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镇中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古镇镇中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古镇镇中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山市古镇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口规模及土地使用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道路交通

第五章城市设计导则

附录:图则索引查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规划的实施,促进新区的开发,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规划范围:规划中心区东起同兴路,西至新兴大道中,北起新兴大道东,南到岐江公路,规划用地面积约5.95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街坊、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四条本细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图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五条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分图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本细则和分图图则未涉及的指标,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中山市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七条本细则的解释权以及实施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古镇镇规划管理所负责。

第二章人口规模及土地使用

第八条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2004.4)和古镇实际情况,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按105㎡/人计算,规划中心区的人口总

量为5.7万。

第九条中心区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道路广场用地(S);

(四)市政设施用地(U);

(五)绿地(G)。

第十条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大类禁止变更,中类和

小类的变更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以街坊为单位成片开发时,街坊内的用地界线可根据

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十一条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建筑基地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

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地区内各类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

参照本规定指标表《古镇中心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以下简称《指标

标》)的规定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建筑基地面积小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按《指标表》的规定执行;其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指标表》规定的指标折

减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指标表》规定的指标为上限。单个建筑基地的具体建筑容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结合现状情况、服务区位、交通区位、环境区位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环境分析后

确定。

第十五条《指标表》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十六条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低层居住建筑为5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10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为20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为3000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定不妨碍城市

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农村地区的村镇建设,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达到前款规定面积的。

第十七条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第十八条规划区内的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和本章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下表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

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核定建筑容积率由城市

规划管理部门按《指标表》和本章有关规定确定。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由市城市

规划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道路交通

第十九条各街坊、地块的配建停车位数和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等均应符合分图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第二十条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第二十一条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街坊排水和工程管网的布线等要求。考虑到地形平坦,道路宜设置锯齿形边沟。

第二十二条本区内道路系统分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三级。建筑退让距离须遵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2004.4)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库的设置要满足停车方便,建设时注意与其它用地间用绿化隔离。

第五章城市设计导则

第二十四条城市设计总则:古镇中心区应是一个复合、活力、生态、文化的城镇区域。

第二十五条滨水公共空间设计准则

(1)修整现状岸线,合理界定滨水空间;

(2)重视滨水区生态要素的保护与利用,强调滨水区在城镇空间中的生态景观和休闲娱乐职能;

(3)塑造滨水两岸良好的眺望视野和城市景观;

第二十六条步行街及广场设计准则

(1)实现步行空间与滨水空间、绿色空间的系统整体性;

(2)维护步行空间的相对独立性,创造安全的步行环境;

(3)提高步行空间的易达性;

(4)建立舒适、亲切的人性化空间尺度。

第二十七条绿色空间设计准则

(1)合理界定绿色空间,密切绿色空间与城市生活的关系;

(2)建立完整的绿色空间体系,并有机地融入中心区;

(3)体现岭南特色和古镇特色;

(4)增加植物造景区,体现自然风貌。

第二十八条建筑设计准则总则

(1)强调体现城市街墙景观,注意相邻建筑或组建之间的和谐统一,保持建筑之间的

空间连续性和协调性;

(2)裙楼尽可能从红线退让更多的开敞空间,塔楼尽可能相对裙楼面对开敞空间的方

向后退让以增强空间开敞感;

(3)注意建筑物的横向设计、鼓励公共建筑之间的空间协调;

(4)建筑色彩以柔和的中性色调为主,注意与环境的和谐,不宜大面积使用明亮耀

眼的颜色,可用一定程度的对比来突出建筑的特征或特征性部位;

(5)靠近交通主干道的建筑设计应采用隔离效果较好的材料或隔音方法以减少噪音

的干扰;

(6)停车场库要与建筑物相协调,采用适当的建筑手法和绿化构筑视觉屏蔽,车辆出

入口和人流出入口要分开;

(7)通过建筑、树木和其他遮挡视线手法,使货物装卸区避开公共活动空间,在满

足功能需求的条件下,尽可能少设置车辆出入口;

第二十九条建筑平面组合

(1)商务办公地块高层建筑与“灯王”一起共同作为城镇居民的导向坐标。(2)各

地块的建筑布局尽量留出充分的绿化空间,并结合水系设计。

第三十条建筑外墙材料

(1)外墙材料的使用应搭配协调,在入口处可采取其它有对比的材料,但必须和整体协调。

(2)高层建筑的墙面可采用任何合适的材料,玻璃应为浅色、低反光,金属板也应是低反光材料。

第三十一条建筑形式

(1)行政建筑应体现文化特色和现代感,大方规整,体现现代化政府形象。

(2)商业建筑形式可灵活,时尚现代感要强,体现灯都地位与特色。

(3)居住建筑的风格应当清新平实,有亲切感。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通系统设计准则

