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地下矿山爆破作业现场安全规程(可编辑修改word版)

非煤矿山地下矿山爆破作业现场安全规程(可编辑修改word版)
非煤矿山地下矿山爆破作业现场安全规程(可编辑修改word版)

爆破作业

安全规程编制人员:

编制完成时间:

审查时间:

批准时间:

实施时间:

目录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规程 (1)

第1 条爆破作业环境确认: (1)

第2 条爆破器材的外观检查: (1)

第3 条装药作业安全规定: (1)

第4 条盲炮处理的一般规定: (2)

第5 条盲炮处理方法: (2)

第6 条溜井(含矿仓)堵塞处理: (2)

第7 条爆破作业噪声控制标准: (3)

第8 条爆破作业点有害气体浓度标准: (3)

第9 条井下气体检测与通风规定: (3)

第10 条爆破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3)

第11 条爆破作业审批程序: (5)

第 1 条爆破作业环境确认:

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1)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2)岩体有冒顶或片帮危险的;

3)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4)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5)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设备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

防护措施的;

6)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7)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8)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9)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10)未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

11)未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12)未按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第 2 条爆破器材的外观检查:

1)雷管管体不应变形、破损、锈蚀;

2)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和穿孔,端

头封口良好;

3)乳化和水胶炸药不应破乳或变质;

4)专用导爆电缆无锈痕,绝缘层无划伤、开绽。

第 3 条装药作业安全规定:

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

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药室进行检查。

2)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药警戒线,警戒线内禁止烟火,

并不应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和手持式或其他移动式通讯设备进入警戒区域。

3)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4)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 20m 以外可装 220V 的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应使用电压不高于 36V 的照明器材。

5)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

长杆处理。装入雷管或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6)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

7)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技术负责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

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第 4 条盲炮处理的一般规定:

1)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

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许进人警戒区。

2)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硐室爆破的盲炮处理应由爆破

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3)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索和导爆管是否

有破损或断裂,发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4)严

禁强行拉出或掏出炮孔中的起爆药包。

5)盲炮处理后,应再次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

来统一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

防措施。

6)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

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效果和预防措施。

第 5 条盲炮处理方法:

1)经检查确认起爆网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可钻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孔不应小于 0.3m。

3)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

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

4)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

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

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

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第 6 条溜井(含矿仓)堵塞处理:

1)用爆破法处理溜井堵塞,不允许作业人员进入溜井,应采用竹、

木等材料制作的长杆把炸药包送到堵头表面进行爆破振动处理。2)当溜井堵塞、矿石粘壁,经多次爆振仍未塌落,准备采用特殊方法

处理时,应制定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经爆破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在爆破安全员监督下作业

3)当有人进入漏斗作业时,应停止相邻采场的爆破和出矿,且应

有专人监护和警戒;

4)振动爆破每次用药量不超过 2kg,破碎爆破每次用药量不超过

20kg;

第 9 条井下气体检测与通风规定:

1)爆破作业面有害气体浓度应每月测定一次;

2)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时,应在爆破前后各测定一次爆破有害气体浓度。

3)井下爆破前后加强通风,应采取措施向死角和盲区引入风流;4)地下矿山,经通风吹排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等待时间

超过 15min 后,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第 10 条爆破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1)所有涉爆人员需持证上岗,必须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爆破特种作业证。

2)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者和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者,均应收回其作业证,交回原发证部门。

3)初次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 个月,方准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4)各种起爆网路均应使用合格的器材。

5)起爆网路连接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

6)在可能对起爆网路造成损害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7)敷设起爆网路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

双人作业制。

8)在任何情况下不应钻残孔。

9)井下炸药库 30m 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炸药库 30m~100 m 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炸药库内。

10)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志,并应采用适

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

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11)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温度异常及水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研究安

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12)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 100m 范围内照明电压不

得超过 36V。

13)用爆破法贯通巷道,两工作面相距 15m 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

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

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天井掘进到上部贯通处附近时,不

宜采取从上向下的座炮贯通法;如果最后一炮在下面钻孔爆破不安全,需在上面座炮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4)裸露

爆破时,严禁混有石块的泥土或石块覆盖。

第 11 条爆破作业审批程序:

1)爆破人员须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员需提前将下一班爆破作业需要的爆破物品数量提交至炸药库;爆破作业前,爆破技术员需对爆破员进行安全交底;爆破作业附近,须配齐应急器材;爆破作业前,爆破技术员或爆破安全员须对其安全条件及安全措施检查确认并经矿区负责人批准。

3)爆破完成后由爆破员或爆破安全员对爆破后效果进行评估,并对爆破后安全状况及注意事项进行分析,把评估结果和安全注意事项对下一班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接班。

爆破安全规程编制人员:

爆破安全员审查意见:

爆破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

安全科审查意见:

副总工程师审查意见:

爆破安全负责人审查意见:

生产副经理审查意见:

主要负责人审查意见:

备注:公司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独立进行爆破作业前,须开展涉爆人员安全培训,所有涉爆人员须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作业。

2019 年 1 月 1 日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开拓掘进工作面从事煤岩巷掘进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爆破共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为专职。 第3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4条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部符合

规定的发爆器材部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爆破工必须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第7条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部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9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详 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相应的防护措施。在靠近建筑物、铁路线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事先与车站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行车安全,并在危险区域内设立明显标志牌,通行路口设专人防护。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 4、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

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4、2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4、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临时制作。 4、4导火索的长度应按导火索燃速、各炮位与避炮点距离、点火顺序和避炮道路好坏确定。导火索最短不得小于1.2m。禁止在同一地点使用两种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4、5同一电爆网络上必须使用同厂、同牌号、同批的电雷管。 4、6装药应在所有炮眼打成以后进行。 4、7装药完毕应检查核对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5、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为减少煤矿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放炮员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及要求包括: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爆破作业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条瓦斯矿井中的爆破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三检制"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三人连锁放炮制"是: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

检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四条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放炮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五条无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应反向起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可反向起爆,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煤矿井下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爆破和放糊炮. 第七条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可采用空气炮;无其他办法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采用经煤炭部批准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此安全度的煤矿许用药包; 二,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M-ZD-50694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证项目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爆破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爆破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质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做好爆破施工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爆破工程作业人员的职责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在爆破工作的作用和职责范围, (GB6722-2003)对爆破作业人员分类如下: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班组长、安全员、爆破员、工程部现场办技术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并经有关部门办法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一)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责任

爆破工安全作业指导书(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宝典之三)

