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持股操作要点 (1)

国企员工持股操作要点 (1)
国企员工持股操作要点 (1)

员工持股操作要点| 国企改革放大镜

员工持股最早起源于美国财政部长阿尔伯特·盖莱丁,他认为“国家的民主,不仅应包括政治民主,还要包括经济民主。”因此在1797年卸任之后,他在自己的玻璃厂推行员工持股制度,促进了公司经济效益。1956年,美国的政治经济学家路易斯·凯尔索正式提出“二元经济学”理论,认为“员工持股代表民主的资本主义”,从理论上界定了员工持股的概念,标志着员工持股正式成型。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司法部门予以政策支持,员工持股开始盛行。

学者们普遍认为员工持股通过使员工获得企业增值收益,激发其股东意识,进而促进员工以“主人”的身份在企业内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员工持股又被称为“金手铐”,能帮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员工持股还意味着股权的适度开放和分散,这些持有股份的员工基于股东身份,产生股权意识和股东责任,对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提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促进企业优化经营,避免“一人责任制”的风险。

通过观察我国部分上市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前后的净利润增速,正略咨询认为员工持股对企业效益有正向促进作用,与国企混改目标高度一致。

图1:部分上市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前后效益对比

数据来源:民生证券,正略咨询分析

然而,员工持股涉及到企业内部许多重要人员的利益,过程复杂、风险系数高,操作不当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内部不公平甚至引发股权纷争。在混改的大背景下,员工持股关系到国企能不能获得内部人员的支持,决定了国企混改的成败。正略咨询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和大量国企员工持股案例的基础上,认为国企应综合考虑九个要素,包括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授予价格、时间周期、股份来源、出资方式、持股方式、管理模式和退出机制。在九个要素全部处理得当的情况下,员工持股才能激励员工、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

图2:员工持股“九要素”操作模型

图2:员工持股“九要素”操作模型

01

要素一:激励对象

选择激励对象的重点在于设置筛选条件。筛选条件要做到:有甄别度;公平公正;合理流动。有甄别度指设置的条件要能筛选出来企业内少

部分人,避免出现股权过于集中或全员持股、平均持股、大锅饭等现象;公平公正指持股员工身份应符合政策中要求的“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合理流动指持股人身份不能固定在某一部分人身上,要通过设置股份交易方案和人力资源管理方案保证人员的轮换。

需要考虑到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中特定人员不允许持股。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允许持股;外部董事(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允许持股;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2、不允许上持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3、不允许左持右。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

4、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5、未上市的国有企业,股东大会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按照历史贡献、未来贡献、职务重要性三个角度建立模型,分别选择司龄、以往业绩、能力、经验、态度、岗位重要度差异系数等参数进行岗位评估,股随岗动,进而确定公司重要人员作为激励对象。

案例分析:

某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进行混改

挑战:国有科学院经营多年,员工活性降低且流失严重,效率低下。

方案:制定“核心骨干持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模式进行混改。将员工股分为岗位股(管理者强制购买)、职级股(自愿购买)、司龄股(自愿购买);通过建立岗位矩阵,同时辅以身份、职级、司龄等多项条件筛选持股员工,最终确定104名持股人员,共同拥有企业的15%股权;员工可以自筹资金购买、或以技术入股的方式持股,其中技术入股需要有规定的证书和估值;管理者持股是普通员工的8倍;持股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还制定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为后

续新进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股预留空间。改制后,员工人数上涨,工作积极性大增,于2017年上市。

经验总结:通过员工持股的方式进行混改,引导团队建立一致的价值观,为混改成功奠定群众基础;同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绩效模式,形成清晰的岗位矩阵确立持股人员,避免争议。

02

要素二:激励额度

设置员工持股激励额度需要考虑总量和各量。按照政策规定“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虽然设置了上限,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企依然面临设置具体持股比例的问题。

正略咨询建议,在考虑持股总量时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决定。一般来说,知识密集型和科技密集型企业在最初发展阶段,企业资产价格不高,为了留住人才会设置较大的持股比例,一般在25%左右;而劳动密集型企业则相对较少在5%左右;上市公

