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评标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招标活动,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及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采办”),负责公司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培训等工作。公司总裁担任主任,招采办设办事员两名,协助主任具体负责招采办日常事务的开展。

公司各二级、三级单位(分子公司)、部门不再建立招标采购办公室。

第四条招采办应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公司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招采办的具体评审工作。专家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

第五条专家库应当依法公开组建,接受董事会、公司

员工监督。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转正的在职员工,熟悉公司及本专业业务,维护公司利益,热心于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学习;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无违法或违纪记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具备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持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

(五)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由招采办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在公司内部公示后通过;

(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进入公司专家库。

第七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专家库的专家可以进行调整或补充:

(一)新入职员工符合加入专家库条件的,由办公室会同招采办,负责办理加入专家库手续;

(二)离职人员,由办公室会同招采办,负责办理退出专家库手续;

(三)符合公司专家库入库条件但不愿意加入的员工,必须在公示期截止前向公司招采办书面申请,并获得审批。

否则,视为同意加入公司专家库。

专家库专家的补充、退出均应当按本章第八条规定在公司内部公示。

第八条入库专家,经招采办按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并经公司总裁审查通过后,在公司内部公示5天。公司员工对公示的专家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采办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必要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招采办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5天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公司进行公示,对公司招采办作出的审查结果,各方均应当遵守。

第九条经审查通过的专家,公司发放聘书,正式聘为公司内部评标专家,纳入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管理,并作为个人晋级依据材料。

第十条公司专家库的专家抽取规定

开标前3个工作日,由公司招采办主任或其授权委托人从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业主评委2名、外部专家抽取人1名(负责外部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并书面通知公司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的部门和负责人,按照招投标有关工作程序开展工作。抽签过程由公司内审或法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书面记录。

第十一条专家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一)招采办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工作记录资料;

(二)招采办制定年度专家培训计划,对专家进行必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和评标流程培训;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和考评制度,并实行年度考

核制。

1.专家库专家因身体健康状况、业务水平、违法违纪及信誉不良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指导工作的,经招采办书面批准,终止其专家资格,并办理退出专家库手续。

2.专家库专家资格有效期为一年,根据专家在本年度内评标工作的具体表现,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考核合格的专家资格予以保留,考核不合格的专家,招采办应当终止其专家资格。招采办决定终止专家资格的,由招采办依据本章第七条的规定办理退出专家库的手续。

第十二条专家库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库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招采办聘请,担任专家库专家工作组成员;

2.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以及专家库专家的评聘方法和标准,对公司评标议标工作、专业业务研究指导工作进行独立操作,提出改进或其它意见;

3.参加有关本专业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4.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

6.法律和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库专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和招采办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招采办安排的工作;

2.在招采办组织下,按时参加公司各种评标议标、专业业务研究、参与公司技术论证等工作;

3.协助、配合招采办的监督、检查;

4.工作部门、职称和通信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及时通知招采办;

5.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专家库专家纪律

(一)接到招采办下达的评标议标、专业业务研究、技术论证等通知后不得无故拒绝,不得询问与工作指导或工作无关的内容,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不得委托他人代替;确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应在通知下达后及时告知招采办;

(二)服从招采办的管理和监督;

(三)坚持公正、公平的评标原则,坚决抵制评标过程中的不当言行,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四)工作结束后出具的意见应客观、真实;

(五)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退出的,应征得招采办的许可;

(六)对评标过程及相关信息保密。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三)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

评标专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向公司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明知上述情况而不主动申请回避,导致招标程序不合法、评标结果不公正的,该评标专家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应当终止对该评标专家的聘用。

第十五条罚则

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采办取消其担任专家库专家的资格,由公司招采办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私下无故拖延评标议标、业务研究、技术论证、工作指导及培训者;

(二)向他人透露有关评标议标、业务研究、技术论证、工作指导及培训等涉及公司机密事宜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议标、业务研究、技术论证、工作指导及培训的;

(四)不依法履行回避义务的;

