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与城镇化的关系

土地流转与城镇化的关系
土地流转与城镇化的关系

浅谈城镇化和土地流转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在家里同父母一起收看了央视一套播出的《马向阳下乡记》。诙谐幽默的人物表现和跌宕起伏的剧情让我这个很少看电视的90后也追了一回剧。第一书记马向阳带领大槐树村的村民探索一条致富路的故事固然精彩,但这部剧不同于《乡村爱情》等的地方就在于——更多地反映了当今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问题,比如土地流转,而这个话题也成为了全剧的一条重要的线索。

随着十八大的召开,城镇化频繁进入公众的视野。2014年3月16日,新华社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这个规划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当前中央政府为新型城镇化开出的药方是户籍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搞清城镇化和农地流转的关系,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问题。

一.关于城镇化

1.城镇化的概念

城镇化,是由农业(第一产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产业(第四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

2.城镇化的意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合理的城镇化可以改善环境,使得环境向着有利于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方向转变,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压力。城镇作为区域发展的经济中心,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区域经济水平的提高又促进城市的发展;促使生产方式、聚落形态、生活方式、价值观等的变化。此外,城镇能够创造出比较多的就业机

会,大量吸收农村剩余人口。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四产业逐渐转移。城镇化过程还能够卓有成效地带动广大农村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地区产业结构。而且,城镇化使城市文化向乡村广泛地扩散和渗透,影响着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并提高乡村的对外开放程度,有利于城市与乡村的交流,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3.中国的城镇化进程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工流向了城市,同时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指出,中国城市化率突破50%。这意味着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

十八大使城镇化建设被提上日程。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今年3月,新华社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型城镇化提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划》指出,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二.关于土地流转

1.土地流转的概念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的意义

第一,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避免撂荒现象。通过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积聚,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第二,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增收双赢。第三,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经营机

制的创新,也培育了很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从而带动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城镇化和土地流转的关系

1.土地流转促进城镇化进程

建立以市场为取向的土地流转机制, 对于缓解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土地矛盾, 盘活存量土地,保护耕地, 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⑴土地流转可以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土地条件

目前,在我国,由于将耕地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受到国家土地供应计划的严格控制,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在人均耕地拥有数量较少的东南沿海地区、城乡结合部,土地供应数量难以满足用地需求,缺口较大,走平面扩张的道路已经行不通了, 而农村城镇化建设又必须以土地供应为基础。如果把那些闲置或利用效率不高的土地,通过租赁、转让出让或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出来并加以利用,对于弥补国有土地供应不足、缓解城镇化建设中土地供求矛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⑵土地流转可以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部分资金

土地被闲置或低效利用,不仅不能给占有者带来效益,而且占有者还要支付各种管理、占用费用。如果在保持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方式把这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转让出来,占有者不仅不需要支付各种费用,而且还可以从中获得一笔可观的经济收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城镇居民或企事业单位摆脱经济的困扰,促进自身发展,或者把这部分资金投入到新的城镇建设项目中去。

⑶土地流转可以降低农村城镇建设的成本

按照现行的法律,农村企业或乡镇企业进城建厂,均需通过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 使之转化为国有土地,然后通过将国有土地再转让的方式获得土地,其成本往往高于通过承租或直接购买农村集体土地的成本。一般来讲,通过征地方式获得的工业用地,成本大致为 120-150万元/公顷,但乡镇企业如果直接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成本大约为15万元/公顷左右,这无疑可以大大降低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成本。

⑷土地流转可以促进乡镇企业的聚集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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