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小区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结合本小区的实际

情况,现将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规定如下:一、业主委员会及候选人的组成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共 9人,其中(一号楼 2人、二

号楼2人、三号楼 1人、六号楼 2人、七号楼2人、八号楼

2人、九号楼 2人)华地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由正式委员 9人、候补委员2人,差额选举 2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共13人

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均需50%以上的业主投

赞成票和专有面积达到50%以上才能当选,得票数排在前9

位的为正式委员,排在最后的两名为候补委员。

二、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即

房屋产权登记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知识;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开发商或本物业管

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

在其利益相关单位任职或以各种形式成为其股东的。

8、在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时,根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必须推荐有履行公务经历的委员参

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1、违反本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中有关房屋租赁使用规定的;

2、搭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

3、拒交物业服务费的;

4、拒交维修资金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

6、有刑事犯罪记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者黑名单”的。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正

式员工优先。

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式:

1、业主自荐。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荐者向筹备组或业主委

员会领取《古蔺镇华地.曦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

荐表》,填好后,返回给筹备组。

2、业主推荐。在规定的时间内,由1人提名20人以上业主联名推荐的发起人向筹备组领取《古蔺镇华地.曦城小区业

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填好后,返回给筹备组,

每名业主只能参与一次推荐,每20名业主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业主推荐应以楼栋为单位进行推荐)

3、所有候选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供古蔺镇街道办和筹备组审核;

4、如果报名截止时,符合资格的候选人数量超过规定候选人人数(13人),报名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由筹备组组织被推荐人进行内部投票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投票方式为“报名人相互投票产生”,报名人须发布竞选演说或文稿,按照得票数从多至少依次成为正式候选人。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四、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截止时间:

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推荐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10天),过期不再办理。

五、筹备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进行公示。

1.候选人产生后,在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前15日将候选人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各栋公告栏的显著位置公示。

2.候选人公示的个人资料表格上,必须贴本人2寸的免冠照片,并附上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拥有物业地址、个人真实简历、竞选观点。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与职责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及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 工作 ,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 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以外的经营活动;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 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 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 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 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 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 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 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 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 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 登记使用情况。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 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 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

关于东苑小区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

关于东苑小区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协商成立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的组成。 府城办事处府东社区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下称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由东苑业主中推选名,府城办事处或社区代表1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名,共名组成。组长由府城办事处府东社区派员担任。 (二)公告组建筹备组。 筹备小组成立后,应当将《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公告》和《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90日内,未能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自行解散。 (三)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确定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包括确定印制、发放、回收、保管、统计选票; 3、修改完善《业主委员会章程》、《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4、依法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名单; 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完成召开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上述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筹备组制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互相矛盾或抵触。 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从具备以下条件的业主中选举产生: 1、居住在东苑小区的业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为人公道正派; 3、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4、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二)重选业主委员会名额。 整个东苑小区共有业主户,。共7名业委会成员,并根据得票顺序产生候补委员2-3名。 (三)发出会议通知。 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筹备组应当将《关于重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通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签名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上述通知应当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2020年整理).pdf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成立北大街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组织指本辖区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维护住宅小区和谐与稳定,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和县《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业主民主协商、利益平衡的机制,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

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因北大街社区辖区内酒厂、石煤公司、冷库、肉饮公司、电影公司、锅厂、外贸局等单位破产,大量工人下岗,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无法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无法解决物业管理机构。故我支部希望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力争2010年元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住宅小区民主自治管理,完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理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使业主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各住宅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进行,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

