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4.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

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706.1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

护通用要求

GB9706.23医用电气设备第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Z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GBZ165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

GBZ179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

GBZ/T180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GBZ186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GBZ187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76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3总则

3.1在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中,应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以及公

众的放射防护安全与健康,并应符合GB18871、GB16348和GBZ179的规定。

3.2应用X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执业医师应掌握好适应证,优先选用非X射线的检查方法。

加强对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X射线检查正当性判断;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技

术、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不宜使用CT进行健康体检。对不符合正当性原则的,不应进行

X射线检查。

3.3遵从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在保证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情况下,使患者和受检者所受剂量尽可能低。

3.4对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符合GB18871职业照射剂量限值的规定;对患者和受

检者开展的诊疗检查,应以医疗照射指导水平为放射防护指导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确实具

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的医用X射线诊断检查,应在获取所需诊断信息的同时,把患者和受检者的受照

剂量控制到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

3.5各种X射线检查应使用相应的专用设备,且各类设备的应用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X射线设备其他有关放射防护标准的要求。各种X射线设备及场所应经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X 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技术要求

4.1X 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通用要求

4.1.1各种X射线设备X射线束的第一半值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2除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X射线源组件中遮挡X射线束部件的等效滤过应符合如下规定:

a)在正常使用中不可拆卸的滤过部件,应不小于0.5mmAl。

b)应用工具才能拆卸的滤片和固有滤过(不可拆卸的)的总滤过,应不小于1.5mmAl。

4.1.3除牙科摄影和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投向患者X射线束中的物质所形成的等效总滤过,应不小于2.5mmAl。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70kV的牙科X射线设备,其总滤过应不小于1.5mmAl。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50kV的乳腺摄影专用X射线设备,其总滤过应不小于0.03mmMo。

4.2透视用 X 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2.1透视用X射线设备的焦皮距应不小于30cm。4.2.2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4.2.3同室操作的普通荧光屏透视机按附录B中B.1的要求,在立位和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

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分别不超过50μGy/h和150μGy/h(按附录C图C.1、图C.2的要求)。

4.2.4透视用X射线设备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荧光屏的灵敏度、透视的照射野尺寸及中

心对准应符合WS76的规定。

4.2.5用于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透视设备不受4.2限制。

4.3摄影用 X 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3.1200mA及以上的摄影用X射线设备应有可安装附加滤过板的装置,并配备不同规格的附加滤过板。

4.3.2X射线设备应有能调节有用线束照射野的限束装置,并应提供可标示照射野的灯光野指示装置。

4.3.3X射线设备有用线束的半值层、灯光照射野中心与X射线照射野中心的偏离应符合WS76的规定。

4.4牙科摄影用犡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4.1牙科X射线设备的X射线管电压应满足如下要求:a)对于管电压固定的牙科机,管电压应不低于60kV;对于管电压可调的牙科机,调节范围应满足55kV至最高管电压,如

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量应不超过5kV;

b)对于全景机管电压调节范围应满足60kV至最高管电压,如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量应不超过5kV;

c)X射线管电压值的偏差应在±10%范围内。

4.4.2牙科X射线设备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应在-(10%读数+1ms)~(10%读数+1ms)范围内。

4.4.3牙科全景体层摄影的X射线设备,应有限束装置,防止X射线束超出X射线影像接收器平面或胶片的宽度。

4.4.4口内片牙科摄影的X射线源组件应配备集光筒,并使X射线束限制在集光筒出口平面的最大几何尺寸(直径/对角线)不超过60mm范围内。

4.4.5牙科摄影装置应配置限制焦皮距的部件,并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牙科 X射线摄影的最短焦皮距

4.4.6连接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应不小于2m,或配置遥控曝光开关。

4.5乳腺摄影 X 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5.1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50kV的乳腺摄影专用X射线设备,其半值层、光野/照射野的一致性指标应符合GBZ186的规定。

4.5.2用于几何放大乳腺摄影的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

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cm的装置。

4.6移动式和携带式犡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4.6.1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cm的装置。

4.6.2手术期间透视用、焦点至影像接收器距离固定且影像接收面不超过300cm2的X射线设备,应有线束限制装置,并将影像接收器平面上的X射线野减小到125cm2以下。

4.6.3连接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应不小于3m,或配置遥控曝光开关。

4.6.4移动式牙科摄影设备应满足4.4的要求。

4.7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犡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7.1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

4.7.2在机房内应具备工作人员在不变换操作位置情况下能成功切换透视和摄影功能的控制键。

4.7.3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cm的装置。

4.7.4X射线设备的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应符合WS76的规定。

4.7.5X射线设备在确保铅屏风和床侧铅挂帘等防护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附录B中B.1.2的

要求,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400μGy/h(按附录C图C.3的要求)。

4.8防护标志和随机文件要求

4.8.1X射线管组件上应有清晰的焦点位置标示。

4.8.2X射线管组件上应标明固有滤过,所有附加滤过片均应标明其材料和厚度。

4.8.3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的所有可更换使用的部件,均应给出清晰易辨的标记,并在随机文件中有相应说明。

