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威远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威远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附件2

企业银行贷款转贷承诺书

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办公室:

(企业)在我行的贷款金额万元,于年月日到期,企

业已于年月日开始办理该笔贷款转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我行的转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该企业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贷款审核,符合

我行的转贷条件,已于年月日通过贷审会并符合我行贷款条

件,我行承诺转贷该企业此笔贷款(即续贷万元),并保证

在年月日前下放贷款资金。

二、此笔贷款归还时使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万元,我行同

意由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该笔资金予以监章,保证政府

应急转贷资金进入企业贷款账户并能够实时扣款;在下放续贷资金

到企业贷款账户的同时,通知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保证将续贷资金划转到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

三、如由于我行审批等因素导致该笔贷款无法按时下放到企业

或未将续贷资金划入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致使政府应急转贷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收回,我行愿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人签字:银行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书

甲方: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 邮编:642450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 邮编:642450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 邮编:642450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

为扶持企业发展,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根据《威远县中小

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经联合审查并报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审定,甲方同意将

应急转贷资金万元借款给乙方,专项用于乙方归还

(银行)到期贷款的转贷。

二、用款时间:用款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需向甲方按年利率17.4%和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支付资金占用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企业申请使用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的受理、审核工作,在辖区内合作银行机构开设专用账户。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完善一切续贷手续后,甲方将资金划入乙方在丙方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乙方续贷资金到位后,及时将续贷资金和资金占用费转回甲方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借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将贷款账户的印鉴章、U 盾交甲方监管。乙方向甲方借用的应急转贷资金,应及时归还丙方贷款,不得挪作他用。续贷成功后及时将应急转贷资金和资金占用费划回甲方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保证甲方应急转贷资金进入乙方贷款账户后实时扣款;在下放续贷资金到乙方贷款账户的同时,通知甲方并保证将续贷资金划转到甲方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或违反本协议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交威远

县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银行过桥方案

银行过桥资金合作方案 概况描述: 针对目前市场上一些中小企业“短贷常用”以及地方多数企业的应急转贷业务需求为切入点,联合地方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提供过桥资金需求的贷款客户,并最终促成过桥业务,且保证企业续贷的成功。应急转贷业务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一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降低银行贷款不良率,三是减轻政府就业压力。目前民间转贷成本高、风险高,政府成立的过桥机构转贷门槛高、审批速度慢等特点,本公司的转贷业务致力于较民间转贷阳光化、规范化、价格合理;较政府成立的过桥机构转贷业务更加市场化、更加便捷也更实惠为宗旨。自2015年开始运作银行过桥业务以来,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地商业银行的过桥业务需求,因此公司才谋求到市场上进行融资,以实现更大的业务规模,争取更大的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已与当地11家银行达成协议,且得到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银行及企业的大力欢迎。现在年均过桥业务量保守估计在千亿级别以上。 合作模式: 1、委托方式 即将资金委托给本公司全权负责,风险由本公司全部承担。(这种方式需要双方的信任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是本公司提供的增信措施足够有说服力) 2、代理合作方式 即资金存在资金方自己的账户上,每操作一笔银行过桥,都由本公司发出指令,然后由资金方公司配合转账等业务。(这种合作方式对双方的约束力不够强。) 3、共管账户合作方式 即资金存放于双方共同管理的账户上,每笔业务透明化运作,资金方保证资金的充足率,本公司保证资金的安全和资金的使用效率。(这种合作模式风险需要共担) 实际利润 现在过桥业务在地方上实际收取的利率为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每天,如果在会计年度或者是资金紧张的月份估计可以达到日息千分之三点五以上。根据目前合作银行的实际需求,每个月的过桥资金需求量在5亿元以上,而且每个月资金的使用率可以达到20天。因此每月的实际利息收入应该在百分之四以上。 优势分析 1、本公司的集团公司是邯郸市一家经营了近二十年的房地产企业,有较强的资源优势且公司实力雄厚。 2、我们和银行建立了长期的互信的合作机制,我们来负责与银行的对接以及整个链条里面的风险管理。 3、本公司可以为提供资金的资金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4、目前过桥市场业务尚未全面打开,还有很大的运作空间。

