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

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
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

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

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品摆放不能照搬零售药店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结合药理作用的摆放方法,因为医疗机构所销售的药品一律必须凭医师处方进行调配,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或面街橱窗的方式摆放,应遵循按剂型结合药理用途分类的原则进行封闭式摆放,具体分类可按如下进行:应将注射剂单独摆放,在注射剂中又可以按小针剂、粉针剂、大输液三类分开摆放,在使用品种较多的小针剂中,还可以再结合其功效用途进一步细化分类,分成如解热镇痛类、心血管类、维生素类、呼吸系统类、抗感染类等;外用药品应单独摆放,品种较多时,应按眼科用药、耳科用药、皮肤科用药等再细化分类;其它口服制剂可按功效用途分类摆放,如妇科用药、儿科用药、抗感染药、维生素类及矿物质类、消化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心血管类、抗过敏类等;对于含有麝香、冰片等气味较大,易对其它药品产生串味的药品,如红花油、麝香痔疮膏、壮骨膏等应采用密闭的柜子摆放;对于临时拆零配药的药品,应单独整齐摆放,拆零药品必须使用原包装,禁止使用替代包装,拆零药袋应标明品名、批号、效期、用法、用量等内容;另外,对于如注射器、输液器、棉签、脱脂棉等医疗器械应单独摆放,对于一些消杀产品、保健食品也属于非药品,也应单独摆放,不得与药品或医疗器械混放。分类后应加挂相应的标示牌,标示牌应采用通行的白底绿字,字迹工整。……

药品分类摆放规则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

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例如:

(一)药品区

1、非处方药品区:存放非处方药品

2、处方药品区:

(1)可以开架销售的处方药

①保健药品

②一部分不良反应较小的处方药

(2)处方柜:

不良反应较大的处方药全部放在处方柜中闭架销售。

(3)专柜上锁:注射剂和二类精神药品

(4)中药柜:包括中药壁柜和中药柜台

(5)拆零专柜

(6)冰箱

(二)非药品区

1、食品区

2、美丽健康商品区(“妆”“消”“械”“计生用品”等)

①美容护理品

②家庭健康用品

3、体现公司及门店风格:商品陈列应与企业文化、门店环境、整体气氛保持一致。

突出企业特色,树立企业形象。

突出良好的门店形象。

使顾客无论是否得到“有形”商品,均能得到“无形”商品,即顾客对门店及企业的良好感觉,从而提高回头率。

4、醒目原则

药品大、中、小分类清晰合理,使顾客进入店内很容易找到药品的陈列位置。

药品陈列位置尽可能设置在顾客易于看见的地方,不宜太高或太低。

附加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不仅用来阐述药品的有关事实如价格、产地、原料、规格、名称、用途等,而且是药品陈列创意的说明,是对陈列的进一步解释。文字说明要精炼、隽永,使顾客顷刻间了解记忆下来,在阅读后回味无穷,难以忘怀,并能转化为直接的购物行为。5、方便原则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时间观念强。适应于这一要求,药品陈列要为顾客提供一种或明或暗的有序的购物引导。速购药品放在最明显、最易选购的位置,如药店入口附近;选购药品摆放在比较安静、不易受到打扰、光线充足的位置上,便于顾客仔细观看,慢慢挑选;特殊药品如精品、高档药品、名品可以摆放在距出售一般药品稍远、环境幽雅的地方,以显示药品的高档贵重,满足顾客的求名心理。

药品陈列位置适中,便于取放。不要将药品放在顾客手拿不到的位置。放在高处的药品即使顾客费了很大的劲拿下来,如不满意,很难再放回原处,影响顾客的购物兴致和陈列布局的美观性。

药品陈列要安全稳定,排除倒塌现象。体积大、份量重的一般放于货架下部,而体积小、份量轻的应放在上部。既可避免头重脚轻造成顾客视觉上的不舒服,又有利于保护陈列器具。同时药品堆叠高度适度,以免坍塌,不仅损失药品,而且影响顾客心情,甚至可能砸伤顾客。

6、满陈列的原则

药品陈列种类与数量要充足,以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丰富是吸引顾客、提高销售额的重要手段之一,品种单调、货架空荡的商店,顾客是不愿进来的。要及时补货,避免出现“开天窗”脱销的局面

7、整洁美观原则

陈列的药品要清洁、干净,没有破损、污物、灰尘、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从货架上撤下来。每种药品都有其优点,药品陈列应设法突出其特点。

大胆采用多种艺术造型、艺术方法、运用多种装饰衬托及陈列器具,使陈列美观大方。

8、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FIRST IN,FIRST OUT”

9、关连性的原则将功能相同的药品放在一起陈列。

药品分类摆放规则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

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例如:

(一)药品区

1、非处方药品区:存放非处方药品

2、处方药品区:

(1)可以开架销售的处方药

①保健药品

②一部分不良反应较小的处方药

(2)处方柜:

不良反应较大的处方药全部放在处方柜中闭架销售。

(3)专柜上锁:注射剂和二类精神药品

(4)中药柜:包括中药壁柜和中药柜台

(5)拆零专柜

(6)冰箱

(二)非药品区

1、食品区

2、美丽健康商品区(“妆”“消”“械”“计生用品”等)

①美容护理品

②家庭健康用品

3、体现公司及门店风格:商品陈列应与企业文化、门店环境、整体气氛保持一致。

※突出企业特色,树立企业形象。

※突出良好的门店形象。

※使顾客无论是否得到“有形”商品,均能得到“无形”商品,即顾客对门店及企业的良好感觉,从而提高回头率。

4、醒目原则

※药品大、中、小分类清晰合理,使顾客进入店内很容易找到药品的陈列位置。

※药品陈列位置尽可能设置在顾客易于看见的地方,不宜太高或太低。

※附加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不仅用来阐述药品的有关事实如价格、产地、原料、规格、名称、用途等,而且是药品陈列创意的说明,是对陈列的进一步解释。文字说明要精炼、隽永,使顾客顷刻间了解记忆下来,在阅读后回味无穷,难以忘怀,并能转化为直接的购物行为。

5、方便原则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时间观念强。适应于这一要求,药品陈列要为顾客提供一种或明或暗的有序的购物引导。速购药品放在最明显、最易选购的位置,如药店入口附近;选购药品摆放在比较安静、不易受到打扰、光线充足的位置上,便于顾客仔细观看,慢慢挑选;特殊药品如精品、高档药品、名品可以摆放在距出售一般药品稍远、环境幽雅的地方,以显示药品的高档贵重,满足顾客的求名心理。

※药品陈列位置适中,便于取放。不要将药品放在顾客手拿不到的位置。放在高处的药品即使顾客费了很大的劲拿下来,如不满意,很难再放回原处,影响顾客的购物兴致和陈列布局的美观性。

※药品陈列要安全稳定,排除倒塌现象。体积大、份量重的一般放于货架下部,而体积小、份量轻的应放在上部。既可避免头重脚轻造成顾客视觉上的不舒服,又有利于保护陈列器具。同时药品堆叠高度适度,以免坍塌,不仅损失药品,而且影响顾客心情,甚至可能砸伤顾客。

6、满陈列的原则

药品陈列种类与数量要充足,以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丰富是吸引顾客、提高销售额的重要手段之一,品种单调、货架空荡的商店,顾客是不愿进来的。要及时补货,避免出现“开天窗”脱销的局面

7、整洁美观原则

※陈列的药品要清洁、干净,没有破损、污物、灰尘、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从货架上撤下来。

※每种药品都有其优点,药品陈列应设法突出其特点。

※大胆采用多种艺术造型、艺术方法、运用多种装饰衬托及陈列器具,使陈列美观大方。

8、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FIRST IN,FIRST OUT”

9、关连性的原则将功能相同的药品放在一起陈列。

药品的陈列与组合

药品的列与组合 一、药品列 (一)概念 指药店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消费者购买药品,提高营业额和利润水平,利用门店的有限资源,合理规划店总体布局、货架摆放顺序、药品摆放位置和堆码方式,创造便于顾客购买药品的环境。 (二)目的 1.提升店整体形象; 2.方便顾客购 买; 3.诱发和引导 消费; 4.促进销售, 加速周转; 5.体现管理水 平。 二、药品列的方法 (一)展览列 展览列是专供顾客参观浏览的列,因此,展览列最主要的重点是必须引起顾客的注意,使其产生兴趣、联想,从而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

1.中心列法。即以整个展览空间的中心为重点的列品编组法。把大型的列品放置于醒目的中心位置,小件展品按类别组合在靠墙四周的展台展架上,使顾客一进入展览空间就能看到大型主体展品。它对于展览主题的表达非常有利,具有突出、明快的效果。 2.线型列法。以货架、柜台各层的展览空间为基础,将药品排列成一条平行线。 可采用垂直、竖 立、平卧、倾斜 或平等排列的形 式,视药品形状 和摆放货位空间 的大小,有顺序 地排成直线。这 种方法能统一、 直观、真实、整 齐地表现出展品 的丰富容,使顾 客一目了然,并 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3.梯形法。即以阶梯式样品列的方法。如:小型的药品应摆在前方(距离眼睛最近),大型药品摆在后方;较便宜的药品应摆在前方(容易拿取),较昂贵的药品摆在后方;暗色系的药品摆在前方,明