4.8.4随机文件应说明下列与防护有关的性能:a)X射线管组件的固有滤过;

b)X射线源组件的滤过;

c)滤过片的特性;

d)距焦点1m远处球面上泄漏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

e)限制有用线束的方法;

f)在各种焦点到影像接收器的各种距离下有用线束照射野尺寸;

g)焦点到影像接收面的最大和最小距离;

h)管电压和管电流加载条件;

i)各种使用条件下焦皮距的说明;

j)位于有用线束中床板和滤线栅对X射线束的衰减当量;

k)移动式和携带式X射线设备不宜做常规检查用;

l)各种专用和特殊场合使用的X射线设备,应具体指出各应用条件下注意采取的相应防护措施。

5X 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

5.1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

5.2每台X射线机(不含移动式和携带式床旁摄影机与车载X射线机)应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应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X射线机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不小于表2要求。

表2X 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使用面积及单边长度

5.3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应满足如下要求:a)不同类型X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应不小于表3要求。

b)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中不同铅当量屏蔽物质厚度的典型值参见附录D。

表3不同类型犡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c)应合理设置机房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机房的门和窗应有其所在墙壁相同的防护厚度。设于多层建筑中的机房(不含顶层)顶棚、地板(不含下方无建筑物的)应满足相应照射方向的屏蔽厚度要求。

d)带有自屏蔽防护或距X射线设备表面1m处辐射剂量水平不大于2.5μGy/h时,可不使用带有屏蔽防护的机房。

5.4在距机房屏蔽体外表面0.3m处,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应满足下列要求(其检测方法及检测条件按7.2和附录B中B.6的要求):

a)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机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测量时,X射线机连续出束时间应大于仪器响应时间。

b)CT机、乳腺摄影、口内牙片摄影、牙科全景摄影、牙科全景头颅摄影和全身骨密度仪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其余各种类型摄影机房外人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约束值应不大于0.25mSv;测量时,测量仪器读出值应经仪器响应时间和剂量检定因子修正后得出实际剂量率。

5.5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患者和受检者状态。

5.6机房内布局要合理,应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不得堆放与该设备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机房应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5.7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应设警示语句;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和与机房相通的门能有效联动。

5.8患者和受检者不应在机房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机房内。

5.9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4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防护衣;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25mmPb;应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5mmPb。

5.10模拟定位设备机房防护设施应满足相应设备类型的防护要求。

6医用犡射线诊断防护安全操作要求

6.1医用犡射线诊断防护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6.1.1放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满足放射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6.1.2根据不同检查类型和需要,选择使用合适的设备、照射条件、照射野以及相应的防护用品。

6.1.3按GB16348和GBZ179中有关医疗照射指导水平的要求,合理选择各种操作参数,在满足医疗诊断的条件下,应确保在达到预期诊断目标时,患者和受检者所受到的照射剂量最低。

6.1.4尽量不使用普通荧光屏透视,使用中应避免卧位透视;健康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

6.1.5X射线机曝光时,应关闭与机房相通的门。

6.1.6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符合GBZ128的规定。

6.1.7对示教病例不应随意增加曝光时间和曝光次数。

6.1.8不应用加大摄影曝光条件的方法,提高胶片已过期或疲乏套药的显影效果。

6.2透视检查用犡射线设备防护安全操作要求

6.2.1应尽量避免使用普通荧光屏透视检查,采用普通荧光屏透视的工作人员在透视前应做好充分的暗适应。

6.2.2进行消化道造影检查时,要严格控制照射条件和避免重复照射,对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3摄影检查用犡射线设备防护安全操作要求

6.3.1应根据使用的不同X射线管电压更换附加滤过板。

6.3.2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

6.3.3应合理选择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并重视暗室操作技术的质量保证。

6.3.4应定期对IP板进行维护保养,并符合GBZ187的规定。

6.3.5工作人员应在有屏蔽等防护设施的室(区)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操作,并应通过观察窗等密切观察受检者状态。

6.4牙科摄影用犡射线设备防护安全操作要求

6.4.1口腔底片应固定于适当位置,否则应由受检者自行扶持。

6.4.2确需进行X射线检查且固定设备无法实施时才能使用移动设备;曝光时,工作人员躯干部位应避开主射线方向并距焦点1.5m以上。

6.5乳腺摄影犡射线设备防护安全操作要求

6.5.1应做好患者和受检者甲状腺部位的防护。

6.5.2根据乳房类型和压迫厚度选择合适靶/滤过材料组合,宜使用摄影机的自动曝光控制功能,获得稳定采集效果,达到防护最优化要求。

6.6移动式和携带式犡射线设备防护安全操作要求

6.6.1在无法使用固定设备且确需进行X射线检查时才允许使用移动设备。

6.6.2使用移动式设备在病房内作X射线检查时,应对毗邻床位(2m范围内)患者采取防护措施,不应将有用线束朝向其他患者。

6.6.3曝光时,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合理选择站立位置,并保证曝光时能观察到患者和受检者的姿态。