(五)收受他人贿赂,为投标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属公司招采办、办公室。

(二)本办法自公示期满并经公司招采办主任审批签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 (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 (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健全评标评审专 家选聘与退出机制,提高评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以及评标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 选聘、抽取、考核和退出等活动。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依法需要专家评标评审的,应当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三条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组建、资 源共享、管用分离、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专家库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组建。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等工作。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专家库组建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专家库组建 第五条专家库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组建,并与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等互联互通。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评审工作职责,遵纪守法;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本人愿意并且能够胜 任评标评审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入选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 (三)曾被清退出专家库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入选专家库, 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 被推荐人同意。 申请入选专家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方式和大数据手段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省人民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唯一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统一征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法人招标以及实行代建制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国家对有关招标项目的专家使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可适用其规定。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省级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认定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各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行政监管。 第六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按照专业、地域等进行分类,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方式覆盖全省各级各区域。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涉及专业技术服务、通信网络服务等内容,由省发改委按政府采购程序向企业或相关单位购买服务。 第二章专家评聘 第七条评标专家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评聘。申请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以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5则范文》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5则范文》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专家库的定义。专家库是由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发起建立的,通过与各领域专家的合作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二条专家库设立的宗旨。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三条专家库的功能。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家库与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交流平台。利用专家库的查询和索引功能可以找到能够帮助业务人员更好的完成业务的相关领域专家,确保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同时通过与专家的接触可以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了解专家的需求,利用公司资源对专家个人和所在机构进行服务。实现公司与专家之间的互动,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 二、专家库的建立 第四条专家的分类。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将专家库中的专家分为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四大主类,在各主类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第六条专家的来源。专家可来源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选择专家的原则。专家应在不同的侧面,如:市场、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相应的理论基础。

三、专家库的管理 第七条专家库管理方式。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通过填写和汇总专家交流纪录,定期对专家进行评价,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权限。专家库仅限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浏览,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业务。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权限。专家库由投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专家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专家信息并将其录入到计算机数据库中。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专家交流纪录,对专家进行评级,为业务人员 选择专家提供依据。根据专家的紧密程度,在元旦或专家生日等重要日期给专家发贺卡或以其他形式加强与专家的情感交流。 四、专家库的使用 第十条专家的选择。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专家咨询与帮助时,可以从公司专家库现有的专家队伍中进行选择。如果库内专家不能满足业务要求,业务人员可以在外界选择合适的专家,并将该专家的相关资料交公司专家库管理人员登记录入。 第十一条与专家的交流。交流前:业务人员与专家交流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在交流之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写出书面的交流提纲,内容包括需要专家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向专家了解的相关情况。交流中:业务人员代表公司与专家接触时,代表了公司形象,在交流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着装和谈吐,同时做详细的文字记录,力求在解决问题的同

