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G10-2018版公路监理的要求规范附表

JTGG10-2018版公路监理的要求规范附表
JTGG10-2018版公路监理的要求规范附表

工程项目巡视记录

工程项目旁站记录

工程项目抽检记录

B.4监理日志

工程项目

监理日志

附录C 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工程项目

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编号:

附录D 监理指令单

工程项目

监理指令单

公路工程监理驻地办完整上墙资料【最新版】

公路工程监理驻地办完整上墙资料2标段监理部职责 1、熟悉合同文件,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参加设计交底;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等);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调整计划; 5、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7、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审核工地试验室,抽查控制桩点复测、测定地面线; 8、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9、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10、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11、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12、签发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13、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 14、组织编写监理月报;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15、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及检测,并做好记录; 16、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7、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18、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19、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 20、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21、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 22、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己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23、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4、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2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县监理市场现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督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含安全监理员)和见证员等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监理企业各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当与合同约定及监理规划一致,实际到岗的监理人员应当和提交证件的人员名单一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必须满足《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规定(人员配备标准附后表)。 三、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必须为所在监理企业的持证上岗人员,且不得超越自身从业资格条件和职责范围承担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严禁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监理单位执业。 四、监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监理人员变更单位后应及时办

理变更手续,未办妥有关手续前不得在新单位执业。 五、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六、监理员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项目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程项目中兼职。 七、各监理企业应在本月25日前向监督站提供下列材料: 1、经建设单位认可的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一览表; 2、监理部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 3、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执业单位盖章); 4、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 5、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与印业执照; 6、外市监理企业进驻备案登记证书。 八、住建局巡查组将进行不定期巡回抽查,各项目监理人员(实际到岗的监理人员应当和提供证件人员一致)未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令改正,并对监理企业及相关监理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弄虚作假的,依法加大加重处罚。 遂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2年2月20日

公路工程监理资料范例

公路工程监理资料范例 目录 第一部分公路工程监理资料常用表格————————————1 第二部分监理管理资料 1、监理指令单——————————————————13 2、监理指令回复单————————————————16 3、监理日志———————————————————19 4、巡视记录———————————————————20 5、工地会议纪要、监理抽检、试验计划———————21 第三部分桥梁工程 1、钻孔灌注桩分项————————————————60 2、承台(系梁)分项———————————————67 3、墩柱分项———————————————————77 4、盖梁分项———————————————————87 5、支座垫石分项—————————————————97 6、挡块分项———————————————————108 7、支座安装分项—————————————————116 8、预制小箱梁分项————————————————122 9、预制板梁分项—————————————————140 10、现浇梁分项——————————————————154 11、搭板分项———————————————————173

12、桥面铺装分项—————————————————181 13、防撞护栏分项—————————————————186 14、伸缩缝分项——————————————————194 15、台背回填分项—————————————————200 第四部分路基工程 1、土方路基分项—————————————————210 2、山皮土路基分项————————————————221 3、粉喷桩分项——————————————————234 4、管涵分项———————————————————236 5、通道分项———————————————————251 第五部分路面工程 1、石灰土底基层分项———————————————274 2、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分项—————————————282 3、沥青混凝土面层分项——————————————290 第六部分监理资料容易出现的问题———————————301-304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附件 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 年3 月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4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 4.1一般规定 (5) 4.2住宅工程 (5) 4.3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 4.4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 5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 5.1一般规定 (8) 5.2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 5.3其他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1总则 1.01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GB50319_2013监理规范用表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基本表式 目录 附录A 工程监理单位用表2 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 表A.0.2 工程开工令 (5) 表A.0.3 监理通知单 (6) 表A.0.4 监理报告 (7) 表A.0.5 工程暂停令 (8) 表A.0.6 旁站记录 (9) 表A.0.7 工程复工令 (10) 表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11)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2 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12) 表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13) 表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15) 表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6) 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7) 表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 (18) 表B.0.7 报审、报验表 (20) 表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21) 表B.0.9 监理通知回复 (22) 表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23) 表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24) 表B.0.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5) 表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26) 表B.0.14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27) 附录C 通用表3

