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宗教活动场所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法登记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立足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实行严格、规范、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并配合做好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五条新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计文件应当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条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管理、宗教部门行政指导、乡镇(街道)属地监管、宗教团体督促协调、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负责、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八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具体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检验、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三)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档案;

(四)建立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五)定期对本场所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场所管理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二)确定本场所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一般为分管安全的副职)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

(六)组织开展对教职员工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四)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五)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六)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七)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防火档案;

(八)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

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内大型建筑和属于文物的建筑应按照《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宗教活动用火,应当在室外固定位置,并由专人看管。神佛像前的长明灯应设固定的灯座,并把灯放置在瓷缸或玻璃罩内。蜡烛应有固定的烛台,提倡使用低压电仿制蜡烛。香炉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放置香烛的木制供桌上应当铺盖隔热的不燃材料。所有的香烛、灯火严禁靠近帐幔、幡幢、伞盖等可燃物。长明灯在夜间应有人巡查,香烛必须在人员离开前熄灭。

第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确需搭建的须经当地宗教和消防部门批准。禁止在殿堂内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第十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或维修施工的,施工现场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场所管理组织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严格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如确需变更消防设施需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二)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应当符合消防要求;

(三)施工中使用的油漆、稀料等易燃化学品,应当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装配、调剂用料;

(四)施工中使用电气设备,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则,电工、焊工等特种施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五)施工作业需要动用明火的应当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进行,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现场监护。

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种类、型号、数量及位置应根据场所环境,合理选择,当危险等级提高时,适当增加灭火器材的配置数量。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易取、稳固的地方,并配有指示标志,不得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在室外的应采用保护措施。存有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历史珍品的,应选择无污损或不破坏保护对象的灭火剂。

第二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的老旧建筑应尽量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消火栓的灭火流量、供水方式和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范,且便于灭火和有效管理。室内消火栓设置难度较大的,应适当增加室外消火栓。消防供水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宗教活动场所,应修建消防水池,或在附近自然水源处开辟消防取水设施,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

第二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内一般不得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电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加热电器,提倡使用节能灯。如需安装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应严格执行电器安装技术规程,且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或靠近可燃物。

第二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的电气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PVC 或金属穿管保护,不得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构件上。

第二十四条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配线方式一般应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控制开关、熔断器、短路保护装置均应安装在专用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设在室外,严禁使用铜丝、铁丝、铝丝等代替熔丝。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砖木或木结构的建筑,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装置。

第二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生活与宗教活动应分区设置。因条件所限,无法分开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伙房必须单独设立,炊煮用火的炉灶和烟囱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内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安装燃气管道。

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吸烟,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设置讲台的,讲台上的灯具距离幕布、布景和其他可燃物不得小于50厘米。

第二十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性标志、警示性标志和禁止性标志或图示,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装备和器材。人员密集的殿堂,应有安全可靠的疏散通道,必要时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或参观游览人员较多时,在安全出口处配置工作人员,及时引导人员疏散。

第二十八条地处森林、郊野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清除建筑物周围30米范围内的杂草,防止山火危及。

第二十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间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当

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发现的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应当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章消防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培训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二)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本场所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

(三)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四)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知识;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和处置火灾程序。

第三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志愿消防组织成员;

(五)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三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第五章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录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用工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章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财物移交、结算 第九章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章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防范和化解劳资矛盾,经民主协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签订、续订、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处理等有关劳动合同管理事项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工作。 工会和公司行政、生产、财务、保卫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录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员工流动,在本部门无法进行人员调配,无法进行内部挖潜弥补用工缺口的情况下,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部门员工

增补申请。部门员工增补申请应说明增补原因,明确增补岗位、技能要求、增补人数、用工期限等。增补申请一般以月度为周期,在当月5日前提出。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对汇总的部门员工增补申请进行综合审查后认为确有增补必要,制订招工计划。 因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项目需要批量招录人员时,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制订招工计划。 招工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工计划应当包括招工方式、招工岗位、招录人数、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招工广告和报名、考试、考核、面试、体检等内容。 日常零星招工可不制订招工计划,但应满足录用条件。 公司招录高层管理人员或特殊技能人员的方案、程序特别制订。 第七条招工计划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可通过政府劳动力资源平台、平面媒体、电视、网络、展板等合法方式发布招工广告。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委托非法中介机构招聘或发布招工广告。招工广告内容应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八条招录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并按照招工计划的要求进行考试、测试。 第九条招录人员年龄一般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至少5年以上,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个人简历,如实告知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技能等级、就业单位和工种经历、有无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健康状况、社保种类及参保时间、家庭主要成员、联系地址、电话等内容,提供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通过的初审名单。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技能证明、社会保险记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残疾证明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在个人简历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对已有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必要时可向其原从业单位了解诚信、技能、竞业限制等情况。