6.6.4移动式和携带式X射线设备不应作为常规检查用设备。

6.7介入放射学和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安全操作要求

6.7.1介入放射学用X射线设备应具有可准确记录受检者受照剂量的装置,并尽可能将每次诊疗后患者受照剂量记录在病历中。

6.7.2借助X射线透视进行骨科整复、取异物等诊疗活动时,不应连续曝光,并应尽可能缩短累计曝光时间。

6.7.3除存在临床不可接受的情况外,图像采集时工作人员应尽量不在机房内停留。

7X 射线设备及场所的防护检测要求

7.1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检测要求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应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进行验收检测和定期状态检测。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检测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

7.2x 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和机房周围辐射剂量检测要求

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和机房周围辐射剂量检测应满足

下列要求:

a)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检测指标应符合5.4的规定。

b)X射线设备机房的防护检测应在巡测的基础上,对关注点的局部屏蔽和缝隙进行重点检测。关注点应包括:四面墙体、地板、顶棚、机房的门、观察窗、传片箱、采光窗/窗体、管线洞口等,点位选取应具有代表性。

c)X射线设备机房放射防护安全设施在项目竣工时应进行验收检测,在使用过程中,应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d)在正常使用中,医疗机构应每日对门外工作状态指示灯、机房门的闭门装置进行检查,对其余防护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

e)X射线设备及其机房防护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X 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检测方法

B.1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检测

B.1.1普通荧光屏透视设备立位和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检测方法:

a)模体:检测中采用标准水模,其尺寸为300mm×300mm×200mm,箱壁用有机玻璃制作;

b)模体位置:置于有用线束中,诊床与荧光屏间距调至250mm,荧光屏上照射野面积调至250mm×200mm;

c)检测条件与检测位点:在70kV、3mA条件下,用X射线防护监测仪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按附录C图C.1和图C.2的要求,测量立位5点、卧位7点的散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

B.1.2介入放射学设备、近台同室操作的X射线机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检测方法:

a)模体:检测中采用标准水模,标准水模外尺寸为300mm×300mm×200mm,箱壁用有机玻璃制作;1.5mmCu,铜板尺寸为300mm×300mm×1.5mm;

b)模体位置:置于有用线束中,诊床与影像接收器间距调至250mm,照射野面积自动调整或调至250mm×200mm;

c)检测条件:X射线设备和设备配置的防护设施呈正常使用摆放状态,采用透视照射模式,照射方式有自动曝光控制的设备,水模体上增加厚度为1.5mm的铜板,选择自动亮度控制条件;无自动亮度控制的设备选择70kV、1mA条件,射束垂直从床下向床上照射(设备条件不具备时选择射束垂直从床上向床下照射);

d)检测位点:测试平面按附录C图C.3的要求,X射线剂量率仪有效测量点位于测试平面(140cm×120cm)上,测试平面中心点距地面90cm,分别在床侧第一术者位和第二术者位平面上按头部、胸部、腹部、下肢和足部位置进行巡测,检测点距地面高度分别为155cm、125cm、105cm、80cm和20cm。如有第三术者位应在相应位置按上述测试平面和测试条件重复检

测。

B.2焦皮距的检测

B.2.1普通荧光屏透视机焦皮距检测方法:

a)工具:使用两只细金属丝做成的圆圈,大圈直径为小圈直径的2倍;

b)方法:将小圈贴在诊视床中间,大圈贴在荧光屏射线入射面上的中心处,在较低条件下透视,并将影像接收器向远处拉,直到两圈图像重合,测量焦台距,此时焦台距即为焦皮距。B.2.2其他X射线设备焦皮距检测方法:

a)工具:一根已知长度的细金属丝;

b)方法:将已知长度的细金属丝固定在限束器表面处,成像装置置于限束器表面外已知距离处,照射成像后,测量成像的细金属丝长度,利用相似三角形原理,计算得出焦皮距。

B.3牙科犡射线设备工作电压、管电压指示的偏离检测使用数字式高压测量仪,检测方法应符合WS76的规定。B.4牙科犡射线设备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检测

使用数字式曝光计时仪器,检测方法应符合WS76的规定。B.5牙科犡射线设备集光筒出口平面的最大几何尺寸检测将集光筒抵住胶片盒后曝光,测量胶片上生成图像的最大几何尺寸。

B.6X 射线设备机房防护检测

检测条件、散射模体和仪表读出值的使用应按表B.1的要求。

B.7检测设备

B.7.1用于防护性能检测的仪器应有法定计量检定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B.7.2用于杂散辐射防护监测的仪器应具备下列主要性能:

a)最小量程:0μGy/h~10μGy/h;

b)能量响应:25keV~100keV,±30%;

c)读数响应时间:不大于15s;

d)应有测量累积剂量档。

B.7.3其他检测用设备及配件性能应符合GBZ165和WS

76的规定。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 第二条拥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直属企业应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领导和协调放射防护工作。 第二章许可登记 第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放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凡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建设、使用与废止、放射源的购置与拆装处理,应到卫生、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固定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的设计应经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竣工后,应经所在地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验收,获得登记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第五条放射工作许可登记证每两年到原发证部门审核一次。许可登记证不应伪造、涂改。转让或出租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刊登公告,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变更许可登记证规定的内容时,持许可登记证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放射工作应向原审批部门办理注销许可登记手续。 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

