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55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 GJD-101-95)、1999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 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CQXH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 基本用工、

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元/ 工日,机械操作用工元/工日,其他用工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

(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

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 m以内,从甲工地

(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九、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除已注明高度的项目),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其超高人工、机械降效费应按“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 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沙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所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是根据市场生产与供应情况和施工操作规程考虑的,施工中实际采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不作调整。

十二、本定额中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和现场需要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如因设计或施工要求采用砂的品种与本定额等级不同时,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 换算。

十三、凡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或混凝土输送泵车的工程,其混凝土输送使用量达到建筑物上升工程现浇混凝土总量的40%以上时,其工程垂直运输定额乘以系数。十四、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中已综合考虑了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多种因素,但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道路修整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及其消耗的材料,该项“工具用具使用费” 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用中。

十六、本定额的缺项,按2008 年重庆市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及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本市相关定额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十八、定额中注有“某某某以内”或者“某某某以下”者,均包括某某某本身;

“某某某以外”或者“某某以上”者,则不包括某某某本身十九、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2005 年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53-2005)(以下简称《规范》)。本定额仅列出《规范》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内容,其他未列出内容详见《规范》。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2)利用破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至的部位应计

算1/2 面积;净高不足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地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至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 计算。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 计算。

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 面积。

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内的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壤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储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土壤及岩石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编制。

3、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进行划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w 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依然以常水位为准。

4、淤泥指池塘、沼泽、水田及沟坑等呈膏质(流动或稀软)状态的土壤,分粘性淤泥与不粘附工具的砂性淤泥。流砂指含水饱和,因受地下水影响而呈流动状态的粉砂土、亚砂土。松土是未经辗压、堆积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土壤。

5、本章未包括有地下水时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6人工及机械土方项目是按不同土壤类别综合考虑的,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不

作调整。

7、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土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项目。

8、石方爆破项目是按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执行本定额。闷炮

覆盖材料费按实计算。

9、雷管、炸药配送费按实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装定额样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装定额样板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市路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市路号。 二、工程名称:工程。 三、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要求完成 施工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包人工、辅材。 五、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一)本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增加的签证工程

的造价不作为进度款拨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造价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按本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进行结算。 (二)本工程计价依据按以下方式执行: 1、本工程套用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现行配套的相关文件(计价模式:工料机法),按中限值计取费用;没有定额子目的施工内容由甲乙双方现场办理签证。 2、□(适用于需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部分主材市场询价的情况,与后项同时适用)本工程施工所需的部分材料价格按本合同附件一材料价格清单中约定的市场询价执行,其余□(单独适用于不在合同中专门约定主材市场询价的情况或与前项同时适用)工程所用的材料按施工期间(合同工期+签证工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值计取(其中安装材料如信息价有高、中、低档次价格的,按低档价格平均值计取;如信息价有高、中档次价格的,按中档价格平均值计取,水泥按中位价平均值计取);如在□(适用于需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部分主材市场询价的情况,与后项同时适用)附件一材料价格清单及□(单独适用于不在合同中专门约定主材市场询价的情况或与前项同时适用)《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载有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载有的,乙方需在施工前至少提前15天向甲方提交材料清单,由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确定材料品牌并反馈市场询价,如乙方对甲方市场询价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市场询价作为材料结算价格;如乙方提出异议的,材料市场询价以甲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品

工程造价的定额计价方法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定额计价方法 第一节概述 一、定额的产生与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工程建设定额的作用 1 、在工程建设中,定额具有节约社会劳动和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 2 、定额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3 、定额是对市场行为的规范; 4 、工程建设定额有利于完善市场的信息系统; 二、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和体系结构 (一)工程建设定额及分类 工程建设定额是:工程建设中单位产品上人工、材料、机械、资金消耗的规定额度。 1、按定额反映的物质消耗内容分类: 劳动、机械、材料消耗定额三种; (1)劳动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工程实体、劳务)规定活劳动消耗的数量标 准。劳动定额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 (2)机械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工程实体、劳务)规定机械消耗数量标准。 机械消耗定额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 (3)材料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所需消耗材料数量标准。 2 、按照定额的编制程序和用途分: 施工、预算、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1)施工定额:施工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属企业生产定额的性质,也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定额。以工序作为研究对象 由劳动定额、材料定额、机械定额组成。 主要用于施工管理,编制施工设计、施工预算、施工作业计划等,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2)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中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使用的定额。预算定额是一种计价性质的定额,是概算定额的 编制基础。以分部分项作为研究对象 它是调整工程预算和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技术财务计划的参考。 (3)概算定额:是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时,计算和确定工程概算造价、计算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所使用的定额,是预算定额的综合扩大。 以扩大分部分项作为研究对象。 (4)概算指标:是在三阶段设计的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工程概算,计算和确定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造价,计算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时所采取的一种定 额。是在预算、概算的基础上编制,比概算定额更加扩大。其是控制投资 的有效工具,也是计划工作的依据和参考。 是概算定额的扩大分部分项作为研究对象,以整个建筑物为研究对象(5)投资估算指标: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计算投资需要量时使用的定额,其根据历史的预决算资料编制,编制基础是:预算、概算定 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装定额样板

