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北京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北京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附件2

编号:

市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按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立项,并填写本申报书。

2、本申报书由主要起草单位填写,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项目类别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应全项填写;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除第九、十项之外,应全项填写。其中,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应填写第五项,推荐性地方标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以填写第五项。

4、本表用A4纸填报,可按容自行调整表格大小。如需另附材料的,可单附在申报书后。

5、申报书“编号”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

地方标准申请书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中文) 项目名称(英文) 制定或修订□制定□修订被修订标准号 计划起始时间完成年限 涉及领域□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性质推荐 采用国际标准 情况 采用程度□等同□修改采用何种标准□ISO □IEC □ITU □其他采用国际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名称 主要起草单位 参与起草单位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及邮 箱 必要性分析(800字以上) 可行性分析(800字以上)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续)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国内生产技术状况、国际或国外有哪些同类标准?自治区内有哪些主要生产厂家?) 基本思路、工作计划、保障措施: 经费来源: ( )自筹 ( )自治区补助 与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调的情况及意见(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有关研究基础和前期研究成果(800字以上,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必要的试验验证数据及统计分析(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准是否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 技术归口单位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意见(或聘请同行专家审核意见): 盖章年月日 起草单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填写指南 1.必要性:阐明立项的必要性,不少于800字。说明标准是否在全区范围内具有普遍性,涉及全区性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的实施主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标准涉及的内容是否属于自治区经济或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否列入相关行业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列自治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否能够通过制定该标准解决自治区发展或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等。是否属于有科研成果支撑的项目、与在研科研项目同步研制的项目、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等。 2.可行性:阐明标准是否已经具备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实施该标准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以及技术基础,不少于800字。 3.适用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阐明标准的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给出标准的框架结构。应注意标准规定的内容必须是技术要求,即便是管理类的地方标准也应当是实现管理中的技术要求。 4.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重点阐明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容异同,即所制定的标准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被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如果已有相应的标准或计划而又确需申请地方标准立项的,应阐明与相应标准或计划的本质性区别,详细说明确需立项的理由。 5.工作计划:列出包括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环节在内的工作进度计划。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07-03-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标准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含修订,下同)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第五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与贸易有关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 第六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地方标准,组织地方标准的实施,对本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审查部(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审查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市各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标准化研究,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负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实施地方标准,依法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地方标准的起草,在地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工作。 第九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标准化组织积极承担或者参与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对符合《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予以经费补助。 第二章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都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都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讲明。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差不多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治理工作。 本标准为举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依照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玩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样不承诺非修理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 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爱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 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管理规程 (施工用电部分)培训班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

第一盒子 目录 一、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 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表AQ-C7-1 五、施工用电电气设备试验、检验、调式记录 六、施工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表AQ-C7-3 七、电工巡检维修记录 (表AQ-C7-4) 八、施工用电器材产品合格证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资料 编号:城建四-××××××项目部-6-1-01编制人:××× 资料名称: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名称:北京城建四公司××××××项目部

××××××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 X年 X 月 X 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施组(方案)名称:××××××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在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二、工程概况 (1) 三、主要施工用电设备 (2) 四、供电容量计算和变压器选择 (3) 五、电动机械设备功率选择 (4) 六、现场临时用电设备选择 (5) 七、接地装置与防雷设计 (6) 八、安全用电措施 (7) 九、临时用电防火措施 (7) 十、触电应急预案及演练 (8) 十一、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 (9) 1)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应单独绘制;(2)总箱、分箱、开关箱分别要做重复地装置符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3)平面图配电箱箱号与现场必须一致;(4)消防电源必须从现场总开关上侧引出,实行二级漏电保护。 十二、施工用电系统图 (10) (1)临时用电系统图中必须体现出三级配电,(2)编号清楚,电缆标明型号。 注: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公司技术部门审批后(盖章),报送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并签字方可实施。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应符合《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0〕2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所申报制(修)订的标准应属于申报单位业务范围,申报单位对所 申报项目的研究与应用处于我省先进水平。 2.能组织起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的编制组,落实其他主编 和参编单位,主编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3.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4.编制组负责人须由主编单位的在岗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 任,能统揽全局、把握政策,在申报标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有较 高造诣。 5.编制组主要成员需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 验,掌握本专业领域创新发展的前沿方向,在申报标准所涉及的 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标准编制程序,了解标准化政策 法规和标准化原理,掌握标准编制格式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表 达能力。 6.有落实编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标准编制要求 申报标准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制订原则,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应有利于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做到先进适用、 安全可靠、成熟稳定、经济合理,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技术进 步有推动作用。 2.标准应通过重名查询,并提供查新报告(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相抵触及相重复)。 3.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 4.提交标准编制大纲或草案。 5.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工作计划应完整列出编制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等阶段的时 间进度。 7.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并 需要在省内做出统一规定的申报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书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述,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制(修)订的目的和意义(必要性) 1.标准提出的背景(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技术、经济 政策) 2.标准中是否有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工程安全、人体健康,促 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其它公共利益。 3.标准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标准制(修)订的主要内容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格式规范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格式规范 一、标准的编制说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简况(必要项)(拟制成编制说明时,此标准编号“(一)”调整为“一、”,以下类推。此为一级标题,格式固定,不需另行更改。) 1.任务来源 ××××年××月××日,由××××××(起草单位)申请地方标准的立项,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年度云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同)。 2.起草单位、协作单位(没有就删除) 起草单位:(名称需与印章相同) 协作单位:(没有就不写) 3.主要起草人(以表格形式将内容明确) (二)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重要项、需充分

