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

前言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会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2014年3月版,2014年3月第一次印刷)

温馨提示

目录

1.登记科经办业务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社保退休减员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社保退休减员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跨区转入、转出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跨区转入、转出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29.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30.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变更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变更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社保卡信息同步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社保卡信息同步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用人单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当前网上申报可以操作的业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3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40.学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学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社会保险登记业务主要内容

序号业务内容备注

1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新参保开户)

2 购买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续费

3 网上申报开户(激活数字证书)

4 单位登记信息变更

5 单位社会保险整体跨区转移

6 建筑施工单位工伤趸缴

7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8 社保登记证补办

9 参保单位月报补缴(还欠)

10 职介人才存档人员持档减员打印社会保险转移单

1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一老一小)

12 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新参保)

13 单位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

14 单位参保人员增加

15 单位参保人员减少

16 医疗在职转退休

17 社保卡同步

18 参保人员社保卡信息采集(社保卡制卡信息)

19 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信息采集

20 社会保险险种批量登记

21 社保缴费基数核定

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第一步:用人单位网上登记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网站主界面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选择“初次登录”,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后,准确录入单位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缴费方式选择“银行缴费”的需同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一式两份)。最后请返回“提交”。

录入单位信息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开户银行是以下13家银行的,缴费方式请选择“银行缴费”: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2)录入信息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网页界面上方《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和用户操作注意事项。

(3)特别提示:单位经营(或注册)地址栏内,不能录入“#、—”等特殊字符。

第二步: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

1、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用人单位,请先到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然后再到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业务。并在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业务后,再次到开户银行约定缴费方式(银行代扣、柜台缴费、网银缴费三选一),并签订授权书。

2、选择“社保缴费”方式的用人单位,请先持下列信息到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然后再到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社保新开户业务。

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

名称:北京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名称:北京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

12位行号:12位行号:

第三步: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或国家机关单位行政介绍信。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4、公章、企业(或事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银行开户信息(银行全称、开户名称、账号、交换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选择“社保缴费”方式的提交《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

第四步:购买数字证书,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1、持以下材料购买数字证书:(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持数字证书U 盘到业务窗口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需盖公章),同时激活数字证书。

3、如共用地税、公积金的北京CA 证书,请携带证书U 盘、公章,到业务窗口填写《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

2、业务办理岗位:登记科“单位社保新开户”窗口;

3、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社保新开户单位,在网上录入信息时找不到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可暂时任意选择一家银行完成信息录入。但务必要在窗口办理开户手续时需将此情况告知工作人员,并同时进行单位银行信息变更业务;

4、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1.上网登记信息 医疗保险:

名称:北京市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 开户行: 12位行号:

提示:开户银行是下列13家银行的参保单位,

请选择“银行缴费方式”: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2. 到银行签协议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选择“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初次登录”后,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后,准确录入单位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打印《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还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一式两份。

用人单位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一份;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不用粘帖);

4.增员报盘文件(注:以“网上申报方式”增员的无需提供报盘文件);

5.公费医疗人员增加须携带《工资审批表》或者《行政介绍信》,新招大学生提供《应届大学生报到证》,单位超编的还需提供编办的编制批复。

三、操作办法

1.网上申报方式

第一步:录入信息。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后,录入新增人员身份证号码点击确定,在个人基本信息中录入基本信息,蓝色项必填。然后点击浏览,选择参保人的电子照片点击上传,然后依次点击“保存→提交→确认”,显示导入成功。

第二步:打印表格。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出新增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主副表。点击“人员增加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人员增加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的《用户指南》。

(2)电子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照片裁剪方法请参照上传照片栏下方的帮助。

(3)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具体方式参见《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四、经办流程

先在网上预约新参保人员增加业务,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取号并到登记业务窗口进行办理,领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后,在社保大厅钢印放置处为《领卡证明》加盖钢印,并领取《社会保障卡领取告知》及《领取医保存折注意事项》。

五、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在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早6:00至晚10:00;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3.本市就业的外籍人提供: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原件和复印件(四证选一,一式一份);外国人居留证原件和

复印件(一式一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提供:

(1)派号提交材料:要求派号情况说明(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提交材料: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办理完新参保业务后,请持窗口打印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大厅咨询台后方加盖钢印,并领取《社会保障卡领取告知》及《领取医保存折注意事项》。

6.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预约取号网址:

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在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早6:00至晚10:00;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 3.本市就业的外籍人提供: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原件和复印件(四证选一,一式一份);外国人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提供:

(1)派号提交材料:要求派号情况说明(一式二份、盖公章);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盖公章);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盖公章);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盖公章); (2)参保提交材料: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