银行转贷应急互助资金拆借协议

银行转贷应急互助资拆借协议 甲方:小微企业互助联合会 乙方: 根据《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章程》、《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为切实帮助会员企业减轻在在生产经营中资金周转困难和压力,降低财务成本,充分发挥应急互助基金的应用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会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履行约定的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原计划归还_______银行___年___月___日到期的贷款资金,因特殊情况出现调度困难而暂时不能全额偿还,在提前与贷款行协商、贷款行同意继续转贷的基础上,向甲方申请拆借企业应急互助资金。 二、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上述用途短期拆借资金(大写)_____万元,专项用于归还上述银行的到期融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资金占用费按日___计算(含头尾两日),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先行支付占用费。 四、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将上述资金转入银行指定的乙方还贷款专门账户,账号____________。 五、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归还资金,以提高本基金资金的使用率,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如乙方提前还款,甲方按照比例予以返还多余部分的占用费;如乙方逾期归还,按所欠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罚款,并自逾期日起所欠资金余额按日___加收逾期使用费。 六、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和转贷银行对其账户的监督和管理,并同意转贷银行出具的《确认书》条款。 七、在办理银行转贷手续时,必须向银行出具以上拆借额度的转贷应急互助资金还款转账支票;银行将转贷资金转入使用周转金企业账户的同时,凭乙方提供的还款转账支票,即时将款项转入应急互助基金账户。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的,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119 【发文字号】抚政办发[2017]49号 【发布部门】抚顺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31 【实施日期】2017.08.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7〕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1日

抚顺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抚顺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急转贷资金,是指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短期资金。应急转贷资金仅限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于本办法。本办法仅适用于政府出资设立的应急转贷资金。 第二章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成立抚顺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资金使用的办法、原则,落实资金来源和组成,提出和批准组建方案;负责与相关合作银行签订年度合作协议;负责定期听取应急转贷资金运行情况报告,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市县平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市县平台备案管理暂行 办法 第一条依据《关于建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鲁金监字〔2019〕15号)和《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鲁工信发〔2019〕3号)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为积极构建全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县企业应急转贷平台协作,不断提高政策服务企业转贷的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新动能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管理运营平台(以下简称省级转贷运营平台),负责牵头建立全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应急转贷业务规范化管理和运营,筹措和调动资金支持市县应急转贷平台开展业务,承办组织市县应急转贷机构备案,并组织工作调度和指导检查。 第三条市县企业应急转贷机构提出备案纳入省转贷服务体系,应认可省级企业应急转贷管理运营方式,接受资金匹配使用规定和管理要求,维护省级转贷运营平台权益。 第四条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推动企业应急转贷机构和体系建设,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安排财政引导资金和奖补资金给予支持。对政府主导、财政出资和部门指导管理的应急转贷机构给予优先备案纳入转贷服务体系和降低资金使用费率。 第五条市县转贷运营机构可由市县政府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财政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保监部门、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及与转贷运营机构合作国有、股份制银行推荐申请备案。

第六条市县转贷运营机构备案基本条件: 一、在当地注册成立,符合法律法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从事过相关业务的类金融机构、受职能部门指导管理的服务机构。 二、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配有专业运作团队。 三、以自有资金合法经营,有可靠的信用能力,债权、债务关系明晰,无对外担保和不良信用记录,没有社会吸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有一定资金规模、实力和风险化解能力,县级转贷运营机构注册实缴资本或实有资金原则不少于3000万,市级转贷运营机构不少于5000万。由财政出资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的可协商约定,签定责任承担、损失分担和风险补偿协议。备案市县转贷运营机构坚持以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和投资主体参股为主。 第七条备案的市县运营机构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一、备案申请报告书(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验资报告或入资证明复印件。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向省级转贷运营平台申请备案的决议。 四、人民银行出具的有效征信报告。 五、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文件。 六、最近六个月的银行流水。 七、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当期财务报表及附注(不含新设立机构)。 八、政府财政出资或认定的转贷运营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报材料报送省级转贷运营平台,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省级转贷运营平台审核后进行公示,提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转贷引导资金合作协议书

转贷引导资金合作协议书 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是经批准服务于经济的金融机构,欲为在本行的借款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2、乙方是合法的自有资金在市经营转贷引导资金业务的企业,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欲为甲方授信客户提供转贷服务。 现为充分发挥转贷引导资金作用,规范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在甲方设立转贷引导资金账户,并保障乙方账户资金的调拨。该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为乙方转贷引导资金操作团队提供工作便利,配合乙方做好尽职调查。 3、向乙方推荐有转贷引导资金使用需求的甲方授信客户。 4、甲方授信客户使用转贷引导资金转贷时,甲方应在授信

