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成立小区业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尊敬的小区的广大业主:

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正式开始了,现征集筹备小组成员,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两方组成:建设单位1人、业主代表5名,共6人(其中由业主代表中推选出筹备组组长)报名条件:

1.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报名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没有购房合同,请带上购房票据,

物业费缴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

存留,物业公司开具的无违建、长期居住等证明);

2.能遵守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业主义务,社区内

没有违法建筑。(按时交纳物业费,提交物业证明);

3.有较充裕的时间可以从事筹备组的工作;

4.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5.有较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如有相关特长更好。

报名方式:推荐(小区多名业主书面联名推荐),自荐

报名地点: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起截止日期:自2015年**月**日12:00至2015年**月**日12:00止(公示不少于7日)

备注: 1、筹备组组长在筹备组业主代表中推荐产生,筹备组组长没有表决权,并且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

2、筹备组成员的产生以推荐大于自荐,推荐以联

名人数多少为决定因素。

发起人签字: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八)业主公约; (九)(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公告及范本

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的公告及范本 示范文本1: XX小区业主(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位于,四至范围,开发建设单位为,物业类型为,小区总建筑面积为,小区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为:,总户数为,其中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社区管理用房面积为,首次交付时间为。 ? 按照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为此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20%业主)拟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请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定组长。 请予批准 申请提交人: 年月日 《20%以上业主联名签字申请表》

示范文本2: XX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公示 XX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二十一条规定,本小区即将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欢迎本小区符合以下条件的业主前来报名参选筹备组业主代表,具体条件如下: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履行行业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6)本人及其亲属未在本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 XX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办公地点: 联系人(社区): 联系电话(社区):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七日) 特此公告 (社区党组织代章) 年月日 示范文本3: XX小区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开发建设单位向筹 备组移交小区资料交接表

移交方(开发建设单位签章): 接收方(XX小区筹备组,由社区党组织代章): 年月日示范文本4: XX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筹备组 人员名单(业主)推荐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居委会组织,在本小区业主中推荐产生栋单元室(XX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推荐人如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数量比例是多少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数量比例是多少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 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 成立条件: 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 一、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 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二、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 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三、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四、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 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 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 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七、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 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八、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盖有主管部门印章的《南京市 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及《刻章证明》。 九、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及开始实行的《物业管理条 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笔者逐一加以解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 一、业主大会的成立 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北京,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

上海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上海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现结合实际,提出本市实施《条例》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一)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条例》施行后的执行事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条例》施行后,应分别按照《条例》规定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在下一次业主大会召开时,依照《条例》的规定修订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刻制、使用和管理。业主委员会原有印章,应根据《条例》规定的职责使用。业主大会需对外行使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应凭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并按规定使用。 业主委员会在《条例》施行前订立的物业管理合同未终止的,该合同应继续履行。 (二)《条例》施行后的业主大会成立1.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的,应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接到书面报告后的30日内,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起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部分业主、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中的业主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业主予以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应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应当邀请居(村)民委员会参加,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其中,住宅物业按套计算,每套计一票;非住宅物业按物业建筑面积计算,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每一百平方米计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的,每证计一票。单个业主所持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单个业主最高投票权按照本意见执行。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精选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精选 成立业主大会的目的在于能更好地对小区进行管理,促进各业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物业管理中来,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怎样写?下面给大家分享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欢迎借鉴!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精选篇1XX市XX街道大桥社区: XX位于XX市城关区XX路2234号,由XX金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工程开发建设,并由开发商委托金房物业公司做为前期物业管理至今。本小区于20XX年6月起相继交付业主使用,入住使用时间已达13年多,小区共有住宅约7000户,已交付使用6000多户,入住率达到90%,本小区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XX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六条“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开发建设、售房单位应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由住宅小区内的全体业主或其委托的使用人组成,业主较多的可按一定比例推选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的规定,特请接受本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希望能在大桥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成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此致

礼敬! 申请人:XX业主(住址:XX市XX路号,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精选篇2XX办事处、XX社区:XX小区位于XX,小区占地面积XX平方米,按照规划许可文件该小区建筑住宅XX套,建筑总面积共计XX平方米,本小区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于X年X月X日交付专有部分满两年,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60%以上,按照《XX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已符合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现申请成立XX业主大会。 特此申请。 业主代表(盖章或签名):xxx XX年X月X日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精选篇3xxxx人民政府、城管局: xxxx小区业主及住户经自愿报名,准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小区于20XX年5月30日入住,到今日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已经达到90%以上,现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要求,请求xxxx 人民政府、xxxx城管局批准成立“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并指导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 请予支持为感!