5.办理完新参保业务后,请持窗口打印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大厅咨询台后方加盖钢印,并领取《社会保障卡领取告知》及《领取医保存折注意事项》。

6.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预约取号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

1. 照片要求:本人近 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JPG 格式、宽358像素×高441像素、9KB <大小<20KB ; 2.“月均工资收入”以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3.增员原因需选择“新参统/新参加工作”。

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业务办理完毕

表格及相关材料说明:1.参保职工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一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两份; 4.公费医疗人员须携带《工资审批表》或《行政介绍信》,新招大学生提供《应届大学生报到证》,单位超编的还需提供编办的编制批复。

网上申报方式(推荐)

安装BJCA 数字证书后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用户登陆”,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 ),进入

网上申报系统。

查询业务办理回馈:

通过

“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四险是否导入成功。

报表打印: 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一份;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新参保”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预约办理增员业务: 请先在人保局网站根据业务内容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请携带右侧所列相关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业务。

个人信息录入并申报增员:

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模块录入新参保职工信息,并上传新参保职工电子照片后,提交。 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登陆北京

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安装程序(普通单位版)》及最新补丁,按照提示安装并升级软件后登陆。(用户名:admin ,密码:1)

生成报盘文件:

在“数据交换”中选择“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 盘。

报表打印: 在“报表打印”中选择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软件增员操作:

在“基本信息管理”中录入单位信息、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后,在“个人变更登记”中选择“增员”,进行增员处理。

预约办理增员业务:

请先在人保局网站根据业务内容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请携带存有新参保职工个人信息的U 盘、左侧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业务。

企业版报盘申报方式

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业务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使用企业版软件增员的,需提供增员报盘文件。

三、操作办法:(要求: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必须使用网上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方式:

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后,录入预增加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可以看到该人员的参保状态等信息,根据信息选择是否可以在网上增员还是要到社保中心来增员。

选择增员原因为“外区或本区转入”,选择相应的缴费类别(只能按以前系统中的身份户口类别选择),录入申报工资,选择参加险种,农转非类别和工作居住证编码及有效期可根据实际需要录入(原则上不录)。

点击“保存→提交”,在显示成功的状态下,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人员增加表”,依次选择“起止时间→普通增员→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即可,无需提交社保中心。

注:(1)网上申报人员增加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用户指南》(2)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具体方式参见《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四、经办流程:

1.使用网上申报增员(外区调入、本区调入)的,系统审核成功并核对无误即可,无需再到社保中心办理和审批。

2.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的,先在网上预约人员增加业务,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中心三层取号办理增员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网上申报增员原因为:外区调入或者本区调入。

3.公费医疗人员增加须携带《工资审批表》或者《行政介绍信》,单位超编的还需提供编办的编制批复。如基本医疗转公费医疗的还需携带社保卡做同步。

4.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

5.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和岗位: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社保中心登记科(三层取A 号) 2.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25日早6:00—晚10:00 3.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

4.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业务办理完毕

软件增员操作:

在“基本信息管理”中依次录入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后,在“个人变更登记”中选择“增员”,进行增员

生成报盘文件:

在“数据交换”中选择“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 盘。

报表打印: 在“报表打印”中选择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预约办理增员业务:

请先在人保局网站根据业务内容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请携带左侧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业务。

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安装程序(普通单位版)》及最新补丁,按照提示安装并升级软件后登陆。(用户名:admin ,密码:1)

提示: 1.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增加时,社保系统以该职工在上一家单位登记的个人信息确定为职工信息,如与事实不符,在增员成功后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 2.“月均工资收入”以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3.增员原因需选择“外区/本区转(调)入”。 4.参保人员参保状态为“中断失业”时,只能通过企业版软件操作,增员原因选择“失业转就业”。

相关材料说明: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2.人员增加报盘文件; 3.公费医疗人员增加须携带《工资审批表》或者《行政介绍信》,单位超编的还需提供编办的编制批复。如基本医疗转公费医疗的还需携带社保卡做同步。

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个人信息录入并申报增员:

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转入职工信息,并提交。

查询业务办理回馈:

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到社保中心办理转入人员增加审核手续。

报表打印:

在“业务报表查询”模块,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业务类型”选择“普通增员”后进行打印,单位留存备查,无需提交社保中心。

安装BJCA 数字证书后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用户登陆入口,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申报方式(推荐)

企业版报盘申报方式

8.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版软件减员的,需提交减员报盘文件。

三、操作办法

1.网上申报方式:

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零星减员”,输入要减少人员的身份证号和姓名点击“查询”,减少原因默认为转往他区(一般情况下均选此原因),缴费截止月份默认为上月(就是上月已缴,当月不再缴费),停止缴费险种为参加的全部险种,点击“保存”并“提交”。

在显示成功的状态下,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人员减少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无需再到社保中心。

注:(1)网上申报人员减少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用户指南》;

(2)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3)要求: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必须使用网上申报方式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具体方式参见《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四、经办流程

1.使用网上申报减员的,系统审核成功并打印报表核对无误即可,无需再到社保中心。

2.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或者需要手工操作减员的(失业转街道、转外国籍、死亡清算等),先在网上预约人员减少业务,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中心三层取号办理减员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网上申报减少原因为:转往本区或者转往他区(无特殊情况减员均选此原因)。

3.死亡减员:需再提供北京市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乡、镇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火化证明;

转外国籍:需提供国籍证明复印件和户口注销证明;

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农保):需提供转入区县农保部门加盖公章《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城保转农保确认表》复印件(需注明转入区县农保部门账号、行号、开户名称、单位名称等信息)。

4.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

5.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9.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注意事项:

1

.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网上申报减少原因为:转往本区或者转往他区(无特殊情况减员均选此原因)。如遇无法在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特殊情况,请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到社保中心办理。

3.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 4

.死亡减员办理时间:在职职工死亡次月办理减少业务,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办理减少业务。 5.参保单位的最后一位正常缴费的职工的医疗减员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但四险减员,需携带《北京市社

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到社保中心办理减员手续。

6.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减员的,如退休人员是办理减员当月之前死亡的,需向社保中心退回个人账户金额。

7.失业转街道的人员,需在减少表上注明需要转移的街道,到社保中心办理。

8.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9.预约取号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

1.网上申报:减员原因为“转往他区”;缴费截止月份为上月;停止缴费险种为参加的全部险种。

2.失业转街道、转外国籍、死亡清算等网上申报不能做的业务,请用企业版操作减员。

相关材料说明: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2.人员减少报盘文件。 3.死亡减员,需提供北京市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乡、镇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火化证明。 4.转外国籍需提供国籍证明复印件和户口注销证明。 5.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提供转入区县农保部门加盖公章的《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城保转农保确认表》复印件(需注明转入区县农保部门账号、行号、开户名称、单位名称等信息)。

个人信息录入并申报减员:

用人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普通减员”模块,输入要减少的职工的信息并提交。

查询业务办理回馈: 用人单位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

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社保

中心办理人员减少审核手续。

报表打印:

用人单位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

人员减少表》留存备查,无需提交社保中心。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网上申报方式(推荐) 安装BJCA 数字证书后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用户登陆入口,

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软件减员操作:

用人单位在“基本信息管理”中依次录入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后,在“个人变更登记”中选择“减员”,进行减员处理。

生成报盘文件: 用人单位在“数据交换”中选择“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 盘。

报表打印:

用人单位在“报表打印”中选择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预约办理减员业务:

用人单位请先在各区人保局网站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请携带左侧所列相关材料及报盘文件(U 盘)到社保中心三层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业务。

企业版报盘申报方式

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下载专区,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安装程序(普通单位版)》及最新补丁,按照提示安装并升级软件后登陆。(用户名:admin ,密码:1)

业务办理完毕

10.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变更项目所需材料:(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操作的须携带“单位信息变更报盘文件”)

1、变更单位名称(①②③④⑤⑧⑨;缴费方式为社保缴费需同时提交⑥;银行缴费需同时提交⑦)

2、变更单位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法人等(①②③④⑨)

3、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①②③④⑨)

4、变更单位办公地址(①⑨)

5、变更单位银行信息(①⑤;社保缴费还要⑥;银行缴费还要⑦;银行缴费变更为社保缴费还要⑩)

所需材料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②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③《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开立单位银行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

⑥《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⑦《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两份)

⑧工商局批准的名称变更通知书、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⑨《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⑩《终止银行缴费申请书》原件一份(从银行缴费变更为社保缴费,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操作办法:

1.网上申报方式:

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在要变更项前面选“√”,在变更内容项中输入正确的内容,点击“保存”—“提交”。显示成功后,点击“业务报表查询”—“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区分需要审批(带*号)和不需要审批的,分别打印出《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不需要审批的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

注:(1)网上申报单位信息变更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下方《用户指南》;

(2)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和网上申报不能变更的),参见《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四、经办流程:

1.使用网上申报变更信息提交成功的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不带*号的项目,打印出《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无需到社保中心来办理审批;