亮色系的药品在后方;季节、常用药品及新药品在前方,一般药品在后方。这种列方法的层次感非常强。 4.悬挂法。即运用悬挂的方法列药品。销售现场列和橱窗列,大都借助此法展示药品。销售现场列,药品一般都悬挂在货架上层装置的木档上,或在货架前位空间装置一根棒物,将具有代表性的药品悬挂起来,以吸引顾客的视线。在悬挂时,应注意上下左右的间隔位置,以不影响货架列药品的视线为宜;橱窗和样品橱的列,悬挂也是一种主要的方法。也可悬挂一网,将列样品、pop以及一些硬性中、小件药品装置在网上。 5.堆叠法。即是将样品由下而上堆叠起来的列方法。堆叠是使药品个体相叠后的体积升高,从而突出该列品的形象。堆叠的具体方法有三种:一是直接堆叠;二是组合堆叠;三是衬垫堆叠,在每层加放一块玻璃衬垫板,使列药品堆叠成所设想的形状。 6.道具法。即是利用各种材料制作的支架、托板、码台和模型来列药品的方法。在药品列时的诸多形式,往往都需要借助道具。用于药品列的道具,由于其类型的多种多样,因而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充分展示各种药品的特点。 7.配套列法。将关联药品组合成一体的系列化列。将相关药品组合于同一展览空间,提高顾客的想象力。 (二)推销列 1.依种类分类列。大多数的药店在做推销列时,都是依照药品种类来分类的。因为依种类来分,无论是统计,还是进货都很方便。

药品陈列的类型与方式

药品陈列的类型与方式 陈列的类型 药店里的药品陈列类型可分为三种,第一是交易药品的陈列(柜台), 如摆放药品的货架、货橱、柜台等;第二是样品陈列(展示柜),如样品橱、橱顶、平台等;第三是储备药品的存放(库房)。 (1)交易药品的陈列 交易药品的陈列,不论是何种药品,都具有待售、陈列、流动大、更换快等特点。因此,药店经理在摆放药品时要做到:整洁、美观、丰满、定位。 整洁,要按药品大类、分类、细类,及其规格、用途、价格等方面的特征,分门别类陈列摆放,使之一 目了然。在药品整齐的基础上药店经理还应勤加整理,保持药品的清洁;美观,摆放药品时应力求格调 一致,色彩搭配。摆放的方法要尽可能归类摆放或适度穿插排列,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应将滞销的 药品搭配在旺销的药品之中,以利于销售;丰满,要做到药品多而不挤,少而不空,及时加货,不留空位,丰富多彩,方便顾客的选购;定位,要固定药品的摆放货位,这样既便于销售又易于管理。当然, 药品定位不是永久不变的,而是应随季节变化和需求量的变化,做适当的调整。 (2)样品陈列

样品陈列给人以醒目、明了的感觉。如样品柜、平台的特点是一种局部陈列,具有一定的向导与美化 药店的功能。由于陈列空间的范围较小,它只能容纳少量药品的陈列,因此,在陈列内容上,应从新 产品、流行药品的颜色款式中,选择适量的样品;在陈列表现形式上,要力求简洁、明快、醒目;在 陈列手法上,要顾及四面展示的效果,除沿着样品橱柜要考虑背景设计外,大都以采用无景象衬托的 陈列为主,再辅之支架道具的配合,构成一个陈列体的立体画面 橱柜顶陈列是一种较传统的陈列手法,在大型药店里可以见到。它起着一种标志柜组经营范围的作用, 使顾客进入商场后一目了然。橱柜 顶陈列除了选择实物作为样品外,还可以通过广告牌或广告灯箱上的图画和文字来代替实物陈列,这样可以避免实物样品受潮、积灰、变色、变质。 (3)储备药品的存放 储备药品的存放是指已进入销售现场但未摆上货架和柜台的备售药品。此类药品虽无需进行陈列, 但也要注意摆放整齐,以利于药店经理自身管理药品。另外,切忌在通道口和药店的安全出口处堆 放储备药品。 陈列的方式 药品陈列有两种性质:一是供人浏览的陈列;二是让人产生购买欲望 的陈列。

