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金融法简答题及答案

最新金融法简答题及答案
最新金融法简答题及答案

银行法:

1.商业银行设立的法定条件:(PPT:text9中有每条的详细解释,这里不赘述)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2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②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商业银行禁止的业务有哪些?(对应PPT:text10)

《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禁止性业务:

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股票业务、房地产业务及向其他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业务。

3.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对应PPT:text13存款法)

无名性

消费寄托性

附合性

实践性

4.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对应PPT:text14贷款法)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货币,而不能为其他消耗物或不可消耗物。

(2)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即所有权的合同。

这一点与存款合同一致。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这种种类物,且具有强制流通性,因此一经占有即具有了对其所有权。当然,这种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和收益权能有所限制,即借款的使用一般要受当事人合同约定范围的限制,否则,借款人有权在合法的范围内自由地使用。

借款人享有借款的收益权,这种收益应是在扣除了出借方利息后的收益。借款人占有权、处分权则是完整的,即出借人须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借款人即拥有了对其处分权,依合同约定自主使用并收益。否则,借款合同就失去了意义。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应收取一定的利息。当然,法律不禁止自然人之间无偿借款关系的存在。

(4)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

合同法规定出借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借款,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这说明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以货币交付生效,应是实践性合同。(5)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借人应按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则应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到期返还借款本息,可见是双务合同。

证券法:

1.证券的特征:

证券是表示财产权利(民法和商法上的权利)的书面凭证。

证券是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持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证券是可自由流通转让的书面凭证。由于证券投资变现性的需要,各国证券法都规定,绝大多数证券可以上市自由转让、买卖。

2.简述股票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PPT中无准确答案)

证券发行注册制,又称形式审查制,是指发行人充分、客观地把发行人及发行证券的信息资料向证券主管机关提示并申请发行,经证券主管机关实施形式要件审查并合格后予以注册,即可公开发行的审核制度。

证券发行核准制,又称实质审查制,是指证券的发行不仅应充分公开证券和发行公司的真实状况,而且主管机关还应于事实公开前,对预定发行证券的性质、价值加以判断,以确定该证券是否可以发行。对于不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或对于投资人保护有危险的情况下,不予核准该证券的发行,所以核准制又被称实质管理原则。(我国和欧洲)——以下摘自百度知道:

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

1、形式审核(注册制)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指的是在披露哲学的指导下,“只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而不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更不管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坚持市场经济中的贸易自由原则,认为政府无权禁止一种证券的发行,不管它的质量有多糟糕,注册制还主张事后控制

2、实质审核(核准制)不仅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而且还需要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核准制主张事前控制。

3、注册制与核准制相比,注册组具有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审核时间相对比较短

4、注册制主要证监会形式审核,中介机构实质性审核。中介的诚信对公司市场相当重要。核准制是中介机构和证监会分担实质性审核职责,政府的审核工作量很大。

注册制的形成一般是在市场化程度高,金融市场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主体严格有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自律,投资者素质更高的国家,这也是未来金融发展的一个方向。

保险法:

1.保险合同的特征:

A.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B.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C.

D.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E.

F.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

G.保险合同可以单方解除。

2.

3.何为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向投保人收取约定的保险费后,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者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生存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的合同。

和财产保险相比较,人身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保险价值不确定,但保险金额是固定的。具有一定的储蓄性。保险期限的长期性。4.

5.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能否行使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原因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在其赔偿限度内就取代了被保险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有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代位求偿权只存在于财产保险中,人身保险中无代位求偿权,这是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显著区别之一,这种区别是由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保险标的的不同而产生的。

财产保险的标的价值是可以确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赔偿额度也是可以确定的。因此,财产保险适用补偿原则,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受到的损失。保险人在进行赔偿后,就在赔偿限额内取得了对该保险标的的权利,因为财产权利是可以转移的。

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人身保险适用定额保险原则,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这一金额并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约定的一个金额,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同时,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与财产不一样,是不可能发生权利转移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并不能由此而取得任何权利。

因此,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即人身保险的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6.保险的基本要素:

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保险之所以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就在于具有补偿风险事故所造成损失的功能,没有风险,也就没有保险;但保险只承保特定的风险事故。