编号:YB-HT-0078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 Construction contract of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装定额样板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市路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市路号。 二、工程名称:工程。 三、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要求完成 施工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包人工、辅材。 五、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一)本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增加的签证工程的造价不作为进度款拨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造价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按本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进行结算。 (二)本工程计价依据按以下方式执行: 1、本工程套用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现行配套的相关文件(计价模式:工料机法),按中限值计取费用;没有定额子目的施工内容由甲乙双方现场办理签证。 2、□(适用于需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部分主材市场询价的情况,

与后项同时适用)本工程施工所需的部分材料价格按本合同附件一材料价格清单中约定的市场询价执行,其余□(单独适用于不在合同中专门约定主材市场询价的情况或与前项同时适用)工程所用的材料按施工期间(合同工期+签证工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值计取(其中安装材料如信息价有高、中、低档次价格的,按低档价格平均值计取;如信息价有高、中档次价格的,按中档价格平均值计取,水泥按中位价平均值计取);如在□(适用于需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部分主材市场询价的情况,与后项同时适用)附件一材料价格清单及□(单独适用于不在合同中专门约定主材市场询价的情况或与前项同时适用)《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载有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载有的,乙方需在施工前至少提前15天向甲方提交材料清单,由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确定材料品牌并反馈市场询价,如乙方对甲方市场询价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市场询价作为材料结算价格;如乙方提出异议的,材料市场询价以甲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品牌、规格并由供应商盖章确认的报价清单为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2008版

第五章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第一节、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一)综合工日 实际工作中,人工消耗量区分具体工种和技术等级。定额所指工日,只限于直接从事施工生 产一线的工人,不分工种、等级的工日合计数量,叫做综合工日。 定额工日单价是综合工日单价,并非具体单价。 (二)人工工日单价组成 1、基本工资:主要指工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 2、工资性补贴:隨工资一并发放,各项固定生活和工作方面的经济补贴。如物价补贴、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在非作业天数应享受的工资。包括正常学习、培训、探親、休 假、调动工作、女工哺乳、6个月内的病假、产假、婚假、因恶劣天气停工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包括书报费、洗理费及职工福利设施支出。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劳保用品购置、修理、服装补贴、防暑降温、采暖保健。 6、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交纳的资金。 7、劳动保险费: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轵工安家补助费、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工资、丧葬费、抚恤金。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工人购买人身保险。 9、工会经费:工会活动所需支出。 10、职工教育费:为职工学习文化和先进技术开支的有关费用。

鄂建]: 号文取定: 建筑、市政、园林、装饰30元/工日 安装工程31元/工日 维修工程24.8元/工日 据武汉市造价站资料显示:2007年人工平均市场价格53.24元/工日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 建文[2006]172号 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洲、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引导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合理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保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近期,我厅组织了对全省人工工日价格的调查与测算。经研究,决定对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 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 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 4元/工日。

重庆08费用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1。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年月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重庆市建筑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发包方经年月日经过投标方式对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及报价书所包括的内容。 2、中标范围未包括的工程内容:1、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2、地面砖、墙面砖材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包干价。其中:装修工程元;土建工程元。 (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要求增加装修内容,按实际增