客户贷款到期日前3日完成贷款审批流程和落实全部转贷放款条件并书面通知乙方(具体转贷资金数额以《资金确认函》为准),并对转贷引导资金实行封闭运作。甲方不再针对书面推荐的授信客户单独出具《续贷承诺函》,但甲方推荐授信客户使用乙方应急转贷资金时,若发生应急转贷资金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情况,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资金本金及费用的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以甲方推荐授信客户实际使用数额和与乙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5、甲方应对各分支机构加强政策传导,推进业务顺利开展。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甲方推荐业务的需求筹集相应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作为转贷引导资金,及时为中小企业、公民个人续贷提供服务与支持。 2、乙方在收到借款人的转贷申请后,应及时做好受理、尽职调查;并对符合乙方要求的借款人,及时办理审批流程及款项支付。 3、乙方有权与借款人协商转贷服务的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4、乙方有权要求银行综合授信方案涉及的保证人作为转贷资金使用担保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或要求其出具《担保承诺函》。 5、乙方严格按照《资金确认函》(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操作转贷业务,对每一笔转贷业务项下的《资金确认函》乙方均视为甲方已知悉并认可。

温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急转贷资金服务操作指引(定稿-公开)电子教案

附件1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急转贷合作框架协议(样本) 甲方: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乙方:(银行) 丙方:(融资性担保公司) 为切实有效解决当前民间资金流动不足问题,缓解企业、个人应急转贷周转困难现状,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急转贷服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1〕187号)和温州市企业服务百日克难行动办公室制定的《温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急转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急转贷资金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应急转贷资金运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1、甲方指导乙方、丙方有效、规范运作应急转贷资金,确保转贷资金用于解决中小企业、公民个人的转贷资金困难。 2、甲方负责协调应急转贷资金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争议纠纷,促进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帮助丙方在乙方设立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并协助管理。 2、有权根据本行信贷政策要求,决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申请应急转贷资金和签发《续贷承诺函》,配合丙方做好申请

人调查,以便进入转贷流程。 3、负责监督丙方的应急转贷资金用于归还申请人的贷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4、负责协调本行及上级行相关信贷政策,确保《续贷承诺函》所承诺的应急续贷资金及时到账,并实时划入丙方指定账户,保证应急转贷资金安全。 5、乙方负有不公开政策和客户信息的保密责任。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乙方开立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筹集足额资金,及时为中小企业、公民个人应急转贷提供服务与支持。 2、丙方在收到申请人的应急转贷申请后,及时开展受理、审批,做好与乙方沟通联系,及时帮助申请人应急转贷,保障申请人资金链安全。 3、丙方有权利与申请人协商应急转贷资金服务的收费标准。 4、丙方要确保应急转贷资金用于解决申请人的转贷资金困难,不得挪作他用。 5、丙方负有不公开政策和客户信息的保密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日期日期日期

临汾市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合作协议

临汾市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临汾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根据山西省《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晋金组发[2015]2号)精神,临汾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以下简称资金)。为了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资金,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及使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24个月,自2015 年 6 月17 日至2017 年 6 月16 日。每笔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最长为15个工作日。 第二条资金使用用途 (一)该项资金是为临汾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条件,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临时周转服务的短期资金。 (二)该项资金只能用于依法设立在临汾市域的企业,其用途为支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续贷。 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该项资金。

第三条资金使用费用 使用资金在5个工作日以内,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使用资金6至15个工作日期间,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的1.5倍执行。(计息日按自然日计算) 第四条资金使用流程 (一)申请。乙方在需要借用该项资金时,须在原贷款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申请表》; (2)续贷承诺书(保证还贷后发放不低于还款额的新贷款金额并明确使用资金归还时间); (3)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加盖乙方银行公章的复印件,正在办理续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乙方银行公章的复印件; (4)贷款最终审批机构同意授信的证明文件; (5)企业及法人征信系统记录证明; (6)借款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等复印件; (7)上年度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批准。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之内决定该笔资金是否发放。 甲方同意发放该笔款项后,由临汾市金融指导中心(承

遂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2018年)

