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

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
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

1996年10月底原国家科委批准了国家重点科技攻关专题《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的专题合同,同年11月该专题正式开始起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持单位,在原国家科委、公安部、建设部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领导直接组织和参与下,专题研究小组全体成员克服了经费短缺、时间紧、要求高的困难,团结一致、积极进取、勤奋努力,经过近两年的精心研究,本专题的研究任务已于1998年10月通过了建设部科技司组织的鉴定。由两院院士周干峙和扬佩昆教授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课题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总体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本课题是建设部系统"九五"科技攻关项目第一个完成的成果,也是国家科委"九五"科技攻关城市交通方面第一个提交的成果,建设部科技司已经将本课题成果作为建设部系统重大科研成果上报国家科技部。

为了探索科学技术如何更好地转换成生产力,创造出更大地社会和经济效益,以本课题成果为基础,从1998年开始,应用于建设部、公安部主持的国家的"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与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中,并着手编制"停车场规划指南";为了推动停车场建设产业化,我院已经着手开展"北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停车场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的一体化开发,以此来推动全国城市的停车场建设。

一、专题研究的背景

停车场是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停车场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点;非公共停车位具有房地产的特性,其供需状况对城市空间供应也有很大的影响。停车场与一般商品不同,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不可储存性,表现在非高峰时段容量过剩,高峰时段容量不足;二是不可运输性,体现在无法实行空间上的调节,如不能把边缘地区停车场的剩余容量输送到中心区去;三是作为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从常识的角度来讲,一辆车至少要占用一个停车位,与道路交通相比,停车位的总需求是"刚性"的。鉴于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紧张,城市停车场的供应与需求始终存在着矛盾。

机动车总是在"停"与"行"两种状态之间转化,"行"状态需要道路条件,"停"状态则要求停车场来保证。随着我国近年来城市经济的繁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车辆交通量日益剧增,很多大中城市不仅出现了动态交通的严重阻塞,而且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占道停车、违章停车,从而进一步加剧交通阻塞,导致交通事故上升。城市"停车难"状况已引

起各方人士的关注。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停车场建设问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历史"欠帐"很多,问题日益严重,据有关部门预测2010年城市汽车保有量将是90年代中期的4倍以上,可以预见城市交通问题将更加严重,特别是城市停车问题很可能成为实施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城市道路交通政策的"瓶颈",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发达国家从50年代开始深入研究城市停车问题,如美国在1956年针对停车特性与城市规模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根据近70个城市的调查结果总结出《城市停车指南》(Parking Guide for Cities)。50年代末60年代初进行了CBD停车的研究,并于1965年出版了《城市中心停车》(Parking in the City Center)。1971年出版的《停车指导原则》(Parking Principle , Special Report #125)总结了111个城市的停车研究结果,其停车指标以城市人口为依据,特性指标有停车供应、设施使用、出行目的、停车集聚、持续时间、步行距离及周转率等。香港运输署1995年出版的《停车需求研究》中介绍了香港所进行的停车调查,该调查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现状停车调查,目的是收集现状停车设施供应情况,并为2001年—2006年停车供应预测提供基础数据;二是停车特征调查,目的是建立不同用地性质与停车产生吸引之间的关系和停车需求模型。三是车辆拥有者偏好调查,目的是通过询问,了解寻找车位时间、停车付费、乘坐公共交通的等候时间或步行时间等。日本1957年颁布了《停车场法》,大力推广鼓励路外停车场的建设。1962年提出了《机动车场所之确保法实施令》和《自动车保管场所确保法实施令》。美国根据城市交通的发展变化不断加深对停车场规划的认识,前后出了三个版本的《停车标准》(The Dimensions of Parking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本世纪初到70年代,发达国家主要的注意力用于建设停车场,以减少交通拥挤。70年代后,逐步转移到通过控制、管理停车活动,来改变人们的出行行为。

目前我国城市停车的严重状况,其中既有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的问题,也有停车政策和规划技术上的问题。当前急需参照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从政策、规划入手,探讨在我国城市化和机动化过程中,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并将此理论、方法应用到实际建设中去,这对提高停车设施建设的决策科学化,提高投资的效

益,改善交通环境,适应未来现代化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具有深远的社会经济意义。

二、专题的研究内容

本专题研究分为五个部分,另外还有试点城市的应用研究。

1.子题1:部分大城市停车场发展规划、政策及管理调研

本部分内容超出了原定的研究计划,原因是建设部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形势要求,提出通过本次调研,为制定新的"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及"停车场规划准则"

