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向社会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本规范所指的防雷装置检测是对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公共场所易遭受雷击的设施,以及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其他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所安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性能检测。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服务窗口、咨询服务、服务行为、服务环节、收费、用户回访、投诉处理、服务监督、廉洁自律、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

第四条服务窗口应当设置服务标示牌,明示检测资质、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帮助用户了解服务内容和环节、收费依据和标准,设置用户意见簿、投诉监督信箱等。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咨询服务电话以及邮件、信函、传真等联系方式,方便与用户的联系与沟通。

对于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渠道或上门的用户咨询,由咨询服务人员负责解释;对于无法当场回复的咨询,由

咨询服务人员负责受理,详细记录咨询的问题及联系方式,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从业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佩戴工号标志或识别卡,出示工作证或者从业资格证书,行为举止符合职业工作要求,服务规范,文明用语。

第七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时,应当告知用户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流程(附件1),与用户签订《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协议》(附件2)。

第八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工作流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并现场填写原始记录表(附件3)。

第九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分析各项检测数据,出具《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报告》(附件4),并通知用户。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第十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依据和标准收取检测技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用户回访制度,通过书面回访、电话回访、现场回访、用户座谈会等形式回访用户,回访率应达到100%。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受投诉应态度诚恳,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十三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单

位的用户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服务质量检查。

第十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严格执行本规范。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从业人员应当树立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理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十六条对在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奖励。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能严格执行本规范规定或者违规违纪的,由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对于不及时认真整改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各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本规范由江苏省气象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附件

1.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流程

2.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协议

3.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4.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报告

附件1: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流程

1、被检单位申报检测,可通过来人、电话或网络的方式;

2、调度员审核信息,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进行信息登记,

并形成待检或采点任务;

3、调度员对待检或勘察任务进行分配;

4、组长受理检测任务后及时和被检单位联系,确定检测范围,

签署检测协议,安排检测时间;

5、根据约定时间到被检单位进行检测,现场完成检测数据的

记录并初步审核;

6、通过初审的原始记录录入形成检测报告;

7、质量校核员对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并对检测报告进行校核;

8、授权签字人对检测报告进行复审并签发;

9、调度员通知用户领取检测报告并结算费用;对检测不合格

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导整改;

10、资料按档案的要求整理并归档。

附件2:

编号: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苏省气象局监制

甲方:

乙方:(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对甲方的防雷(静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测,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4、国家有关防雷(静电)装置的规范和标准;

5、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防雷(静电)装置安全检测

的工作要求,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

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省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

[2006]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

工作的通知》(省气象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苏

气发(2005)97号])等。

二、检测范围(场所):

三、检测项目(内容):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防雷(静电)装置方面的图纸、

资料,在乙方开展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工作时派员予

以配合,协调相关事宜,提供进出检测场所的便利条件。

2、检测结束后,应当在现场对乙方的原始记录签字确认。

3、乙方如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通知乙方进行复检。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甲方应承担由

此而引起的相关费用,工期顺延。

五、乙方职责:

1、依据现行有效的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

严格按照检测业务流程,对甲方的检测范围和检测项

目,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江苏省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

雷装置检测资格证》,持证上岗。工作人员进入检测现

场,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3、现场检测结束后,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分析

各项检测数据,出具《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报告》,

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

成的检测结果失实,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相关技术规定和国家关于安

全生产、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规定。如有违反行为,甲方

可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_____________。

六、协议费用及支付方式: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现行收费依据和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

本协议总费用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具检测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服务费用汇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及时给甲方出具税务票据。七、保密约定:

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双方均不得泄露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资料。

八、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留档以作附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3: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基本信息表

编号:

--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示意图

编号:第页,共页

--

-×—×—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

(A)直击雷防护装置

编号:

--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B)屏蔽、等电位及接地(过渡)电阻值

编号:

--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C)电气系统电涌保护器(SPD)

编号:

--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D)信号/天馈电涌保护器(SPD)

编号:

--

(E)电子系统

编号:

--

--

附件4:

报告编号 档案编号

( 年度)

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报告

受检单位名称: 受检单位地址: 本次检测日期: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名称

说明事项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报告无效:

1、无检测单位“检测专用章”、侧翼无骑缝章。

2、无“检测人、校核人、签发人”签名。

3、部分复印本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专用章”。

4、涂改或缺页。

二、本报告仅对被检测点负责。

三、本报告内页中“/”表示无此项目;“—”表示应该有此项目,

但无技术指标要求或不予判定。同时,表示材质时,“Fe”表示铁(钢),“Cu”表示铜,“AL”表示铝;表示规格时,“S”

表示截面,“D”表示直径,“R”表示半径,“T”表示厚度,“W”表示宽度,“L”表示长度,“H”表示高度;表示方位时,“E、S、W、N”表示东、南、西、北。除明确标注外,接地电阻值均为工频接地电阻值。

四、受检单位若对本报告有异议,须在收到本报告15天内提出,

逾期即为认可,受理电话:_____________。

五、检测周期是:防雷(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场所

的防雷(静电)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周期的起始日期以出具检测报告日期为准,检测周期到期时,受检单位应主动及时申报检测,确保防雷(静电)装置性能有效。

六、受检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加强对防雷(静电)装置的日常维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查验。

七、检测单位:

地址:

邮编:

传真: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部分常规测量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年版)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 ——:建筑物防雷第部分通则第分部分:指南—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部分通则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外部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来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接闪器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引下线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2006-1-6 15:06:2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7.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 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18802.1-200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IEC 61024—1:1990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 IEC 61024—1—2:1998 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IEC 61312—1:1995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1部分通则 IEC/TS 61312—2:1999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2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IEC 61643—21/Ed.1.0:2000 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TU TS K11:1990 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ITU TS K31:1993 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2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3.3 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防雷检测规范综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各类防雷建筑物接闪器的布置要求 引下线间距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当建筑物高于30m时,从30m起每个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30m及以上外墙栏杆,门窗及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m。 ※(1)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2)现场浇灌的或预置构建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第一次。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3)高度超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4)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 (5)应利用钢柱和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 (6)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的金属物顶端和低端与防雷装置相连。 (7)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壁厚不小于4mm时,可不装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

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2)建筑物宜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3)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 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0.5m 的避雷针。 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端和低端与引下线和贯通连接的金属爬梯相连。 高度不超过40m 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的应设两根引下线。可以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 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4)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应将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宜采用防直击雷措施。 ※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ICS07.060 A 47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XXXX—2016 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hazardous chemicals plac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9-10)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检测项目 (3) 4.2 检测周期 (3) 4.3 检测工作程序 (3) 4.4 检测作业要求 (4) 4.5 检测方法及内容 (4) 4.6 检测数据记录 (8) 4.7 检测数据整理 (8) 4.8 检测报告 (8) 4.9 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8) 4.10 检测机构和人员 (8) 4.11 检测仪器装备 (9) 5 分场所检测要求 (9) 5.1 室内装置检测 (9) 5.2 室外装置区检测 (9) 5.3 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测 (13) 5.4 油气运输码头检测 (14) 5.5 其它场所检测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电位连接测试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要求 (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检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35) 附录E(资料性附录)检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 (37) 附录F(资料性附录)安全防护装备主要技术参数 (40) 参考文献 (44)

防雷检测防雷检测技术方案

一、检测组织设计 一、检测目的 雷电放电电压高、时间短,整个过程伴随多种物理效应,如:静电感应、高温高热、电磁辐射、光辐射等,这些物理效应的共同作用已严重危害室内弱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甚至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确定一个建筑物防雷装置是否合格应进行防雷检测工作。 二、检测依据: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三、检测内容:

三、检测方法: 1、接闪器 1.1 首次检测时,应查看隐蔽工程记录。 1.2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截面是否锈蚀1/3以上。检查接闪带是否平整顺直,固定支架间距是否均匀,固定可靠,接闪带固定支架间距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每个支持件能否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1.3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4 首次检测时,应用经纬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并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应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1.5 首次检测时,检测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6 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1.7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建筑物的防侧击雷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1.8 当底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除底层和多层建筑物外,其他建筑物不应利用女儿墙内钢筋作为暗敷接闪器。 2、引下线检测 2.1 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引下线隐蔽工程记录。 2.2 检查专设引下线位置是否准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吴遗漏,焊接部分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16

