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防触电、防辐射)管理制度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8014-27 职业防护(防毒、防触电、防辐

射)管理制度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

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

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

件的权力;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

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

的作业的权力;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

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2 职业防护(防毒、防触电、防辐射)

1)预防措施

①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

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辐射、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 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③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毒、防触电、防辐射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④进入有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护知

识教育,掌握危险点、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

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生产工程中的控制

①生产工作中,应采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②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 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③对可能发生漏电的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

④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⑤防电、防辐射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⑥对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

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⑦要认真做好防毒、防触电、防辐射工作,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⑧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⑨为接触电、毒、辐射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⑩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3)职业卫生管理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Microsoft-Word-97---2003-Document讲课教案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经血传染性疾病,做好各种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各类辅检室工作人员、临床药师和医疗垃圾处理人员等。 2、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组织管理由医务部和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保健科负责应急药箱的监督及管理。院感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的技术指导和随访。检验科在意外事件发生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4~48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血清HIV和HBsAg的相关检测并在感染管理科安排下进行血清学随访。 3、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 标准预防: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安全操作: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

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必须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必须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应在充足的光线下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线、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源的感染情况将为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赢得宝贵的时间,防护的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5、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时应将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况,如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等作为每年必检项目,同时指导并鼓励医务人员重视自身的预防接种。 6、重视对高危险人群的传染病筛查对择期手术患者进行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经血传染病的筛查工作。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文件编号:AQK—Z—12—28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 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煤矿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矿接触有害作业的所有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执行。 3、定义 3.1个人防护用品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卸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4、职责 4.1员工职责

4.1.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4.1.2 、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 4.1.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4.2、劳资部门的职责 4.2.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4.2.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 状况; 4.2.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事宜。 4.3生产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4.3.1、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3.2、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评估等技术支持; 4.3.4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估; 4.3.5、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相关培训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进行指导与监督。 4.4供应科 4.4.1、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4.4.2、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协助发放与统计; 4.5、主管生产领导及各生产班组长职责 4.5.1、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4.5.2、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4.5.3、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5.4 、监督矿内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5、工作程序 5.1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评估 5.1.1各单位按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生产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5.1.2 生产安全部门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5.1.3劳资部门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在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协助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5.1.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1.5 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根据供应商的相关资料、产品样品协同采购可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评审,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部门参与、协助评估。 5.1.6 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者或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情况。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及本院的具体情况,为预防职业暴露及暴露后感染的发生,保证医务人员的健康,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锐器伤及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增强全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 (二)全院人员要遵照我过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所提出的“标准预防”原则,规范各种操作行为,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采取正确的局部处理措施(具体措施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范措施及处理方案”执行)。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健科,填写《医院锐器伤登记表》《暴露后追踪调查》。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保健科必须向分管的院领导汇报,并上报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保健科接到报告后要指导暴露者进行正确的局部处理,对

暴露者的暴露级别进行正确的评估,根据暴露源及暴露者的血清学状况及时对暴露者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及预防用药。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者,由保健科召集医院职业暴露评估组成员对暴露者的暴露级别及暴露源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估后决定是否预防性用药以及预防性用药的程序。 (六)保健科要对职业暴露者进行随访及检测,在暴露后的1、3、6个月分别检测暴露者的相关血清学指标,追踪随访至暴露后6个月作出暴露者是否被感染的结论。 (七)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暴露者本人及所在科室要认真分析、查找暴露发生的原因,加强防范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避免锐器伤及职业暴露的再次发生。 (八)本院职工(包括临时工)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及相关血液检测的费用由保健科审核后医院予以报销。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 易版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业病危害,防治职业 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 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xx年版)的通知第三条 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清苑县中医医院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治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2、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 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 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 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坚硬、防渗漏的利器盒。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禁止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 (7)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或适当消毒 (8)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9)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0)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33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保管 和使用的工作内容及方法,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 满足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招信煤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二、职责 1、职卫办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制定和审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对劳动防护 用品的采购、供应、保管、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 查。

2、供销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的管理工作。 3、保管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入库保管、发放工作。 4、工会负责监督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5、各作业场所/部门参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按要求配戴防护用品, 三、工作内容和程序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 ⑴职卫办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方名录,从具备资格的供方中组织采购; ⑵各车间部门将劳动防护用品(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需求计划报职卫办,职卫办对需求计划进行审核,(按配备标准)并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可经血液感染病原体)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利刺破皮肤,也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带防渗透性能防护眼镜及穿带隔离衣,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并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回。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尽可能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 0.5﹪碘伏

