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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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管理规定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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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管理办法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会计人员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取得、填制与保管工作。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会计凭证工作的管理。

第3条会计凭证的相关界定。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又分为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

2.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各种会计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2章原始凭证管理要求

第4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与经济内容。

5.数量、单价、金额。

第5条原始凭证的印章必须齐全,其要求如下。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业务公章、结算专用章。

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第6条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1.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

2.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相符。

3.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

4.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

5.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第7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分割单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金额及所依附的记账凭证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日期。

3.填制分割单的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分担金额。

4.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会计主管人员、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各分割单的内容、数量、金额应与原始凭证相符。

第8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其中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9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

第10条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编号、内容、数量和金额等,由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批准后,该证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应由经办人写出详细情况,经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3章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第11条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12条记账凭证应具备下列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填制凭证单位名称。

3.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4.经济内容摘要。

5.会计科目。

6.金额及其合计数。

7.附件张数。

8.填制凭证人员、记账人员、稽核人员、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9.现金、银行凭证必须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在所附全部原始凭证空白处由出纳人员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第13条记账凭证日期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日期应按编制当天日期填写。有些属于当月经济业务,如费用的分配或成本、利润的结转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需要到以后月份才能编制凭证的,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

第14条记账凭证编号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分为现金凭证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类分别进行编号。如果一笔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凭证时,可采取分数编号。

第15条记账凭证摘要的填写。

1.经济业务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时应写明主要物品的名称。

2.往来业务的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摘要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所属部门。

3.向银行提取现金需注明原因。

4.收支的结转和费用预提摊销应注明相应期间。

第16条记账凭证除结账和改错外都应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应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17条记账凭证的更正。

1.在过账前发现填制的记账凭证错误时应重新填制。

2.在过账后的当年内发现填制的记账凭证错误可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凭证,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根据其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

3.若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错误的,应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现金、银行凭证原则上不能出现红字,发生科目错误应用转账凭证进行更正。

第18条记账凭证连同其原始凭证,应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具封面。在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迄日期、凭证种类、起迄号码等,并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处盖章。

第4章附则

第19条本法办由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20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核算和处理。 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 一、票据制作规范 1、取得外来原始单据必须保证其真实、合法、要素齐全,具体包括:票据本身的真伪,原始单据的名称,填制单据的日期和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填制单位的名称、公章和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或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据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单价和金额,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单据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有些特殊的原始单据,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则不加盖公章,但应有固定的特殊标志,如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等。 2、自制原始单据的填制要求: 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可靠;自制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单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制内容准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3、原始单据的附加要求: 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单据,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单据,必须有验收或收到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单据,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相应领导批准支付的签章。 4、票据粘贴规范: a、在粘贴单上,自右向左正面向上依次分类均匀粘贴,粘贴时不能覆盖票据内容,右边不能超出粘贴单长度,左边不能超过装订线,上下不能超过粘贴宽度,票据较大时,应当整齐折叠。 b、粘贴后,上附报销审批单,审批单上应注明:报销内容、单据张数、合计金额等内容。 c、票据较多时,应分页粘贴。 二、票据审核规范 1、真实性和完整性复核,包括以下内容: a、经济业务的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的。包括出具原始单据的单位,接收单据的单位,填制原始单据的责任人,取得原始凭证的责任人都要据实填写。 b、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填制凭证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c、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 d、经济业务的量必须是真实的。 e、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要素必须是完整的。 2、合法性复核:就是要按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计划预算办事。复核单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准则、制度的规定和计划预算要求,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 三、票据账册装订规范: 1、会计凭证的装订: a、会计凭证应每月15号前装订,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6.1.1新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6.1.1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 2015年12月11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 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