某投资集团专家库管理办法

某投资集团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专家库的定义。专家库是由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发起建立的,通过与各领域专家的合作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 的外部支持。 第二条专家库设立的宗旨。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三条专家库的功能。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家库与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交流平台。利用专家库的查询和索引功能可以找到能够帮助业务人员 更好的完成业务的相关领域专家,确保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同时通过与专家的接 触可以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了解专家的需求,利用公司资源对专家个人和所在 机构进行服务。实现公司与专家之间的互动,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 二、专家库的建立 第四条专家的分类。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将专家库中的专家分为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四大主类,在各主类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专家的来源。专家可来源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 第六条选择专家的原则。专家应在不同的侧面,如:市场、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相应的理论基础。 三、专家库的管理 第七条专家库管理方式。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通过填写和汇总专家交流纪录,定期对专家进行评价,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权限。专家库仅限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浏览,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业务。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权限。专家库由投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专家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专家信息并将其录入到计算 机数据库中。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专家交流纪录,对专家进行评级,为业务人员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南海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建立高质量的专家库,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我区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按照集中管理、信息共享、有序使用的原则,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家库是指由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管理,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为我区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的专家信息系统。专家库专家受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委托,参与我区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的策划和编制工作;为全区标准化项目管理提供咨询、决策参考,包括项目的立项评估评审、中期评估评价、结题验收鉴定等评审等事项。 第三条专家库专家主要由我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部分外地专家进入专家库。 第四条专家库专家来源于备选专家数据库,备选专家数据库由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邀请、专家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三种方式获得的信息汇集而成。由中心根据不同的项目要求从备选专家库中筛选、推荐进入专家库专家名单,。凡属中心邀请和单位推荐的专家,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五条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获聘专家由中心颁发聘书。 第六条进入备选专家数据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以上,并具有中、高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三)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产品特点; (四)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具体评价工作。 第七条所有进入备选专家数据库的专家需向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或推荐信; (二)个人身份证明和职称证明资料; (三)学术、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等; (四)近五年承担项目和科技活动情况。 第八条专家选取原则 (一)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应从本专家库中选取。情况特殊的,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可聘请非专家库内的人员; (二)根据被评审项目的实际需要,选取熟悉该类项目的专家; (三)根据被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优先选取在类似项目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专家; (四)在其他条件相近的前提下,优先选取熟悉我区行业情况、了解项目背景的专家; (五)每位专家在同一项目中担任评审工作不得超过两次; (六)同一工作单位的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时不得超过两名。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编号: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 1、“家庭地址”栏,请填写常住地详细地址。评标专家所在区域据此确定。 2、“固定及移动”栏,请填写常用。评标专家将通过收到评标通知。 3、“单位名称”栏,请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若有变更,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更改。已退休申请人填写原单位名称。无单位申请人可不填写此项。 4、“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栏,请填写“是”或“否”。应急专家应能够随时响应专家抽取需要,在短时间赶到指定的评标地点。 5、“评标专业”栏,请填写申请参与评标的专业。申请人最多可以选择5个专业。专业请在《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中查找,并按照最低层级的专业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编码。申报新能源设备专业的,请在“评标专业”栏中直接选择填写风电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热利用设备、氢能设备、地热能设备、海洋潮汐能设备、生物质能设备等,编码暂不填写。 6、“与申报专业有关的主要业绩或评标实践经验”栏,请填写参与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所任职务或从事工作、参与项目时间等。 7、“单位推荐意见”栏,请申请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已退休申请人此项应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印章。 8、请申请人在表后附上、学历、职称、职业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参加评标、评估、论证活动和专业研究成果(包括课题、著作、奖励等)等其他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专家库的定义。专家库是由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发起建立的,通过与各 领域专家的合作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 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二条专家库设立的宗旨。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三条专家库的功能。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家库与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交流平台。 利用专家库的查询和索引功能可以找到能够帮助业务 人员更好的完成业务的相关领域专家,确保公司业务 的高质量;同时通过与专家的接触可以进一步开拓公 司业务,了解专家的需求,利用公司资源对专家个人 和所在机构进行服务。实现公司与专家之间的互动, 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 二、专家库的建立 第四条专家的分类。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将专家库中的专家分为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四大主类,在各主类 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专家的来源。专家可来源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 第六条选择专家的原则。专家应在不同的侧面,如:市场、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际操作经验和 相应的理论基础。 三、专家库的管理 第七条专家库管理方式。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通过填写和汇总专家交流纪录,定期对专 家进行评价,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权限。专家库仅限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浏览,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 业务。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权限。专家库由投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专家 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专家信息并将其录入 到计算机数据库中。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专家交流纪 录,对专家进行评级,为业务人员选择专家提供依据。 根据专家的紧密程度,在元旦或专家生日等重要日期 给专家发贺卡或以其他形式加强与专家的情感交流。 四、专家库的使用 第十条专家的选择。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

