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附件6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校验码:

参保人姓名:查询流水号:

社会保障号码:查询日期:年月至年月(一)养老保险单位变动记录:

单位名称缴费起始年月缴费截止年月实际缴费月数

(二)五险缴费明细:

缴费起止年月

养老实际缴费医疗实际缴费失业实际缴费工伤实际缴费生育实际缴费月数年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月数年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月数年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月数年缴费基数月数年缴费基数

合计———————————————————

(三)补充资料:

参保人在我市养老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年个月(其中:1996年以前实际缴费年限年个月),医疗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年个月。

截至年末,参保人在我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合计金额元。

备注:1、如需鉴定真伪,请自年月日起30日内通过登录,进入“我要验证个人权益记录”,录入校验码和查询流水号进行

甄别。

2、为保证信息安全,请妥善保管个人权益记录。

3、上述“缴费起止年月”栏目中带“*”标识为该年内含有补缴信息。

北京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日期:年月日

第页(共页)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含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本人目前确属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现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的要求本人已如实填写了上述相关 信息,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为参保单位职工专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2.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3.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4.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5.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它) 6.文化程度: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7.户口性质: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城镇 ( 非农业户口 ) 农村( 农业户口 ) 8.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9.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0.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1.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12.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3.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可选择所在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联系)地址的任意一个做为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的地址,为必录项。 14.邮政编码:指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填写已选定的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5.参保人电话: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16.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填写参保人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17.参加工作日期:填写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中记载的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为必录项。(注:首次指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个工作) 18.个人身份(代码项):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公民从事的职业或者身份进行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工人、干部

个人社保查询操作指南

个人参保信息综合查询操作指南 1.1查询密码 ★截止到2009年7月10日前未设置过社保查询密码的参保用户,系统将自动为其设置一个初始查询密码。初始查询密码为参保用户18位身份证的最后8位数字(最后一位若为X的,X统一转为0)。 ★在系统统一设置个人社保初始查询密码后,各参保用户应及时登录本网站修改初始密码。(见图1-1-1) 图1-1-1 ★ 为与社保卡6位交易密码区别,查询密码必须设置为8位数字。 ★在提示查询密码修改成功后,系统自动转到“个人社保查询”页面。 (见图1-1-2) 图1-1-5 ★ 若登录成功,则可查询到本人社保信息;若使用初始查询密码无法登录的参保用户,

请及时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身份证信息。

★特别提示: 1、此查询密码仅能在劳动保障网上查询本人社保信息时使用,不能取代原社保卡6位密码,在医院药店进行个人账户支付使用。 2、若您忘记查询密码,可修改此密码,只需进入‘修改社保查询密码’页面,重新修改一次新密码即可。见图(1-1-3) 1.2登陆查询系统 本人可在网站首页登陆“办理通道”页面,输入社保编码和查询密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见图1-2-1) 图1-2-1 登陆成功后的页面将显示个人的基本信息(见图1-2-2):

图1-2-2 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左边目录树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见图1-2-3) 图1-2-3 1.3查询界面简介 登录成功后的显示为“个人基本信息”如图1-2-2,该界面分为两个版面,左版面为查询项目,右版面为查询结果显示。