《财务制度》财务部规范化管理工具包

财务部规范化管理工具包

目录 第一章财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一、一般公司的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如果公司有分公司或分支结构,一般总公司财务部结构图 三、大型集团公司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四、酒店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五、财务部职责 六、财务部权力 七、财务总监的职责 八、财务部总经理职责 九、财务主管的职责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 一、资本预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本预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预算编制程序 四、年度预算编制程序 五、年度预算编制平衡流程 六、年度预算调整流程 七、现金预算流程 第三章财务成本控制管理 一、成本控制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控制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四、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五、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第四章资产管理 一、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产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账务处理流程 四、备用金收支账务处理流程 五、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六、固定资产盘点管理流程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 一、筹资与投资主管岗位职责 二、筹资专员岗位职责 三、投资专员岗位职责 四、筹资管理流程 五、银行借款筹资管理流程 六、投资管理流程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会计核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日记总账账务处理流程 四、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五、科目汇总表核算流程 六、固定资产核算流程 七、利润核算流程 第七章成本会计管理 一、成本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会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产品定额成本编制流程 四、产品成本核算管理流程 五、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 第八章应收账款管理 一、应收账款主管岗位职责 二、应收账款专员岗位职责 三、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四、应收票据处理流程 五、呆账死账确认流程 六、坏账处理流程 第九章审计管理 一、审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审计工作流程 四、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五、存货审计流程 六、收入审计流程 七、成本审计流程 八、利润审计流程 第十章税务管理 一、税务主管岗位职责 二、税务专员岗位职责 三、纳税筹划流程 四、纳税核算流程 五、纳税申报流程

有限公司凭证管理制度

凭证控制 1、公司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切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规定了合理、有效的凭证传递程序:财务部经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合法性与真实性的审核;会计人员凭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无效凭证一律不得入账;会计人员将记帐凭证交总帐管理人员复核并登帐;出纳对有关收付项目办理收付手续,登记日记帐。 3、原始单据的金额、张数与凭证一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原始凭证审批手续完备,签章完整。 4、各个环节要及时处理有关原始单据,严禁压单。 5、月度终了由负责装订人员装订、编号、归档。 (二)报表控制。 1、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符合国家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2、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实后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3、定时、按时编制规定的报表。 4、必须有报表编制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法人代表的签章才能报送、归档。 5、报送及时。 (三)核对控制。 包括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及表表之间的核对。 1、销售发票、销售收款凭证、记帐凭证、销售明细帐及总帐复查核对。即销售发票中所开写的金额与收款凭证复查核对,记帐凭证与收款凭证金额复查核对,销售明细帐与记帐凭证复查核对,销

售总帐与销售明细帐复查核对;并且收据和发票存根需记录收入项目的会计凭证号码,便于查阅。 2、购货发票、购货付款凭证、记帐凭证、购货明细帐及总帐复查核对。即购货发票中所记金额与付款凭证复查核,对记帐凭证与付款凭证金额复查核对,购货明细帐与记帐凭证复查核对,购货总帐与购货明细帐复查核对。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收、付款凭证及总帐复查核对。 4、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复查核对; (四)职务分管控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制定并实施了财务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操作流程,对某些不相容的职务分别由两人以上担任,以便相互核对、相互牵制,防止产生漏洞。按职务分管控制制度要求,一项经济业务的执行者应与审查者、记录者彼此职务分离。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记录收款与保管现金职务分离。 2、货款(工程款)支出与记帐的职务分离。 3、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运输等职务与付款职务之间要分离。 4、存货的收发人与记帐人的职务分离。 5、开具银行支票的与掌管签章的职务分离。 6、开发票的与收款的职务分离等。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8、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银行会计凭证整理规范模版

