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保健服务许可申请书

托幼机构保健服务许可申请书
托幼机构保健服务许可申请书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

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黑龙江省卫生厅制

一、托幼机构从业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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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幼机构保健室设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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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托儿所、幼儿园

长沙市托儿所、幼儿园 卫生保健注册申请表及评审表 申请单位:公章单位地址: 申请日期:年月日 长沙市卫生局印制

表1 《长沙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

表2 长沙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专业人员申报名册

表3 长沙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注册评审表 填表说明: 1、《长沙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注册申请表及评审表》为每个申请单位一份。其中表1、表2由申请单位填写后送交指定的卫生行政部门:表3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一并存栏。其复印件交妇幼保健院(所)保存。 2、请用铅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空项处注明“无”。 3、表1中“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栏内“所有制形式”填写“国营”或“民营”(包括集体和个体)。 4、表1中“园(所)卫生保健设施配备及体检工作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或“无”上划√。如有“体重计”和“身高计”,还需注明其式样。空气、餐具等物品的主要消毒方法可选择1-2项划√,如为“其他”,则要将方法作具体说明。 5、申请单位的卫生保健人员不论是否已领取专业考核合格证书,均应填入表2的“申报人员简况”栏内。 6、卫生保健人员需同时提交本人的最高学历(本科、大专、中专或高中)证书复印件。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均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含中专、高中)学历。 7、表2“技术职称(职务)”栏中,应具体填写个人已获得资格证书的卫技类(如主治医师)、教保类(如高级教师)或其他系列(如会计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如未取得任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请注明“无”。 8、表2中“在园(所)内从事卫生保健工作职责”一栏,如为专职人员,请在“专职”栏划√。兼职者,则要求在“卫生保健工作”栏填写本人所负责卫生保健工作的具体内容,如全园(所)卫生保健或儿童膳食管理;“其他兼职工作”栏则需填写具体兼任的职务,如兼任园(所)长、会计或其他工作。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书 衡东县畜牧局: 本人绍斌53岁、忠雄42岁,家住省衡东县蓬源镇新江村1组和长冲村8组,主要从事家畜禽养殖、销售经营活动,活动围主要是藏香猪养殖,经营地点在衡东县蓬源镇长冲村8组,有养殖面积3800平方米,有卫生消毒设施和防疫制度,能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展开活动。现特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请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绍斌 忠雄 2016年3月18日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严禁进入生产区,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猪场规定程序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由上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 7、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 9、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10、场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场区环境常保持清洁卫生。 消毒卫生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及其周围环境,每月进行2 次清扫与消毒。 2、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6 米围以及猪舍空地每周消毒一次。 3、猪只周转区:周转猪舍、转猪台、去猪通道、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次转猪或出猪后要大消毒一次。 4、猪舍大门、生产区及猪舍入口消毒池:定期更换池药水一次,并确保池消毒药的有效浓度。 5、猪舍与猪群:每周带猪消毒1—2 次,如周边发现疫情,每日1 次,对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6、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在大门外彻底消毒,车辆轮胎使用3%火碱溶液清洗消毒。 7、猪只转群后:要立即对空栏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8、母猪从妊娠车间转入产房前:要对母猪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进入产房。 9、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消毒药液浓度需要提高,并交替用药,猪舍隔日一次,猪舍门外,舍通道撒上消毒剂,进出,放置消毒盆,生产用具使用前后放在消毒池中充分消毒5 分钟以上。 免疫及标识制度 1、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猪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地预防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制度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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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学前教育管理,统一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工作,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辖区内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举办的招收0-6岁婴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机关,负责审查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资质,颁发办园许可证。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作好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工作。 中外合作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报教育部统一编号,并在所属县(市、区)及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章举办条件 第四条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要求。 (二)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为享有政治权利、无犯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甘肃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甘肃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儿班、幼儿园、学前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的托儿所幼儿园及学前班(以下简称托幼园所) 第三条省、市(地、州)、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行政区域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规章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其分省范围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乡卫生组织在乡人民政府领导下,接受县妇幼保健机构指导、负责本地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城市市区、建制镇(以下简称城镇)内的托幼园所实行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和卫生保健级别评审制度 凡在城镇内开办托幼园所,必须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 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实行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地、州)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每年复验一次。卫生保健合格证有效期满,由原发证机关重新核发。 第六条凡在城镇内申办托幼园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资料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办单位或个人填报的审批申请书三日内,委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对符合卫生标准规定的发给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规定的应当向申办单位或个人提出整改的具体建议。 对未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第七条托幼园所工作人员必须每年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工作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统一实施和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 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托幼园所工作。 第八条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接受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取得《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已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保健人员,每二年参加一次地级组织的岗位知识培训,培训成绩合格者,予以验证盖章。本年度未经验证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 第九条从事托幼园所饮食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的专业培训。