左版面包括查询项目为: (1)基本信息(公用) (2)参保信息(公用) (3)参保变更信息(公用) (4)银行代扣协议(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5)银行代扣明细(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6)个体扣款对账(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7)医疗保险信息(公用):医疗参保信息、医疗参保缴费月账、医疗个人账户总账、医疗个人账户划入明细、医疗个人账户支付明细、异地医疗个人发放明细、补充医疗参保信息、医疗转入基本信息、医疗转入缴费明细。 (8)养老保险信息(公用):养老参保信息、养老个人账户信息、养老缴费月账、养老转入基本信息、养老转入缴费明细、退休人员信息、养老金调整信息、补充养老保险。 (9)机关事业保险(机关事业参保人员专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账户信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月账、机关事业转入基本信息、机关事业转入缴费明细、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 (10)生育保险(公用):生育保险基本信息、生育保险缴费明细信息、生育待遇、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保险转入信息。 (11)工伤保险(单位参保人员专用) (12)失业保险基本信息(单位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参保人员专用) (13)失业保险转入信息(单位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专用) (14)综合保险信息(参加非城镇户籍人员综合保险人员专用):综保个人基本信息、综保个人账户信息、综保个人转移信息、综合保险医疗账户总汇、综合保险医疗账户明细、综合保险医疗账户支付。 (15)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信息(征地农转非人员专用) 以上信息项为本人查询时,社保参保信息。若本人无相对应信息项信息,则会在本页提示“对不起,你没该项参保记录!”。 1.4查询信息介绍 1.4.1个人基本信息(见图1-4-1) 显示信息内容:个人编码(社会保险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出生日期、参工时间。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如何在官网上打印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如何在官网上打印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如何打印 【打印参保证明怎么操作】 ①需要注册登录 ·打印个人参保证明,须成为“023社保在线”服务平台的注册用户后方可登录下载,且注册用户与打印社保证明本人须为同一人。 ·只要有常用手机号,即可与身份证号关联,成为注册用户。 023社保在线服务平台包括重庆市社保局官网、重庆社保官方微信号、重庆社保APP 几个服务端,在其中任何一端注册过一次,注册账户即可全平台通用,无需重复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App首页,点击右上角“注册/登录”,完成注册并登录。 小提示:为保证个人社保信息安全,一个手机号只能绑定注册一个身份证实名用户,注册时,请务必填写自己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否则后续无法正常获得网上社保服务喔~注册时输错身份证信息的,可以更换手机号重新注册。 ②选择打印范围 ·参保人在重庆市级社保信息库中的全部参保记录,包括各险种、各年份的参保缴费情况,都可以在重庆社保APP上自行勾选,并下载打印。 小提示:目前APP可供下载的五险参保信息为市级统筹后在本市内的参保情况,不包括市级统筹前以及在本市外的参保数据。 【具体操作】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参保证明”图标,根据需要选择打印的范围。 按系统规则,在一周内仅可生成一次参保证明,即在自助生成参保证明后一周内,无论何时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都是一样的。需改变证明的时间及险种范围的,需在上一次生成证明后等待一周,才能另行自助生成。

你看到的参保证明 ·在你的手机中找到刚刚下载的证明文件(PDF格式),传到连接了打印机的电脑上就可以打印了。 参保证明。 小提示:打印时,请注意保持参保证明右上方验证码清晰即可,无需再另盖鲜章哦~ 如何验证参保证明真实有效 ·自助打印的参保证明,以电子防伪方式确保其真实有效性。社保证明接收部门可自行在社保证明有效期内,登录重庆市社会保险门户网()进行验证。 小提示:如本人或其他第三方对参保证明有异议的,请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以经办机构据实核定结果为准。 【具体操作】进入官网首页,点击“参保证明打印及验证”—“参保证明真实性验证”,选择验证类型,输入身份证号及社保证明右上方验证码,即可验证。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近日,市区企事业单位职工陆续收到“养老保险对账单”。不少市民表示第一次收到养老保险明细单很兴奋,但也有市民表示“看不懂”、“看不明白”,本期报道为你图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本报记者杨欣欣制图刘浩 ■图解记录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是反映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权益状况的重要依据。简而言之,记录单反映了“你参保了吗”、“参保缴费及支付情况如何”……个人的年度参保基本情况可以一目了然。 据了解,市区社保机构今年11月下旬开始分批邮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目前,市区约45万张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的记录单已寄出,包括个人信息、缴费情况、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等内容,请市民注意查收并核对。 ◆本年个人补缴欠费金额(养老保险):在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 月31日期间,办理补缴2012年3月及以前的年限,且已缴纳的缴费金额。 ◆补历年缴费月数(养老保险):在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办理补缴2012年3月及以前的年限,且已缴纳的缴费月数。 ◆首次参保日期(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首次到市区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的时间,它不一定等同于参加工作时间,也不一定等同于首次缴费时间。 ◆个人月缴费基数(养老保险):2012年3月31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缴费情况(个人缴费):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的个人负担的应缴金额。 ◆累计欠缴月数(养老保险):截至2012年3月,已产生缴费信息但还没有实际缴费的月数。 ◆截止本年末实际缴费月数(养老保险):截至2012年3月,已实际缴费的月数,不包括视同年限。 ◆截至上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截至2011年3月,划入个人账户的累计金额。 ◆当年记账金额:2011年度划入的个人账户金额。 ◆当年个人账户支出金额:2011年度支出的个人账户金额。 ◆至本年末账户累计储存额:截至2012年3月,划入个人账户的累计金额。 ■常见疑问解答 1、为什么灵活就业(个体)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金额不一致? 答: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保部门为每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设立的唯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利息的账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现按本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建立,利息按全省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单位查询社保个人权益记录途径与方式