提供依据。因此,在原定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这一内容。调研涉及15个特大或大城市,调研报告内容包括:

(1)各城市现行停车政策及规定

(2)各城市机动车停车现状

(3)各城市的停车发展规划

(4)停车政策与模型

(5)对修订全国停车法规的建议

2.子题2:停车需求预测技术

停车需求预测技术方法是停车规划技术方法的关键组成部分。需求预测的技术方法由规划的要求、规划目标、所需数据、停车需求预测方法及预测模型组成。

(1)规划的目标和所需数据的确定

对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中的不同规划目标进行分析,提出符合各种规划目标下的停车规划的目标和深度。并考虑对应于各规划目标的各规划阶段城市土地利用、交通政策等停车需求预测必须的所需数据的精度和提供方式。

(2)停车规划要求的确定

在考虑规划目标和规划中停车需求预测的相关数据输入的前提下,提出不同规划目标和规划阶段的停车规划要求。

(3)停车需求预测的技术方法

根据上述规划要求的分析和数据约束,研究停车需求预测的技术方法,提出推荐的停车需求预测模型,并进行试点研究,以检验停车需求预测技术研究的成果。

其成果应用于南京市的停车场规划之中。

3.子题3: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设置标准

(1)上海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设置标准实施情况调研分析

(2)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需求与配建标准研究

(3)关于我国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发展政策、策略的建议

(4)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花木地区停车规划示例

4.子题4:城市中心区停车设施供应与路网容量平衡关系及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研究

(1)城市中心区停车场供应与中心区路网容量平衡;

(2)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研究

主要以南京市为试点进行研究。

5.子题5:动静态交通的相互影响分析

(1)道路和出入口的车头间隔分布

研究道路上和出入口匝道的车头间隔分布,临界接受间隔分布的特性,建立合理适用的分布形式的模型,并用实测数据检验。

(2)停车场进出车流特征分析

集中于出入口交通流的基本特征,分析其交通特性。

(3)汇流区的道路交通特性

集中于路上汇流区通行能力、行车速度的计算分析。

(4)通过研究提出适合设置路上/边停车、路外停车的道路交通环境

条件及相应的设置容量要求、停车方式、进出通道要求、管理要求。

通过研究本专题达到了原定的技术要求,即:作为国家及大中城市有关部门进行停车场系统规划建设管理的理论依据和参考。提出了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以及适合我国大中城市制定配建停车指标的技术、方法和步骤。

三、专题研究的技术特点与技术路线

1.技术特点体现在:

根据我国目前城市停车问题基本情况不明的状况,及时开展了全国十五个特大或大城市的停车现状与现行政策调研,使国家停车法规的制定建立在丰富的实际数据分析基础上。力争将停车场规划技术系统化、科学化,与国际成熟的规划方法接轨。

将停车规划理论研究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研究得到的技术实际应用。如:南京、上海、洛阳停车场规划及停车设施规划等。体现了国家"九五"科技攻关将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想结合的目标。

2.在研究过程中,研究小组制定了比较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如下:

(1)选择不同道路交通环境、不同停车环境(不同停车类型、不同停车规模、不同进出口条件)的路段作动静态交通相互干扰观测和运行调查。

(2)总结国内外中心区交通需求管理的经验措施,探讨城市中心区停车系统发展规划、停车需求管理的策略及对策。

(3)总结国内外停车需求预测技术、停车场规划布局技术,结合目前交通规划的技术发展、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需求状况,制定合理适用的停车系统规划程序,提出大城市配建停车指标制订的方法、步骤和基本原理。

(4)在建设部、公安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开展国内首次部分大城市停车场发展规划、政策及管理调研活动,统计了部分城市有关停车场规划的数据,绘制了大量的图表,通过对调查资料的分析,提出了停车政策建议。

(5)在上海市1000余座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调查的基础上,研究了上海市配建停车场设置指标及相应的规划技术,其成果在浦东新区的停车场规划中进行了应用。

四、研究成果实际应用效果

在上述专门调查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有关城市的实际项目(如: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花木地区停车规划示例,洛阳市中心区停车场规划、南京市停车场规划等)进行了应用研究,提出了在城市化进程加快过程中,城市机动化水平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停车设施规划方法与实际应用的途径。