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联系医院负责人进行记录,联系药房进行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如HIV职业暴露,要在2小时内服用。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必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院长决策及安排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进行暴露感染情况监测,HIV职业暴露就于当天、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肝炎病毒暴露就应当天,2个月,6个月进行病毒检测。 七、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需对职业暴露者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档案,进行暴露后情况跟踪。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车间是日常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责权限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对车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车间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司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报告。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公司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第十条:公司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身份的真实性,任何人均不得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项目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四、职责 1、员工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2)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2、材料部 (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 (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 (4)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5)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统计; 3、单位负责人 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2)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3)监督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点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2、安全科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3、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对特种劳动防护采购时,必须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进行核对。 6 、当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相符,个人防护用品能够满足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需求,同时经审核,《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评审表》中所填写内容也同时满足公司的要求时,即可以认其为合格供应商. 7、当引进新工艺、原材料、机器设备,或原有工艺、原材料、化学品或机器设备发生变动,或公司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危险源识别、评价分析和工业安全分析补充进行个人防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二、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业健康安全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各单位按拟定的标准执行。 三、建立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卡片或领用证制度,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由二、三级单位进行登记,领用证或登记卡片由单位保存。 四、凡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应按其变动后的工种标准领取防护用品。 五、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更不能转卖等,若发生上述情况,给予适当处罚。 六、员工进入厂区,根据不同季节正确着装,分别是夏季工作服,

春秋季工作服,冬季工作服,穿劳保皮鞋。检修人员在生产现场作业时,根据作业性质和接触物质等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正确穿戴(连体工作服、防砸作业鞋、防酸鞋、防酸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七、凡发给车间、班组的公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防酸服、隔热服、防酸靴、防酸手套等),均应建立登记台账,指定专人管理 八、凡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在调离前交清防护用品,方可办理调离关系。 九、凡因故较长时间未出勤者,根据离开岗位的时间,酌情停发,减发或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一月以上者,停发肥皂、手套、口罩等;半年以上者,停发一切防护用品)。 十一、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培训等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所需经费由原单位负责。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及处置的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安全措施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 一)标准预防 (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二)安全操作 1.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有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2.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3.科室设置锐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 4.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病人的直接护理工作。

5.凡是与血液、体液或感染性材料接触后的设施、设备、环境均应尽快消毒。 二、重视职业暴露的即时处理 正确、及时地做好针刺伤或污染处局部的处理是预防职业暴露后医院感染最重要的环节。 (一) 医务人员操作时不慎被病人的血液、血制品、体液、组织液污染的锐器 损伤或污染时,应立即用流动水冲洗伤口5分钟以上;对出血伤口应在伤口旁轻 轻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水进行冲洗;禁止对伤口局部进 行挤压。 (二) 伤口冲洗后使用75,的乙醇或者0.5,的碘伏消毒、包扎。 (三) 血液、体液或医疗废物污染液溅入眼内时,立即反复使用生理盐水进行 冲洗结膜囊,然后到专科进一步处理。 三、职业暴露的报告 (一)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和指导做好伤口的正确处理。 (二) 职业暴露当事人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职业暴露的评估及处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评估职业暴露情况。 (二)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医院感染科填写职业暴露检测申请,抽取患者及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理》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必须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公司必须告知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存在的危险危害性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等。 (5)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6)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7)严禁使用童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危险品的作业。 (8)严禁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混在一起,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进水。 (9)有害作业场所尽量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严禁住人。 (10)企业为员工提供宽敞明亮、通风良好、无噪音的作业场所,并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把有害因素绝对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使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1、对企业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应当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分类: 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2 、购置防护用品要求 负责购买个人防护用品的部门在购置防护用品时,为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购置防护用品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资质,检测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防护效果的结论。 3、建立防护用品责任制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防护用品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用品管理员; (2)制定并实施防护用品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对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劳动者正确使 用好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保证公司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临汾热电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委单位。 2.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3.安全环保部会同人力资源部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计划经营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4.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对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确认。其职责是: 1)负责确认所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资质,其确认内容是: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负责审核各部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配置申请。以及劳保用品的汇总、预算。 3)负责监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佩戴使用、 5.各部门负责按照公司发放标准配备本部门员工所需特种防护用品,并记录台账,同时监督本部门员工按标准进行佩戴。 6.各部门作业员工应按要求佩戴并保管好相关防护用品 7.各部门应根据当月生产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汇总,再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计划经营部采购。 8.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防护用品。及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上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对员工的伤害。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宁南县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修订)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传染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性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污染了皮肤、眼睛、粘膜或者被含有可能 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传染性疾病感染的情况。 二、医院内所有区域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血源性传播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三、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院感科应

迅速了解患者的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四、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五、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或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和或手消毒。 4、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分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以防刺伤,使用后的锐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 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 因素、生物因素等)。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 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项目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 项目经理部 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四、职责 1、员工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2)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 训;(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2、材料部 (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 (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 (4)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5)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统计; 3、单位负责人 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2)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3)监督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点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2、安全科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3、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对特种劳动防护采购时,必须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进行核对。 6 、当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相符,个人防护用品能够满足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需求,同时经审核,《个人防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