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高分子物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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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质的结构:在平衡态分子中原子间或平衡态分子间在空间的几何排列。

2.高分子的链结构:单个分子链中原子或基团的排列情况。

3.近程结构:单个高分子内一个或几个结构单元的化学结构或立体化学结构。

4.远程结构:单个高分子的大小和在空间的形态。

5.构型:分子中由化学键所固定的原子在空间的几何排列。(要改变构型,必须经过化学

键的断裂或重组)

6.构象:由于单键的内旋转而引起的高分子链在空间的不同形态。(要改变构象,不需经

过破坏化学键,只要求键可以内旋转)

7.链接异构:结构单元在高分子链中连接的序列结构。

顺序异构体:由于结构单元间键接方式不同而产生的异构体。

8.支化度:单位体积内支化点的数目或两个相邻支化点间的平均分子量。(支化可溶解,

不可熔融;短支链使物理性能降低,长支链使粘度增大)

9.交联:高分子链通过化学键相互连接而成的三维空间网状分子。(可溶胀,不可溶解,

更不可熔融)

10.交联度:单位体积内交联点的数目或两个相邻交联点间的平均分子量。

11.旋光异构:由于主链上存在不对称的C原子而产生的立体异构。

12.全同异构:结构单元中含不对称的C*的高聚物,C—C键成锯齿形状放在一个平面上。

当取代基全部处于主链平面一侧(一种旋光异构单元)键接而成。

间同异构:取代基相间的分布于主链平面的两侧(两种旋光异构单元交替连接)

无规异构:取代基在平面两侧作不规则分布(两种旋光异构单元完全无规连接)

13.等规度:全同或间同立构单元所占的质量百分数。

14.几何异构:主链上存在孤立双键而产生的立体异构。

15.内旋转:以σ键相连的两个原子可以相对旋转而不影响电子云分布。

16.柔顺性:高分子链的各种可卷曲的性能或者说高分子链能改变其构象的性质。

17.自由内旋转:碳链上不带有其他基团,C—C单键的内旋转是完全自由的,旋转过程中

不发生能量变化。

18.受阻内旋转:碳原子上总带有其他原子或基团,相互接近时,会产生排斥力,即受阻旋

转要消耗一定能量,克服内旋转所受到的阻力。

19.自由结合链:一个孤立的双键内旋转时,不考虑键角和位垒的障碍,每个分子都是由足

够多的不占有体积的化学键自由结合而成,每个键在任何方向上的取向都相等。

20.自由旋转链:每个键都可以在键角所允许的范围内自由旋转,不考虑空间位阻对转动的

影响。

21.等效自由结合链:将分子链看做是由z个长度是b的链段自由结合而成的大分子链。

22.高斯链:凡末端距的分布符合高斯分布函数的高分子链。

23.链段:设高分子链中第(i+1)个键在空间可取的位置与第1个键无关,那么这i个键就

可以看成一个独立的运动单元。链段的长度称为持久长度b。

24.静态柔顺性(平衡态柔顺性):热力学平衡条件下,反式、旁氏、顺式的相对含量和序

列。

25.动态柔顺性(动力学柔性):分子链从一种平衡态变成另一种平衡态构象的容易程度。

26.末端距:分子链两个末端之间的距离。

27.均方末端距:高分子链末端距平方统计平均值。

28.均方旋转半径:每个链段的质量中心到整个高分子链的质量中心距离平方的统计平均值。

1.聚集态结构:高分子链之间的几何排列与堆砌结构。

2.内聚能:1mol物质中除去全部分子间作用力而使其内能E增加的量。

3.内聚能密度:单位体积的内聚能。

4.米勒指数:(晶面指数):晶面在三个晶轴上截距的倒数的一组最小整数比。常用于标记

晶面。

5.Ut:螺旋结构的符号。U为每个等同周期中单体的数目,t为每个等同周期中有几个螺

旋。

6.等同周期:高聚物分子中,与主链中心轴平行的方向为晶胞的主轴,该方向上化学结构

和几何结构重复单元的距离。

7.(TG)3:在一个等同周期中,反式构象和旁氏构象交替出现,并重复三次,构成一个

等同周期。

8.单晶:是指整块晶体中具有短程和长程有序的单一晶体结构,这种内部结构的有序性,

使之呈多面规整的几何外形,而且宏观性质具有明显的各向异性的特征。

9.球晶:(最常见):它是从熔体冷却结晶或从浓溶液中析出形成的、较为复杂的多晶体,

由于外形呈球状,故称之为球晶。

10.串晶:是由伸直链纤维状晶为脊纤维和附生的间隔的折叠链片晶组成的状似羊肉串的形

态。

11.伸直链片晶:聚合物在高温和高压下结晶时,可以得到厚度与其分子链长度相当的晶片,

称之为伸直链片晶。

12.熔点:晶体完全融化时的温度。

13.熔限:聚合物熔融的温度范围。

14.Avrami方程:用数学方程描述聚合物等温结晶过程。测定结晶度随时间的变化,这种

方法测定的是结晶总速率(包括成核速率和生长速率)。通常用膨胀计法,由于结晶时有序排列而体积收缩,若比容在时间0,t和∞时分别为V0,V t,V∞,则结晶过程可由Avrami方程描述:(V t- V∞)/(V0- V∞)=W L/W0=exp(-kt n),通过双对数作图,从斜率求n,从截距求k,n称为Avrami指数,n=生长空间维数+时间维数,异相成核的时间为0,均相成核的时间维数为1,k用来表征结晶速率,k越大,结晶速率越快。

15.Avrami指数:与成核的机理和晶粒生长的方式有关,其值为晶粒的生长维数和成核过

程的时间维数之和。

16.半结晶期:结晶过程中,体积收缩达整个体积收缩的一半所需要的时间。

17.结晶变体:由于氢键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全部有效,因此在作用力、热、水分的影响下会

形成不同的晶体结构,这种不同的晶体结构叫做结晶变体。

聚合物的取向态结构

1.取向:大分子链、链段或微晶在某些外力的作用下,可以沿着外力场的方向有序排列,

这种有序的平行排列称为取向,所形成的聚集态结构称为取向态结构。

2.解取向:外力场去除,分子热运动将使有序结构自发的趋向无序化。

3.取向函数:f=1/2*(3cos2φ-1)

