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和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依据相应的标准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绩效和审核报告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和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省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下称省经贸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的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下称市经贸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本辖区内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省财政统一安排解决。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

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七条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市经贸部门提出申请并制定审核计划。审核计划包括审核时间、人员安排、申请验收时间、是否选择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等。

第八条市经贸部门应在年底前向省经贸部门报告本地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计划。

省经贸部门每年不定期发布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第十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 -

等。

第十一条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为主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也可以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完成。鼓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应具有高级职称并经国家或广东省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师。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应具有5名以上经国家或广东省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以及相应工作经验。

第三章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第十三条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在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绩效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全面检查、核实、评定的过程。

省经贸部门负责全省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的指导及组织管理工作。

各市经贸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的材料收集、核实及现场验收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审核验收依照国家发展改革部门颁布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执行;没有颁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布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执行;国家尚未公布指标体系和行业标准的行业,应在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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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达标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执行。

第十五条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相关规定;

(二)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

(三)在投资、技改、生产过程、产品包装、综合利用等方面采用国家和广东省公布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或开发清洁产品、研发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

(四)各类污染物排放达标;

(五)制定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取得一定的绩效;

(七)有健全的清洁生产工作机构,建立了清洁生产规章制度、激励机制和持续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企业申请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附件1,一式六份);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本);

(三)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企业将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所需材料提交- 4 -

给所在地市经贸部门,市经贸部门收到材料后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在一个月内对材料进行核实。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经贸部门组织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八条市经贸部门现场验收前应将验收计划报省经贸部门,由省经贸部门在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参与现场验收。

专家组由环保、能源及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库内不能涵盖的行业,由省、市经贸部门协商确定。验收专家组一般不少于3人。

第十九条现场验收程序包括:

(一)听取企业汇报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取得成果、存在问题、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二)专家组查阅、核实清洁生产相关材料,包括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准确,分析核算是否合理,员工对清洁生产的认识程度;

(三)考察生产现场管理状况、设备情况、工艺流程、水及能源监测计量设备、节能措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有效可行。

第二十条根据审核报告和现场验收情况,专家组按照?广东省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考核表?(附件2)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定、打分,并形成专家组现场验收意见,报企业所在地市经贸部门。

第二十一条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评分80分以上为良好。

第二十二条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分为良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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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经贸部门从评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广东省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考核表?及专家现场验收意见上报省经贸部门,省经贸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予以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省经贸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授予“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称号,颁发匾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分为合格的企业,由所在地市经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授予“××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颁发匾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的,经批准重新核发“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可以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所在地市经贸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换证申请表?(附件7);

(二)新一轮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市经贸部门会环保、科技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在进行核实,出具意见后报省经贸部门。省经贸部门应会同省有关部门对企业的换证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递交换证申请的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予以公告。

市清洁生产企业的换证程序参照省清洁生产企业换证的- 6 -

程序执行。

第四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第二十五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评估与验收工作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称省环保部门)组织实施。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应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时抄报省环保部门和经贸部门。

第二十六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申请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件3);

(二)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绩效表(附件4);

(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送审稿及电子版);

(四)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五)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第二十七条申请评估企业应在上报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一个月内提出评估申请,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当地环保部门对申请企业的条件、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材料逐级上报省环保部门。省环保部门收到材料后会同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组,采取材料审查、现场检查、询问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审核评估。专家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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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场考察结果以及报告书质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评定,按照?广东省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评分表?(附件5)进行打分,并形成评估意见。

根据评估意见的要求,企业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实施稿)?并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稿报批表?(附件6)、专家评估意见、修改清单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省环保部门。

第二十八条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不通过:

(一)审核重点设臵错误或清洁生产目标设臵不合理;

(二)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的清洁生产潜力分析;

(三)数据存在重大错误,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情况;

(四)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

(五)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省环保部门根据报告书修改完善的情况,对于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每半年公布一次。

第二十九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申请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按照评估意见所规定的验收时间,综合考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时限要求提出验收申请- 8 -

(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继续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3个月后,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

