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单的规定

工作联系单的规定
工作联系单的规定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质量整改通知单内部使用,工作联系单外部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本规定“附件一”列出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流程,参建各方均应严格执行。

本规定“附件二”为工程联系单处理意见表,由工程处、总工室技术处在受理工程联系单后填写。

暂定价物资的选用与计价管理,在《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工程材料设备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委会实行工程联系单分级管理制度,将工程联系单按所含内容的重要、复杂程度,分为一般事项联系单、重要事项联系单。

一般事项联系单涉及的技术内容较为简单明确;增加或减少造价在2万元以下;延长或缩短工期在一周以内;换用或新增次要材料设备等。

重大事项联系单涉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增加或减少造价2万元以上;延长或缩短工期一周以上;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整体外观效果;换用或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提出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情况,加强施工前的图纸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需要事先协商或联系的事项。

施工单位在工程联系单中列出的项目名称,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划分设置规定,并说明各项目的特征。提出合同外新增项目、桩基等隐蔽工程的变更,须报综合单价及预算总价。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留出其它参建方签字、盖章的“一致意见”栏。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图会审纪要和管委会的意见,及时提出工程联系单,对施工图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充,以免延误施工,引起争议和索赔。

较大型工程的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代表或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联系单办事事项。

对于工程设计更改,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暂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七条因管委会自身要求或出于优化设计、改变材料设备等需要,由有关处室提出相应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见“附件三”。

第八条一次事件只能办理一次联系单,不得分解联系单。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的审核与确认

第九条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由管委会工程处受理。

第十条工程处应及时填写工程联系单办理意见表(见附件二);属一般事项的,工程处负责人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审批;属重大事项的,经管委会领导审定后,工程处负责人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管委会内部机构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统一归口管委会总工室技术处受理;属一般事项的,由总工室负责人批准实施;属重大事项的,由总工室技术处填写工程联系单办理意见表,报管委会领导审批。

需要与施工单位事先协商工程造价的,须经管委会工程处会签。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合同文件和工程实际,严格审核各种联系单,对涉及到的技术可行性、费用增减、工期变动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十三条在特定情况下,如遇紧急情况(如抢险等),工程处的现场负责人可根据施工需要,提前批准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但必须从批准后的次日起,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工程联系单确认事项。

第四章工程联系单的签发、答复

第十四条经批准实施的工程联系单,统一由管委会总工室技术处在工程联系单上加盖“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工程技术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按照国家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时限逐级对工程联系单作出审核审批意见。

对属于一般事项的工程联系单,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签发或答复;对属于重大事项的工程联系单,在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签发或答复。

第十六条总工室技术处将加盖有工程技术专用章的工程联系单,发放到工程处;工程处根据签发时限要求,及时将工程联系单传送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工程联系单未经管委会加盖“公章”确认的,不能生效作为施工、办理竣工资料和办理结算的依据;施工单位如擅自实施,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关于建设单位对工期问题的工作联系单的回复档

关于建设单位对工期问题的工作联系单的回复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我项目部于 2014年12月23日,接贵方《关于工期问题的工作联系单》,其具体内容说我项目部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严重滞后并认为是我方责任。对此,我项目部对此提出异议,并一一解答。 一、我单位于 2014年6月20日接甲方通知。对外墙装饰及室内装饰重新进行二次设计。我项目部接通知非常重视,立即寻找专业设计队伍,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并在短时间内拿出方案提供给校领导进行论证,并与设计人员和校领导都其他院校参观考察,校领导多次到现场进行考察并组织二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论证,由于校领导的意见不统一。致使方案的反复变化,造成设计方案一直无法敲定,最后第一班二次专业设计人员的无奈退出而结束。 二、因二次设计方案无法确定造成整个工程的后续工作无法开展从而严重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为此,我项目部非常着急,为追赶进度,经与校指挥部领导沟通,我项目部又委托康利达设计公司在原先定调的基础下重新进行方案设计。并最终于 2014年9月29日举行了校领导、指挥部、监理部、项目部和康利达设计公司参加图书馆新方案设计讨论会明确了最终的设计目标和方案的最终确定。又于 2014年9月30日在王校长、徐处长、贺教授、水处长、杜老师、监理人员和项目部人员举行二次会议,详细确定了做法,外观,花形等。外观灰麻大理石,一层灰麻蘑菇石,悬飘架同色铝单板及其室内详细方案的确定。三、我项目部根据最终确定的方案对原有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在设计计算过程中,发现荷载不够,向校领导汇报,后经校指挥部领导与总体设计的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人员复核,得知因新方案变动较大,外墙干挂石材

内部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

公司部门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暂行)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 为了便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快捷、规范处理各项事务,依据公司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工作联系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的责任性及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之间内部的相互书面沟通。 三、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业务中,各部门安排工作或认为必须要让对方或其他

部门知晓、配合、解决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未达到正式行文的程度但需向相关部门书面转达,就可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进行联系。它是及时快捷地处理工作中各种业务关系的记录文件。 (二)《工作联系单》是部门之间工作相互配合、支持、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文件,如需回复应说明希望回复日期。 (三)《工作联系单》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多事,所需要配合解决的问题描述要明确,行文言简意赅,分寸得当(四)发出《工作联系单》的部门应在联系单中写清需要联系、协助、配合的相关事项和相关要求。 (五)若部门之间,对配合完成工作有不同意见,由双方共同商讨确定事件处理方法和时间,协商未果,可采用请示公文的形式将相关处理意见及建议,报公司主管领导批 (六)接收部门应按联系单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七)所有发出去的《工作联系单》上必须要有编号,以便查询追踪方便。 (八)做好《工作联系单》的归档工作。 四、运行程序 (一)《工作联系单》的提出:由提出部门人员负责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签发。