4.取向因子:为了比较材料的取向程度,引入了取向度的概念,它是取向材料的结构特点

的重要指标,也是研究取向程度与物理性质的重要参数。以取向函数来表征材料的取向程度。取向函数的大小反映了取向单元对参考方向平行排列的程度。

聚合物液晶态结构与织态结构

1.液晶:介于完全有序晶体与各向同性液体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是取向有序的流体,既

有液体的易流动性,又有晶体双折射各向异性的特性。

2.主链型液晶:主链由液晶单元和柔性的链节相间组成的液晶。

3.侧链型液晶:主链是柔性的,刚性的液晶单元连接在侧链上的液晶。

4.溶致型液晶:在溶液中当达到某一临界浓度以上时呈现液晶性能。

5.热致性液晶:在聚合物加热至熔点以上某一个临界温度范围时呈现液晶性能。

6.向列型液晶:棒状分子链在长轴方向上倾向于平行于一个共同的主轴,呈现一维有序性。

但棒状分子链的重心位置是无序的,相邻分子链重心之间的关系和小分子液晶相似。7.近晶型液晶:具有比向列型液晶更高的有序程度,更接近于晶体,故有近晶型之称。它

的棒状分子链之间以层片状排列着,这些层片不是严格刚性的,而是形成柔性的分子二维有序的薄片,各层中的分子只能在本层的平面上活动而不能往来于相邻两层之间。8.胆甾型液晶:中间相是由许多分子链排列的方向上依此规则地扭转一定的角度,因此多

层分子链排列后,形成螺旋结构。

9.清晰点(清亮点):结晶物加热到熔点时开始融化,最初形成浑浊液体,具有良好的流

动性,又具有光学折射。只有当温度升高到某一点时,突然变成各向同性的透明液体,转变温度称为清晰点。

高分子溶液的性质

1.溶胀:溶剂分子渗入聚合物内部,使之体积膨胀的现象。

2.有限溶胀:聚合物吸收溶剂到一定限度后,不管与溶剂接触多大,溶剂的吸收量不再增

加。

3.无限溶胀:聚合物无限制地吸收溶剂分子直至形成均相溶液为止。

4.溶剂参数δ:内聚能密度的平方根。

5.溶剂化作用:溶质和溶剂分子间的作用力大于溶质分子间的作用力,以致溶质彼此分离

而溶解于溶剂中。

6.Huggins参数χ1:反映了高分子与溶剂混合过程中相互作用能的变化或溶剂化程度,是

一个无因次量,对于一定的高分子溶剂体系,有一定的χ1值。

7.过量化学位ΔU1E:表示高分子溶液的溶剂化学位相对于理想溶液的偏差。

8.θ状态:如果高分子链段与链段间的相互作用等于高分子链段与溶剂间的相互作用能,

则高分子与高分子可以与溶剂分子一样彼此接近、相互贯穿,这时的排斥体积为0,相当于分子处于无扰状态。

9.第二维利系数A2:表示高分子链段与链段之间以及高分子链段与溶剂分子之间相互作用

的一种度量。

10.增塑:聚合物加入低分子物质后,增大了分子间距离使分子间作用力下降,聚合物柔软

性提高。

11.增塑剂:能够起增塑作用的高沸点、低挥发性并能与聚合物混溶的小分子液体。

12.凝胶:交联聚合物的溶胀体,不能溶解,也不能熔融,既是聚合物的浓溶液,又是高弹

性的固体。

13.聚电解质溶液:大分子的酸类和碱类,具有特殊的粘度性质。由于电解质链上的基团都

带有相同的电荷,发生静电相斥的作用,导致链伸展,因而聚电解质从非离解态转变到离解态时粘度大为增加。

聚合物的分子运动

1.温度—形变曲线(热机械曲线):将一定尺寸的非晶态聚合物在一定应力作用下,以一

定速度升高温度,同时测定样品形变随温度的变化,可以得到温度—形变曲线。

2.力学三态:玻璃态、高弹态、粘流态。

3.玻璃化转变温度T g:链段开始运动时的温度。

4.粘流温度T f:大分子中心开始发生相对位移的温度。

5.熵弹性:当橡胶受外力变形时,若没有内能变化,则其抵抗变形的收缩力(弹力)完全

是由熵的变化而产生的,这种由于系统熵变而引起的弹性称为熵弹性。

6.力学弛豫:聚合物力学性质随时间的变化。

7.弛豫时间:高分子的各种运动单元的运动,特别是链段从一种状态另一种状态的运动需

要克服摩擦阻力所需要时间称为弛豫时间。

8.蠕变:一定温度与应变恒定条件下,试样应变随时间延长而逐渐增大的现象。

9.推迟时间:高弹形变量到达其平衡应变γ∞的(1-1/e)倍时所需的时间。

10.应力弛豫:一定温度与恒定应力作用下,试样内部应力随时间增加而逐渐衰减的现象。

11.松弛时间:应力松弛到初始应力σ0的1/e倍所需要的时间。

12.力学滞后:一定温度与交变应力下,试样应变滞后于应力变化的现象。

13.力学损耗(内耗):聚合物在交变应力的作用下,形变的变化落后于应力的变化,发生

滞后现象,则每一次拉伸回缩循环变化中就要消耗功,这个功就是力学损耗。

14.滞后圈:以应力—应变关系作图时,所得的曲线在施加几次交变应力后就封闭成环,称

为滞后圈或滞后环,此圈越大,力学损耗越大。

15.贮能模量G’:反映材料形变时储存的能量或回弹力的大小。

16.损耗模量G”:反映材料形变时损耗的能量或内耗的大小。

17.损耗角正切tgδ:损耗角的正切可表示为任意两个相对应的损耗模量与贮能模量的比值。

tgδ= G”/ G’

18.时温等效原理:对于聚合物的任何弛豫过程,升高温度和延长观察时间是等效的,同样

降低温度和缩短时间也是等效的,这种等效性被称为时温等效原理。

19.波尔兹曼叠加原理:高聚物的力学松弛行为是其整个历史上诸多松弛过程叠加的结果。

20.移动因子αT:是温度T时的粘弹性参数(模量、柔量、力学损耗等)转换为参考温度

Ts时的参数在时间或频率坐标上的移动量。αT=τ/τs

21.WLF方程:根据时温等效原理,对于聚合物的任何弛豫过程,升高温度和延长观察时间

是等效的,同样降低温度和缩短时间也是等效的,二者的关系即为WLF方程。lgαT=lg (τ/τs)=-C1(T-T s)/(C2+T-T s)