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31号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6年4月7日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 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气象局防雷办2010-03-21 19:45第一节一般规定 1.1 新建防雷工程防雷设施竣工验收应在防雷检测、验收部门的参与下,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1.2 防雷设施验收包括下列部分 1、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部分(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2、等电位联结(包括建筑物外屋面金属物、高层均压环、各种入户管道、电力线和信息线路外皮的等电位连接、室内各种金属管道、电梯、步行梯、各层等电位箱、电源箱的等电位联结) 3、供电系统及低压配电保护(包括供电方式、电器预留接地、SPD电涌保护器) 4、屏蔽装置(包括各种屏蔽网、屏蔽室) 1.3 防雷设施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气象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文件: 1、设计说明和防雷设计图纸(1基础防雷平面图、2屋面防雷平面图、3立面图、4四置图、5高层均压环设置图、6防雷施工大样图、7总配电图、8 SPD安装系统图) 2、施工阶段修改防雷设计的修改图纸及说明 3、隐蔽工程的图纸及施工验收记录。 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记录单。 5、安装避雷器的系统安装图。 1.4 防雷设施验收原则:被检防雷设施应与设计一致并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已装防雷装置所用材料、安装位置、焊接面、整体布局与设计图纸要求相符,如有修改应有修改图纸和说明,其修改部分应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 1.5 防雷系统中所使用的防雷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节建设工程防雷设施技术要求和指标 2.1 基础接地技术要求和指标 基础接地分为人工接地和自然基础接地两种。 2.1.1人工接地装置是指非利用建筑物基础桩地梁,而用角钢、扁钢或专用成品制作件,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材料编制的要求规范

. 规性引用文件 GB/T 2887—201l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 GB/T21431-2015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14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3.1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periodic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具备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标准,对防雷装置的安全设置和性能特性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综合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检测报告 inspection report 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后,经综合分析处理出具的法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报告书。 3.3 总表 total form 记录受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和检测单位签章等信息的表格。3.4 分类检测表 sort inspection form 检测表 根据受检对象的行业特点,记录防雷检测要素值的表格。 . . 4 一般规定 4.1 编制依据 4.1.1 受检单位提供的以下防雷装置资料: ——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隐蔽记录; ——验收资料。 4.1.2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4.1.3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4 历史检测资料。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标准

规性引用文件 GB/T 2887—201l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GB/T21431-2015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14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3.1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periodic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具备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标准,对防雷装置的安全设置和性能特性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综合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检测报告inspection report 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后,经综合分析处理出具的法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书。 3.3 总表total form 记录受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有效时间和检测单位签章等信息的表格。 3.4 分类检测表sort inspection form 检测表 根据受检对象的行业特点,记录防雷检测要素值的表格。

4 一般规定 4.1 编制依据 4.1.1 受检单位提供的以下防雷装置资料: ——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隐蔽记录; ——验收资料。 4.1.2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4.1.3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4 历史检测资料。 4.2 检测报告的组成 由封皮、总表、检测表和防雷装置检测平面示意图四部分组成。 4.3 检测报告的要求 4.3.1 页码 从总表开始顺序编号,编成第X页共X页,置于该页右上角。 4.3.2 封皮 宜采用硬皮纸印刷成通用文本,包括正面和背面两部分,要求见附录A。 A.1 幅面。封皮幅面大小宜为A4,纵向印制,不留装订线。 A.2 特性元素。封皮宜按照各省特色进行封面设计,有LOGO的可以加注到封皮。 A.3 正面。封皮正面“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分两行排版.为黑体小初号,

防雷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广东)