幼儿园卫生保健证申请书

幼儿园卫生保健证申请书 我园创办于一九九二年,是全区首家私立幼儿园。座落在健力宝南路39号二、三楼,园舍建筑坚固,安全适用,且周围环境无污染,建筑面积,人均占有面积达,园后有的街心花园可供幼儿户外活动。独立门口出入,另有两个走火门口和两个逃生窗,以应付突发事情的发生。 园内设有活动室、保健室、隔离室、园长和教师办公室、厨房、儿童卫生间、教工卫生间,流动水和洗手设施,布局合理。活动室有降温设备,空气通畅采光合理,没有安全隐患。厨房内的设施基本上符合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设置。配备符合各年龄阶段儿童生活矿物质特点的单椅、桌子。每人一巾一杯,每班一个茶缸全天供应幼儿饮水。 保健室设备配备有:小儿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诊查床、身高坐高计、灯光视力箱、高压消毒设备、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及一些常用药品,并设有隔离室。 有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积极做好各项保健工作,能依时上交有关报表。 对照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估标准及评分内容要求,我园属于良好,特申请有关部门对我园进行审查并发给卫生保健合格证,以方便我园的日常工作,无限感谢! 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申请单位:培苗幼儿园 二O一六年三月十日 伴着秋天的到来,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凉,气候的变化,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幼儿园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以下学期计划: 一、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于新入园幼儿必须持有体检卡及免疫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做好接种、漏种登记,做好在园幼儿的年度体检,完成全园教职员工的年度体检,女教职员工年度体检、妇检;对于体弱幼儿建立管理档案。 二、做好晨检工作,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制度;天气渐凉,为预防“非典”,晨检增设入园幼儿的体温测量;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 三、做好秋冬季节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四、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无棣福荣泰昌畜牧有限公司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牛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 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牛场规定程序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内牛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牛只由上牛台装车,严禁运牛车进场装卸牛只,凡已出场牛只严禁运返场内。 7、新购进种牛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内。 9、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消毒卫生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及其周围环境,每月进行 2 次清扫与消毒。 2、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 6 米范围内以及牛舍空地每周消毒一次。 3、牛只周转区:周转牛舍、转牛台、去牛通道、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次转牛或出牛后要大消毒一次。 4、牛舍大门、生产区及牛舍入口消毒池:定期更换池内药水一次,并确保池内消毒药的有效浓度。 5、牛舍与牛群:每周带牛消毒 1—2 次,如周边发现疫情,每日 1 次,对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6、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在大门外彻底消毒,车辆轮胎使用 3%火碱溶液清洗消毒。 7、牛只转群后:要立即对空栏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8、母牛从妊娠车间转入产房前:要对母牛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进入产房。 9、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消毒药液浓度需要提高,并交替用药,牛舍内隔日一次,牛舍门外,舍内通道撒上消毒剂,进出,放置消毒盆,生产用具使用前后放在消毒池中充分消毒 5 分钟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学前教育管理,统一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工作,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辖区内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举办的招收0-6岁婴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机关,负责审查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资质,颁发办园许可证。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作好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工作。 中外合作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报教育部统一编号,并在所属县(市、区)及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章举办条件 第四条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要求。 (二)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为享有政治权利、无犯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或者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国际”等或其它超出本地区行政区划的区域字样。学前教育机构对外用名必须与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名称一致。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范本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范本) № 申请人姓名女方:×××男方:××× 出生年月×年×月×日×年×月×日 民族及户口性质民族:汉户口:农业民族:汉户口:非农业 户口所在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 ×号×座×××房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号×座×××房 现居住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 ×号×座×××房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号×座×××房 工作单位南海区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身份证号码440682……440682…… 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初婚(再婚) 结婚登记时间 2012年 12 月 12 日结婚证号码佛结字…… 子女情况 姓名出生日期生母生父 申请人声明 上述情况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全部属实,如果提供的材料或者陈述存在虚假,据此取得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自动失效,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女方:××× 男方:××××年×月×日 领证方式 自取√手机:13……、固话:812345678 邮政快递 地 址 (如要快递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及联 系电话) 发证机关 意见 经办人发证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可直接到村(居)委、镇(街)卫生计生部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填写,亦可登录南海一点通(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355468.html,/cms/html/9782/column_9782_1.html或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355468.html,/cms/sites/nanhai/fwly_jhsy.jsp)下载填写。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 申请人姓名女方:男方: 出生年月 民族及户口性质民族:户口:民族:户口: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初婚(再婚) 结婚登记时间 2012年 12 月 12 日结婚证号码佛结字…… 子女情况 姓名出生日期生母生父 申请人声明 上述情况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全部属实,如果提供的材料或者陈述存在虚假,据此取得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自动失效,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女方: 男方:年月日 领证方式 自取 邮政快递地址 发证机关 意见 经办人发证时间年月日注:此表可直接到村(居)委、镇(街)卫生计生部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填写,亦可登录南海一点通(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355468.html,/cms/html/9782/column_9782_1.html或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355468.html,/cms/sites/nanhai/fwly_jhsy.jsp)下载填写。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材料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申 请 材 料 漯河市XXXXX养殖场 二0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漯河市XXXXX养殖场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 源汇区畜牧局: 漯河市XXXXX养殖场是以优质瘦肉型商品猪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猪饲养企业。养殖厂成立于2009年,现占内地5000平方米,现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猪舍1000平方米,总投资规模180万元,年出栏生猪1500头,专业技术从业人员2人,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独立法人企业。目前场区实行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严格分享,过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消毒。围绕生猪生态养殖,已建成完善的兽医室、消毒室、饲料加工车间和生猪生产种猪舍、保育舍、育肥舍等基础设施,有单独的粪污处理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养殖场重视防疫条件、设备完善,养殖场内部设有兽医室,有兽医技术人员。猪群周转采用同一批次猪同时进、出同一猪舍单元的饲养管理全进全出制度。每栋猪舍内有自动饮水、采食装置,猪可以自动饮水、自动采食,舍内粪便实行干湿分离,严格执行消毒规定,消毒设备齐全,猪舍每周消毒一次,场区每半月消毒一次。生产区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设有消毒间和更衣间,需要进入生产区人员必须经过消