第六条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台帐。 第七条直属企业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对从事接触放射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储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并按规定进行辐射检测。 第九条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前应到安全、生产等部门办理“中国石化射线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在作业现场应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危险标志和防护设施,派专人警戒。 第十条购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时,应到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运输时应使用运源专车,派专人押送,途中不应在人员密集处停留,不应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过夜。 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不应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符合放射防护要求,不应超过该储存场所防护设计的最大储量。储存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 储存室应实行双人双锁制,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在室外、野外工作场所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应于当天运回源库。特殊情况应设临时储存的场所,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检查确认,设置

放射防护专项施工方案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门诊医技大楼 放射防护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工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材料及做法 (1) 2、作业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施工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质量保证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成品保护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安全保证措施及文明施工?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门诊医技大楼建筑面积83933 平方米,地上23 层,地下3层,裙房8 层,建筑装饰构架最高点108.55 米,屋顶面标高93.6 米,大楼建成后满足8000人日门诊量的要求。 本工程特殊墙体的部位:地下一层数字肠胃、DR室乳腺摄影;一层急诊CT室、急诊DR室;五层影像尿流动力学检测;八层口内X光机、曲面断层机、CT机室;十二层X光室。放射科各机房隔墙采用370、240厚灰砂砖实砌,370厚墙体面上采用工业硫酸钡粉搅拌黄沙、水泥涂刷,240厚墙体采用工业硫酸钡粉搅拌黄沙、水泥砌筑,以及面上用工业硫酸钡粉搅拌黄沙、水泥涂刷。防护区域内的门为不锈钢铅板防护平开门及不锈钢铅板防护推拉门。 二、编制依据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设计变更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8279-87《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0210-2001 《建筑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194-93 《建筑工程施工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三、施工工艺 1、材料及做法 硫酸钡砂浆墙面: 20厚1:1.5:2.5水泥黄沙硫酸钡砂浆(按公斤比)找平层 表面喷刷乳胶漆两道 硫酸钡砂浆顶棚:

GBZT 149-2015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

3.GBZ/T 149-2015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 2 培训对象 2.1 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放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医用X 射线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工作的人员。 2.2 从事与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中 的相关专业人员、见(实)习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等。 3 培训目的与要求 3.1 培训目的对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可达到如下目的: a) 了解有关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的主要内容; b) 掌握放射防护基本原则和方法; c) 掌握控制工作人员和患者、受检者以及公众所受照射剂量的 原理和方法,以及有关放射防护设施与放射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d) 了解可能发生的异常照射及其应急措施。 3.2 培训要求 3.2.1 上岗前的培训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 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d。 3.2.2 在岗期间的培训各类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

定期接受再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a,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d。 3.2.3 实习前的培训医学院校学生进入与放射工作有关的专业实习前,应接受放射防护基本知识的培训。 4 培训内容 4.1 放射防护培训的内容和深度以及培训的频度和时间,应与放射防护培训对象的职责和责任相称,与其工作性质和条件相适应。可参照附录A 和附录B分别给出的培训内容提纲和培训课程举例加以选择。 4.2 在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中应强调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和最优化分析应列为放射防护培训的重要内容。 4.3 接触医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应包括内照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知识。 4.4 X射线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的质量保证,应列为相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内容。 4.5 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应适时更新。 5 培训方式 5.1 放射防护培训应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及其工作性质采取相应方式,例如课堂教学、远程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自学等。充分利用各种音像教材培训。 5.2 课堂教学和远程教学可以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

医院200mAX光机房辐射防护及工程造价预算报告书范本

医院200mA X光机房 辐射防护及工程造价预算报告书范本 一、辐射防护设计的依据、目标、参数 A.屏蔽防护安全标准设计的诸项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6.《放射卫生工作防护管理办法》 7.《放射工作人民健康管理规定》 8.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9.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 10.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38~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33~2002《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防护标准》B.屏蔽防护安全标准设计的管理评价目标 1.照射剂量管理值标准: a.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年平均有效剂量为20mSv; 确定年剂量率为5mSv; b.公众人员照射剂量限值:年有效剂量为1mSv; C.屏蔽防护安全标准设计的各项技术参数: 1.项目名称:X光机房放射防护项目; 2.主要设备名称:200m A X光机1台

3.层高XXXXmm ,机房在一楼,楼上是诊室 4.墙体厚度:XXXmm 红砖实心墙 5.顶棚厚度:XXXmm 水泥浇注; 二、屏蔽防护安全设计的具体厚度标准 1 (1) 此公式计算有用线束的透射量,确定主防护屏蔽厚度 mGy.mA -1.min -1) d :射线源到考察点的距离(m ) W :工作负荷(mA.min -1.week -1) U :利用因子:朝向所关心点的工作负荷分额(摄影地板以1为分额 为分额单位) T :居留因子:所关心点的居留因子(全部居留的单位为1,部分居 的居留单位为1) P :以每周剂量控制限值的参数(msv.week -1) 3.计算程序:(略)(按公式计算再算出减弱倍数) 4.各部位具体防护厚度:用计算出的透射比和减弱倍数,查阅对照ICRP (国际 放射防护委员会)第33#出版物中的曲线表,对机房的各部位防护厚度加以确定如下: 1、墙体防护: 现院方墙壁是XXX 红砖墙体,;因机房面积较小,故需在墙体再增设 1.5mmpb 的防护,使整体墙壁达到3.5mmpb ,方能满足于辐射防护要求。采用国家专利产品GF-3射线防护涂料进行射线防护,方能保障工作人员,受检