1.牛顿流体:应力与应变速率成正比的流体。

2.非牛顿流体:应力与应变速率不成正比的流体。

3.触变性流体:在恒定剪切速率下粘度随时间增加而降低的液体。

4.震凝性流体:在恒定剪切速率下粘度随时间增加而升高的液体。

5.假塑型流体:黏度随剪切速率的增加而减小的一种非牛顿流体。

6.非牛顿指数:非牛顿流体与牛顿流体的偏离程度,用n表示。

7.表观粘度ηα:某一切变速率下流动曲线上的点与原点相连直线的斜率。

8.特性粘数[η]:无限稀释溶液至浓度趋近于0时的比浓黏度或比浓对数黏度。

9.熔融指数:聚合物加热到一定温度,使其完全熔融,然后在一定负荷下将其从固定直径、

固定长度的毛细管中挤出,以10min内挤出的聚合物的重量克数为该聚合物的熔融指数。

10.门尼粘度:在一定温度和一定转子转速下,测定未硫化橡胶对转子转动的阻力。

11.韦森堡效应:又称爬杆效应,当聚合物熔体或浓溶液在各种旋转粘度计或容器中进行搅

拌时,因受到旋转剪切的作用,流体会沿内筒壁或轴上升,发生包轴或爬杆现象。

12.挤出胀大:当聚合物熔体从喷丝板小孔、毛细管或狭缝中挤出时,挤出物的直径或厚度

会明显的大于模口尺寸的现象。

13.熔体破裂现象:聚合物熔体通过流道从磨口挤出时,当剪切速率增大到超过某一临界值

时,随剪切速率的继续增大,挤出物的外观将以此表现出表面粗糙、不光滑、粗细不均、周期性起伏、直至破裂成碎块的现象。

14.胀大比:挤出物的直径的最大值与口模直径的比值。

15.拉伸流动:液体流动的速度梯度的方向与流动方向平行。

16.拉伸粘度:X方向上单轴拉伸流动,拉伸应力为σ,而对应于此方向上的拉伸应变速率

为γ,则拉伸粘度ηe=σ/γ, ηe称为拉伸粘度又称特鲁顿粘度。

17.动态粘度η,:与损耗模量有关,表示粘性的贡献,是复数粘度中的能量耗散部分。

18.虚数粘度η,,:与动态模量相关,表示弹性的贡献,是弹性和贮能的量度。

1.模量E:=σ/γ,反映材料抵抗形变能力的大小或材料刚度。

2.柔量J:=γ/σ,反映材料形变能力的大小。

3.泊松比ν:在拉伸试验中,材料收缩方向上的应变量和伸长方向上的应变量的比值。

4.劲度:纤维物理中,产生1%的应变所需的应力*100

5.屈服点:聚合物应力应变曲线中,胡克弹性行为后出现的转折点叫做屈服点。

6.冷拉:在室温下,由于拉力作用造成非晶态聚合物或结晶聚合物发生大形变的过程。

7.脆性断裂:在外力作用下,材料未出现屈服点就发生的断裂。

8.韧性断裂:在外力作用下,材料在出现屈服点才发生的断裂。

9.应变软化:聚合物应力应变曲线中,屈服点过后出现的应力略微减小而应变增大的现象。

10.应变硬化:聚合物应力应变曲线中,聚合物发生大形变后出现的应变基本不变而应力又

重新增大的现象。

11.细颈(颈缩):聚合物在拉伸过程中,材料的某些部位截面突然变细的现象。

12.自然拉伸比R N:出现细颈前后聚合物截面积之比。

13.剪切形变:由剪切力分量引起,形变时物体的形状改变,分子间内聚能及物体的密度基

本不变的现象。

14.剪切带:韧性聚合物单轴拉伸至屈服点时,可看到与拉伸方向成45°的剪切滑移变形

带,有明显的双折射现象,分子链高度取向,剪切带厚度约1μm左右,每个剪切带又由若干个细小的不规则微纤构成。

15.银纹:在张应力或环境因素作用下,高聚物中某些薄弱处发生应力集中,产生局部塑性

形变或取向,出现垂直于应力方向上的细微空化条纹形变区。

16.增强:在聚合物基体中加入第二相物质,即可通过复合来显著提高材料力学强度,该作

用称为“增强”。

17.冲击强度:材料在高速冲击状态下的韧性或对断裂抵抗能力的度量。

材料力学名词解释(1)

