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审批表

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审批表
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审批表

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审批表

填表说明

1.关于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的定义,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工作管理办法》

执行。

2.对于既定密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核人、审批人同为一人,需同时填写审核人意见

和审批人意见。

3.“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事项名称”填写公文、技术资料、音像资料、密品等

所承载涉密事项具体内容的名称。

4.“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经办单位”填写学院名称或机关部门名称。

5.“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公文”、“技术资料”、“音像资料”是所申请涉密事项的

载体类别,请根据所申请涉密事项内容,在相应载体类别的子类别中前的“□”

中划“√”选择。“□其他”在“□”中在划“√”的同时,请在备注栏内填写相应载体类别的其他子类别名称。

6.“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编号”按各学院、机关部门载体及密品编号顺序填写。

7.“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密品”填写该密品的具体名称。

8.“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拟定密级”、“拟定保密期限”、“拟定知悉范围”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填写。

9.“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定密理由”主要填写涉密事项根据何种背景,根据国家保

密范围目录和学校保密事项一览表哪一或哪些条目而产生。

10.“审核人意见”主要填写是否同意经办人意见。若同意,则可填写“经审核,经

办人意见属实、合宜,同意进行审批。”

11. “审批人意见”主要填写是否同意经办人、审核人意见。若同意,则填写“经

审查,以上意见属实、合宜,同意定为秘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密级变更及解密审批表

填表说明

1.关于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的定义,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工作管理办法》

执行。

2.“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事项名称”填写公文、技术资料、音像资料、密品等承

载含涉密事项具体内容的名称。

4.“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经办单位”填写学院名称或机关部门名称。

5.“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公文”、“技术资料”、“音像资料”是所申请涉密事项的载

体类别,请根据所申请涉密事项内容,在相应载体类别的子类别中前的“□”中划“√”选择。“□其他”在“□”中在划“√”的同时,请在备注栏内填写相应载体类别的其他子类别名称。

6.“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编号”按各学院、各机关部门涉密载体及密品编号顺序填

写。

7. “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密品”填写该密品的具体名称。

8.“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申请类别”,请在相应“□”中划“√”选择。

9.“经办人意见”一栏中的“变更理由”主要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工作办理办法》

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填写。

10.“审核人意见”主要填写是否同意经办人意见。若同意,则可填写“经审核,经

办人意见属实、合宜,同意进行审批。”

11. “审批人意见”主要填写是否同意经办人、审核人意见。若同意,则可填写“经

审查,以上意见属实、合宜,同意变更为新密级、新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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