司相比于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比例较低,一般不超过3%,主要因为其股权结构丰富,股民持有了相当一部分股权。

图3:部分非上市国企员工持股数据整理

数据来源:《国企改革探索与实践》系列丛书,网络公开资料,正略咨询分析图4:2015年-2017年上市国企员工持股数据整理

数据来源:民生证券,正略咨询分析

考虑个体量时,采取“以岗定股”的策略,结合企业战略目标,构建岗位矩阵,参照岗位重要程度分配不同额度的股份;同时也要考虑薪酬系数、人才价值系数、考核系数、司龄系数等等;最后征求员工意见,适量调节。员工持股各量影响因素较多,建议一企一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03

要素三:授予价格

确定员工入股价格要考虑员工持股总量、员工薪酬水平、员工知识产权申请情况、与战略投资者入股价格的关系等诸多因素。按照政策要求,“在员工入股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入股价格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防止股权投机交易,上市国企经常以股票市值、非上市国

企经常以市场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员工持股授予价格,并与战略投资者“同股同价”、“同股同权”。

案例分析:

杭州新天地核心管理团队在前海人寿进行增资扩股的同时增资持股,即员工持股定价也为在产交所挂牌的股权成交单价。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杭州市国资委核准的《杭州杭州新天地有限公司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5)519号),杭州新天地评估净资产价值为191,868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因此挂牌转让的%股权计36,950万元对应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41,万元,故股权转让挂牌起价人民币141,800万元,最终前海人寿以141900万元成功竞得,所以前海人寿对杭州新天地进行增资扩股的价格为元/计价单位(141900万元—36950万元),员工持股定价亦为元/计价单位。

04

要素四:时间周期

设置封锁期首先是为了切实达到员工激励和“金手铐”的作用,连接员工与企业组成命运共同体;其次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避免员工与其它投资者进行非正常交易,造成股权失控的后果。

按照政策规定:

1、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

2、企业上市前持股的员工,不得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并应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05

要素五:股份来源

政策规定,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应以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的方式进行,遵循“存量不动、只动增量”的原则,在避免转让存量国有资本的前提下,丰富持股结构。

图5:员工持股股份来源

06

要素六:出资方式

持股员工必须保证出资真实性,实现个人与企业风险共担,否则起不到激励员工的效用。按照政策规定:

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不得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持股员工不得接受与试点企业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持股员工可以现金出资(自筹)、科技成果出资两种方式持股。

实际操作过程中现金(自筹)出资的可以按照一次性出资或分次缴纳的方式;以科技成果出资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办理转移手续,一般常用于国有科研院所等单位。

07

要素七:持股方式

政策规定:“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股的,不得使用杠杆融资。持股平台不得从事除持股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实际操作中非上市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多采用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避免承担无限连带风险;也减少了股东人数,满足“非上市企业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限制”,同时便于持股人管理。上市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多采用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通过在二级市场购股或参与增发,统一委托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案例分析:

2017年5月中国电器院完成员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骨干员工持股比例22%。操作时,450名持股员工并不直接持有企业股份而是通过成立合伙公司,再以合伙公司的名义去持有中国电器院22%的股份,每年薪酬绩效评定后进行股份调整只在合伙公司内进行,这样既保证中国电器院持股结构稳定,也能保证员工之间合理的股份流动,使员工与企业的“绑定”既灵活又稳定。

参与持股计划后,中国电器院的员工年流失率从10%下降到4%左右,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利润总额同口径增长50%。

08

要素八: 管理模型

员工持股完成后需要建立机制和部门进行股东、收益、股权流通的管理,根据政策规定“通过持股人会议等形式选出代表或设立相应机构进行管理公司各方股东应就员工股权的日常管理、动态调整和退出等问题协商一致,并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等予以明确”。

实际操作时,如果持股人数较少,则选出员工股权代表进入董事会代为行使股东权力;如果持股人数较多,则设立持股人会议和员工股权日常管理机构代为行使股东权力。在后者的情况下,持股人会议是最高权利机构,负责选举、罢免管理委员、运功持股计划变更等重大事