加工程量经审定后结算。 第四条工期 (一)本合同总工程为日历天 60 天。(包括10天收费时间在内)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 2 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指定日期进场,或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含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 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由甲方采购安装,地面砖、墙面砖材料由甲方采购,其余材料由乙方采购。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及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及计价依据(一) 第二章工程计价方法及计价依据 第一节工程计价方法 分数:4分左右 考点:工程计价的基本程序、工程定额的分类 题型:2单1多 知识点1: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与联系 一、工程计价基本原理 工程计价的基本原理就在于项目的分解与组合。 工程计价的基本原理用公式表示: 分部分项工程费=∑[基本构造单元工程量(定额项目或清单项目)×相应单价] 工程造价的计价可分为工程计量和工程计价两个环节。 1.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的计算。 2.工程计价 工程计价包括工程单价的确定和总价的计算。单价有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之分。 应用分析 【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工程计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工程计价包含计算工程量和套定额两个环节

B.建筑安装工程费=∑基本构造单元工程量×相应单价 C.工程计价包括工程单价的确定和总价的计算 D.工程计价中的工程单价仅指综合单价 【答案】C 二、工程计价标准和依据 计价活动的相关规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价规范、工程定额、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定额主要用于在项目建设前期各阶段对于建设投资的预测和估计,在工程建设交易阶段,工程定额通常只能作为建设产品价格形成的辅助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主要适用于合同价格形成以及后续的合同价格管理阶段。 知识点2:工程概预算编制的程序 三、工程计价基本程序 (一)工程概预算编制的基本程序 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然后按概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概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经汇总后即为工程概、预算价值。 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人材机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第一节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一)综合工日 定额所指工日,只限于直接从事施工生产一线的工人,不分工种、等级的工日合计数量,叫做综合工日。 定额工日单价是综合工日单价,并非具体单价。 (二)人工工日单价组成 1、基本工资:主要指工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 2、工资性补贴:隨工资一并发放,各项固定生活和工作方面的经济补贴。如物价补贴、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在非作业天数应享受的工资。包括正常学习、培训、探親、休假、调动工作、女工哺乳、6个月内的病假、产假、婚假、因恶劣天气停工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包括书报费、洗理费及职工福利设施支出。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劳保用品购置、修理、服装补贴、防暑降温、采暖保健。 以下是鄂建[2003]44号文规定与建标[2003]206号文不同处: 6、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交纳的资金。 7、劳动保险费: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轵工安家补助费、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工资、丧葬费、抚恤金。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工人购买人身保险。 9、工会经费:工会活动所需支出。 10、职工教育费:为职工学习文化和先进技术开支的有关费用。 鄂建[2003]44号文取定: 建筑、市政、园林、装饰30元/工日

安装工程31元/工日 维修工程24.8元/工日 据武汉市造价站资料显示:2007年人工平均市场价格53.24元/工日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建文[2006]172号 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洲、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引导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合理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保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近期,我厅组织了对全省人工工日价格的调查与测算。经研究,决定对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4元/工日。 二、调整方法

重庆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序号归档文件表格 编号 建设 单位 城建档案馆 (室) 施工 单位 工程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一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无表★★ 2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无表★★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无表★★ 4 可行性研究报审批意见无表★★ 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无表★★ 6 专家建议文件无表★★ 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无表★★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无表★★ 2 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无表★★ 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无表★★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无表★★ 5 建设用地文件无表★★ 6 国有土地使用证无表★★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无表★★ 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无表★★ 3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无表★★ 4 地形测量和用地测量成果报告无表★★ 5 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无表★★ 6 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无表★ 7 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无表★ 8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及审查意见无表★★ 9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 市政等单位)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无表★★ 10 施工图及其说明无表★ 11 设计计算书无表★ 12 有关部门对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无表★★四招投标文件 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无表★ 2 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无表★★ 3 施工招投标文件无表★ 4 施工承包合同无表★★ 5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无表★

序号归档文件表格 编号 建设 单位 城建档案馆 (室) 施工 单位 工程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6 监理委托合同无表★★ 7 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无表★ 8 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无表★ 五开工审批文件★ 1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无表★★ 2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无表★★ 3 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的文件和图纸无表★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无表★★ 5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无表★★ 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无表★★ 7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证明无表★★ 8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无表★★ 六财务文件 1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无表★ 2 工程概算材料无表★ 3 施工图预算材料无表★ 4 施工预算无表★ 5 工程结算材料无表★★★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 单位工程参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名单质量责任1 ★★ 2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2 ★★ 3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3 ★★ 4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4 ★★ 5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5 ★★ 6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6 ★★ 7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7 ★★★ 8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8 ★★★ 9 施工单位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9 ★★★ 10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0 ★★ 11 设计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1 ★★ 12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2 ★★ 13 工程有关人员质量责任书(通用)质量责任13 ★★ 八竣工验收文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无表★★★