研究成果受到了南京市规划局、上海市浦东管委会、洛阳市规划局等应用单位的好评(详见相应的应用证明书)。国内首次部分大城市停车场发展规划、政策及管理调研,经过统计分析,提炼出了大量的国内城市停车的现状信息,其成果已经提供给建设部规划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以及国内多家交通管理、规划设计单位参考。

本研究在如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1. 首次在全国开展了十五个特大或大城市停车场现状与政策等内容的调查,并提出了城市中心区停车政策模型,为国家停车法规的制定和城市中心区停车政策制定提供了依据和辅助决策的有力工具。

2. 系统总结了国外停车场政策与规划的经验,为今后开展停车场规划工作提供参考。

3. 经过研究提出了适合我国城市规划程序的停车需求预测技术方法和停车场系统规划程序。

4. 提出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需求与设置标准的规划方法。

5. 中心区停车设施供应与路网容量研究数国内首创,相应模型可用于国内其它城市中心区的停车规划中。

6. 南京停车管理规定的研究体现了停车设施发展可持续策略的思想。

7. 首次运用随机服务系统理论分析了路上车流和停车场进出口车流合流区的交通特性,给出了车流延误及排队的计算模型,从而为确定合理的停车场地点及出入口位置奠定了定量分析基础。

8. 本专题研究将理论与经济建设实际紧密结合,对推动全国停车场建设产业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生态停车场的设计与规划

景区生态停车场的设计与规划 生态停车场是一种新型的、科学的停车规划理念,体现了人与自然空间环境的和谐共生。何为生态停车场?景区生态停车场的设计与规划是怎样的?下面带大家一同来了解。 生态停车场是指在露天停车场应用透气、透水性铺装材料铺设地面,并间隔栽植一定量的乔木等绿化植物,形成绿荫覆盖,将停车空间与园林绿化空间有机结合。 生态停车场既能解决停车问题,又能改善生态环境,生态停车场是景区和城市停车规划建设的发展方向。生态停车场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1景区生态停车场设计原理 所谓生态停车场,暨在地面适当种植绿化,并在停车场种植或移植树木,利用树木作为车位与车位之间的隔离手段,最终达到“树下停车,车下有草,车上有树”的环保效果,其设计原理如下: 强调景区的自然协调性 对旅游景区来说,停车场是游客上下车,车辆周转、临时停放的地方。旅游场所的配套设施,尤其是停车场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一个景区的人文景观和对其他地区的吸引力。 因此,旅游景区停车场规划的首要问题是依据场地本身的自然条件与周围自然风景的统一协调,能最大地借用景区的自然地形地势条件,依势而造。在停车场区域内大客车与小汽车要分区停放, 用绿化划分出各自的停车空间。

讲究以人为本 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将停车场建在地下或水下,而腾出的地面最好用于建游园,搞绿化,或扩大水面。要在整个停车场的合适位置分散布置一些休闲设施、指示牌、公共休闲亭等,最大限度地 为游客提供便捷的服务。 提倡可持续性 市场上有一种新产品,草坪格,是一种具有环境亲和力的产品,它的出现既解决了停车问题又美化了环境。它与混凝土网砖相比绿化率大大提高,其绿化率能达到90%,负载能力可达20吨/㎡。其特殊设计使其安装快速简便,便于移动及耐高压、对环境无污染,既环保又生态。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02年版) 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的分布:在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0%-70%;在城市对外道路的出入口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10%;在城市其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25%-40%。 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10月3日)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

城市规划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通知 【颁布部门】公安部/建设部 【颁布日期】1988年10月0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1月01日 【正文】 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 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通知 现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护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

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 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试行)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由公安部与建设部于1988年颁布,1989年开始实施,与<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同期颁布实施.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试行) 颁布单位公安部/建设部颁布日期881003 实施日期890101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 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施行。 表一: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 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施行。 表一: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 注:(1)三轮摩托车可按微型汽车尺寸计算。

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大纲(参考)

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大纲(参考) 1.城市停车现状分析 1.1城市交通现状分析 从道路设施分布、公共交通设施分布、机动车发展状况等方面对城市交通现状进行总结。 1.2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分析 通过交警、城管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对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归纳。 2.城市停车主要问题 2.1城市停车设施和使用特征调查 通过现场调研、问卷调查、互联网大数据等多种途径,研究停车设施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者的特征。 2.2 城市停车设施实施情况评估 对调查数据进行梳理,通过车均泊位数、路内/路外泊位数比例等指标,对停车设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3城市停车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上位规划解读 3.1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解读 重点解读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等指标和城市空间结构等规划理念。 3.2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解读 重点解读城市出行量预测、出行方式划分比例等指标。

