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业务管理系统

保险公估业务管理系统

LPCK 联保网络 https://www.360docs.net/doc/5b6494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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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业务运营管理系统

系统实现公估业务全国范围内的运营管理,提供车险定损数据后援支持、现场定损上传,以及相应的财务及对账数据等功能。

1、公估业务管理:

系统管理、权限管理、岗位设置、收费和考核指标管理、佣金审批、组织机构管理

2、报案呼叫管理:

报案登记、调度管理、委托异地、短信平台、客户回访、报案统计、调度统计、注销统计、委托统计

3、车险公估管理:

现场查勘、车辆定损、案件审核、资料补充、案件监控、异地出单、案件注销、车险收费、佣金考核、统计管理,业务风险预警( 报案统计表、结案统计表、财务对账明细表、 佣金考核表,财务风险预警)

4、车险三者物损管理:

物损查勘、物损公估、物损审核、案件监控、物损收费、佣金考核、统计管理

5、车险人伤公估管理:

人伤查勘、医疗调查、费用审核、案件监控、公估收费、佣金考核、统计管理

6、车险定损数据后援系统:

车辆定型、汽配价格查询、查询单据保存、查询单据流转到定损单据、车型配件数据更新、车型配件数据本地化维护管理、人工网络报价辅助支援

7、手机移动作业系统:实现手机接收案件、现场定损、救援操作录入、拍照、案件上传等现场直接作业,和定损后援子系统有效交互操作,更高效完成现场工作。

浙江联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4年,始于发行《理赔参考》专刊和汽配价格查询系统,为人保及其他公司基层机构提供专业的汽配数据服务。多年来公司始终专注在车险行业,提供整车和配件数据、定损软件等服务。成功案例有上海保协、大地、永安、安联等总对总合作,数百家人保太保等分支机构,以及汽车服务组织和机构。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08年在大地保险推出行业首个全流程移动定损系统,11年在上海保协推出行业领先的配件数据智能标准化引擎,获得行业多方好评。同时与知名外企为战略合作伙伴,在全球汽车数据和技术上融合。并有强大的集团兄弟公司资源支持,涵盖汽车相关行业包括汽配汽修、二手车、公估、4S 店、汽车商业地产等众多产业,力求为客户提供最优质可靠的服务。

2020年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

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去年保监会下发保险公估机构备案公告,自xx 年12月1日起,不再实施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保险公估机构应依法向保监会备案,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经营保险公估业务。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的知识,欢迎阅读。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保险公估机构设立时应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条件。 二、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备案方式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应向机构所在地保监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材料完备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备案。系统生成《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表》,申请机构可下载打印。备案信息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授权机构以《备案信息公示表》的形式对外公告。 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应向机构所在地保监局提出申请。 四、基本条件 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估机构

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最近 3 年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罚; 因涉嫌 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近3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人民法院、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良记录;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 中国保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二)股东或者合伙人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三)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风险管理咨询和风险评估;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与保险公估有关的其他业务; (四)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五)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 (六)保险公估机构任命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工作 3 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 5 年以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或者资产评估工 作10 年以上,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限制; (七)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

保险公估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保险公估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公估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M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促进“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 “ 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的互补互利、共同发展,进一步服务合作区域保险市场,保证甲乙双方行为的合法、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险种的风险管理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与内容 1、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风险管理咨询工作。 2、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进行承保前的检验、风险评估以及其他保险公估咨询的工作。 3、收费标准 (1) 甲方同意乙方提供相关咨询工作后向乙方账户按照标的规模的一定比例支 付公估咨询费。 (2) 乙方开具公估咨询服务费发票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公估咨询费。 (3) 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

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另行支付咨询费用。 乙方收款单位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2、若乙方在进行保险公估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公估合作协议规定的行为,如 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或重大过失行为、公估结果明显与事实不符、工作懈怠导致错失检验等,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公估帅,纠正错误。 3、甲方应以事实为基础,以保险合同和条款为依据,承担保险责任,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 4、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咨询费。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日常业务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日常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客观的就保险标的的风险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公估结论,并可根据甲方需要出具相应的风险评价结论,其调

