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标准版)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标准版)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标准版)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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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2016)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职业卫生监测是以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为目的卫生检测,其实施职业卫生标准是控制职业危害,防止过度接触,保证和促进职业人群健康的重要“前期预防”措施,本文结合《5GBZ1-2002职业卫生标准》和《5GBZ2-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颁布,回顾国际职业接触限值的历史及我国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展历程,思考《标法衔接》的某些改革的动向,就检测方面,特别是尘、毒的监测。 国际职业接触限值的历史: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如职 业性有害因素,则规定其职业接触限值。在1883年,德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一氧化碳的职业接触限值,1916年,南非提出了第一个关于矽尘的职业接触限值,进入20世纪30年代,德国、前苏联、美国更成为职业卫生标准的“领衔国家”,其中备受关注并广泛认同的是美国工业卫生学会每年颁布的职业接触限值[1]。在美国等先进国家已实施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 数十年,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检测策略和检测方法。 中国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展: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始于建国初期,1956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附录了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53项,1963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编,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了92项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1979年由卫生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计划 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和劳动总局联合颁布了新的版本,这就是沿用至今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含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120项最高容许浓度,其中有毒物质111项,粉尘9 项[1]。1992年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劳动卫生分委会,于1992年第三届第一次劳动卫生标准审议会提示:我国在“八五”期间研制的劳动卫生标准要提出最高和/或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两个建议值,2002年6月正式推出《5GBZ1-2002职业卫生标准》和《5GBZ2-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其中提出了(TWA)测定,2003年5月出版了由中国预防医学院徐伯洪主编的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检测方法》为日常监测工作提供规范性准则。 1、毒物的监测 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监测中,毒物的测定占有很大的比重。 在空气检测中,空气样品的采集是首要和十分必要的,它决定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精密度(重复性)依赖于采样和测定两方面,而在实际监测中,相对样品的采集来说,测定过程的质量保证已得到足够的重视,已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 而且比较容易得到实施,能够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而空气样品的采集过程受影响的因素较

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最新版】

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该应急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 (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发生重

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1)、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①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②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①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

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2)、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安全科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 (三)、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监、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

编号:SM-ZD-87075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 单位应按《工作产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产所进行检测?评价。 3. 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产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 单位在可能产生职业病为好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产所职业病为好警示标识》(GBZ158-2003)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空压机、热交换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2. 空压机安全管理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2.3空压机房内,不得悬挂和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2.4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压运行。2.5空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挂警告牌,并有人监护。2.6空压机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检修。2.7空压机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铅封( 年月)。2.8手动压力安全阀每周由操作者试放一次,并记录。2.9空压机操作者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3.热交换器安全管理3.1每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二次全面检查。3.2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3.3安全阀每年校对一次,并有铅封。3.4表面不允许有严重腐蚀,点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1/5。4.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4.1机动车辆指:运输车辆、叉车、公司及私用汽车。4.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时速行驶,厂区交通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和转弯处限速3公里/小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则。4.3公司自用机动车辆(指叉车)必须经综合管理科检验、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每年审验一次,并根据情况经常抽查,凡审验、抽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驶,严禁无证驾驶。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机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4.5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驾驶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6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让外宾车、特种车。4.7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5. 起重设备(单臂吊车)管理5.1起重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和维护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状态。5.2起重机械的上下限位、小车限位等防护装置齐全、良好。5.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十不吊:①物件超负荷或液体过满不吊;②违章指挥或指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 治措施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种类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职业危害主要包括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土石方开挖与装卸、易飞扬 材料搬运、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石材加工、建筑物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尘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挖孔桩和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 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有毒气体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 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长期接触则会导致慢性中毒。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 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圆盘锯、

风镐、空压机、电锤、电钻、砼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 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7.焊接弧光伤害。电弧焊的弧光含有能量很强的紫外线,照射眼睛后,会发生 “急性电光性眼炎”,使眼睛受到伤害。身体皮肤如长期接受电弧焊照射 的话也会出现皮肤发红、退皮等情况,重者会发生红肿、起小水泡退皮等 “电光性(也叫日光性)皮炎”的症状。 一、防护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有关人员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危 害防治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 组织机构图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 病危害的认识,了解职业病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4.项目部应结合日常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 5.劳务公司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 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二)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1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 以及国家、公司等相关管理规定。 四、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五、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公司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公司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四)安全科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

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五)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科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六)公司供应科,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七)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六、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七、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车间——粉尘、噪声,包装车间——粉尘,原料车间——粉尘 八、工作要求 一、培训 公司安全科,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二、应急救援 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2.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3.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4.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编号:SM-ZD-73114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 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

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 公司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环保科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监督工作。 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科、厂负责配合安全环保科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财务管理科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大型机械安拆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二本制度适用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华润中心 14#-A、14#-E (二期)工程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三本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五建筑施工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六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控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工程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必须深入现

场指挥、指导作业。 七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 八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九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十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十一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十二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十三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危险作业监控记录》。 十四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十五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填写《危险作业暂停施工通知》,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 高温

1 拼音 GBZ/T 229.3-2010 gōng zu?chǎng suǒzhíyèbìng wēi hài zu?yèfēn jídì3bùfēn :gāo wēn [返回] 2 英文参考 GBZ/T 229.3-2010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 ICS 13.100 C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返回] 3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3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高温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是在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4.4.3高温作业分级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应急管理制度 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职业病危害伤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全办公室、各分厂厂长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并负责日常管理。 5、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

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要对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置,结合本公司实际,坚持“人员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通用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源应结合矿井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认真分析,认为矿井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危险源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 (一)粉尘危害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 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市安全生产条例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a) 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b) 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6.1.1 申报与审批 6.1.1.1 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班组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备审批。 6.1.1.2 审批负责人应到危险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批复。 6.1.2 危险作业的实施 6.1.2.1 作业班组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 6.1.2.2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作业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6.1.3 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6.1.3.1 危险作业时限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危险作业未关闭前,作业班组安全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危险作业实施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 6.1.3.2 危险作业辖区负责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确定监督频次、方式。监督中发现违反本规定或措施要求时,有权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并提出整改要求。 6.1.4 危险作业许可的关闭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6.2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4865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加油站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从站长到各级人员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 各级人员职责 3.1站长 3.1.1站长(法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3.1.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3.1.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1.4每年向员工报告一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1.5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3.1.6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1.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3.1.8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3.1.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3.1.10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3.1.11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3.1.12负责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3.1.13组织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1.14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3.1.15保证本单位应当具备的职业卫生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3.2.1认真履行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2.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3.2.4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2.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2.7负责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3.3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2016年度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 项目部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有毒、有害气体等。 2、职业病,指施工作业人员在紫外线照射、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因素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如、中暑、中毒等危害。 二、施工现场涉及到职业危害 1.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 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 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 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4.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 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页脚内容1

项目部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1、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经理对本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 4、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场所,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 5、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6、对施工现场易有毒、有害气体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7、高温季节合理安排生产,避免高温作业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用品以防中暑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如发现工人有中暑迹象,禁止安排其作业。 8、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9、各部门对施工现场采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止职业病的要求,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页脚内容2

职业病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当有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 3引用标准 AQ3021-2008~AQ3028-2008 4职责 4.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4.2安全环保科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5内容 5.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环保科审批。 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6.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定的处罚: 6.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6.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警示标志管理 7.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它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及其导则》 (GB2894-2008)、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7.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7.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4作业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直接作业环节 8.1危险性作业 8.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8.1.2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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