4.城市停车发展战略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上位规划提出的要求,以及现状调查发现的现实停车问题。结合其他城市经验,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指定城市停车发展目标。 4.1国内外其他城市停车发展案例 4.2城市停车发展方向和目标 4.3城市停车管理原则和策略 5.停车分区发展策略 综合考虑人口、土地、交通等多种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确定分区差别化的停车发展政策、停车设施供给和管理策略。 5.1城市停车分区划分的原则与方案 5.2差别化的分区停车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引 5.3分区停车设施供给规划和供给策略 5.4分区停车收费和管理策略 6.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结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停车分区发展策略,按照各类建筑物停车需求特征、区位特征的差异,确定不同分区、各种类型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6.1现有建筑物停车位标准的问题分析 根据分区停车发展策略和城市交通发展要求,结合国内

风景区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

风景区停车场规划设计 一、停车场概念 景区停车场是为旅游者使用的汽车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景区中常见的车辆类型有大型客车、中小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和电瓶车。 二、旅游景区停车场设计原则 1. 一般停车场设计原则 (1)强调自然协调 风景区停车场规划的首要问题是“自然”,包括场地本身的“自然”及与周围风景衔接的“自然”。最好是借用自然的地形,就势建造。停车场区内大客车与小汽车要分区停放,用绿化及道路划分出各自的停车空间。小汽车停车场常常结合场地地形及建筑物布置情况灵活分散成几个组来布置。 (2)尽量留地于人 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将停车场建在地下或水下。而腾出的地面最好用于建游园,搞绿化,或扩大水面。建在地下或水下的停车场要综合研究,科学设计,其内部设施要现代化。 (3)设置服务设施 要在整个停车场的合适位置分散布置一些休闲设施、一定数量的公共电话亭等,以方便游客使用。 (4)设置临时停车场 有些景区的旅游季节性非常强,旺季停车位严重不足,为避免破坏环境,不适合再修建新停车场的景区可考虑建造临时停车场。目前有一种产品叫草坪格,可广泛应用于建造临时停车场、步道。 2. 态停车场的规划原则

生态型的停车场宜采用组团式、分散式的布局。采用绿化草坪砖,以灌木为隔离线,用高大乔木和藤蔓植物遮荫。景区的停车场应成为景观,避免采用使大面积车辆曝晒的硬化停车场。国外有景区采用太阳能电池板或太阳能集热器作为停车场的车棚。既可防止车辆曝晒,为开空调而多耗油污染景区空气,又可以为景区提供绿色电源。 此外,景区停车场的建设要建一个,用一个,建成后的停车场不能移作他用,己移作他用的要设法收回。避免对景区停车造成困扰和负担。 三、停车场类型 1.停车场类型 按照停车所处于的空间位置来分,可以分为路边停车场以及路外停车场。(1). 路边停车场 是指在道路的一侧边缘或者两侧边缘划出一定的范围作为车辆停放的设施。一般来说,在交通量大的区域,路边停车场一般不会成为优先考虑的对象。(2). 路外停车场 是指在道路之外,不占用道路的停车设施,一般在景区中的停车场类型常采取平面式和立体式。 2.车辆停置形式 车辆停放时车位的布置形式,有垂直式、平行式、斜角式三种,或混合采用此三种停车方式。 垂直式:即车辆垂直于通道停放。采用这种形式,一定长度内停放的车辆数最多,用地较省,但停车带较宽(以最大型车的车身长度为准),车辆进出车位要倒车一次,须留较宽的通道。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摘录

一、《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是城市停车设施的主体,应占城市机动车车位供给总量的80%以上。 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应控制在城市车位供给总量的20%以内。路内停车位是城市公共停车场的一部分,依据城市停车规划确定停车规模和设置原则,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的前提下,可设置路内停车位,其规模应控制在城市车位供给总量的5%以内。 城市停车规划估算停车场用地时,地面停车场小型车单车停放面积宜采用25~30m2,大型车单车停放面积宜采用50~60m2;地下停车库与地上停车楼单车建筑面积宜采用30~40m2,机械式停车库单车建筑面积宜采用15~25m2。 5.1 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 5.1.1 建筑物分类按照用地性质、建筑性质、使用对象、建筑类型等特征划分建筑物大类,然后分析各类建筑物停车需求特征,按停车需求特征差异进一步细分子类。 5.1.2 各城市建筑物大类划分须符合表5.1.2的规定,建筑物子类的划分可参考表5.1.2的规定,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应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下限值不应低于表5.1.2的规定。 表5.1.2 建筑物分类与停车配建指标下限值