甘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甘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专家申请表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填报时间: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甘肃省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申请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炭素笔,内容要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从事专业年限”为当前主要从事专业年限,要求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满足规定的专业业绩要求。 3.“职称”填写当前评审的最高职称,要求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从事专业”按照货物、工程、服务三个大类选择一类填写,除主评专业外,尚可选择两个本人较为熟悉的兼评专业,专业名称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中的“二级或三级类别代码及名称”规范填写,填写二级类别代码及名称的必须熟悉二级类别下所含三级类别专业。 5.“执业资格名称”指获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如,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若有多个,请在“专业特长的具体说明”栏中注明。 6.“执业资格注册号”为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或注册证号。 7.“所属行业”依照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填写。 8.“单位名称”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已退休人员请填写退休前所在单位名称。 9.本表须填报一式三份。 10.本申请表由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给于资格认证。 另:提交该表时,请务必附上本人身份证、最后(高)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以及1张两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若有相关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也可以同附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姓名性别出生年 月 两寸近期 免冠彩照 政治面貌职务健康状 况 文化程度职称毕业专 业 毕业院校毕业时 间 外语种类、熟练程度最高学 位 从事专业 货物□ 工程□ 服务□ 主评专业兼评专业1 兼评专业2 兼评专业3 执业资格名称执业资格注册号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邮编 单位电话传真 所属行业(部门)所在地区 家庭地址邮编 从事专业年限邮箱 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专业特长的具体说明: 参与项目评标需回避单位: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单位及职务证明人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公司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 (一)、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公司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应当公开,接受全公司员工监督。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 5、公司对于专家库中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 如出现如下情况: (1)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查实。 (2)公示后,个人不愿入专家库情况,必须亲自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 7、入库专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 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中华电力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doc

中华电力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盛世中华电力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引领计划,坚持“小业主、大咨询”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电力行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国内外专家在中华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技术路线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实现建设“高效清洁、近零排放、生态文明的美丽电站”的目标,公司成立外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为确保公司专家委员会以及公司选聘的国华系统外部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有效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所属有关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专家担任(其中: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专家担任。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华电力研究院,与中华电力研究院电力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合署办公,负责组织专家调研并做好工作协调、联络及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提出管理咨询建议; (二)分析公司贯彻国家、盛世集团有关政策情况,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发展管理现状,提出诊断咨询和改进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提升; (三)收集、整理和传输重要产业政策动态,为公司制订战略发

展规划、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经济运行实施意见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对公司重大科技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项目攻关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和建议; (五)根据公司安排,进行管理提升、高效电厂设计、近零排放、绿色发电等重要课题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 (六)指导公司各级技术专家开展工作。 第六条公司选聘的专家也为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选聘的专家,在专家委员会管理下,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服务于中华电力公司各单位。 第三章专家选聘管理 第七条专家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电力事业; (二)精通产业政策、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 (三)具有丰富的电力建设、生产、经营技术及管理实践经验; (四)高级职称,身体健康; (五)业内公认的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教授或企业家。 第八条专家选聘程序 (一)根据工作实际,公司本部有关职能部门、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推荐专家拟聘人选并提供专家信息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由本人签字的健康情况说明等,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专家委员会批准; (三)公司、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与专家签订《咨询劳务协议书》(见附件)。 第九条根据课题研究及咨询内容,专家提供技术服务及咨询劳

甘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填报时间: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甘肃省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申请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炭素笔,内容要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从事专业年限”为当前主要从事专业年限,要求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满足规定的专业业绩要求。 3.“职称”填写当前评审的最高职称,要求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从事专业”按照货物、工程、服务三个大类选择一类填写,除主评专业外,尚可选择两个本人较为熟悉的兼评专业,专业名称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中的“二级或三级类别代码及名称”规范填写,填写二级类别代码及名称的必须熟悉二级类别下所含三级类别专业。 5.“执业资格名称”指获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如,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若有多个,请在“专业特长的具体说明”栏中注明。 6.“执业资格注册号”为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或注册证号。 7.“所属行业”依照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填写。 8.“单位名称”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已退休人员请填写退休前所在单位名称。 9.本表须填报一式三份。 10.本申请表由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给于资格认证。 另:提交该表时,请务必附上本人身份证、最后(高)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以及1张两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若有相关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也可以同附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1. 专家本人只需填写前2页及第3页上半部分,另外报名需同时交两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4张,粘贴于申请表封面右上角; 2. 随本申请表附专业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精选

附件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化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的发展需求,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 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 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整合人才资源,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 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 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集团公司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是服务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 要措施,是培养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是对“112人才工程”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对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专业引领,突出能力。 专家库建设强调专家的专业水平及实际经验,注重专家在业 内的知名度和公认度,以及在各专业领域的影响力。 (二)以用为本,价值创造。