遂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2018年) 一、年度目标 (一)破除无效供给方面。 加快实施川中建材钢铁产能置换项目,推进全市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进展。稳步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切实减少无效低端供给,加快盘活存量资产。 (二)培育新动能方面。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取得新突破,在推进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营造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军民融合企业达到10户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8.5%,电商交易额同比增长25%以上。 (三)提升发展质量方面。 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进一步提升,高耗能行业占比继续下降。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5.0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25%。企业技术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体系评价认定100家以上。全市专利申请量突破250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2%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新增科技服务机构3家以上,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培育1家企业

争创天府质量奖,新申报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2个,培育70家企业的80个产品争创第十三届四川名牌。每千户市场主体新增注册商标4件。 (四)降低成本方面。 切实降低制度交易性成本,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减税降费,严格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政策、基金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实行严格保证金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相关的融资、用地、水电油气、用工、物流等要素成本。争取全年为企业降低成本20亿元以上。 (五)防范化解风险方面。 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和防控,依法处置金融犯罪和涉诉金融风险案件。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加快重点企业化解债务风险。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民间融资风险分类处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六)补齐发展短板方面。 高质量完成90个贫困村退出、2.5万贫困人口脱贫和1840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18894户,实施农村危旧房第一批次改造4434户,完成土坯房及土坯混合房整治4.3万户。加快推进54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10亿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营造林15万亩,新建林业产业基地5万亩(其中贫困村1万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7.5%,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

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申报指南

***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申报指南(稿) 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维护资金链条安全,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下称“市基金平台”)发起设立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 一、申请条件 1.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银行到期贷款; 2.企业已获得贷款银行出具的银行贷款批复; 3.贷款银行已与市基金平台签订应急转贷基金总体协议,或同意就单笔业务签署三方协议(贷款银行市行、市基金平台、企业),承诺续贷并负责全额归还所借用的应急转贷资金。 二、申报途径及流程 1. 向合作银行申请 ①企业申请。在贷款到期前30日,企业直接向已与市基金平台签署合作协议的银行提报《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申请审批表》,加盖企业印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目前,市基金平台已与**银行、…**银行**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其他银行正在洽谈)。 ②银行承诺。企业凭借银行贷款批复,向银行申请续贷承诺函,并通过银行将书面申请和银行承诺函提交市基金平台确认。 ③审查审批。市基金平台收到书面申请和续贷承诺函后受理业务,进行核查,经过内审程序进行审批。

④基金投放。业务审批通过,并在各方联合确认一条封闭运行的回款路径后,贷款经办银行向市基金平台发出《用款申请函》,市基金平台据此投放基金,将相应款项的支票交给经办银行,从基金专户扣款垫付该企业的到期贷款。 ⑤基金回收。经办银行续贷放款后,按事先约定的回款路径扣划续贷款项并转入上述基金专户,并承担不能及时收回之全责。 2. 向未签署合作协议的银行申请 ①企业申请。在贷款到期前30日,企业直接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提报应急转贷基金需求。 ②银行承诺。企业凭借银行贷款批复,向贷款银行申请续贷承诺函,并提交给市基金平台。 ③审查审批。市基金平台收到书面申请和续贷承诺函后受理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审核完善资料,由基金管理团队决策审批。审批通过后,市基金平台、贷款银行、企业签署“同进同出”三方协议,由贷款银行承诺续贷及负责把续贷资金归还基金专户。 ③基金投放。三方协议签署后,银行向市基金平台发出《用款申请函》,市基金平台据此投放基金,将相应款项的支票交给经办银行,从基金专户扣款垫付该企业的到期贷款。 ④基金回收。经办银行续贷放款后,按事先约定的回款路径扣划续贷款项并转入上述基金专户,并承担不能及时收回之全责。 3.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①企业申请。对已获取银行贷款批复,但银行不同意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贷款到期前,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报应急转贷基金的需求。

最新中小企业风险缓释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 中小企业风险缓释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有效缓解我市部分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转贷难题,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促进工业和信息化经济稳定增长;加强银企之间协作和互信,确保风险缓释资金的规范、安全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风险缓释基金的设立和资金来源第二条中小企业风险缓释基金(以下简称风险缓释基金)按照“服务企业、微利经营、规范运作、严控风险”原则,为辖区内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在合作银行范围内提供到 期贷款转贷服务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风险缓释引导基金来源于政府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合作机构资本参与共同组建风险缓释基金。 (一)风险缓释引导基金首期出资4亿元,视发展需求逐步扩大。 (二)风险缓释引导基金和合作机构资本按照一定比例设立风险缓释基金。 (三)合作机构是指有意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和转贷资金的法人组织。 第三章风险缓释基金的使用对象