单位查询社保个人权益记录途径与方式 一、查询方式 目前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打印;第二,放置各镇、街道及社保中心的自助查询终端机查询打印;第三,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和北京社保中心官方微信查询。 二、基本步骤 (一)网上查询打印(百度直接搜索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基本操作: 第一步:用人单位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用户登录; 第二步:在“个人权益记录”模块下,选择“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第三步:如按时间定制并选择险种点击“提交请求”,记录系统提供的流水号。如果按照人员定制,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如需查询多人,点击“添加”并选择险种,点击“提交请求”,记录系统提供的流水号; 第四步:次日6:00以后按照上述流程进入“个人权益记录”模块,点击定制查询结果,输入流水号,查看结果也可以下载打印。 具体操作见下图: 1.参保人可登录社保网上平台,点击界面右侧“单位用户登录”,进入“证书用户登录”界面。或者普通用户登录

也可。 2.点击登录进入下图页面 3.点击“个人权益记录模块”进入,点击“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定制业务”

(二)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打印 1.首次登录 建议参保单位携带“营业执照”,输入18位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设置登录密码进行查询。 2.非首次登录 输入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号码和首次登录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3.自助打印 根据系统提示操作,自助打印《单位职工缴费信息》等信息。 4.密码重置 参保单位若密码遗忘须单位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到所在区、镇街重置密码。 三、注意事项 (一)在自助终端机和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打印只接受在本区参保缴费;网上服务平台不受此限制。 (二)网上服务平台每月5号至月末最后一天早6:00至晚22:00登录查询。 附件:各镇街社保所地址

XX社保缴费证明标准格式范本

XX社保缴费证明标准格式范本 社保缴费一般都有证明,关于证明的样本是怎样的呢?社保缴费的步骤是怎样呢?下面就是给大家的社保缴费证明样本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兹有***同志,男,身份证号码:3***********7。xx年12月至今在我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特此证明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和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明细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最近的社保中心服务大厅或者市民中心,无需柜台排队,直接去社保自助查询机。 1、不要着急把身份证放上,先选择点击“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2、社保自助查询机会自动提示把身份证放到身份证感应区,把身份证放到指定的感应区。 3、接下来屏幕就会显示自己的所有的缴费情况,想要打印的小伙伴就可以直接点击屏幕下方的“打印”按钮,就会自动打印自己所有的缴费记录。待打印完全停止后就可以取出即可。 4、接下来是有的小伙伴需要把社保迁回老家去的,需要在第一步的时候选择点击“转往外省市缴费凭证”。

5、如果只带了社保卡的话,就可以选择把社保卡相投银行卡一样的插入机器,也是相同的选择就可以进行需要的操作了。 一、参保人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经认证的网上办事用户名,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用章”。 二、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工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哪些业务要求打印社保证明: 社保部门窗口每天打印社保证明的数量都非常大。昨天,工作人员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最近来打社保证明比较集中的一类,是非深圳户籍少儿在深圳入学的,父母来打印自己的社保缴费清单;还有一部分是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在深圳办理出入境业务的。其实,对非深圳户籍居民申请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公安部门已经发出温馨提示,无需提交社保打印证明,可以通过后台系统核查,但很多人不了解,或是不放心,还是前来打单。” 哪些业务要求办理人提供参保证明?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需要提供参保证明;公安系统给非深户申请人办理出入境手续、

1.17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4号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机构)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实施监督。 第四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第二章采集和审核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方式获取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同时,应当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部门通报的情况进行核对。 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

社保缴纳证明范本

社保缴纳证明范本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2006]19号)规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业务公章须专号对人,综合科须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况登记以备核查。 申请书 **社保局: 本人***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目前在**********公司就职,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加盖指纹): 以上是个人的申请还需要单位的一个申请格式和上面的差不多就成 申请书 **社保局: 兹有我公司***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京人社保发[2013]2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3.08.21 【实施日期】2013.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 法》的通知 (京人社保发[2013]21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建立与完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查询使用管理制度,现制定《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附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服务,有效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以下简称《权益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内容按《权益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执行。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及相关部门单位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业务管理工作,并组织、指导全市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经办业务工作;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经办业务。 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实施监督。