2013年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相应制度

目录 一、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三、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五、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六、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七、医院X射线放射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八、医院移动式床边机操作规程 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大剂量调查表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守则

X X X 医院文件 XX医〔20xx〕xx号 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年***月***日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分管院长) 副组长:xxx,xxx(医院医务科、分管科室负责人) 组员:由医院开展放射诊疗的科室负责人或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科为医院放射诊疗管理机构,xxx同志为专(兼)职的放射诊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制度名称) XXX医院 年月日抄送:XX卫生监督所

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X线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院放射科。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制定兼职人 员协助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 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X线检查设备必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开展介入 放射学工作,放射技术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 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 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5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

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 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 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 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操作规程 1.定期检查X线机和防护设备的性能,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2.工作中尽量使用各种防护设施和辅助防护用品,最大限度的 减少投照剂量。 3.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 滤过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4.在进行X线检查时,除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应留在机房 内。如果确实需要在机房内携扶病人也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5.移动或携带式X线摄影时,X现工作者必须X线管2米以上, 并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的防护。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XX人民医院 XDYY/GL-FS-2014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2014版 2014年1月26日发布 2014年2月1日实施

目录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3) 放射科岗前防护培训 (11) 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12) X线透视检查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14) X线检查中对患者的防护 (15) 放射科医生的温馨提示 (16) 受检者须知 (20) 婴幼儿、妊娠期女性X线检查告知书 (21)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1.引言 1.1本标准的宗旨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并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放射工作的发展。 1.2从上述宗旨出发,对电离辐射源的使用必须将其产生的照射给予适当限制,从而防止发生对健康有害的非随机效应,并将随机性损害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 1.3本标准适用范围 1.3.1使用电离辐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一切实践活动。1.3.2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电离辐射照射需加控制的一切实践活动。 1.4在1.3所列范围内进行与防护有关的设计、监督、管理时,必须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1.4.1实践的正当化:产生电离辐射照射的任何实践要经过论证,或确认该项实践是值得进行的,其所致的电离辐射危害同社会和个人从中获得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拟议中的实践不能带来超过代价(包括健康损害代价和防护费用的代价)的净

利益,就不应当引进该项实践。 1.4.2放射防护最优化:应当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净利益,从而使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1.4.3个人剂量的限制: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1.5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均应设立专职防护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该地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6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安全和放射防护知识的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有效地进行防护并防止事故的发生。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要经过放射防护部门的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放射工作。1.7各省、市、自治区及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2.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2.1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是指一年工作期间所受外照射的剂量当量与这一年内摄入放射性核素所产生的待积剂量当量二者的总和,但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 2.2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剂量限制要考虑随机性效应和非随机性效应。同时满足以下两种限值: 2.2.1为了防止有害的非随机效应,任一器官或组织所受的年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 4 章~第 7 章和附录 A、附录 B 、附录 C 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 容。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Z130 —2002《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和GBZ 138 —200 2《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本标准以 GBZ 130 —2002为主,整合了 GB Z138 —2002 的内容,与 GBZ 130 — 2002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关于医用 X 射线机的生产、 X 射线机不适用种类限制、 X 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定期检测等内容和有关诊断床板、乳腺摄影支撑台滤过厚度的要求; ——增加了 CT 机、介入X 射线设备可允许的最小第一半值层的内容,牙科机管电 压指示的偏离和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等要求、同室近台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时透 视防护区测试平面剂量率控制值和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水平剂量率的控制值,介入放 射学设备配置患者受照剂量记录装置的要求和机房防护检测方法以及附录D; ——修改并增加了机房屏蔽防护厚度和机房使用面积的要求,还增加了机房单边长 度的要求,并修改了水箱散射标准水模的尺寸; ——将 GBZ 138-2002 中 X 射线诊断设备及场所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在第7 章, 检测方法内容改写在附录 B 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云、冯泽臣、万玲、岳保荣、范瑶华、余宁乐、王时进、杜国生、王进、张泓。 GBZ 130 — 2002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8279 —2001 : GBZ 138 — 2002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WS/T 190 — 1999 。 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 X 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作者:佚名 医学频道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338 更新时间:2004-4-11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1.引言 1.1本标准的宗旨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并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放射工作的发展。 1.2从上述宗旨出发,对电离辐射源的使用必须将其产生的照射给予适当限制,从而防止发生对健康有害的非随机效应,并将随机性损害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 1.3本标准适用范围 1.3.1使用电离辐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一切实践活动。 1.3.2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电离辐射照射需加控制的一切实践活动。 1.4在1.3所列范围内进行与防护有关的设计、监督、管理时,必须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1.4.1实践的正当化:产生电离辐射照射的任何实践要经过论证,或确认该项实践是值得进行的,其所致的电离辐射危害同社会和个人从中获得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拟议中的实践不能带来超过代价(包括健康损害代价和防护费用的代价)的净利益,就不应当引进该项实践。 1.4.2放射防护最优化:应当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净利益,从而使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1.4.3个人剂量的限制: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1.5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均应设立专职防护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该地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6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安全和放射防护知识的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有效地进行防护并防止事故的发生。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要经过放射防护部门的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放射工作。