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保险是通过集合危险实现其补偿职能的,即由多数人参加保险,分担少数人的损失,故保险以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为必要条件。

费率的合理计算。保险不仅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也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保险的费率即保险的价格如何制订,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如果费率过高,就会增加被保险人的负担,从而失去保险的保障意义;如果费率过低,则使被保险人缺乏足额的保险保障。

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基金是通过商业保险形式建立起来的后备基金,它是仅用于补偿或给付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生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以及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

金融法论述题总结

论述题1. 什么是金融法?试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具体讲,金融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所形成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金融关系。金融活动包括商业金融活动与政府金融活动。其中商业金融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直接金融活动、间接金融活动、金融中介活动,又包括具有创新意义的衍生金融活动;政府金融活动则包括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活动。由此,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即为在商业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交易关系和在政府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宏观调控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3、金融业务经营关系 ①间接金融关系②直接融资关系③金融中介服务关系④衍生金融关系 4、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论述题2.试述我国金融法体系。 金融法的体系是一国调整不同领域金融关系的法律法规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统一的整体,依据我国的金融立法实践,金融法体系主要由下列几个部分构成 1、金融主体法,也称金融组织法,或金融业法,是关于各类金融关系的参加者, 主要是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规则。概括地讲,金融主体法,就是金融主体及其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的规则体系。 2、金融调控、监管法 金融调控、监管法是调整国家实施金融调控、监管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任务是明确金融调控,监督目标,确定调控,监管机构,规范调控,监管手段,打击破坏货币金融秩序的行为。 3、融资行为法 融资行为法是指规范主体融资行为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包括: (1)直接融资法----调整直接融资关系的法律法规 (2)间接融资法----调整间接融资关系的法律法规 (3)特殊融资法----期权,期货,外汇的法律法规 4、金融中介业务法-----调整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中介业务关系的法律法规。 简答题1.金融管理法律关系和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各有何特点? 1.金融管理法律关系 金融管理法律关系,是指国家金融管理机关或其他部门与金融机构、法人、公民之间依法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金融管理法律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主体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 (2)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定性。 (3)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财产的对偿性。 (4)权利与义务具有相对性。 (5)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具有强制性。 2.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 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是指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东财11春学期《金融法》在线作业一(随机) 一,单选题 1. 下列不属于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是() 资A 券证.投. B私人长期投资 贷府借间长. C政期支方面D收单移转.D 答正确:案 2. 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度种经障一济 A. 保保险是制度济经性补律一具种制有偿.B的质保是险法同一的有种. 合偿是双系关C 务 具强制性保. 险D有 :D 正答案确 3. 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 价稳物.A 定业充就分. B支衡收平际国. C长稳定促此经并持值币,以进济增保.D D :答正确案 )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申请人成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不低于(4. 元亿5 .A. B. 10亿元 元2C亿.O 元3亿 D 0.D 案答:确正 5. 下列行为中,不须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即可进行的是() A. 设立保险公司 构机设内在B. 保境险公外司代立表 金 C.司增减注保险册资公本部干.司招募D公中保层险 正D :确答案 )的银行于属列下.6 不中国(民人是职能A.行发行的银银银的B行.行 银企.的行业C .行政的D 府银答C 正确:案 托信为作的7用可中产财使财产列下. (是)麻品. A醉品放B.物射 物国.级C文家 D权件.版软D 确正答:案 构机融金行银非的管监法依)(是司公赁租融金.8. A. 中国人民银行 部政 B.财监会C中. 银国 院务D .国C :正确答案 9.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 )人民币 A. 4000万 万500B0. 元亿C .1 元 D 2.亿正C :答确案 ()息整遇如利率调,其计方式是存蓄10.定期储存款在期内利息,时段计利高率调.A 利时分调率低按原率时存率按利款B. 率按款取利C时. 平.利按率D均确B 答:案正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该股票11. 该持者或购得不后满期内销承期和(内),买有票股个.1月A 月. 个B3 6.个月C .年1D C :案答确正.