(1)平衡道路空间的便捷、安全、视觉舒适性的关系;

(2)实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道路断面设计必须考虑道路性质与周边地块的功能需求;

(3)交叉口设计应明显区别道路路段,交通绿岛的布置应有强烈的方向感;

(4)减少地面停车场的视线污染,应尽量用绿化进行视线遮挡。

第三十三条照明设计准则

(1)照明景观系统的设计必须作为专项规划统一控制;

(2)以环保节能、便于施工、便于维护、便于管理为基本原则;

(3)适宜进行照明设计的建筑以公共建筑为主,如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体育性质的建筑。建筑物的照明设计应突出重点、显现特征;

(4)照明形式应根据被照对象的性质、特点进行选择,灯具的选择必须与环境设计相协

调;

(5)道路照明应满足易于辨认、视觉舒适等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基本要求,并有助于防

止犯罪、美化环境;

(6)绿化照明设计以体现城镇景观特征和环境特点为基础,并与建筑物照明和道路广场

照明相协调。

(7)户外广告照明以显现城镇活力,传送广告信息、丰富城市景观为原则。

(8)所有照明设计都必须避免光照对夜空的不利影响,如飞机导航灯台等。

附录:图则索引查询

第三十四条地块编码为六位数,其结构包括三部分,即“作为整体发展单元的城市中心区域名称代号+规划分片区名称代码+地块序号”,前四位采用英文大写字母,后两位数采用阿

拉伯数字,如“古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整体发展单元地区名称“古镇中心

区”用GZZ作为编码代号。规划将整个发展区分为A、B、C、D四个片区,A、B、C、

D则为规划分片区名称代码。地块序号则按从上到下、由右至左的顺序编排,GZZA-

01即表示古镇中心区A片区01号地块。

本规划区将划分为99个地块。其中A区有34个地块,B区有30个地块,C区有29个地块,D区有7个地块。

丽水市松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样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2)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5) 第四章规划总体设想 (5) 第五章单项用地布局规划 (14)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19)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24) 第八章防灾规划 (25) 附录一: 用词用语说明 (26) 附录二: 规划实施建议 (26) 附表一: 规划用地构成表 (27) 附表二: 各地块开发控制指标 (29) 附图: 一、用地现状图 二、建筑质量图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四、道路交通规划图 五、规划结构图 六、平面定位图 七、竖向规划图 八、地块编号图 九、给水排水规划图 十、电力电信规划图 十一、土地地价参考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理由 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意图, 加快松阳县城规划建成区的建设步伐, 规范土地使用与合理开发, 受松阳县建设局的委托, 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文本适用范围 本规划仅适用于松阳县城区, 规划范围总面积11.35k㎡, 其中陆域10.4k㎡, 水域0.90k㎡(具体以图纸所标注的界线为准), 在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与开发, 以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与管理均应符合本规划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使用要求 文本与图集对照使用,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不可分割。 第四条相关规定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 针对本城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 对未涉及的内容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丽水市及松阳县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 3、《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 4、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6、《松阳县城市防洪规划》; 7、松阳县已编制完成的各农居安置点详细规划; 8、《松阳县城南路及城东路街景规划》; 9、国家、省及地方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及文件等; 10、工程合同及电子地形图等相关基础资料。 第六条规划原则 第6.1款城区控规必须与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在内的、已批准或正在实施的相关规划与工程相衔接。 第6.2款本区涵盖了松阳县城规划建成区90%左右的用地, 控规应对已批准的《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松阳县城镇体系规划》进行完善和具体化, 从规划、项目选址、建设、经营到管理的全过程均应体现建设精品城市的意识, 力争营造出城市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成果及深度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成果及xx要求 (一)规划用地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地理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严重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状况。 (二)规划用地现状图(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状况、人口分布状况、巩固屋舍实现转、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 2.“人口现状指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辖区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用地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巨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娱乐等建筑)类型、位置、登记、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的分布情况等。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规划各类用地的界限,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表明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的位置、登记、规模,以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四)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确定道路走乡、线性、横断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为之机用地界线,各地块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形、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严重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