(标准)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前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706.12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 GB 9706.23 医用电气设备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16348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GBZ 165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 GBZ 179 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 GBZ/T 180 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GBZ 186 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GBZ 187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 76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6 3 总则

3.5 各种X射线检查应使用相应的专用设备,且各类设备的应用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X射线设备其他有关放射防护标准的要求。各种X射线设备及场所应经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 4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技术要求 4.1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通用要求 4.1.1 各种X射线设备X射线束的第一半值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2 除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X射线源组件中遮挡X射线束部件的等效滤过应符合如下规定: a)在正常使用中不可拆卸的滤过部件,应不小于0.5 mmAl。 b)应用工具才能拆卸的滤片和固有滤过(不可拆卸的)的总滤过,应不小于1.5 mmAl。 4.1.3 除牙科摄影和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投向患者X射线束中的物质所形成的等效总滤过,应不小于2.5 mmAl。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70 kV的牙科X射线设备,其总滤过应不小于1.5 mmAl。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50 kV的乳腺摄影专用X 射线设备,其总滤过应不小于0.03 mmMo。 4.2 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2.1 透视用X射线设备的焦皮距应不小于30 cm。 4.2.2 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 4.2.3 同室操作的普通荧光屏透视机按附录B中B.1的要求,在立位和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分别不超过50 μGy/h和150 μGy/h(按附录C图 C.1、图C.2的要求)。 4.2.4 透视用X射线设备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荧光屏的灵敏度、透视的照射野尺寸及中心对准应符合WS 76的规定。 4.2.5 用于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透视设备不受4.2限制。 4.3 摄影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3.1 200 mA及以上的摄影用X射线设备应有可安装附加滤过板的装置,并配备不同规格的附加滤过板。 4.3.2 X射线设备应有能调节有用线束照射野的限束装置,并应提供可标示照射野的灯光野指示装置。 4.3.3 X射线设备有用线束的半值层、灯光照射野中心与X射线照射野中心的偏离应符合WS 76的规定。

医院放射防护工程

医院放射防护工程,做到以下几点才够安全! 北大第一医院创建于1915年,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新门诊楼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用地面积7812㎡,建筑面积为40266㎡,新建的PET/CT工作场所设置于新门诊楼地下一层的东端,建筑面积约为185㎡。从北大第一医院二部(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7 号院)核医学科搬迁使用 1 台PET/CT 装置及其配套的9枚V类密封校验源。 1施工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的保证就是生命的保证,除去普遍的工程质量,该项目同时增加了放射防护工程的施工质量,对施工质量的监控尤为重要。施工过程中,采取每天现场巡查制度,不定时,至少两次随时检查,通过实测实量和整理观感相结合的检查手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纠正。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所有材料的检测合格报告备查,同时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对施工进程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把关。

2施工费用控制 施工单位进场后,实行每周一次工程例会制度,会议要求核医学科、设备处、设备厂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要参加,会议上沟通协调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解决办法,形成会议纪要。建立严格的洽商制度,对有可能产生洽商的问题提前提出,严格讨论并现场核实把关,确定后由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格式,报齐资料后提出洽商申请,得到设计、监理、使用方签字认可后报院各级领导把关,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验收后,连同竣工资料一同报院审计部门审核,确保经费的合理运用,保证每一分经费都用到实处。 3施工流程控制 由于核医学科的特殊性,除正常的设计施工程序外,还涉及到相关政府部门,分别为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疾控中心以及北京市公安局,针对新建PET/CT工作场所,需完成环境评估报告并得到环保局批复后办理开工手续。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得到疾控中心批复后办理开工手续,两者均办完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同时安防系统需先取得北京市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然后取得北京市劳保所的评估报告,最后到公安局备案后方可进行移机。 综上,流程的复杂化及不可控因素的产生会使工程延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缩短时间,需在项目开始时,使设计、环境评估报告以及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三者同时进行,施工二次结构完成后,专业的安防单位立即进场配合施工。 4资料归档整理 在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中,每一步都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意识,验收合格后对所有资料进行规整,报相关部门存档,以备后用。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用诊断X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避免放射事故发生。 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三、为使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五、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六、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熊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科主任和维修人员。 七、医用诊断X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原则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八、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九、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十一、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十二、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个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放射防护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放射防护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防辐射材料必须经过“中国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检测中心”X射线检测, 并取得检测报告。 2、完工后需要通过卫生、部门检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才能验收。 6、用于本项目的材料、设备的相应技术参数、功能、型号等必须按照文件中要求实施。 7、机房配置电动门需具有门机连锁配电箱,开机警示灯亮,关机熄灭。需配置射线警示牌和孕妇提示警示牌。 4、机房排风系统需具有同等级的防护要求,排风量需保持机房的换气次数在3次/h以上。 二、项目说明 1、辐射防护安全设计剂量限值: 1.1.职业照射与公众照射剂量限值: a.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年平均有效剂量为20mSv; 确定年剂量目标管理值为5mSv。 b.公众人员照射剂量限值:年有效剂量为1mSv; 确定年剂量目标管理值为0.25mSv。 1.2.屏蔽防护剂量限值: a.放射工作人员剂量限值为1μsv/h(控制室)。 b.公众人员剂量限值为1μsv/h。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报价包括工程相关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保障保险、垃圾处理等所有费用。 3、交货期及验收: 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项目规划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3.2交货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指定的地点。 3.3验收方式: 3.3.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 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3.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 补齐或赔偿。 3.3.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 装调试。 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3.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 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3.3.2经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防护检测合格。 3.3.3.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 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3.3.4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 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1、自完工之日起,提供防护门(含电动门及手动门)不少于1年,整体工程不少于1年的 免费质保期(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 1.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1.3、采购货物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 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2.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2.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1.3技术升级