药品摆放是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主要体现

药品摆放是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主要体现,规范合理的摆放有利于零售药店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减少因放置混乱而错拿药品等事件的发生。因此,药店摆放药品应遵循以下七条原则。 特殊药品特殊管理原则。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店,应设立专柜存放精神药品,不能与其他药品混同摆放,不要放在特别醒目的位置,并做到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以保证存放安全。 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原则。非药品应在药柜之外摆放,不应与药品混放,更不能摆在药品的中间。有经营避孕药具等家庭常用医疗器械资格的药店,应设置医疗器械专柜。 处方药集中陈列原则。鉴于目前处方药属于“双轨制”管理阶段,对必须持处方购买的药品应集中摆放,并制作明显标识,以提示消费者购买时出示处方。 外用、易串味药单放原则。为防止药品成分相互影响,应将外用和易串味药品单独摆放,并相对分开。 按用途分类原则。为方便消费者选购和经营者取药,药店应按用途分类摆放药品,如内科用药、伤科用药等。 按功能放置原则。在分类摆放的基础上,药店要再按功能分类放置药品,如内科用药可分为呼吸内科用药、消化内科药、神经内科用药、心血管内科用药等。 非处方药突出原则。在以上原则下,药店在摆放药品时,要把非处方药摆在最醒目的位置,并尽可能地突出乙类处方药,以方便消费者选择购买,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能力。 西药部分与中成药分柜摆放 西药部分分为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妇科用药、五官科用药、皮科用药、维生素与矿物质类药七类。 中成药按治疗科别又分为内、外、妇、儿、皮肤、骨伤、五官科用药七类 处方药尚不规范的实际情况,扩大双轨制药品分类的类别范围,分为化学药品与中成药两类, 中成药仍为七类,化学药品采取综合分类方法分为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妇科、皮科、五官科、抗生素、激素、与抗病毒类、抗微生物类、其它类十类

药品分类及摆放常识

药品分类及摆放常识 一,药品基本知识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2、药品剂型: 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散剂,注射剂,糖浆剂,口服液,软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酊剂,栓剂,喷雾剂,气雾剂,外用贴剂等. 3、药品包装 药品分大包装—药品外箱包装、中包装——药品中盒包装、小包装——药品最小包装 4、包装盒内容 (1)药品名称:商品名:药品经过依法注册的商标;通用名:国家规定的化学通用名称(2)规格:药品的含量及小包装数量。(3)产地:药品的生产厂家(4)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5)批准文号:国家批准的药品执行文号。(6)适应症:药品的主要功能主治。(7)用法,用量:药品的服用方法及用量。(8)不良反应。(9)禁忌,注意事项,药品最小单位上至少标有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 二、药品分类 按照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及功能主治进行分类。 1、药品与非药品:以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区分。 (1)药品:国药准字H(化学药制剂)+区域代码(年份)+编码;国药准字Z(中成药制剂)+区域代码(年份)+编码 (2)非药品:保健品——卫食准字消毒剂——消卫准字卫生材料,医疗器械

——管械(准)字 2、内用药与外用药 (1)内用药:供口服,经口腔消化道吸收的药品。 (2)外用药:外用涂抹软膏,喷剂,栓剂,滴眼,耳,鼻液等。药品包装上明显标有红底白字:外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1)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2)非处方药:在医师指导下,患者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药品包装右上角标有“OTC”字样:红色为甲类非处方药;绿色为乙类非处方药。 4、按功能主治划分: 抗菌消炎类,心脑血管类,降糖类,胃肠类,肝胆肾类,抗感冒类,清热解毒类,呼,吸系统类,儿科类,妇科类,伤风湿类,维生素及矿物质类,养血安神类,中成药类,其它类,外用类,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三、药品摆放 1、药品根据分类划分摆放于相应柜台,货架。 2、药品摆放按药品类别,名称分排,分列整齐码放,不同品种之间有一定间距,不得倒置,混放。 3、同一品名,规格不同的药品,要区分并间隔摆放,避免发生混淆,拿错剂量。 4、药品销售后,应及时将柜台内药品摆放整齐,恢复原样。 5、药品售空,及时补货。如缺货,应调整货位,不得出现空缺。 6、药盒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灰尘及污染。 7、药品按照有效期远近摆放,先销售近效期药品。 摆放药品应遵循以下七条原则 1、特殊药品特殊管理原则。