续表5.1.2 注:各车型机动车停车位换算系数见附录A,非机动车停车位换算系数见附录B。居住中廉租房机动车车位不得高于1辆/10户,非机动车车位不低于1辆/户。 5.1.3 不同建筑物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比例的残障人士专用车位、装卸货车车位、出租车车位、旅游巴士车位以及救护车车位等。

二、《城市住宅区规划设计规范》 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 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 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45 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45 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30 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大于或等于3.6 大于或等于0.30 医院、门诊所车位/100㎡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0.30 注:①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②其它各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停车场规划与设计毕业设计

XXXXXXX 本科生毕业设计说明书 题目:包头市昆都仑区停车场规划与设 计 学生姓名:XXXX 学号:XXXXXXX 专业:交通工程 班级:XXXXXXXX 指导教师:XXXXXXX

摘要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城市公共停车场的选址与城市规划、城市交通及土地利用的相互影响分析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交通实际情况,对包头市市昆都仑区分区停车情况、停车需求及停车场选址布局规划进行了调查与研究。 论文的研究主要为了完善包头市的交通系统,保障城市停车设施用地的落实,为包头市的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和措施,保障包头市停车设施的合理规划。 本论文即以此为背景展开的。在对包头市昆都仑区分区停车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之后,本文分析了分区区域的停车特性,如停车场的容量、停车场所特征、停车场饱和度及管理等。随后,本文综合比较了各种停车需求预测方法,并最终选定指数平滑法对包头市未来十八年的停车需求进行了合理的预测。停车预测之后,本文通过分析公共停车场选址的因素,运用物流中心选址的基本原理,给出了非确定性社会公共停车场选址的数学模型及求解方法。 论文最后,作者指出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关键词:停车场;停车调查;选址规划;交通系统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cholar's impact on the urban planning, transportation planning and land use, this paper carries on the survey and the research on the methods for locating and planning Kundulun District in Baotou public parking lots,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al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The objective of this paper is to improve Baotou transportation system and to ensure the land use of the parking lots, and also to provide the basis to guidance the building and management work of Baotou urban planning.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al situation of Baotou, this paper offers reasonable measures to ensure the reasonable planning of parking lots at the same time. This paper begins under this background. After the investigation of park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eatures of Baotou parking, such as service object, parking location, parking style parking lot saturation and management. Then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different models for parking demand forecasting and And eventually selected exponential smoothing baotou to claiming the future of hebron area 18 years of parking demand the reasonable forecast.After the forecasts ,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factors of public parking lot location, using the basic principle of the location of the logistics center, the authors give the social public parking lot uncertainty the location of the mathematical model and solution. At the end of this paper are the innovating points and shortages of this paper. Keywords: Parking lots; Parking survey; Site planning ; Traffic system