xx银行会计凭证整理规范 xx总会〔xx〕15号,xx年8月16日印发 一、凭证的打印 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凭证进行打印。 (一)系统提示打印一联式(二联式)空白凭证的,使用一联式(二联式)通用空白凭证进行打印。系统提示打印存折、存单、存取款凭条等的,使用相应的凭证进行打印。 (二)系统提示打印记账凭证的,一般使用客户账凭证进行打印。需打印的客户账凭证基本的确认规则是:借贷方一方为客户账的,打印在客户账凭证上;借贷方都为客户账的,打印在借方凭证上;借贷方都为内部账的,打印在借方凭证上。 客户账凭证一般是指转账支票、进账单、结算业务申请书等。 (三)汇总凭证打印。电话费、批量开户(重空)、批量开户(表内)、批量代扣、委托收款发出登记、委托收款发出核销、委托收款接收登记、委托收款接收核销、同城批量收妥、同城借方抵用录入、小额报文发送(除实时借记业务)、凭证下发(清算中心使用),使用“6700柜员汇总凭证”交易进行打印。 (四)中间业务冲账凭证打印。中间业务的冲账凭证,使用“6800中间业务补充冲账打印”交易进行打印。 二、凭证的整理 (一)确定主凭证 一笔交易确定好主凭证后,该笔交易的其他副凭证及附件都作主凭证的附件,并加盖统一刻制的附件章。特别是“有系统操作无需勾对表内外业务流水的特殊业务凭证类”和“其它无系统操作的业务凭证类”的主凭证应判断准确。 (二)凭证摆放 1、顺序依次为:柜员正式轧账单、有表内表外业务流水的凭证、有表内外流水的“6700柜员汇总凭证”、无表内外业务流水的有系统操作的特殊业务、其它无系统操作的业务凭证、现金重空轧账单、柜员调拨统计单。 2、支行业务轧账、支付系统来账自动入客户账凭证、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差额凭证、票交提

会计凭证规范审核策略.doc

会计凭证规范审核策略 由于单位的经济业务是由各部门共同完成的,因此原始凭证的填制往往涉及很多部门的员工,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那么,会计凭证规范如何审核呢? 单位会计部门登记账簿的凭证,一般分为两类,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顾名思义,原始凭证一般是在单位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取得的原始证明。而记账凭证是单位的财会人员记账使用的,只不过它是根据前面所说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载体。 为了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信息,我国在会计最高法律即会计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单位的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于不合格的凭证有权拒绝受理或者报告违法、违纪事宜。由于会计凭证是记录单位经济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因此加强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时发现单位财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凭证的规范审核作用

由于单位的经济业务的多样性、复杂性,因此会计人员的会计凭证审核工作比较复杂和枯燥,如果单位不制定相关的审核制度,是很难保证会计凭证审核质量的,进而影响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甚至给违法乱纪人员以可剩之机,导致单位财务工作的混乱。 二、会计凭证审核中常见的问题 (一)有些经济业务未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 对于需要跨期确认收入或者费用的经济事项;对于支付货币资金后难以取得发票的交易事项,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往往在未填制或者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就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账簿,这种情况容易导致计算错误或者违纪行为的发生,必须避免。 (二)原始凭证填制内容不规范、不完整 一是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如有的原始凭证缺少抬头,有的原始凭证上无填制单位公章或只有填制人姓名,有的原始凭证的交易金额或者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或有涂改。二是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如购买办公用品不填写商品具体名称,数量、单价等;

会计凭证审核标准规范

会计凭证审核标准规范 一、目的: 使会计人员能够正确地审核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取得或填制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以规范会计人员对各项业务的审核工作。 二、适用范围: 会计人员审核各项业务报告单。 三、术语: 1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四、发票的一般审核方法: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审核“购货单位名称”是否为本公司名称全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及账号”等项目填写是否正确。 2应同时取得发票联(第二联)及抵扣联(第三联),并是否为运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各联均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字轨号码一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各项目填写齐全、正确无误,票面金额与实际支付的金额相符,两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3开票日期至本单位到税务机关认证日不得超过180天; 4不同商品或劳务名称应分别填写,汇总金额开立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应有“销货清单”作为发票附件,商品名称应与入库单相符;