(项目管理)2020年保险公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x x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 §1. 项目概况 §1.1. 筹建公司名称 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2. 项目实施内容 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辅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开展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3.公司拟注册地址 中国 xx大厦。 §1.4.公司宗旨 §1.4.1. 发展宗旨 发展民族保险代理事业,完善保险市场,为投保人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及为保险人提供优质报单。 §1.4.2. 经营宗旨

注重CS形象创造,即“顾客满意”的宗旨,顾客的满意度高于一切。 §1.5. 项目投资情况 §1.5.1.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额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1.5.2. 各投资方的出资比例及金额 xx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 10%; xx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股东各方均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承担亏损风险。

§1.6.项目研究依据与范围 §1.6.1.项目研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国家统计局、陕西省统计局的调查统计资料 §1.6.2项目研究范围 a.市场前景、筹建方案、建设规模; b.营销战略、营销方案、 c.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培训方案 d.投资风险分析、投资利润分析。 §2. 项目提出的背景 §2.1. 项目背景 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又于1997年1月30日颁布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2月16日又颁布了《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国家又于1998年设立了专业性的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这些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保险中介法人组织形式,即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保险公估公司注册如何申请

保险公估公司注册如何申请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2014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②公司章程(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④总经理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第一步已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1-2个工作日)。 5、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工作日) 6、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各(您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个工作日) 注册资本新规定 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可行性实施计划书

***保险公估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零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公司 (1) 1.2 项目选址 (1) 1.3 投资人 (1) 1.4 产品(服务)简介 (1) 1.5 经济技术指标 (1) 1.6 编制目的与原则 (2) 1.7 结论与建议 (2)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3) 2.1 保险公估产生的背景 (3)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 第三章市场环境分析 (6) 3.1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历程 (6) 3.2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的在驱动 (8) 3.3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的外在驱动 (10) 3.4 保险业国际化进程加快促进对高品质公估服务的需求 (10) 3.5 国市场调查分析 (11) 第四章组织架构及人力资源管理 (13) 4.1 组织机构 (13) 4.2 公司人力资源 (13) 第五章产品(服务)描述 (15) 5.1 产品(服务)描述 (15)

5.2 发展战略定位 (15) 第六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16) 6.1 投资估算 (16) 6.2 资金筹措方案 (16)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预测 (17) 7.1 财务预测方法及依据 (17) 7.2 财务估算 (17) 第八章风险分析与防措施 (19) 8.1 经营风险 (19) 8.2 市场风险 (19) 8.3 管理风险 (20)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21) 9.1 结论 (21) 9.2 建议 (21)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公司 ***保险公估 1.2 项目选址 潍坊市坊子区 1.3 投资人 自然人两人,三55%,四45%。 1.4 产品(服务)简介 在全国区域(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价格评估及当事人委托的涉诉财务价格评估(凭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开展经营);价格咨询服务。 1.5 经济技术指标 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单位:万元科目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年份 收入 租金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佣金支出 营业税费 合计支出 税前利润 税后利润

保险公估人测验习题及答案

保险公估人测验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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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考试真题及答案 1.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既不承担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的情形,仅限于(B)。 A.投保人故意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B.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C.被保险人违反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 D.被保险人违反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 2.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但此种情形发生的前提条件是(B)。 A.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30天内不能确定赔款的 B.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天内不能确定赔款的 C.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180天内不能确定赔款的 D.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360天内不能确定赔款的 3.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效力期限是(D). A.自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二年B.自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五年 C.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D.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 4.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解释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C)。 A.有利于保险人和投保人的解释原则B.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C.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D.有利于受益人和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5.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时,如果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那么,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D)。 A.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差B.保险金额C.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和D.实际损失6.某工厂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金额为36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投保后第五个月发生火灾致使保险标的损失达360万元,发生火灾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400万元。那么,按照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支付全部赔款后对受损保险标的享有的权利是(D)。 A.4万元B.36万元C.40万元D.360万元 7.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是(A)。 A.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D.向保险监管部门举报 8.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必须按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并将其存人保险监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该保证金的用途是(C)。 A.亏损时弥补亏损B.发生损失时支付赔款C.清算时清偿债务D.违规时支付罚款9.依据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布破产时,对其已持有的寿险合同的处理方式是(A)。 A.转移给其他寿险公司B.用公司的资产予以清偿 C.用保证金进行给付D.成立新的寿险公司来管理 10.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规定提取的保障被保险人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一种基金是(A)。 A.保险保障基金B.保险责任准备金C.保险保证金D.保险总准备金 1l.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