个人社保查询操作指南

个人参保信息综合查询操作指南 1.1申请查询密码 第一步: 方法一:登录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887879.html,),在首页“个人社保”栏目中,找到“★申请查询密码”字样,点击进入申请页面。(见图1-1-1) 方法二:可以直接进入查询密码申请页面,网页地址为:(见图1-1-2) 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887879.html,/PD0706081073/PD0706081073.asp 图1-1-1 图1-1-2 第二步: 成功进入申请页面后,首先输入本人社保编码、社保卡密码,点击“登录”。此时将进行社保用户身份验证。(见图1-1-3)

图1-1-3 ★目前此项功能只支持在市社保参保用户,区县用户暂无法使用。 第三步: 系统自动确认身份无误后,进入设置密码页面。在“设置密码”页面,可以设置本人社保查询密码,该密码将用于你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时的身份认证。(见图1-1-4) 图1-1-4 ★为与社保卡6位交易密码区别,查询密码必须设置为8位数字。

第四步: 在提示查询密码设置成功后,系统自动转到“个人社保查询”页面。 本人须输入社保编码和设置的查询密码进行登录。(见图1-1-5) 图1-1-5 ★若登录成功,则可查询到本人社保信息;若登录不成功,则须重新进行查询密码申请。 申请查询密码特别提示: 1、此查询密码仅能在劳动保障网上查询本人社保信息时使用,不能取代原社保卡6位密码,在医院药店进行个人账户支付使用。 2、查询密码只在初次使用时设置一次,以后查询社保信息时,直接输入社保号、查询密码即可。 3、若您忘记查询密码,或想修改此密码时,只需进入…申请社保查询密码?页面,重新申请一次新密码即可。 1.2登陆查询系统 本人可在网站首页登陆“办理通道”页面,输入社保编码和查询密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首次使用,需先申请查询密码。(见图1-2-1) 图1-2-1 登陆成功后的页面将显示个人的基本信息(见图1-2-2):

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个人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 (个人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代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二、个人业务办理 (一)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险种的新参保及续保业务第1步:登录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个人网上业务’目录中‘个人业务办理’子目录下的‘增员(续保)’,如下图: 第2步:在缴费信息栏选择续保的险种,养老保险还需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红色字体标注的是必录项,蓝色字体标注的是重要信息); 第3步:点击【保存】按钮,显示下图中的对话框,保存

2017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2017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北京市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 2016年度(2017.07-2018.06)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缴费基数上限: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五险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为23118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养老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为308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医疗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为4624。北京市/外埠城镇户口(以最低基数为例) 序号险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合计(元/月)比例 金额 (元/月) 比例 金额 (元/月) 1. 养老保险3082 19% 585.58 8% 246.56 83 2.14 2. 失业保险3082 0.8% 24.66 0.2% 6.16 30.82 3. 医疗保险4624 10% 462.40 2%+3 95.48 557.88 4. 工伤保险4624 0.4% 18.50 0 0 18.50 5. 生育保险4624 0.8% 3 6.99 0 0 36.99 总计:31% 1128.13 10.2%+3 348.2 1476.33 北京市/外埠农村户口(以最低基数为例) 序号险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合计(元/月)比例 金额 (元/月) 比例 金额 (元/月) 1. 养老保险3082 19% 585.58 8% 246.56 83 2.14 2. 失业保险3082 0.8% 24.66 0 0 24.66 3. 医疗保险4624 10% 462.40 2%+3 95.48 557.88 4. 工伤保险4624 0.4% 18.50 0 0 18.50 5. 生育保险4624 0.8% 3 6.99 0 0 36.99 总计:31% 1128.13 10.2%+3 342.04 1470.17