说明) (三)主要起草过程(必要项) 综合性叙述,不以时间过程记录。如资料收集、调研、试验论证、拟稿、征求意见、整理送审等内容。 (四)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必要项)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重要项) (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必要项) 需说明征求多少家单位的意见,这些单位的类型为(生产、销售、使用、科研、行业主管、大专院校、检测机构等)(七)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选填项,无此项,删除。) (八)作为推荐性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必填项) (推荐性标准不写理由,只提建议。) 例: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强制性标准要详细说明强制的内容及理由) (九)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必要项) 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北京市地方标准DBJ

北京市地方标准 序号标准号名称废止号01-1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12-2004 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13-2004 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26-2003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分册) 01-27-2003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01-29-2000 轻隔条板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01-30-2000 外墙内保温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水泥聚苯复合保温板) 《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石膏聚苯复合保温板)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市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地区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聚合物改性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界面渗和透型防水涂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无机防水堵漏材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地区蒸压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外墙外保温用聚合物砂浆质量检验标准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 标准 北京市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屋顶绿化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

ICS 65.020.20B 05 备案号: DB 屋顶绿化规范 Code for Roof Greening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屋顶绿化类型 (2) 6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 (2) 7屋顶绿化技术 (4)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城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城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DBJ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DBJ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维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由屋面构造层、屋顶绿化构造层和植被层等产生的屋面荷载。 3.7防水层waterproof layer 为了防止雨水和灌溉用水等进入屋面而设的材料层。一般包括柔性防水层、刚性防水层和涂膜防水层三种类型。 3.8柔性防水层floppy waterproof layer 由油毡或PEC高分子防水卷材粘贴而成的防水层。 3.9刚性防水层rigid waterproof layer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层上,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砂浆搀5%防水粉抹面而成的防水层。 3.10涂膜防水层membrane waterproof layer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号:DB/TXXX-20XX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通过细化物业服务事项,对服务深度、频次、结果进行定量描述,将技术标准划分为5个等级,满足了不同层次物业服务的需要,构成了物业服务标准体系,为构建科学合理、专业公平、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体系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业主和物业企业间和谐互信关系的建立。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工作,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在执行标准过程中总结经验,积累相关资料,并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邮编:100039,电话:59958541),以便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编写人员: 审查专家:

目次 3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技术标准 (9) 9 3.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10 15 16 17 18 18 3.8 18 4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技术标准 (20) 20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21 26 27

29 29 4.8 30 5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技术标准 (31) 31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32 37 39 40 41 42 5.8 42 6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技术标准 (43) 43 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44 49 50 52

地方标准申请书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续)

填写指南 1.必要性:阐明立项的必要性,不少于800字。说明标准是否在全区范围内具有普遍性,涉及全区性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的实施主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标准涉及的内容是否属于自治区经济或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否列入相关行业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列自治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否能够通过制定该标准解决自治区发展或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等。是否属于有科研成果支撑的项目、与在研科研项目同步研制的项目、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等。 2.可行性:阐明标准是否已经具备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实施该标准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以及技术基础,不少于800字。 3.适用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阐明标准的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给出标准的框架结构。应注意标准规定的内容必须是技术要求,即便是管理类的地方标准也应当是实现管理中的技术要求。 4.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重点阐明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容异同,即所制定的标准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被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如果已有相应的标准或计划而又确需申请地方标准立项的,应阐明与相应标准或计划的本质性区别,详细说明确需立项的理由。 5.工作计划:列出包括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环节在内的工作进度计划。