医院射线防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医院射线防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福建省诚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施工组织方案目录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0 主要测试设备表41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依据一、编制说明

XX医院医疗防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和充分理解图纸的基础上编制的,是我公司为高速、安全、文明、低耗承建XX医院院区医疗防护工程项目。我们将充分发挥公司优势和成熟先进的施工技术,科学地组织交叉作业,精心施工,严格履行合同,以一流的项目管理,一流的工程质量,一流的文明施工,一流的安全措施,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服务水平建设XX医院院区医疗防护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真正做到每项工作质量达标,每道工序质量受控,每个分项工程质量创优,每项服务令业主满意,以过程精品铸精品工程。 根据以上要求,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认真会审图纸,参照国家行业标准的量化施工标准,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来编制本施工组织设计。 二、编制依据 工程图纸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规程、 规范

第二章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 福建省福州市医院医疗防护工程的深化设计、制作加工、安装施工、验收、保修及相关服务范围:门急诊医技病房楼地下一层影像中心的X光室(1间)、本工程包括上述区域的楼地面和墙柱面抹灰基层以上的施工(不含抹灰面基层)、天棚等的防护及装饰工程的施工(含基层,包含天棚吊顶的工作)、射线辐射防护铅板防辐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弹线、铅板加工、固定,以及连接部位防辐射处理等)、门窗的采购、安装及后塞口、电缆沟(槽)、射线防护范围内的动力照明(总包电源送至配电箱上端)、专用空调等。 三、工程重点、特点、施工难点及对策 (一)施工重点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保证工程按期完工是本工程的施工重点 由于本工程为特殊专业分包工程,相关专业单位一起施工,产生各专业交叉施工;因此包括业主方在内,协调好各施工方与业主、监理、各专业分包等各方关系,确保工程按期交工是本工程的重点。 2、营造绿色环境,加强材料的选择控制是本工程的重点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环境,同时也是面向全市人民顶窗口,积水潭医院是本市享有声誉的著名医院,这就对室内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很高,因此保证进场材料的质量,为业主方营造一个绿色的环境是需要进行控制的重点,另外为保证工期的顺利实现,所以材料的定货、进场及验收和使用方面的控制也是本工程的一个重点。

放射安全防护工作情况汇报

放射安全防护工作情况汇报 文章导读:健全管理组织。医院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成立了以医院法人代表×××同志为组长、分管放射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同志为副组长、放射科主任×××和工作人员×××、×××同志为成员的“放射性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内部放射性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组织对含射线装置设备、使用、贮存、应急处理、废弃物回收,培训教育放射工作人员,宣传放射防护知识,监督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检查放射机器设备及其场所环境,及时排除放射故障和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辐射安全防护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着手,建立和完善辐射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护措施,加强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现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医院,是一所于XX年9月建立的由个人筹资48万元合伙经营的综合性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位于×城××××大道××号,现有业务用房×××平方米,职工××人,设置病床××张。放射科设置于医院综合业务楼二楼右侧,从事放射工作用房三

间,共计70平方米,分别设有照射诊断室、工作人员操作室和值班室。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人,其中:医师1人,主管技师1,技士2人;主要设备和设施有:北京万东frk302-1·200ma·x光诊断机1台(属于ⅲ类射线装置),cr1台,阅片灯箱1个,微机1台、打印机1台。二、防护设施环境安全防护:照射室墙壁屏蔽厚度为30厘米钡沙砖混墙。辐射监测点三个,分别是放射操作人员观察窗、病人出入门和操作人员出入门。放射操作人员操作观察窗为1200×800×20的铅玻璃,病人出入门为50毫米不锈钢铅门,放射操作人员出入门为木铅门。辐射防护设备:大号铅衣1件、大号铅围脖1条、大号铅手套1双、中号铅眼镜1架。辐射监测设备:个人胸章剂量计5个、辐射监测仪1台。三、管理措施健全管理组织。医院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成立了以医院法人代表×××同志为组长、分管放射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同志为副组长、放射科主任×××和工作人员×××、×××同志为成员的“放射性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内部放射性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组织对含射线装置设备、使用、贮存、应急处理、废弃物回收,培训教育放射工作人员,宣传放射防护知识,监督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检查放射机器设备及其场所环境,及时排除放射故障和安全隐患。