化学实验室药品摆放和管理

实验室药品摆放安全条例 一、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存在的问题 1.无试剂专库。试剂储藏室与实验准备在同一房间内,致使室内空气的相对湿度过大,药品试剂易变质失效。 2.保管环境不良。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既影响药品试剂的质量,也影响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3.无清库制度。某些试剂库存时间过长、库存过多,造成浪费。 4.缺乏规范分类知识与措施。药品试剂分类不科学,使用不方便。 5.环保意识差。过期药品试剂不经过无害处理就随意丢弃。 二、实验室药品试剂科学管理的普遍原则 实验室应实施七项管理原则: ?专人专库专柜原则; ?分类保管原则; ?先出先用原则; ?定期查、报原则; ?出入库登记原则; ?危险品“五双管”原则; ?注意环保原则。 1.专人、专库、专柜管理原则 设定具有相应专业水平、管理水平和高度责任心的专职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试剂的保管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药品试剂的性能、用途、保存期、贮存条件等。设立独立、朝北的房间作为储藏室。挂窗帘,避免阳光直射(室湿过高导致试剂分解失效)。室内安装通风换气设备,不设水池,以保证室内空气干燥。将试剂柜架制成阶梯状,并从上到下依次编序。试剂柜安装有色玻璃。特殊试剂的试剂柜,应选用耐腐蚀或具有屏蔽作用材料做成的各小柜的组合体,各小柜之间密封性要好,有利于特殊试剂的隔离存放。 2.分类保管的原则 合理的系统分类,是良好的规范化管理的必要保证。将所有药品试剂分类依其名称、规格、厂家、批号、包装、储存量以及储存位置一一登记造册、编号,并建立查找方式。药品柜贴上本柜贮存的药品目录,方便取用。 (1)药品试剂一般分类、存放方法,见下表: 药品试剂的分类、存放

药品分类储存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储存的管理规定 危险药物分类存放的原则及存放要求: 1. 化学危险物品应当按照药品的不同种类,实行分类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 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 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3. 易挥发药品:远离热源火源,于避光阴凉处保存,通风良好,不能装满。 4.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 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5. 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能发生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危险品,应 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6. 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存储柜存放。 7. 易燃品要与易爆品、氧化剂远离,毒害品要与酸性腐蚀品远离,酸性腐蚀品与碱性腐蚀 品远离,具氧化性的还原剂应单独存放。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 8. 腐蚀性液体:放于底下,以免不慎跌下,洒出发生烫伤事故。 9. 剧毒和致癌药品应锁上。 10. 凡能互相起化学作用的药品都要隔离,对那些互相反应产生危险物、有害气体、火焰或 爆炸等危险的药品,尤其要特别注意。 下述几类是必须隔离的药品: ①氧化剂与还原剂及有机物等不能混放。 ②强酸尤其是硫酸忌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猛酸钾、氯酸钾……等)混放;与酸类反 应发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氰化钾、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等),不能与酸混放。 ③易水解的药品(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等)忌水、酸及碱。 引发剂忌单体混放。潮湿保存。 ④卤素(氟、氯、溴、碘)忌氨、酸及有机物。 ⑤氨忌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类及汞等接触。 ⑥许多有机物忌氧化剂、硫酸、硝酸及卤素。

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20210207214334)

精心整理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 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品摆放不能照搬零售药店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结合药理作 用的摆放方法,因为医疗机构所销售的药品一律必须凭医师处方进行调配, 不得采 用开架自选或面街橱窗的方式摆放,应遵循按剂型结合药理用途分类的原则进行封 闭式摆放,具体分类可按如下进行:应将注射剂单独摆放,在注射剂中又可以按小 针剂、粉针剂、大输液三类分开摆放,在使用品种较多的小针剂中,还可以再结合 其功效用途进一步细化分类,分成如解热镇痛类、心血管"厂*丨丿7* ,* ~ 类、维生素类、呼吸系统类、抗感染类等;外用药品应单独摆放,品种较多时, *1 ' I X 1 ■CX \ i ' 应按眼科用药、耳科用药、皮肤科用药等再细化分类;其它口服制剂可按功效 j- ———— 用途分类摆放,如妇科用药、儿科用药、抗感染药、维生素类及矿物质类、消化系 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心血管类、抗过敏类等;对于含有麝香、冰片等气味较 大,易对其它药品产生串味的药品,如红花油、麝香痔疮膏、壮骨膏等 ,--j I ' 应采用密闭的柜子摆放;对于临时拆零配药的药品,应单独整齐摆放,拆零药品必 须使用原包装,禁止使用替代包装,拆零药袋应标明品名、批号、效期、用法、用 量等内容;另外,对于如注射器、输液器、棉签、脱脂棉等医疗器械应单独摆放, 对于一些消杀产品、保健食品也属于非药品,也应单独摆放,不得与药品或医疗器 械混放。分类后应加挂相应的标示牌,标示牌应采用通行的白底绿字。 药房摆放药品原则: 精心整理

1. 按剂型分别摆放 2. 按内服、外用分别摆放 3. 按药理性质、使用频率摆放 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别摆放 5. 精神药品根据情况单柜或单抽屉存放,麻醉药品按“五专”单独加锁存放