毒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养殖场兽药全部来自有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杜绝国家命令禁止的药品进场。设有种猪隔离室,病死猪采用无害化处理和药物深埋的处理方法。为了解决猪场排污问题,保护环境,实施了粪便污水三级沉淀的处理方法,建有沼气池。 我公司已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请给予办理为感! 特此申请 漯河市XXXXX养殖场

设施设备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 1 高压喷雾消毒机 1 2 沼气池 2 3 消毒锅 1 4 防护用具 2 5 消毒喷雾器 2 6 冰柜 1 7 紫外线消毒灯 5 8 沉淀池 1 9 曾医室 1

公民个人举办托幼机构管理办法

公民个人举办托幼机构管理办法(青岛市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公安局2002年12月22日 青教字〔2002〕142号文件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民个人举办幼儿班、托儿班(以下简称个体托)的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法规和《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个体托为:公民个人举办的不足三个班的托幼机构。主要以招收三岁以上幼儿为主的登记注册为幼儿班,以招收三岁以下婴幼儿为主的登记注册为托儿班。个体托班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公民个人举办的个体托,需经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办。未经登记注册,任何个人均不得举办。经登记注册的个体托,每年由审批机关定期复核审验一次。审验不合格者,限期改进,到期仍不合格者,停止办学。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是个体托登记注册的主管部门。公民个人举办个体托,由所在区(市)教体局(科教局)的学前教育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第五条个体托的房屋必须为独立建筑或居民楼、其他建筑一楼(含平台上一楼)。房屋必须独门独户,有单独出口,不与住户交叉,并且向阳、明亮、干燥、安全,结构合理,周围环境良好,符合办学条件、消防规定。室内活动面积每人平均2平方米以上,户外活动场地每人平均4平方米以上。 个体托应配备与招生对象年龄与人数相适宜的必要的设施和玩教具。 第六条个体托工作人员任职条件: (一)个体托举办者必须任负责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园所长任职资格;举

办者和保教工作人员为非在职职工,年龄不超过50岁,且经体格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二)个体托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教师资格; (三)保育员应当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并经过区(市)以上保育职业培训,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四)卫生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市级以上幼儿卫生保健职业培训,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可兼职); (五)财会人员(可兼职)、炊事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个体托保教工作人员与婴幼儿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申请举办个体托的个人,应在设置前两个月向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办报告;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三)拟聘任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健康证明、福利待遇材料、聘任合同等; (四)拟办幼儿班、托儿班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幼儿班、托儿班的章程和发展目标; (六)非独立建筑的房屋四临户主同意举办材料以及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社区公用场地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证明; (八)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联合举办个体托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第八条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材料三日内给予登记,准予填写《青岛市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注册申请书》,登记内容应包括个体托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投资资金数额、招生对象、范围和规模、班额、保教人员情况等等。 经登记的个体托,应按审批部门确定的筹办期限进行工作,筹办期限为两个月,逾期不办,则由原登记部门撤销登记。 个体托筹办结束后,须向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

《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办理程序的 一、申请初审 县辖区内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业主到所在辖区镇街畜牧兽医站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告知书。镇街畜牧兽医站进行现场初次审查,现场初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初审合格的呈报县畜牧兽医局。 二、提报材料 现场审查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一)经所在辖区镇街畜牧兽医站长签字,并加盖镇街兽医站公章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养殖档案及12项管理制度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六)与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签定的用工协议和聘用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三、现场复查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现场条件复查,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复查工作人员在《申请表》上签字,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发证。 现场复查的主要依据是《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规模养殖场主要审查内容是:选址是否取得了养殖用地备案证明;防疫设施和生产设备是否能满足需要;养殖污染是否得到治理;畜禽出栏是否及时向所在畜牧兽医站报检并落实产地检疫措施。以上四项缺一不可。 其他场所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办理。 四、办证范围 (一)动物饲养场所(小区); (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三)动物隔离场所; (四)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五)动物诊疗场所 (六)经营动物及产品的集贸市场; 五、换发新证 农业部规定,动物饲养、加工、产品经营等场所必须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合格证到期必须换发新证。业主换发新证,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底提出申请,书面向发证机关报告上年度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换发新证办理程序和所提报其他材料与办发新证相同。 六、监督管理