(2)带*号的项目,打印出《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先在网上预约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中心三层取号办理手续。

2.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的,先在网上预约单位信息变更业务,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中心三层取号办理变更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网上申报操作带*号的业务,请于当月5—25日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审批;

3.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

4.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1.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流程图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网上申报可直接变更的有:单位简称、邮政编码、单位经办人姓名电话所在部门、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单位类别、经济类型。 3.网上申报信息变更后,系统显示“提交成功需要审核”则表示需携带相关材料于当月5—25日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审批。 4.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 5.预约取号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

6.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登记信息变更流程图

网上申报方式(推荐)

安装BJCA 数字证书后登陆网上申

报系统: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

台,选择“单位用户登陆”,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 ),进入网上

申报系统。

报表打印:

在“业务报表查询”中点击“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选择起止时间,

点击“查询 →下载打印”,请注意区分是否需要审批(带*号为需审批项目),并分别打印出《北京市社会

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预约办理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带*号的项目,请先在网上预约单位信息变更业务,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变

更手续。

不带*号的项目,打印出《单位信息

变更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无需再到社保中心办理审批。

单位信息变更:

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单位基

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单位变更的信息,在要变更项前面选“√”,在

变更内容项中输入正确内容,然后保存、提交。 企业版报盘申报方式

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安装程序(普通单位版)》及最新补丁,按照提示安装并升级软件后登陆。(用户名:admin ,密码:1)

业务操作:

通过“单位信息修改”模块修改变更的信息并保存。

生成报盘文件: 在“单位基本信息报盘” 模块中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 盘。

报表打印:

通过“报表打印”模块,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预约办理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请先在网上预约单位信息变更业务,然后携带存有单位变更信息的U 盘、表格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扫描二维码办理变更手续。

业务办理完毕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②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

⑥《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⑦《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两份)

⑧工商局批准的名称变更通知书、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⑨《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⑩ 《终止银行缴费申请书》原件一份(从银行缴费变更为社保缴费,请加盖单位公章)

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变更单位名称(①②③④⑤⑧⑨;缴费方式为社保缴费需同时提交⑥;银行缴费需同时提交⑦)

2、变更单位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法人等(①②③④⑨)

3、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①②③④⑨)

4、变更单位办公地址(①⑨)

5、变更单位银行信息(①⑤;社保缴费还要⑥;银行缴费还要⑦;银行缴费变更为社保缴费还要⑩)

1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用人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注(吊)销营业执照等应终止的情形时,应到

社保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二、业务经办流程

1、用人单位到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办理注销手续;

2、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工作人员接收资料,审核无误后,为用人单位办理注销,并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业务办理提交的材料

1、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注(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注销月上月的社会保险月报银行托收单复印件(盖公章);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4、《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5、若注销单位公章已被收回,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收缴公章证明》,并在盖公章处加盖负责人人名章。

四、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23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2、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3、单位注销后将无法恢复为正常缴费状态,并无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故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必须保证支付金额已全部到账;

4、提交的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填写表格请用黑色签字笔。

1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流程图用人单位社保险登记注销流程图

用人单位到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及右侧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办理注销手续

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工作人员接收资料,审核无误后,为用人单位办理注销,并收回《社会保险登

记证》相关材料说明:

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注(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注销月上月的社会保险月报银行托收单复印件(盖公章);

③《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④《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⑤若注销单位公章已被收回,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收缴公章证明》,并在盖公章处加盖负责人人名章。

业务办理完毕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23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2.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3.单位注销后将无法恢复为正常缴费状态,并无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故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必须保证支付金额已全部到账;

4.提交的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填写表格请用黑色签字笔。

1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业务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变更身份证号(四险系统)提供①②③④⑥

2.变更身份证号(医疗系统)提供②③④⑤⑥

3.变更姓名提供①②③④

4.变更缴费人员类别(户口性质)提供①②③④

5.变更民族提供①③

6.变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年限提供①

7.变更残疾人员的标识提供①③⑦

8.长期驻外/异地安置人员信息变更提供①②⑧⑨

材料说明: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②参保单位变更参保人员信息说明原件

③参保人员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参保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户口簿显示为家庭户时,另

需提供公安机关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⑤《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表》(医疗)

⑥公安机关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⑦参保人员残疾证复印件

⑧参保人身份证办理的邮储银行存折复印件

⑨《长期驻外/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

三、业务办理操作方法:

1.网上申报方式:

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在要变更项前面选“√”,在变更内容项中输入正确的内容,点击“保存”—“提交”。显示成功后,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区分需要审批和不需要审批的项目,分别打印出《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不需要审批的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