6.保障措施:阐明主要起草单位为标准编制提供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能够提供或已获得标准调查研究、试验验证、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宣贯培训、实施评估等所需的全部经费。 7.与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调的情况及意见:标准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在此阐明具体协调情况,并将征求意见的复函或协调会会议纪要作为项目申报书的附件。 8.有关研究基础和前期研究成果:阐明已进行过的与本标准相关的科研课题或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并将科研报告或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申报书的附件。 9.必要的试验验证数据及统计分析:给出已进行过的与本标准相关的试验验证和统计分析的结果,并将试验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作为项目申报书的附件。 10.标准是否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不涉及的填写“否”。涉及的,填写专利、商标名称、持有人名称、证书编号。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_307-2005)

ICS 13.030.20 Z 60 备案号:17214-2005 DB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 307—2005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内容 (1) 3.1 标准分级和限值 (1) 3.2 其他规定 (1) 4 监测 (6) 4.1 采样点 (6) 4.2 采样频率 (6) 4.3 排水量 (6) 4.4 统计 (6) 4.5 方法 (6) 5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 附录A (9) I

DB11/ 307—2005 II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在《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北京市人民政府1985年10月15日发布)的基 础上,依据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7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一类污染物13项,二类污染物62项,比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多设立8项。 同时,本标准对北京市执行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对污染指标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44项指标的限值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当,23项指标的限值严于国家标准;对于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不设单位建设年限区分。 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京政函[1998]18号)]。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声、董淑英、刘卫红。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DB11/891-2012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3年01月01日 前言 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目标,在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1-602—2006)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计划,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总结工程经验,并经专家深入论证,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了修编。本标准在修订中提高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的标准,加强了对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和电气专业系统设计内容。本标准还附有若干节能设计判断文件、建筑热工和管道保温计算、外窗热工性能等资料。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绿色建筑研究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联系电话:88042132)。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 北京建筑节能研究发展中心北京清华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易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6年标字第6号(总第189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6年标字第6号(总第189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19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0月20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1/238-2016 车用汽油 DB11/238-2012 2016-10-19 2017-01-01

2 DB11/239-2016 车用柴油 DB11/239-2012 2016-10-19 2017-01-01 3 DB11/T535-2016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DB11/535-2008 2016-10-19 2017-02-01

4 DB11/T543-2016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 DB11/T543-2008 2016-10-19 2017-02-01 5 DB11/T646.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则DB11/646.1-2009 2016-10-19 2017-02-01

6 DB11/T646.2-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2部分: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 DB11/646.2-2009 2016-10-19 2017-02-01 7 DB11/T646.3-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3部分:实体防护与入侵报警子系统 DB11/646.3-2009 2016-10-19 2017-02-01

8 DB11/T646.4-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4部分:化学监测子系统 DB11/646.4-2009 2016-10-19 2017-02-01 9 DB11/T646.5-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5部分:放射性材料监测与处置 DB11/646.5-2009 2016-10-19 2017-02-01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北京市)

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1、项目类别 (1)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申报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应已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并且能够在当年完成标准从起草到报批的全部工作。 (2)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二类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取得成果,形成标准草案的,可申报为下一年度的一类项目。鼓励所有标准项目通过二类项目转为一类项目,在确定立项时优先考虑。二类项目研究单位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研究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原二类项目编号:曾经立为二类的项目填写。 3、涉及领域:一项标准涉及多个领域的,可多选。 4、标准性质 (1)强制性:只有涉及安全、卫生以及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制定强制性标准。 (2)推荐性:绝大多数标准均应申请制定推荐性标准,由各标准相关方自愿采用。 (3)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且不具备制定为地方标准条件的项目;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可以申请制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5、必要性:阐明立项的必要性,不少于1000字。说明标准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普遍性,涉及全市性的关键共性技术,不属于部门内部规范,标准的实施主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标准涉及的内容是否属于本市经济或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否列入本市各行业“十二五”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列入市政府折

子工程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否能够通过制定该标准解决本市发展或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等。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支持的研究项目、需要为本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配套技术支撑的标准项目、地方标准复审确认需要修订的项目,重点纳入地方标准立项范畴。 6、可行性:阐明标准是否已经具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该标准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以及技术基础,不少于1000字。 7、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阐明标准的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给出标准的框架结构。应注意标准规定的内容必须是技术要求,即便是管理类的地方标准也应当是实现管理中的技术要求。 8、主要强制的内容:阐明要进行强制的主要条款或主要技术指标项。 9、强制的理由:阐明强制的法律依据和强制的必要性,不少于1000字。 10、强制性标准实施风险评估:评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社会影响以及社会承受度等,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这些风险。 11、法律法规依据及与之关系:列出制定该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依据,以及政府文件中提出的明确的工作任务等,并说明本标准与这些依据之间的关系。 12、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容异同:所制定的标准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未被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如果已有相应的标准或计划而又确需申请地方标准立项的,应阐明与相应标准或计划的本质性区别,详细说明确需立项的理由。 13、计划及起止时间:列出包括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环节在内的工作进度计划,一类项目应在立项当年完成标准从起草到报批的全部工作。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ICS 03.220.20 R 11 备案号:XXX-XXXX DB 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bus/trolleybus passenger transport service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П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2) 5运营调度 (2) 6行车服务 (3) 7车厢服务 (3) 8站台服务 (4) 9信息服务 (4) 10服务质量监督 (6) 11运营安全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线路及车站命名原则及方法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车辆例行检查项目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服务设施检查及报修项目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服务用语 (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检查项目 (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指标合格评价方法 (14) I