愿,真正把有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权益的代表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一个让广大业主满意、认真为业主服务和负责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责任分工 县城建局是我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审批,负责指导北大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招标的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辖区以大十字以北、湟水桥至党校、山城村、米拉湾村为界,山城村村民与北大街社区居民混合居住。故由川口镇党委政府负责划清环境卫生整治区域。社区管委会协助城建局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五、方法步骤 此次组建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从2009年10月20日开始,到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昭武国际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邵武昭阳街道办事处和新建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昭武国际广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7)、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长期在邵武居住。 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方式。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昭武国际广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4、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5、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产权证、购房合同、无产权证与购房合同业主请带上购房发票,同时带上身份证到房管所打印产权证明。以上材料请带好原件与复印件。 6、报名候选人到新建居委会填写报名表及简历表、推荐表。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发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通知,明确报名的时间、地点、要求、联系方式,发放及回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报名时间3日。自荐和推荐报名者均应按规定领取并提交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 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9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产生后,在昭武国际广场张榜公示,并同时在“昭武业主”QQ 群、“昭武业主”微信群、邵武在线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如何成立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如何成立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一、至关重要是先建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 1、1筹委会的产生:先由业主民主推选出5--7人,拟定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文件,到区房地局物业科要求成立业委会筹备组。 1、1、1第一步,筹委会人员推选过程:一、热心人自荐。二、业主推荐。名单拟定后推举一名筹备组的组长,由业主代表担任。 注意事项: 1、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按物业类别及其布局分配名额,并由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产生。筹备组中的建设单位代表应持有法人委托书。 2、尽量多地利用人力资源,如可邀请辖区的政府部门人员、律师等参加筹委会。 3、注意老、中、青结合。(注:老人是防止与物业扯皮时打前锋,呵呵。) 4、书面知会开发商或物业代表,要求对方派出一名代表参与筹委会,并做好记录,复印留底。 5、法律规定:筹备组一般由3至9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2至7名,建设单位代表1至2名。 1、1、2第二步,打印出要求建立业主委员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的联名信(告知全体业主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公开信),要求所有业主(越多越好,能达到三分之二即具备法律效力,超过一百名即具备相应权力)签名。 注意事项: 1、信上应列出所选人员的名单及房号。 2、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3、将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3搜集齐签名后即可到式区房地局物业科备案,并知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注意事项: 1、向房管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 2、将该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备案,原件自留一份。 1、2 筹委会的职责: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注意事项:筹委会产生的相关费用可由筹委会有关人员先垫资(注意作好记录、明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要求物业公司支付。 二、在筹委会的主持下,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即视为同意,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入投票权等。 2、2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9473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Community Owner Committee Dutie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篇一: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 篇二: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341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Owner committee establishment proces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解读 开始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笔者逐一加以解读: 一.业主大会的成立 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北京,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 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如果他们不指导,则属于区、县小区办不作为,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

北京对区、县小区办规定的这方面的工作时限可参照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516号文的规定:“拥有10%以上业权的产权人(代表)书面申请自行组建管委会的,各小区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符合组建条件的书面答复。”而一个物业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北京可参照以下两项规定: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规定:“对于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在组建管委会时、凡已入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符合《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物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1号)管委会的条件,应一并选举产生管委会,不再分次选举。对于住宅小区尚未入住、投入使用的部分,管委会应给未入住区域的业主预留产权人代表份额和管委会委员席位。”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9、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社区居委会携手共创服务完善、邻里和睦、相互关爱、和谐安全的高尚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 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分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

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doc

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组织指本辖区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维护住宅小区和谐与稳定,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和县《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业主民主协商、利益平衡的机制,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以共建、共治、共享、共赢为目标,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我支部希望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力争XX年元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住宅小区民主自治管理,完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理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使业主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各住宅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进行,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愿,真正把有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权益的代表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一个让广大业主满意、认真为业主服务和负责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责任分工 县城建局是我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审批,负责指导北大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招标的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辖区以大十字以北、湟水桥至党校、山城村、米拉湾村为界,山城村村民与北大街社区居民混合居住。故由川口镇党委政府负责划清环境卫生整治区域。社区管委会协助城建局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五、方法步骤 此次组建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从XX年10月20日开始,到XX年元月底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 由社区办牵头组织召开由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参加的学习动员大会,学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民和县《物业

业主委员会建立的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 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 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 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 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 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 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 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

业委会职责及成员分工

御景华庭业主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分工 一、总则 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日常运作的组织和实施主体。它对业主大会负责,具体执行业主大会交办的各项物业管理事宜,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受业主、业主大会监督。它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二、业委会组织职责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或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拟订需提交业主大会讨论审议决定的各类计划、制度、方案; 决定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申请; 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

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等行为; 做好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解散时的业主共同财产的清算工作; 审核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报送的紧急维修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划(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外墙渗漏等情况,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委会成员分工 主任职责及分工(分管协调、调解、主管业主委员会综合工作。)(1)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2)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业委会事务; (3)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约及签署文书; (4)负责对业委会公共收益的支配的审核; (5)督查各委员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6)负责主持召集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委员会议。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篇一: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牡办发〔XX〕3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物业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市场中的主体作用,为创建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牡丹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年12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全区住宅小区普遍召开业主大会。XX年7月底前对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以业主委员会为主体在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暂不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本着“大家的事情 。 006年6月15日至9月末。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界线划定工作,明确住宅区范围。并于XX 年9月20日前将住宅区划定工作情况报送区民政局,附标清小区四至的平面图一幅。 1、封闭式住宅区、半封闭式住宅区四至明确的,遵循原有城市规划来划分。

