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检查与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检查与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检查与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检查与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检查是指由市政府对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章制度、目标任务等要求,对企业环保工作开展的合规性评价,包括国家及市政府领导部署的专项环保检查、市政府安全环保大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组织的环保专项检查等。

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督查是指市政府组织的对重大环境风险、重大环保隐患、重大环境事件等开展核查、督导。包括:因环境违法违规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局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环评限批、被处以罚款、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被责令拆除、关闭等重大环保处罚的;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疑似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被公安机关立案审查、侦办的;按照《市政府环境事件管理规定》中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界定为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在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的A类、B类问题;国家、市政府部署的重大环保专项工作需要立即执行的等。

1.2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企业环保工作自查自改-市政府环保检查-问题整改分级督办-市政府环保督查-考核和问责”的闭环管理体系。

1.3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原则,推进检查与督查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标准化的环保检查与督查模式。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市政府安全环保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环保督办事项处理决定。

2.2环保局负责对市政府环境保护检查与督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部署。编制并发布环境保护工作现状调查方案;审定市政府环保检查工作报告,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市政府级、企业级督办问题清单;负责对市政府级环保督办问题进行督查,并编制环保督查工作报告;负责对国家、市政府部署的重大环保专项工作,统筹制定总体方案或指导意见;负责检查、督查结果及问题整改进度考核和问责;对市政府环保检查组进行统一领导。

2.3总部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履行相关环保检查与督查工作责任。

2.4专业部门是本专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主体,负责对本专业环境保护检查与督查工作进行管理。指导本专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自查,监督企业做好环境风险管控、环保隐患治理、环境事件应急,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生产装置停开工及检维修期间环保管理等;审定本专业环保检查工作报告和督办问题清单;负责对环保督办问题进行督查,并形成环保督查工作报告;按照市政府专项工作总体方案或指导意见,负责编制本专业实施方案并进行督查,形成环保督查工作报告;负责本专业检查、督查结果及问题整改进度考核和问责。

2.5企业是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负责本企业环境风险管控、环保隐患治理、环

境事件应急,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生产装置停开工及检维修期间环保管理;完成本企业环保自查工作报告;负责对本企业督办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安排治理项目,确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定期报环保局、相关专业部门。

2.6市政府环保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由环保局统一领导,负责现场全面检查企业环保工作,核实企业环保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编制各企业环保检查工作报告和督办问题清单,形成市政府及各专业环保检查工作报告。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企业环保工作自查自改

3.1.1企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现状调查,并实现动态更新。

3.1.2企业对照《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组织开展综合性自评自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并制定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3.2市政府环保检查

3.2.1检查组按照环保局统一部署,通过资料检查、现场询问、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企业环保工作自查自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2.2检查组编制完成各企业环保检查报告和环保检查问题清单,并形成市政府、各专业环保检查工作报告和环保检查问题清单,报环保局、相关专业部门审定。

3.2.3环保局会同相关专业部门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

原则,对生态红线内存在违法生产设施,或三废处置存在违法现象,或因污染治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需市政府组织攻关,或治理投资金额高,需纳入一类项目等存在重大环保隐患的,划定为A类问题;对生态红线内存在违规生产设施,或三废处置存在违规现象,或因污染治理难度较大,技术要求较高,需专业部门组织攻关,或治理投资金额较高,需纳入二类项目的等存在较大环保隐患的,划定为B类问题;对企业内部存在的管理漏洞,或可能产生的环境危害程度较小,不涉及法律法规风险,或问题发现后能够立即解决的,或治理投资金额纳入三类项目的等存在一般环保隐患的,划定为C类问题。

3.3问题整改分级督办

3.3.1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分为市政府级、专业部门级、企业级环保督办问题。

3.3.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市政府级环保督办问题:

3.3.2.1因环境违法违规被生态环境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环评限批、被处以罚款、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被责令拆除、关闭等重大环保处罚的。

3.3.2.2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疑似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被公安机关立案审查、侦办的。