金融法案例分析

一、据查,中国人民银行甲分行在2011年主要从事了以下几项业务。 (1)2011年3月,甲分行向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发放贷款25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并为该市某国有企业提供担保,担保额1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 (2)2011年4月,甲分行向该市农业银行分行发放贷款35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 (3)2011年6月,甲分行要求甲市工商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中国银行分行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还要报送存款和贷款方面的经营管理材料,以实现甲分行对上述商业银行存贷业务上的监管。 (4)2011年7月,甲分行向其行开立账户的农业银行再贴现100万元人民币。 (5)2011年9月,甲分行发现该市某印刷厂在所印制的挂历中采用了以扩大的新版100万元人民币的图案作为背景,色彩尺寸与100万元人民币的票面相同甚至号码也一样,便对该印刷厂做出了:责令立即停止印刷销售印有人民币图案的挂历;销毁已经印刷的印有人民币图案的挂历成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规定。 请问:中国人民银行甲分行的上述业务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1)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30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2)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28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3)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3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但无权要求报送存款和贷款方面的经营管理资料,因为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上享有法定监管责权,只有银监会才有权力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经营管理资料。(4)合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为在其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5)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所以本案中当地人民银行对甲印刷厂做出10万元的罚款是违法的。 二、某市商业银行决定在该市甲区设立甲区分行,在研究甲区分行的办公分行、主要管理人员及营运资金后,依法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了申请书等材料。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颁发了经营许可证,该商业银行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然而领取营业执照后,甲区分行一直没有开业经营,主要原因是甲区分行行长李某携该分行巨额营运资金潜逃。经查,李某一年前个人就已欠下巨额债务,于是挪用甲区分行银行营运资金抵债。后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甲区分行设立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事项,且超过6个月未开业为由吊销了甲区分行的营业许可证。 请问:(1)依《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需提供那些材料 (2)甲区分行的设立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为什么 (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甲区分行营业许可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要点:(1)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申请书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方针和计划,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甲区分行设立过程存在违法事项,即市商行没有依法审慎审查甲区分行行长李某的任职资格。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李某背负巨额债务,显然不能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甲区分行营业许可证是正确合法的。依《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三、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为取得发行资格,该公司伪造相关文件使其无形资产虚增1000万元。同时将其以前的股本总数由8250万股改为7643万股,但未将这一事实向社会公众披露。后该公司经董事会同意,改变了招股说明书列明的所募集资金用途。请问:(1)该公司是否符合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2)该公司能否再公开发行新股 答案要点:(1)根据《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之一是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而本案中公司伪造相关文件使其无形资产虚增1000万元,同时将其以前的股本总数由8250万股改为7643万股,显然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2)根据《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案例中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就改变了招股说明书列明的所募集资金用途,显然是违法的,若该公司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则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金融保险)东财考试批次金融法复习题及答案

(金融保险)东财考试批次金融法复习题及答 案

《金融法》综合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本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 1.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称为() A.转贴现 B.再贴现 C.重贴现 D.二次贴现 【答案】B 2.利用涂改、粘贴、拼接等手段无中生有或者以小变大的非法改变货币的外形或面额的犯罪行为定为() A.变造票据罪 B.伪造票据罪 C.变造货币罪 D.伪造货币罪 【答案】C 3.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是人民币() A.1亿元 B.5亿元 C.10亿元 D.20亿元 【答案】C 4.我国的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是() A.全体社会成员 B.特定社区成员 C.企业集团成员 D.企业工会成员 【答案】C 5.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A.4% B.7% C.8% D.10% 【答案】D 6.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有权批准贷款人豁免贷款的机构是()

A.中国人民银行 B.财政部 C.国务院 D.审计署 【答案】C 7.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 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答案】C 8.关于票据权利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按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取得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B.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持有票据者即享有票据权利 C.只有支付对价者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以偷盗手段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D 9.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1万元,但乙将金额填为24万元,并将支票转让给丙。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乙违反诚信原则填写票据,票据无效 B.乙违反甲之授权,填写无效,应按实际发生的货款确定票据金额 C.甲可以以乙滥用填充权为由对丙提出抗辩 D.乙补充填写的支票有效 【答案】D 10.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A.4000万 B.5000万 C.1亿元 D.2亿元 【答案】D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证券法禁止的欺骗客户行为有() A.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B.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C.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D.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2010-2014-年-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整理