名词解释 第一章: 1弹性比功:金属材料吸收弹性变形功的能力,一般用金属开始塑性变形前单位体积吸收的最大弹性变形功表示。 2.滞弹性:金属材料在弹性范围内快速加载或卸载后,随时间延长产生附加弹性应变的现象称为滞弹性,也就是应变落后于应力的现象。 3.循环韧性:金属材料在交变载荷下吸收不可逆变形功的能力称为循环韧性。 4.包申格效应:金属材料经过预先加载产生少量塑性变形,卸载后再同向加载,规定残余伸长应力增加;反向加载,规定残余伸长应力降低的现象。 5.解理刻面:这种大致以晶粒大小为单位的解理面称为解理刻面。 6.塑性:金属材料断裂前发生不可逆永久(塑性)变形的能力。 韧性:指金属材料断裂前吸收塑性变形功和断裂功的能力。 7.解理台阶:当解理裂纹与螺型位错相遇时,便形成一个高度为b的台阶。 8.河流花样:解理台阶沿裂纹前端滑动而相互汇合,同号台阶相互汇合长大,当汇合台阶高度足够大时,便成为河流花样。是解理台阶的一种标志。 9.解理面:是金属材料在一定条件下,当外加正应力达到一定数值后,以极快速率沿一定晶体学平面产生的穿晶断裂,因与大理石断裂类似,故称此种晶体学平面为解理面。 10.穿晶断裂:穿晶断裂的裂纹穿过晶内,可以是韧性断裂,也可以是脆性断裂。 沿晶断裂:裂纹沿晶界扩展,多数是脆性断裂。 11.韧脆转变:具有一定韧性的金属材料当低于某一温度点时,冲击吸收功明显下降,断裂方式由原来的韧性断裂变为脆性断裂,这种现象称为韧脆转变 12.弹性不完整性:理想的弹性体是不存在的,多数工程材料弹性变形时,可能出现加载线与卸载线不重合、应变滞后于应力变化等现象,称之为弹性不完整性。弹性不完整性现象包括包申格效应、弹性后效、弹性滞后和循环韧性等 13.弹性极限:式样加载后再卸载,以不出现残留的永久变形为标准,材料能够完全弹性恢复的最高应力。 14.静力韧度:金属材料在静拉伸时单位体积材料断裂前所吸收的功。 15.正断型断裂:断裂面取向垂直于最大正应力的断裂。 16.切断型断裂:断裂面取向与最大切应力方向一致而与最大正应力方向约成45度的断裂 17.解理断裂:沿解理面断裂的断裂方式。 第二章: 1.应力状态软性系数:材料或工件所承受的最大切应力τmax和最大正应力σmax比值 2.缺口效应:由于缺口的存在,在载荷作用下缺口截面上的应力状态将发生变化,产生所谓的缺口效应。(1:应力集中2.使塑性材料强度增高塑性降低) 3.缺口敏感度:缺口试样的抗拉强度σbn的与等截面尺寸光滑试样的抗拉强度σb的比值,称为缺口敏感度 4.缺口强化现象:在存在缺口的条件下出现了三向应力状态,并产生应力集中,试样的屈服应力比单向拉伸时高 5.布氏硬度:用钢球或硬质合金球作为压头,采用单位面积所承受的试验力计算而得的硬度 6.洛氏硬度:采用金刚石圆锥体或小淬火钢球作压头,以测量压痕深度所表示的硬度

民法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监护: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当事人提起诉讼、提出请求或者同意履行债务而使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重新计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 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担保物权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想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顾客不向裁缝店支付服装加工费时,裁缝可以留置加工的服装,待顾客支付加工费后再归还做成的服装。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不法行为。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依照法律的规定,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就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是债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侵害人为债务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害。由侵权行为发生的祭叫侵权行为之债,又称致人损害之债,或损害赔偿之债。 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 目的而实行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 不动产,是指在空间上占有一定位置,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时效,指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发生的效用;金属或合金在大气温度下经过一段时间后,由于过饱和固溶体脱溶和晶格沉淀而使强度逐渐升高的现象。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国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安抗辩权是主要是维护先履行当事人的权利而产生的,在不同地区的不同国家,其具体措施也不尽相同。

免疫学名词解释整理

免疫(immunity):是指机体识别“自我”与“非我”抗原,对自身抗原形成天然免疫耐受同时排除非己抗原的,维持机体内环境生理平衡的功能。正常情况下,对机体有利;免疫功能失调时,会产生对机体有害的反应。 固有免疫应答(innate immune response):也称非特异性或获得性免疫应答,是生物体在长期种系发育和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系列防御机制。此免疫在个体出生时就具备,可对外来病原体迅速应答,产生非特异性抗感染免疫作用,同时在特异性免疫应答过程中也起作用。 适应性免疫应答(adaptive immune response):也称特异性免疫应答,是在非特异性免疫基础上建立的,该种免疫是个体在生命过程中接受抗原性异物刺激后,主动产生或接受免疫球蛋白分子后被动获得的。 免疫防御(immunologic defence):是机体排斥外来抗原性异物的一种免疫保护功能。该功能正常时,机体可抵御病原微生物及其毒性产物的感染和损害,即抗感染免疫;异常情况下,反应过高会引起超敏反应,反应过低或缺失可发生免疫缺陷。 免疫自稳(immunologic homeostasis):是机体免疫系统维持内环境稳定的一种生理功能。该功能正常时,机体可及时清除体内损伤、衰老、变性的细胞和免疫复合物等异物,而对自身成分保持免疫耐受;该功能失调时,可发生生理功能紊乱或自身免疫性疾病。 免疫监视(immunologic surveillance):是机体免疫系统及时识别、清除体内突变、畸变细胞和病毒感染细胞的一种生理功能。该功能失调时,有可能导致肿瘤发生,或因病毒不能清除而出现持续感染。 MALT(mucosal-associated lymphoid tissue):即黏膜伴随的淋巴组织。是指分布在呼吸道、肠道及泌尿生殖道的粘膜上皮细胞下的无包膜的淋巴组织。除执行固有免疫外,还可执行局部特异性免疫。 抗原(antigen,缩写Ag,不是银!):能诱导(活化/抑制)免疫系统产生免疫应答,并与相应的反应产物(抗原/致敏淋巴细胞)进行特异性结合(体内/体外)的物质。 半抗原(hapten):又称不完全抗原,是指仅具有与抗体结合的能力(抗原性),而单独不能诱导抗体产生(无免疫原性)的物质。当半抗原与蛋白质载体结合后即可成为完全抗原。 抗原决定簇(antigen determinant,AD):指抗原分子中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抗原表位(epitope):是与TCR、BCR或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基本单位,也称抗原决定基。又称抗原决定簇。 胸腺依赖性抗原(thymus dependent antigen,TD-Ag):是一类必须依赖Th细胞辅助才能诱导机体产生抗体的抗原。该抗原由T表位和B表位组成,绝大多数蛋白质类抗原为TD-Ag,可刺激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应答和细胞免疫应答。