注:(1)网上申报单位信息变更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下方《用户指南》(2)“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5d7126699.html,/csibiz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和网上申报不能变更的),参见《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四、经办流程:

1.使用网上申报变更信息提交成功的,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不带*号的项目,打印出《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无需到社保中心来办理审批;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一、人员增加 (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具体要求: 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 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 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 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 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二)提交的材料: 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 (四)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

社保网上申报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用户手册

前言 文档目标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项目(简称:网上申报),是B/S结构的应用系统, 包括了互联网上的、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和部署在社保网上的申报管理系统。通过本文当对应用系统功能描述,可以帮助应用的使用者快速熟悉系统的使用方法 阅读对象 ●参保单位:参保单位使用的网上申报和社保查询功能在第2章进行描述 ●参保个人:社保个人信息网上查询功能在第2章进行描述

目录 1 简介 (4) 1.1系统概述 (4) 1.1.1 系统用途 (5) 1.1.2 系统主要特性 (5) 1.2安装、运行环境 (5) 1.3问题报告和获得帮助 (6) 2 网上申报系统 (6) 2.1参保企业 (6) 2.1.1 用户登录 (6) 2.1.2用户退出 (9) 2.1.3修改密码 (9) 2.1.4申报业务管理 (10) 2.1.5查询管理 (32) 2.1.6业务报表查询 (45) 2.1.7信息下载 (48) 2.2参保个人 (49) 2.2.1 用户登录 (49) 2.2.2用户退出 (51) 2.2.3修改密码 (52) 2.2.4查询管理 (53)

1简介 1.1系统概述 北京市社会保险目前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支持此五个险种业务运行的信息系统分为两个系统: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简称医保系统)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信息系统(简称四险系统)。 北京市社会保险业务的管理模式采用属地化方式,各区县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辖区内的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以医保为例,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有23家,参保收缴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约700人,管理参保单位15万余家、850余万参保人员。人均管理万余名参保人员,朝阳、海淀、西城等区人均管理参保人员约14000人。 参保单位根据单位及职工参保信息的变化,每月需向所在区县经办机构进行社保业务的申报。单位进行业务申报时,针对不同的人员类别、业务情况,需要填写不同的表格,提供不同的相关材料。区县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目前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进行业务申报时,有二种方式:一种为纸介上报方式,即参保单位在申报报表中手工填写各项申报信息,送至区县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人员代为录入。另一种为人工报盘方式,即单位先通过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管理子系统(简称企业版软件),进行申报信息的录入,审核无误后,将申报的相关信息导出到光盘或软盘,连同所需提供的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区县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导出的申报电子信息由经办机构导入医保系统自动批量处理。截止2007年底,企业版软件已经发放至10余万家参保单位,并且海淀、朝阳等区规定医保业务申报必须采用报盘方式。 四险参保单位进行业务申报目前只有纸介上报方式。

社保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办理登记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所需资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中右上角有登记交易号);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执业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以执照为准)身份证件:中国国籍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的提供护照复印件及机打翻译件;港澳台人员的使用《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使用一般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另需提供一般账户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等单位还需提供财政局出具的相关账户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缴费协议(“银行缴费”方式提供,“社保缴费”方式无需提供): ①在网上预约登记申报完毕后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一式两份(此为用人单位与社保中心签订的协议); ②与开户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银行代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此为用人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协议); 7.外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在国内的外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8.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各类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此件必须是原件; 《全权委托授权书》格式如下: 全权委托授权书 XXX公司北京分公司是XXX公司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公司全权委托XXX 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其在京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 XXX总公司 X年X月X日 (总公司公章) 9.遇特殊情况请咨询登记业务窗口,根据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二、所需资料的相关要求 1.法人或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按1:1比例原件正反面复印,清晰,有边框和底纹。 2.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纸张复印,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的纸张和传真纸(热敏纸)。复印件要求清晰、完整,不能随意添加批注内容;所有复印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由多页内容组成的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公章必须完整、清晰,不能使用骑缝章。 3.相关证明材料和授权必须使用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不能使用复印件和传真件。 4.网上登记录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时,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中的前八位“代码”。非必录项参统方式“新成立”、所属行政区县“朝阳区”也须录入,其他非必录项请参照填写指导。录入完毕后与各项资料核对是否一致,如有错误,需在网上申报栏内修改、保存、提交。 三、温馨提示 1.审核登记时请携带公章,避免往返。 2.选择银行缴费的参保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增员后,于次月5-20日之间由银行进行社会保险费扣缴。若社会保险费当月未扣费,请及时向银行询问未扣费原因。并于20日之前选择银行柜台缴费或网银转账缴费,22日之后只能通过月报补缴的方式进行缴纳(尽量于22日至26日间),以免对以后的托收缴费和连续缴费记录造成影响。次月1日后仍未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选择社保缴费的参保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增员后,应于次月13日前向银行查询单位托收缴费情况。若社会保险费当月托收不成功,请于当月13日至20日之间及时到社保中心财务窗口交款,缴费的同时请向财务部核对退票原因。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武汉市单位办理社保详细流程(网上操作版2013)