专家库建设旨在整合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 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各类业务,不断优化各项生产 技术指标,提高效益,创造价值。 (三)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专家库建设按管理层级和专业类别设计,任期内根据专家的 岗位、业绩等变化情况,对专家库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的动态管理。 (四)标准统一,量化评价。 专家库建设采用量化手段,统一设臵各级各类专家的积分标 准,重业绩贡献和创新创效,通过积分排序,体现选拔过程的客 观公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级企业。专家库建设涉及的人员为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 (不含集团公司总师级领导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体系 第六条专家库按照三级三类体系设计,即按照企业层级分为集团公司级、二级企业级、基层企业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按 照员工岗位又分为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生产技能类三个类 别(各级企业员工对应的三级三类专家见附表1)。 第七条专家库的专业设臵根据企业层级的不同确定,同一专业涉及的专业等级情况根据岗位类别和专业特点有所不同(三级

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

《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不仅大量使用了CTI集成技术、自动语音合成(TTS)技术、短信通讯(SM)技术、USB加密技术、SSL 认证技术、数据库智能管理技术等前沿技术,而且支持建设大型的跨地区、跨行业综合专家数据库,可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同步公告、行业或地区终端抽取、网上实时监督、网上数据同步、网上抽取和本机抽取相结合、多媒体自动通知(语音、短信、邮件等手段)、全面的专家管理、科学的统计分析、多视角全方位的专家考核等强大功能;系统采用C/S和B/S相结合的三层体系结构,无论是系统的科学性还是先进性都得到很大的提高,符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合于各地建交中心的规范建设(单机版)和综合专家库系统(网络版)的建设。 1、产品软件框架 为了满足系统在技术要求具有业务变化的适应性、高度的安全性、大容量数据存储处理等特点,因而在系统的技术框架中采用四层架构,利用中间件技术,把系统技术框架分为信息访问、表示逻辑、业务逻辑和数据资源四个层次(服务器端的三层结构)。 四层结构有利于软件维护及系统管理。同时,将客户端与数据库隔离起来,客户端无权限直接访问数据库,有利于安全管理,可有效防止恶意攻击。还可以利用中间件的安全管理特性进一步加强权限控制管理。

信息访问为第一层:包括办公人员各级用户使用台式机、便携电脑、手机、PDA等访问表示逻辑层,其中手机、PDA为系统以后的扩展功能(可以通过手机、PDA查询)。 表示逻辑为第二层:它的主要功能是实现用户交互和数据表示,为以后的处理收集数据,向第三层的业务逻辑请求调用核心服务处理,并显示处理结果。 业务逻辑为第三层:由大量的业务构件(组件)组成,这些构件由应用服务器管理,实现核心业务逻辑服务并将这些服务按名字广播,管理并接受客户的服务请求,向资源管理器提交数据操作请求,并将处理结果返回请求者——即客户或其他服务器。 数据资源为第四层:包括数据、视图、存储过程和各种文件(如多媒体文件)等,负责管理整个系统的数据资源,完成数据操作。 四层技术框架示意图如下所示:

专家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A 专家管理办法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 47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家管理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专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中油人劳字〔2007〕24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 3.1 管理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由公司聘任的拔尖管理人才。 3.2 专业线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专家库的人员。 3.3 外聘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外聘专家库的人员。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12-01修订2013-01-01实施

4 重要风险 4.1 未履行审批程序聘任管理专家。 4.2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评选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公司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管理体系。 5.1.2 负责制修订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1.3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基础信息和档案。 5.1.4 负责管理专家选拔、聘用、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的评选和确认。 5.1.5 负责组织管理专家在公司层面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5.2 专业线处室负责本专业线专家人选的拟定;负责指导本专业线专家开展工作;负责本专业线外聘专家需求计划的制定及人选的推荐。 5.3 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是本单位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协助管理本单位的管理专家、专业线专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专家库并完善基础信息和档案。 6 管理内容和要求 6.1 总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一支掌握先进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具有丰富管理实践经验与研究能力的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2 管理原则 6.2.1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6.2.2 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通技招字…2009?154号 关于发布《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满足公司资质维护和开展业务活动聘用专家工作的需要,健全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企业管理发展部和集团风险管控与信息总部联合开发了可 实现网上专家随机抽取、分类查询和信息管理功能的“公司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并制定了《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2.《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所涉及人员的岗位职责; 3.专家入库的条件; 4.专家推荐控制流程; 5.专家抽取流程; 6.专家聘用管理。 本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现正式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抄送:存档(1)