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

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 1996年10月底原国家科委批准了国家重点科技攻关专题《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的专题合同,同年11月该专题正式开始起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持单位,在原国家科委、公安部、建设部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领导直接组织和参与下,专题研究小组全体成员克服了经费短缺、时间紧、要求高的困难,团结一致、积极进取、勤奋努力,经过近两年的精心研究,本专题的研究任务已于1998年10月通过了建设部科技司组织的鉴定。由两院院士周干峙和扬佩昆教授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课题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总体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本课题是建设部系统"九五"科技攻关项目第一个完成的成果,也是国家科委"九五"科技攻关城市交通方面第一个提交的成果,建设部科技司已经将本课题成果作为建设部系统重大科研成果上报国家科技部。 为了探索科学技术如何更好地转换成生产力,创造出更大地社会和经济效益,以本课题成果为基础,从1998年开始,应用于建设部、公安部主持的国家的"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与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中,并着手编制"停车场规划指南";为了推动停车场建设产业化,我院已经着手开展"北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停车场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的一体化开发,以此来推动全国城市的停车场建设。 一、专题研究的背景 停车场是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停车场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点;非公共停车位具有房地产的特性,其供需状况对城市空间供应也有很大的影响。停车场与一般商品不同,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不可储存性,表现在非高峰时段容量过剩,高峰时段容量不足;二是不可运输性,体现在无法实行空间上的调节,如不能把边缘地区停车场的剩余容量输送到中心区去;三是作为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从常识的角度来讲,一辆车至少要占用一个停车位,与道路交通相比,停车位的总需求是"刚性"的。鉴于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紧张,城市停车场的供应与需求始终存在着矛盾。 机动车总是在"停"与"行"两种状态之间转化,"行"状态需要道路条件,"停"状态则要求停车场来保证。随着我国近年来城市经济的繁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车辆交通量日益剧增,很多大中城市不仅出现了动态交通的严重阻塞,而且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占道停车、违章停车,从而进一步加剧交通阻塞,导致交通事故上升。城市"停车难"状况已引起各方人士的关注。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停车场建设问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历史"欠帐"很多,问题日益严重,据有关部门预测2010年城市汽车保有量将是90年代中期的4倍以上,可以预见城市交通问题将更加严重,特别是城市停车问题很可能成为实施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城市道路交通政策的"瓶颈",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发达国家从50年代开始深入研究城市停车问题,如美国在1956年针对停车特性与城市规模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根据近70个城市的调查结果总结出《城市停车指南》(Parking Guide for Cities)。50年代末60年代初进行了CBD停车的研究,并于1965年出版了《城市中心停车》(Parking in the City Center)。1971年出版的《停车指导原则》(Parking Principle , Special Report #125)总结了111个城市的停车研究结果,其停车指标以城市人口为依据,特性指标有停车供应、设施使用、出行目的、停车集聚、持续时间、步行距离及周转率等。香港运输署1995年出版的《停车需求研究》中介绍了香港所进行的停车调查,该调查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现状停车调查,目的是收集现状停车设施供应情况,并为2001年—2006年停车供应预测提供基础数据;二是停车特征调查,目的是建立不同用地性质与停车产生吸引之间的关系和停车需求模型。三是车辆拥有者偏好调查,目的是通过询问,了解寻找车位时间、停车付费、乘坐公共交通的等候时间或步行时间等。日本1957年颁布了《停车场法》,大力推广鼓励路外停车场的建设。1962年提出了《机动车场所之确保法实施令》和《自动车保管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 年版) 8.0.6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0.6.1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 8.0.6.2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 8.1.3 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的分布:在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0%-70%;在城市对外道路的出入口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10%;在城市其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25%-40%。 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10月3日)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

停车场设计方案

目录 第一节设计目标及原则 (1) 、设计依据 (1) 、设计目标 (1) 、设计原则 (2) 第二节项目概述 (2) 第三节方案设计详述 (3) 停车场管理系统说明 (3) * 停车场示意图 (4) 停车场流程图 (5) 、收费管理体制 (6) 第四节主要设备功能及技术参数 (7) 智能道闸 (7) 刷卡票箱 (8) 车辆检测器 (8) 有源485转换器 (8) 、 图像对比系统 (9) LED显示屏 (10) 控制主板 (10) 车牌识别摄像机 (11) 第五节高峰智能停车场功能介绍 (11)

停车场系统设计 本系统设计以贵方要求为出发点,在智能大厦整体网络系统的涵盖下,采用计算机和感应式IC卡应用技术为核心,实现停车收费、满位显示、车辆保管、自动统计与核算收入等功能。 第一节设计目标及原则 、设计依据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通用要求; GB/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电动门锁的特殊要求的规定; ISO 14443/A国际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J232-82 局域网IEEE 规约; TCP/IP协议; 《软件工程国家标准》;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标准》GB 4943-2001 《公安部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总则》 、设计目标 兼容目前世界上先进的非接触IC卡感应技术、RFID射频技术、车牌识别技术操作 安全可靠; 充分利用大楼社区的网络资源,共享基于以太网的网络平台资源;