2010-2014-年-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整理

2010-2014 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1.简述银行卡持卡人的主要义务11-254 32.简述法律禁止设定抵押的财产。 33.简述信托中受托人的义务。 34.简述期货交易中的限仓制度。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5.试论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及职责。 36.试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必要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国外金融市场实践中防范金融风险的防线。 32.简述委托贷款的特征。 33.简述外汇的种类。 34.简述公司债券上市后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O分,共20分) 35.试论银监会的监管与处罚措施。 1、试论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1-1-11: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是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流通量的调节来实现的,这就需要运用特定的工具,称为货币政策工具,它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1)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款额,称为存款准备金。这部分款额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 (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它通常是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于最低水平、同时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商业银行给客户的贷款利率受基准利率的影响。 (3)再贴现率:再贴现率也是中央银行影响商业银行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全社会货币供应量的一种形式。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以票据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活动。而当商业银行自身需要资金,但贴现票据仍未到期时,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取得的贷款,这种贴现就称为再贴现。中央银行根据一定的比率从票据全款中扣取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这一比率即为再贴现率。 (4)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部门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它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从事买卖业务。中央银行从事这种业务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这种业务称为公开市场业务。 2、试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及其职责。1-2-10

2017年10月金融法试题和答案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金融法试卷和答案 (课程代码05678) 本试卷共4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中央银行最核心的职责是 A.公开市场操作 B.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C.保持币值稳定 D.金融监管 2.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3.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第一位经营原则是 A.安全性原则 B.流动性原则 C.效益性原则 D.政策性原则 4.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A.10% B.30% C.40% D.50% 5.外资银行的营业性机构不包括 A.外商独资银行 B.中外合资银行 C.外国银行分行 D.外国银行代表处 6.信托关系中最核心的主体是 A.受托人 B.委托人 C.受益人 D.信托人 7.存款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A.双方协商一致 B.客户递交申请书 C.银行清点钱数 D.银行接受存款并签发存款凭条、存单或登记存折予以确认 8.下列银行业务可以适当收费的是 A.储蓄开户 B.同城同一银行人民币储蓄存款 C.储蓄销户 D.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

金融法1

《金融法》综合测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下列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从事的业务的选项是() A.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B.对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 C.向地方政府贷款 D.经理国库 2.以下关于汇率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A.汇率就是两种货币之间的价值兑换的比率。 B.汇率有两种标价法,即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C.决定外汇汇率走向的根本原因是通货膨胀 D.按买卖对象,汇率可分为银行间汇率和商业汇率 3.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 A.决策机构 B.协调机构 C.咨询机构 D.执行机构 4.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为() A.5亿元人民币 B.2亿元人民币 C.5000万元人民币 D.10亿元人民币 5.有关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地位平等 B.职能互补 C.业务协作 D.互为隶属 6.保证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的有关表述错误的是哪个?() A.债权人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转让方为有效 B.债权人应当通知保证人债权转移的情况

C.债权人无须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如保证合同中约定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生效力 7.以下关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类型中,哪项是错误的?() A.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人员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C.发行人控股公司的监事 D.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8.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下列哪一主体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A.保险人 B.投保人 C.受益人 D.被保险人 9.由信托机构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特殊有价证券称为()。 A.信托证券 B.受益权证书 C.债券 D.股票 10.在国际贸易的支付中,以一般商业信用为基础,收款人以自己开出的汇票为凭证,委托第三者(银行)代为向在外国的付款人收款的支付方式是下列哪一种支付方式?() A.信用证 B.票汇 C.托收 D.电汇 11.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为自汇票到期日起() A.2年 B.6个月 C.3个月 D.1年