6、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报名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翠湖新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的通知 小区全体业主: 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504号)、《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及 相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小区物业交付使用的建筑面 积达到50%以上,经20%以上业主书面申请,我局将于年月日 起指导业主开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为了保 证业主大会开的公平公正,希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踊跃参加。现将报名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必须是本小区的业主;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遵纪守法;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费用、专项维修资金等;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组织能力; (六)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内任职。 二、报名方法 采取自荐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业主,请到社区居委会(联 系电话:)领取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至月日下午时。请报名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产权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交到社区居委会,建设单位代表除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外,还必须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书。如在上述期限内报名的业主未达到预定人数,则延长报名时间至2008年月日;如延长期限过后,仍未达到预定人数的,则暂停指导。 四、报名地点 社区居委会电话: 五、成员构成 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为15人,其中建设单位代表1名,其余由业主组成。 六、成员确定 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业主、建设单位代表请于年月日时到(如报名人数众多则另行安排)参加确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会议,届时不参加的,则视为放弃;如报名的人数超过预定人数的,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筹备组人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电话: 特此通知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江南区街道办 二○年月日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最新流程 含流程说明文字

确定业主身份及首次投票权 未达到 ⑩ ⑨ ⑥ ⑧ ⑦ ③ ④ ⑤ ① ② 达到 开发商 物业管理处 区房管局物管科 成立筹备组 确定业主代表及业主委员侯选人产生程序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内容 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和管理规约 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 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 业主委员会委员 审议通过 管理规约 发布业主委员会公告 房管局申请登记 法定份额 停止召开 报告全体业主 及房管局 物业管理 其他重要事项 业主公约 刻章

(一)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含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06〕548号)要求配置: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3-5‰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物业管理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具体比例参照指导意见。(二)需准备的资料: 1、小区建设各项批准文件(如立项、规划、施工等许可证、国土使用权证等); 2、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7、该项目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三)小区公共收益帐目。 (四)会所或泛会所、露天停车场的产权情况。 (一)物业已出售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二年的; (三)物业十分之一以上业主联名。 (一)当出现有第一项所列述条件之一时,开发商和管理处须将下述资料上报房管局物管处,并咨询其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领取有关表格。(流程图①②) 1、物业总建筑面积;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1、由建设单位或5名以上业主向街道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 2、小区基本情况 3、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提供业主清册和汇总表(含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 明细和总建筑面积) 4、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人员担任,筹备组人员5-9名) 5、筹备组成立公告(筹备组成立及人员简介)7天 6、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 上人员签字确认) 内容:(1)候选人产生的办法: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筹备组推荐(2)候选人产生的条件 (3)制定选举业委会人员选票、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 草案及征求意见表 7、候选人报名通知(内容: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条件)公示7天 8、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 上人员签字确认) 内容:(1)确定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和人数(5-15人单数)公示7天(2)筹备组通过《业主大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公示7天 (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时间并明确选举工作人员分工(唱票人、 监票人、计票人等),公示7天 (4)确定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公示7天

9、公示开始十五天后三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10、召开业主大会后,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空白选票一张,《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的表决选票一张,并附所有选票 11、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内容: (1)小区应到户数、面积;投票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 (2)每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结果(所得票权必须超过小区 总户数、总面积的半数以上) (3)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表决(应到户数、面积; 表决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 (4)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12、筹备组负责人在选举后3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签字确认) 13、公示7天“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及“业主委员会分工名单” 14、社区盖章的公示证明(所有必须公示的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公示) 15、业主委员会委员产权证明(复印件) 16、业主委员会委员交纳物业费的票据 17、街道办事处在接受备案材料齐全后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表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1、由建设单位或5名以上业主向街道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 2、小区基本情况 3、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提供业主清册和汇总表(含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明细和总建筑面积) 4、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人员担任,筹备组人员5-9名) 5、筹备组成立公告(筹备组成立及人员简介)7天 6、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内容:(1)候选人产生的办法: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筹备组推荐(2)候选人产生的条件 (3)制定选举业委会人员选票、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 则》草案及征求意见表 7、候选人报名通知(内容: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条件)公示7天 8、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内容:(1)确定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和人数(5-15人单数)公示7天(2)筹备组通过《业主大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公示7天 (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时间并明确选举工作人员分工(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等),公示7天