项;管理委员会则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对接、召开会以等日常管理事务。

案例分析: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是国内知名发光二极管外延及芯片生产商,2014年、2016年先后以筹集资金购买公司上市股票的方式开展员工持股。两批共2,077人参与持股,筹集资金9亿元左右,共持有公司2%的股权。为了对持股人、收益分红等事项进行管理设立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

其中,持有人会议负责: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提前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活动;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等事项。

管理委员会负责:

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

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等事项。

09

要素九: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应能使持股员工合理流动、同时涵盖持股人员发生特殊情况时应该如何处理等问题。政策中规定:“持股员工因辞职、调离、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在离开企业12个月内将所持股权进行内部转让。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持股平台或非公有资本股东的,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给国有股东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实际操作中,封锁期满或者公司发生中重大变更时,员工可将持有股份内部转让或由大股东以N倍价格回购。

10

后记

本文介绍了正略“员工持股九要素操作模型”,协助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根据正略咨询多年来协助国有企业设计混改方案的经验,员工持股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筛选骨干、分配股份,这一改革涉及企业内部重大人事利益,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有时甚至会影响其他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因此需要进行全方位协调。此外,员工持股后,如何让人员合理流动起来,做到股随岗动、内部公平是国有企业应该关注的问题。设计相匹配的薪酬、绩效和员工发展体系是必不可少后续环节。可以说,员工持股并非是混改终点而是起点。

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规定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 委: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含管理层,下同)投资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以及科技骨干参股科研院所改制,为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规定,操作不规范,企业改制引入职工持股以及职工投资新设公司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8]28号)精神,现就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有关问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企业职工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除外),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职工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层持股、投资行为,妥善解决职工持股、投资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引入

国有企业发展确实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

国有企业发展确实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 2016年06月09日12:11 新华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述评之五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题:发挥国有企业作用打赢改革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述评之五 新华社记者华晔迪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经济新形势、科学判断我国经济发展新走向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须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理应发挥带头作用,成为改革的主力军和先行者。 随着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引领、若干文件为配套的文件体系基本形成,国企改革重大举措落地迈出实质性步伐。新兴际华集团(7.770, -0.06, -0.77%)前不久在央企中首度实践董事会选聘总经理,企业通过聘用合同实现总经理“身份市场化”,明确如考核没有完成相关目标或业绩考核在C级以下,企业有权对总经理解除聘用合同。

这只是国企改革工作逐步推进的一个缩影。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注意到,一些国企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突破,一方面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分类稳妥起步,十多家省级国资委和四十多户中央企业提出方案;另一方面,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成效显著,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超过八成。 备受关注的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步伐稳健。截至目前,已有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国家核电和中电投集团、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等6组12户中央企业完成联合重组;与此同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取得新进展,国务院国资委取消、下放审批事项22项,各省级国资委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达到222项。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李锦说,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发展不断取得进展,总体上已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重大贡献。 也应该看到,在经济增速换挡期,一些未能尽快适应新形势的国有企业,发展确实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经济效益下滑、产能过剩严重、债务问题累积……财政部数据显示,前四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7%,利润总额同比下降8.4%,煤炭、钢铁等行业持续亏损。

国企员工持股操作要点

员工持股操作要点| 国企改革放大镜 员工持股最早起源于美国财政部长阿尔伯特·盖莱丁,他认为“国家的民主,不仅应包括政治民主,还要包括经济民主。”因此在1797年卸任之后,他在自己的玻璃厂推行员工持股制度,促进了公司经济效益。1956年,美国的政治经济学家路易斯·凯尔索正式提出“二元经济学”理论,认为“员工持股代表民主的资本主义”,从理论上界定了员工持股的概念,标志着员工持股正式成型。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司法部门予以政策支持,员工持股开始盛行。 学者们普遍认为员工持股通过使员工获得企业增值收益,激发其股东意识,进而促进员工以“主人”的身份在企业内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员工持股又被称为“金手铐”,能帮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员工持股还意味着股权的适度开放和分散,这些持有股份的员工基于股东身份,产生股权意识和股东责任,对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提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促进企业优化经营,避免“一人责任制”的风险。 通过观察我国部分上市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前后的净利润增速,正略咨询认为员工持股对企业效益有正向促进作用,与国企混改目标高度一致。