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验收和施工要求(广东省)Post By:2004-4-6 15:10:00 [只看该作者] 1 防雷设计审核1.1应提供的资料(防雷设计图纸一式两份,审核合格后一份退回建设单位,一份留防雷所验收存档) 1.1.1 防雷设计说明(包括分类依据及设计方案); 1.1. 2 基础防雷平面图; 1.1. 3 天面防雷平面图; 1.1. 4 高层建筑物防雷均压环设计图; 1.1. 5 立面图; 1.1. 6 防雷设施施工大样图; 1.1. 7 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1.2 上述设计资料若属分段设计,办理防雷设计审核时,必须提交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并保证按施工进度提前补交相应的图纸。1.3 经审核合格后,凭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签发的《广东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2 工程验收 2.1 隐蔽部分的验收为保障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质量,在以下环节必须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到现场进行检测、验收。施工过程应作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一式三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2.1.1 桩筋与承台钢筋焊接完成并在浇注混凝土之前;2.1.2 完成承台浇注,焊接完地梁钢筋时;2.1.3 有裙楼的建筑物,裙楼顶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2.1.4 完成层板浇注,开始驳接柱钢筋时;2.1.5 每次均压环焊接完成时; 2.1.6 转换层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2.1.7 最顶层绑扎板筋,焊接完天面避雷网格时; 2.1. 8 焊接完天面避雷带、避雷针时(暗装的,应在封装之前);2.1. 9 均压环与外墙金属门窗或玻璃幕墙等大的金属物体相连接完尚未填封时; 2.1.10 对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在整改完毕后; 2.2 工程总验收 2.2.1 防雷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综合检测、验收。若验收合格,领取《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若不合格,限期整改。2.2.2 建设单位持《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综合验收手续。 3 注意事项3.1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施工均必须按此规定严格执行。下列行为可导致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永久性的雷击隐患: 3.1. 1 防雷设施设计未经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审核合格,擅自开工的;3.1. 2 建筑物没有防雷设计或未有防雷设计先开工; 3.1. 3 不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其他防雷设计规范设计; 3.1. 4 不按防雷设计图施工; 3.1.5 隐蔽部分未经验收便进入下一道工序;3.1.6 不按"整改通知"及时整改;3.1.7 防雷设施未经市防雷设施检测所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3.2 属于第3.1.1条和3.1.7条的将按《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处以3000~15000元的罚款。 3.3 新建建筑物为综合性建筑物,涉及到通信、计算机等弱电设备的安装,其防雷设计将涉及气象、供电、通信、计算机等多个专业的技术规范,设计单位应同建设单位到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咨询,确定设计方案,以避免人力和财、物力的浪费。 4 施工要求4.1接地装置(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金属导体) 一般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当不能利用其钢筋混凝土基础作为接地装置时,应围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要求规范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DB42/T512—2008)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测方法及周期、检测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境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工作。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50016 建筑防火设计规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 50057、GB 50343中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易爆场所flammable and explosive place 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所。 3.2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3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4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3.5 接地体 earthing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ICS91.120.40 A 47 DB62 甘肃省地方标准 DB 62/T 2312—2013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Anti-static Device 2013-02-19发布2013-03-10实施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2/T 2312—2013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分级 (1) 5 民用建(构)筑物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2) 6 民用和工业配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3) 7 电子设备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4) 8 危险化工场地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5) 9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 (7) 10 检测数据整理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检测项目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测量业务表格样式 (10) I

DB62/T 2312—2013 II 前言 本标准由甘肃省气象局、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甘肃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甘肃省防雷中心、天水市气象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陈尚德、胡晖、王晶晶、李韦霖、李亚南、黄鹏程、李磊、张景平、王琦、张胜才、陈勇伟。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检测技术规范.

ICS 13.260 K 09 DB42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3) 5 检测方法及周期 (4) 5.1检测方法 (4) 5.2检测周期 (5) 6 检测内容与技术要求 (5) 6.1各类电子信息系统的检测 (5) 6.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 6.1.3有线电视系统 (7) 6.1.4无线通信系统 (7) 6.1.5安全防范系统 (7) 6.1.6其他弱电系统 (8) 6.2系统接地装置检测 (8) 6.3系统环境检测 (8) 6.4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现场调查表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的选择方法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雷电防护区划分 (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12) 附录E(规范性附录)S、M型等电位网络 (18) 附录F(规范性附录)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净距 (19) 附录G(规范性附录)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的净距 (20) 附录H(规范性附录)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 (21) 附录I(规范性附录)电源SPD安装位置 (22) 附录J(规范性附录)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标放电电流参数值 (23) 附录K(规范性附录)电源SPD连接线最小截面积 (24) 附录L(规范性附录)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 (25)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确定技术规范模板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确定技术规范 1总则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规范检测工作的量化操作, 确保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的性能有效, 依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统一管理的原则, 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和检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057-94 本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89-98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 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 GB 50031-91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 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50314- 智能建筑设计规范 QX 2- 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防雷技术规范 QX.10.1- 浪涌保护器第一部分: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YD 5003-94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HG/T 20675-1990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4 术语 4.1 建筑物 是指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或其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 4.2 构筑物 是指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 4.3 电涌保护器 主要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引导泄放电涌电流的器件, 它至少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4.4 配电室 非专业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发电、变电、蓄电和供电设施集中放置的专用和通用建筑物。 4.5 计算机房 计算机系统主要设备放置的地点或计算机设备相对集中场所。4.6检测点 指防雷检测中接地电阻测试仪和其它测试设备的接触点或根据