“三十五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

“三十五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本企业在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分公司登记申请书》/《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企业年度报告》同时,持本申请书申请办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或单独持本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办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 同意将本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和本申请书补充填报的相关信息共享至涉企证照事项的所属部门,并承诺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签字 企业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注:设立登记同时提交该申请书的,可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签字,企业不用盖章。

注:勾选“申请涉企证照事项”后有附表的,还需要填报相应附表,没有的可不填。表格位置不够的,可另行附表。

附表1 “三十五证合一”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补充信息采集表

附表2 “三十五证合一” 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 补充信息采集表

附表3“三十五证合一”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补充信息采集表 “受停止从业处罚情况”填写:停止从业时间段,文件号及简要事项表述。 “因故意犯罪或者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情况”填写:刑罚处罚时间段、文件号及简要事项表述。

附表4 “三十五证合一”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补充信息采集表

正式保险公估报告样板

JUSTCREED INSURANCE ASSESSING & ADJUSTING CO.,LTD.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惠民大厦10F 邮编post code:518002 Add:10/F,HuiMin Biuding., Aiguo Road, Luohu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A2标段 2010/03/10变电站失窃事故保险公估报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理赔管理部: 我公司于2010年04月12日接受贵公司委托(附件3.1),对题示事故损失进行公估,现报告如下: 一、概况 被保险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保单号码:PGDA200944040096000001(附件1.1) 保险种类:建筑工程一切险 被保险地址: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A2标段 保险期限: 2009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0日 部分保险项目和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项目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RMB512,000,000.00 施工机具RMB40,164,000.00 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RMB10,000,000.00 清理残骸费用RMB5,000,000.00

意外事故的免赔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为RMB 3万元整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出险地点:K51+700临时变电站 委托经办人:赵毅峰 出险原因:失窃 保险责任:属于该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损失情况:变电站部分设施失窃、受损 索赔金额:RMB124,433.77元 核损金额:RMB 92,073.98元 建议赔额:RMB 56,200.00元

人身伤害保险公估管理规定完整版

人身伤害保险公估管理 规定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人身伤害保险公估业务管理 人身伤害医疗公估业务操作流程 (一)责任险 1、接受保险人(955**)的报案电话,按接案登记表填写所报案件的要点。 2、根据与保险人签订的委托协议要求立案登记,指派人员现场查勘,并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笔录证言、拍照、录音、录相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 3、慰问被保险人和受伤者,代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及受伤者告知“索赔须知”和“合理医治条件”(符合理赔条件的医治方法) 4、根据受伤者的情况与医生沟通合理检查治疗方案。 5、跟踪受伤者检查治疗方案的实施,治疗期间适当回访。重点与医院医生联系,查看病历和检查用药情况(费用情况)。 6、配合保险人,指导被保险人收集索赔单证。 7、接受保险人提供所需核审的医院治疗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8、根据保险人需求,参与该案件纠纷的沟通协商、调解、谈判,办理赔款确认手续。 9、书写正式的公估报告,经公司内部主管审核备份存档后,报保险公司。 10、按与保险人签订的协议进行结算。 (二)意外伤害、健康险: 1、接受保险人的案件委托。 2、审核理赔案件资料,包括审核理赔案件申请人资格、索赔申请时效、保单状况、被保险人身份及既存状况,审核医疗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 3、确定是否需要调查。 4、需调查的,制订详细调查计划,包括调查目的、时间、被调查对象、路线、方式、沟通话术、先后顺序。 5、通过走访、现场调查、咨询或委托鉴定等调查方法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书写调查报告,报保险公司。 7、书写正式的公估报告,经公司内部主管审核备份存档后,报保险公司。 8、按与保险人签订的协议进行结算。 人身伤害医疗公估业务操作流程说明: 一、受理委托 1)立案管理