3.3.2.3按照《市政府环境事件管理规定》中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界定为重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3.3.2.4在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的A类问题。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度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SFHD/Q-AJ-B21-2013 2013-07-01 发布2013-07-01实施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控制表 版本编号签发日期 年月—日复核日期 年月—日 编写人初审人 谢华盛许胜辉 复审人 张云英 批准人 曾袁斌 有否修订 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安监部经理签字:职务:安监部安全主管签字: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完善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福鸿电”)安全管理系统,提高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 000机组工程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 GB13223- 200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5749- 2006);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监督管理各参建单位安健环协议的执行; 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下达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一)编制本单位各种安健环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二)加强本单位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 三)做好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等排放的控制管理及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健环协议。 第四章 职业健康管理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000机组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神福鸿 电、天安监理、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单位, 以下简称“各参建单位”)的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的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号) 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五)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务院 令第 49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 ) 九) 火电厂环境检测技术规范》 DL414- 2004); 十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DL12/151 - 2003); 十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 第三条 神福鸿电职责: 建立、修订和组织执行本制度, 以及检查考核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条 天安监理职责: 第五条 施工(调试)单位职责: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各岗位人员及各部门的职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岗位责任。 2 总则 2.1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是公司的基本任务。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以污染预防为主,不断节能减排,确保污染源排放全面达标,改善和保护本公司生产、生活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2 公司环境方针:立德行善、保护环境、技术创新、持续发展。 2.3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应服从于所在地区环境质量规划的要求。 2.4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各单位应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生产经营计划,实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与环保科统筹专管相结合、按装置分片包干管理、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5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环保科的主要职责 2.5.1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5.2 组织制订本公司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2.5.3 组织制订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参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管理。 2.5.4 组织对环保设施及排污情况进行检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与缺陷进行整改,并进行考核。 2.5.5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5.6 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2.5.7 负责排污费上缴核定工作。 2.5.8 负责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参与技改项目和合理化建议的审批,参与科研成果的鉴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活动和内外信息交流。 2.5.9 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管理工作。 2.5.10 制定公司环境监测方案,督促落实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 2.5.11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5.12 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对环境管理制度执行较差、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各人提出处罚意见。 2.5.13 各车间的主要职责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把环保工作纳入生产经营活动中,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同时管理维护;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督查工作制度

督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力,促进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形成抓落实、抓督查的工作机制,根据《XX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XX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XX市行政效能建设责任制规定(试行)》、《XX市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力和服务、保障、发展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不断增强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更好地促进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X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局调研员、副调研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系统内督促检查活动;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对督查事宜提出评议意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督查内容 (一)思想建设方面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情况。 4.开展政治思想学习教育情况。 5.制度建设情况。 (二)业务工作方面 1.局布置安排的中心工作、重点业务工作的落实情况。 2.依法行政的执行情况。 3.局领导批办、交办及会议布置的事项。 4.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5.业务学习的开展情况。 6.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作风效能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和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作风、效能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3.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等优质服务落实情况。 (四)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下发我局的督查、督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办理。 三、督查程序 (一)登记立项 凡需督查的事项,由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送局分管领导审定后立项。立项后由督查办公室按内容和时限要求填发《XX市XXXXX局督查工作通知

重要事项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重要事项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能力,确保公司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和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办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公正透明、奖罚分明。 二、督办部门:公司常务副总为组长,公司行政人事部为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督办落实和协调。 三、督办事项: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经营分析会议、部门例会、年底工作会议等主要会议确定需要督办的事项。 2、公司领导指示,请求及各类调研报告中需要督办的事项。 3、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 四、督办流程:督办事项转达下发督办通知单 承办部门办理到期反馈结果审核督办事项答复。 督办部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重要事项催办单等形式要求承办部门对事项进行办理。重要督办事项由督办部门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下发正式督办通知单,并启动绩效考核程序。承办部门在接到督办通知单后,按照督办通知要求的时限向行政人事部反馈督办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在督办事项全面完成后,应将办理情况报告提交行政人事部备案,行政人事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五、承办部门在办理督办事项的过程中,对疑义应主动提出处理意见,如遇意见不一致时,应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提出协商一致的处理意见,如经协调仍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将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将反馈意见报告公司领导决策。 六、行政人事部在督办过程中,应认真听取承办部门的意见,充分掌握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了解后续工作计划,并负责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工作。 七、出现下列情况,承办部门可停止或延期办理,并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 1、公司领导明确同意停止或延期办理的。 2、因原有条件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办理或按时办理。 3、其他原因。 八、对督办的事项要组织进行审核,程序如下: 1、行政人事部初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承办部门反馈的办理结果报送公司领导审核,退办或存档。 2、公司领导审核,在两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做出指示,行政人事部按审批意见处理,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 3、对退办的事项,一般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事项完成期限。 九、重要督办事项作为扣分指标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行政人事部对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财务按月考核兑现。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或个人予以现金处罚: 1、无故不参加各类督办工作会议的扣罚100元/次;参加会议迟到30分钟以上的罚款50元/次; 2、对督办事项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敷衍塞责的现象。每出现一次扣罚300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696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内容 3.1、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专职环保人员。各车间设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专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

