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整理评审纪要。

3.2 规划设计主管根据评审纪要和决议,提交设计单位进行概念设计调整。同时评审决议准确与设计单位沟通,并落实到最终的设计成

果中。

3.3 最终设计成果经总经理审批后定稿。

4. 项目成本估算、投资收益经济评价调整

4.1 工程管理中心经营成本主管根据最终确定的概念设计方案调整项目工程成本估算;相关部门配合向财务中心提供所负责类别的成本估算,由财务中心进行项目总成本估算和投资收益经济评价修正。4.2 经营成本主管完成项目成本估算和投资收益分析评价并经总经理审核后,作为《项目策划报告》的一部分内容。

方案设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用于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室内装修方案、幕墙深化设计、景观设计方案、灯光照明方案、标识系统设计方案、空调系统方案、基坑支护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方案、供电方案、智能化设计

方案管理。

1.2 适应范围恒旭置地开发建设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管理工作。

2. 《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2.1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资料收集:

2.2 工程管理中心规划设计主管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策划报告》

2.3 置地公司相关部门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及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标准等。

2.4 规划设计主管根据设计资料落实确定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应包含以下内容:

2.4.1 土地面积

2.4.2 建筑容积率

2.4.3 建筑密度

2.4.4 绿化率

2.4.5 建筑控制高度

2.4.6 设计限额指标

2.5 规划设计主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

评审。营销策中心、工程中心、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总裁(集团董

事长)参与评审。

2.6 《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审批通过后由规划设计主管提交所选择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规划方案设计。

3. 规划方案设计过程管理及成果评审

3.1 按招标管理流程组织设计单位招标或者指定长期合作设计单位。

3.2 工程管理中心安排设计单位人员现场勘察并描述现场概况。

3.3 规划设计主管安排设计中期交流,及时沟通解决设计过程中的问题,保证按计划和设计要求深化完善设计,并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交

的设计成果的初审和签收。

3.4 营销策中心、工程中心、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总裁(集团董事长)参加评审并形成决议。

3.5 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整理并向设计单位提交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完善。规划设计主管负责评审决议

在设计方案中的落实。

4. 项目成本概算

4.1 经营成本主管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对方案设计成果超出项目目标成本测算的,提出成本建议并提交相关部门及领导进行方案修改

或增加成本预算。

4.2 财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设计概算进行项目总成本概算。财务中心

负责对该阶段项目总成本组织成本概算、投资收益修正,并形成下

阶段预控目标成本。

5. 规划设计报批报建

5.1 规划设计主管将审批后的规划方案设计资料提交工程内业主管进行报建。

5.2 工程内业主管组织相关人员按计划时间完成规划方案的报批报建。

5.3 工程内业主管按时向规划设计主管提交规划方案设计批复文件,规划设计主管根据批复情况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工作。

5.4. 由规划设计主管负责“规划方案设计”与“建筑方案设计”程序的流转和工作协调。

6. 《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6.1 工程管理中心收集整理以下建筑方案设计资料:

6.1.1 规划方案和公司内部评审意见;

6.1.2 相关政府部门规划审批通过批文;

6.1.3 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标准、主要设备、配套设施等);

6.1.4 项目内容和要求(包括规划、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环保等专业的基本要求);

7. 建筑方案设计过程管理及成果评审

7.1 规划设计主管将《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提交设计单位。

7.2 并安排设计中期交流,及时沟通解决设计过程中的问题。保证按计划和设计要求深化完善设计,并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的初审和签收。

7.3 设计单位按照《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建筑方案设计,提交工程管理中心。

7.4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建筑方案设计》评审。营销策中心、工程中心、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总裁(集团董事长)参与评审

8.. 建筑方案设计成果确定

8.1 设计单位完成《建筑方案设计》的调整完善并提交设计成果,由规划设计主管签收。

8.2 规划设计主管对设计单位修改调整后规划方案设计组织相关部门及领导进行审核定稿。

9. 项目成本概算

9.1 工程管理中心经营成本主管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对设计概算超出项目目标成本测算的,提出成本意见并提交评审进行方案修改或

增加成本预算。

9.2 经营成本主管负责将审核后的设计概算提交财务中心进行项目总

成本概算。财务中心负责对该阶段项目总成本组织成本概算、投资收益修正,并形成下阶段预控目标成本。

10. 报批报建10.1 规划设计主管负责将《建筑方案设计》向政府部门报建,通过后提交报建批文,进行初步设计。

10.. 2 由规划设计主管负责将《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的流转和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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