爆破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金属矿山井下爆破工岗位作业。 2【岗位要求】 身体健康,无有关职业禁忌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到法定年龄。 具备岗位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已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作业内容】 在采区进行爆破作业,移交下道工序:完成炸药领送、采区爆破装药及警戒任务,维护保养设备等作业。 爱护和正确使用与爆破岗位有关的工器具和设备(施)。 紧急情况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参与应急抢险救援。 及时上报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4【安全目标】 安全完成当班作业任务。 做到“三不伤害”。 杜绝险肇、轻伤及其以上事故。 5【安全健康职责】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不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他人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关心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自觉接受各类安全培训,努力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坚持开展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 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努力改善生产作业环境。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报告,并积极抢救伤员,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配合事故调查。 6【常用个体防护用品及工器具的使用规定】 常用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着本岗位配发的劳动保护用品。 (2)工作服必须做到“三紧”。即:袖口、领口、下摆的扣子必须扣上。 (3)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颔带。拴紧以下颌有约束感,但不难受为宜。 (4)防护鞋必须系好鞋带,不应有开裂、脱线、脱胶等现象,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穿井下专用雨鞋。 (5)防护眼镜必须比较牢靠的挂在双耳上;以不压迫眼部、头部两侧为适宜。 (6)防护手套必须完好,投有破漏。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使用前要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7)防护口罩应严密的罩在面部,不能出现漏风现象。同时,口罩罩在面部不能使呼吸器官有局促感。 (8)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要按“高挂低用”的使用规定,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使用中要防止摆动、碰撞和绳子打结。禁止擅自接长安全带。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 (9)所有防护用品应按规定保管,存放地方应干燥、通风,防止霉变。 (10)应按规定定期清洗本岗位配发的防护用品,经常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存在缺陷,发现 缺陷应立即更换。 (11)不得将防护用品挪作它用或擅自变卖、兑换其他物品。 常用工器具使用规定 使用手锤时应注意 种类及用途 (1)种类:采矿厂常用的有八角锤(二锤)、圆头锤(奶子榔头)等。 (2)用途:八角锤用于手工锻打金属材料、敲击木桩、敲固铆钉、敲碎石块、安装机器及 敲打钢钎、锚杆等。 使用注意事项 (1)木柄要选用无裂纹的硬木材料,木柄和锤头必须装配牢固。 (2)使用前必须检查木柄和锤头是否装配牢固,若不牢固不可使用。锤柄有裂纹需及时更换。 (3)锤柄和锤头不得沾有油脂,否则易从手中滑脱。 (4)锤头卷曲或不平时应修理好后再用。 (5)使用手锤应注意附近人的安全,锤头不得对着人。 使用工业雷管综合起爆器时应注意 工业雷管综合起爆器由使用工区管理,发放由当班工区长负责。 工业雷管综合起爆器在工区保管处,必须由其备爆破作业资格的爆破员才能领取 使用。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29-15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相应的防护措施。在靠近建筑物、铁路线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事先与车站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行车安全,并在危险区域内设立明显标志牌,通行路口设专人防护。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 4、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4、2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4、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临时制作。 4、4导火索的长度应按导火索燃速、各炮位与避炮点距离、点火顺序和避炮道路好坏确定。导火索最短不得小于1.2m。禁止在同一地点使用两种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4、5同一电爆网络上必须使用同厂、同牌号、同批的电雷管。 4、6装药应在所有炮眼打成以后进行。 4、7装药完毕应检查核对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5、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6、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6、1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6、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井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井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井下爆破器材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的安全员负 责,同时负责保管员. 爆破员的思想教育. 安全教育和工作 安排,监督教育爆破员按爆破规程进行爆破作业,制止无证放 炮等违章现象。 二、严格上、下井检身制度,防止爆破器材流失。 三、爆破员按当班使用量领取爆破器材,用加锁的药 箱. 雷管箱分送到作业地点,钥匙要随身携带,严禁乱扔乱 放爆破器材,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把爆破器材箱放到警戒 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四、采挖工作面打完眼后,要立即切断电源,现场人 员和设备电缆等撤至安全地点后,爆破员才能进行装炮, 严禁边生产边放炮。

五、应按危险程度选用相应安全的炸药和雷管,必须使用安全部认可的防爆式起爆器起爆。 六、爆破员在装配引药时,必须将电雷管从母药的顶部全部装入,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入母药的中部或捆在母药上,装配引药严禁坐在药箱上,严禁一次装配,多次放炮,药卷变硬,需用手揉松后再装配。 七、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和杂物;装炮必须使用木质炮棍,严禁使用铁器装炮,封口必须用不易燃. 可塑性强的炮泥,严禁使用石块. 石粉. 纸团等物做封口,不准放无封口炮和糊炮。 八、爆破装炮. 放炮必须有安全员现场监督,并派人在警戒线上和有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道路上安排警戒,并发出警报信号,然后进行放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线,严禁用电缆和其它物体放炮;严禁明电放炮;在连炮不响时,必须等15分钟后,由爆破员将放炮线的两个端点相按,

现场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与应急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915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与应急方案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与应急方案 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控制措施 ⑴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发放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我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⑵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方。⑶隧道施工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4)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在有水地段内,不得使用火花爆破。(5)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信号引线,信号引线的燃完时间应比第一个炮眼爆炸时间至少提