保险公估业务实习报告(精品版)

保险公估业务实习报告(精品 版) Practice report on insurance valuation ( 实习报告 ) 汇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总结/工作汇报/年终总结/全文可改

保险公估业务实习报告(精品版) 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都是通过代理人和经纪人拓展业务与理赔,扮演着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难免产生赔偿纠纷,而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以受托于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与上述双方保持着等距离的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仅可以减少赔偿纠纷,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 保险公估发展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对于"保险公估"的定义,从《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对于保险公估机构的定义"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聘请

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来看,保险公估是指接?鼙O盏笔氯宋校懒⒌亩员O帐鹿仕婕暗谋O毡甑慕衅拦馈⒖毖椤⒓ā⒐浪稹⒗硭愕然疃男形? 保险公估的出现与保险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它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保险公司理赔事务的日益增加和复杂化产生了专业性的需求,为专门从事保险公估工作的保险公估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矗 什么是保险公估 从《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对于保险公估机构的定义"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来看,保险公估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 (2017年8月) 一、法人机构 备案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机构,应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保监局提交备案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扫描成PDF版本并刻成光盘1份),同时通过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子系统(.cn/web/index_gg.jsp)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材料。 申请备案的机构应先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cn/web/)——“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备案要求及材料下载”中下载相关文件并学习、掌握相关文件内容。 (一)应满足的条件。 1.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估机构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最近3年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罚;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近3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人民法院、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良记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中国保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2.股东或者合伙人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合伙制的机构合伙人与公司制的机构股东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是具有三年以上

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3.机构应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须的营运资金并实施托管。 4.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和风险评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与保险公估有关的其他业务; 5.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6.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 7.保险公估机构任命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或者资产评估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限制; 8.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 9.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10.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保险公估合作协议书

保险公估合作协议书 委托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托方:西安水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下列工作委托给乙方承办,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下述工作内容: (1)、承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2)、保险标的出险后,进行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3)、保险咨询及防灾防损咨询。 (4)、保险风险管理讲座或培训。 (5)、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保险事务。 二、委托形式 甲方(或其分支机构,下同)视实际工作需要,以出具书面委托书(附件一、附件二)的形式,委托乙方对具体项目进行公估理算、风险评估等工作。并甲方进行委托时应在书面委托书上写明具体的委托内容和权限,包括委托现场查勘、损失原因认定、损失金额认定、赔偿理算、风险评估等。乙方根据书面委托书《委托单》内容进行相关工作。在公估作业过程中,委托事项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发出《委托

要约变更申请书》(附件二三),经乙方确认后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三、公估费约定 公估收费标准:1、对仅限西安市区内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现场查勘与定损的事故车辆定损的委托车险案件,乙方按照案均RMB200 元《车险收费标准》(附件四)的约定标准收取公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委托乙方的财产险业务,乙方按照《财产险公估业务收费标准》(附件五)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公估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下属分支机构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人员素质以及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改善服务质量、暂停合作、停止支付公估费等处理措施。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服务态度、定损偏差率、定损全面性、定损及时性、公估报告及时性、公估报告质量以及有效投诉率等方面。 3、若如乙方的公估结果明显与事实不符,或乙方工作懈怠,延误公估的时机,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委托协议,同时可向乙方索赔因上述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按书面委托书《委托单》内容甲方应及时确认和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部分的公估费用,同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保险中介服务正式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估人的行为,保护保险公估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接受委托,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以及相关的风险评估。 保险公估人是专门从事上述业务的评估机构,包括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公估机构包括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公估合伙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是指在保险公估人中,为委托人办理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等业务的人员。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包括公估师和其他具有公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 第四条公估师是指通过公估师资格考试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公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第五条保险公估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要求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并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业务备案。 第六条保险公估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保险公估人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从事保险公估业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八条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估人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经营条件 第一节业务备案 第九条保险公估人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开展保险公估业务。 合伙形式的保险公估人,应当有2名以上公估师;其合伙人2/3以上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3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 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人,应当有8名以上公估师和2名以上股东,其中2/3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3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