(4)确定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公示7天 9、公示开始十五天后三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10、召开业主大会后,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空白选票一张,《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的表决选票一张,并附所有选票 11、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内容: (1)小区应到户数、面积;投票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 (2)每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结果(所得票权必须超过小 区总户数、总面积的半数以上) (3)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表决(应到户数、面积; 表决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 (4)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12、筹备组负责人在选举后3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签字确认) 13、公示7天“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及“业主委员会分工名单” 14、社区盖章的公示证明(所有必须公示的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公示) 15、业主委员会委员产权证明(复印件) 16、业主委员会委员交纳物业费的票据 17、街道办事处在接受备案材料齐全后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表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

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

成立业委会筹备委员会的通告

成立业委会筹备委员会的通告 为了能让开发商成功公司及时整改小区的15条意见,经过业主群50多业主的要求,我们决定成立z世家业委会筹备委员会,现在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建议, 推选业主代表加入进来,同时,我们也会书面向成都市z区z办事处提出申请, 填写相关表格。成立以后,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以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的名义,向开发商成功公司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否则,我们将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 开发商目前把小区的所有问题都推给物管公司在做,物管也不愿意替开发商背这个黑锅,因此,我们将在最近几日,打出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的书面材料,请广大业主联名签名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 如果开发商再不处理,我们将通过各媒体发布我们的维权公告,一切后果由开发商---成功公司自行负责。通告范文节选。 目前小区的情况是: 截止2008年10月9日,已经办理装修手续的业主有110多户,还未收房的业主 有20多户,小区铺面因为有严重的质量问题,铺面只出售了3户,其中已收铺面 1户,另外2户商铺业主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给予退房。我们会密切关注业主的维权动向。 商铺的主要问题是。净空高度不够,还有管道问题。 小区的其他严重的问题是: 1、没有一个垃圾房,以后小区的垃圾无法存放,这是必须要立即整改的问题; 2、没有一个合理的车棚,现在这样分散,不便于保安的管理,希望能在小区空旷 处修建一个; 3、变压器放到机动车出口边,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撞坏就是几十万,必须设立警 示标志,加装防护栏,目前中间的箱子交房前已经被货车撞变形; 4、围墙太矮,不到1米6的高度,缝斜太大,人都能钻出去,要求必须整改。 5、消防、煤气等管道给小偷提供了爬楼的条件,严重的安全隐患,小偷可以顺着 管道爬到任意一户。需要立即整改。 6、监控系统还没有完全调试好,监控盲区太多。需要增加监控探头,物管也没有 接收监控系统。 7、小区后门还是用手动门,进出车辆需要停车等保安手动开门,需要改门。 8、2单元通往地下停车场的新电梯使用不到半个月就坏了,至今未修理好,请督 促厂家尽快修复,不然2单元业主装修无法正常通过电梯搬运材料。

业委会成立条件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十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二条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会议: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应当不少于筹备组人数的百分之六十。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拟订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 (五)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和投票权数等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异议人复核结果。

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三篇

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三篇 篇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XX居委会: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小区(滨湖华城)业主有权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 根据XX省XX市XX县的有关规定,本小区房屋交付比例已经超过规定。且我们愿意作为发起人的身份依法定程序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社区居委会有对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等工作有监督指导的职责和义务,故我们恳请有关单位,尽快安排对本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及业委会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我们将团结全体业主,在有关方面的监督指导下,共同完成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而努力。 多谢合作! XXX小区业主签名:

年月日

篇二:关于XX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致:XX市XX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 XX小区位于XX区XX,总户数2292户。分别于20XX年5月30日及20XX年7月30日入住。入住已近两年时间,目前入住率已达到80%以上。 依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使小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能够合法、合理并且顺利的进行。特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并指导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完成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等工作,望得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批准! 业主代表签字: 序号住址姓名联系电话 1 幢单元楼号 2 幢单元楼号 3 幢单元楼号 4 幢单元楼号 5 幢单元楼号 6 幢单元楼号

8 幢单元楼号 9 幢单元楼号 10 幢单元楼号 11 幢单元楼号 12 幢单元楼号 13 幢单元楼号 14 幢单元楼号 15 幢单元楼号 16 幢单元楼号 17 幢单元楼号 18 幢单元楼号 19 幢单元楼号 20 幢单元楼号 21 幢单元楼号 22 幢单元楼号 23 幢单元楼号