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各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风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各车间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车间要将环境保护设备建立正常的维护检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要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 第六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办公厅为归口管理部门,总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七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八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分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总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环保责任体系,保障项目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环保责任制,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用于袁大滩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单位。 第三条项目部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生产经营形势变化以及机构、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责任制。

一、项目部经理职责 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书记: 项目部经理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环保工作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环境污染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的项目部经理理应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及在检划、布置、检查、总结、批评生产的同时,检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5. 分管生产的项目部经理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6. 组织审定项目部节能环保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7. 负责建立完善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8. 组织审定项目部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环境事故应急救援

工作。 9. 及时向项目部职工代表会议报告节能环保工作情况。 10. 负责重大节能环保事项与政府的协调工作。

二、工程科的职责 技术经理:工程科科长: 1. 技术经理为本部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2. 具体负责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3. 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部节能环保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 组织制定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5. 负责项目部节能环保指标统计及对外报送工作。 6. 具体负责与地方政府、环保监理项目部的相关业务往来,协调各项环保措施、指标的落实。 7.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及施工单位节能环保制度落实情况。 8. 负责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9. 组织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调查处理。 10. 组织开展节能环保、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和考核、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等环境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11. 协助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污染纠纷上访事件。

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立项 第二条督查督办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1、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相关公文、会议精神,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2、国家及省、市领导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有关食品安全事项的讲话、批示,及交办的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 市政协常委会议及主席会议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决定和审议,需要查办落实 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 4、省食安办、市政府、市长专线、信访等部门转办及各县(区)政府或职能部门上报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5、食品安全相关的群众举报、媒体报道问题,及社会群众关注的 焦点”、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协调处理; 6、市食安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市食安办认为应督查督办的其它

事项 第三条对第三条中列举的问题及事项,市食安办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经市食安办领导签批立项。紧急事项、市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或检查时发现问题现场提出督办意见的,可直接交各县(区)政府或职能部门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备案。 第四条督查督办事项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市食安办督查科查询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 第五条立项的督查督办件,根据内容重要程度和时间要求划分为普通、重要、紧急三种,并指定办理时限。 第三章交办 第六条立项的督查督办件应分类处理: 1、对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单一的督查督办事项,由市食安办转交指定的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办理; 2、对个别不宜转给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查处或领导明确要求市食安办直接办理的事项,由市食安办负责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办理; 3、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督办事项,由市食安办领导指定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并明确责任范围; 4、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市食安办报请市食安委领导批准,成立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办。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xxxx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董事长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具 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第六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董事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的督办工作联络人。 第七条董事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二)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检查和考核活动。 (四)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公司、企业、班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面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需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处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 )、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

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 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1 )、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7)、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8)、负责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9)、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提升公司自主环境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标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5、《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灯有关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负责环境管理的人员、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二条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指导企业的环境监督员的工作,审核企业环境报告和环境信息等 3、负责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污染减排计划、落实削减目标 4、负责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5、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制度 第三条企业环境监督员职责

1、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企业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3、协助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并予以督促实施 4、负责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各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5、负责检查并掌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6、负责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7、协助开展清洁生产、节能水等工作 8、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进行处理 9、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负责组织对企业职工的环保知识培训。 第四条企业环境监督员硬承担的技术性事项。 第一项对于废气的管理与监督包括: 1、检查使用的燃料或原材料 2、检测烟尘发生设施 3、操作、检测并维护处理烟尘发生设施产生的烟尘的设备 4、测定烟尘量或烟尘浓度并记录其结果 5、检测并维护检测仪器

XX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XX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集团管控能力,强化组织协调,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总裁办公会议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是保障集团领导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关键环节,是推动作风转变、强化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战略规划和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力量抓好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按照归口办理、整体协作的原则,总裁办及时将督办事项下达到牵头部门,对涉及多个协办部门的督办事项,总裁办要明确各个协办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做好协调服务,形成落实合力,提高落实效率。 第六条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着眼于推进决策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把注重实效原则贯穿于督办工作的全过程,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努力使督办事项落到实处,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章工作容 第七条督办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容开展 1.集团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 2.集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集团总裁办公会、年度工作会,以及质量分析会等各类专题