车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调配车辆,并使车队的驾驶员对安全行车有更高的认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司机在接到行车令后方可出车,完成任务后立即返回。 一般情况下,要根据命令所指定的地点行驶,不得随 便改变路线。 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做到不违章行驶。 三、要文明行车,礼让三先,时刻牢记“宁停三分,不抢 一秒”,十次肇事九次快的交通警语。 四、不出带病车,不开斗气车,并严禁酒后驾车。 五、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要随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行车中安全。 六、行车中要始终保持中速行驶,严禁超员,超载和超速 行驶,以及强行超车。 七、行车中严禁与人交谈。 八、行车中不得将车交给非车队驾驶员驾车,否则责任自 负,损失自己承担。 九、车库内严禁吸烟,携带易燃物品,并经常保持库内外 卫生清洁无隐患。 十、库内要有消防器材,库外必须有沙箱,等安全设施。 十一、车辆归厂后一定要按规定放入停车区域。

十二、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要关好库门并上锁,非车队人员严禁随便进入车内。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队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一位司机要服从公司领导调度安排。 2、实行请假制度。司机需要休息时至少要提前一天向公司领 导请假。 3、要自觉提高法律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知识 的学习,严禁酒后驾车,确保人车安全。 4、司机要对自己所驾车辆做到精心维护、清洗和检修,确保 良好车况。 5、司机要在接到公司领导命令后方可出车,行驶途中不得私 自改变行驶路线,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6、车辆在完成任务后应立即归队及时入库,并向车队领导做 工作汇报。 二、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车队驾驶员必须每天准时上下班,如有特殊出车任务必须 按需出车。 2、接到夜间行车任务时,必须以行车命令为准,否则扣除司 机当月工资、补助并停工反省。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备注说明: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 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或安全责任制。 2.项目负责人是本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作用。 3.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防火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消防实战演练,评估防火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4.各施工现场要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5米,消防通道必须畅通,通道内不得堆积任何其他材料。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火场逃生的自救方法。 6.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要设置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更新,保证每个消防器材的完好与可靠。

7.要指定消防检查制度,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根除。 8.各施工现场必须在进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能够清楚的反映各种消防器材所设置的位置和数量。 9.易燃易爆物场所及仓库等关键部位必须保证其通风,并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设置,必要时设置隔离区,严禁明火及各种闲杂人员进入。 10.施工现场要指定并严格执行动或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及时清楚附近的易燃易爆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违章使用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煤气坛、煤气灶等危险设施。 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使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气瓶。

安全生产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社会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成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车辆事故发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做好预防车辆事故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所有人员和机动车辆。 第三条各级领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应当把预防车辆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严格制度,落实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持部队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二章车辆事故等级 第四条车辆在运行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其它损失的为车辆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我方负有责任的车辆事故列为责任事故。 第五条车辆事故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次重伤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 一次亡1人或者重伤3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严重事故。

一次亡2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亡1人)或者重伤6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 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 第三章驾驶员挑选 第六条驾驶员学兵年度培训计划由总队依据编制和实际需要制订。学兵年度培训计划、学兵挑选和分配工作,由各级司令部门承办;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驾驶员学兵原则上从义务兵中挑选,以第一年度兵为主,第二年度兵不超过参训数的20%。基层中队的学兵员额不低于应训数的90%。 第八条驾驶员学兵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作风纪律好,身体素质好。 第九条驾驶员学兵的挑选程序是:个人志愿,群众评议,中队推荐,大队和支队审查,总队审定。 第十条对选送到训练单位的学兵,由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和承训单位进行复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淘汰: (一)不符合驾驶员学兵条件; (二)因反应迟钝、身体不适应等原因难以跟队学习; (三)不服从管理,有严重违纪行为;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太原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中心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中心内线电话。 6、上班时间不准在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韦邦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财产及人身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 定: 一.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职责 1.总指挥:行政经理( ) 副总指挥:行政主管(李培发),家具厂长(陈双春) 领导小组组长:家具厂(熊一宇)、沙发厂(许起云) 成员:全体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员 2.专职、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①积极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②随时准备参加火警处理,勇敢扑救,不怕牺牲。 ③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防演练。 ④监督公司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消防制度。 ⑤各消防队负责人对该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以及消防责任负责。 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总、副总指挥) ①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③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致工作。 ④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

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⑤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的实施和演练。 二.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 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三. 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 防火检查 1.每周五由专职消防队负责人(保安队长)带队组织保安人员对全厂进行消防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每天8:00组织该部门义务消防队有关人员对该部门进行消防检查。 3.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②员工有无违反操作规程,厂区有无吸烟等现象。 ③电线路、开关是否完好无损。 ④消火栓、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⑧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五.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9301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司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4.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总裁为组长,各部门负

责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组织实施。 8.消防责任制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 三、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9.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与其他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 (5)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领导教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和处理火灾责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

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 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 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 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 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 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 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 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甘肃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 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 “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施工现场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燃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Model of labor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 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 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 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 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 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

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一、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停车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应做好停电 前的应变工作; 二、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确认 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车场负责人;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岗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发生火灾时能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各级防火责任人对本级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岗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订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萍乡市建筑工程公司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润达国际城市综合体项目部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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