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05-10-26 10:41:52 【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第一条为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国家教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宗旨是监测和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的发生,保护、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测。 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一)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特点,合理安排生活和体格锻炼、开展健康教育。 (二)监测儿童生长发育,定期健康检查,按时计划免疫接种、预防传染病和常见病。 (三)提供满足儿童生长发育的平衡膳食和母乳喂养条件。 (四)做好消毒隔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和安全工作。 (五)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第五条广东省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园所必须符合《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基本条件》,并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第六条接收50名以上儿童的托幼园所必须设立保健室和隔离室,并符合条件要求。接收儿童少于50名的托幼园所可设立简易保健室和隔离床。 第七条各级各类托幼园所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按基本条件规定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和营养工作人员。 托幼园所的医(护)师(士)及保健员均应按规定参加有关儿童医疗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饮食服务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第八条申请开办托幼园所的,应按基本条件自查合格后,向所在地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书面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单位组织现场核查,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发给《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书》;不符合的可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发给不予发证的通知书。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每年校验一次。有效期满前一个月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 第九条已登记注册的托幼园所,应在本办法颁布后六个月内,按第八条规定程序申报领取《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书》。 第十条儿童入托幼园所必须到居住所在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凭儿童入托幼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方可办理入托幼园所手续。 农村托幼园所的儿童入托体检、工作人员体检可由居住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承担。 对离托幼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在检疫42天后,经体检证实健康方能重新回托幼园所。 第十一条托幼园所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当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的健康合格证明,方能上岗。炊事人员健康管理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执行。 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或副伤寒、艾滋病、梅毒、活动性肺结核、麻风)、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或精神病的人员,不得从事保教、炊事工作。 第十二条卫生保健工作应列为托幼园所等级评审和质量监测的重要内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报告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报告 篇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2011年8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2.“申请人

(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

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4 5 附件2: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6 篇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书 衡东县畜牧局:

本人刘绍斌53岁、刘忠雄42岁,家住湖南省衡东县蓬源镇新江村1组和长冲村8组,主要从事家畜禽养殖、销售经营活动,活动范围主要是藏香猪养殖,经营地点在衡东县蓬源镇长冲村8组,有养殖面积3800平方米,有卫生消毒设施和防疫制度,能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展开活动。现特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请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刘绍斌 刘忠雄 2016年3月18日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

生育登记证明

生育服务证登记 证号:发证日期:年月日男方基本情况女方基本情况 姓名出生年月姓名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已婚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已婚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户籍地户籍地 现居住地现居住地 结婚登记时间 家庭住址 行政区划(填写到村级): 详址(小区/楼栋/门牌号): 贴照片处 声明 我们夫妻双方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政策,现无子女 (含未收养子女),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如 有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代办人签名:代办人联系电话: 代办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核查盖章(若为跨县流动人口、再婚等特殊情况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男方审核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女方审核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登记办证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审核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填表说明见背面,家庭现有子女数含收养子女。

生育服务证登记填表说明 一、登记填表对象 1、法龄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均系初婚,领取《结婚证》后,登记填写此表。 2、再婚无孩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两次或以上婚史,但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3、替补性生育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曾经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夭折现无子女的,或曾经收养过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现无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二、办证相关资料 1、法龄初婚夫妻: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再婚无孩夫妻: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再婚方的《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3、替补性生育夫妻: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死亡)证明、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三、跨县流动人口办证补充说明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属外县(市、区),须在表格男、女方对应的地方加盖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或提供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符合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证明。 四、填写基本要求 1、登记夫妻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字迹清楚,不得空项; 2、登记夫妻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属虚假证件的,自负法律责任。

托幼机构卫生保合格证.docx

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 申请表 申请单位: 托幼机构名称(盖章): 地址: 电话: 申请时间:年月日 长治高新区卫生处制 托幼机构办园性质 园(所)长姓名法人代表 托幼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办园形式:寄宿制、全日制、其他招生规模 园舍总面积㎡室内保健㎡ 面积室 诊断床、治 疗床、药品 柜急救药、 紫外线灯、 医用设备:冰箱、体重 身长测量 计、洗手 池、消毒 柜、消毒液 医用药品 隔离 室外面积㎡ ㎡ 室