会议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4.集团领导批示的重大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集团关注的涉及员工、联营商等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它重大、重点问题的办理情况; 6.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关键督办事项。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重要事项督查督办程序与要求 1.立项。凡集团决定或领导批示重要督查的事项,由总裁办归类分解,拟定督办容、要求、办结时限等,向牵头部门发出《XX 集团督查督办任务通知单》(见附件1),经总裁办主任审核同意后,列入督办事项,进行编号登记,启动督查督办管理程序。 2.承办。牵头部门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限积极办理,不得延误。涉及多个部门的督办事项,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其他承办部门商议共同办理,期间,出现新进展或重大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总裁办反馈填写《XX集团督查督办任务进度上报表》(见附件2),总裁办有权对各节点进度进行督查,并将一个阶段的办理情况形成督查督办通报。 3.延期。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牵头部门应在办理时限到期前2天,填写《XX集团督查督办任务延期申请单》(见附件3),经1次延期后仍未完成的,按逾期未完成处理。 4.催办。督查通知发出后,总裁办要按照督办事项的容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催办。对特别紧急的督办事项,要确定专人跟踪催办,限时办结;对重大督办事项,要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催办。 5.审核。牵头部门应及时将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向总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员工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高效的管理体制,保证公司战略及各项指示、政策落地,使督查督办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对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工作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作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督办范围: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督查督办内容: (一)中央、地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各类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二)公司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 (三)公司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执行情况; (四)公司领导批示件或临时交办重要事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部门:依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文件确定督查督办部门或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由相关部门落实履行督查督办工作。 - 1 -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事项要求 会议议定事项:要求在会后一周内开始,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会议议定事项完成。 公司领导批示或签发文件:根据领导签批要求,督查督办部门及时展开工作,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指示、指令等全面得到贯彻完成为止。 (二)督查督办工作实施 (1)督查督办工作由督查督办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独立完成,也可以由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带队实施。 (2)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实地实人全面收集、查阅材料,听取相关工作人员或负责人的介绍、汇报,必要时去一线踏查,准确了解实情。 (3)督查督办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与本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情形的,应当回避。 (4)督查督办工作采用统一表格文书,表格上严禁涂改。督查督办过程中所收集的所有材料均与表格一并作为附件。 (5)督查督办部门在接到督查督办工作后,要分类填- 2 -

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2) 二、人员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3) 三、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 (6) 四、异味整治长效管理理制度 (8) 五、废水管理制度 (9) 六、固(液)体废物管理制度 (10) 七、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1) 八、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 (12) 九、员工环保培训管理制度 (13)

XXXX有限公司 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环境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我公司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环保科是环境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环保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环保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安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气、废渣、废水的收集、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应当制定环境突发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三废”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项目部环保、水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2、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环保职责。 3、公司各级部门必须履行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对本部门预防环保事故和发生环保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的岗位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章各级人员环保职责 一、总经理环保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体责任,履行以下环保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2)及时、如实汇报环境安全事故; 3)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组织和机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保职责; 5)因工作性质原因,总经理的部分环保职责可委托给制造总监。 二、制造总监环保职责 1)观测落实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抓好公司的环保工作; 2)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环保目标责任制,督促层层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生产环保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督促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生产工艺技术及环保设施、环保管理持续适应和符合环保要求; 4)督促、检查公司环保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5)加强对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环保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接受环保知识教育培训; 6)负责建立健全环保机构,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提高环保挂历水平; 7)确保环保资金投入; 8)组织制定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工作; 10)及时如实上报环保事故,并组织、领导抢险救援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保职责。 三、生产部经理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生产部经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生产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4)贯彻落实生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研究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决定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项目部各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6)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行政部经理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公司企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 工作制度 (说明:本规定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 第五条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的制定与确认。若还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则牵头督导并组织制订,疏通渠道,快速报批,并检查执行。 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计划、目标有无,是否按照计划、目标开展工作,工作进展,人员与工作的匹配度和饱和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团队协作及资源利用情况。催办及落实总经理会议精神、指示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节点、归口处理,

协调并催办相关部门工作,跟踪并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汇总并结果上报。 督查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核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制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年、季、月、周),以及制度、计划、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上报执行结果; (二)公司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三)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有关会议、文件等的落实情况; (四)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参加对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要求负责部门提交次月合同权利义务变更的报告; (六)编制汇总检查每月合同的简报或提示表;对不按合同规定管理的行为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包含风险提醒及通报责任人。 (七)结合人力资源评优、先进、以及年终奖的评选措施,检查评定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的参考数据(经理级以上) (八)结合总经理的指示、精神以及考核标准对公司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导跟踪,同时协调工作的开展,并对工作中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态度、协作度以及成绩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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