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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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部二○○八年十月
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
编写小组
技术负责:王安建王瑞江李厚民王高尚
主笔:高兰程爱国田山岗
参加人员:吴国强李建武唐辛李季三张贵禄王少波张应红邹本利王尚志王勇毅
赵汀黄家凯赵克荣陈春林孙玉臣
宁树正陈美英田栓来张照志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9)
一目的任务 (9)
二核查范围及内容 (10)
三技术流程 (12)
四成果构成 (16)
五差不多规定 (20)
六执行标准及文件 (25)
七概念与术语 (28)
八编制依据 (32)
九适用范围 (33)
十保密 (33)
十一解释 (33)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34)
一核查预备 (34)
二现状调查 (38)
三现场核查 (52)
四核查成果编制 (55)
五成果评审 (73)
六成果入库 (73)
第三部分附录 (75)
附录一:矿井、勘查区煤炭资源储量核查报告编写提纲.. 75 附录二: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报告编制提纲 (95)
附录三:附表示例 (107)
第四部分实例 (134)
黑龙江省鸡西矿区鸡东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实例
前言
煤作为一种层状矿床,其资源储量核查大概比其它固体矿产更简单。因此,是否有必要编制一个专门针对煤炭单矿种的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一直存有争议。客观地讲,煤炭的确具有与其它矿种不同之处:一是煤炭矿区或国家规划矿区分布面积相当大,煤层分布比较稳定,核查单元与统计单元的关联有不于金属矿区;二是煤炭资源开发受矿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构造地质条件的复杂性阻碍较大,以至于煤柱的预设,合理采出量、损失量的计算、分摊、统计等资源储量核查工作与其它矿种有专门大差异;三是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的70%左右,在我国经济进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进一步统一煤炭核查工作的技术方法和成果表达,确保核查成果的质量和可靠程度关于国民经济进展具有重要意义。依照多方专家和多次论证意见,决定编制《煤炭矿区资
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作为本次煤炭资源储量核查的差不多工作准则。
《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是依照《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总体实施方案》而制定的,它遵循了《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所确定的差不多原则和方法,并体现了煤炭资源自身的特点:(1)煤炭资源储量核查包含了部分334资源量,以尊重资源储量库中煤炭资源储量334勘查程度高于金属矿产资源量的客观事实;(2)要求核查过程采纳项目统一提供的中巴卫星影像资料定位小煤矿井口位置以提高核查的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3)依照煤层变化小、产状稳定的特点,提出在国家规划矿区内使用项目提供的软件系统建立三维可视化模型的要求。总之,本技术要求与《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一脉相承,但又更加适合于煤炭资源自身的特点。
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对象是一个个具体的矿井、勘查区,地质条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我们不可能以一个技术要求来
涵盖核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况。另外,由于我们的经验和能力所限,本技术要求难免有失偏颇之处,所有这些都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对本技术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的必要。
《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初稿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负责完成。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国家煤炭地质总局的多名专家共同参与修改形成讨论稿,之后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反复讨论和论证,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8月,在国土资源部储量司的领导下,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国项目办组织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国家煤炭地质总局以及湖北、吉林等省的专家前往黑龙江省与黑龙江省区调所的专家一起,在鸡东煤矿对本技术要求进行了实际操作和测试,并在此基础上对稿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本技术要求是众多专家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此谨向各位为本技术要求贡献了精力和智慧的专家和同仁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组
第一部分总则
《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是依照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总体实施方案》[国土资发[2008]27号]制定的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专门技术要求,它是开展全国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差不多工作准则。
一目的任务
以摸清煤炭资源储量家底、客观评价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为目标,以上表“矿区”(矿井、勘查区)和未上表“矿区”为核查单元,以煤炭矿区为统计单元进行煤炭资源储量核查。通过对矿井和勘查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属性数据库和图形数据库的建设,努力实现国家煤炭规划矿区的资源储量治理由一维属性数据治理,向三维空间数据治理过渡,为国家煤炭规划矿区资源储
量三维动态监督治理奠定基础。通过对我国煤炭资源储量的核查,为煤矿企业加强资源治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为政府加强煤炭资源治理、规划编制、矿业权设置、勘查部署和合理利用提供依据,为煤炭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进展服务。
二核查范围及内容
(一)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要紧包括生产矿井、在建井、停产、停建、闭坑矿井占用的资源储量和尚未占用的勘探(精查)、详查、普查、预查(找煤)勘查区的资源储量。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通过普查、预查(找煤)及其以上地质勘查工作已上表的资源储量;
2、虽未上表但已探明尚未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
3、虽未上表但实际上差不多被矿井占用的资源储量。
(二)核查内容
1、矿井资源储量核查
(1)核查对象为生产矿井、在建井、停产、停建、闭坑矿井占用的累计探获资源储量、累计消耗资源储量、历史挂账的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压覆的资源储量和尚未占用的资源储量,分析保有资源储量的构成。
(2)开采回采率调查
以煤矿采区回采率的调查为重点,调查煤矿设计损失和实际损失,分析煤矿资源储量的治理、报损、核销和资源节约状况。
(3)煤矿生产经营状况调查
开展煤矿产能调查,分析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量,按所有制、井型等分析产能的构成,分析煤矿投资、生产、销售以及煤炭市场情况。
2、勘查区资源储量核查
以尚未开发的勘查区为核查单元,核查基准日前尚未占用的、各勘查时期范围内不相重叠的预查(找煤)、普查、详查、勘探(精查)资源储量,包括压覆的资源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