5“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各栏计算是否正确,“价税合计”中的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6符合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 (二)普通发票: 1发票应为发票联,套印有发票监制章、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各项目填写齐全、正确无误,票面金额与实际支付的金额相符; 2日期为费用实际发生日,注意是否遵照规定不跨年度使用;并审核发票的开具日期是否超过该发票规定的使用时限; 3不同商品或劳务名称应分别填写,汇总金额开立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应有“销货清单”作为发票附件,商品名称应与入库单相符; 4“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各栏计算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5取得的定额发票上应按发票项目将客户名称、日期等填写齐全; 6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五、银行票据的一般审核办法: (一)银行汇票: 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两联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相符; 2汇票上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为本企业; 3背书是否连续,持票人的身份证件与背书所列是否相符; 4汇票记载事项是否完备,有无涂改现象; 5汇票是否在付款期限内; 6汇票上的银行印章是否清晰,有无银行用压数机压印的小写金额并与大写金额相一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竞赛题(附答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竞赛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本题共计16分) 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A.2015年12月11日B.2016年1月1日 C.2016年7月1日D.2017年1月1日 2.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定期将应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部门应是()。 A.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 B.单位的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所属机构 C.单位的人力资源机构 D.单位的有关业务部门 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这里所说的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时间应为()。 A.1.5年B.半年C.2年D.1年 4.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也是一种重要的会计档案,它的编制部门是()。A.单位会计机构B.单位行政办公室 C.单位人力资源部门D.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5.根据规定,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的部门应是()。 A.单位会计机构B.单位办公室 C.单位人力资源部门D.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6.根据规定,属于企业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银行对账单 C.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7.根据规定,保存期为30年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银行对账单 C.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8.下列不属于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C.年度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9.保存期为30年的会计档案并不少,但()例外。 A.总账B.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C.会计凭证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0.关于会计档案所涵盖的范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会计档案,即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 B.会计档案既包括纸质的会计资料,也包括一些电子的会计资料 C.由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均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原始凭证,所以它们也就不属于会计档案资料 D.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的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不属于会计档案资料 11.关于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均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填制

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第十三章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第八十七条会计档案的内容: 一、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科目日结单、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票据汇总)清单、特殊会计处理的各类通知单等。 二、会计帐簿:包括总帐、各种明细帐(分户帐)、现金收付日记簿和各种登记簿。 三、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管部门对财务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开户申请书、经济合同、财产清查汇总资料、涉外文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软件数据资料、程序资料及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五、市商行以各行部为单位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非独立核算机构的会计档案,应由管辖行统一归档。 第八十八条会计档案立卷 一、会计凭证: 1、业务量大的单位按日装订,业务量小的单位够一册及时装订。每册按年统一编流水号,卷号与会计凭证册数编号应一致。 2、每册凭证背处应注明行、部名称、所属年度、月、日、每册流水号、保管期限,并及时登记“会计凭证保管登记簿”。 3、会计凭证一经装订不得随意拆封,必须拆封时应经领导批准,并在重新装订进做书面记录。 二、会计帐簿:、 1、总帐:按月装订。 2、活页明细帐、登记簿可根据数量按月、季、年装订,年度中间结转帐页应妥善保管。其中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明细帐因需永久保管应单独装订。 3、各种帐簿的装订顺序按科目、帐号排列,装订成册的帐页每册要按页加编顺序号,每册帐簿前应加填帐页目录。

三、会计报表: 1、日计表按月装订,其他报表按年装订,年终决算报表单独装订。 2、报表装订顺序为:财务情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及其附表、损益表及其附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其他附表。 汇总单位报表,每一报表装订顺序为本单位汇总表,所属汇总单位报表。 3、装订成册的会计报表应按页编流水号。 四、其他会计资料均应分别单独装订成册,编制卷号。 五、装订成册的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均应在绳结处用纸条加封,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盖章,然后加具封皮,封面按要求填写齐全并及时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 第八十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永久保管会计档案: 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3、挂失登记和补发的凭单收据; 4、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6、存、贷款开销户记录; 7、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 8、帐销案存记录 9、银行认为应永久保管的其他会计资料; 二、保管期限十五年的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及其附件; 2、总帐、明细分类帐、卡,各种登记簿。 3、会计人员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4、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5、重要单证和重要印章的领发、保管和缴销记录;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有效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级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是会计管理部门。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标准,有权监督和检查各级财会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省分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依据总公司规定监督和检查所辖分支机构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总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地市分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具体实施会计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至办公室前的借阅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相关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管理各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有权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真实可靠、安全规范和长期可读;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后的借阅管理,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鉴定及销毁工作。 第六条系统需求管理部是软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受理、审核和评估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软件需求,组织进行需求的评审、确认,将审核通过的需求提交需求实现部门,并组织需求提出部门进行系统功能的验收。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是电子会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系统开发、功能改造、日常运行维护;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满足电子会计档案存储、归档、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三章归档和移交 第八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