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与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为何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度、坡长,标明各地块规划控制标高。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六)工程管线规划图(1:2000)各类工程管网平面布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详尽分为给排水、电力电讯、热力燃气、管线综合等。必要时,可分别会址。 1.“给水规划图标明规划区供水来源,水厂、加压泵站等供水设施的容量、平面的位置及供水标高,供水管线走向和管径。 2.“排水规划图标明规划区雨水泵站的规模和平面为止,雨水管渠的走向、管径及控制标高和出水口位置;表明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的规模和平面位置,污水管线的走向、管径、控制标高和出水口的位置。 3.“电力规划图标明规划区电源来源,各级变电站、变电所、开闭所平面位置和容量规模,高压线走廊平面位置和控制高度。 4.“电信规划图标明规划区内电信来源,电信局所的平面位置和容量,电信管道走向、管孔数,确定微波通道的走向、宽度和起始点限高要求。 5.“燃气规划图标明规划区气源来源,储配气站的平面位置、容量规模,燃气管道等级、走向、管径。 6.“供热规划图标明规划区热源来源,供热及转换设施的平面布置,规模容量,供热管网等级、走向、管径。 (七)环卫、环保规划图标明各种卫生设施的位置、服务半径、用地、防护隔离设施带等。(八)空间形态示意图(比例不限,平面大凡比例为1:1000~1:2000)表达城市设计构思与设想,协调建筑、环境与公共空间的关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修订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Code for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Planning&Design (2016年版)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3 [46]号)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2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补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对地下空间使用、绿地与绿化设计、道路设计、竖向设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完善道路规划和停车场库配置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 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 1.0.5.3a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河湖水域,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条文说明】 1.0.5 本条是编制居住区规划设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术语、代号 2.0.32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它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1.1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3、多方案初步构思与甲方进行内部交流,同时,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研; 4、在多方案比选和与甲方充分沟通基础上,形成控规的方案成果。 重点4:汇报论证 1、在现状调研阶段应召开有关部门、主要产业区、大单位座谈会,征求其意见; 2、在初步方案、正式方案阶段应向甲方提供合格成果和进行现场汇报; 3、在成果公示(如有需要)与论证审查阶段,应做好协助工作。 重点5:报批归档 为报批归档提供合格材料。 重点6:质量与服务保证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姓名:韩忠强 班级:城乡规划2015级 学号:1563166104 指导老师:赵勇强