武汉市单位社保新开户及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新操作版2013) 一、企业社保办理对象 (1)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3)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另单位必须为职工统一缴纳五险。 二、单位新参保在办理社会保险开户首次需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原、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复印件); (4)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表(职工签名且盖单位公章); (5)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2张; (7)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单位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9)所有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红底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需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用U盘拷贝); (10)所有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合同起止期限和双方签章部份)。 (1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2张。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盖公章。另提示武汉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还需要最近一个月装订成册的财务凭证原件,以及工资表上的所有职工及法人代表都需要参保。 三、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 (1)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单位须妥善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第一部分单位新参保业务 第一步:请您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注意事项: 1、每月5至25日之间受理此项业务。 2、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 3、提交以上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社保登记,并返还一张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单位同时将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新参保及五险人员参保手续 一、企业版软件操作 1、下载软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首信公司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升级补丁,或携带512M以上内存的U盘到海淀社保中心单位五险登记岗现场拷贝。 网址:或或 企业版软件登陆用户名:密码:1 2、录入单位信息:(在录入单位信息时,需按照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社保中心打印并返还的一张《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如实录入填写)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保存并再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两张。 3、录入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1)单位在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时以本人填写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为准; (2)单位在录入“调入人员”信息时以本人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为准; (3)“个人身份”指标项必须录入,只能选择“工人”或“干部”。 4、增员操作 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增员标识处勾选需增加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增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分别设置医疗及四险个人缴费原因: (1)新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原因选择“新参统”; (2)曾在本市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四险的人员,个人缴费原因应选择“本区调(转)入”或“外区调(转)入”。 5、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四个页签分别核对需报盘的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社保办理 (一)首次新增 资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3.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二)社保调入 资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2.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社保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重要社保登记信息变更除(社保缴费工资、参保险种、 手机号码等无需审批的社保登记信息可网上直接办理)】 资料: 1)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簿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证明; 5.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2)由于单位申报错误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证明; 3.入职登记表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号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因员工户籍迁入/迁出我市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户改深户,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与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操 作 手 册 2013年01月

目录 第1章系统简介 (3) 第2章安装环境 (3) 2.1系统运行需求: (3) 2.2登陆准备: (4) 2.3软件登陆: (4) 第3章使用说明 (6) 3.1系统登陆 (6) 3.2单位管理 (6) 3.2.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6) 3.3个人管理 (10) 3.3.1个人新参保登记 (11) 3.3.2个人信息变更申报 (18) 3.3.3个人停保申报 (20) 3.3.4个人续保申报 (23) 3.4年度申报 (27) 3.4.1年度工资申报 (27) 3.5数据申报 (33) 3.5.1数据申报 (33) 3.5.2申报审核查询 (37) 3.5.3预约登记 (38) 3.5.4我的预约 (41) 3.5.5缴费预核定查询 (42)

第1章系统简介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之间的通讯技术,来实现参保企业的各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的管理以及和经办机构之间的数据传递,确保企业的参保信息安全、准确、快速的传输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审批完企业上报的参保信息后,能在24小时内准确、及时、自动更新至参保单位网上服务平台。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其操作简便、便捷、使用成熟、通用性强等特点,获得了企业和经办机构的认可,并在很多省、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主要包括单位管理、个人管理、年度申报、数据申报、统计查询、系统管理等功能。企业经办人员使用该系统,通过浏览器进行业务操作,将参保信息以及人员移动数据向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审核后再反馈给企业,显示在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使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减少了企业和经办机构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2章安装环境 2.1系统运行需求: 硬件环境 A.PIII1.2处理器(推荐P IV或者更高级的CPU); B.512MB内存(推荐1GB或更大容量); C.700M的空闲硬盘空间(推荐1.0G以上的空闲硬盘空间); D.VGA或分辩率更高的监视器; E.CD-ROM; F.Microsoft鼠标或兼容的定点设备;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的内容,具体内容: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 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招工登记流程: A.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已取得网上办事密码的: 招用上海户籍员工: 登陆上海公共招聘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招用外地户籍员工: 登陆来沪人员就业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尚未申请密码的,用人单位须持劳动保障年检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带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到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核对"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如系统中无本单位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办理基本信息初始化。在签订《上海劳动保障