第四条风险缓释基金使用对象:在辖区内合作银行贷款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经营客户。资金使用对象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含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和经营客户,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二)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标准。 (三)已取得合作银行“银行贷款转贷承诺函或银行贷款放款通知书”,且单笔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不能因企业使用中小企业风险缓释资金服务而降低该企 业在银行的风险分类级态。 (四)对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包括下列情况:有银行贷款逾期、有银行欠息未还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院未审结经济纠纷被执行案件的。 (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会议确定需要帮助转贷的企业。 (六)风险缓释基金供不应求时,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化优先顺序安排。 第四章风险缓释基金的实施 第五条政府出资的风险缓释基金作为资本金注入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其具体负责风险缓释基金的实施并履行下列职责:

贵阳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贵阳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银行正常转贷,助推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设立“贵阳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以下简称“转贷应急资金”)。为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转贷应急资金,是指对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短期资金。转贷应急资金仅限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贵阳市“千企改造、一企一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全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工作,研究制订资金使用的办法、原则,落实资金来源和组成,提出和批准组建方案,为资金的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定期听取转贷应急资金运行情况报告,决定

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贵阳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公室(以下简称“转贷应急资金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与相关合作银行签订年度合作协议,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转贷应急资金办公室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贵阳市支行、贵州银监局等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如有需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代章。 第五条从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投入转贷应急资金,到2022年资金总规模达到2亿元。根据转贷应急资金使用和企业需求情况,采取滚动支持、逐步增加的原则,逐步增加资金的规模,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视资金运营情况,各区(市、县)可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等形式增加资金规模。当条件成熟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对参与的社会资本,在收入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 第六条转贷应急资金由贵阳市“千企改造、一企一策”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转贷应急资金的受托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 第七条受托管理机构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转贷应急资金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使用对象和范围 第八条转贷应急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

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2015年)

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 (2015年) 一、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一)多种方式保障企业资金接续。市级财政设立转贷引导基金,总规模2亿元,引导投融资机构按照1∶4比例放大成立转贷基金,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接续难题。继续实施中小企业转贷周转金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各区、市设立多种形式的应急周转金或转贷基金。建立银行、转贷资金服务机构和企业多方协调机制,提高银行续贷履约率,降低资金周转风险。 (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取得金融许可证,且经营1年以上的各银行青岛分行、独立法人银行、驻青省行分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每年度对10个实体行业小微企业贷款额较上一年度增量部分,分类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核算风险补偿金,用于处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 (三)搭建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贷信用融资平台。建立采购人、中标人、贷款银行、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和财政支付的对接确认机制。推动银行开发适合政府采购中标企业的融资产品和贷款方式,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化解政府采购中标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四)完善工业企业土地房产确权登记手续。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协助部分重点工业中小企业解决因历史遗留用地手续不完善导致的土地证、房产证办理不到位问题,通过盘活资产缓解抵押难。完善历史遗留的工业项目用地手续。对利用国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已建成投产、生产经营正常,经省、市政府批准农转用征收,但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工业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建立具体工作程序,依法协助企业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工业企业房屋产权确权登记手续。对因审批手续不全,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重点工业中小企业,按照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原则,明确登记受理范围和办理程序,支持企业从简补办手续,按照登记收费标准下限缴纳费用。 (五)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对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后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推动创新转型升级发展 (六)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快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每年认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示范企业。重点帮扶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企业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中需要的管理咨询、股份制改造、工业设计、技术服务、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依法予以优先支持。 (七)鼓励小微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优势传统产业小微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向高端化发展,运用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传统产业,提升智能制造

周转资金使用协议(过桥资金)

XX市企业应急保障周转资金使用协议 应急保障周转资金管理单位:(甲方) 借款企业:(乙方) 承贷银行:(丙方)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申请应急保障周转金,用于归还丙方到期债务性融资。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 2015 年月日起,至 2015 年月 日止,共___日; 四、借款用途:用于归还单笔债务性融资到期过桥,该笔贷款融资方式:,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日。 五、放款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提交借用企业应急保障周转金的书面申请和借款收据后,甲方经审核无误后,一次性支付借款给乙方,借款必须汇入下列丙方(乙方承贷的开户银行)所指定的过渡性账户,由丙方暂时托管该笔借款,托管期间不计存款利息。 帐户全称 开户行: 账号: (二)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应急保障周转资金,在乙方贷款到期日,将甲方所汇入过渡性账户的借款资金扣划至乙方的贷款账户,为乙方偿还到期债务并办理完还贷手续。若丙方按银行内部会计核算要求先于乙方贷款到期日之前将甲方的借款划入乙方账户,或者已经将借款划入乙方账户后因故未能顺利偿还债务和办结还贷手续时,应先暂时冻结该笔借款,确保该笔借款的安全。 六、资金偿还:丙方在为乙方办结还贷手续后,应恪守续贷承诺,并按规定程序协助乙方办理续贷相关手续,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续贷,并在乙方续贷资金发放日,立即将放款资金如数直接划扣回下列XX市企业应急保障周转金

