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园)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第二条校务公开即通过适当形式将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公开,以推动学校在民主管理方面的具体探索与实践。

第二章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条校务公开必须坚持以学校为主体的原则,公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便于监督,有利于保护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其他公民和合法社团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校务公开全面工作。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决定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校务公开的实施与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为校务公开的办事机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协助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定期评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第四章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涉及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利益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校务公开按内容可具体分为向社会公开和校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园)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对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名及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的办理程序;

3、学校(园)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4、学生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学籍管理等规定,学校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选评办法及结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等。

5、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如学校(园)发展规划、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规模、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成就等。

(二)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6、学校(园)财务工作。学校年度预决算及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及接受捐资助学经费收支情况,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补助及师生奖励经费支出情况,学校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

7、基建、采购工作。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大宗物品和大额服务项目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有关投资、经营承包的情况;

8、学校(园)教师管理工作。学校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中层干部选拔竞聘程序等情况,教师岗位设置、聘任(用)、调动、考核、晋级,评先评优、奖惩和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考勤等有关政策及结果,教职工绩效工资、福利分配等,教职工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其它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9、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的决策与实施情况,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10、校园安全工作。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11、党务工作。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等党务需要公开的事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12、学校(园)其它管理工作。

第五章公开的形式

第十条校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校务公开栏(橱窗化的对外、对内公示栏)、校长信箱;

2、校内广播电视、教育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

3、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情发布会、家长(社会)联系会、学校开放日等;

4、其它有效形式。

第六章公开的程序

第十一条校务公开应遵循以下程序:

1、学校各部门将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提交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根据本规定要求和本校实施细则,及时提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对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开;

3、每项(次)公开后,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

4、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

第十二条学校应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时限,分别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第十三条校务公开内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提出,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开,并整理存档。

第十四条学校不能确定密级的校务公开内容,可在校务发生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请主管部门确定校务的性质和密级,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

第十五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整体利益、影响学校发展,或者可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职能部门应当将拟决定事项向职工公布,在充分征求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并正式公开。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校务公开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的办法。每年五月和十一月定为校务公开工作检查月。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

第十七条检查评估主要内容:

1、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的建设情况;

2、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会议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情况;

3、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情况、公开程序规范性;

4、校务公开工作是否作为学校整体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5、校务公开档案(校务公文、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本、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图片、视频等)的收集、归档等。

第十八条检查评估采取听取自查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不断完善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做好会议记录,收集、整理和归档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本,每学期汇总一次,妥善保存资料,存档以备查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自我校根据上级文件实行校务公开以来,学校行政一直把它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好地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校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如下:

一、提高认识

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校党政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尊重、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把校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增强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真正把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关心的学校事务进行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二、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抓住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学校重大发展问题,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当前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是:

1、办学情况。学校的章程、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等。

2、收费工作。学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及减免政策。资料提供总务处。

3、财务工作。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学校接受捐资助学经费收支情况,特困生减免、补助及师生奖励经费支出情况,学校执行财务规范制度情况等。资料提供总务处。

4、干部、教师管理工作。学校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中层干部选拔程序等情况,教师招聘、聘用、调动、考核、晋级、奖惩和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及结果,其它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

校务公开的形式坚持因事、因时而定,注重实效。对外 (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校务公开栏、告家长书、家长会等形式。对内公开的基本形式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时采用有关会议、校务公开栏、等其它各种形式公开,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教代会代表听取、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并对校长的述职报告进行测评。通过教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带动校务公开的推行。

总之,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住“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等几个关键环节,促进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为了使校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工作决策科学化,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的学校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凡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要在教代会上报告,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凡是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校务(如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等),应随着校务运作程序和步骤适时公开。

三、学校的党务、政务、财务,一般应每季度公开一次。党务、政务方面: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财务方面:每学期内审、清理、公开一次。

四、校务公开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在公开栏上公布,或印发小册子、简报、文件等,同时印发征求意见书,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组织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其职责。

六、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五个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制度;

(2)及时公开制度;

(3)信息反馈和检查考核制度;

(4)责任追究制度;