北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请表.doc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请表 □ 参保的用人单位□ 参保的个人 申请(委托)人: 单位名称: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社会保障号码: 单位经办人: 基本 信息社会保障号码: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号码: □《单位登记信息》□《职工登记信息》□《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信息》查询□《单位缴费信息》□《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参保人员补缴信息》内容 申请查询年月:年月至年月 提示:登记信息满 90 日可申请一次。 查询□自留□购买保障性住房□资质认定□工作调动 用途□其它(注明原因): 此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本人受申请人委托查询信息,对于从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的社 被委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不用 托人 作查询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也不违法向他人泄露。 承诺 被委托人:年月日 此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对于从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按照《社 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不用作查询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也 单位 不违法向他人泄露。 承诺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单位(公章) 年月日 审核 意见 社保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备注: 1、参保的用人单位到社保经( 代 ) 办机构查询时,应填写此表并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查询单位部分职工,应附具体人员明细信息(电子版和盖单位公章纸介),信息内容包括序号、姓名、社 会保障号码。 2、参保的个人到社保经 ( 代 ) 办机构查询时,应填写此表并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代为查询 时,本人应事先在上述表中委托人的名下用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本人的名字,他人不得代签,被委托人还须提供本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如何在官网上打印优选稿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如何在官网上打印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打印参保证明怎么操作】 ①需要注册登录 ·打印个人参保证明,须成为“023社保在线”服务平台的注册用户后方可登录下载,且注册用户与打印社保证明本人须为同一人。 ·只要有常用手机号,即可与身份证号关联,成为注册用户。 023社保在线服务平台包括重庆市社保局官网、重庆社保官方微信号、重庆社保APP 几个服务端,在其中任何一端注册过一次,注册账户即可全平台通用,无需重复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App首页,点击右上角“注册/登录”,完成注册并登录。 小提示:为保证个人社保信息安全,一个手机号只能绑定注册一个身份证实名用户,注册时,请务必填写自己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否则后续无法正常获得网上社保服务喔~注册时输错身份证信息的,可以更换手机号重新注册。 ②选择打印范围 ·参保人在重庆市级社保信息库中的全部参保记录,包括各险种、各年份的参保缴费情况,都可以在重庆社保APP上自行勾选,并下载打印。 小提示:目前APP可供下载的五险参保信息为市级统筹后在本市内的参保情况,不包括市级统筹前以及在本市外的参保数据。 【具体操作】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参保证明”图标,根据需要选择打印的范围。 按系统规则,在一周内仅可生成一次参保证明,即在自助生成参保证明后一周内,无论何时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都是一样的。需改变证明的时间及险种范围的,需在上一次生成证明后等待一周,才能另行自助生成。 你看到的参保证明

·在你的手机中找到刚刚下载的证明文件(PDF格式),传到连接了打印机的电脑上就可以打印了。 参保证明。 小提示:打印时,请注意保持参保证明右上方验证码清晰即可,无需再另盖鲜章哦~ 如何验证参保证明真实有效? ·自助打印的参保证明,以电子防伪方式确保其真实有效性。社保证明接收部门可自行在社保证明有效期内,登录重庆市社会保险门户网()进行验证。 小提示:如本人或其他第三方对参保证明有异议的,请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以经办机构据实核定结果为准。 【具体操作】进入官网首页,点击“参保证明打印及验证”—“参保证明真实性验证”,选择验证类型,输入身份证号及社保证明右上方验证码,即可验证。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机构)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实施监督。 第四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第二章采集和审核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方式获取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同时,应当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部门通报的情况进行核对。 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

位、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配置机构、相关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 第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据业务经办原始资料及时采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 通过互联网经办社会保险业务采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经办前台完成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采集工作,不得在后台数据库直接录入、修改数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缴费数额、待遇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等待遇计发的数据,应当根据事先设定的业务规则,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原始采集数据进行计算处理后生成。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采集的初审、审核、复核、审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权限设置。 第三章保管和维护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机构应当配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保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 第九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存储管理办法; (二)定期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保管、可读取、备份记

北京市社保办理流程-北京市新生儿社保怎么办理

已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 (一)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一类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类为在调人本单位时曾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 1、新参保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非“农业”户口); ②户口薄复印件(“农业”户口、外埠人员还需提拱)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 2、办理转入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经办流程:已参保单位新增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社保中心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二)办理参保人员补缴 1、办理所需材料: (1)、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补缴明细表; (2)、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科补缴审批证明(①补缴1992年10月至1998年6

