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总)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省中小学

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一、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模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教研组拟订实验目录、编制实验仪器的购置计划、做好实验登记。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作好统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开展科技活动。

三、对分管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实行科学化、规化管理,做到按科分室、依类定柜、柜定点,件件有标签,柜有目录卡。危险药品有专室或专柜保管,账物清楚。

四、实验前认真准备,密切配合,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检查清点仪器,填好实验记录存档。

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设备。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六、保持实验室、保管室外整洁。

省教育厅

省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开展科技活动的重要基地,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二、实验室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药品未经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允,不得擅自取用。

四、使用仪器设备,要格遵守操作规则,禁擅自拆卸或改装。定期保养仪器设备,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仪器和设备,断开电(气、水)源,确保安全。

省教育厅

贵州省中小学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

一、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对危险品的装运必须小心谨慎,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车上禁烟火。禁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危险品进出仓库,应进行格的检查和验收,做好单据交接及收发登记工作。

四、危险品保管员要格检查危险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包装不可靠,应立及设法维护或更换。

五、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六、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险品仓库,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七、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主管校长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后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

八、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实验人员应祥细指导。

九、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及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有关要求处理好。

省教育厅

贵州省中小学

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物资的报损报废必须填写“报损报废单”,及时报物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后,按下列手续办理:

1、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物资报损报废处理由主管校长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单价在200元以上者由所属教育局审批,报地、市教育局备案。

2、给予经济赔偿处理的,根据损坏、丢失等事故情况和具体鉴定意见,由物资使用单位填写有关表册,签注具体处理意见(包括赔偿金额)报教导处,经审批后,确定要赔偿者,再由所在单位填写“赔偿通知单(四联式)”,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室,一份送物资主管部门,一份交赔偿人。赔偿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到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

3、对耐用期满,又已丧失效能或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报损报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盘点物资时,由使用单位填制有关表册,其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完毕后,其物资残体由物资主管部门回收利用,统一处理。

三、校外借用物资,除按照借物制度办清手续外,交接双应当面验证质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借应照价赔偿

或修复后归还。

省教育厅

省中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了事故,使仪器设备受到了损失,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实验、学习;

2、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或有关人员指导错误或指导不及时,管理员保管不善;

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设备器材;

4、粗心大意、大手大脚,造成损失浪费;

5、盗窃或巧立名目骗取器材;

6、有意制造事故,或故意违反操作规程。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鉴定且由有关负责人证实,只赔偿部分损失或不予赔偿。

1、耐用期满仍在使用中的设备器材,在正常使用中发生了损坏;

2、仪器设备易坏部件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了损坏;

3、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缺少必要的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后仍造成了轻微损失;

4、确因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造成了损失。

省教育厅

贵州省中小学

学生实验守则

一、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格按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进行实验。

二、认真作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中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法和注意事项,预习不充分的,不能参加实验。

三、实验准备完毕,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可进行实验。

四、实验中要独立思考、细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提倡精神,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五、注意安全,节约水、电、气及有关消耗性器材、药品。如遇事故,应立及断开电(气)源,报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六、实验中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动用与自己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各类药品。

七、实验结束后,需经教师检查实验记录和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等,并将所用器材安放妥当,经批准后,可离开实验室。

八、实验中有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工具者,均要查明原因,填好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省教育厅

余庆县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禁在仪器室、药品室和实验室烧火、吸烟和饮食。

二、非实验室管理人员,未经允,不能随意进出仪器室、药

品室和实验室,更不允随意取拿物品。

三、仪器室、药品室和实验室的门窗要经常保持完好,并能

做到有效防盗。门窗、电源、水源要随时做到人离即关。

四、仪器室、药品室和实验室必须备有消防设备,如灭火器、

沙袋或沙箱。

五、危险药品必须专柜存放,并格实行两把锁管理,取用前

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使用易燃、易爆和毒性药品做实验时,必须格按操作程

序和要求进行,防事故的发生。

七、做水银有关的实验时,必须小心谨慎,防止慢性中毒。

八、做电学实验时,要对仪器和设备作好漏电检测,以防漏

电对人体造成伤害。

九、使用有放射性射线辐射的仪器和设备时,须采取有效的

保护措施,以保人体安全。

十、禁学生把实验后剩余的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结束后必

须把手洗干净,避免药物中毒。

余庆县教育局

余庆县天湖小学实验室

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应急措施

一、格遵守和地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实验室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三、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法。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含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五、使用和采购实验用剧毒品须经批准,要格领用手续,格控制领用量和使用量,使用过程应予监督,使用剩余部分要及时归还仓库,并妥善处理好废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