(完整版)金属材料学(第二版)课后答案主编戴启勋

第一章钢的合金化原理 1.名词解释 1)合金元素: 特别添加到钢中为了保证获得所要求的组织结构从而得到一定的物理、化学或机械性能的化学元素。(常用M 来表示) 2)微合金元素: 有些合金元素如V,Nb,Ti, Zr 和B 等,当其含量只在0.1%左右(如B 0.001%,V 0.2 % )时,会显著地影响钢的组织与性能,将这种化学元素称为微合金元素。3)奥氏体形成元素:在γ-Fe中有较大的溶解度,且能稳定γ相;如Mn, Ni, Co, C, N, Cu ; 4)铁素体形成元素: 在α-Fe中有较大的溶解度,且能稳定α相。如:V,Nb, Ti 等。5)原位析出: 元素向渗碳体富集,当其浓度超过在合金渗碳体中的溶解度时, 合金渗碳体就在原位转变成特殊碳化物如Cr 钢中的Cr:ε-FexC→ Fe3C→ ( Fe, Cr)3C→ ( Cr, Fe)7C3→ (Cr, Fe)23C6 6)离位析出: 在回火过程中直接从α相中析出特殊碳化物,同时伴随着渗碳体的溶解,可使HRC 和强度提高(二次硬化效应)。如V,Nb, Ti 等都属于此类型。 2.合金元素 V、Cr 、W、Mo 、Mn 、 Co、Ni 、Cu 、 Ti 、Al 中哪些是铁素体形成元素?哪些是奥氏体形成元素?哪些能在 a-Fe 中形成无限固溶体?哪些能在 g-Fe 中形成无限固溶体?答:铁素体形成元素:V、Cr、W、Mo、Ti、Al ; 奥氏体形成元素:Mn、Co、Ni 、Cu 能在a-Fe 中形成无限固溶体:V、Cr;能在g-Fe 中形成无限固溶体:Mn 、Co、Ni 3.简述合金元素对扩大或缩小γ相区的影响,并说明利用此原理在生产中有何意义? 答:(1)扩大γ相区:使A3 降低,A4 升高一般为奥氏体形成元素分为两类:a.开启 γ相区:Mn, Ni, Co 与γ-Fe 无限互溶. b.扩大γ相区:有C,N,Cu 等。如Fe-C 相图,形成的扩大的γ相区,构成了钢的热处理的基础。 (2)缩小γ相区:使A3 升高,A4 降低。一般为铁素体形成元素 分为两类:a.封闭γ相区:使相图中γ区缩小到一个很小的面积形成γ圈,其结果使δ相区与α 相区连成一片。如V, Cr, Si, A1, Ti, Mo, W, P, Sn, As, Sb 。 b.缩小γ相区:Zr, Nb, Ta, B, S, Ce 等 (3)生产中的意义:可以利用M 扩大和缩小γ相区作用,获得单相组织,具有特殊性能,在耐蚀钢和耐热钢中应用广泛。 4.简述合金元素对铁碳相图(如共析碳量、相变温度等)的影响。 答:答:1)改变了奥氏体区的位置 2)改变了共晶温度:(l)扩大γ相区的元素使A1,A3 下降; (2)缩小γ相区的元素使A1,A3 升高。当Mo>8.2%, W>12%,Ti>1.0%,V>4.5%,Si>8.5% ,γ 相区消失。

民法学1-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必要性。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 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终止后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系。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 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物权: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的权利。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占有是非法的。 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 按份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他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财产上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依法享有的处分权。国

免疫学名词解释完整版

免疫学名词解释完整版 免疫学名词解释 第一章:免疫学概论 1.免疫防御:防止外界病原体的入侵及清除已入侵病原体及其他有害物质。 2.免疫监视:是机体免疫系统及时识别并清除体内出现的非己成分的一种生理功能。该功能失调会导致肿瘤发生或持续性病毒感染。 3.免疫自身稳定:通过自身免疫耐受或免疫调节两种主要机制来达到免疫系统内环境的稳定。 4.适应性免疫应答的特点:特异性、耐受性、记忆性第二章:免疫器官和组织 1.免疫系统:是机体执行免疫功能的物质基础,由免疫器官和组织、免疫细胞及免疫分子组成。 2.淋巴细胞归巢:血液中的淋巴细胞选择性趋向迁移并定居于外周免疫器官的特定区域或特定组织的过程。包括淋巴细胞再循环和淋巴细胞向炎症部位迁移。 3.淋巴细胞再循环:是指定居在外周免疫器官的淋巴细胞,由输出淋巴管经淋巴干、胸导管或右淋巴导管进入血液循环;经血液循环到达外周免疫器官后,穿越HEV 重新分布于全身淋巴器官和组织的反复循环过程。 第三章:抗原 1.抗原(Ag):是指能与T细胞、B淋巴细胞的TCR或BCR识别并结合,激活T、B 细胞,促使其增殖、分化,产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并与免疫应答效应产物特异性结合,进而发挥适应性免疫效应应答的物质。 2.半抗原:又称不完全抗原,是指仅具有免疫反应性而无免疫原性的小分子物质,当半抗原与应答效应产物结合后即可成为完全抗原,刺激机体产生针对半抗原的特异性抗体。 3.抗原表位:存在于抗原分子中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又称抗原决 定簇,是与TCR BCF或抗体特异性结合的最小结构和功能单位。 4.异嗜性抗原:一类与种属无关,存在于人、动物及微生物之间的共同抗原。 6.独特型抗原:TCR CER或Ig的V区所具有的独特的氨基酸顺序和空间构型,可诱导自体产生相应的特异性抗体。