渝建发〔 〕 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的材料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3 苗木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 合计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 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 二次搬运费 6 包干费 7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定额计价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工程,且必须达到国家、当地政府现行相关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三、承包范围: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数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乙方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进场,逾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以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额为准。 2、结算价款审定依据及方式: 1)、工程结算采用河北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配套定额及相关解释文件。 2)、工程取费按河北省2012定额三类工程取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土建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及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不予计取,其他措施项目按定额及相关规定记取。 3)、钢筋、混凝土及其他主要材料采用甲方认价的方式确定价格,据实调整计入结算,承包方采购主要材料的时间、数量及价格需报监理及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入结算。主要材料表见合同附件,主材表以外的其他材料不再调整。 4)、人工费按定额人工费计算,不执行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用工指导价。 5)、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河北2012消耗量定额的直接费计算。 按河北2012消耗量定额的直接费计算的说明: a、按照河北2012消耗量定额的定额子目直接计算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并计入税金计算,不考虑任何取费及施工组织措施费; b、涉及的主要材料价格根据变更发生时的甲方认价单作为调整依据; c、人工费按定额人工费计算,不执行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用工指导价。 6)、甲方零星借工按120元/工日结算(只记取税金,不再记取其他费用)。 7)、甲方分包工程,承包人收取合同约定分包工程合同价的1%配合费(计费基数为独立发包工程扣除设备费用的工程造价),电梯工程(按1000元/台计)。 8)、结算价款按以上(1)-(7)条计价原则最终确认的含税造价下浮 %作为本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额。 3、乙方同意,以下各项款项甲方可在任何一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工程内容变更或工程量调整致工程价款减少的; 2)乙方使用不符合合同及图纸要求的材料、设备进行施工,甲方或监理开出的罚单; 3)乙方违反施工工艺及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甲方或监理开出的罚单; 4)因乙方逾期交工、民工纠纷等原因给甲方及业主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5)乙方应承担的违反施工计划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等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所应支付的违约金、应退还或抵扣的款项; 6)由乙方承担的水、电费等及其他费用; 7)其他扣项。 4、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支票或电汇。 2)付款情况:(1)为确保合同的履行,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单栋楼施工至正负零,退还单栋楼履约保证金的50%,单栋楼主体封顶后退还单栋楼剩余履约保证金。(2)单栋楼主体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单栋楼已完工程价款的75%,单栋楼二次结构及内外墙抹灰完成,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单栋楼完成工程价款的75%,单体楼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 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 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合同工期和定额工期

1.最佳答案 定额工期是用来作为标准参考的。比如一栋楼按定额工期来讲,需要300天,如果建设单位要求你200天内完成(这个就是合同工期了),压缩工期到一定的比率,按相关规定是可以要求计算赶工措施费用的。这个比率各个地方不同规定也不完全相同吧 关于定额工期和合同工期的问题,先说定额工期,其之所以加上定额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完成某个项目所需消耗的时间。带有普遍性,即是说只要有这么长的时间,按目前社会生产力条件,完成某个项目建设是没有问题,工期长短测评的依据是整个社会的生产水平,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工期定额中规定的工期天数则越短。 再说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生产周期要求,制订的本身就包含了对承包商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其范围不一定具有普遍性,对某个同样的项目不同的承包商的施工周期不一定相同,这也是投标时施工单位显示竞争力的重点之一。 合同工期一般情况下不会等于定额工期也不可能走出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对某个项目的甲乙双方而言不一定有约束力,合同工期则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定额工期可以是确定合同工期的参考依据之一,却不是必须遵守的法则。作为开发商当然希望会选择一个能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承包商,而不会选择一个只能以定额工期来完成的承包商,只要合同工期制订合理并经双方认可后写入合同,则对双方形成工期奖罚及赶工措施费用计算的依据,而不是定额工期。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等综合国力不断增长,社会生产力日新月异地提高,新技术在建筑领域不断应用,老的工期定额已经不一定适用于当前的项目建设,若以定额工期来僵化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则显得教条了,项目建设中有关工期方面的索赔奖励等费用计算依据应该是合同工期,如果甲乙双方有了关于工期奖罚的合同约定,发生了的赶工措施费计与不计恐怕还有商权的余地罢。 2.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建设部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建筑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所需消耗的时间标准。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

