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渠道合作协议

【】项目

分销渠道合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邮政编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所开

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济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乙方客户归属判定

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有乙方销售人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客户到访确认单》,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只限直系亲属),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3)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则交齐款项。

5、如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就客户确认发生争议的,按客户确认单上的甲方签署日期先后为准。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房地产渠道合作协议

【】项目 分销渠道合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邮政编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所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济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有乙方销售人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客户到访确认单》,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只限直系亲属),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3)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则交齐款项。

房地产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项目,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即采用由乙方独家代理形式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 住宅□商住),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任务为完成本合同住宅总销售套数的___%即为乙方完成销售任务。剩余___%甲乙双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另议。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乙方负责渠道客户资源整合,并负责销售本案所属房源,甲方获取房源需要提前通知乙方,不得不经过乙方同意,私自销售房源。 5.乙方负责________项目房源销售控制,甲方须配合乙方做好房源核对工作,防止一房两定情况的出现。甲方房源出售后,须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做好房源销控相关工作。 附加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不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等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甲方负责提供案场销售中心予以乙方使用。本案外阜渠道区域即使用乙方指定售楼处 售楼处指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楼处日常消耗的水、电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负责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 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底价为甲方所定_____元/平方米,(大写:_____元/套),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有权灵活浮动,作为销售控制,但须报于甲方或经开发商同意审核通过。 销售底价由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底价为准。 (具体预售价格和执行方案请看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房地产渠道分销协议书范本

阳光水岸项目商业部分渠道分销协议 甲方:绵阳众创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销售需要,就盐亭县阳光水岸商业部分物业渠道分销业务与乙方达成渠道合作,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手续齐备的可售商业房源,乙方负责利用自身渠道及资源为甲方房源配备客户并促成成交,具体方式如下: 一、渠道分销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渠道分销机构按月成交量结算佣金,无责任考核,佣金标准如下: 乙方每月5日前到甲方销售部进行成交金额核算,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乙方的成交金额,同时由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佣金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渠道客户判定标准: 1.客户手持带有乙方工作人员电话的DM单或其他宣传资料到访的; 2.客户主动表明是某工作人员推荐的; 3.客户到访前1个小时,由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现场经理微信报备,且被确认有效的; 4.乙方工作人员直接带访客户到达现场,且被现场确认有效的; 5.乙方渠道客户的认定均以到访为准; 三、渠道客户的有效性判定标准 1.客户已到现场咨询过商铺信息的,但超过30天未成交且未再次到访的,由乙方带访均

算作乙方渠道客户,以《客户来访登记表》的时间记录为准; 2.客户被其他渠道团队或经纪人推荐过,但在30天内未到访或未成交的,客户归属于最 新推荐人,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 3.如渠道公司或经纪人所推荐客户第一次到访后,超过30天未成交或未再次到访的,此 客户的有效性自动作废; 4.上访客户以其直系亲属界定为一组,但上访客户已明确表明帮朋友看时,并留下实际 购房人的联系方式,均算上访。 四、其他约定 1.甲方现场负责人为段经理(电话号码:),所有房源的销控、优惠 和价格执行均以段经理的安排执行;如有变动,以其书面或微信通知为准; 2.乙方联络人为:,作为客户争议处理的乙方协商人 员; 3.乙方有权使用阳光水岸的图文资料作为图文使用,由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 4.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拓客,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拓客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经营门店作为甲方的推广点使用,推广方式以横幅、展架等方式 为主,具体方式在乙方便利的条件下执行。

渠道代理分销协议

渠道代理分销协议 甲方:(即供应商)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代理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 ******* 的代理商销售甲方产品:“******”定额卡(含200元定额卡、500元定额卡、1000元定额卡三种类型)。 第二章: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在本协议中仅授权乙方进行销售甲方指定产品。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商标、产品名称等相关知识产权用于乙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销售除甲方指定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如因乙方违约引起法律或行政程序,由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乙方不得擅自取消、更改甲方产品及宣传物料中的上述标识和内容。 第六条乙方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甲方产品进行销售。 第七条乙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由甲方按照约定比例给予乙方佣金。 第三章:产品销佣金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提取甲方产品。 第九条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达到一定销售额,享受如下佣金: 1、5万以内:千分之五; 2、5万—10万:千分之六; 2、10万—50万:千分之七; 3、50万—100万:千分之八; 4、100万以上:千分之十。 第十条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需要先填《***订货单》,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全额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交货。 2、每月8号-13号为集中结算时间,乙方提供发票后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将

