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销售代理、招商代理合同样本

XX省·XX市

XXXX项目

策划、建筑设计顾问

招商代理、销售代理

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前言

XX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实现其开发之XXXXX商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策划、建筑设计顾问、招商代理、销售代理等工作,委托XXXXXX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之策划、建筑设计顾问、独家招商代理、销售代理等提供服务。

第二条委托方式

乙方以甲方本项目的全程服务机构身份对外从事本项目的工作。

本项目位于XXXXXXXXXXX,商业总建筑面积约为XXXXX平方米,以上数据由政府房管部门最终实测为准。

第三条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研及研究

1.区域宏观环境研究

1)区域经济数据分析

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

②三产结构

③人均可支配收入

④人均可支配支出

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⑥人口数量

2)区域总体规划分析

3)区域商业规划分析

4)区域宏观环境总结分析

2.区域商业环境研究

1)区域商业发展现状

①商业类型分析

②业态构成分析

③入驻品牌分析

2)区域商业未来发展分析

①在建商业项目调研分析

②在售商业项目调研分析

③未来商业发展机会点分析

3)区域商业环境总结分析

3.消费者问卷调研分析

1)受访消费者基本特征和信息统计分析

2)受访消费者消费能力统计分析

3)受访消费者购物习惯及购物心理统计分析

4)受访消费者对城市商业功能性需求统计分析

5)受访消费者对本项目意向需求统计分析

4.主力及次主力商家访谈分析(电话或登门拜访的方式)

1)知名品牌超市访谈

2)特色零售品牌商户访谈

3)知名品牌连锁休闲娱乐商户访谈

4)知名品牌连锁餐饮商户访谈

5)知名品牌电影院商户访谈

6)其他特色商户访谈

5.主力及次主力商家建筑条件要求

1)需求楼层及面积

2)层高要求

3)楼板承重

4)柱间距要求

5)给排水、供配电

6)中央空调

7)店内垂直交通

8)燃气管道

9)排污

10)停车场位置、数量

11)物业交付装修标准

12)租赁年限

13)其他要求

二、策划定位

1.项目区位环境研究

1)区域交通环境分析

2)区域人口环境分析

3)区域其他环境资源分析

4)SWOT分析

2.项目商业定位

1)商业定位总体原则

2)商业定位思路

3)商业总体战略定位

4)商业市场定位

5)商业业态组合建议

6)商业业态布局建议

7)商业目标商户定位

8)特色商业主题包装建议

9)环境主题包装建议

3.项目租售收益分析

1)商业租金测算

2)商业租赁收益测算

3)商业销售价格测算

4)商业销售收益测算

5)商业租售收益测算

以上内容,乙方在收到首期策划费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建筑规划顾问(乙方与甲方确定的设计院进行对接,对设计院提交的

方案提出建议,主要以会议的形式提供服务)

1.项目平面布局建议及调整建议

2.商业人流、物流动线设计建议及调整建议

3.景观设计方案建议

4.外立面及室内外部装饰装潢建议及调整建议

5.其他设计建议

四、独家招商代理

1.招商方案、策略周期及制订租赁价格

2.招商模式及策略的制定

3.项目招商流程确定

4.招商优惠政策确定

5.招商工具的策划(协助专业设计公司完成)

6.招商媒体组合及策略制定及实施

7.招商推介会活动策划组织及执行

8.前期招商文件准备

9.负责实施项目的具体招商工作

10.协助当地有投资意向的商家进行品牌投资分析和寻求品牌加盟代理

11.招商执行过程控制

12.招商收益最大化的把控

五、销售代理

1.制定各阶段销售计划;

2.制定营销推广方案;

3.协助完成销售道具和物料;

4.执行销售的全流程管理;

5.负责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

6.负责维护客户资源及关系;

7.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范本;

8.提供《认购协议》范本;

9.提供《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范本;

10.提供《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有关物业之基本资料等提供给乙方;

2.甲方确保乙方收到最新、最全面之租售等方面的各种资料,以便乙方管理

并根据数据制定及调整经营策略;

3.甲方必须在有关该物业的所有宣传媒体及资料上附有乙方作为该物业之

策划、建筑设计顾问、招商代理、销售代理等字样;

4.委派专人与乙方对接,负责乙方各项工作的安排与执行;

5.除非合同终止或不可履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

金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相关费用支付予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每天额外支付应付金额的1‰予乙方作为滞纳金,直至甲方完全付清应付金额为止。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项目当地的办公室、相关办公设备及用品,包括办公

桌椅、可上网电脑、可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并承担相关办公费用和设备维修费用。

7.甲方保证项目工程进度顺利进行及政府相关手续齐全,乙方团队进驻项目

现场招商、销售前项目须具备相关条件,否则因项目工程和政府相关手续等问题引起的项目不能如期招商、开业、销售等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项目竣工交房时间:年月日