财务报销审核规范

财务报销流程及规范 一审批权限 1、超标乘坐 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商务舱、高端经济舱、火车高级软卧、商务座、特等座等报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其他超出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标准的有各公司总经理审批。 2、超标住宿 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费有总公司董事长审批或依据总公司董事长的书面授权文件由其授权人审批。 3、业务招待费 3.1 单次开支超过20万元(含)的业务费报请总公司董事长审批; 3.2 单次开支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不含)的业务费和单次开支超过3万元(不含)的招待费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3.3 单次开支10万元(不含)以下的业务费和单次开支3万元(含)以下的招待费由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4、外部会议与培训费 4.1 参加外部单位组织的会议,单人次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负责审批;单人次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上的,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和总经理审批。 4.2 参加外部单位组织的培训,单人次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负责审批;单人次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上的,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和总经理审批。 二差旅政策 1、出差审批 所有员工出差前均应办理出差审批程序,填写出差审批表,出差审批按一下流程办理:出差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领导核准→总经理审批。 2、交通工具 2.1公司鼓励员工在商务旅行时选择最节省工作日占用的交通方式,但应在以下规定的标准范围内选择交通工具:

2.2员工夜间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坐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程卧铺票.符合硬卧乘坐条件但乘坐硬座的,公司计发相当于硬座票价50%的补贴,其他降低乘坐标准的情况不计发补贴. 2.3 极特殊和紧急公务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员工可以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其中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商务舱、高端经济舱、火车高级软卧、商务座、特等座等需报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未获批准的超标乘坐,公司财务部门不予以办理超标部分的报销,超标部分有员工个人自理。 2.4公司要求员工选择正规化运营的城际交通工具,以获得正规的能够准确表明乘坐日期、乘坐时间和费用金额的票据。对选择乘坐无法提供表明上述有效信息的非正规运营交通工具的员工,公司财务部有权直接核定相关交通费用和补贴金额。 3、出差住宿 3.1 员工出差时应在规定标准内合理选择住宿地,在以下标准限额内的住宿费据实报销: 除大一型(含)以上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外的其他员工多人一同出差的,原则上两名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会计凭证管理办法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会计人员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取得、填制与保管工作。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会计凭证工作的管理。 第3条会计凭证的相关界定。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又分为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 2.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各种会计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2章原始凭证管理要求 第4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与经济内容。 5.数量、单价、金额。 第5条原始凭证的印章必须齐全,其要求如下。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业务公章、结算专用章。

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第6条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1.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 2.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相符。 3.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 4.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 5.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第7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分割单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金额及所依附的记账凭证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日期。 3.填制分割单的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分担金额。 4.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会计主管人员、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各分割单的内容、数量、金额应与原始凭证相符。 第8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其中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会计档案管理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中心档案管理专员负责,一年以内的会计资料放财务办公室资料专柜,一年以上移入档案室。 2.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按财务中心会计档案管理操作细则,定期将各项目、各机构的各项资料汇总至各职能中心,由各职能中心收集审核后传递给财务中心。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六)贷款合同及收据。 (七)项目成本预算书 (八)各项目合同复印件(包括甲方、供应商合同)