药品陈列按功能主治怎么分类

药品陈列按功能主治怎么分类 GSP规定药品的分类,首先是1、药品与非药品分区,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3、内服与外用分片,4、易串味药品专柜,5、拆零专柜,6、中药饮片区。这几种分类,是GSP 检查重点项目。 药品按功能与主治分类,是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再适当分几大类,不要求细分。一般可大致分为:1、抗菌消炎药(成人用药和儿童用药可以放在一起),2、消化系统用药,3、呼吸系统用药,4、泌尿系统用药,5、妇科用药,6、儿科用药,7、注射液。GSP检查对按功能与主治分类的要求不高。 注:在分类时按大系统分,比如用于胃肠、肝胆、糖尿病的药都归于消化系统,但是在摆放药品时可以分柜或分层摆放。......。 药店药品分类按剂型方便还是按功能主治方便 回答:1 1易串味药品要单分2抗生素类和感冒消炎在一起3保健品4心脑血管肝肾胃肠一组5中成药OTC品种6外用药7针剂医疗器械。一般正规药店都这么分,PX认证时药监局也是这么要求的。 回答:2 按GSP要求,RX.OTC.非药品应该分开陈列,RX可分为:肝胆泌尿.风湿类.儿童类.抗菌消炎类.呼吸系统类.消化系统类.中成药类.神经系统类.妇科类.外用柜.易串味柜.OTC:维生素矿物质类.儿童类.消化系统类.呼吸系统类.妇科类.其它类.中成药类.外用类.非药品单独陈列,易燃的陈列空包装,也可以根据自己店面来调整,还要有一个拆零药品专柜。 回答:3 按剂型主要分类 要是药店的话最好是按剂型。例如:注射剂、片剂、散剂、栓剂、软膏剂、丸剂、气雾剂、胶囊剂、酊剂、油剂、滴剂、硬膏剂、糖浆剂、粉剂、制粉原料、溶液剂、洗剂、乳胶剂、软胶囊、眼膏剂、滴鼻剂、滴耳剂、颗粒剂、喷雾剂、灌肠剂、含漱剂、滴丸剂、凝胶剂、膜剂、贴剂、透皮剂、滴眼剂等等。 按功能主治分类包括:先把处方药和OTC药分出来,处方药在柜台里面销售,按功能主治分出来。妇科类。感冒类,中药消炎类,西药抗生素类,外用软膏类,洗液类,肾病类,神经系统类,喷剂类,心脑血管类,退热去火类,保健品类,肝胆类,肠胃病类,风湿病类等。不是很全,自己在琢磨看下还有什么类

药品分类摆放常识精编版

药品分类摆放常识 一,药品基本知识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2,药品剂型: 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散剂,注射剂,糖浆剂,口服液,软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酊剂,栓剂,喷雾剂,气雾剂,外用贴剂等. 3,药品包装 药品分大包装—药品外箱包装、中包装——药品中盒包装、小包装——药品最小包装4包装盒内容 (1)药品名称:商品名——药品经过依法注册的商标 通用名——国家规定的化学通用名称 (2)规格:药品的含量及小包装数量。 (3)产地:药品的生产厂家。 (4)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5)批准文号:国家批准的药品执行文号。 (6)适应症:药品的主要功能主治。 (7)用法,用量:药品的服用方法及用量。 (8)不良反应。 (9)禁忌,注意事项,药品最小单位上至少标有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二,药品分类 按照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及功能主治进行分类。 1,药品与非药品:以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区分。 (1)药品:国药准字H(化学药制剂)+区域代码(年份)+编码 国药准字Z(中成药制剂)+区域代码(年份)+编码 (2)非药品:保健品——卫食准字消毒剂——消卫准字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管械(准)字 2,内用药与外用药 (1)内用药:供口服,经口腔消化道吸收的药品。 (2)外用药:外用涂抹软膏,喷剂,栓剂,滴眼,耳,鼻液等。 药品包装上明显标有红底白字:外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1)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2)非处方药:在医师指导下,患者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药品包装右上角标有“OTC”字样:红色为甲类非处方药;绿色为乙类非处方药。 4,按功能主治划分: 抗菌消炎类,心脑血管类,降糖类,胃肠类,肝胆肾类,抗感冒类,清热解毒类,呼吸系统类,儿科类,妇科类,伤风湿类,维生素及矿物质类,养血安神类,中成药类,其它类,外用类,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三,药品摆放 1,药品根据分类划分摆放于相应柜台,货架。