第三十条申请验收企业需提交验收申请,连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实施稿)、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装订成册一式七份报送省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采取材料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对企业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验证,提出验收意见。

第三十一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通过:(一)对各清洁生产方案的经济和环境绩效没有进行详实统计和测算,无法证明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达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无法证明自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企业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企业达不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企业生产现场存在明显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情况。

对于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省环保部门每半年公布一次。

第三十二条承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机构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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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要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对其曾经提供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第五章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管理

第三十三条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是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咨询及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

第三十四条对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予以公告,推荐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咨询及技术服务。

第三十五条申请公告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具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国家或广东省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师;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2年以上,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

(五)没有触犯法律、违规操作等不良纪录;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第三十六条申请公告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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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申请报告;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单位基本情况及人员构成;

(四)从业人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从事清洁生产相关工作的业绩和成果。

第三十七条省经贸部门会同省环保部门、省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予以公告。

省经贸部门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并委托广东省清洁生产中心负责咨询服务机构的日常联系工作。

第六章鼓励措施

第三十八条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清洁生产企业和清洁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经贸部门同省财政部门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财政部门统一下发。

第三十九条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财政实际,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提供资金支持。

第四十条在省节能专项资金中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予以支持。

各级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对符合规定的清洁生产项目在排污费使用上给予优先安排。

第四十一条获得省、市清洁生产称号企业的清洁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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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费方案可优先申报省节能环保重大专项,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节能环保重大专项。

第四十二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允许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相关费用科目。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各地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揭发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十四条通过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有以下行为的,由经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撤销“××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或“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并予以公告:(一)在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主要工艺和设备的;

(四)能耗水耗等指标严重超标的;

(五)其他不符合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申请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通过”的,由省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开曝光,要求其重新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十六条列入公告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经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从公告中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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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后两年内没有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

(二)指派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资格的人员作为项目咨询负责人;

(三)因人员变动导致清洁生产审核师人员不足,对审核咨询服务造成影响;

(四)扰乱咨询市场秩序,以不正当手段获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通过降价、地方限制等不良手段进行恶性竞争;

(五)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六)在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过程中,强行推销产品,或强行拉取赞助。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经贸资源…2003?2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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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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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考核表

系列序号项目

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

分值

实际

得分

1 基本条件

(30分)

1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报告

完整、全面、务实,符合?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的要求

8 2

领导重视、成立机构、开展

宣传培训

有组织、有培训(每年全员培训二次以上、接受地

市以上培训人员二位以上)、员工对清洁生产认知

率高于95%

2 3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情况

建立了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且执行好 2

4 文明生产、厂容厂貌

清洁整齐、绿化好、安全措施得当、设备无跑冒滴

2 5

对生产和服务过程投入产

出进行全面分析、客观评价

全面分析能源资源消耗现状、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

状况、废弃物产生、治理现状

4

6 审核重点及清洁生产目标

审核重点确定合理,清洁生产目标设臵比照国家清

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标准,符合实际

2 7

各类平衡测试及污染物原

因分析

审核重点物料平衡、水平衡、能量测算反映企业实

际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原因分析透彻,找出主要

存在的问题

3 8

方案产生与筛选及可行性

分析

方案产生有合理的技术依据,可行性分析完整,依

据充分

2

9 方案实施

无、低费方案100%实施且落实到管理制度或操作

规程中;中高费方案实施率50%以上,未实施的要

有持续实施清洁生产计划

3

10 持续清洁生产有符合实际的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建立了长效机制 2

2 资源、能

源、工艺技

术与综合

利用

(40分)

11 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情况

达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先

进企业等级或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一、二级标准或

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8分;达到行业清洁生产评

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企业等级或行业清洁生

产标准的三级标准或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的4分

8

12 原辅材料的选择及利用

无毒性及可替代性,原材料充分利用,物料计量率

达到100%,主体材料节约 5 %以上或者主体材料

利用率达到95 %以上

4

13

单位产品产值计的能源消

耗量

能源计量率90%以上,产品能源单耗达到省或市定

额考核指标;能源利用率达到本市同行先进水平或

利用率95 %以上

6

14 单位产品产值计的水耗量

水计量率100%,产品用水单耗达到省或市定额考

核指标;用水量达到本市同行先进水平或利用率

95 %以上

4

15

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改造)