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满足公司资质维护和开展业务活动聘用专家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自己的专家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推荐合格专家,为规范上述活动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实施中所需评标、标书审核、咨询等专家的推荐、选择、聘用,以及专家库的维护、管理和使用等活动。 3岗位职责 3.1主管业务员负责办理专家推荐,按规定程序办理专家推荐、信息和证件收集、评审、选取、联络、专家费支付、评价、记录归档等工作。 3.2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本部门推荐的拟进入公司专家库的专家和业务活动拟聘用的、非指定网站抽取的专家进行资格评审。 3.3企发部负责公司专家库的建立、维护、抽取与管理工作;协助业务部门联系外部专家库的管理者,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公司业务门推荐合格的专家。 3.4财务部负责专家费的报销和专家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4专家入库条件 4.1推荐进入公司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满足如下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

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酒泉分库 专 家 申 请 表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填报时间: 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甘肃省酒泉市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申请使用。 2.可以打印或填写,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炭素笔,内容要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从事专业年限”为当前主要从事专业年限,要求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满足规定的专业业绩要求。 3.“职称”填写当前评审的最高职称,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从事专业”按照货物、工程、服务三个大类选择一类填写,除主评专业外,尚可选择三个本人较为熟悉的兼评专业,专业名称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中的“二级或三级类别代码及名称”规范填写,填写二级类别代码及名称的必须熟悉二级类别下所含三级类别专业。 5.“执业资格名称”指获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如,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若有多个,请在“专业特长的具体说明”栏中注明。 6.“执业资格注册号”为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或注册证号。 7.“所属行业”依照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填写。 8.“单位名称”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已退休人员请填写退休前所在单位名称。 9.本表须填报一式三份。 10.本申请表由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审定,给于资格认证。 另:提交该表时,请务必附上本人身份证、最后(高)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以及1张两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若有相关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也可以同附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注:1. 报名时需同时交两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4张,粘贴于申请表封面右上角; 2. 随本申请表附专业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家库管理办法.docx

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为公司战略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为公司技术攻关和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以提高公司决策和运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专家是指公司内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建等工作,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家库及人员的选拔、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专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下辖**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管理专业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设副主任一名,分管各专业委员会。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是专家库的直接组织和管理机构,负责: 一、专家资格审查、人选确定; 二、承接项目、选派专家; 三、承接项目效果的评价和专家的年终考评; 四、审核专家库开展工作方向,重点研究课题和主要工作计划; 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培训、调研、讲座等技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是专家库组织和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 一、组织专家初选、资格初审,组织专家建档入库; 二、协助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专家建档、入库、工作记录; 三、协助专家委员会对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专家日常工作记录,对专家进行考核及其资格的评定。 第七条财务处负责专家管理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专家库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每个业务方向设专家2-4人,总编制不超过20人(含各委员会副主任),专家可同时身兼两个委员会专家。 第九条专家任职资格: 一、基本任职资格: (一)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八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三年(含)以上; (二)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十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三年(含)以上; (三)大学专科以下学历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五年(含)以上。 二、不符合以上基本任职资格者,符合以下条件任意两条的,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聘任为专家: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评标专家库及其评标专家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国铁工程监〔2017〕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以及对评标专家参与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铁路局负责组建、管理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受国家铁路局委托具体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含北京铁路督察室,下同)负责监督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参与辖区内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的活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涉及评标专家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 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按招标项目类别,分为施工监理货物服务评标专家库和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两个子库。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执行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 第二章专家入库