保险公估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山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零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0 1.1 项目公司 0 1.2 项目选址 0 1.3 投资人 0 1.4 产品(服务)简介 0 1.5 经济技术指标 0 1.6 编制目的与原则 (1) 1.7 结论与建议 (1)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3) 2.1 保险公估产生的背景 (3)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 第三章市场环境分析 (6) 3.1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历程 (6) 3.2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的内在驱动 (7) 3.3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的外在驱动 (9) 3.4 保险业国际化进程加快促进对高品质公估服务的需求 (10) 3.5 国内市场调查分析 (10) 第四章组织架构及人力资源管理 (12) 4.1 组织机构 (12) 4.2 公司人力资源 (12) 第五章产品(服务)描述 (14) 5.1 产品(服务)描述 (14)

5.2 发展战略定位 (14) 第六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15) 6.1 投资估算 (15) 6.2 资金筹措方案 (15)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预测 (16) 7.1 财务预测方法及依据 (16) 7.2 财务估算 (16) 第八章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18) 8.1 经营风险 (18) 8.2 市场风险 (18) 8.3 管理风险 (19)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20) 9.1 结论 (20) 9.2 建议 (20)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公司 山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2项目选址 山东潍坊市坊子区 1.3投资人 自然人两人,张三55%,李四45%。 1.4产品(服务)简介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价格评估及当事人委托的涉诉财务价格评估(凭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开展经营);价格咨询服务。 1.5经济技术指标 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年份 收入 租金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佣金支出 营业税费

保险公估业务实习报告

保险公估业务实习报告 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都是通过代理人和经纪人拓展业务与理赔,扮演着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难免产生赔偿纠纷,而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能够受托于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与上述双方保持着等距离的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但能够减少赔偿纠纷,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还能够协助保险公司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升保险公司的信誉。 保险公估发展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对于"保险公估"的定义,从《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对于保险公估机构的定义"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能够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实行评估和鉴定"来看,保险公估是指接?鼙0盏笔氯宋托,独立的对保险事故所涉及的保险标的实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活动的行为? 保险公估的出现与保险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它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保险公司理赔事务的日益增加和复杂化产生了专业性的需求,为专门从事保险公估工作的保险公估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矗 什么是保险公估 从《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对于保险公估机构的定义"保险公 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能够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实行评估和鉴定" 来看,保险公估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独立的对保险事故所涉及的保险标的实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活动的行为。

保险公估机构办事指南

保险公估机构办事指南 目录 一、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二、保险公估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三、月度监管报表 四、每年需完成的重要事项 (一)每年月日前报送本机构上一年度外部审计报告(二)每年月日至日缴纳监管费 五、任命变更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六、报告事项 七、法人机构解散 八、报送文件注意事项(必读)

一、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保险公估机构设立时应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条件。 (二)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备案方式 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应向机构所在地保监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材料完备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备案。系统生成《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表》,申请机构可下载打印。备案信息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授权机构以《备案信息公示表》的形式对外公告。 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应向机构所在地保监局提出申请。 (四)基本条件 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估机构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最近年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罚;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近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人民法院、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良记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

中国保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股东或者合伙人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和风险评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与保险公估有关的其他业务; .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 .保险公估机构任命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工作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年以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或者资产评估工作年以上,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限制; .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保险公估公司的六大模块