情况及关键装臵的生产技

术和工艺先进性

采用国家公布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国内领

先以上,6分;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4分;省内

先进以下,0分

6

16

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

收入的比例

≥3%,4分;≥2%,2分;≤1%,0分 4

17 废水资源化利用状况

不产生或零排放3分;部分利用1-2分;未利用0

3

18 固废资源化利用状况

不产生或零排放3分;部分利用1-2分;未利用0

3

19 废气资源化利用状况不产生或零排放2分;部分利用1分;未利用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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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考核表(续)

系列序号项目

主要内容要求

项目

分值

实际

得分

3 环境管理

与外排环

境保护指

标(30分)

20 环境保护管理

有专职部门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并实施了有利

于污染物源头控制的管理制度,按照ISO14001(或

相应的HSE)要求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齐全

5

21 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情况设施健全,运转率100%,原始记录齐全有效 5

22

环境友好产品(环境保护标

志)

是环境友好产品或产品有其它环境保护标志 3 废气年达标率(97%-100%)(年达标率低于97%不得分) 5

外排废水年达标率(97%-100%)(年达标率低于97%不得分) 5

固废处理按相关规定处臵,处臵率100%,手续齐全 4

噪声厂界噪声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3

累计分值100 附加说明:

签名:日期:

说明:1、验收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2、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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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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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绩效表

强制审核企业名称全称(公章)

统计年度年年年职工人数(人)

年产值(亿元)/纳税(万元)

主要产品名称及年产量

煤耗(万吨/年)/电耗(万度/年)

水耗/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循环水利用率(%)

BOD5产生/排放量(吨/年)

COD产生/排放量(吨/年)

其他产生/排放量(吨/年)

废气排放量(万米3/年)

SO2产生/排放量(吨/年)

NOx产生/排放量(吨/年)

烟尘产生/排放量(吨/年)

工业粉尘产生/排放量(吨/年)

固废产生/排放量(万吨/年)

本轮清洁生产已实施方案前后效益对比以及拟实施方案效益预测

分类标准(万元)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合计

总计已实施待实施已实施待实施已实施待实施

方案数(个)

所需投资(万元)经济效益(万元)

环境效益废水减排(万吨/年)COD减排(吨/年)BOD减排(吨/年)

其他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NOx减排(吨/年)

烟尘减排(吨/年)

工业粉尘减排(吨/年)固废减排(万吨/年)其他减排(吨/年)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宣传培训总次数培训总人数/人次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过后仍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及达标计划

超标因子达标方案达标所需投资(万元)计划达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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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电话:传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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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评分表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管理制度》根据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粤民间〔2007〕81号)要求,协会秘书处依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粤发〔2006〕2号)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以及《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监事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信息披露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于2008年2月1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公布。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秘书长为选聘制。 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

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代表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有30名以上的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河北省)

关于发布河北省地方标准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由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起草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该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2012年8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

DB13/T 1579—201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清洁生产分会、河北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孙彦敏、白进杰、魏志刚、杜静、于海、李志勇、周奇、韩建山、崔朝晖、程飞、谭金生、王婷、柳领君、冯建斌、杜鹏芳、于树梅、耿媛媛。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及要求、方法与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和验收。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469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Assessment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技术审查。 3.2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Acceptance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是指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并落实了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给出结论性意见。 3.3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Compulsory Audit of Cleaner Production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企业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 3.4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Voluntary Audit of Cleaner Production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企业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 3.5 无/低费方案 Non/low Cost Option 是指无需投资或投资较少、容易在短期(如审核期间)内见效的清洁生产方案。 3.6 中/高费方案 Medium/high Cost Option 是指需要较大或很大投资、技术性较强的清洁生产方案。 3.7 合规性分析 Compliance Analyze 是指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符合程度的分析。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流程图