图1:部分上市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前后效益对比 数据来源:民生证券,正略咨询分析 然而,员工持股涉及到企业内部许多重要人员的利益,过程复杂、风险系数高,操作不当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内部不公平甚至引发股权纷争。在混改的大背景下,员工持股关系到国企能不能获得内部人员的支持,决定了国企混改的成败。正略咨询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和大量国企员工持股案例的基础上,认为国企应综合考虑九个要素,包括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授予价格、时间周期、股份来源、出资方式、持股方式、管理模式和退出机制。在九个要素全部处理得当的情况下,员工持股才能激励员工、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 图2:员工持股“九要素”操作模型

公司员工持股操作范本

公司员工持股操作范本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概念及特征 员工持股计划(制度)是指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委托员工持股会(有法律障碍)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按股分享红利的一种新型股权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制度)的主要特征: (1)、持股人或认购者必须是本企业工作的员工; (2)、员工所认购的本企业的股份不能转让、不能交易、不能继承;(3)、员工持股股份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形成: 一是员工现金认购方式认购企业股份; 二是员工透过员工持股专项贷款资金贷款认购本企业股份; 三是企业将历年累计的公益金转为员工股份划转给员工; 四是奖励红股形成员工持股。 (4)、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以二次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利润分享计划。即以工会或职代会社团法人名义享受公司利润分配,再由专职机构(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再按员工个人持股数额进行二次利润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的主要内容 股权设置及持股比例 (1)、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内部员工股份原则上可通过两种方式设置:一是增资扩股方式设置,二是通过产权转让方式设

置。 (2)、员工持股规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规模、经营情况和员工购买能力,自行确定内部员工股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自行确定比例是可参照以下比例原则: * 公司总股本在5000万元至2亿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5%左右。 *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5%-50%左右。 *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以下,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50%以上。 (3)、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商贸企业,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员工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 2、员工持股的股份分配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持股资格由各公司自行民主决定。 非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内部员工持股。 员工认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二)坚持自愿出资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应依据员工个人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贡献等因素,通过评分的办法确定员工认购的股份数额,具体评分办法由各公司自行确定。

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历史教训与制度建议

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历史教训与制度建议 经过了多年的探索,员工持股在提高和改善我国国有企业经营成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 经验,但目前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本文基于员工持股的相关理论基础,结合员工持股的历史教训,总结了员工持股在落实过程中的制度建议。最后强调,员工持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历史教训。同时,应关注和借鉴经验,取人所长,避人所短,根据我国自身的情况,及时、预见性的发现问题,并且能够采取正确的方式妥善处理,使员工持股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长远发展。 1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概述 1.1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概念 员工持股概念在 1956 年由美国经济学家路易斯·凯尔索提出,其目的在于改变两极分化的社会不公平局面。相比美国,我国员工持股制度是在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中发展形成的,国有企业是重中之重。顾名思义,员工持股就是企业内部员工持有股票或其他股权形式,由此形成新的股权结构。从 1992年我国政府颁布立法推行员工持股开始,员工持股制度在我国国有企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直到今天员工持股仍还是探索的阶段。 1.2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背景 在我国,员工持股并不是一个新鲜事,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①。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在总结以往员工持股教训经验的基础上,中央有关部门颁发了一系列文件,指导本轮混改员工持股相关问题。指导员工持股开展最重要文件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以下简称《文件》),明确指出探索过程员工持股的一些问题。我认为《文件》的颁布,指出了员工持股作为国企改革措施的关键重要地位,并指出国企中员工持股制度应考虑的问题,为后续员工持股的制度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②。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2日联合颁布《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以下简称《试点意见》)。《试点意见》明确指出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的试点原则,同时对试点企业条件、员工 ①宋菲. 论习惯作为民法法源——对《民法总则》第10 条的反思[M].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378-391。 ②杨萌. 良法善治的当代价值及其实现[J].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5(5):16-21。