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章:保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包括价格)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对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自觉地维护甲方的信誉;及时向甲方反映甲方产品中可能具有的缺点或问题,并保持让甲方了解最终用户的不满之处。 第五章:授权期限 第十三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壹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重新认证,双方可以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 第七章:授权终止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协议: 1、甲乙双方协方议期满同意终止本协议; 2、乙方发生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行为,或是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甲方可强制 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授权终止时,甲方不再收回。 第十六条当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取消,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权信息资料销毁或全数退还甲方。乙方有资格保留为维持现有的顾客或产品所需要的信息资料。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协议包含了双方之间全部理解,将替代任何其它口头或书面协议,将约束和确保双方的利益。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双方都无权在无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协议的全部或部分。 第二十六条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项提交菏泽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二十七条甲方保留对此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 乙方: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作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分销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在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销代理项目概况 名称: 位置: 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销售围:本项目所有可售面积约为平米,可销售套数套。 委托乙方销售的面积数、套数经甲方核实并经乙方确认后,由双方于项目开盘前以书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代理期限、围、容及工作标准 1、乙方分销代理期限、围及容: 1)、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销代理本项目。 2)、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名称)在(区域)独家分销商。 3)、在本合同有效期,甲方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一),乙方的业务围及代理权限仅限授权委托书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围。 2、乙方所代理工作的标准 1)、项目分销渠道由乙方根据项目状况进行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甲方项目进程组织异地购房团队参观选房。

2)、乙方分销渠道工作对甲方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和房屋销售尤其商业物业的销售、招商工作起到引导作用。 3)、建立双方沟通机制,并制定《客户购房确认单》(附件2)。 4)、乙方所实施的分销渠道工作,能为甲方项目销售上解决慢销或滞销问题。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 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甲方须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如售楼书,销讲资料, 宣传单页及《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3、甲方有义务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购房者的价格一致,若有折扣 优惠亦应一致,甲方应将该项目的价格明细表提交给乙方,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或直接至现场 等方式进行。甲方有义务将工作中需告知乙方的主要情况告知乙方,并安排专职人员每天与乙方相关人员对接。 6、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 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在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7、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围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 企业的品牌形象。 8、在委托期,甲方免费提供广告宣传物料。负责提供外市(孝义市以外)看房客户的 交通费用。乙方日常的推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大型的推广活动(如房展会、酒店推广会等)可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批准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合作方式由双方商议后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9、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并按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作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在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销代理项目概况 名称: 位置: 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销售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面积约为平米,可销售套数套。 委托乙方销售的面积数、套数经甲方核实并经乙方确认后,由双方丁项目开盘前以书面形式附丁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代理期限、范围、内容及工作标准 1、乙方分销代理期限、范围及内容: 1)、乙方从 ____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销代理本 项目。 2)、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名称)在(区域)独家分销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一),乙方的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仅限授权委托书及本合同有关规定范围。 2、乙方所代理工作的标准 1)、项目分销渠道由乙方根据项目状况进行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甲方项目进程组织异地购房团队参观选房。 2)、乙方分销渠道工作对甲方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和房屋销售尤其商业物业的销售、

楼盘渠道分销协议

水木年华项目渠道分销协议 甲方:西安盈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蒲城县东环路北段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就甲方所代理的新房项目委托乙方联动销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将其代理的水木年华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销售服务,乙方接受委托后,由乙方及授权的乙方直营店共同为甲方寻找项目的买受意向人,向买受意向人推荐甲方项目,并促成甲方项目的成功销售。 二、合作方式 (一)乙方进行门店授权 乙方应负责授权其所有直营店与甲方共同完成本协议甲方项目的销售服务。(二)广告及推广 乙方根据各直营店的实际情况,通过以下形式进行甲方项目的推广并依据甲方所提供之资料接受咨询: 1、甲方所代理项目楼书的摆放、X展架展示; 2、乙方店面对甲方项目进行平面和立体展示; 3、乙方店面有LED的将在显示屏进行销售信息的推广; 4、电话约客、DM海报发放、报纸广告、网络媒体的渠道推广; 三、佣金计算及支付 1、佣金比例: 按销售房源每套7000元结算佣金; 2、结算标准: 1)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开发商给甲方结算佣金后2天内,甲方支付乙方佣金。 2)按揭支付:按揭房源待银行放款后,开发商给甲方结算佣金后2天内,甲方即支付支付乙方佣金。