表C.0.1 工作联系单 (28) 表C.0.2 工程变更单 (29) 表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30) 附录A 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按本规范表A.0.1的要求填写。 A.0.2 工程开工令应按本规范表A.0.2的要求填写。 A.0.3 监理通知单应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 A.0.4 监理报告应按本规范表A.0.4的要求填写。 A.0.5工程暂停令应按本规范表A.0.5的要求填写。 A.0.6 旁站记录应按本规范表A.0.6的要求填写。 A.0.7 工程复工令应按本规范表A.0.7的要求填写。 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B.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 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2的要求填写。 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3的要求填写。 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4的要求填写。 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5的要求填写。 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6的要求填写。B.0.7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报验表及施工试验室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 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8的要求填写。 B.0.9 监理通知回复应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

公路工程监理资料培训

公路工程监理资料——培训 现场监理内业资料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监督管理的原始记录,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以及合同管理等所做工作的真实记录。这些资料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是一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审查的档案材料。也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工作的依据和凭证,反映了监理人员的素质和项目监理组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并可作为以后发生各类纠纷问题的原始依据。 监理内业资料的管理应严格遵循公司质量手册及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监理内业资料的管理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内业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一、总目录 1 发文登记表(台帐); 2 收文登记表(台帐) 3 监理管理类文件:监理大纲、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登记证。 4 监理规划、细则。 5 监理基本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ISO证书; 总监任命书、总监代表授权委托书; 包括总监调换申报表、专业工程师调换备案表等。 7 监理设备清单及相关设备检定证书等。 8 规范、法规性文件;9 公司来文 10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附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 1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附施组、方案、包括特殊工种工人的上

岗证、设备检定证书等。 12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及相关资料。 13 报验申请表(台帐);14 报验申请表——测量 15 报验申请表——桩基;16 报验申请表——基础工程 17 报验申请表——主体结构;18 报验申请表——装饰工程 19 报验申请表——机电安装工程;20 报验申请表——(根据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或分部、分项工程可单列、扩展) 21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证书 22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审批表/最终延期审批表 23 费用索赔申请表/审批表 24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台帐) 25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钢材(原材料) 2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钢筋焊接 27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水泥 28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砂、石 2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砼配合比 30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砼试快 3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防水材料 32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根据工程规模、涉及的内容如分部、分项工程,可单列、扩展) 33 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资料:验收报告、质量评估报告、 合格证明书、监理总结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精编文档 附件 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 年3月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4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 4.1一般规定 (5) 4.2住宅工程 (5) 4.3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 4.4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 5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 5.1一般规定 (8) 5.2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 5.3其他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1总则 1.01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公路工程监理程序及内容

目录 1.监理原则 2.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利与义务3.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 4.施工阶段质量监理 5.完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 6.安全生产监理制度 7.往来文件交接程序 8.工地会议制度 9.关于优化设计 10.监理资料的完善 11.监理工作前瞻

公路工程监理程序及内容 一、监理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时,应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工程监 理工作,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与业主正式签订委托协议书或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协议书(或服务合同)的委托要求,应立即编制本项目的详细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是实施监理工作的计划,它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使监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必不可少的一项目内容,可避免监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 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与义务 (1)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依据 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应严格按照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职权范围执行。 (2)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范围 监理工程师在从事工程质量监理、计划进度监理、工程计量与费用监理及合同管理等监理业务活动中,对不同类别的监理工程师一般都享有下列职权:审查权、审批权、签认权、质量否决权、支付权、监督权及发布各项指令的权限。