2、开放式或半开放式住宅区,四至不明确的,需重新划分住宅区范围。划分原则是相对住宅集中、人口相对密集、平面上成片分布,划分标准一般在15—25幢楼、住户为1000户左右、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为宜。 (三)宣传动员阶段。XX年7月15日至31日,通过新闻单位做专题报导,广泛宣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的目的、意义,以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业主的维权意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进而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水平。 (四)试点阶段。XX年6月20日至7月末,各街道办事处在抓好整体工作推进的同时选择3个以上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全面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各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要从小区划分开始直至全面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重点要总结好每个步骤的经验教训,以利于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具体工作时限是:XX年6月12日至7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确定及小区划分;6月15日至7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共设施情况、原业主共有的房屋情况等情况的调查;6月末至8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要注意选择好中差三方面不同层次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并严把各项法定程序和基础材料留存工作,特别是要选择一个没有物业企业管理采取业主自治管理的试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会议地点:东南居委 主持人:唐国园 参会人员: 石小岑、唐国园、唐宝龙、黄军、周菁、吴晓斌、李红梅、张敏珍、周林生、唐慧娜、叶贵霖、秦烨林、唐志红、王月、张亚楠 会议记录: 一、东南居委书记介绍各方代表。 二、居委代表宣布蓝美俊庭业主大会成立条件已经符合。为加快推进同润蓝美俊庭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办代表、东南居委代表、大团房办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第三方佳沁公共服务代表,对同润蓝美俊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召开筹备组会议。会议上针对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和前期筹备工作中将面临的问题,大团房办代表进行了逐个解答和业务指导,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完成筹备工作。房办仍将督促和指导其他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此发挥业主的自治作用,加大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参与度,提升满意率,促进小区稳定和谐幸福宜居。 三、居委书记针对小区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讲话。小区电动汽车和电 瓶车充电没有充电桩,小区的设施不够完善,小区建设垃圾的堆积需要人员处理垃圾堆放点也需增加等,希望业主从自身做起。需要业委会的成立帮居民解决小区环境设施不完善的难题,共创美好家园。 四、大团房办代表向居民代表介绍成立业主委会的重要性和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跟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其实就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桥梁,对物业合同的监督为居民服务和维护小区的和谐。物业管理企业应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其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 五、大团房办代表介绍业委会筹备组的主要工作。包括:1、确定召开首次业 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以为了迅速、有效、及时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委员会,使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使业主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反映和体现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2、简单介绍小区《三项规约》,三项规约包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约》,它赋予业主权利、义务以及小区相关事项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需要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进行起草,全体业主进行表决同意。 六、社区办代表对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业主大会的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引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引 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0月

一、关于首届业主大会召开条件及程序要求 1、【首届业主大会召开条件】《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管理规约、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事项: (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二年的。 2、【告知主体】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六十日内书面告知物业 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也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告知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在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备案回执; (二)业主清册、联系方式等资料*; (三)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四)《告知书》(见示范文本)*。 业主在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告知书》及业主房产证、身份证*; (二)符合召开业主大会条件的其他资料。 以上带*号项目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二、关于首届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4、【区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区主管部门接受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履行辖区内下列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一)指导街道办事处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 (二)确认未能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情形,责令严重违法的业主委员会限期整改、解散; (三)撤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撤销管理规约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显失公平的内容,决定管理规约中对特定业主显失公平的内容对该特定业主无效; (四)会同街道办事处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争议;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六)办理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行业协会制裁、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等备案事项; (七)批准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申请; (八)依照《条例》以及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 (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信访事项;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监管职责。 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实际,委托街道办事处以区主

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选聘物业服务企 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方案,拟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3、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 4、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5、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区划内公共 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6、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区划内物业 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7、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8、根据业主提议,拟定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 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9、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定的年度服务计 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10、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1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 同,并与每年3月底前通过会议、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及收支情况,并通报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业主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12、业主委员会或10%以上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收支状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详细说明,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邀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13、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4、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5、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16、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它属于业主大会的财务进行妥善保管; 17、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18、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月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节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大会曰常运作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拟定相关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并具体实施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细化议事事项操作办法时,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该办法,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成员均有同等的表决权。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听取居(村)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应告知(村)民委员会。 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及其任何成员不得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擅自决定物业管理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及权利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 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主委员 会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 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 5、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物业管理企业每 年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概预算,上报业主委员会审议。 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意见,物业管理企业修改后,由业 主委员会批准实施。 6、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7、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 筹集、使用和管理。 8、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住户开展多种形式的 宣传教育。 4、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 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 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XX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计划

嘉州花城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计划 嘉州花城小区入住已近三年,到现在已基本全部交房,办理装修八百余户,入住五百余户,已具备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应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管理处开始就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做筹备工作,计划如下:一.工作步骤: 第一步,管理处与骨干业主建立联系,然后共同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物管科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物管科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物管科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物管科的备案意见,可再次与其进行联系。 二,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及各项工作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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