清洁生产审核的主要程序: 3个层次/ 8条途径/ 7个阶段 3个层次(即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学): ——废物在哪里产生 Where ? ——为什么会产生废物 Why ? ——如何消除这些废物 How ? 8条途径 废物原因分析示意图(类别示例) 员工操作 原材料及能源的选择与品控 过程控制 管理状况 废物产生原因 设备状况 废物价值 工艺技术的水平 生产效率 产品特性清洁生产常用手段示意图(类别示例) 员工培训教育 输入物料替代与调整 改善过程控制 改善管理 预防废物解决方案 产品变更 设备改进改造 工艺改进改造 废物循环利用 人员 管理 过程控制 工艺技术 设备 输入产出—服务与产品

方案要体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包括节水、节电、节煤、节蒸汽、减少污染物排放,污染物包括COD、悬浮物、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或其他污染物),方案要求至少能体现其中一个方面。方案尽可能写详细,能够读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 1 原辅料和能源 (1)原辅料不纯或(和)未净化;(2)原辅料储存、发放、运输的流失;(3)原辅料的投入量或(和)配比的不合理;(4)原辅料及能源的超定额消耗;(5)有毒、有害原辅料的使用;(6)未利用清洁能源和二次资源。 2 技术工艺 (1 )技术工艺落后,原料转化率低;(2 )设备布置不合理、无效传输线路过长;(3 )反应及转化步骤过长;(4 )连续生产能力差;(5 )工艺条件要求过严;(6 )生产稳定性差;(7 )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料。 3 设备 (1 )设备破旧、漏损;(2 )设备自动化控制水平低;(3 )有关设备之间配置不合理;(4 )主体设备和公用设施不匹配;(5 )设备缺乏有效维护和保养;(6 )设备的功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 4 过程控制 (1)计量检测分析仪表不齐全或监测精度达不到要求;(2)某些工艺参数(例如温度、压力、流量、浓度等)未能得到有效控制;(3)过程控制水平不能满足技术工艺要求。 5 管理 (1)有利于清洁生产管理的条例、岗位操作规程等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现行管理制度不能满足清洁生产的需要,岗位操作规程不够严格,生产记录(包括原料,产品和废弃物)不完整,信息交换不畅,缺乏有效的奖惩方法。 6 员工 (1)员工素质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缺乏优秀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熟练操作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2017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改计划。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 (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前的环境监测报 告或者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 监测数据;危废处置协议、转移联单、接收单位资质、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 (一)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汇报; 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三( (四)专家质询(包括对审核技术咨询机构的质询); (五)形成评估意见。 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要求: (一)章节完整,编制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企业实际;(二)编制依据充分、合理; (三)根据行业特点对审核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准确的分析和评价; (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及相关逻辑性,涉及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 (五)提出的技术方案科学、有效,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方案实施的绩效核定全面、合理; (六)审核报告结论完整、准确、可信。 五、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技术评估要求: (一)宣贯、培训资料完备; (二)企业现状资料齐全: 1.企业基本概况; 2.企业生产情况资料(企业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近三年原辅材料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理事长 张水华华南理工大学轻工食品学院教授 副理事长 吴惠玲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罗瑞山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邱燕翔广州市味研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文彪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杨明泉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志雄中山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敏芝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苷酸厂厂长 方义川汕头鱼露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甄泳慈福达(中国)-开平广合腐乳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高级经理秘书长 刘荔琛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 副秘书长 邢晓阳广东汇香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简江峰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胜枚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QA经理 吴韶敏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质量部 王琳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质量部 常务理事 刘剑波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宏峰增城市菜根香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安平深圳市深宝三井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周城深圳百家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钟佛生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质检部经理、高级工程师潘显宗东莞市百味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韩春中山福金香调味食品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根照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技术部长 林汉光揭阳市酱油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理事 陆志鸿广州市味研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王延平增城华栋调味品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吴炳鸿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黎明一广州市番禺新造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岷广州市番禺区泰丰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 唐振深圳冠益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焕华桃屋珠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品管、工程师 刘均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马广德东莞市百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梁婵东莞新顺景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瑜珠汕头鱼露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何仁德中山市嘉美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邝雁娟中山市嘉美乐食品有限公司厂长 许汉钱江门市酱油食品厂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生产制度表格)清洁生产验收办法