药品摆放

药品摆放 药品摆放是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主要体现,规范合理的摆放有利于零售药店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减少因放置混乱而错拿药品等事件的发生。因此,药店摆放药品应遵循以下七条原则。1、特殊药品特殊管理原则。 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店,应设立专柜存放精神药品,不能与其他药品混同摆放,不要放在特别醒目的位置,并做到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以保证存放安全。 2、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原则。 非药品应在药柜之外摆放,不应与药品混放,更不能摆在药品的中间。有经营避孕药具等家庭常用医疗器械资格的药店,应设置医疗器械专柜。 3、处方药集中陈列原则。 鉴于目前处方药属于“双轨制”管理阶段,对必须持处方购买的药品应集中摆放,并制作明显标识,以提示消费者购买时出示处方。4、外用、易串味药单放原则。 为防止药品成分相互影响,应将外用和易串味药品单独摆放,并相对分开。 5、按用途分类原则。为方便消费者选购和经营者取药,药店应按用途分类摆放药品,如内科用药、伤科用药等。 6、按功能放置原则。在分类摆放的基础上,药店要再按功能分类放

置药品,如内科用药可分为呼吸内科用药、消化内科药、神经内科用药、心血管内科用药等。 7、非处方药突出原则。 在以上原则下,药店在摆放药品时,要把非处方药摆在最醒目的位置,并尽可能地突出乙类处方药,以方便消费者选择购买,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能力。 8、西药部分与中成药分柜摆放 西药部分分为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妇科用药、五官科用药、皮科用药、维生素与矿物质类药七类。 中成药按治疗科别又分为内、外、妇、儿、皮肤、骨伤、五官科用药七类 处方药尚不规范的实际情况,扩大双轨制药品分类的类别范围,分为化学药品与中成药两类,中成药仍为七类,化学药品采取综合分类方法分为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妇科、皮科、五官科、抗生素、激素、与抗病毒类、抗微生物类、其它类十类 中药饮片与西药、中成药分别放置。但首先最基本的是:药与药、内用与外用、易串味分开。

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

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如何分类摆放 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品摆放不能照搬零售药店按处方药与非 处方药结合药理作用的摆放方法,因为医疗机构所销售的药品一律必须凭医师处方进行调配,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或面街橱窗的方式摆放,应遵循按剂型结合药理用途分类的原则进行封闭式摆放,具体分类可按如下进行:应将注射剂单独摆放,在注射剂中又可以按小针剂、粉针剂、大输液三类分开摆放,在使用品种较多的小针剂中,还可以再结合其功效用途进一步细化分类,分成如解热镇痛类、心血管类、维生素类、呼吸系统类、抗感染类等;外用药品应单独摆放,品种较多时,应按眼科用药、耳科用药、皮肤科用药等再细化分类;其它口服制剂可按功效用途分类摆放,如妇科用药、儿科用药、抗感染药、维生素类及矿物质类、消化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心血管类、抗过敏类等;对于含有麝香、冰片等气味较大,易对其它药品产生串味的药品,如红花油、麝香痔疮膏、壮骨膏等应采用密闭的柜子摆放;对于临时拆零配药的药品,应单独整齐摆放,拆零药品必须使用原包装,禁止使用替代包装,拆零药袋应标明品名、批号、效期、用法、用量等内容;另外,对于如注射器、输液器、棉签、脱脂棉等医疗器械应单独摆放,对于一些消杀产品、保健食品也属于非药品,也应单独摆放,不得与药品或医疗器械混放。分类后应加挂相应的标示牌,标示牌应采用通行的白底绿字

。 药房摆放药品原则: 1.按剂型分别摆放 2.按内服、外用分别摆放 3.按药理性质、使用频率摆放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别摆放 5.精神药品根据情况单柜或单抽屉存放,麻醉药品按“五专”单独加锁存放 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危险药物分类存放的原则及存放要求+

危险药物分类存放的原则及存放要求 ①易挥发药品:远离热源火源,于避光阴凉处保存,通风良好,不能装满。这类药品多属一级易燃物、有毒液体。对这类药品贮存要加以特别注意,最好保存在防爆冰箱内,家庭冰箱指示灯、恒温控制开关、马达起动都可能打火,因此使用家庭冰箱时,不要联接内指示灯,并将冰箱放在宽阔通风良好处,这样冷冻机排出的热气便易於散开。大量易燃物存放室应隔离建造,或在一楼,符合易燃物建筑标准。存放易燃物的地方应挂有易燃物标志和不准吸烟的牌子。存放易燃物室内应通风良好,但是室内不应有排风扇。存放附近应有灭口器材及处理洒出药物的器材。汽油的爆炸极限是:7.6%~1.4%;乙醚的爆炸极限是:1.9%~48%;乙醇的爆炸极限是:4.3%~19%;丙酮的爆炸极限是:3%~11%;苯的爆炸极限是:1.4%~7.1%;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2%~81%;氢气的爆炸极限是:4%~75%;乙烯的爆炸极限是:3.1%~32%。 ②腐蚀性液体:放於底下,以免不慎跌下,洒出发生烫伤事故。 ③发生有毒气体或烟雾的药品:存於通风橱中。二氧化碳钢瓶瓶身颜色是铝白色;氧气钢瓶瓶身颜色是天蓝色;乙炔气钢瓶的规定涂色为白色、氯气钢瓶为黄色、氢气钢瓶为绿色、氟化氢钢瓶为灰色、液氨钢瓶为黄色。 ④剧毒药品:锁上。 ⑤致癌药品:有致癌药品的明显标志,锁上。 ⑥互相作用的药品:隔离存放如乙醚与高氯酸,苯与过氧化氢,丙酮与硝基化合物。 ⑦特别保存的物品:金属钠、钾等碱金属,贮於煤油中。黄磷,贮於水中。上述两种药物,很易混淆,要隔离贮存。苦味酸,湿保存,要时常检查是否放干了。镁、铝(粉末或条片),避潮保存,以免积聚易燃易炸氢气。吸潮物、易水解物,贮於干燥处,封口应严密。易氧化