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以后,由工作人员赋予网上办事密码。 B.柜面办理(适用于不方便网上办理或网上填写信息错误(需携带劳动 合同复印件)): a.招用上海户籍员工: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b.招用外地户籍员工: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份,加盖公章 (2)未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需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外劳管理所,先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手续,再通过网上(详见四1(1)A)或各区县社保中心柜面申办社保事务: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并粘贴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 注:新参保员工在正常缴纳社保的次月,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也可请人代领,需携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前往) 办理完招工登记,下一步进行社保转入、新进操作: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社保转入流程: A.法人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办理: 1)凭U盾及密码登陆——社会保险——缴费变更申报,可进行以下操作:完成所需操作后,可进入——查询打印服务——预申请缴费通知单,提交申请——次日9:00可打印。 注:1、网上的新进申报:申报对象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报 材料,填写收文登记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请 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放 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录, 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据基数核定表进行待遇审核,计算申领人工伤 待遇数额,生成发放数据,告知单位 信息录入微机,生成相应待遇 经办人员通过微机程序生成《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工伤 待遇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对支付凭证进行登统、归档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 请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 放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 录,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登记表格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格数据 填写说明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地址与 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不详或 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 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为必 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 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20—事业 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30—机关 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级主 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2—省3—计划单列市 4—市5—区(县)51—街道 6—乡镇7—部队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1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 15.开户银行与行号(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 16.户名(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户名全称。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一、人员增加 (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具体要求: 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 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 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 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 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二)提交的材料: 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 (四)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农民工不适用本条规定)。(19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 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后,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更;65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变更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受一年变更的限制。 (五)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 2、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09年缴费年度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4、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1

员工社会保险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员工社会保险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一)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部
层次
2
单位
社保局
节点
A
厂长 B
流程名称 概要
计划财务审计部 C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流程
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保
D
E
1
开始
2
3
审批
4
指示
指示
制定保险缴纳对象 和交费工资基数
审批
审批
填写保险人员和交 费变动表并上报
转入保险费用
填写个人明细费用 汇总表
5
审批
审批
审批
整理上报
6
从保险帐户扣款
7 结束

(二)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标准
任务 名称
制定 缴费 人员 工资 基数
填写 保险 人员 和交 费基 数变 动报 表上

编写 个人 费用 明细 报表 上报
节点
B2 D2 E2
E2 E3 D3 E4
E3 E4 E5
任务程序、重点及标准
程序 ☆ 根据厂部文件精神确定缴费人员及缴费工资基数
重点 ☆ 制定交费基数 标准 ☆ 收集整理交费人员个人身份全面信息 程序 ☆ 根据人事调配表和人力资源部主管的意见填写人员 和缴费基数变动表 ☆ 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厂长审批,报市相关单位审核 (市社会保险中心),报市地税局 重点 ☆ 必须经过厂长审批 标准 ☆ 需携带相关证明资料 程序 ☆ 整理个人费用明细报表 ☆ 上报厂长审批 重点 ☆ 制定报表格式 标准 ☆ 正确核对报表各项数据
时限 8 个工作日

5 个工作日 内
3 个工作日 内
相关资料 《员工社会保 险与住房公积 金等管理制
度》
《人员和缴费 基数变动表》
《个人费用明 细报表》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受理范围: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单位社保关系成建制转移;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增加、减少;缴费信息维护;年度工资申报等。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申报时间:每月1-20日 一、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在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无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统一到注册地的区县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证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编办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等。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纳税关系的,还应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有毒有害工种的企业,应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参保职工的体检表。 6、外地驻渝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还应提供法人机构出

具的《委托授权书》。 7、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 8、《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9、《重庆市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 10、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11、职工工资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参保单位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权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证、照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兼并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申请办理

社保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上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服务手册 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1 -

目录 第 1 章网上申报流程 (4) 1.1 概况 (4) 1.2 “劳保安全专网”网上申报前期准备 (5) 第 2 章“劳保安全专网”安装使用 (6) 2.1 “劳保安全专网”帐号申请开通 (6) 2.2 “劳保安全专网”安装使用 (7) 第 3 章入门指南 (12) 3.1 人员增加 (12) 3.2 人员减少 (14) 3.3 人员花名册查询 (15) 3.4 申报及结果查询 (17) 第 4 章网上申报使用说明 (19) 4.1 登录模块 (19) 4.2 系统主菜单以及欢迎模块 (21) 4.3 申报中心模块 (22) 4.4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25) 4.5 人员增加 (26) 4.6 人员险种增加 (29) 4.7 人员险种减少 (31) 4.8 人员减少 (34) 4.9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36) 4.10 工伤事故申报 (38) 4.11 工伤鉴定 (39) 4.12 单位基本信息查询 (40) - 2 -