(3)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 监理工程师是中介服务第三方,在从事监理活动过程中应尽以下义务: 1)监理单位有义务向业主提交一份本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详细实施计划; 2)在执行监理服务合同期间有义务定期向业主报告(口头或书面)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3)应公正地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三、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 1、组建项目监理部。 中心、驻地试验室的成立、组建 编制监理规划、细则 2、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工地会议业主及承包人所要说明的材料 会议的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参加会议。 业主的内容:说明实施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并提出书面文件;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它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 承包人内容: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 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资质材 料。 2)、就以下施工准备情况内容提出陈述: a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何时进场,并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及名单。 b用于工程的进口材料、机械、仪器及设施是否进场或将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3.20

附件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3 月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 4.1 一般规定 (5) 4.2 住宅工程 (5) 4.3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 4.4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 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 5.1 一般规定 (8) 5.2 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 5.3 其他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1 总则 1.0.1 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 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 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 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 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 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 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 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doc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一)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1)合理的专业结构。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一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应占绝大多数。施工阶段的监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1)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1)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建设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建设工程资金的数量,用下式表示: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其中,投资和工期是指由监理单位所承担的那部分工程的建设投资和工期。一般投资费用可按工程估算、概算或合同价计算,工期是根据进度总目标及其分目标计算。显然,工程建设强度越大,需投入的项目监理人数越多。 工程建设强度是影响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其数值( )。P122 A.与投资成正比,与工期成反比B.与工期成正比,与投资成反比C 与投资和工期成正比D.与投资和工期成反比2)建设工程复杂程度。简单工程需要的项目监理人员较少,而复杂工程需要的项目监理人员较多。3)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各监理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测定、编制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

员需要量定额,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数量和专业配备应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从而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实用标准》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市〔2011〕552号日期: 2011-09-05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履行到位,提升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在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中,对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应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附件1),不得擅自降低。施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当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 二、严格项目监理机构登记管理 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10日内须填写《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附件2),携带有关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现场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监理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持证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资格。未按规定擅自变更的,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能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投标活动;其他人员6个月内不能参加监理投标活动。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无故退离施工现场,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核销登记后,方可撤离现场。 三、严格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工程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督促现场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工作计划,明确旁站部位及工作要求,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条件不得低于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

某高速公路监理抽检资料明细

xxxx高速公路监理抽检资料明细一、路基清表 (ZJ)403路基填筑前地基清理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JS-101施工放线测量记录表* JS-103水准仪测量记录表( 清表后原地面标高)* 试验压实度检测资料* 二、路基填筑土方(每一层) (ZJ)404 土石方路基分层填筑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JS-103水准仪测量记录表(每一层)* JS-101施工放线测量记录表(每五层)* 试验压实度检测资料* 三、路基填筑石方、土石混填(每一层) (ZJ)404-1石方路基分层填筑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JS-103水准仪测量记录表(测第七次碾压后标高)* JS-103水准仪测量记录表(测第八次碾压后标高)* JS-101施工放线测量记录表(每四层)8 试验检测资料* 四、路基填筑土方(93、94、96区顶) (JS)224路基边坡坡度检测表* (JS)225路基横坡度检测表* (ZJ)401土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JS-103水准仪测量记录表* JS-101施工放线测量记录表* 试验压实度检测资料* 3M直尺平整度* 弯沉检测(96区顶)* (ZP)107 (A) 路基压实度质量评定表(JTG F80/1-2004附录B)* (ZP)107 (附表一) 基压实度汇总表8 五、路基填筑石方、土石混填(93、94、96区) (JS)224路基边坡坡度检测表* (JS)225路基横坡度检测表* (ZJ)402石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JS-103水准仪测量记录表* JS-101施工放线测量记录表* 试验压实度检测资料* 3M直尺平整度* 弯沉检测(96区顶土石混填)* 六、涵洞、箱涵 六、1基坑开挖(无换填) JS-103水准仪测量记录表(原地面)* JS-101施工放线测量记录表* JS-103水准仪测量记录表(基坑底)* 地基触探检测记录 六、1基坑开挖(承载力不够,须要换填时 )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详]

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备注: 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附属专业(水、暖、电)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监理项目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数。 3、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双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 注:此表一式四份,登记部门、建设单位各1份,监理单位2份,其中1份交现场监理机构备查。