前60秒。当信号引线燃完时,爆破工必须离开工作面。(6)隧道施工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监控措施 ⑴应经过以下检查,达到条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①边坡、围岩无松动等;②无瞎炮,残炮眼无剩余炸药。⑵隧道爆破后应对围岩地质和支护状况进行观察。 3.应急方案 必须事先备有编制袋、方木、挡板、扒钉、水泵、急救包等抢险用的物资器材,有可进行紧急土方施工的机械设备或可迅速调用机械设备;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出应急计划,确定责任到人(现场负责人为既定应急救援负责人),熟悉创伤急救措施。事故发生时,应立即上报,拨打急救电话;现场负责人或发现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 (1996年10月21日煤炭部发布) 第一条为减少煤矿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放炮员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及要求包括: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爆破作业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条瓦斯矿井中的爆破作业,爆破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一炮三检”制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四条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放炮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五条无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应反向起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可反向起爆,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煤矿井下严禁明火、普通导火索、非电导保管爆破和放糊炮。 第七条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时,可采用空气炮;无其他办法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采用经煤炭部批准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此安全度的煤矿许用药包; 二、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三、每次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四、每次爆破前,必须洒水灭尘; 五、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第八条在高瓦斯矿井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实体煤中,为增加煤体裂隙、煤体松动而进行的10米以上深孔预裂隙控制爆破,可使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放顶煤工作面严禁挑顶爆破作业。 第十条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采用震动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揭穿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 向风门,在其回风系统中必须保证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与该回风系统相连的 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二、必须作专门设计,,报局总工程师批准。专门设计中应规定爆破参数、起爆地点反向风门的

爆破作业现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爆破作业现场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爆破作业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涉爆案件、事故发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公安部规章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爆破作业单位实施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爆破作业项目承包给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的,项目业主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有连带责任,应当与负责施工的爆破作业单位共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承包合同(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第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 7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临时存放点和爆破作业现场是治安保卫工作重点部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物防、技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必须安装摄像监控系统及与110联网的入侵报警系统,并安排掌握相关操作技能的人员管理、维护。 第六条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临时存放点内,专用仓库和临时存放点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浙江省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储存爆破器材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并经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必须安排专职保管员,人数应与管理任务相适应。专职保管员应当认真履行保管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制度,妥善保存有关台帐、资料。 第八条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仓库,必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巡查制度,每班守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夜班守护人员必须为男性青壮年,且身体健康,并经培训、审查合格。 值班守护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值班、守护、巡查等岗位职责,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严格进行检查、登记。值守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守护无关的工作,严禁值班睡觉或脱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建议聘用专职保安队员担任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的守护工作。 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当天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可以存放在临时存放点,并安排专人管理、守护。临时存放点应设置专用的库(室), 2 / 7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8401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爆破工。 第2条爆破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辖范围内爆炸材料的押、运工作。 2.负责所辖范围内爆炸材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爆破工作。 二、上岗条件及岗前准备 第3条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4条爆破工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所有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器材的性能和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5条爆破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爆炸材料、爆破操作的有关规定。 2.熟悉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和爆炸材料管理规定、爆炸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 3.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4.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5.掌握入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第6条作业时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7条下井前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

爆破施工注意事项及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施工注意事项及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注意事项 (1)必须慎重的选择试爆用爆破参数,单位用药量微差爆破间隔时间及起爆方式,再在小范围内多次试爆后,归纳、整理试验结果供施工时采用。 (2)用药量使用原则:.“宁欠勿超,谨慎为上”,以确保既有设施和运营安全。使爆破破碎体真正达到“碎而不抛,抛而不散”的程度。有时甚至于“宁裂不飞”,即在条件复杂情况下,最好酌减药量。 (3)严格按爆破设计进行孔位布置,在钻孔前先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进行爆破作业技术交底,由爆破技术人员现场定好眼位,按定位钻。全部孔钻完后,逐孔进行检查,再装药爆破。 (4)同一地段地质情况变化时,必须再次进行试爆,调整施工用各种参数,使施工用参数准确合一。 (5)爆破介质的情况不易掌握,如软弱夹层、大空隙等,必须将其处理好,对大的空隙可采用封堵措施,严密加固,软弱岩层地点局部调整炮孔位置。并必须有技术人员值班。 (6)采用纵向拉槽预留隔墙法施工时,其预留隔墙边眼按预裂爆破方式爆破,确保预留隔墙整体性。台阶法施工时其靠既有线一侧的边眼适当减少用药量。 " (7)爆破器材应在使用前检查,有无失效、损坏情况,如雷管的引爆管是否完整,有无变形等。