月社会保险的;②补缴社会保险时女满43岁、男满53岁的;③农转工需补缴1999年6月以前社会保险的) (4)、补缴申请说明; (5)、提供补缴人员补缴期间为本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及材料(需补缴1998年7月以后的);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4日办理 4、补缴要求: (1)、需当日办理、当日缴费(现金或支票),否则系统将补缴数据视为无效,自动删除; (2)、根据系统要求,每一单位每月只允许办理一次补缴业务; (3)、补缴金额必须全额缴纳; (4)、补缴业务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办理。 5、经办流程:当参保人员需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并附补缴情况说明,其中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中心业务人员复核后,予以办理补缴业务并与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进行核对,参保单位持核对并签字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到同级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 (三)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1、参保人员在本市内转移减少或停止缴费: 指由本单位调出,转人其他单位或因各种原因停止缴费的正常缴费人员(如暂时无单位接收、失业人员等)。 (1)、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 (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3)、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社保中心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

北京市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北京市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北京个人如何缴纳社保?2014年度北京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金投保险网专家介绍,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缴费基数分三个档次。 问:北京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专家答: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法》和社保惠民政策的相继出台,个人交社保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然而,“个人社保”其实指的是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缴费登记: 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专家提醒,如果您对北京个人缴纳社保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向北京社保局咨询,或者拨打社保电话12333。 那么,2014年度北京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呢?

据了解,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缴费基数分三个档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58.6元,失业保险费59.52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95.2元、失业保险费41.71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63.4元、失业保险费27.8元。 同时,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时,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的个人月缴费为283.86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的个人月缴费为40.56元。 推荐阅读: 1.2015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2.上饶2016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3.威海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4.2016年社保缴费精减将进入快车道 5.2016年社保缴费降低成定局生育医疗险或将合并 6.楼继伟透露退休人员参加社保或缴费专家解读 7.退休参加社保或缴费改革从医保开始挖掘经济潜力 8.《求是》撰文透露退休人员参加医保或缴费 9.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2015解读 10.财政部部长新年透露退休人员参加社保或缴费

个人社保查询操作指南

个人参保信息综合查询操作指南 查询密码 ★截止到2009年7月10日前未设置过社保查询密码的参保用户,系统将自动为其设置一个初始查询密码。初始查询密码为参保用户18位身份证的最后8位数字(最后一位若为X的,X统一转为0)。 ★在系统统一设置个人社保初始查询密码后,各参保用户应及时登录本网站修改初始密码。(见图1-1-1) 图1-1-1 ★为与社保卡6位交易密码区别,查询密码必须设置为8位数字。 ★在提示查询密码修改成功后,系统自动转到“个人社保查询”页面。 (见图1-1-2)

图1-1-5 ★若登录成功,则可查询到本人社保信息;若使用初始查询密码无法登录的参保用户,请及时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身份证信息。 ★特别提示: 1、此查询密码仅能在劳动保障网上查询本人社保信息时使用,不能取代原社保卡6位密码,在医院药店进行个人账户支付使用。 2、若您忘记查询密码,可修改此密码,只需进入‘修改社保查询密码’页面,重新修改一次新密码即可。见图(1-1-3)

登陆查询系统 本人可在网站首页登陆“办理通道”页面,输入社保编码和查询密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见图1-2-1) 图1-2-1 登陆成功后的页面将显示个人的基本信息(见图1-2-2):

图1-2-2 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左边目录树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见图1-2-3) 图1-2-3 查询界面简介

登录成功后的显示为“个人基本信息”如图1-2-2,该界面分为两个版面,左版面为查询项目,右版面为查询结果显示。 左版面包括查询项目为: (1)基本信息(公用) (2)参保信息(公用) (3)参保变更信息(公用) (4)银行代扣协议(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5)银行代扣明细(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6)个体扣款对账(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7)医疗保险信息(公用):医疗参保信息、医疗参保缴费月账、医疗个人账户总账、医疗个人账户划入明细、医疗个人账户支付明细、异地医疗个人发放明细、补充医疗参保信息、医疗转入基本信息、医疗转入缴费明细。 (8)养老保险信息(公用):养老参保信息、养老个人账户信息、养老缴费月账、养老转入基本信息、养老转入缴费明细、退休人员信息、养老金调整信息、补充养老保险。 (9)机关事业保险(机关事业参保人员专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账户信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月账、机关事业转入基本信息、机关事业转入缴费明细、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 (10)生育保险(公用):生育保险基本信息、生育保险缴费明细信息、生育待遇、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保险转入信息。 (11)工伤保险(单位参保人员专用) (12)失业保险基本信息(单位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参保人员专用) (13)失业保险转入信息(单位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专用)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北京有19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就诊社保报销)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综合)名单(共419家) 医院名称等级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 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北京市隆福医院(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 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 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84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医院(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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