金属学金相学名词解释

金属:具有正的电阻温度特性的物质。 晶体:物质的质点(原子、分子或离子)在三维空间作有规则的周期性重复排列的物质叫晶体。原子排列规律不同,性能也不同。 点阵或晶格:从理想晶体的原子堆垛模型可看出,是有规律的,为清楚空间排列规律性,人们将实际质点(原子、分子或离子)忽略,抽象成纯粹几何点,称为阵点或节点。为便于观察,用许多平行线将阵点连接起来,构成三维空间格架。这种用以描述晶体中原子(分子或离子)排列规律的空间格架称为空间点阵,简称点阵或晶格。 晶胞:由于排列的周期性,简便起见,可从晶格中取出一个能够完全反映晶格特征的最小几何单元来分析原子排列的规律性。这个用以完全反映晶格特征最小的几何单元称为晶胞。 多晶型转变或同素异构转变:当外部条件(如温度和压强)改变时,金属内部由一种晶体结构向另一种晶体结构的转变称为多晶型转变或同素异构转变。 空位:某一温度下某一瞬间,总有一些原子具有足够能量克服周围原子约束,脱离原平能位置迁移到别处,在原位置上出现空节点,形成空位。到晶体表面,称为肖脱基空位;到点阵间隙中,称弗兰克尔空位; 位错:它是晶体中某处有一列或若干列原子发生了有规律的错排现象,使长达几百至几万个原子间距、宽约几个原子间距范围内原子离开平衡位置,发生有规律的错动,所以叫做位错。基本类型有两种:即刃型位错和螺型位错。 晶界:晶体结构相同但位相不同的晶粒之间的界面称为晶粒间界,简称晶界。小角度晶界位相差小于10°,基本上由位错组成。大角度晶界相邻晶粒位相差大于10°,晶界很薄。 亚晶界和亚结构:分别泛指尺寸比晶粒更小的所有细微组织及分界面。 柯氏气团:刃型位错的应力场会与间隙及置换原子发生弹性交互作用,吸引这些原子向位错区偏聚。小的间隙原子如C、N 等,往往钻入位错管道;而大置换原子,原来处的应力场是受压的,正位错下部受拉,由相互吸引作用,富集在受拉区域;小的置换原子原来受拉,易于聚集在受压区域,即位错的上部。使畸变能降低,同时使位错难以运动,造成金属的强化。这就是利用溶质原子与位错交互作用的柯垂尔气团--柯氏气团。用以解释钢的脆化、强度提高等宏观现象。 元:组成合金的最基本的独立的物质,简称元 相:合金中结构相同、成分和性能均一并以界面互相分开的组成部分,称之为相。 组织:由于形成条件不同,形成具有不同形状、大小数量及分布的相相互结合而成的综合体。 固溶体:组元以不同比例混合后形成的固相晶体结构与组成合金的某一组元相同,这种相称固溶体 化合物:是构成的组元相互作用,生成不同与任何组元晶体结构的新物质 相图:是表示合金系中合金的状态与温度、压力与成分之间关系的一种图解。又称状态图或平衡图。

民法名词解释汇总

民法名词解释汇总

第一编民法总论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 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3.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 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4.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 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5.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 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6.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 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7.绝对权,指其效力及于权利人之外一切人的 权利。 8.相对权,指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 9.支配权,权利主体可以直接对权利客体予以 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0.请求权,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 行为的权利。 11.抗辩权,指对抗请求权和否认他人的权利存 在的权利。 12.形成权,指权利人得以自己的意思而使法律 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13.既得权,指其实现条件已经完全具备,权利 人即可行使的权利。 14.期待权,指其实现条件尚未完全具备,权利 人尚不能行使,需要待一定条件具备时才可以行使的权利。 15.主权利,指两项相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 权利而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16.从权利,指两项相关联的的权利中依赖另一 权利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

17.私力救济,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 来保护其权利,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 18.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 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19.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 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得为某种行为的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20.民事义务,义务人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应为 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约束。21.民事责任,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 22.民事法律事实,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23.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 人。 2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 行为取得民事权利与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5.民事责任能力,对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免疫学名词解释、问答题

第一章抗原 一名词解释 抗原:能够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并且能与免疫应答产物(抗体或免疫效应细胞)特异性结合的物质抗原决定簇(表位):存在于抗原性物质表面的能够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 (免疫应答的特异性基础) 半抗原:本身只有反应原性而无免疫原性的简单小分子抗原物质,当予蛋白载体结合形成半抗原—载体复合物时,获得免疫原性 胸腺依赖性抗原(TD-Ag):指需要在T细胞辅助及巨噬细胞参与下才能激活B细胞产生抗体的抗原性物质。可引起体液、细胞免疫应答,产生免疫记忆 胸腺非依赖性抗原(TI-Ag):指无需T细胞辅助,就能直接刺激B细胞增生、分化产生抗体的抗原性物质。只引起体液免疫应答,无免疫记忆 类毒素:外毒素经0.3%-0.4%甲醛溶液处理后,丧失毒性作用而保留原有抗原性质 嗜异性抗原:指某些不同种属(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之间存在的共同抗原 自身抗原:机体对正常的自身组织和体液成分处于免疫耐受状态,当自身耐受被打破,即可引起自身免疫应答。包括改变的自身抗原和隐蔽的自身抗原 功能性决定簇:存在于抗原分子表面,能被淋巴细胞识别,启动免疫应答,同时能与抗体和/或致敏淋巴细胞特异性结合而发生免疫反应的抗原决定簇 隐蔽的决定簇:存在于抗原内部,不能被淋巴细胞识别,无法触发免疫应答的抗原决定簇 共同抗原:存在于两种不同抗原分子之间的相同或相似的抗原决定簇 隐蔽的自身抗原:正常情况下与血流和免疫系统相对隔绝的自身物质 肿瘤特异性抗原:只存在于某种肿瘤细胞表面而不存在于相应正常细胞或其他肿瘤细胞表面的抗原肿瘤相关抗原(TAA):不为肿瘤细胞所特有的,在正常细胞上也可微量表达的抗原 超抗原:是一类有细菌外毒素和逆转录病毒蛋白构成的不同于促有丝分裂原的抗原性物质 交叉反应:抗原或抗体除与相应抗体或抗原发生特异性反应外,还能与含某种(些)相同抗体的它种抗血清或含某种(些)相同抗原决定簇的它种抗原结合的反应 白细胞分化抗原(CD):白细胞、血小板和血管内皮细胞等在分化成熟为不同谱系和分化不同阶段以及活化过程中出现或消失的细胞表面的抗原性标志 甲胎蛋白(AFP):是一种糖蛋白,在胚胎期由卵黄囊和肝细胞合成,是胎儿血清中的正常成分。当发生原发性肝癌是,血清中AFP含量显著增高 免疫佐剂:与抗原一起活先于抗原注入机体后可增强机体对该抗原的免疫应答能力或改变免疫应答类型的物质 弗氏佐剂:弗氏不完全佐剂是有液体石蜡或植物油和乳化剂羊毛脂或吐温80混合而成,使用时与水溶性抗原充分混合,使抗原分散在佐剂中形成油包水乳剂。在不完全佐剂中加入死的分枝杆菌(结核杆菌或卡介苗)就成为弗氏佐剂 二问答 1.简述TD-Ag和TI-Ag的概念,两者引起免疫应答有何区别 胸腺依赖性抗原(TD-Ag):指需要在T细胞辅助及巨噬细胞参与下才能激活B细胞产生抗体的抗原性物质。1.引起体液、细胞免疫应答2.产生抗体以IgG为主 3.产生免疫记忆 胸腺非依赖性抗原(TI-Ag):指无需T细胞辅助,就能直接刺激B细胞增生、分化产生抗体的抗原性物质。1.只引起体液免疫应答2.只刺激B细胞产生IgM 3.无免疫记忆 2.何谓嗜异性抗原?举例说明其意义 嗜异性抗原:指某些不同种属(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之间存在的共同抗原 大肠杆菌O86含人血型B物质,肺炎球菌14型含人血型A物质 3.何谓隐蔽的自身抗原?举例说明隐蔽的自身抗原释放后,可引起哪些相应的临床疾病 自身抗原:机体对正常的自身组织和体液成分处于免疫耐受状态,当自身耐受被打破,即可引起自