互利共生居住区规划设计 地理位置: 基地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北一街以西,南至规划外环路,西至西河槽,该块基地近似梯形,用地面积为266315.95平方米,基地三面邻路,西面为干涸的河槽,北面挨着一个工业厂区和110国道,基地离乔家金街较近,缺乏其他商业设施。交通较发达。 设计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住宅设计规范 (3)、《包头市总体规划》 (4)、基地地形图 总体想法 本规划设计旨在面向未来、面向大众、创造一个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型居住小区,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充分结合起来。(1)、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条件,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创造园林式、环保型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小区。通过设计丰富的住宅类型及富有现代气息的建筑立面造型,更好地契合了当今时代人们得需求,创造了现代化风格的居住小区。设计了流畅而经济实用的贯通式小区主道路系统,在汽车驶入小区后,能就近地停靠,使小区内部靠近中心的道路做到了“人车分流”,保证了小区内部中心区的人流的安全与便捷。小区路及宅间小尽量做到流畅且方便使用,以满足人们对于小区内部的步行的要求。 主题 互利共生从字面理解是两个小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谁也离不开谁,虽然分成了两个小区来设计,但是两个小区之间还是互相联系,并且共用一套公共建筑,例如幼儿园、商场、物业。并且从景观和广场方面来相互呼应。 设计构思 一条南北的直线形城市道路将小区分隔成两个次级小区,道路为车行道,上下班高峰期更方便。沿街商业,中心公建,住宅居中。建筑布置北高南低,有利于冬季保温,夏季通风,节能环保,造型上丰富天际线。建筑色彩提取周围建筑,和谐暖调。 交通系统 “道路开放,人车分流,步行优先” 首先在每个小区单位都设置了一个外环车行道,使汽车进入不到小区内部,小区内全部为人行道,关键时刻可以使消防车进入,平时坚决不让进车,保证小区内不进车。 曲线形道路宽度为9m,且从一个小区一直延续到另一个小区,每个小区被这条道路划分为两部分,定义为次级小区,两4个次级小区地上部分只能通过步行通达,无法行车。次级小区内部均设环形的车行道,为小区级道路,道路宽度为9m。组团级道路和宅间路只能人行,道路宽度分别为6m和3m,但组团级道路在特殊时候可作消防车道,满足消防需求。同时在两个次级小区车行入口处均设置地下停车场入口,降低地面行车数量,最大限度实现人车分流,居民可以从各个入口进入小区,营造和谐小区。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前言 一、导语 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总蓝图。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北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以及建设原则。为了进一步实施深化总体规划,更具体地控制城市的建设,有必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对本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其目标与任务,是通过对用地功能进行再细划,对各类的建筑及道路、市政、绿化等各种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符合本区特点的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保护和弘扬古都风貌,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充分、合理的条件。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报告 一、朝阳区基本概况 1.历史沿革 朝阳区有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从秦至隋唐,该地区隶属于广阳郡,后属于幽州所辖的蓟县,辽时归属南京(即燕京)道析津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代将中都路大兴府改为中都路大兴县。明清属京师顺天府,仍为大兴县辖。民国14年(1925)设东西南北四个郊区,此为设区之始,时称北京市东郊区。民国17年(1928)改称北平市东郊区。1945年将东郊区划分为两个区:以朝阳路为界,以北为郊一区,以南为郊二区。同年分别更名为第十三区和第十四区,将原通县所辖的驹子房村划归该区。1950年8月易名第十区,1952年恢复东郊区名,并将原八区所辖的德胜门至清河公路以东地区划入管辖。1954年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出,归入东四区。翌年6月,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地区划归崇文区。直到195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东郊区正式更名为朝阳区。后又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形成现今区域规模。 2.城市区位 朝阳区为北京市近郊区,位于近郊东部和东北部。东与通县毗连,西与海淀、东城、崇文、丰台四区接壤,北隔北小河、温榆河与昌平、顺义两县交界,南邻大兴县。区政府机关驻地神路街。 3.行政区划 朝阳区辖21个城市街道办事处──潘家园、劲松、双井、呼家楼、八里庄、三里屯、麦子店、六里屯、朝外、建外、团结湖、左家庄、香河园、和平街、安贞、小关、亚运村、垡头、管庄、酒仙桥、机场。 辖24个乡──小红门、十八里店、南磨房、王四营、高碑店、平房、东风、将台、太阳宫、大屯、洼里、来广营、黄港、南皋、崔各庄、孙河乡、东坝、楼梓庄、金盏、豆各庄、长营、三间房、管庄、黑庄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2020年(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54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137-90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 一、总则 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5、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城市中心区设计

城市规划纲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 总体规划: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状态,来统筹的安排城市的各项建设用地,并且合理的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把握好城市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来更好的指导城市发展。(一般20年,近期规划5年。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是10—20年,近期规划3—5年) 分区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进一步安排。而这一工作,是方便于与下一步的详细规划作更好的衔接工作。 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的管理内容要求作详细的规定,或是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而我们这次设计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主。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 修建性详细规划所涉及到的文件和图纸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书、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等。

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而修建性详规所收集的必要的规划资料: A、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B、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 C、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资料调查; 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 E、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 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 图纸部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图纸: 1、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江西省某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江西省**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标 1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 2 集行政办公、居住为一体的滨江城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7《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8《信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0《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第三条规划原则 1 坚持“人、城市、自然”和谐的科学发展观原则 2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3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4 坚持“超前性、可操作性”原则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设计的范围,迎宾大道以西、桃江河以北、信雄路以南、高速公路连接线以东区域,用地面积约5.0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4.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约0.43平方公里。 第五条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本地区建设的法定性文件,是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本地区内所进行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第六条功能定位