专用账户,或经丙方内部过渡账户划扣回XX市企业应急保障周转金专用账户。 帐户全称: 开户行: 账号: 七、违约责任: (一)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妥善管理和有效使用应急保障周转资金,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致使应急周转金发生挪用或损失的,(甲方有权责令丙方立即归还应急保障周转资金,)包含应急保障周转资金本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取消丙方享受的相关政策。 1、丙方承诺续贷后,期间因故无法续贷或超过5个工作日不续借的; 2、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存放管理和有效使用应急保障周转资金,或出现将资金划至乙方贷款账户后,未能及时冻结或未能及时为乙方归还债务性融资款,导致甲方应急保障周转资金发生损失;但丙方将资金通过乙方账户办理还款手续时,因乙方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导致的资金损失,丙方将无需承担责任。 3、乙方申请甲方的应急保障周转资金若用于票据到期承兑的敞口过桥,鉴于票据具有承兑期限未来不确定性的特点,在应急周转资金注入之前,丙方必须将票据变更为流动资金贷款,并办理好转贷相关手续。 4、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先行落实乙方授信担保所需相关内部流程手续完整,具备续贷条件。在签订协议后至企业续贷完成之前,不得再行变更担保条件及更换授信要求。 (二)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应急保障周转资金,或将丙方所划入的周转金挪用,或因自身原因未能取得新贷款,无法按时足额归还应急资金导致应急周转金损失的,丙方有权直接责令乙方立即归还应急保障周转资金,包括启动抵质物拍卖或者行使代位追偿权,清偿金包含应急保障周转资金本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甲方应积极协助丙方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八、丙方有权检查乙方贷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信息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

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为规范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避和防范运作风险~有效发挥应急转贷资金的作用~根据《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威府办发…2016?67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申报条件 本规程所称中小企业~指威远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三高六新”中小企业,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及新商业模式、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医药、新农业、新服务业等中小企业,。本规程所称承贷金融机构~指威远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外金融机构视情况而定。 申请应急转贷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威远县行政区域内进行国、地税登记,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无重大经济诉讼和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等未决事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未涉嫌民间非法借贷或从事国家限制类行业, ,三,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 ,四,无金融机构不良记录~属承贷金融机构确认给予续 —1— 贷的企业, ,五,企业法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已纳入规模管理的企业。 二、使用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应在银行贷款到期前20个工作日向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提交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的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成立时间、法人代表、股权结构、公司核心业务、资产负债状况、经营产销状况、员工人数、公司主要优势、公司发展前景,,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及原因,说明借用应急转贷资金转贷的承贷金融机构及转贷金额和贷款到期日,申请借用应急转贷资金金额及时间。 2(企业的征信报告。 3(即将到期的承贷金融机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的续贷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申请表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企业公章~有所在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直属企业须有县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5(承贷金融机构出具的《企业银行贷款转贷承诺书》,详见附件2,。 —2— 6(企业上年度经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的财务报告和申报时上月的财务报告、纳税申报表以及《企业银行贷款情况表》,详见附件4,、《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情况表》,详见附件5,。 7(该笔借款的担保措施。 8(其他资料。 ,二,机构初审。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收到申请后~对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资金需求、信用等级进行调查~到承贷金融机构对该笔转贷的金额、担保

洪泽县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洪泽县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以企业互助、银政支持的形式,建立洪泽县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 第二条设立本基金的宗旨是:提高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规避信贷风险,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因资金周转临时出现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解除会员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保障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基金的使用坚持应急、有偿、短期、安全的原则,确保基金的规范和高效使用。 第二章基金的规模与来源 第四条互助基金初始规模不低于4000万元。互助基金的构成与来源: (一)县财政注入引导资金2000万元; (二)会员企业认缴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 第五条互助基金扩充机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贷款需求将越来越多,互助基金应根据政府和企业的要求,建立起持续的基金扩充机制。其途径为: (一)会员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增缴基金; (二)非会员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申请入会缴纳基金; (三)县财政根据互助基金运作情况适当增加引导资金;