(生产制度表格)清洁生 产验收办法

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推行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和验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过程、审核报告、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取得的绩效及拟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的综合评估和确认。 本办法所称企业,包括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各类单位。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负责组织全省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各市经贸委(经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各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对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省清洁

生产相关产业政策进行审查,会同县(市、区)环境保护等部门对企业相关环境保护指标进行审查。 省经贸委委托的技术依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并对其验收意见负责。市经贸委(经委)可委托符合省经贸委规定条件的技术依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以市经贸委(经委)组织实施为主。下列企业,由省经贸委组织实施验收: (一)国家、省明确由省级组织验收的企业; (二)缺乏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市经贸委(经委)组织验收有困难的企业; (三)市经贸委(经委)申请由省验收的企业。 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编制形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实施完成了无、低费方案,具有明确的中、高费方案实施计划; (二)符合国家、省清洁生产相关产业政策,没有使用国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模板】

附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在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和中/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对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 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3—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和“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以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活动的部门,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六条地市级(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逐级上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后书面通知企业。 第七条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应向本地具有管辖权—4—

第三讲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第三讲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一、什么是企业清洁生产审核(cleaner production aduit) 定义: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从清洁生产审核的定义可以看出,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工作在于找出问题,并提出可行的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此外,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一些无费、低费方案较容易实施,而一些中高费方案由于受到资金的限制,必须与企业的技术改造相结合才能够实施,而且这些方案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够完成。如果将方案的实施归在清洁生产的范畴,势必延长审核的时间,增加政府部门对清洁生产审核的管理难度,因此,《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在界定清洁生产审核时,没有把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包括在内。 意义: 《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要求: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检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是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前提,也是其关键和核心,持续的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会不断产生各种清洁生产方案,有利于企业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逐步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实现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 目标: 通过清洁生产审计,达到: (1)核对有关单元操作、原材料、产品、用水、能源和废弃物的资料; (2)确定废弃物的来源、数量以及类型,确定废弃物削减的目标,制定经济有效的削减废弃物产生的对策; (3)提高企业对由削减废弃物获得效益的认识和知识; (4)判定企业效率低度的瓶颈部位和管理不善的地方; (5)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 二、怎么做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它由三个层次(即废物在哪里产生,为什么产生废物,如何消除这些废物),八条途径(即原辅材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成本、废物、管理、员工)、七个阶段性的35个步骤组成(即筹划和组织、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和筛选、可靠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审核基本思路(三个层次) 判明废弃物的产生部位,分析废弃物的产生原因,提出方案减少或消除废弃物。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和内容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3.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4.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4.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过程 1.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2.召开评估会议,企业主管领导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初步成果、无/低费方案实施情况、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及计划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要人员介绍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主要内容等。 3.资料查询及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无/低费和已实施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现场问询,查看工艺流程、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培训记录等。

4.专家质询,针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 5.根据现场考察结果以及报告书质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评定,并形成评估意见。 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标准和内容: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员参与,进行了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 2.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进行了规范、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过程规范、真实、有效,方法合理。 3.审核重点的选择反映了企业的主要问题,不存在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清洁生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时限性、前瞻性。 4.提交了完整、详实、质量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产排污现状,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不存在物料平衡、水平衡、能源平衡、污染因子平衡和数据等方面的错误。 5.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6.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科学、合理、有效,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预期效果能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

附件1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 为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如下: 一、清洁生产审核 (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本地区清洁生产推进工作方案,结合当地节能环保工作实际,每年1月底前确定并发布本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明确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以及企业应采取的审核方式和验收时限。 (二)企业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 (三)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申请,并登陆“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申请材料包括:

1.广东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审核的,应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企业开展审核工作可采用下述两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应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 (1)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 (2)国家级能耗、环保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 (3)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 (4)其他能耗较高或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如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2.上述情形以外的企业,可以采用快速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现状调研及问题分析、方案的确定与实施、绩效分析与汇总等。 (五)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审核工作,或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1.自行开展审核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版)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2016-09-01实施】 【发布单位】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6-05-25 【生效日期】2016-09-01 【效力】 【备注】 https://www.360docs.net/doc/5112339398.html,/rdhy/cwhhy/1226/jyjd/201605/t20160530_153676.html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200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农业、林业、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城市管理、公安,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食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客观、真实、公正。 第八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规范和督促会员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鼓励志愿者组织协助或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考试试卷#精选.

清洁生产审核课程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 企业名称: 一、填空题(50分) 1、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可分为:(1)、(2)、(3)、(4)、(5)、(6)、(7)等七个阶段。 2、清洁生产审核的三个层次是:、 和。 3、分析废弃物产生的原因可从:、、、、、、、八个方面入手。 4、清洁生产审核的最终目的是(八字方针)、、、 。 5、清洁生产的三边原则是:、、。 二、判断题(20分。在括号内打×或打√) 1、“废弃物”可以理解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2、企业产生的所有方案都应集中在方案实施阶段即第六阶段实施。() 3、清洁生产主要是清洁生产小组的事,生产车间的一线工人为了不影响工作,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参加。() 4、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是预审核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 5、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要求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6、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要优先考虑:“污染大、消耗大、环境及公众压力

大、有明显清洁生产机会”的问题和环节。()7、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后,若干年内不必再考虑清洁生产问题。 () 8、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一定必须由外部审核机构来做。() 9、清洁生产预审核的无/低费方案是针对全厂的,在审核阶段的无/低费方案是针对审核重点提出的,是通过物料平衡而来的。()10、一般来说,在实测阶段的物料输入总量与输出总量之间的偏差≤5%,则可根据物料平衡结果进行随后的评估与分析。() 三、简述体(2题共20分) 1、请简述对清洁生产的理解。(10分) 2、请简述对清洁生产审核的理解?(10分)

四、论述题(共10分) 1、请结合自己所在岗位,按下列要求提出一个清洁生产方案。 (1)方案名称 (2)方案简述 (3)方案预计投资 (4)方案实施后取得何种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请定量化描述)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附件1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在企业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后,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企业,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全部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工作,并列出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清单; (二)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已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能源使用情况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或排放情况。以上应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三)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或者虽有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但已列明并提出调整改造计划; (四)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价验收流程及要点

.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改计划。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 (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前的环境监测报 告或者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

监测数据;危废处置协议、转移联单、接收单位资质、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 (一)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汇报; (三)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 ;. . (四)专家质询(包括对审核技术咨询机构的质询); (五)形成评估意见。 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要求: (一)章节完整,编制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企业实际;(二)编制依据充分、合理; (三)根据行业特点对审核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准确的分析和评价; (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及相关逻辑性,涉及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 (五)提出的技术方案科学、有效,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方案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

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危险废物。 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 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 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

******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 ****** 2012年11月20日

******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 一、******简介 1、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4 年4月---------- 2、企业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利用现状 2.1企业环境保护状况 2.1.1环境保护概况 ******一贯关注环保问题,注重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投资建设了废水、废气处理设备,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能够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在注重环保投资的同时,为持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企业的经营与运作,公司引入了5S管理模式,开展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修养为内容的文明生产活动,并建立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2009年公司引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期使环境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 近年来公司环保工作得到了持续的改善,各类污染物得到了严格的控制,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经过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排放废水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分别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标准;工艺尾气经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排气筒高20米;厂界噪声值基本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区标准。近年来公司生产运行正常,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环境纠纷。 2010、2011年公司连续二年在兰州市环保局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中被评为“绿色”。 2.1. 2环境治理措施及运行效果 1、废水污染防冶措施 公司废水处理设施除承担本公司废水处理功能以外,还承接了兰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生活废水的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呋喃树脂生产过程、储罐洒水、