放射防护三原则

放射防护的三原则 二、放射防护的三原则 国际放射放护委员会(ICRP)1977年第26号出版物中提出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制。这三项原则构成的剂理限制体系。 1.放射实践的正当化 在进行任何放射性工作时,都应当代价和利益的分析,要求任何放射实践,对人群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比起个人和社会从中获得的利益来,应当是很小的,即效益明显大于付出的全部代价时,所进行的放射性工作就是正当的,是值得进行的。 2.放射防护的最优化 使放射性和照射量在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照射,要求对放射实践选择防护水平时,必须在由放射实践带来的利益与所付出和健康损害的代价之间权衡利蔽,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净利益。最优化原则又称为ALARA原则,健康代价(曲线A) 正比于总剂量,当总剂量较小时,放射防护代价(曲线B)很高,且随剂量的增加而急剧下降,曲线A和B代价之和有一最小值,这就是最优化键康代价与防射代价之和Wo。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在于促进社会公众集体安全的卫生保健,它是剂量限制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的原则。 3.个人剂量限制

在放射实践中,不产生过高的个体照射量,保证任何人的危险度不超过某一 数值,即必须保证个人所受的放射性剂量不超过规定的相应限值。ICRP规定工作人员全身均匀照射的年剂量当量限制为50毫希沃特*(mSv),广大居民的年剂量当量限值为1mSv(0.1rem)。我国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中,对工作人在民年剂量当量限值,采用了ICRP推荐规定的限值,为防止随机效应,规定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全身均匀照射时的年剂量当量不应超过50mSv(5rem),公众中个人受照射的年剂量当量应低于5mSv(0.5rem)。当长期持续受放射性照射时,公众中个人在一生中每年全身受照射的年剂量当量限值不应高于1mSv (0.1rem),且以上这些限制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 个人剂量限制是强制性的,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民政部下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是不可接受的剂量范围的下界,而不是可以允许接受的剂量上限。即使个人所受剂量没有超过规定的相应的剂量当量限值,仍然必须按照最优化原则考虑是否要进一步降低剂量。所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不能作为达到满意防护的标准或设计 指标,只能作为以最优化原则控制照射的一种约束条件而已。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医院防护设计方案

施工工艺方案 1)主要产品生产工艺 A、医用电动平移射线防护门 我公司生产的电动 平移防护门选用国标一 号铅板,门体采用发泡 工艺,骨架为成型钢材 焊接,面板为不锈钢 (厚>1.0mm),门体包 边为1.0mm镜面不锈钢, 配有警告标志:电离辐 射警示牌、工作指示灯。 使用20年不减防护效 能。配用中德合资专用 电机,动力梁为铝合金 型材,传动结构合理、 可靠,寿命达100万次 以上。该门推拉灵活、运行平稳、轻便无噪音、安全可靠、不占空间、密封性好、防护效果佳。配有 专用门控开关,设断电手动开启装置、红外安全防撞装置,并设有警示灯和警 示标志牌。 (该图只做样式参考,以实物样式为准)

B、医用手动平开防护门 我公司生产的平开防护门选用国标一 号铅板,防护质量达到国家防护标准。 门体面板为不锈钢材质(>1.0mm), 骨架为成型钢材焊接,采用发泡工艺 使门体充实无凹凸,周围不锈钢包边, 铅板重叠以防止漏线。采用隐形同心 门轴,开关轻便(拉力小于1.5kg), 具有牢固、灵活、耐磨等优点。美观 大方,拆装简易。配备豪华火车门锁, 坚固耐用,维修率第,门锁配拉手, 内外两用。配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该图只做样式参考,以实物样式为 准) C、铅玻璃(窗): 优质高铅玻璃,材质清洁、无杂质、无霉点、透明度好。透光率高,铅当量≧0.2pb/mm;铅玻璃窗框:我公司设计的防护窗框均在出厂前已做射线防护处理,施工过程中采用玻璃与窗框重叠,窗框与墙体重叠的技术,有效的防止了漏线现象。窗框根据用户要求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技术,结实耐用,美观大方, 可根据房间的整体装修风格设计颜 色。(该图只做样式参考,以实物样 式为准) 2)、门、窗安装工艺 A、防护门主要工艺流程:划线 定位→防腐处理→辐射防护门的安 装就位→辐射防护门的固定→辐射 防护门框与墙体间隙的防护处理→

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院放射科。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制定兼职人 员协助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 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X线检查设备必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开展介入放 射学工作,放射技术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 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 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5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

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 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 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 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操作规程 1.定期检查X线机和防护设备的性能,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2.工作中尽量使用各种防护设施和辅助防护用品,最大限度的 减少投照剂量。 3.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 滤过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4.在进行X线检查时,除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应留在 机房内。如果确实需要在机房内携扶病人也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5.移动或携带式X线摄影时,X现工作者必须X线管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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