重庆市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施工合同范本-定额报价11-8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时间: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定额计价八步计算法

定额计价八步计算法 都说清单计价反应的是企业的施工水平,而定额计价则是真正考验预算员的预算水平。要在职场上表现好,如何算得又准又快才是最要紧的啊。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定额计价八步计算步骤,助你快速提高工作效率,快收下吧!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 (1)设计图纸。在计价前要完成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程序; (2)现行计价依据、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标准、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以及有关费用调整的文件; (3)工程协议或合同;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组织措施等; (5)工程计价手册。如各种材料手册、常用计算公式和数据、概算指标等各种资料。 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 (1)熟悉图纸。 (2)注意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 (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 (1)计算工程量一般可按下列具体步骤进行: 1)根据施工图示的工程内容和定额项目,列出需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 2)根据一定的计算顺序和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 3)根据施工图示尺寸有关数据,代入计算式进行数学计算; 4)按照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的计量单位对应的计算结果计量单位进行调整,使之一致。

(2)工程量的计算,要根据图纸所标明的尺寸、数量以及附有的设备明细表、构件明细表来计算。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严格按照计价依据的规定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图纸尺寸进行计算,不能随意地加大或缩小各部位尺寸; 2)为了便于核对,计算工程量一定要注明层次、部位、轴线编号及断面符号。 3)尽量采用图中已经通过计算注明的数量和附表。 如门窗表、预制构件表、钢筋表、设备表、安装主材表等,必要时查阅图纸进行核对。 4)计算时要防止重复计算和漏算。 一般也可按照施工次序,由上而下,由外而内,由左而右,事先草列分部分项名称,依次进行计算。计算工程量,有条件的尽量分层、分段、分部位来计算,最后将同类项加以合并,编制工程量汇总表。 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 在计价过程中,如果工程量已经核对无误,项目不漏不重,则余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套价,计算直接费。套价应注意以下是事项: (1)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和计算单位必须与定额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 (2)定额换算 任何定额本身的制定,都是按照一般情况综合考虑的,存在有许多缺项和不完全符合图纸的地方,因此,必须根据定额进行换算,即以某分项定额为基础进行局部调整。 如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使用的施工机具种类型号不同,原定额工日需增加的系数等等。 注:有的项目允许换算,有的项目不允许换算,均按定额规定执行。 (3)补充定额编制 当施工图纸的某些设计要求与定额项目特征相差甚远,既不能直接套用也不能换算、调整时,必须编制补充定额。 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 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和相应定额中项目所列的用工工日及材料消耗数量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数量,相加汇总便得出该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数量。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1)工程总说明(2)工程总价表(3)分部工程费汇总表(4)分项工程费汇总表(5)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6)其他措施项目费汇总表(7)人工百了机械价差表(8)补充子目单位估价表(9)工程量计算表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定如下: (1)计算全面面积的范围 ①单层建筑物; ②多层建筑物; ③结构、层数不同的同一建筑物 ④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 ⑤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的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其层高超过 2.2m时; ⑥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及回廊; ⑦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 ⑧书库、立体仓库; ⑨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⑩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室外楼梯;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以内时。 (2)折算面积的范围 ①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

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 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有盖无柱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的建筑面积。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②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③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深基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④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⑤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⑥单层建筑物内分隔间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⑦建筑物内部大于300㎜的变形缝、沉降缝。 3.人工挖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人工挖土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人工挖土包括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等工程量计算。计算时首先明确三者的划分标准。 挖掘沟槽、基坑、土方的工程量按挖方体积计算。需放坡时,要考虑放坡系数。计算基底宽度时,需考虑工作面宽。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沟槽、基坑底宽单面支挡土板增加10㎝,双面增加20㎝,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沟槽的长度,外墙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或内槽净长线(如留工作面或加挡土板时)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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