清洁生产审核主要步骤

一、清洁生产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规定,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二、如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分为七个阶段35个步骤,具体内容如下: 阶段1:筹划与组织:主要是进行宣传、发动和准备工作。分为4个步骤:1.取得领导支持 2.组建审核小组 3.开展工作计划 4.开展宣传教育 阶段2:预评估:主要是选择审核重点和设置清洁生产目标。分为6个步骤: 1.进行现状调研 2.进行现场考察 3.评价产污状况 4.确定审核重点 5.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6.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阶段3:评估:主要是建立审核重点的物料平衡,并进行废弃物产生原因分析。分为5个步骤: 1.准备审核重点资料 2.实测输入输出物流 3.建立物料平衡 4.分析废弃物产生原因 5.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阶段4:方案产生和筛选:主要是针对废弃物产生原因、产生相应的方案并进行筛选,编制企业中期生产审核报告。分为7个步骤:1.产生方案 2.分类汇总方案 3.筛选方案 4.研制方案 5.继续实施无低费方案 6.核定并汇总无低费方案实施效果 7.编写清洁生产中期审核报告 阶段5:可行性分析:主要是针对阶段4筛选出的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从而确定出可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分为5个步 骤: 1.进行市场调研 2.进行技术评估 3.进行环境评估 4.进行经济评估 5.推荐可实施方案 阶段6:方案实施:实施方案并分析、跟踪验证方案的实施效果。分为4个步骤: 1.组织方案实施 2.汇总已实施的无低费方案的成果 3.验证已实施的无低费的成果 4.分析总结已实施方案对企业的影响 阶段7:持续清洁生产:制定计划、措施在企业中持续进行清洁生产,最后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分为4个步骤: 1.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组织 2.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3.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4.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016广东食品工业发展情况

2015年广东省食品工业发展情况 一、基本概况 2015年,广东省食品工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总体上看,具有工业生产平稳增长,流通市场稳定向好,主要产量持续增长,整体经济效益较好等特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充分发挥了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作用。 (一)生产总量平稳增长。2015年,全省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生产总值6822.43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9.34%;食品工业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之比为1.28:1。工业增加值1862.18亿元,增长4.1%;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6.14%。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工业增加值分别为447.07亿元、727.47亿元、350.25亿元、337.39亿元,同比增长9.6%、2.3%、4.3%、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05.11亿元,增长3.2%。其中广东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和烟草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食品工业的47.18%、28.4%、17.4%和7.0%。 (二)企业规模有效增加。广东省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获证生产企业17049家,较上年增加234家,其中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1849家,出口食品备案企业1192家,同比增加74家。保健食品自主生产企业174家,委托生产企业136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2305条;食品添加剂企业469家。38 家食品企业入选“广东省企业500强”。据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统计,2015

年全省食品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企业超百家,超过百亿元的企业10家。 (三)市场销售持续增长。全省实现食品工业销售产值6437.21亿元,产销率为94.35%;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产销率分别为96.7%、87.05%、90.4%、121.7%。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1258.45亿元,同比增长17.5%。 (四)经济效益水平提高。全省食品工业实现利税总额985.57亿元,同比增长6.7%,居全国第8位;实现利润总额492.17亿元,同比增长7.4%,居全国第4位。 (五)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广东食品工业全年固定资产投资635.13亿元,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245.37亿元,同比增长26.1%,食品制造业230.29亿元,同比增长1.1%。 (六)食品出口低位增长。全省食品工业出口交货值333.39亿元,约占全国食品工业出口总额20%,是全国最大的月饼生产地和出口省份,全国最大的酱油生产和出口地区,全国最大的养殖水产品、米粉、糖果生产和出口省区之一。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228.21亿元,同比增长7.3%;食品制造业95.30亿元,同比增长3.1%;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8.32亿元和烟草制品业1.56亿元,同比各减少20.4%。

2016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61号)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200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农业、林业、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城市管理、公安,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食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客观、真实、公正。 第八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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