防雷装置的检测程序

防雷装置的检测程序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防雷装置的检测程序 检测前应对使用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进行检查,保证其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和能正常使用。 首次检测应按GB/T 21431第条中的全部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对受检单位的定期检测,应查阅上次检测的记录,并现场勘查受检单位防雷装置有无变化。在受检单位防雷装置无较大变化时,可不进行GB/T 21431第条中a)、b)中的接闪器保护范围、e)和f)项的检测。 现场检测时宜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的顺序进行,将检测结果填入防雷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对受检单位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项目出具整改意见书。 防雷装置检测内容及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如下:a)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b) 接闪器;c) 引下线;d) 接地装置;e) 雷击电磁脉冲屏蔽;f) 等电位连接;g) 电涌保护器(SPD)。 接闪器的检测 主要检测内容包括材料规格,布置范围,架设方式,支架间距、支架高度、网格密度、锈蚀程度,接闪器焊接长度、面积,防腐措施,引下线连接情况。 1)查看隐蔽工程记录。检查屋面设施应处于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并应符合GB50057-2010 中的规定。检查接闪器与建筑物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的电气连接、与引下线的电气连接,屋面设施的等电位连接。 2)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截面是否锈蚀 1/3 以上。接闪带是否平正顺直,固定支架间距是否均匀,固定可靠,接闪器固定支架间距和高度是否符合 GB 50057-2010 中的要求。检查接闪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当低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除低层和多层建筑物外,其他建筑物不应利用女儿墙内钢筋做为暗敷接闪器。 4)检测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并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用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防雷装置的检测规范

防雷装置的检测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的检测。 高压电力输配电线路、大中型高压变电所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离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7.1—2000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GB 18802.1-2002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174—19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IEC 61024—1:1990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 IEC 61024—1—2:1998建筑物防雷第1部分通则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查 IEC 61312—1:1995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第1部分通则 IEC/TS 61312—2:1999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第2部分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和接地IEC 61643—21/Ed.1.0:2000连接至电信网络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TU TS K11:1990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原则 ITU TS K31:1993用户大楼内电信装置的连接结构和接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雷装置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2 外部防雷装置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3.3 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来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3.4 接闪器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5 引下线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6 (接)地ground 一种自然的或人工的电气连接,使电路或电气设备连接到大地或代替大地的某种较大的导电体。注:对汽车、飞机、火箭等较大的移动体,不能与大地进行固定的接地,可把车身、机体代替大地,称为本体地(body earth)。 3.7 接地装置earth-termination system

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认证考试大纲

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认证考试大纲 一、考试范围 1、相关法律法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 2、防雷技术基础知识; 3、《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二、考题类型 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计算题、简述题 三、目标要求 1、识记:对防雷技术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即概念、规定、措施等的熟记。 2、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对有关知识的转换表述能力或理解能力。 3、运用:在理解的基础上,把防雷知识应用于实际检测方案中,分析和解决防雷检测技术问题。 四、雷电基础知识 1、大气电平衡,大气电场,大气中的电流。 2、雷云的形成及电结构。 3、闪电及其分类,地闪的结构及类形。 4、雷电的基本参数,雷电流的极性和波形。 5、雷电放电的危形式和破坏作用。 6、防雷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7、接闪杆,接闪线保护范围计算。 五、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具体要求 1、理解《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中的术语和定义。 2、识记:建筑物防雷分类,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划分特点,理解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名称。 3、理解防雷装置的构成。 识记接闪器的组成:理解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作接闪器的规定;掌握运用滚球法原理;识记引下线规定;理解接地装置规格、深度、降阻措施;掌握防雷区等电位、总等电位及辅助等电位、电子系统等电位的连接方法;识记