(四)其他。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为加强应急互助基金的运作和管理,由基金出资人组成洪泽县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协会(以下简称企业互助会)。企业互助会依法在县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是应急互助基金的持有者和管理人。 第七条企业互助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订和修改应急互助基金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负责基金的筹集和清算; (四)审议通过监管会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组织和实施会员活动; (六)推荐监管会会员代表二名。 (七)审议和决定会内重大事项。 第八条企业互助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由监管会提名交企业互助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企业互助会会议由会长召集,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企业互助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出席方可举行。企业互助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会员同意通过方才生效。

上半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结

上半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减负办根据省减负办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强化政策落实、深化企业服务、加强监督检查为减负工作重点,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助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现就上半年企业减负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策落实 1.印发减负工作要点。根据全省2015年减负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在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市减负办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2015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为全年减负工作奠定基础。 2.优化审批收费服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涉及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丽政发〔2014〕82号)。经过清理,公布的市本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涉及收费目录清单由原来的88项缩减至52项,其中保留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22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30项。取消、暂停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收费项目36项,暂停(免征)、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后可减轻企业负担481万元。 3.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在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81个大项,177个子项,共25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32个大项,32个子项,共64项。公示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有利于制止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超越权限定价等行为,有利于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4.贯彻落实各项减免政策。市场监督局切实落实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政策,最大限度地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全市免征各类市场主体13018户,免征登记费总额930.21万元。按照免收所有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费、证书工本费和签证费政策,全市上半年为企业减免相关费用140.58万元;我市实现了无纸化直通放行,一年至少可为出口企业节省200万元。全市实行免征货物港务费和船舶港务费,预计辖区内全年将免征货物港务费190余万元,免征船舶港务费20余万元。全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惠及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全市参保单位及其职工2015年1—6月少缴失业保险费约3000万元。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全市对工业企业项目实行基准价格下浮30%的收费标准,共减免工业企业图审收费16.8万元。 5.推行行政前置审批。按照“先照后证”改革的工作部署,对照国务院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严格落实前置审批目录清单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实现“先照后证”登记3552

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号)精神,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以下简称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是指市级设立的,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资金。符合条件的“双百”大型民营企业按要求纳入转贷应急周转金支持范围。 第三条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和重庆银保监局五部门组成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转贷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管理转贷应急周转工作。 第四条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市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资金管理平台),负责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日常

运行管理。 第五条市级资金管理平台应与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开展转贷资金业务,不得与合作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开展转贷资金业务。 第六条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来源包括: (一)市级资金:由市财政局划拨市经济信息委,再由市经济信息委转入市级资金管理平台专用账户; (二)区县资金:由区县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至市级资金管理平台专用账户; (三)社会资金:社会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吸纳,按协议将相应资金直接注入市级资金管理平台专用账户; (四)利息收入: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滚存使用。 第七条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

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 为规范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避和防范运作风险,有效发挥应急转贷资金的作用,根据《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威府办发〔2016〕67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申报条件 本规程所称中小企业,指威远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三高六新”中小企业(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及新商业模式、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医药、新农业、新服务业等中小企业)。本规程所称承贷金融机构,指威远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外金融机构视情况而定。 申请应急转贷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威远县行政区域内进行国、地税登记;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无重大经济诉讼和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等未决事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未涉嫌民间非法借贷或从事国家限制类行业; (三)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 (四)无金融机构不良记录,属承贷金融机构确认给予续 —1—

贷的企业; (五)企业法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已纳入规模管理的企业。 二、使用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应在银行贷款到期前20个工作日向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提交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的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成立时间、法人代表、股权结构、公司核心业务、资产负债状况、经营产销状况、员工人数、公司主要优势、公司发展前景);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及原因;说明借用应急转贷资金转贷的承贷金融机构及转贷金额和贷款到期日;申请借用应急转贷资金金额及时间。 2.企业的征信报告。 3.即将到期的承贷金融机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的续贷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申请表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企业公章,有所在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直属企业须有县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5.承贷金融机构出具的《企业银行贷款转贷承诺书》(详见附件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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