金融法规案例分析 答案

1、案例分析题 2000年8月,甲厂向A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一年,以本厂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轿车作抵押,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甲厂又以该轿车作抵押物,向B银行借款15万元,期限为半年,双方也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2月,甲厂用来抵押的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金40万元,2001年3月甲厂向B 银行的借款到期,B银行向甲厂追讨15万元借款,否则便要拍卖被抵押的轿车。A银行获悉后,认为甲厂未经其同意便将抵押给该厂的轿车抵押给B银行,侵犯了其抵押权。甲厂答复说汽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没了抵押权。 问题:(1)甲厂用已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 (2)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答案要点: (1)再次抵押有效。因为《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根《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如果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清偿。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由此可知,甲厂因被抵押轿车的毁损所获得的40万元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A银行、B银行先后受偿20万元、15万元。

2、案例分析题 A向B购买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并签发了一张1万元票据支付给B,C以赝品冒充真品从B 手中骗得该票据,而后C以该票据偿还欠D的8千元借款并告之D实情,D因多得到2千元就接受了。后来D将该票据赠与E,E用该票据支付欠F的1万元装修款,F过世由H继承了这张1万元的票据。 请问:上述哪些人无票据权利,为什么? 答案要点: 答案要点:C、D、E三人无票据权利。因为根据票据权利取得的一般理论及《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票据权利需具备三个必备条件:(1)持票人取得票据必须给付对价,但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该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2)持票人取得票据的手段必须合法。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3)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主观上应当具备善意。本案中,C以欺诈这种不合法手段取得票据,因而不享有票据权利;D明知C 无票据权利而受让该票据,主观上属于恶意,因而也不享有票据权利;E是无偿方式获得票据,但因其直接前手D无票据权利,所以E也无票据权利。 3、2002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为获得“省优秀企业”荣誉称号,就在其财 会文件中作了一些不真实记载,之后就一直如实制作财务报表。2004年,甲公司总资产达到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4000万元人民币,2002年至2004年三年共获利900万元。2005年初,甲公司决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债券,其中拟发行新股为6000万元,拟发行公司债券额

金融法名词解释及简答论述题笔记

金融法名词解释精华本 1、金融法:关于我国国内的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或中国境内机构合资经营的银行类机构。 3、抵销权在我国银行业务中一般称为“扣款还贷”,即当客户欠银行的款到期时,如果客户拒不还款,银行可以扣收客户在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中的款项归还贷款。 4、折实储蓄:用人民币折成实物为单位进行存取的一种储蓄,存入时按折实单位牌价存入,支取时则按取款时折实单位牌价支付,因而可以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5、贷款:(名词)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动词)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款项的信用活动,又称“贷款业务”。 6、保证贷款: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7、抵押贷款: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8质押贷款: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9、自营贷款: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 10、银团贷款:多家贷款人依据同一贷款协议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11、逃汇:境内机构和个人逃避外汇管理,将应该结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使用、存放境外,或将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的行为。 12.货币市场基准利率: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它是一种单利、无担保、仳发性利率,在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的参照作用,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 13、贷记卡:纯粹意义上的信用卡,持卡人无需在发卡银行事先存款,而是在发卡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14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虚假陈述: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16、欺诈客户: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诱使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17、封闭式基金: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18、再贷款浮息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的制度。 19、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专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0、临时账户: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019年金融法-作业题3

金融法作业题3 课程代码:0567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中央银行最核心的职责是。 A.发行货币 B.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C.经理国库 D.从事国际金融活动 2.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A.10亿元 B.5亿元 C.3亿元 D.1亿元 3.商业银行的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 A.10年 B.5年 C.2年 D.1年 4.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证服务,属于银行的。 A.负债业务 B.资产业务 C.中间业务 D.理财业务 5.李某是甲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王某的丈夫李某在乙公司任总经理,乙公司向甲银行申请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B.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担保贷款 C.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D.甲银行可以自由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6.农村信用社的常设执行机构是。 A.董事会 B.理事会 C.监事会 D.社员代表大会 7.单位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是。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临时账户 D. 专用存款账户 8.下列不属于存款法律关系特点的是。