SPD的保护级数及安装。 4、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要求和方法。 掌握运用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雷电电磁脉冲屏蔽;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SPD)的检测方法和要求;掌握运用接地电阻值和土壤电阻率的测量方法,识记其它防雷措施的规定。 5、理解防雷电电磁脉冲规定 掌握运用防雷区划分的意义;理解各区电磁环境的特征;理解屏蔽、接地和等电位连接的技术要求;掌握电涌保护器漏电流的测量方法,运用对电涌保护器安装的技术要求。 6、运用相关计算 理解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运用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算;掌握接闪器保护范围的计算;掌握安全距离的计算;理解和掌握土壤电阻率的测量方法和计算。 7、识记《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附录:检测中常见问题处理。 六、参考书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2、《防雷技术与科学》气象出版社 3、《雷电防护技术及其应用》气象出版社 4、《防雷装置检测技术》(修订版)气象出版社 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6、《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

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减少和防止雷击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范全省防雷设施的检测工作,保证检测质量,根据《省气象条例》、《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省各级检测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设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严格按各级检测机构制定的《质量管理手册》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各级防雷检测机构使用。 第二章检测项目 第四条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类别的判定 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照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对各类建筑物防雷分类的判定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第五条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由设计审查室负责。 审查一、二、三类新建、已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是否有防直击雷和雷电波入侵的措施。对第一类和《规范》第2.0.3第四、五、六款的二类防雷建筑尚应审查是否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分图纸和现场审查。主要根据防雷类别审查其防雷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图纸是否规范,说明是否准确,设计单位是否具备资格,现场审查主要是审查是否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并最终通过现场检测判定设施的性能。审查完成后通知检测站按照审查结果进行现场跟踪检测。 第六条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 1、建筑物的几何尺寸。 表征建筑物外形构造特点,同时也可为避雷装置检测提供有关参数确定或判定依据的建筑物的长、宽、高、半径等。由于建筑物的不同,本细则对建筑物几何尺寸的测量作如下规定(见附图)。 (1) 天面尺寸的测量

按照“常见天面形状测量示意图”测量天面尺寸 (2) 高度 按照“高度测量示意图”测量建筑物高度。 (3)、建筑物几何尺寸的测量要求 A 单位:m,仪器:皮尺(长、宽、高),准确度0.01m(高,准确度0.2m,量程0-70m)。量0-50m,视距测高仪 B 天面尺寸在参考设计图的情况下在地面进行测量,有特殊造型天面时才在天面测量。 C 地面测量长、宽规定在距地1.2m高处测量,皮尺应保持平直,用皮尺测高时应保持垂直,用皮尺测量几何尺寸时必须两人读数,当两人读数误差小于±0.1m 时,只作一次测量并记录,误差大于±0.1m时,应复测,直至满足误差要求。用视距测高仪测量高度时,至少选两档测距测量,两次测量误差小于±0.2m,否则复测,直至满足误差要求。 (4)、判定:建筑物几何尺寸没有标准,不作是否合格判定。 2、接闪器类型 接闪器类别有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避雷线等,根据设计图和现场目测确定同—建筑物可选用不同类型的接闪器,故接闪器只作记录,不作判定。 3、接闪器有效高度 按闪器有效高度指接闪器高出被保护物平面的高度。 (1)、避雷针有效高度=避雷针高度—被保护物的高度。 (2)、避雷针高度、被保护物高度单位为m,用视距测高仪测量,准确度0.2m,同一目标须选两档测距测量,两次测量误差应小于±0.2m,否则复测。测量人应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对避雷针和被保护物进行测量。 (3)、避雷线的有效高度=避雷线最低点距地高度-被保护物高度。 (4)、避雷线最低点的投影点即是避雷线两支杆的最低的所在点,按上述方法,用视距测高仪即可测出避雷线最低点和被保护物的高度。测量方法及要求同前。 (5)、避雷带的有效高度:避雷带的有效高度是避雷带高出被保护屋面的高度。对于平物屋面的避雷带,其高度规定只能在0.1—0.3m之间,对敷设在女儿墙上的避雷带,其高出女儿墙的高度没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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