第五条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依法、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 3.从事铁路建设工程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熟悉主评专业的专业技术要求和发展状况,了解兼评专业的专业技术要求和发展状况; 5.在国家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没有失信记录; 6.新入库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在库专家年龄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异地评标工作;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适应电子评标需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3项中“同等专业水平”是指本科毕业满12年、硕士毕业满6年、博士毕业满3年。 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按下列程序进行: 1.国家铁路局根据评标专家库中专业人员数量及实际需求,发布更新、增补评标专家通知。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有效利用外部资源为公司战略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以进一步控制管理投资风险,提高公司决策和运营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专家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公司战略研究和企业管理咨询; (二)公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三)公司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的论证审议工作; (四)外部主管部门或者机构要求出具专家意见; (五)公司重点项目或课题需要专家参与专题调研; (六)其他需要专家参加的情况。 第四条公司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使用,日常工作由公司投资发展部承担。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 第五条专家库由下列方面的专家构成: (一)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领导和专家; (二)高校和研究机构或中介机构的知名学者和专家; (三)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家和管理专家;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工作; (二)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较深的阅历或专业知识造诣,有一定的权威性; (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行业发展有较深入的研究和把握; (四)有其他特定专长。 第七条工作专家由委员会通过邀请或推荐方式选择。 第八条采取推荐方式时,可以由个人推荐、公司内部推荐或第三方推荐,推荐时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九条由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对拟聘专家资料进行整理审核,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以公司名义向拟聘专家发出聘任邀请。专家回复接受后,由公司公司总经理授予正式聘书。 第三章专家库的使用 第十条专家库的使用应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 (一)由使用单位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包括:拟使用专家的目的和必要性、使用专家工作的主要内容、拟邀请专家名单、工作形式、使用时间、专家工作质量标准或要求、费用预算等; (二)公司投资发展部审核后报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批;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拟聘用专家名单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拟聘用专家名单 (公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重名的标注身份证号码后4位) 丁邦宏丁成伟卜庆东刁文波于大虎于淑兰门庆伟马广马云英马文霞马玉梅马国祝马维奎王元景王友涛王中伟王仁华王文青王玉伟王玉志王本胜王宁王加清王吉峰王伟王安风王步远王奇昌王明红王岩王泽刚王学文王宝春王政王笃平王俊龙王俊杰王洪霞王晓平王爱民王梦宇王琪王琳王敬超王惠王锐王瑞利王霄鹏王德臣王璐韦志恳仇国芳方颖孔凡勇孔静静艾丹石琼龙文周东进卢大治卢永峰卢秀华卢玮卢炳尚卢蒙田佳云田家斌史大利史敬友白茂奎仝震冯欣冯潇司剑锋皮兴营邢璘毕学成朱礼廷伏金翠仲强任彦珠任德祥刘力铭刘小涛刘夕洪刘子强刘本生刘伟刘仲存刘庆富刘江川刘兴华刘红刘志峰刘丽丽刘茂宽刘英刘秉举刘欣刘征刘学锋刘建军

刘春梅刘洋刘振刘涛刘浩刘培义刘梅刘敏刘清讼刘淑英刘锦星刘筱刘新景刘艋齐继军江秀剑安海波许国酩许博孙天一孙希金孙启东孙君薛孙宝霞孙晓飞孙敏(0026)孙敏(4525)孙新宇苏大勇苏永秀苏庆国苏鑫杜文帅杜娜娜杜继新李小伟李文李玉李永峰李永康李成军李刚李旭霞李守志李芳梅李秀娟李杰李果李贵超李保国李俊红李娜李振坤李高波李海松李海涛李海燕李惠琴李斌李滨李慧芳李蕴华李磊杨立孔杨亚楠杨守民杨红杨杰杨建华杨建柱杨济昆杨致东杨晓燕杨培银杨斌杨磊肖慧娟时文江时东萍吴秀明吴亮邱照庭何凯元邹红刚闵现东汪冬梅宋万成宋洪亮宋振晖宋莉宋致伟宋晓姝宋维彦初本坤迟焕梅张凡雷张文兵张书生张玉华张正庚张世庆张永庆张西秀张先萌张庆永张志红张志高张兵(4412)张兵(4252)张英开张雨燕张尚明张金兰张金荣张波张宗一张建平张承强张美张艳丽张振明张振峰张莉张海峰张海涛张朝刚张殿明张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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