(5)民主决策制度。并且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七、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将对各中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加强平时检查,年终考核评估,奖优罚劣,全县通报。并纳入中小学教育目标综合责任书的考核内容之一。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冯巍(校长)——第一执行人 组员:王成军(副校长)——第一责任人 许晓晶(工会主席)——第一监督人 孙玲玲(副校长) 周萍(团支部书记) 2、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许晓晶(工会主席) 组员:范希虹(教师代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公开 学校的近远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出台前,要经过校务委员会并通过教职工反复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计划。 2.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公开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育教学改革依靠全体教职工的参与和实施,每一项改革方案的提出都要经过教职工讨论后决定。 3.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学校实行目标分级层层负责的管理办法。每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方案都须经过校务委员会,并通过教职工反复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内部管理制度。 4.学校重大基建和教学设备的添置公开 学校在重大基建项目和添置贵重教学设备时,必须经过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向教职工公开。 5.学校收费公开 学校收费工作要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公开政策依据、项目、标准。 6.财务收支公开 财务收入指财政拨款、社会捐资、学杂费及学校其它收入。 财务支出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支出。 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开。 7.教师职称评定公开 职称评定工作实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8.涉及教职工利益工作公开 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评优、晋级、教职工聘任、提干等公开。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入、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3、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4、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

芦村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芦村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其根本目的是对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为使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行,保证校务公开的质量,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

校务公开制度材料

实验中学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它可以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通过教代会等形式,直接地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教职工是学校改革、发展的主力军,通过校务公开,将学校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交给广大教职工讨论,既可以使方案、规划、措施,更加完善、合理、科学。同时,又可以统一思想,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将学校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从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实行校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沟通,架起互相理解、信任、支持的桥梁,从而增强教职工的信任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国家的法律、法规,除规定的保密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外,有关学校的重大问题均要向教职工公开。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抓住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点问题。

龙山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龙山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其根本目的是对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为使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行,保证校务公开的质量,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福利待遇、活工资发放。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期)教 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中学校务公开制度(2020新)

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根据中纪委和市、区纪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本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特实施并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教育单位制度管理、改革发展、有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等重大问题向职工公开。让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扩大职工民主参与,加强基层单位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加强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行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二、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则。坚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推行校务公开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不弄虚作假,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4、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进行。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 三、公开的内容 l、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招生方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案、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中层干部任免、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结果等。

2、优秀学生评选情况:包括学生各类评选、保送、选送、推荐 3、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含预决算报告)、学校捐款资助学款收支情况、各类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大件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包括教职工评优、评职称、3%工资晋级、各类补贴、“四金"拨款以及其它涉及叫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6、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l、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向教代会报告。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向教代会报告的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教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报告,有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下发教代会报告。 2、教工座谈会、教工代表巡查,也可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设置“公开栏",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校园网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向教代会公开的内容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提前一周发至教职工代表及有关方面。 2、教代会专门小组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经教代会联审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3、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通过或做出决定的权限。 4、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的意见和作出的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向 教代会表明改进意见和措施。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应作为民主评议干部的重要内容。 6、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纪委、工会报告。 六、组织领导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苏木塔什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我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市区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全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北航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推行校务公开,必须坚持既要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有利于学校领导行使依法治校的权利。 2、坚持内容客观真实、程序简洁清楚、运作规范易行.。 3、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逐步推行校务公开。 4、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在校内不同范围公开的事项: 1.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选拔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有关程序和决定; 3. 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4. 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5. 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 6. 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7. 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劳动保护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8、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 9.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 项。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 学校招生计划、政策,规程以及结果; 2. 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3. 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 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 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九)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十二)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七)教职工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结合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实施并坚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机构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而广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以下机构,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制定木单位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漠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3)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工会主席、年级主任、教工代表为成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2)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木工作的目的意义。 (2)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全而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⑷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3.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及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1)党组织:全面领导,加强协调,发挥保证作用。 (2)行政:民主集中,落实制度,尊崇教职工的权利,发挥主导作用。 (3)工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发挥监督作用。 (4)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确立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 (1)单位的热点和教职工反映最剧烈的问题。 (2)制约学校改革、发展和安定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4)影响调动与发挥教职工积极性的热点问题。 (5)简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廉政建设的关键问题。 2.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巨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校内巨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制实施方案,待岗、转岗、下岗、分流的原则和程序。 (4)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5)巨大基建项目。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7)学校的奖惩工作。

新溪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龙湖区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根据教育局关于校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原则 (1)坚持真抓实干,反对弄虚作假; (2)学校的重大决策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3)敏感热点问题要加强民主监督; (4)与教职工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要提高透明度; (5)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要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制度约束。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 校务公开领导组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和方案,研究公开是相关内容,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抓好整改工作。 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职责:督查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收集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公开的内容 1、公开学校的重大决策和各项制度文件。重大决策包括学校计

划、发展规划、总结、校长工作报告等,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的各项常规管理制度,特别是《职称评审方案》、《年度考核方案》和各类评先评优方案、文件等。 2、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财务计划、财务报告、捐资助学收支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财务收支情况。 3、公开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的保障情况,包括提薪、晋级、专业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结果等。 4、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出差费用支出情况等。 5、向社会公开学校有关情况,包括有关政策和规定,各年级收费情况,学校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情况等。 四、公开形式 (一)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二)其他形式 1、有关会议。校长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 2、书面公文。学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公示、通报、通知等 3、校务公示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 4、其他形式。设立校长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 五、保障校务公开的措施