前言 本标准附录A和B是规范性附录,其它附录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正、卢峰、李明远、杨大忠、杜乃红、赵哲成、祝世钧、马从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doc

ICS01.120 A 00 DB46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 46/ T 74—2018 代替DB46/T 74-2007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2018-07-31发布2018-09-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DB46/T 74-2007《标准化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程序》。 本标准与DB46/T 7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修改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范围; ——增加了设区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地方标准的工作程序;——增加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见6.1); ——增加了地方标准项目的提出(见6.2); ——增加了地方标准立项受理(见6.3); ——增加了地方标准立项评审(见6.4); ——增加了成立标准起草组(见7.1); ——增加了地方标准技术审查会议程(见9.3.2); ——增加了设区市级地方标准的编号规则(见10.3.3); ——增加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图(见附录A); ——增加了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见附录D); ——删除了地方标准的函审工作程序。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修订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王家荣、陈诗帆、冯时霞、邹小阳、鲁慧中、王小英。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6/T 74-2007。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范围、制修订主体、制修订流程、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公开、复审、废止等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和设区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及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 (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20000 (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20001 (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 3 制修订范围 满足海南省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特殊技术要求以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要求的,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可以制修订地方标准。 4 制修订主体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 设区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制修订和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5 制修订流程 包括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公开、复审、废止等阶段(流程图见附录A)。 6 立项 立项建议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省、设区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按照《海南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录B)的填写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海南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由单位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民签字即可。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DB11/T 281—2005 2005-05-10发布2005-05-10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城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城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418—2007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Ruies for the daily maintenance of electric lifts (内部宣贯资料) 2007-07-11发布2007-03-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 引言 (11)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一般要求 (2) 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2) 4.1基本规则 (2) 4.2电梯施工单位 (2) 4.3电梯维保单位 (2) 4.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作业人员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梯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表 (4) 附录B(规范性附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 (16) 参考文献 (25)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勇志、张弟华、王琦、赵伯锐、李庆文、杨小军、刘连璋。

本标准所涉及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安装与验收后必须符合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日常维护保养后也应符合上述标准。本标准引用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关条款,以确保标准的一致性。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因在一定运行时间内由于震动、磨损、老化使其产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处于非正常状态下运行,为此应由持有相应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根据相关尺寸的变化及零部件情况在日常维护保养时进行调整和更换。本标准的目的是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可靠运行。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 编制说明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 任务来源 2019-1-242 (立项计划号) 负责起草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13号 参与起草单位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表1 标准起草人(全部起草人)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编制情况 1、编制过程简介 本标准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参与起草,经过5次讨论和修改,于2020年3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向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直属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5号)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省加快了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优化了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切实提高地方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2016年原省质监局提出并制定了安徽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DB34/T 2800-2016)。 标准发布实施后,该标准在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规范了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流程和管理。随着标准化事业不断向前推进,地方标准的运行环境也有了新的变化,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发布实施,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和管理有了新的变化; 2019年2月2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标准的管理要求;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发布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地方标准的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在此环境下,DB34/T 2800-2016 标准已不能较好地适应地方标准的管理,因此开展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对规范管理地方标准、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和起草单位开展工作等方面有重要的意义。 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1)制定标准的原则 (1)适用性原则。本标准是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流程、管理等方面提供的指南,标准总体上从标准制定的全流程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步骤、时间节点、工作内容,能够非常有效地指导行政主管部门、标准起草单位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2)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 2)制定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制定的依据是201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9年实施的《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实施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3)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中的计划征集、材料初审和专家评估、计划公示和下达、起草、技术审查、报批和发布、备案、复审。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管理,覆盖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全过程,加强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改变了之前的地方标准管理模式,借鉴了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管理,符合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方向。由归口单位负责归口标准的立项申报、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只负责标准化项目的立项评估和审批发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