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 2000作为管理平台; 追求先进,注重实用、科学、经济及合理性; 保障系统的安全、简捷、功能齐全; 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及易维护性。 方便工作人员工作,保障大楼与社区安全; 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和管理效率,节省资源,增加附加值。 提高服务质量。 充分考虑系统后期建设的可扩展性及易维护性。 、设计原则 稳定可靠的原则:该系统关键部位有冗余和备份,一旦系统某部分出现故障,可 以很快恢复工作。系统的应急处理部件可以从容地应付发生的各种故障。一卡通 系统的读写设备均可在脱机状态下工作,以确保在脱机时能继续工作。 安全性原则:系统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机制,保障重要的管理数据和经济数据, 确保系统安全。 开放型原则:系统具有良好的开放型,可以把业界和市场上各类最好的产品结合 起来,构成性价比最优的系统框架。 扩充性原则:当需要增加新的用户应用时,系统具有扩充余地,便于扩充、升级。 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原则:系统所使用的技术及产品既先进,又成熟,做到先 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项目概述 翠岭华庭位于新区检查站旁边,交通位置优越,为深圳龙华新区核心位置,也是深圳后花园为住宅首选地,拟打造高端办公写字楼及生活小区一体化物业,本项目由7栋楼宇组成,其中一栋为地面31层高地下负3层的写字楼,计6个电梯及2个观光电梯,其余6栋分别为地面31层高地下负2层,每单元2梯四户,共计600余户住宅,拟规划设计主要供1栋写字楼使用100余车位的地面停车场,以及供其余6栋住宅小区使用的地下停车场共计车位500余位。 目前规划的地面地下停车场可互通,1栋写字楼的地面停车场可由一进出口直接驶入住宅小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 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城市停车场规划与设计

第一章概论 1.停车场:供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停车场在我国指用来停放车辆的空旷场地,停车库是指用来存放车辆的建筑物。 2.停车场,停车库基本特征:(1)具备能存放车辆的设备和设施,包括车辆进出口通道、防火、给排水、通风和照明等设施(2)具备管理停放车辆的机构和设施,例如管理室、控制室、体息室和检测室等;(3)必须具备安全性,充分考虑车辆交通流线与行人交通流线的合理设计,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4)型式多样化,如地面停车场、地上停车楼、地下停车库以及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各种型式;大小规模也不一,停车泊位数从几辆到几千辆不等。 4.停车方式:自行式停车方式,机械式停车方。 5.停车场分类:按车辆性质(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按停放位置(路内,路外),按建造型式(地面,地下,立体),按服务对象(公共,配建,专用),按管理方式(免费,限时免费,收费,指定) 6.路内停车场:城市道路用地红线内划定的供车辆停放的场地。分为:路上和路边。 7.路外停车场:城市道路用地控制线以外专门开辟兴建的停车场、停车库或停车楼。 8.换乘停车场:一种设置在轨道交通站、地面公交站以及高速公路旁等交通换乘集散点位置的停车设施。 9.换乘停车:为实现小汽车方式向公共交通方式的转变而提供的停车设施。 10.停车的负面效应:降低道路通行能力、诱发交通事故、降低城市活力、破坏环境景观。 11.停车问题的实质:(1)停车供需不平衡1)停车设施总量配置不足2)停车供应结构不合理3)停车设施布局与需求不匹配(2)现有停车设施未充分利用(3)停车建设未引起足够的重视(4)停车管理有待加强 12.路内停车优缺点:优点:能充分利用空间资源,可弥补现有停车设施的不足,能满足短时停车的需要,占用空间较少。缺点:导致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引起交通事故增多,造成道路周边环境景观恶化,对居民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不便。 第二章停车调查及停车特性分析 1.停车调查包括:停车设施供应调查,车辆停放实况调查,停车者行为决策调查。 2.停车调查的主要内容:(1)不同时刻、不同车型、不同停车时间的停车数量;(2)现有停车设施的使用状况(停车时间、停车目的等);(3)停车形式(平行式、垂直式等);(4)平均停车时间;(5)停车地点和目的地的关系(位置、距离、步行时间等);(6)停车场的使用状况(停车场利用率、周转率、停车集中指数等);(7)对停车设施以及客货装卸设施的要求,对停车及客货乘降的限制等;(8)对新停车场的位置规划;(9)停车场对地区交通流的影响(10)停车场的经营情况等。 3.停车实况调查:就是停车场利用情况调查,包括各停车场累计停车数量、延停车辆数,平均停放时间分布、停放饱和度、停放周转率、停放方式、停放地点与目的地关系步行时间以及停车地点附近的交通情况、环境条件等。 4.停车特性指标:停车供应,停车设施容量,停车需求,停车目的,步行距离,实际停车数,平均停车时间,累计观测停车数,泊位周转率,停车密度,停车场利用率,停车集中指数 停车供应:是指停车区域路内、路外停车场地可能提供的最大停放车辆数(或面积)。 停车设施容量:规定的停车区域或停车场停放范围内的最大停车泊位数。 停车需求:指给定停车区域内特定时间间隔的停放吸引量,一般用代表性日的高峰期间停放数表示。 停车目的:是指驾乘人员在出行中停放车辆后的活动目的。停车目的也与上班、上学、购物、业务、娱乐、回家等出行目的相一致。 步行距离:从停放车处到出行目的地的实际步行距离,可反映停车场布局的合理程度。 实际停车数:调查区域内在调查期间的实际停车数量。 累计观测停车数:各调查时段观测到的停车数量的总和。 泊位周转率:是指停车场的停车周转速度。 停车场利用率:是指调查期间停车场的使用效率,即停车场被使用的容量占总容量的比例。 停车集中指数:指某一时刻实际停放量与停车设施容量之比,它反应了停车场在某一时刻的拥挤程度,可分为高峰小时停车集中指数和平均停车集中指数。 5.停车实况调查三种方法:连续式调查(泊位连续调查法,停车车辆连续调查法),间歇式调查(车辆牌照式,非