依据信丰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南片区建设成为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集行政办公、居住为一体的滨江城。 第七条发展规模 1 人口规模:规划区人口规模为6万人。 2 规划建设用地459.4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53.13公顷,商住用地57.17公顷,公共设施用地32.85公顷,工业用地31.21公顷,仓储用地12.72公顷,对外交通用地23.03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2.17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5.23公顷,绿地用地71.89公顷。 3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50-481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98-1.05。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252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65;商住建筑面积约为99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74;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93。工业建筑面积约为25-47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8-1.5。仓储建筑面积约为10-19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8-1.5。 第八条规划结构 确立“一轴、两轴、两带、五区”的结构体系。 1、一心 “一心”是指片区级中心,位于两条发展轴上,瑶前路与城南大道交叉口区域,规划建设片区级的商业、办公、医疗、体育文化设施中心,为整个片区提供居住配套设施的中心区域,是游洲片区未来发展的核心。 2、两轴 “两轴”指连接花园片区与游洲片区的东西向发展轴线和沿瑶前路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线。 其中连接花园片区与游洲片区的东西向发展轴线,即是片区融入主城区的经济命脉。规划沿着城南大道从东向西串联了商业金融用地、宾馆、片区级中心、小区级中心。 片区沿瑶前路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线,由于游洲片区东侧有京九铁路从地块南北向通过,使片区与东侧的花园片区的交通联系及共享资源较少,因此片区应在京九铁路西侧区域形成一条为本片区内部服务的南北向发展轴线。轴线上串接了农副产品的交易的商贸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一些设施。 3、两带 “两带”指沿桃江的滨水景观带和沿京九铁路两侧设置生态景观带。滨水景观带利用桃江良好的自然景观与流向线形,形成供居民休闲、游憩的滨水景观走廊,并通过主干道两侧的绿化将滨水绿带渗透至各个组团内部,形成良好的通风走廊及步行系统空间。生态景观带利用京九铁路两侧后退30米防护绿带,起到屏蔽京九铁路的噪声等对居民生活、生产影响的作用。 4、五区 “五区”是指一个公共服务设施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三个居住片区。 规划综合考虑地块的气候、区位交通、生产流程、功能结构因素,划定五个功能分区。即一个公共服务设施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和三个居住片区。 第九条土地使用 1.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个层面,分别是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和居住区(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用地规模为32.8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7.15%,建筑面积约为63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3.2-14.1%。考虑用地规模的不确定性,规划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边缘的土地使用性质兼容为商住用地,体现弹性规划的原则,以适应实际开发的需要。 2. 居住及其配套设施 规划居住用地为153.1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33.33%,居住建筑面积约为252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52.5-56.5%,其中住宅用地130.91公顷,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34万平方米。规划商住用地57.1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2.44%,商住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浅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及其发展趋势

浅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及其发展趋势 居住区是一个城市中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休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它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住宅街坊和住宅群落等,它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相对独立的生活居住地段,同时还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它包含了居民相互间的邻里关系、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等维系个人发展和社会稳定与繁荣的内容。 居住区的规划结构,是根据居住区的功能要求综合地解决住宅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公共绿地等相互关系而采取的组织方式。规划结构有各种组织形式,有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基本的形式有: 1.以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2.以居住组团为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 3.以住宅组团和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居住区的组成要素也是居住区的规划因素,主要有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居住区规划布局的目的是要求将规划构思及规划因素,通过不同的规划手法和处理方式,全面、系统地组织、安排、落实到规划范围内的恰当位置,使居住区成为有机整体,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一)居住区住宅的规划布置 住宅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住宅及其用地不仅量多面广,而且在体现城市面貌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住宅应布置在居住区内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在不同的气候区,住宅布置应考虑不同的环境因素对于住宅的影响,如日照、通风、保温、除湿、防风沙等。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居住区按住宅层数可分为低层居住区、多层居住区、高层居住区或各种层数混合的居住区。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综合经济效益,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构。 (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是为满足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方面的需要而配套建设的。所配套建设的项目多少、面积大小及空间布局等,决定着居住生活的便利程度和质量。公共服务设施应合理设置,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三)居住区道路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道路是城市道路的延续,是居住空间和环境的一部分,它既是交通空

