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教材编写出版资助办法

某大学教材编写出版资助办法
某大学教材编写出版资助办法

**大学教材编写出版资助办法

十二五期间,学校高度重视教材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教材建设规划文件,鼓励教学人员在深入研究教学规律,长期积累、反复试验的基础上,编写高质量、影响大的普通本专科教材,努力实现我校教材推广和评奖的突破。按照《**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08〕6号),教材建设基金的主要用途是资助校内教学人员的教材编写出版。为便于操作,参考外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材编写出版资助办法。

一、教材编写资助的范围

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担任第一编者,下同),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课件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教材编写资助的程序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教材,必须在正式出版前向教材管理中心申请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出版前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出版后不予资助。

教材待正式出版后由第一主编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报教材管理中心审核,年底予以资助。

三、教材级别的鉴定

国家级教材是指经教育部招标、论证、批准出版、获教育部奖励、全国范围内使用的教材;省部级教材是指经省或部教育主

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批准出版、获省教育厅奖励、在全省或整个行业有关教育机构内部广泛使用的教材。教材的级别认定以上级的有关文件和官方公布的书目为准,出版社或编者自行确定、印制的级别无效。在认定教材级别证据不足、出现分歧时,由教材管理中心向教材管理、出版、发行、评奖等方面的权威机构和资深专家进行咨询,汇总情况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审议有关意见后,作出教材级别认定的最终决定。

四、教材编写资助的额度

教材编写资助的额度向高级别和教学建设项目(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等)起支撑作用的教材倾斜。使用两年之后又获教育部或教育厅教材奖的,学校将按照资助的级别标准进行奖励。

五、教材编写资助说明

禁止出现抄袭拼凑、重量轻质、随意挂名、私自盗印等现象;

套书(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

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正式出版的与普通本专科教材配套的教辅材料(参考资料、练习用书、实验用书、多媒体课件等),资助标准为同级别教材的二分之一。

六、具体资助标准为:

类别范围资助数额

A第一主编国家级教材或同级项目教材20000元

B第一主编省部级教材或同级项目教材10000元

C第一主编校级重点项目教材6000元

D第一主编普通自编教材4000元

七、经费资助:主要用于与教材编写出版有关的差旅费、资料费、复印费、印刷费、易耗材料费、调研费、会务费等开支。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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