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doc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给国有企业带来了蓬勃生机,国企正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化,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主体,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通过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由于客观体制上还存着一些漏洞,监督体制不科学或监督不力,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加强国有企业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亟待关注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失真 企业财务人员不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为了企业利益,随意粉饰财务报表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一是为达到企业筹资的目的,不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没有将负债全部记入账内;二是企业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经济目标考核任务,少计成本费用;三是截留应上缴的财政收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二)偷漏国家税收 企业纳税意识淡薄,采取一些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办法,以逃避纳税。主要表现在:一是将收入记入往来,以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二是将商品以低廉的价格销售给关联方,少缴税金;三是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缴视同销售行为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三)违规发放职工薪酬 一些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淡薄,为满足企业职工要求,维护自己在职工中的威望,不顾工资总额的限制,采用多种形式,超额发放职工薪酬,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正常工资外,以发放各种通讯费、交通费、津贴、奖金等形式,超额发放职工薪酬;二是利用下属单位,重复发放职工薪酬。 (四)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现象较突出 由于企业对货币资金监管不严,致使出现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货币资金的盘点间隔时间过长,同时又未实行不定期盘点制度,致使货币资金在盘点间隔期间失去监控,出现公款私存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企业未对工会和下属单位的货币资金实施监管,致使出现挪用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五)以商务活动等名义浪费国有资产 企业以各种商务活动的名义消耗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借洽谈业务、接待参观、考察等名义,搞公费旅游和吃喝、玩一条龙,挥霍资产;

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11页)

员工持股方案 一、方案目的 1、员工持股作为一种成熟的制度起源于美国,称为“员工持股计划()”。九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国企改革进行到产权改革的深层次阶段,员工持股开始风靡我国各地。许多国有企业在实现产权多元化的过程中,引入了员工持股制度。实施目的也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既有出于实现产权明晰化的考虑,也有出于实现产权多元化的考虑;既有满足对员工福利上的追求,也有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需要;既有反恶意收购的想法,也有企业增大资本的实际需求。目前,全国已有数十个省市制订了关于员工持股的管理办法或暂行规定,但国家尚无统一法律政策规定。 2、所谓员工持股,其实是两部分人持股,一部分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核心技术骨干(经营层),一部分是普通员工。前者中特别是企业经营者与股东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两者之间的目标函数是不一致的,经营者关注的是在职消费,而所有者关注的是股东价值最大化。经营者通过持股成为所有者,一是可以使两者的利益趋同,共同为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努力,从而减少在职消费,亦即减少代理成本;一是经营层持股可以改变国内职业经理人收入普遍低于其实际应有价值的情况,使他们也可以通过资本收益步入中产阶级的行列,从而使他们能够相对稳定地为企业服务,使

企业拥有保证其持续发展的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持。技术骨干持股也具有同样效应。员工持股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一是可以对经营层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可以使他们有效规避决策风险和难以无限增大个人支出帐户,因此对于构建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对于技术含量高的企业,普通员工也是“依赖性资源”,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稳定这部分资源,对于企业发展的作用同样不可估量。 3、实行经营层与员工持股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对企业核心资源——技术人才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分配机制,通过建立契约收入与资本收益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模型,达到留住和大量引进骨干人才的目的,保持技术骨干的创造热情和企业持续技术创新能力; (2)通过产权关系使经营者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使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让广大员工拥有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极大地激发他们对企业的关切度和参与管理的热情。 (3)通过实行员工持股,使企业内部股权相对集中,根据股权集中程度来引入外部股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可以避免失去相对控股地位。 二、操作路径选择 根据目前的设计基础,在不违背《公司法》相关规定的