项目开业(试营业)时间:年月日

二、乙方之责任及义务

1.以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合同所规定的一切服务,做好有关项目

所有资料的保密工作;

2.所提供的策划、建筑设计调整建议、招商、销售方案须得到双方的认同,

乙方及时就阶段性成果与甲方沟通;

3.本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调研阶段工作内容,并提交书面报

告《市场调研报告》壹式贰份。

4.甲方收到《市场调研报告》后除非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应在7个工作日内

确定意见,乙方收到确认意见后15个工作日完成策划定位阶段工作内容,并提交书面报告《策划定位报告》壹式贰份。

5.乙方在项目开盘前2个月提交书面《销售执行报告》壹式贰份。

6.乙方在代理期内,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的项目市场分析报告壹式贰份。

7.乙方参与销售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策划组织及监控,并组织销售人员培训

及销售业务指导等工作,进行销售体系的建立及具体执行。

8.乙方确保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开盘、展销会)派主要负责人现场指导,

并协助甲方筹备各种促销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物业展销会、新闻发布会、酒会;

并提供以上活动方案。

9.项目销售均价应按照市场基价为准由双方协商并由甲方最终确定,不可盲

目下压或过高抬价,影响项目销售。

10.乙方的招商销售代理权在本项目代理期内不得转让。

11.在甲方拖欠应得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

第五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XX万元整(¥XXX,000元),合同签订后分二期支付予乙方。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第一期的款项,即人民币XXX万元整(¥XXX,

000元)予乙方;

2.乙方完成《市场调研及策划定位报告》经甲方审定后五日内支付第二期款

项,即人民币XXX万元整(¥XXX,000元)。如甲方认为该报告不符甲方要求,乙方应重新修订、制作,直到甲方满意,第二期付款时间也同时顺延。

二、建筑规划顾问月费:乙方在受到甲方首期建筑规划顾问月费人民币X万元整(¥XX,000元),须立即启动相关服务,并根据甲方及设计院的进展给予配合,服务主要以会议及提交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形式呈现,建筑规划顾问服务期间,原则上乙方至XX 参加会议的次数每月不超过三次,从第四次起甲方须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住宿等费用。之后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此费用。该笔费用最多不超过人民币XX万元。

三、招商月费: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期招商月费人民币X万元整(¥XX,000元),须在7日内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派驻项目组进驻项目地启动招商代理服务,之

后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此费用,招商月费共12个月,从13个月起甲方不再支付招商月费。招商期限自乙方团队进场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开业时止。甲方承诺,在乙方完成招商率达到50%的当月,一次性奖励乙方人民币XX万元整(¥XXX,000元),在乙方完成招商率达到80%的当月,一次性奖励乙方人民币XX万元整(¥XXX,000元)。

四、招商佣金

1.一般商户招商佣金:2倍月租金

2.主力店及次主力店(建筑面积超过XXXX平方米)商户按照签约建筑面积,

以XXX元/平方米的标准提取招商佣金。

3.结算范围为每个招商阶段内乙方所有招商单位,月租金标准=按甲方委托

乙方进行该项目的《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第一个月的月租金。

4.佣金结算方式为商户签订《租赁合同》且定金到位后,每月月底乙方向甲

方提交本月内乙方招商单位的结算表,甲方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

5.如按第1条结算方式发生变更,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租金按租户的总营业额百分比提成征收;

2)以底租加营业额抽成征收;

3)发展商自营等而非以每月固定基本租金方式征收。

以上情况,佣金按照商户签约建筑面积,以XXX元/平方米的标准计提招商佣金。

6.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自行谈判并达成租赁协议的商户,其租赁面积不作

为计提乙方招商佣金;但如乙方参与上述商户的谈判过程并促成最终租赁协议,则按照约定计提乙方招商佣金。甲方自行联络的商户面积不得超过可招商面积的10%

7.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各楼层招商业态分布方案,明确各种业态及品类的

分布情况及目标招商商家范围,乙方在招商执行过程中需向甲方提交招商客户确认书,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实施。

8.招商商家之招商租赁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乙方不得代理。

9.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客户如于双方合同终止后60日内与甲方达成任何租赁

协议,甲方仍需按合同之规定支付乙方招商佣金。

10.放弃认租单位之定金结算:若遇客户交纳定金后退租,所罚没定金的一半

抵充乙方应得的招商佣金后,多余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无需甲方补足。若由于法院判决导致上述罚没金返还业主,乙方所收部分应退回甲方。

五、销售月费: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期月费人民币XX元整(¥XX,000元),须在7日内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派驻项目组进驻项目地启动销售代理服务,之后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此费用。此费用用于乙方项目组人员工资、住宿、差旅等费用。此费用可在销售佣金结算时予以全额抵扣,并在乙方实际收到甲方支付的销售佣金达到人民币XXX拾万元(¥X,XXX,000元)时停止。