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控规)12.06.12

第一章概述 一、规划背景 商都县属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位于乌兰察布市东部,属后山地区。北部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镶黄旗为邻,东北部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接壤,东部与河北省康保县、尚义县相连,南部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衔接,西部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毗邻。 商都县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冀、蒙交汇处,是连接京、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部和北部以及东三省和蒙古的重要枢纽;是承接中国经济发展第三极“环渤海经济圈”辐射大西北的前沿地带。集通铁路贯穿全境,呼满省际通道、商张、商集、商化、商土等级公路四通八达。 集通铁路及省际通道、商都—张北、商都—乌兰哈达、商都—土牧尔台、商都—化德五条公路干线穿过县城七台镇。依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城区规划总用地为28.5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17.3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区位于七台镇城市建设用地及部分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12.76平方公里用地。 商都县有电力、重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和矿产品四大主导产业。农村经济发展势头正劲,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以物流运输和商贸餐饮为重点的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200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2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7088万元,同比下降38.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49元,同比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54元,同比下降20.2%。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镇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商都县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相结合,2009年,投资4.1亿元,新建混凝土道路13条,面积7.6万平方米,同步铺设了排污管道6632延长米、供水管道。7900延长米、供热管道6000延长米;更新和栽植各类树木2.8万株,安装路灯332机,对街道两侧路林中毁坏枯死的树木进行了更换补植,新建道路全部实现了绿化亮化;在七台大街绿化带建防护栏4200延长米;完成了府前广场和文化公园广场改造任务;新建了华都、廉租房等住宅小区,实施了万福花园、新都佳苑等商住小区二期工程。城镇承载能力和聚集能力的增强,有效地促进了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县全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1.2亿元,同比增长24.4%。通过全方位建设,城镇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明显增强,城镇人口由2008年的12.18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12.38万人,城镇化率由去年35.8%提高到今年的36.4%,提高了0.6个百分点。 2010年紧紧抓住全市“两个文明”现场会明年将在商都县召开的契机,大力开展以“兴城建、上水平、塑形象”为主题的“城镇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全县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旧区拆迁改造与新区扩容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实施好七台镇市政建设工程,以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为了进一步促进旧区更新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形象,落实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所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为七台镇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的开展,特编制《商都县七台镇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上位规划要求 在上一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中,论述商都县七台镇的城市总体空间发展目标是:以经济繁荣、生活小康为目标,解放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一条加快发展的新路,把商都县建设为商贸繁荣,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城镇。构建以城市现状及自然地理条件,城市布局发展呈集中团状的空间布局形态。以“一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案例研究分析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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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案例分析——重庆西部物流城规划及中心区城市设计

概要 重庆市是长江上游最大水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初步形成的公路、水运、铁路、航空综合运输体系,为重庆市现代物流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市委市政府对重庆物流发展的高度重视,重庆发展大物流产业的计划正抓紧实施,物流已经成为重庆发展规划中的重中之重。而其中,水路与铁路运输是重庆大物流发展中的重点,大力发展水铁联运是提升重庆物流能力的重要手段。 一、设计背景 重庆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是我国十八个铁路集装箱节点站之一,同时更是铁道部所定中国五大铁路物流中心之一,它的开工建设,使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有条件成为重庆一个新的物流高地;市政府在重庆市主城区集装箱物流枢纽“一基地四港区”总体布局中,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确立为“一基地”,在重庆物流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沙区城市格局“东中西西”四大板块中,西部新城是发展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重庆市主城区向西拓展的主要城市空间。它实际上承载了沙区“一区三高地”定位中的全部三个高地,即中国西部教育高地、高新技术高地、现代物流高地。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二、设计目的 对作为西部物流高地的现代物流产业城,在产业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和风貌特色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研究,提出物流城整体概念性规划构思,并对物流城产业链进行策划及规模预测,对用地进行合理布局。同时将物流功能及物流延伸出的商贸、居住功能三者有机融合,并妥善解决交通问题,使之符合现代物流高地的功能定位。 三、设计理念 物流顺畅统领商脉绿色环保生态宜居 四、设计构思 以缙云山、中梁山为绿化山体背景,物流城处于两山环抱之间,通过梁滩河水系以及一纵线、二横线、渝遂高速动脉,伸展、延伸,进而与重庆、西部、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相联系,使之成为全国中心现代物流基地。 通过打造特色的物流功能区,进而带动商贸功能、城市配套等功能,形成一个集物流、商贸、居住、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生态综合物流城。 五、中心城区分析 5.1区位分析 重庆,位于长江、嘉陵江交汇处,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工商业重镇,也是中国西部唯一的中央直辖市。也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 “一个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丰姿绰约!一个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正在催生无尽的现代神话!一个世界最大的内陆山水城正在不断创造人间奇迹!一个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新重庆正在开发中走向世界!” 本次规划重庆西部现代物流城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区是重庆市的西大门和重要交通枢纽,是重庆市主城区、渝东北地区、渝东南地区通往渝西地区和成都市的必经之地,不仅是重庆市的科教文化中心,而且是重庆市的商贸和工业基地,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在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都具有坚实的基础。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 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成为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 第四阶段后续规划与建设阶段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非最终规划文件,在该规划基础上还将进行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数字新城规划等内容,核心区部分地区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外围的交通分析研究、轨道交通线路研究、市政工程设施研究等大量的规划工作还有待进行。 二、规划解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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