(8)爆破完毕后,应及时检查爆破地段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用防护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1)减少爆破震动的措施:严格控制一次齐爆用药量,是减少爆破震动的最重要环节;采取微量分散装药和分段装药的方式;采用非电毫秒雷管微差起爆的方法;优选最小抵抗线方向。 (2)防止冲击波措施:采用微量分散装药,非电毫秒十四大管微差起爆的方法;对炮孔堵塞采用优质粘土,确保堵塞质量;用旧轮胎编织的帘子和尼龙防护网精心覆盖;靠既有线侧用木排架加竹架板遮挡。 (3)防止飞石措施:由于对爆破介质内部情况的不尽了解,受技术水平限制和其它条件限制,施工不能完全达到设计要求等原因,仍可能有飞石的产生。采取稳妥的遮拦防止飞石的措施非常必要。使用材料心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弹性和韧性。 (4)防止噪声措施:确保炮孑L的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堵塞材料选用优质粘土)。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5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爆破工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爆破工艺、材料、工具、技术、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器材进行检验测试,确认完好无误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5.爆破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按要求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无技术措施或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爆破工有权拒绝作业。 6.遇特殊情况需对设计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上报。一般性变更报责任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改变原设计规定。

7.雷暴天气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矿长、段长、班长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10.作业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各项作业必须认真记录,严格检查。 11.炸药、雷管的支领必须按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扔、砸、撞。 12.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 13.运输车辆必须挂好“危险品”标志,车辆驾驶应平稳,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14.钻机钻完孔后,应立即检查孔深,做好记录并报告爆破技术人员。 15.装药前,应先清除炮孔周围的活石,并对炮孔的深度、堵塞、积水等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爆破技术人员。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编号:SM-ZD-23045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126+735,终点桩号K134+600,起点在油车后附近接LQA2合同段,终点在查田镇下芋村附近下芋大桥后接LQA4合同段,全长7.865Km,行政区属龙泉市查田镇管辖。本合同段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批复意见执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m。工程主要爆破工作内容为路基石方爆破10万m3,隧道爆破1912m。本工程沿线出露的地层主要为元古界八都群和龙泉群地层、中生界侏罗纪地层、侵入岩体及第四纪地层。 二、现场爆破流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申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申报炸药计划用量、毫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安全科汇总统计

爆破作业操作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爆破作业操作安全技术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908爆破作业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blasting operation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2、锻制钢钎时,锻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煊钎和淬火支架必须牢固。截断钎子时,开锤及停锤用力应轻。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置并以标志识别。 3、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4、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5、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6、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

锤。 7、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8、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9、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10、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矿山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矿山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2、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3、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4、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5、在坑内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搬运炸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6、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7、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8、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班。 9、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10、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11、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

力过猛,防止返粉过多。 12、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13、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14、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15、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 16、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17、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18、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⑴、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⑵、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爆破工。 第2条爆破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辖范围内爆炸材料的押、运工作。 2.负责所辖范围内爆炸材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爆破工作。 二、上岗条件及岗前准备 第3条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 持证上岗。 第4条爆破工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所有爆破、送 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器材的性能和《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

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5条爆破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爆炸材料、爆破操作的有关规定。 2.熟悉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和爆炸材料管理规定、爆炸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 3.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4.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5.掌握入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第6条作业时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7条下井前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爆破母线保持完好。

爆破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54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爆破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正式样本

爆破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爆破材料的贮存与运输 (一)爆破材料的贮存 1、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30℃之间,相对温度≤65%,库房周围5m以内须将一切树木、干草和草皮清除干净,库内应设消防设备。 2、药贮存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同性质和不同批号的炸药不得混堆在一起,尤其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存放。 3、爆破材料的贮存仓库与住宅区、工厂、铁路、桥梁、公路干线等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

定要求。 4、库房内的成箱炸药,应按指定地点堆在木垫板上,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7m(成箱硝化甘油炸药只准堆放二层),堆放宽度不超过2m,堆与堆之间应有不小于1.3m宽的通道,药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5、爆破材料(炸药与雷管)箱盒堆放时应平放,不得倒放,移动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6、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规定要求。 7、爆破材料仓库必须设专人警卫,并应严格执行保管、消防等有关制度,严防破坏、偷窃或其他意外事故。 8、要建立严格的出入仓库制度,并应严禁穿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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