4.13 人员增减名册查询 (41) 4.14 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42) 4.15 单位人员名册查询 (43) 4.16 人员缴费信息查询 (45) 4.17 养老个人帐户对帐单 (46) 4.18 退休人员档案查询 (47) 4.19 单位到龄人员查询 (49) 4.20 密码修改 (50) 第 5 章技术支持和服务 (52) 5.1 服务体系(企服宝) (52) - 3 -

第 1 章网上申报流程 1.1 概况 为配合推进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网上申报服务的全面开展,同时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和用户信息的安全,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和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共同推出“安全专网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用户只要向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申请使用安全专网业务,获得专用帐户和密码,通过宽带上网或拨号上网,经电信专用通道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就可完成网上申报。这一过程采用了先进的IP虚拟通道技术和二次认证手段,充分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 本系统采用了先进的加密和隧道技术,将用户数据和普通互联网进行了有效的隔离,用户可以安全地传输相关申报资料。系统的应用一方面可以保证用户申报数据的安全,进一步方便用户;同时,社保部门也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 - 4 -

深圳社保办理流程

精心整理 深圳社保办理流程 前提:公司的对公帐户已经开通了“代缴代扣”功能 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申请―――社保窗口开户―――网上申报―――网上制卡―――窗口提交制卡表、交费――――30天后去窗口领卡 一、网上登记申请 1、进入深圳社保局网站下面,点击进入 2、填写页面内容,然后按页面填写内容,(会产生一个密码,一定要记好)然后打印出表 格 二、开户 A、需要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办事员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带,复印件要盖公章 2、新企业网上申报时打印的表格 B、去区社保局窗口的提交资料 注:福田社保局和市社保局一幢楼,9点办公,提交资料的窗口在三楼 切记,早上一定要早点去,办事的人太多,我早上9点到那边的时候,已经排到60多号了,另外,一定要在取号机上取号,千万别忘了 C、领取“受理回执”, 三、网上申报员工信息: 按照窗口人员的告诉你的,三个工作日后登录.cn/zxbs/,申报员工资料,并选择保险类型 注意:选择保险类型时,一定要确定好,有可能不能修改 员工工资也必须要准确,缴费的比率是按这个来算的 四、申请制卡,,申请制卡完成后,打印制卡清单,(制卡可以搞,也可以不搞,根据公司和员工要求办) 五、然后带上打印的制证清单,到区社保局的制卡窗口提交清单和费用(每个人20元),领取制卡的受理回执 福田社保局的制卡窗口是在四楼的一号窗口,千万别在三楼等排号(我就是这样排了半天^:^)六、30天后带“制卡受理回执”直接到区社保局领卡 福田社保局的领卡窗口是在四楼的5、6号窗口 七、办理过程就完成了,等着每个月的21号直接从银行的对公帐户扣款(切记,公司的帐户在15日里存上足够的钱)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服务指南

芜湖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服务指南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办理市本级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转移、终止、接续,审核调整缴费基数。 3、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及时与地税、财政等部门做好征缴工作的衔接,提高基金征缴率。 4、负责做好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建立和管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定期公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5、负责全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建立正常的稽核机制。 6、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和业务查询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7、负责对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4、?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2006〕66号) 5、?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07〕102号) 6、?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07〕73号)

7、?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8、?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9、?芜湖市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10、关于印发芜湖市深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政〔2004〕9号) 11、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芜政〔2009〕77号) 12、?芜湖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芜政〔2004〕37号) 13、?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 三、服务流程 1、单位参保 单位新参保。用人单位提供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财务报表、帐册、⑤?用人单位地税缴费登记基本信息表?复印件、⑥劳动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花名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须提供人事部门批复或调令复印件及编制卡、⑦其它资料。单位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增加表?于每月10日前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报)申请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准予登记。10个工作日内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次月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IC卡等有关证件。。 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对新参保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初审后,向市征缴中心报批。 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参保单位提供变更、注销文件等资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于每月5-20日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窗口申报9-12窗口)申报办理。 2、职工增减变动 参保单位提供职工因增减变动所需要的相关证明,填制?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增加表?或?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减少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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