A.存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B.存款人向银行交入存款后成为银行的债权人 C.存款关系存续的时间比较灵活 D.存款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依具体存款类型而定 9.在储户申请挂失止付前,存款已被人冒领的损失承担主体是。 A.银行 B.储户 C.银行和储户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10.法院在处理一般存单纠纷时要遵循。 A.存单真实性原则 B.存款真实性原则 C.存单与存款关系双重真实性原则 D.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原则 11.存款人死亡时,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取得存款,应办理继承权证明书,为其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的机构是。 A.公安局 B.当地县政府 C.公证处 D.村委会 12.下列机构中无权查询、冻结个人储蓄账户的是。 A.人民法院 B.检察院 C.财政部 D.税务部门 13.贷款人对短期借款申请,书面答复时间不得超过。 A. 1个星期 B. 1个月 C. 2个月 D. 3天 14.下列关于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同时规定利率浮动幅度 B.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不能浮动 C.完全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 D.由金融机构决定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15.人民币发行的原则有。 A.集中发行原则

东财《金融法》完整随堂随练题库在线作业答案

东财《金融法》随堂随练题库及答案 (2012-08-31 13:33:53) 转载▼ 第1章 1、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A、金融业 B、金融市场 C、金融工具 D、金融体系 2、下列不属于金融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证券 B、金银 C、财产 D、货币 参考答案: 1、C 2、C 关闭 《金融法》随堂随练返回目录 第2章 1、 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机构改革,新增加的职能部门是() A、反洗钱局 B、管理信贷征信局 C、资金安全局 D、现金管理局 2、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大陆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A、存款准备金 B、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C、再贴现 D、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E.公开市场业务 3、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 A、发行的银行 B、银行的银行 C、企业的银行 D、政府的银行 4、下列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论述正确的为() A、分支机构是按照行政区划分来设立的 B、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C、分支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总行统一领导 D、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 5、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 A、稳定物价 B、充分就业 C、平衡国际收支 D、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6、中国人民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A、存款准备金 B、再贴现政策 C、公开市场业务 D、利率 参考答案: 1、AB 2、ABCDE 3、C 4、BCD 5、D 6、ABC 关闭 《金融法》随堂随练返回目录 第3章 1、如果银监法与驻外银行机构所在国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按照属地优先原则,优先适用() A、驻外机构所在地的法律 B、驻外机构本国的法律 C、中国的法律 D、行为人所在国法律 2、发现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应当由()依法对该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A、中国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财政部 D、国家计委 3、下列哪些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违法() A、未经批准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 B、未经批准变更、终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的 C、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 D、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 4、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 A、企业法人 B、社会团体

2015年10月全国自考《金融法》真题及详解

2015年10月全国自考《金融法》真题 (总分100, 考试时间90分钟) 1. 单项选择题 1.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不包括 ( ) A 存款准备金 B 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C 再贴现 D 买卖股票 答案:D 解析: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答案为D。 2. 中国人民银行不禁止商业银行将其再贷款用于 ( ) A 发放商业贷款 B 投资于证券市场 C 投资于房地产市场 D 化解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 答案:D 解析: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主要投向三个方面:支持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性银行业务以及化解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答案为D。 3.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 ( ) A 3000万元 B 5000万元 C 1亿元 D 10亿元 答案:C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13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最低法定注册资本数额: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答案为C。 4.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 商业银行以效益性作为唯一的经营原则 B 商业银行设立的唯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C 商业银行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D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应该向地方政府请示 答案:C 解析:我国的商业银行是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以其法人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的独立法人。选项C表述正确。答案为C。 5. 下列属于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主要实施方式的是 ( ) A 资料审查 B 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谈话 C 调整董事会成员 D 冻结账户 答案:A 解析:银监会的持续监管措施包括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其中,非现场监管主要通过资料审查来实施。答案为A。 6. 关于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消极条件不包括 ( ) A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经济性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B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者

金融法(第二版)

《金融法》第二版2012年7月考试考前练习题 一、简答题 1.简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简述上市公司的间接收购方式。 3.简述虚假陈述的行为的分类。 4.请简述金融中介机构的类型。 5.请简述基金从业人员的消极条件。 6.请简述股票发行的一般规定。 附:参考答案 1.简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解答: 要点:《基金合同》第23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七)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八)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九)其他权利。 2.简述上市公司的间接收购方式。 解答: 要点:间接收购的界定,可以《收购办法》第57条作为标准:"投资者虽然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控制权,而受其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达到前条规定比例,且对该股东的资产和利润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间接收购及采取该方式所需履行的义务是由《收购办法》规定的: 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