六、销售代理

1.销售代理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销售月费之日起12个月内或

销售面积达90%以上。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销售的面积为规划局核定建筑面积的65%,暂定为XXXXX平方。

2.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暂时不确定一个具体的“销售底价”,届时将根

据项目施工期及市场现实状况再确定平均销售价格。甲乙双方约定该项目“平均销售价格”将在正式开盘前的90天内先由乙方提出建议方案,双方通过协商方式,确定一个符合当时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甲乙双方结算溢价分成的依据。

3.销售代理佣金

1)当销售率<30%,销售佣金按照销售总额的XX%提取;

2)当30%≤销售率<60%,该部分销售佣金按照销售总额的XX%提取;

3)当60%≤销售率<90%,销售佣金按照销售总额的XX%提取;

4)当销售率≥90%,销售佣金按照销售总额的XX%提取;

4.佣金结算方式: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首期款项到位后,每月月

底乙方向甲方提交本月内乙方所有销售单位的结算表,甲方核对无误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给乙方。

5.对未生效合同已收取的定金(如客户放弃追偿),甲乙双方按X:X比例分成。

如遇关系户或政府人员要求退还定金,甲方同意退还定金,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

6.溢价款约定:乙方运用销售策略和招商手段使得项目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

乙双方确定的平均销售价格之溢价款按比例进行分成,甲方得X0%,乙方得X0%,结算方式同上。

7.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签订及各类费用的收取,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

情况下不得收取客户的任何费用。

注:款项请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存款后甲方将银行存款凭证传真至乙方。(传真号:XXXXXXXXXXX)。乙方指定的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

(传真号如有更改,乙方需提前48小时告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属违约并承担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

2)甲方故意隐瞒项目实际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引致工作过程中产生

法律纠纷;

3)甲方故意在本项目宣传广告资料中不注明乙方名称;

4)甲方拖欠乙方约定费用超过一个月时。

2.双方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属违约并承担责任

1)乙方在收到第一期款项后,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启动相应的服务工

作;

2)乙方与他人(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时;

3)乙方超越服务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时。

第七条工作文件的归属及提交

1.乙方按合同分阶段向甲方提供书面及电子工作文件(报告终稿具体寄送文

件的方式为直接送达、快递或者邮寄送达方式;以双方指定的联络人签收或邮戳日为收到的标准;服务中期的报告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甲方联络人)

2.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意见对交付文件进行修改,但必须坚持客观、真实

的原则。

3.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工作文件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逾期则视为报

告通过。

第八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终止合

同须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至甲乙双方所在城市之外的第三方城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保密原则

1.甲乙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

2.乙方承诺对执行本合同期间所掌握的甲方过去及现在的经营状况、技术情

报和拓展市场的设想等内部情况均予以保密。

3.乙方承诺对工作成果严格保密。

4.甲方承诺对本合同、乙方为本项目所用的方法、研究报告中的资料等均予

以保密。

5.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及附件、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的合同约定的相关成果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如不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所涉及的资料和成果泄露给除甲乙双方外的第三方。

第十条其他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指定如下固定联络人开展工作,联络人必须保证能提供工作时间的随时联络配合并提供有效的联络方法。甲、乙双方的联络人负责双方的联络工作、相关文件的签收及相互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合约执行工作,是为执行本合约内容必须开展的工作,均在联络人联络工作的范畴之内,并对各自公司负责。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故变更联系人或者联系方式,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甲方联络人:

甲方联系(送达)地址:

甲方工作邮箱为:

甲方常用电话为:

乙方联络人:XX

乙方联系(送达)地址:XXXXXXXXXXX

乙方工作邮箱地址: XXXXXXXX

乙方常用电话: XXXXXXXXXXX

2.乙方之服务仅限于提供策划、建筑设计顾问、招商代理、销售代理等服务,由策划及营销推广方案执行而涉及到其它第三方合作机构(建筑公司、规划设计公司、广告设计公司、制作公司等)需由甲方负责安排,工作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应其它费用亦由甲方负责(如设计、制作、物料印刷、采购、广告宣传、运输费等)。

3.乙方负责现场所属招商、销售人员的劳务关系、培训、工资、食宿等。

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以及在合作终止一年内均不得聘用双方项目组成员,如有聘用,甲乙双方有权进行索赔。

5.对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6.合同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咨询服务、文本或报告须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图文传真或信件发出。如以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必须在发出至收件人的正确图文传真号码24小时后才视作有效送达,并须随之签收书面信件再行通知。合同双方的地址或图文传真号有变更,在变更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

7.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8.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以甲方意见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签署页

甲方:XXXXXXXXXXXXX

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XXXXXXXXXXXXXXXX

代表: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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