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流动水(水 最高楼层数儿童厕所 龙头间距) 工作人员数其中保健医生数保育员数 食堂工作人员门卫或司机数 本年度实际招生人数原合格证号 办学许可证号发证机关 主管妇幼机构 申报材料:(所供材料所有者请划“√”1、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执行情况说明;2、保 健人员配备情况、毕业证书、执行证书、培训证;3、工作人员名单、健康证明书;4、 卫生保健设施清单(含保健室、隔离室、消毒用具、饮水设施等); 5、本年度新入园 儿童花名册、入园健康检查表;6、本园各项卫生保健指标完成情况;7、本年度各月 膳食费收支情况;8、园区平面图、各工作间布局平面图;9、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食堂卫生许可证;11、自查总结; 主管妇幼机构收到的申请书日期年月日 经手人签名: 主管妇幼保健机构意见:(公章) 经办妇幼保健人员:负责人:年月日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卫生处审核科室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卫生处 领导审 核意见 领导签字: 年月日 发证日期:年月日 卫生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年月日

托儿所幼儿卫生保健合格证及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核发流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及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核发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补充的内容;当场可更改的允许当场更改。 受理 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填报申请审批表;卫生监督所对申请人上报资料和申请表进行审查。(1个工作日) 初审 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报科室负责人审核(3个工作日) 现场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到现场对其场地、设施和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3个工作日) 合议 对符合条件的报主管领导审定。(1个工作日)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 及时告知理由。 决定 符合条件的,由主管领导签出同意意 见。(1个工作日) 颁证与告知 制作许可文书,通知办理有关手续。(1 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序号项目内容 9 项目名称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及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核发 办理部门韶山市卫生局 主办科室卫生监督所 会办科室法监股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二)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三)卫生部、国家教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申报对象申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及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的机构及个人 适应范围韶山市范围内 许可条件 (一)符合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二)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有关规定。 (三)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配备保健人员。 (四)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必须设立隔离室,(收托儿童在70名以下的单位可设立隔离床),隔离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 (五)儿童入园须有合格的《健康检查表》,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明书》方能上岗。 (六)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是否适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 申报材料 (一)托儿所、幼儿园收托人数、保教人员配备、园舍布局计划。 (二)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书》。 (三)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注册材料。 (四)《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规定的其他材料。 许可程序(环节及时限)受理(1日)------初审(3日)----现场审查(3日)-----合议(1日)----决定(1日)-----颁证与告知(1日)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 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1、卫生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小规模幼儿园)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六)申办条件 1、小规模幼儿园定义 小规模幼儿园是指办园规模较小、相关设施条件(办园规模、场地面积)达不到《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的基本标准,办园规模在4个班及以下,招收托幼儿40—100名左右的幼儿园。 小规模幼儿园可提供计时制、半日制和全日制服务。 2、举办者资格 (1) 举办小规模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 举办小规模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为北京市户籍,在北京有固定居所,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 联合举办小规模民办幼儿园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园协议,明确办园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3、资产来源 设立小规模民办幼儿园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小规模民办幼儿园。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除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

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以外的经费。 4、场地、园舍要求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50米以内无污染、无噪音影响。不应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布置,远离高压线、垃圾站及大型机动车停车场。不得设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内。不得租用转租场所或租用违章建筑物、危房等不适合教学活动的场所。 利用平房和四合院开办幼儿园,应当有独立院落;提供全日制服务的,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2)小规模幼儿园应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安全、相对稳定的园舍,办园规模不少于2个班40人,每班班额不超过30人。每班幼儿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幼儿盥洗室、厕所、消毒间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光照充足,通风良好。教师办公室、保健室或医务室、储藏室、资料室、幼儿隔离室、备课室、会议室等用房可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设置。 活动室位于多层建筑内且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时,应设2个安全出口。利用多层民用建筑开办幼儿园,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应设置在首层;均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设置相应的室外游戏场所及安全防护措施。 幼儿园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如必须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应设于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独的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 5、设施设备要求 (1)每班有卫生饮水设备和流动水洗手设备,水龙头不少于3个,且适合儿童身高;有水杯、毛巾架;儿童水杯、毛巾个人专用;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

甘肃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甘肃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原卫生部、教育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方针,监测和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及卫生保健,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 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防止意外伤害发生,培养健 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带量食谱,保证膳食平衡。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制度和全日健康观察,建立因病缺勤儿童登记制度,做好传染病和 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 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 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 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评价和报告 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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