民法学名词解释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3、人身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5、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6、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7、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8、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9、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10、人身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11、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2、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3、物权关系,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即可行使并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4、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方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5、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16、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7、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8、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9、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20、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 2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22、退伙,是指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3、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5、社团法人,以人的组合作为法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6、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财产的设定作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7、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 28、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29、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30、社团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

金属材料学名词解释总

二.名词解释 1)合金元素: 特别添加到钢中为了保证获得所要求的组织结构从而得到一定的物理、化学或机械性能的化学元素。(常用M来表示) 2)微合金元素: 有些合金元素如V,Nb,Ti, Zr和B等,当其含量只在0.1%左右(如B 0.001%,V 0.2 %)时,会显著地影响钢的组织与性能,将这种化学元素称为微合金元素。3)奥氏体形成元素: 在γ-Fe中有较大的溶解度,且能稳定γ相;如Mn, Ni, Co, C, N, Cu;4)铁素体形成元素: 在α-Fe中有较大的溶解度,且能稳定α相。如:V,Nb, Ti 等。 5)原位析出: 元素向渗碳体富集,当其浓度超过在合金渗碳体中的溶解度时, 合金渗碳体就在原位转变成特殊碳化物如Cr钢中的Cr: ε-FexC→Fe3C→(Fe, Cr)3C→(Cr, Fe)7C3→(Cr, Fe)23C6 6)离位析出: 在回火过程中直接从α相中析出特殊碳化物,同时伴随着渗碳体的溶解,可使HRC和强度提高(二次硬化效应)。如V,Nb, Ti等都属于此类型。 7)液析碳化物:由于碳和合金元素偏析,在局部微小区域内从液态结晶时析出的碳化物。8)网状碳化物:过共析钢在热轧(锻)加工后缓慢冷却过程中由二次碳化物以网状析出于奥氏体晶界所造成的。 9)合金渗碳体:渗碳体内经常固溶有其他元素,在碳钢中,一部分铁为锰所置换;在合金钢中为铬、钨、钼等元素所置换,形成合金渗碳体。 10)二次硬化:淬火钢在较高温度下回火,硬度不降低反而升高的现象称为二次硬化 11)变质处理:就是向金属液体中加入一些细小的形核剂(又称为孕育剂或变质剂),使它在金属液中形成大量分散的人工制造的非自发晶核,从而获得细小的铸造晶粒。 12)回火稳定性:淬火钢对回火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软化倾向(如马氏体的分解,碳化物的析出与铁素体的再结晶)的抵抗能力。 13)固溶处理:指将合金加热到高温单相区恒温保持,使过剩相充分溶解到固溶体中后快速冷却,以得到过饱和固溶体的热处理工艺。 14)红硬性:指材料在一定温度下保持一定时间后所能保持其硬度的能力。 15)微合金钢:指化学成分规范上明确列入需加入一种或几种碳氮化物形成元素。 16)蠕变极限:在某温度下,在规定时间达到规定变形时所能承受的最大应力。 17)固溶强化:通过融入某种溶质元素来形成固溶体而使金属强化的现象称为固溶强化。 18)细晶强化:通过细化晶粒而使金属材料力学性能提高的方法称为细晶强化 19)晶间腐蚀:晶界上析出连续网状富铬的Cr23C6引起晶界周围基体产生贫铬区,贫铬区成为微阳极而发生的腐蚀。

自考民法学重点名词解释(整理)

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是我国民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表现,也是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 3)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4)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5)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6)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事物。 7)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8) 事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那些客观现象,即这些事实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或控制的。 9) 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与人们意志有关的那些法律事实。行为分为合法的行为和与违法的行为。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为国家法律所认可的行为是合法行为,这种行为在民法上主要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 10) 法律事实的结合: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需要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时,那么只有这些法律事实的结合,该项民事法律关系才能发生、变更或消灭。 11) 绝对权: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故绝对权又称对世权。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身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12) 相对权: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及于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所以又称对人权。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债券就是一种相对权。 13) 请求权:依民事权利的作用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请求权与形成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4) 形成权:依民事权利的作用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请求权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15) 主权利:从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上,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民事权利。 16) 从权利:从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上,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从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以上民事权利中,必须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前提的民事权利。从权利随主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存在或消灭。 17) 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人格,才能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才能享有某项具体民事权利或承担某项具体民事义务。 18)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不仅包括公民的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公民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责任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19)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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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学名词解释 第一章:免疫学概论 1.免疫防御:防止外界病原体的入侵及清除已入侵病原体及其他有害物质。 2.免疫监视:是机体免疫系统及时识别并清除体内出现的非己成分的一种生理功能。该功能失调会导致肿瘤发生或持续性病毒感染。 3.免疫自身稳定:通过自身免疫耐受或免疫调节两种主要机制来达到免疫系统内环境的稳定。 4.适应性免疫应答的特点:特异性、耐受性、记忆性 第二章:免疫器官和组织 1.免疫系统:是机体执行免疫功能的物质基础,由免疫器官和组织、免疫细胞及免疫分子组成。 2.淋巴细胞归巢:血液中的淋巴细胞选择性趋向迁移并定居于外周免疫器官的特定区域或特定组织的过程。包括淋巴细胞再循环和淋巴细胞向炎症部位迁移。 3.淋巴细胞再循环:是指定居在外周免疫器官的淋巴细胞,由输出淋巴管经淋巴干、胸导管或右淋巴导管进入血液循环;经血液循环到达外周免疫器官后,穿越HEV,重新分布于全身淋巴器官和组织的反复循环过程。 第三章:抗原 1.抗原(Ag):是指能与T细胞、B淋巴细胞的TCR或BCR识别并结合,激活T、B细胞,促使其增殖、分化,产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并与免疫应答效应产物特异性结合,进而发挥适应性免疫效应应答的物质。 2.半抗原:又称不完全抗原,是指仅具有免疫反应性而无免疫原性的小分子物质,当半抗原与应答效应产物结合后即可成为完全抗原,刺激机体产生针对半抗原的特异性抗体。 3.抗原表位:存在于抗原分子中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又称抗原决定簇,是与TCR、BCR或抗体特异性结合的最小结构和功能单位。 4.异嗜性抗原:一类与种属无关,存在于人、动物及微生物之间的共同抗原。6.独特型抗原:TCR、CER或Ig的V区所具有的独特的氨基酸顺序和空间构型,可诱导自体产生相应的特异性抗体。 7.超抗原:指在极低浓度下即可非特异性激活大量T细胞克隆,产生极强的免疫应答,且不受MHC限制,故称超抗原。 8.佐剂:预先或与抗原同时注入体内,可增强机体对该抗原的免疫应答或改变免疫类型的非特异性免疫增强性物质,称佐剂。 10.完全抗原:同时具有免疫原性和免疫反应性的物质称为完全抗原 11.胸腺依赖性抗原:指刺激B细胞产生抗体需要Th细胞辅助的抗原,简称TD 抗原。 12.胸腺非依赖性抗原:刺激B细胞产生抗体无需Th细胞辅助的抗原,简称TI 抗原。 第四章:免疫球蛋白 1.抗体(Ab):是介导体液免疫的重要效应分子,是B细胞或记忆B细胞接受抗原刺激后增殖分化为浆细胞所产生分泌的一类能与相应抗原特异性结合的、具有免疫功能的球蛋白。 6.单克隆抗体:是由单一杂交瘤细胞所产生的、只作用于单一抗原表位的高度均一的特异性抗体。 7.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ADCC):抗体的Fab段结合靶细胞表面的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名词解释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 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2.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3. 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4.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 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6.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7.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8.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9.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 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0.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 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1.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 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12.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 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 消灭的前提。 13.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 济价值的物。 14.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15.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 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6.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 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金属学原理重点名词解释