保险公估公司的六大模块 保险公估公司的六大模块 保险公估公司作为保险中介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险市场的细分和专业化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保险公估公司评价体系是保 险中介社会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估公司评价体系分为:影响力、业务潜力、专业能力、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六 大模块。 管理水平模块 管理水平是保险公估公司发展的组织保障。 管理水平下设置了两个次级指标,分别是管理能力和管理规范性,管理能力主要从管理队伍素质、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化程度及员工 满意度来考察,因为管理能力是管理水平高低的直接决定因素,管 理队伍的素质对于管理水平的高低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管理信息系 统的电子化程度影响到管理的效率,以员工的角度可以从另一个侧 面反映出管理的结果。管理规范性则是指管理体系和业务操作流程 是否合规、规范,主要从组织架构的完备性和业务操作规范性来考察。 服务水平模块 保险公估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是专业服务,因此,服务水平同专业能力一样是公估公司发展的核心条件。 服务水平下设置了公正性、及时性、协调能力三个次级指标。由于公估公司面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两方面的客户,服务的公正性决 定了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对其服务的`认可程度,因此,将公正性作为 衡量公估公司服务的一个指标;此外,公估服务具有时效性,因此及 时性也是需要考察的一个重要方面;另外,公估公司面对保险公司与 投保人这对矛盾双方,其协调能力也是一个考察方面。

影响力模块 影响力是考察保险公估公司行业地位的重要指标,可以促进公估公司提升其品牌形象。 在影响力模块下,共设置了两个次级指标,分别是规模和企业形象。因为规模反映了企业的大小与实力,而企业形象体现了企业在 客户心目中的地位。这两个指标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公估公司在行 业与客户中的影响力。其中,规模主要从业务收入、业务数量、地 域覆盖来衡量,企业形象主要是从客户对公司的感性形象来评价,如:可信赖、专业性强等方面。 业务潜力模块 保险公估业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2007年我国保险公估行业业 务增长率达到近70%,在如此高速发展的阶段,业务潜力是一个重 要的考察指标。 业务潜力体现了公估公司发展的潜力,公估公司有多大的发展潜力,是公估公司做大做强的基础。业务潜力下设置了两个次级指标,即:业务增长率和业务构成,业务增长率很直观地反映了企业发展 潜力。业务构成则体现了公估公司的业务优势和业务重心,反映公 估公司业务延伸的能力。 专业能力模块 保险公估公司是随着保险市场细分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公估公司要生存下来,必须具备突出的专业技能。 专业能力是公估公司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目前公估公司面临的一个挑战。专业能力模块下设置了三个次级指标,分别是人员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经验。公估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是一项专业服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所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人员素质的 高低主要从员工持证率与受教育程度来考核;专业技术能力主要是从 公估公司承保前提供检验、估价、风险评估的能力,定损能力、公 估报告的专业性等方面来考察;业务经验主要是看公估公司具备哪些 行业的经验,在这些行业的经验是否丰富,之所以设定业务经验这

保险公估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 保险公估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促进“ ______________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______ 保险公估有限责 任公司”的互补互利、共同发展,进一步服务合作区域保险市场,保证甲乙双方行为的合法、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 _____ 险种的风险管理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与内容 1、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 保险风险管理咨询工作。 2、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所承保的 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标的进行承保前的检验、风险评估以 及其他保险公估咨询的工作。 3、收费标准 (1)甲方同意乙方提供相关咨询工作后向乙方账户按照标的规模的一定比例支付公估咨询费。 (2)乙方开具公估咨询服务费发票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公估咨询费。 (3)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 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另行支付咨询费用。

乙方收款单位户名: 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2、若乙方在进行保险公估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公估合作协议规定的行为,如 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或重大过失行为、公估结果明显与事实不符、工作懈怠导致错失检验等,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公估师,纠正错误。 3、甲方应以事实为基础,以保险合同和条款为依据,承担保险责任,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 4、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咨询费。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日常业务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日常业务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 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 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客观的就保险标的的风险做出公 平、公正、合理的公估结论,并可根据甲方需要出具相应的风险评价结论,其调取的相关证据材料应该充分支持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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