公司员工持股分配方案定稿

公司员工持股分配 方案定稿

XX公司 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持股实施方案 一、目的 1、经过实施公司员工持股,使企业与员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提高员工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关切度和经营管理的参与度,从而形成企业内部激励、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员工与企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以XX公司为载体,以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为基础,以稳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为着力点,设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的原则 1、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前,经过向持股员工合伙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定向转让公司股权。 2、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度主要经过岗位体现,因此本持股方案的对象选择和持股数量主要依据员工的岗位和绩效决定,对员工进入公司时间因素考虑较弱。 三、操作路径 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规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选择如下操作路径:由纳入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并从现有股东受让公司股权。 四、员工股权分配 1、条件界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纳入股权分配范围(共91人): 核心管理层:品质总监、行政总监、营运总监、技术总监、技术副总

监、各事业部总经理(4名)、总裁特别助理、董事会秘书(合计11名)中层管理人员:事业部副总经理/总动力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副经理(合计49名) 核心业务经理:年销售额及订单利润率排在前列的市场业务员(合计12名) 核心技术骨干:集团及各事业部资深高级工程师(合计19名) 2、分配办法 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以净资产折合股份【】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纳入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并于公司股份制改造前从现有股东受让出资额合计港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股份制改造后折合股份【】万股。2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分配情况见附件1《甲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和附件2《乙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 (1)核心管理层共11人,总分配股份为【】万股,以10000股为分配单位,个人最少分配股份【】万股,最多分配股份【】万股,以个人工作岗位重要性、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工龄为考核依据,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a.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共【】万股作为工龄分配,个人工龄 分配股份计算公式为:个人工龄持股数=工龄分配股份数÷符合分配 人员总工龄数×个人工龄(取整万股计算)。 b.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合计【】万股作为岗位持股数,集团 各中心总监及一级事业部总经理以每人【】万股为基数,二级事业 部总经理以每人【】万股为基数,董事会秘书以【】万股为基数, 并结合如下条件进行综合计算,但个人岗位持股最高不超过【】万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上海A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初稿) 第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 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建议:仅列岀员工的职位,不列岀具体姓名。 第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 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权是指。 第四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期间 自2010年度至20 年度分期实施,2010年度为第一期,2011年度为第二期,2012年度为第 三期。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激励对象分期受让激励股权,每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如下:第一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少于可 受让激励股权总量(即公司总股本的)的,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第二期累计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第三期受让激励股权数量包括当时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中尚余的全部股权。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授权日为:。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可行权日为:。 第六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受让激励股权的业绩考核指标:以销售业绩(即主营收入)、净利润、搜索引擎收录页数、PR值、访问量、浏览量、Alex排名、注册用户数作为基本业绩考核指标。搜索引擎收录页数以当前数据为基准 数据,Google收录页数为102,000 ,Baidu收录页数为1340 ; PR值以 5 为基准数据;访问量 以2009年平均每日数值为基准数据,数值为10081 ;浏览量以2009年平均每日数值为基准 数据,数值为85450 ; Alex排名以2009年6月至今数据为基准数据,数值约为25,000 ;注册用户数以2009年12月至今数据为基准数据,数值为45/日。三期的行权条件分别为: (一)2010年度,销售业绩为380万, (二)2011年度,销售业绩为760万,

财政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财政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 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 【标 签】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国有股权管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股权管理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号】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 【发文日期】2016-08-02 【实施时间】2016-08-0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试点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害企业内部非持股员工合法权益。 (二)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入股,入股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三)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四)坚持严控范围,强化监督。严格试点条件,限制试点数量,防止“一哄而起”。严格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指导,加强评价监督,确保试点工作目标明确、操作规范、过程可控。 二、试点企业条件 (一)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二)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四)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三、企业员工入股 (一)员工范围。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二)员工出资。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按照国家有关法

企业员工持股方案

企业员工持股会管理办法 本办法根据公司经营层与员工持股方案、公司员工持股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而制定。 第一章会员资格 第一条所有购股员工均为员工持股会的会员。公司工会下设员工持股会(以下简称员工持股会)管理的员工股权,只限于以下人员购买和持有: 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并在劳动工资名册上列名的正式员工;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公司派往境内外子公司、合资公司、联营企业、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工作、劳动关系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员;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和持有员工持股会(工会)的股权:公司以外的法人股东单位的员工; 公司非全资企业及联营单位的员工; 公司雇用的临时工; 脱离公司人员(指调离、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形者);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股金来源 第三条员工股权的资金来源:

1、会员以现金方式认购; 2、员工持股会以工会名义专项贷款资金; 3、会员向公司合法借贷。 第三章认购办法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工会出资为300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37.5%。 第五条工会股份总额为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在300万股总股本中,基本股占100万股,预留股占200 万股。 第六条注册成立工会的日期确定为员工持股会的基准日。 第七条在基准日之前,凡在公司注册并工作半年以上的所有员工,均有资格参与派股分配;在基准日之后,满半年以上的和职务升迁的员工可按相应的标准派股(职务升迁的员工,依职务级别标准派股),股份来源于预留股。 第八条会员按岗位贡献分为七个类别: 第一个级别董事长、总经理级 第二个级别副总经理级 第三个级别部门经理、核心技术骨干级 第四个级别部门副经理级 第五个级别普通员工级 第九条员工如果放弃现金认购权,视同放弃其全部应得股权。放弃认购的股权不得私自转让,由员工持股会统一掌握安排。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协议样本

1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经XXXXXXXX有限公司年月日 召开的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特别说明................................................... 第一章释义................................................ 第二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 第三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第四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一、激励对象的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第五章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来源.................................................. 二、数量.................................................. 三、分配.................................................. 第六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二、授权日................................................ 三、可行权日.............................................. 四、禁售期................................................ 第七章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一、授予条件.............................................. 二、授予价格..............................................

国有企业职工持股问题的有效解决

资本市场系列之: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问题 作者:何园 现实背景:在国企“混改”大背景下,政策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国有上市公司对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兴趣渐浓。 长期以来,国企最致命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这导致现代企业制度难以发挥作用、公司治理方式水平也过于行政化。为优化其股权及治理结构,同时,也有利于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经营效益紧密捆绑,发挥集合优势,留住核心人才,释放企业活力,国企员工持股成为国企混合制改革的一条出路。 据统计,自去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始频繁出现。2015年2月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了《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正是国有企业在充分观察了市场上的案例之后,逐渐试水的有益尝试。据媒体披露,实行员工持股的试点国企将仅限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且集团层面和央企重要的子企业不推行。另外,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5%、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 就资本市场来说,无论是历史原因已形成的还是即将进行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国企员工持股问题都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在国有企业加紧进入资本市场的过程中,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国企员工持股股东同时在任职公司、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担任董、监、

高等重要职务。针对这一问题,要求中介机构审慎核查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并就是否需要按要求进行股权清理以及如何清理发表明确意见。就国有员工持股问题,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特殊规定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四)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国有企业中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本意见印发后1年内应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在股权转让完成或辞去所任职务之前,不得向其持股企业增加投资。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后6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 二、上述企业职工的具体范围 根据国资委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号)(以下简称“通知”)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指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企业职能部门正副

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入股注意事项

新股东公司入股注意事项 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1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当,也就是净资产有多少,有条件的话,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下比较放心,当然如果公司比较小,也就无所谓. 2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册资本,还是股权转让. 3 新增注册资本的话,要办好验资手续,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 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要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并签订股权变更合同、入股合同(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方案等). 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按照新投入资金与评估后公司资产的比例确定新加入股东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由原股东协商谁愿意出让手中的投资?原股东即可以出让部分投资减少投资比例,也可以出让全部投资退出股东会.这些都应该由原股东之间进行协商. 六、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仪器、设备等)或技术入股,也应先进行评估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七、登记流程:首先要到当地工商行政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然后拿着已有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现在法人的身份证、

还有股东决议、以及变更登记表还有个人的一切证明,估计还要出资证明等. 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 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专业版

编号:HT-2021825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专业版 Parties hereto may revise or suppl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标签: titlecontent]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为充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甲方同意以股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集团:是指为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控股股东(亦称甲方)在多个领域成立了相应的公司,这些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联盟。联盟内的公司可以是_____ 有限公

