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情况

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情况
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情况

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情况

一、不同清洁作业区的人员不得相互串岗,只能从高清洁区到

低清洁区;不同清洁区所有的工器具不能交叉使用;加工工艺流程的设备不能造成交叉污染。

二、物流流向要按工艺流程图。

三、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在加工、包装、贮存的过程中

要严格分离,防止原料、污染物与成品一起堆放,造成交叉污染。

四、车间废水排放应按清洁区一一般作业区 f 污水处理

的流程排放,并且废水直接排入水沟中,不能造成地面积水。

五、加工用水的水龙头的水管不能直接接触地面,不用时应将

水龙头放在水管架上。水龙头不能进入低于水边缘的水槽中。直接用于

洗涤的软水管,使用完毕应卷起离地面放置。冲洗地面、墙壁或设备时,防止污水溢溅污染食品及食品接触面。

六、车间不得堆放与生产加工无关的物品,不得同时加工不同

类别的产品。

七、车间内的废弃物投入专用废弃物箱中,加以标识,及时处

理。

八、食品的接触器具的使用是专人专用,半成品筐等要专筐专

用。

九、低风险区和高风险区的器具不得交叉使用。

十、食品接触的器具、设备表面被废水、污物等污染时或碰到了地面及其他不卫生物品时,必须立即清洗和消毒。

用于生产、加工、调配包装等设施与器具使用前应确

认其已被清洁消毒。

十二、已清洗过的设备和器具应避免再受污染,食品容器必须放置离地面10 厘米以上。

十三、内包装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应放置在洁净、干燥的仓库内、地面要求加放垫板。

十四、低风险区的原料处理不得放在高风险区处理。

十五、未加工的原料和已加工的成品必须分开存放。

十六、严格区分和标识原料、成品的不合格品和合格品。

十七、加工过程中的废料及时进行清理。

十八、加工车间的垃圾存放点放置于出口处,加工间废弃物一天最少清理一次。

十九、加工间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当日清理出厂区,不得回收。存放点须定期清理、消毒和杀虫灭鼠。

二十、垃圾存放点不得露空,应有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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