停车场规划复习课程

停车场规划 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一.停车设施布置原则 停车设施规划应包括路外停车场(库)(建筑与住宅配建和各类专用的)、路边停车泊位的 总量配置其布局,不同地点或小区停车需求预测及供需关系分析。近期停车设施资源的 合理使用是个重点。 (1)无论是路外公共停车场(库)或路边停车场地布局都要尽可能与这些设施的停车需求 相适应。在商业、文化娱乐、交通集散中心地段,停车需求大,必须配置足够的停车设施 ,否则对交通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2)停车步行距离要适当。一般机动车停放点至目的地步行距离以200~400m为限度;自行 车则在50~100m为限。存车人都有讨厌步行太远的习惯,否则就会导致行动不便和交通管理上的困难。据美国资料介绍以200m之内为宜,日本曾调查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平均步 行距离为167m。上海市1987年调查,步行距离距机动车停放地在300m以内占85%,距自行车停放地200m以内为95%,应避免停车后穿越几条干线才能到达目的地的停车场(库)规划。 (3)大城市的停车场分散布置比集中布置要好。对于过境交通车辆,则应在市外环路附近(易于换乘地段)设置停车场。各种专用停车场应根据建筑类型按国家或地区规定的停车 车位标准采用停车楼或地下车库等形式解决。 (4)路外停车设施容量应占极大比重,应满足车辆拥有(自备车位)和车辆使用过程大部分 停车需求,与美、日以及我国香港(路外泊位占95%)相比,内地百万人口以上大都市路外 停车设施还相当落后,这应是规划建设之重点。

(5)各停车设施在设置时首先应考虑其近期的需求量和服务对象、另外还应考虑其周围 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状况,停车设施的设置应适当控制停车供需关系,保证停车设施被 充分利用,同时使道路交通与停放车拥挤状况保持在一个合适的允许水平,使停车容量 与路网交通容量保持平衡。 (6)停车设施的设置应配合公共交通站点的布置,包括公交首末站及待建的地铁车站, 使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顺利衔接。另外,设置停车设施还应与城市步行街和专 用道相结合。 (7)各停车设施应设置在大型公共建筑和设施附近,如客运枢纽、文体设施、商店、宾 馆饭店、公园和娱乐场所等。停车设施应方便出入和停驻,临近主干道,靠近次干道,并 尽量避免穿越道路。对于大型群众活动的广场、体育场等,应按分区就近布置的原则来 确定停车设施合理位置。 (8)为了避免造成主干道和交叉口交通组织的混乱,停车设施的出入口应尽量设在次干 道上,并尽可能远离交叉路口。容量为50辆以上的停车场,其出入口与主干道交叉口距 离应大于100米为宜,以免车辆进出频繁时,干扰主干道和交叉口的正常交通,同时也 可避免交叉口为红灯时排队车辆阻塞停车场的出入口。当容量小于50辆时,与交叉口的 距离不小于80米。对一些较繁忙的交通干道应尽量避免停车的左转出入,高峰时段内禁 止左转。快速路附近的停车设施,其车辆进出必须通过停车场专用通道或快速路两边的 辅道。(9)停车场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城市闲置边角地带,以各种型式(如小型停车塔、多层停 车架等)加以利用。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以400-600米为宜,即平均步行时间6-9分钟。 (10)停车设施布局应尽量小而分散,推荐泊位量以50-200个为宜。容量过小不易管理

(完整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试行) 颁布单位公安部/建设部颁布日期881003 实施日期890101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施行。 表一: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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