(二)发出《工作联系单》时按所描述的工作内容,发给相应的部门。 (三)发单部门编号后印发接收部门。 (四)本工作联系单最少一式二份,签字齐全后各方存档。 (五)存档时应在联系单后附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法、措施及处理结果。 五、执行日期 自公司正式下发文件时,开始执行。 附件:内部工作联系单 二O—四年十月十三日

内部请示及工作联系单版本

内部请示公文处理办法 为了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效率,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内部请示公文的行为规范 1、请示,是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原则上给予答复。 2、请示,应一文一事,切忌一文数事。所请示的问题要明确,行文应言简意赅, 分寸得当。 3、请示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的事由或起因;请示的事项或建议的事项; 请示的结束语,如“妥否,请领导批示为盼。” 二、内部请示公文的办理程序 1、要逐级请示问题,除特殊情况外,不越级请示。 2、凡属职能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请示,一般不必再送总经办,职能部门应直接给予明确答复,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以便查询。 3、对超越职能部门权限的请示,职能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反映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或建议,并经部门经理或主管签署拟办意见后,报总经办阅批。总经办批示后,退回职能部门,同时转告请示单位。职能部门负责按批示意见办理并明确答复请示单位。 4、请示单位对职能部门直接答复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采用请示公文的形式将原请示事项,职能部门的处理意见,以及请示单位的不同看法一并总经办。 5、请示单位对职能部门直接答复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采用请示公文的形式将原请示事项,职能部门的处理意见,以及请示单位的不同看法一并送总经办。 三、内部请示公文的处理期限 1、凡属职能部门可直接处理的问题,职能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收文日期为准)答复请示单位。 2、需报总经办决定的请示,要及时送交总经办。职能部门在收到总经办批示后,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总经办批示精神进行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特殊情况不能在三日内处理的,应在答复期限内,向总经办说明。

工作联系单回复单

工作联系单回复单 工程名称:中移(苏州)研发中心一期一阶段工程编号:复函主题关于A3区域地下室顶板钢筋安装质量事宜 抄送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复函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 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2015-08-20 信息中心苏州项目(项目部): 我方接到编号为信息港-建科监理A.0.101-1508127的建设单位工作联系单,核查项目管理工作后作出如下回复,请予以复查。 内容: 在A3区域墙、梁、板钢筋绑扎施工过程中,由于班组施工指挥人员的失误,误将剪顶部暗梁内的腰筋按墙体水平筋绑扎,将12C14绑扎成6C12,在砼浇灌 前我项目部已责令施工办组对暗梁腰筋进行拆除换筋处理,已按图纸中要求整改到位。

工作联系单回复单 工程名称:中移(苏州)研发中心一期一阶段工程编号: 复函主题关于C01食堂工程首层餐厅与门厅之间玻璃隔断形式调整事宜抄送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复函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 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2015-08-24 信息中心苏州项目(项目部): 我方接到编号为信息港-建科监理编号:C1-建的建设单位工作联系单,核查项目管理工作后作出如下回复,请予以复查。 内容: 关于取消6个M1525-1,改为固定玻璃隔断,在距17轴、19轴1500mm处增加两个2000m宽通道事宜,在二次装饰施工中,我项目部按此通知要求执行更改。

工作联系单回复单 工程名称:中移(苏州)研发中心一期一阶段工程编号: 复函主题关于C01食堂工程首层餐厅与门厅之间玻璃隔断形式调整事宜抄送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复函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 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2015-08-24 信息中心苏州项目(项目部): 我方接到编号为信息港-建科监理编号:C1-建的建设单位工作联系单,核查项目管理工作后作出如下回复,请予以复查。 内容: 关于取消6个M1525-1,改为固定玻璃隔断,在距17轴、19轴1500mm处增加两个2000m宽通道事宜,在二次装饰施工中,我项目部按此通知要求执行更改。

公司内部工作联系单

xxx有限公司工作协调单 申请时间:申请部门申请人部门负责人 需协调部门要求达成时间 需协调事宜 受理部门 处理意见 受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处理结果实际达成时间 说明: 1、此单每月3日前交到行政人事部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当有工作内容需要跨部门协作时,部门负责人请填写此《工作协调单》,在“需协调事宜”中把需要协调的 事项内容,要求达成时间等填写清楚,然后发给需协调办理的部门。 3、当受理部门收到申请部门发来的《工作协调单》后,应及时对所要求内容进行处理,并在24小时内给予回 复,同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当所协调事宜处理完后,申请部门需填写处理结果和实际达成时间; 5、如受理部门未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申请部门可向行政人事部投诉反映。 6、《工作协调单》作为工作联系及工作进度的书面依据,各相关部门应妥善保存。 。。。。。。。。。。。。。。。。。。。。。。。。。。。。。。。。。。。。。。。。。。。。。。。。。。。。。。。。。。。。。。。。。。。。。。。。。。。。。。。。。。。。。。。。。。。回执-1 我部门已收到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容的协调单处理意见一份。 收到人签字:收到时间:。。。。。。。。。。。。。。。。。。。。。。。。。。。。。。。。。。。。。。。。。。。。。。。。。。。。。。。。。。。。。。。。。。。。。。。。。。。。。。。。。。。。。。。。。。。回执-2 我部门已收到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容的协调单一份。 收到人签字:收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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