校务公开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行政管理公开 1. 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公开 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准确的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教工思想的先进性和时代性。 2. 办学目标,治校规划,工作计划公开 办学目标、治校规划、学校工作计划要广泛听取教工的意见,做到目标具体,规划实际、计划落实,做到教工人手一份,心中有数。 3. 各类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公开 制度、方案的制定过程公开,制定内容公开,具体实施、导向作用、能量化,做到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修改完善。 4、岗位、职责公开 (1)校长、副教导、教科室副主任的职责公开明确、互相协调、能形成合力。(2)学校党支部的分工及职责公开。 (3)工会、团队、后勤的职责公开。 (4)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公开。 (5)教研组长、值周教师、班主任工作和职责公开。 (6)任课教师、工人的职责公开。 (7)服务人员、临工的工作职责公开。 二、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公开 1.职评工作公开 (1)公布本校职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教育局批复的)。 (2)公开当年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 (3)公开符合晋高一级教师的人员名单。 (4)公开当年局下达到校的高级、中级职务岗位数、指标数和本校缺岗位人数及新增设的岗位数。 (5)公开评审程序。 (6)公开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有关个人佐证材料。 (7)公布校职评组通过的拟晋升职称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2. 校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公开 (1)选拔的职务和人数公开。 (2)当年公选职务的条件公开。 (3)竞选人员单公开。 (4)选拔程序(笔试、面试、答辩、组织考察)公开。 (5)公布局公选领导小组通过的拟任职务人员名单。 3. 评优、评先工作公开 ①公开局下达到校的各类优秀指标数。 ②公开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③公开推荐人员的优秀事迹佐证材料。 ④公开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上报的优秀人员名单。 4. 教师调动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公开 ①公开学校经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学校需求教师的人数和进人条件。 ②公开在局下达的进入指标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并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进人名单,然后报教科局审批。

校务公开制度

临沂九曲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公开制度是将自己暴露在所有人眼光下,接受所有人的监督。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邓小平教育理论,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教育工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__”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市五中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教育工作更上一个阶段。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各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市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的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初中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上送市教委 __等向教师公布。 7、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 __,向教师公布

8、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9、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 __教育法》、《中华人民 __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 __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校务公开制度

中江县永太镇初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试行。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 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⑴学校党 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 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⑶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校务公开办。 ⑷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⑸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员、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园)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第二条校务公开即通过适当形式将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公开,以推动学校在民主管理方面的具体探索与实践。 第二章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条校务公开必须坚持以学校为主体的原则,公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便于监督,有利于保护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其他公民和合法社团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校务公开全面工作。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决定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校务公开的实施与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为校务公开的办事机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协助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定期评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第四章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涉及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利益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校务公开按内容可具体分为向社会公开和校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园)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对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名及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的办理程序; 3、学校(园)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4、学生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学籍管理等规定,学校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选评办法及结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等。 5、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如学校(园)发展规划、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规模、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成就等。 (二)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6、学校(园)财务工作。学校年度预决算及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及接受捐资助学经费收支情况,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补助及师生奖励经费支出情况,学校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 7、基建、采购工作。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大宗物品和大额服务项目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有关投资、经营承包的情况; 8、学校(园)教师管理工作。学校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中层干部选拔竞聘程序等情况,教师岗位设置、聘任(用)、调动、考核、晋级,评先评优、奖惩和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考勤等有关政策及结果,教职工绩效工资、福利分配等,教职工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其它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9、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的决策与实施情况,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中小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校务,是指中小学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条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学校后勤服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

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先评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职晋级等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结果;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0.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1. 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12. 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3. 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4. 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规划、办学目标、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 2.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书本费等代收费结算; 3.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及结果; 4.招生的政策、指标、程序; 5.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团、入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 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教代会、董事会、校务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修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泰州市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它可以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通过教代会等形式,直接地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教职工是学校改革、发展的主力军,通过校务公开,将学校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交给广大教职工讨论,既可以使方案、规划、措施,更加完善、合理、科学。同时,又可以统一思想,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将学校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从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实行校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沟通,架起互相理解、信任、支持的桥梁,从而增强教职工的信任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国家的法律、法规,除规定的保密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外,有关学校的重大问题均要向教职工公开。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抓住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点问题。(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既要客观、事实、全面地反映学校管理的情况,又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注重效果,成熟一项搞一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黄腊初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九)学校领导

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十二)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七)教职工招聘条件、程序和结果;(八)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九)学生学(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十)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二)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三)在内部资料、校刊、广播等校内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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