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考核办法

报表考核办法
报表考核办法

财务报表考核办法

第一章制订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报表工作,进一步提高报表编报质量,更好地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特制定本办法。请各成员企业财务审计处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定期报表,包括财务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条不定期报表,即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有关财务情况的统计报表等。

第四条涉及部门:各成员企业财务审计处。

第三章管理流程

第五条报表填报责任人如实填写报表数据,完成后首先发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同意后,发重庆西南财务审计部对应报表负责人审核、汇总、上报。

第四章考核范围及要求

考核要求主要是指定期和不定期报表的及时性、规范性、完

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及时性考核要求

1、报表报送责任部门应在规定时间按公司文件时限要求内报送各种报表,不迟报、漏报、拒报。

迟报:月报从规定时限起,每超过2小时,按迟报一天计(如迟报4小时,按迟报2天计)。

漏报:按迟报处理,并应按规定要求补报。迟报天数从规定时限算至补报收到之日。

拒报:属严重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2、报表报送方式

报表填报责任人如实填写报表数据,完成后首先发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同意后,方可报送重庆区域财务审计部。遇法定节日,如无重庆区域财务审计部另行要求,报送时间不顺延。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上报又未及时反馈情况的按照迟报规定处理。报表报送方式统一通过0A办公系统上报(在0A办公系统无法满足上报需求时,可通过QQ邮箱或者QQ M送)。

第七条准确性考核要求

责任部门应按照报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必须按规定格式要

求填报,注意报表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保持前后一致性,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可靠。

第八条完整性考核要求

1责任部门应按照报表报送要求定期报送整套报表,不得遗漏。

2、责任部门应根据报表要求完整地填写各项数据,没有数据的填零,不许出现空项。

第九条规范性考核要求

各种报表的上报、格式、登记等方面要规范。

1、上报:要按规定方式(报表或数据传输)上报。

2、格式: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格式;没有统一格式的,比照相应的格式,不得杂乱无章。

3、登记:要规范登记方式(计算机录入或手工作业)和登记质量(工整、清晰、不得乱涂乱改)。

第五章考核评比办法和考核标准

第十条重庆西南财务审计部将对各成员企业的报表报送工作实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评比办法

1、考核方式:对财务报表分别进行考核评比。

2、报表考核通报制度。每月采取百分制打分评比办法对各单位财务月(季、年)报编报情况总结通报。对报送时间及时、报表质量高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延误上报、报表数据信息错误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集团整体财务报表的,将直接通报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财务临时性、不定期报表上报情况依据上报时间按照报表内容并入相关业务报表考核范围一并考核。

3、年终评比制度。年终根据财务报表考核情况进行评比。

第十二条考核标准

综合报表按百分制考核打分。

1、报送报表及时20分,报表迟报一天扣1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各单位报出报表后主动与重庆西南财务审计部对应报表负责人联系询问报表接收情况,经确认无误方可,以免影响汇总,

发生一次影响汇总上报的迟报事件扣5分。

2、报送报表准确40分,报表不准确,每发现一处错误扣

0.5分(预实分析表中每发现一处错误扣1分),本项总分扣完

为止。

3、报送报表完整30分,报表不完整,每发现1处扣0.5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

4、报送报表规范10分,报表不按规定要求上报,每发现 1 处扣1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

5、对连续2个月月度扣分累计达20分以上的,按上述1-4 条考核标准的双倍加倍考核。

6、经内部审计、财务检查发现有违反财务法规,弄虚作假,

虚报瞒报财务数据行为的,按照正确性的考核评分标准的10倍予于考核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财务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重庆西南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说明:定期报表按照上述时间要求上报,另行通知的除外;不定期报表按照上级公司要求上报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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