金融法期末复习要点

一、名词解释 2.金融法律关系:金融法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行政保护: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单位和公民,依照行政程序加以处理,以保护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行为。 4.司法保护: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以保护金融法律关系的行为。 5.金融法律责任:是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金融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责任法定原则:是指当违反金融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后,应该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和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法律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才能成为追究责任的依据,确认具体的法律责任也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严格依法确认。 10.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当事人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1.票据基础关系:又称为“票据实质关系”,是指作为生产票据关系的事实和前提,存在于票据关系之外而由民法规定的非基于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 18.追索权:是票据权利的第二项内容,也称第二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付款或者被拒绝承兑,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请求付款未果时,向其前手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19.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依法给予拒绝的行为。票据抗辩所根据的是由称之为抗辩的原因,债务人提出抗辩以拒绝像票据债权人履行票据义务的权利成为抗辩权。 22.票据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以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名以外的有关事项的行为,即变更票据文义的行为。 23.支付结算: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行为。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银行转账结算。 24.担保: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6.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拥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券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7.最高额抵押: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28.质押:指债权人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其动产或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29.权利质押:指以权利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转让以优先受偿。

自考金融法重点复习(整理)

结合《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职责分工的规定,论述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名词解释 1.金融法:是关于我国国内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 3.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 4.信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种法律行为。 5.回租租赁:简称回租,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卖给出租者,然后再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入使用。 6.转租赁:简称转租,它是承租者把租来的设备再转租给第三者使用,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引进外资或设备。 7.票据贴现贷款:是指贷款人用信贷资金购买未到期商业汇票,向贴现客户贷出现金的一种特殊贷款形式。 8.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9.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10.外汇管理:是国家对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 11.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12.外汇担保:是指我国境内机构对国外其他机构借入外债或发行外汇债券等向外国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13.利率:也叫利息率,它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贷出或存入金额本金的比率。 14.汇率,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15.信用卡:是银行向用户发行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它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储蓄和汇兑等多种功能。 16.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17.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8.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19.封闭是基金:是相对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债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0.契约型投资资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21、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的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该款额叫存款准备金。 22、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3、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金钱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24、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 25、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第一章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制度 1、中国人民银行的立法目的和特点 答: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 2、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 答: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负责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金融市场准入的审批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 职责: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二、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 三、依法审批和监管金融机构; 四、依法监管金融市场; 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管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六、持有、管理和国家外汇和黄金储备、经理国库; 七、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作; 八、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预测工作。 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和手段 答:目的为一、维护金融安全;二、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三、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 手段分直接手段和间接手段。直接手段包括:金融机构许可证审批权;宣布停业或关闭的权利;贷款权和处

金融法简答题及答案

银行法:1.商业银行设立的法定条件:(PPT:text9中有每条的详细解释,这里不赘述)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2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②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商业银行禁止的业务有哪些?(对应PPT:text10) 《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禁止性业务: 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股票业务、房地产业务及向其他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业务。 3.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对应PPT:text13存款法) 无名性 消费寄托性 附合性 实践性 4.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对应PPT:text14贷款法)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货币,而不能为其他消耗物或不可消耗物。 (2)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即所有权的合同。 这一点与存款合同一致。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这种种类物,且具有强制流通性,因此一经占有即具有了对其所有权。当然,这种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和收益权能有所限制,即借款的使用一般要受当事人合同约定范围的限制,否则,借款人有权在合法的范围内自由地使用。借款人享有借款的收益权,这种收益应是在扣除了出借方利息后的收益。借款人占有权、处分权则是完整的,即出借人须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借款人即拥有了对其处分权,依合同约定自主使用并收益。否则,借款合同就失去了意义。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应收取一定的利息。当然,法律不禁止自然人之间无偿借款关系的存在。 (4)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 合同法规定出借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借款,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这说明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以货币交付生效,应是实践性合同。 (5)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借人应按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则应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到期返还借款本息,可见是双务合同。 证券法: 1.证券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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