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程序指引

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程序指引 1、由物业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向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⑵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⑶物业产权状况列表。 2、由房产局市场科审查是否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30%以上而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 3、由房产局市场科划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市房 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审定,予以答复。 4、在接到答复后十五天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人数应为单数,筹备小组业主成员人数应多于非业主成员人数。 5、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后,应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有关情况(包括筹备小组的成员名单简历、成立时间、地点等内容)通告全体业主。 6、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 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候选委员会名单,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日期,选举方式,印刷选票。(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时应邀请当地居委会、派出

所的工作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7、提前两个星期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在本市报章(佛山日报)上刊登召开业主大会通知。 8、召开首次业大会,介绍候选委员情况,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召开业主大会时应邀请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房管局市场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9、在召开首次业大会后五天内,到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申报,备案。 申报,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和参加会议的居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签名); ⑵业主委员会候选名单及个人简历; ⑶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⑷刊登有关召开业主大会的报刊(佛山日报); ⑸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⑹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⑺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委员, 当地居委会、派出所代表签名); ⑻其它有关资料。 所提交资料的要求: 规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大小,并在表页列明所提交资料的目录。另外,以上提交的所有资料为复印件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校对,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无误,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主讲人:孟宪生 首先业主要了解业主大会的基于什么前提产生?什么时候才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即可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在《物权法》生效后,业主的共同决定权需要“双过半”(业主人数和物业面积)才以生效。例如开发商卖了三分之一不到百分之五十,理论上小业主是无法行使共同管理权的,因为只有达到“双过半”之后才可以。所以只有小业主达到50%以上,才能按照业主的共同决定权来行使权利。 那么入住率是什么?就是开发商把房屋交付给业主的比率。交付为等于入主,而是交付钥匙。原来的规则是首户业主入住两年之后可以成立业主大会,现在更改为小业主达到50%以上才能形成决议,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当小区具备该条件后就出现了如何设立业主大会的流程问题?

根据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大会由谁建议发起?向谁提出申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召集人占总人数5%的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以上的业主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如果一个大业主拥有5%建筑面积也可以直接发起,所以不管是面积够5%还是人数够5%都可以发起设立。此时的申请权是一个建议权,向全体业主的建议,建议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有5%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那么这5%的业主谁来组织?小业主可以自己组织,开发商也可以委托一个业主来组织,或者公告招募5%的业主进行申请。只要达到召集人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就可以启动。 关于启动申请简单概括为双启动。开发商可以启动,业主也可以。双启动之后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核实业主递交的材料并给予批复。在这个申请批复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同时指定一个筹备组组长,为什么要筹备组组长?因为业主自己不了解筹备工作过程,不够专业,需要具有相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组织来协助业主把这个事做好。所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

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 二、筹备小组主要的工作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⑴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⑵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⑴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⑵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办理流程: 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五、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六、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七、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八、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九、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麻城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十一、业主委员会凭《麻城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备案材料: 一、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二、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三、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四、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会议地点:东南居委 主持人:唐国园 参会人员: 石小岑、唐国园、唐宝龙、黄军、周菁、吴晓斌、李红梅、张敏珍、周林生、唐慧娜、叶贵霖、秦烨林、唐志红、王月、张亚楠 会议记录: 一、东南居委书记介绍各方代表。 二、居委代表宣布蓝美俊庭业主大会成立条件已经符合。为加快推进同润蓝美俊庭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办代表、东南居委代表、大团房办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第三方佳沁公共服务代表,对同润蓝美俊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召开筹备组会议。会议上针对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和前期筹备工作中将面临的问题,大团房办代表进行了逐个解答和业务指导,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完成筹备工作。房办仍将督促和指导其他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此发挥业主的自治作用,加大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参与度,提升满意率,促进小区稳定和谐幸福宜居。 三、居委书记针对小区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讲话。小区电动汽车和电 瓶车充电没有充电桩,小区的设施不够完善,小区建设垃圾的堆积需要人员处理垃圾堆放点也需增加等,希望业主从自身做起。需要业委会的成立帮居民解决小区环境设施不完善的难题,共创美好家园。 四、大团房办代表向居民代表介绍成立业主委会的重要性和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跟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其实就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桥梁,对物业合同的监督为居民服务和维护小区的和谐。物业管理企业应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其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 五、大团房办代表介绍业委会筹备组的主要工作。包括:1、确定召开首次业 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以为了迅速、有效、及时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委员会,使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使业主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反映和体现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2、简单介绍小区《三项规约》,三项规约包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约》,它赋予业主权利、义务以及小区相关事项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需要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进行起草,全体业主进行表决同意。 六、社区办代表对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业主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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