(九)每月收入确认的依据,包括产值确认表、设计确认函、管养扣款单、进度款申请表等。 (十)所有项目的开工令 (十一)工程结算资料、验收资料。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装订并登记凭证清单: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凭证目录,每月记录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4)需要单独装订成册的凭证附件,由相关凭证制作人,整理好对应的附件,加上封面标示后,按月、年装订成册。 (5)时间规定:每月15日前由各相关人员将上月上述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员。 2.会计账簿。 会计账务处理完成年度结账后,均需财务报表出具人员从金蝶帐套打印出总帐、明细帐整理后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地提高会计业务工作水平,更好的为公司提供财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 3.职能部门: 3.1制订部门:公司财务部 3.2执行部门:公司财务部 4.内容 4.1岗位分工原则: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不得兼管制单、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4.2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和付款申请单等)的基本要求: 4.2.1 填制要求见《费用报销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4.2.2会计人员在审核各种原始凭证时,务必认真负责,细致入微,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不符合公司制度的报销单据,一律给予退回,不得超金额、超范围审核报销费用。 4.3 填制记帐凭证及登帐的要求:

4.3.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出纳、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最好是有原业务的复印件),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4.3.2使用手工帐的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3.3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其中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私自挪用现金。 4.3.4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 4.3.5公司会计核算期间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10日。每月结帐期为当月最后一日,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结账时,应

会计凭证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原始凭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反映要真实。在填制原始凭证时,应使凭证上所记载内容同发生业务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即凭证上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和数据必须按照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或完成情况来填制,保证其真实、可靠,不得填写匡算或估计数;原始凭证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不允许在原始凭证的填制中有任何歪曲和弄虚作假行为。 2.内容要完整。在反映经济业务的相应原始凭证上,按照凭证已有的项目或内容,逐项填列,即应该填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明确;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 3.手续要完备。经办业务的单位、经办人员要对原始凭证认真审核并签章,以对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按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该公章应是具有法律效力和规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如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 4.书写要清楚、规范。原始凭证上的数字和文字,字迹要清楚,整齐和规范,易于辨认。如,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简化字代替;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位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者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一”代替。 5.填制要及时。所有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后,必须及时填制原始凭证,做到不拖延、不积压,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一般来说,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6.其他要求。 (1)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实物购人后,要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账实相符。 (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除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外,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4)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凭证传递流程和要求

凭证传递流程和要求 原始发票(保管员)→微机入库单(微机员)→配送单(业务主管)→销货单(业务保管)→总部财务→分店收货单(内部配送、客户直送)→分店退货单(配送退货、直送退货)→分店交款单→分店对账单 说明: 1、原始发票,即收到商品时的收货凭证,由保管员接货签字后传给微机员。 2、微机员凭进货凭证录入微机入账,每次录入微机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该批凭证一致。商品录入后,将录入凭证交保管员一份,业务主管一份,财务一份,原始凭证交财务保管。 3、微机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和分店要货计划开据配送单,交保管员凭单发货,交业务主管一份,交送货员2份,收货单位经办人收货签字后带回一份交财务。 4、微机员根据业务人员指令和顾客要求开据销货单,到财务交款后,由保管员凭交款后的销货单发货,并由保管员业务主管一份。 5、分店自行收货的按制度要求定期到总部凭收据录入微机入帐,并由微机员将录入凭证交业务主管、财务和供应商各一份,原始收据交财务保存。微机员将录入的商品及时开据配送单后交业务主管、财务、分店各一份。

6、分店退货,分直收退货和配送退货。直收退货按规定日期到总部凭退货凭证录入微机进行退货,微机退货凭证由微机员交分店、业务主管,同时将退货凭证交业务主管和财务各一份。原始凭证由财务保存,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签字。配送退货由收货人在退货凭证上签字,回总部后交保管员收货无误后签字,保管员交微机员录入微机退货,微机员退货单交保管员、业务主管、退货单位和财务各一份,原始凭证交财务保存。 7、分店存款要定期与财务核对,报帐时将存款单一并上交财务。 8、根据公司要求按时进行对帐,并填写对帐单,将本期的进货、退货、变价、销售等情况进行核对,以对帐单形式进行上报。 9、向财务传送的凭证,由业务主管负责向财务传递(包括原始凭证、退货配送单等)。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事业部,应遵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长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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