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登记表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2、进冀负责人; 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4、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5、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直辖市)承接监理业务介绍信(原件); 6、工程监理企业营业执照;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8、进冀现场监理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工程师、总监岗位任命书,经劳动保障部门签章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三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缴纳证明。 9、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证明(原件); 10、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原件); 11、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市场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12、招标公告或邀标书(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报名日期、工程开标日期、工程面积、工程造价)。 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应将以上1-12项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水平,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保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评 审内容,查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或岗位证书,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精品文档】 三、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要求, 1 结合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 置专业配套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只要求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标准》要求,其他监理人员可在后续工程开工时,根据工程规模进行补充配置。 四、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具有工程管理权限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重点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配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将相关监理人员与工程项目在信息系统中予以锁定。 建设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报监时应提供监理合同备案资料。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稳定,工程监理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 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不能在本单位继续执业的。 ,二,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者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 ,四,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更换的。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

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用表(全套标准表格)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25个监理工作用表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填写目录 1、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1)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表A.0.2 《工程开工令》 (3)表A.0.3 《监理通知》 (4)表A.0.4 《监理报告》 (5)表A.0.5 《工程暂停令》 (6)表A.0.6 《旁站记录》 (7)表A.0.7 《工程复工令》 (8)表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2、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验用表) (9)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10)表B.0.2 《开工报审表》 (11)表B.0.3 《复工报审表》 (12)表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3)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4)表B.0.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5)表B.0.7 《报审/验表》 (16)表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17)表B.0.9 《监理通知回复单》 (18)表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9)表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20)表B.0.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1)表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22)表B.0.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3、C类表(通用表) (23)表C.0.1 《工作联系单》 (24)表C.0.2 《工程变更单》 (25)表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表格格式统一规定:

1.表格左边页边距3cm,右边页边距 2.5cm,上页边距3cm,表格外框固定宽度 15.5cm,表格底端需靠近底边页边距。 2.首行表格名称字体采用黒体四号宋体,第二行为黒体小四号宋体,其它均为小 四号宋体。 表A.0.1

公路监理资料归档内容

公路监理资料归档内容(范围)目录表 年月日一,业主交设计方资料公司业主档案馆(一)工程报建资料 1 建设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永久存档 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永久存档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长期存档(二)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1 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长期 2 工程施工合同长期存档 3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长期 (三)业主函件 (四)质量监督站文件存档(五)设计文件 1 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永久存档 2 设计图纸及说明长期 3 施工图审查意见长期存档 4 设计变更文件长期 5 设计交底与会审记录长期 (六)其它 二监理部资料 (一)监理前期资料 1 工程监理委托合同长期存档 2 项目监理结构组成任命文件及人员名单长期存档 3 监理规划长期存档 4 监理实施细则长期存档(二)监理过程资料 1 项目监理日记 2 个人监理日记 3 工程旁站记录长期存档 4 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平行捡验抽捡资料,长期存档 见证取样试验资料 5 监理指令,通知,及回复长期 6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长期存档 7 不合格项目通知长期存档 8 工期延期报告及审批文件长久存档 9 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文件长期 10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长久存档 11 监理会议记录及各类交底记录长期存档 12 记录联系单及备忘录长期存档 13 监理月报,年度,专题总结报告长期存档 1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长期存档

15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长期存档 16 照片,影像资料短期 17 Lso 体系运行记录文件临时 18 其它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三施工报审类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停工令长期存档 2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表 3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4 工程计量及支付款文件 5 工程变更及洽商文件存档 6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7 工程测量控制网的报验及复测资料存档 8 各种材料,购配件,设备,器具,成品,半成品报验表长期存档 9 施工工序报验单(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组卷)长期存档 1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长期存档 11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长期 12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记录长久存档 13 工程竣工申报表长期存档 14 工程结算审核意见长期存档 15 有关专业技术总结(如桩基础,软基础处理,主要结构 施工技术) 16 其它报审类资料

监理规范2013版本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