司的子公司,也可以是_____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个人投资并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参股企业:是指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甲方以个人名义持有股份,但没有控制权的企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或出资额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甲方所持有的净资产:是指属于甲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配的资产,由甲方当初投入的资本和其持有股份的相关企业在经营中创造的留存收益以及转让股份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构成。包括集团联盟企业和参股企业的净资产。 分红股:是指乙方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该股份的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只享有分红权,无表决权和所有权,也不可以转让、买卖、继承和赠与,离开公司即取消。 银股:是指乙方支付一定的购买价款,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一定的股份,或是乙方满足一定的条件,由甲方赠送给乙方的股份。该股份虽然不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但享有分红权、留存收益权、满足一定条件后的继承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税后利润: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计算公式为:税后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是指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相关股份,转让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净值,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甲方转让股份收入-对应的投资

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试点暂行规定

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试点暂行规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 1997年9月24日深发[1997]2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使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公司员工以产权为纽带与其他所有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形成企业内部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员工持股是指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工会持股会进行集中管理的一种新型的公有制产权组织形式。 第三条内部员工股不转让、不继承。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深圳市依法设立或改组的国有控股、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实行内部员工持股的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强公司内部科学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股份和持股比例 第六条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内部员工股份原则上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设置,个别企业也可通过产权转让方式设置。 第七条根据国家“抓大放小”、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方针,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内部员工持股: (一)邮电,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享有特许经营权及享有特殊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实施内部员工持股;

(二)能源、机场、港口等公共设施及重要产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内部员工持股须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三)其他企业由股东会或产权单位遵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根据本公司规模、经营状况和员工实际购买能力,自行确定内部员工股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确定比例时可参照以下原则: 公司总股本在5000万元至2亿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5%左右;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员工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5%,50%左右;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以下,员工持股比例可占公司总股本的50%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和商贸企业,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员工持股比例可以再适当放宽。 第三章股份分配和认购程序 第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持股资格由各公司自行民主决定。非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内部员工持股。 第九条员工认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二)坚持自愿出资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公司应依据员工个人的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贡献等因素,通过评分的办法确定员工认购的股份数额,具体评分办法由各公司自行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订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经持股员工集体讨论,并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购股程序: (一)员工向工会提出购股申请;

最新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提要

国有企业改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应当按统筹兼顾、公开竞争、分类推进及配套改革的原则推进国企改革。目前需要尽快制定改制的基本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应当在小型企业“进场交易”问题上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对有长期重大贡献的经营者可以适当奖励股份;要调整政策允许金融支持改制,按统一规则和分级行使出资产权原则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国企改革。 论文提纲

一、国企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 2、国企改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现实要求 3、国企改制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二、国企改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国企改制过程中诸多环节不够规范 (二)国企改制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规范 (三)企业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根本转变,难以适应市场竞争要求三、对国企改制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监督,使企业改制过程更加规范(二)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三)适应市场竞争环境,推进改制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重要的是国有资本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改变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涉足领域过多,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 一、国企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有企业改制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分立、合并,如公司兼并、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等;二是,改变所有制的形式,如原国有企业转为公司制企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国有企业转为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与外商合资等;三是,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的,如原国有企业转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四是,转变经营机制,如国有企业的承包或租赁、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经营等。 本文中所指的改制既是指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转让存量国有资产或吸收非国有投资者增量投资的行为,以及辅业与主业进行分离、改制。也是指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解散,以及国有企业之间有偿并购或无偿划转产权的行为。 1、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国有经济。国有经济不在量多,而在其经济控制力。对国有资本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抓大放小,使国有资本向国家必须控制的行业和领域集中。为此,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重要的是国有资本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改变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涉足领域过多,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对广大中小企业,要以地方为主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更加灵活的方式进一步放开搞活。使国有资本要在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控制力。因此,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在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必然要求。 2、国企改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现实要求 我国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大而全”、“小而全”,“企业办社会”,富余人员过多,劳动率低下。全国国有企业自办的中小学还有1.1万多所,自办的医院6100多所,国有企业每年缴纳的城市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