3)若乙方渠道客户最后以工抵房形式成交,则乙方无佣金结算或其他补偿形式;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项目符合法律和行业相关规定,资质有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务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乙方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甲方有义务指定专职人员与乙方进行对接,乙方推荐的客户,如直接至售楼处甲方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及置业顾问认真热情接待,不得出现推诿、懈怠、排斥客户现象,配合乙方进行客户的确认并签署客户确认单,负责合同签订及后续手续的办理; 3、所有与购房有关的协议或合同等均由开发商负责与买受人签订,买受人所缴纳的房款等款项均由开发商收取; 4、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的任何协议及合同文本,由甲方负责解释; 5、甲方按时按约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 6、如遇项目原因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妥善处理,乙方配合;乙方不得在项目 门口喧哗吵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所要求之形式和内容对甲方服务内容进行宣传与推广; 2、积极的向潜在客户推荐甲方项目; 3、负责将自有资源的客户,进行实名、电话登记,并将客户以合作项目要求的报备方式推荐至甲方专职人员,并及时与甲方进行确认; 4、乙方或其直营店就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广告或推广应以甲方所提供之资料为基础,乙方不得对外做出任何不符合甲方所提供之资料或甲方实际的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或者责任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积极主动为甲方提供销售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任何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认购协议,并不得收取买受人任何款项。 7 甲方保证乙方所报的价格与售楼部开出的价格一致,若有优惠政策,则乙方所带客户享有同等优惠。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的期限自2020 年 4 月15 日至2020 年12月31 日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到期后终止,或另行签订延期协议;若双方合作中意见分歧较大,本协议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随时终止。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 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置标准、项目位置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 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 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 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 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在出

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置标准、项目位置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 件。

房地产渠道合作协议

【】项目分销渠道合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邮政编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所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济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有乙方销售人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客户到访确认单》,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只限直系亲属),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3)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则交齐款项。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协议书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 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同创地产 分销合作代理合同 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辟甲方代理的的房产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代理的项目交由乙方为非唯一区域分销代理、销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及销售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单位销售价格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若以上项目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受托代理权限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区域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区域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约,另行协议。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指导,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 2)甲方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审核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甲方应在客户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须完成对乙方客户确认单的签字确认 3)甲方指派作为本项目与乙方开展本合同业务唯一授权协调人,负责处理房屋销售管理相关协商事宜,如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类销售方案、计划、业绩确认清单等各项事宜予以决策、审核和确认;本授权协调人员名单若发生变更由甲方提前三日以书面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分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本项目相关营销协调会议。 2)在客户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签约确认表》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佣金依据之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第二天起即全程启动分销工作,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房地产电商分销渠道合作协议合同公平公正适用甲方

合同编号: 【】项目 分销渠道合同

XX 2015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XX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 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5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

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纪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人员框架:项目经理名,驻场主管名。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格式详见附件一)。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由乙方销售人员或乙方委托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二),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仅限客户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的《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3)A、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则交齐全部房款; B、客户选择分期和按揭付款方式时则交齐案场制定的首期房款(全部统一),并签定还款 协议书。

房地产渠道合作协议

分销渠道合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邮政编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所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济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有乙方销售人员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

同创地产 分销合作代理合同 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辟甲方代理的的房产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代理的项目交由乙方为非唯一区域分销代理、销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及销售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单位销售价格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若以上项目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受托代理权限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区域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区域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约,另行协议。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指导,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

2)甲方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审核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甲方应在客户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须完成对乙方客户确认单的签字确认 3)甲方指派作为本项目与乙方开展本合同业务唯一授权协调人,负责处理房屋销售管理相关协商事宜,如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类销售方案、计划、业绩确认清单等各项事宜予以决策、审核和确认;本授权协调人员名单若发生变更由甲方提前三日以书面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分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本项目相关营销协调会议。 2)在客户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签约确认表》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佣金依据之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第二天起即全程启动分销工作,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4)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管理规定以及购房客户相关款项收取程序,负责销售人员的配置、宣传推广、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5)乙方应根据本案的销售目标,组织市场调研、产品策划、销售执行等工作 第四条.分销佣金支付条件和方式 1、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通过乙方成功购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属商铺,完成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商铺首付款或者全款,乙方可以获得该商铺的销售佣金。 2、佣金提成: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委托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

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臵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XX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北京XX志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XX号XX大厦XX层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开户银行: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XX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XX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XX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XX(以下简称XX)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XX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XX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中国XX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XX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

房地产渠道合作协议

房地产渠道合作协议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项目 分销渠道合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邮政编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所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济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有乙方销售人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客户到访确认单》,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只限直系亲属),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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