金属键:金属中的自有电子与金属正离子相互作用所构成的键合。 空间点阵:把原子(或原子集团)抽象成纯粹的几何点,而完全忽略它的物理性质,这种抽象的几何点在晶体所在空间作周期性规则排列的阵列称为空间点阵。晶向族:晶体中原子排列结构相同的一族晶向。 晶面族:晶体中,有些晶面的原子排列情况相同,面间距完全相等,其性质完全相同,只是空间位向不同,这样一族晶面称为晶面族。 配位数:晶体结构中,与任一原子最近邻并且等距的原子数。 致密度:若把金属晶体中的原子视为直径相等的钢球,原子排列的紧密程度可以用钢球所占空间的体积百分数来表示,称为致密度。即: 致密度=单位晶包中原子所占体积/单位晶包体积 同素异构转变:当外界条件(主要指温度和压力)改变时,元素的晶体结构可以发生转变,这种转变称为同素异构转变。 晶胚:当温度降到熔点以下时,在液态金属中存在结构起伏,即有瞬时存在的有序原子集团,这种近程有序的原子集团就是晶胚。 形核功:形成临界晶核要有的自由能增加。 动态过冷度:能保证凝固速度大于融化速度的过冷度称为动态过冷度。 光滑界面:光滑界面以上为液相,一下为固相,液固两相截然分开,固相的表面为基本完整的原子密排面,所以,从微观上看界面是光滑的,从宏观上看,它往往由不同位向的小平面所组成,故呈折线状。这类界面也称小平面界面。 粗糙界面:液固两相之间的界面从微观上来看是高低不平的,存在几个原子层厚度的过渡层,在过渡层中约有半数的位置为固相原子所占据,由于过渡层很薄,所以,从宏观上来看,界面反而显得平直,不出现曲折小平面,这类界面又称非小平面界面。 伪共晶:在非平衡凝固条件下,某些亚共晶或过共晶成分的合金也能得到全部的共晶组织,这种由非共晶成分的合金所得到的共晶组织称为伪共晶。 离异共晶:在先共晶相数量多,而共晶体数量甚少的情况下,共晶体与先共晶相相同的那一相将依附于已有的粗大先共晶相长大,并把共晶体中的另一相推向最后凝固的边界处,从而使共晶组织特征消失。这种两相分离的共晶称为离异共晶。上坡扩散:由低浓度向高浓度进行的扩散。

免疫学名词解释

免疫学名词解释 1、免疫(Immunity):免疫是指机体识别和清除一切抗原异物以保持自身稳定的生理反应,如果免疫系统失调,免疫反应过强、过弱或对自身成分发生免疫应答都将对机体造成损害。 2、免疫防御(immunologic defense):免疫防御指防止外界病原体入侵和清除已入侵病原体及有害的生物性分子,此功能就是机体的抗感染免疫。但异常情况下,免疫反应过强可引起超敏反应,而免疫功能过低则表现为易受感染或免疫缺陷病等。 3、免疫自稳:(immune homeostasis):免疫自稳指机体对自身成分的耐受,对自身衰老和损伤细胞的清除,阻止外来异物入侵并通过免疫调节达到维持机体内环境稳定的功能。 4、免疫监视(immunologic surveillance):免疫监视是指监督机体内环境出现的突变细胞及早期肿瘤,并予以清除。若此功能失调,体内突变细胞失控,可导致肿瘤发生,若病毒感染不能及时被清除,而出现病毒持续性感染状态。 5、淋巴细胞归巢(lymphocyte homing ):成熟淋巴细胞离开中枢淋巴器官后,经血液循环趋向性迁移并定居在外周淋巴器官或组织的特定区域,称为淋巴细胞归巢。 6、淋巴细胞再循环(lymphocyte recirculation):定居在外周淋巴器官的淋巴细胞,可由输出淋巴管经淋巴干、胸导管或右淋巴导管进入血液循环,淋巴细胞随血液循环到达外周免疫器官后,可穿越HEV,并重新分布于全身淋巴器官和组织。淋巴细胞在血液、淋巴液、淋巴器官或组织间反复循环的过程称为淋巴细胞再循环。 7、抗原(Antigen,Ag):是一类能刺激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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