药店商品陈列摆放规定

健康产品陈列摆放规定 一、门店须悬挂分类吊牌,分类吊牌必须与商品分类对应。分类吊牌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非药品、中药饮片等(以门店管理部下发样式、尺寸为准)。 二、门店商品陈列摆放必须遵循“四分开”的原则,即: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3、易串味药专柜,拆零药品专柜,中药饮片专区;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区域:要求有明显的区域划分,(药品分为处方药区与非处方药区),不允许药品与非药品混柜摆放。非药品的陈列摆放,应做到医疗器械专区(械字号),口服的与外用的分开柜台,其他的按照类别进行摆放,比如保健食品、日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等。 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区域: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不允许内服药与外用药(有外用药品标识)混柜摆放,既能口服又能外用的品种归属内服药范围。 3、易串味药专柜:这里的易串味药品指外用酊水、贴膏,口服忽略 [如各地区药监部门有不同的要求(如要求口服易串味药设专柜),应尽量沟通,否则按照药监部门要求进行操作] ,应做到专柜摆放。原则上应摆放在封闭的柜台内,如果是超市店,也可摆放在超市货架上。 中药饮片易串味不得直接装入药斗,要求单独装入瓶子、罐子或封口的袋子里。 * 拆零药品:指所销售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的药品。 (1)只要经营拆零药品,就必须设立拆零专柜或专区。 (2)所有拆零药品[已做拆零,不包括整包装(需冷藏的拆零品种须放入冷藏柜内)]均应放入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及说明书至售完为止。 (3)拆零柜台内商品四分开(分层,大致分开即可)。 (4)拆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拆零前后的规格要准确)。 (5)拆零药品品种多时,可以在处方药区和非处方药区分别设立拆零专柜。 (6)已拆零药品不得摆放在超市货架上。 (7)拆零工具:托盘、剪刀、手套、药匙、包装袋、标签等,门店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应的工具。但包装袋、标签是必备的。

药品分类摆放常识

药品分类摆放常识 一、药品基本知识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2、药品剂型: 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散剂、注射剂、糖浆剂、口服液、软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酊剂、栓剂、喷雾剂、气雾剂外用贴剂等。 3、药品包装 药品分大包装——药品外箱包装中包装——药品中盒包装小包装——药品最小包装 4、包装盒内容 (1)药品名称:商品名——药品经过依法注册的商标 通用名——国家规定的化学通用名称 (2)规格:药品的含量及小包装数量。 (3)产地:药品的生产厂家。 (4)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5)批准文号:国家批准的药品执行文号。 (6)适应症:药品主要功能主治。 (7)用法、用量:药品的服用方法及用量。 (8)不良反应。 (9)禁忌、注意事项药品最小单位上至少标有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 二、药品分类 按照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及功能主治进行分类。 1、药品与非药品:以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区分。 (1)药品:国药准字H(化学药制剂)+区域代码(年份)+编码 国药准字Z(中成药制剂)+区域代码(年份)+编码 (2)非药品:保健品——卫食准字 消毒剂——消卫准字(健字) 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管械(准)字 2、内用药与处用药 (1)内用药:供口服,经口腔消化道吸收的药品。 (2)外用药:外用涂抹软膏、喷剂、栓剂、滴眼、耳、鼻液等。 药品包装上明显标有红底白字“外”字: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1)外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2)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患者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药品包装右上角标有“OTC”字样:红色为甲类非处方药;绿色为乙类非处方药。 4、按功能主治划分: 抗菌消炎类、心脑血管类、降糖类、胃肠类、肝胆肾类、抗感冒类、清热解毒类、呼吸系统类、儿科类、妇科类、骨伤风湿类、维生素及矿物质类、养血安神类、中成药类、其它类、外用类、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三、药品摆放 1、药品根据分类划分摆放于相应柜台、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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