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精编【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精编【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工

作职责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编号:CFC-H09059

招标人: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盖章)

采购人: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盖章)

编制日期: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目录

招标公告 (4)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62、定义 (6)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6)

4、投标费用 (7)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5、招标文件 (7)

7、招标文件的修改 (8)

四、投标文件的说明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

10、投标内容详细说明 (10)

11、投标文件的装订 (10)

12、投标报价 (11)

13、投标保证金 (11)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

16、投标截止时间 (13)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

六、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4)

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5)

20、投标的澄清 (15)

21、评标 (16)

22、招标人拒绝投标人的权力 (16)

七、授予合同

24、中标通知 (17)

25、签订合同 (18)

26、询问和质疑 (18)

第二章技术要求

27、环保仪器设备采购的技术要求 (19)

第三章合同样本

28、合同样本 (29)

第四章附件

29、附件 (31)

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保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对该站环保仪器设备实行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FC-H09059

二、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预算:

第一包:全自动无机样品前处理工作站一套,全自动热脱附仪一台,采购预算合计141万元。

第二包:现场嗅辩测量仪一台,采购预算26万元。

三、交货地点: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定地点。

四、答疑事项:本次招标答疑事项及中标结果将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http://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上公开发布。

五、基本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各二张(A4):营业执照(第一包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第二包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税务登记证、设备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的年度经销权(或针对本采购项目给投标人的授权书)。

六、下载招标文件: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中采购信息栏目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另行发放。

七、投标、开标时间截止:2008年8月13日上午9:30整截止,逾期投标恕不接受。

八、投标、开标地点: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赤峰市新城区政府办公楼C座一楼102室)。

九、联系单位: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电话:0476—

传真:0476—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乌文超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资金来源: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此次进行的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保仪器设备的采购,其资金已经获得了赤峰市财政局的批准,并计划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保仪器设备。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次环保仪器设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即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2“招标人”系指受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既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2.3“投标人”系指无条件接受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供货能力,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3.1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投标费用

本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费用。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及各种原件的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但使招标人收到通知的日期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7天。招标人将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http://)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上做出答

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由于各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7.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http://)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上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7.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处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过上述网站通知每一投标人。

7.3请拟投标的供应商经常浏览上述网站,所有事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标文件说明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8.3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技术、报价及其他资料四个部分。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下列格式要求制作。

9.2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废标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9.3商务部分

(1)*投标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设备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的年度经销权(或针对本采购项目给投标人的授权书)。

9.4技术部分:

投标人对招标环保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配套组件,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等的详细描述。(附件三)

9.5报价部分:

开标一览表(附件四)

9.6其他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自制)

(2)投标设备质量保证承诺书(自制)

(3)投标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承诺说明(自制)

(4)投标设备交货期限承诺书(自制)

(5)同类项目的销售合同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10、投标内容详细说明

10.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0.2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或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根据第9条的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一式五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页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做为副本。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包括环保仪器设备本身价格税费和环保仪器设备运输到指定地点后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发生所的一切费用。

12.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

12.3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予以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被招标人考虑。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人注意,否则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4《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2.5鼓励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

12.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若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

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作出的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该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供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在投标前交纳。

13.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13.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

13.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3)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或对投标人考察后,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与事实不符的;

(4)无正当理由放弃签订合同的。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

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以上述网站公开进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整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6.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在上述网站上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6.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7、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以后,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其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招标人予以接受。

17.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签字盖章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六、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

18.2投标人派代表(限2人以下)参加开标仪式。

18.3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拆封、唱标人唱标。

18.4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环保仪器设备名称、投标单价、投标总价及其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

18.5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不予开标。此时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

18.5本次招环保仪器设备是以每包预算价格为最高限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当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此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19、对投标文件初审

19.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9.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9.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是指环保仪器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数量及交付使用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19.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0、投标的澄清

20.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解答和澄清。

20.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0.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不能影响本次评标结果。

21、评标

21.1招标人根据本次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

21.2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封闭式,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商务、价格、技术及其他资料四方面进行评标。

21.3中标基本条件

(1)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2)投标报价对采购人有利;

(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4)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按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公示无疑议后,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该投标人的评标作零分处理):

(1)投标人以其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该投标人又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拒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

(5)投标人的投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评标过程

23.1评标委员会将在开标后对投标人所报环保仪器设备单价及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核查。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年内赤峰市政府采购供货商资格,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上予以公告。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中标通知

24.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招标人对落标的投标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

供货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处理。

2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6、询问和质疑

26.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进行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

26.2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3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赤峰市财政局投诉。

第二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一包:全自动无机样品前处理工作站、全自动热脱附仪技术参数

一、全自动无机样品前处理工作站

1、仪器用途说明:

全自动的无机样品前处理工作站,可以自动用来制备ICP,ICP-

MS,AAS等分析仪器上分析所需的各种样品。

2、技术参数:

2.1工作环境:

温度:5℃—40℃

湿度:10%—80%

*2.2包括功能:消解,定容,样品转移及稀释

*2.3样品数量:84个(50ml),两个石墨块可单独设立不同的消解条件

2.4电源:220V,50Hz,20A

2.5控温范围:室温—230℃

2.6控温精度:±1℃

*2.7溶剂输送速率:2ml/s

输送误差:±0.05ml

2.8液面探测:超声波液面探测系统,精度为0.5mm

*2.9样品混匀:自动可调气泡速率样品混合模式

*2.10溶剂通道:6个独立通道,内含专门的HF通道和样品通道

*2.11排烟强度:自带通风橱,排风速率150CMF

*2.12升降设计:消解过程中,每次加酸前消解管能自动升降,防止加试剂时溶剂飞溅

*2.13自适应卡套设计:可以根据现有仪器的样品价设计卡套,

工程政府采购的 个常见问题

工程政府采购的7个常见问题 什么是工程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对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进行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工程需要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中,采购人代表评标须具备何种条件? 人事关系隶属采购单位(如非采购单位的人员,应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印章并附相关书面材料);熟悉法律法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职称;无技术职称的,应在单位从事项目相关工作,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完成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代表采购单位履行职责。 另外,如果项目在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平台招标,则须符合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流程与其他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流程有什么区别?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一般流程为:编制采购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抽取资格预审专家→资格预审评审→资格预审结果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确认评审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布采购公告后,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设置资格预审。此外,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放招标文件后,要组织现场踏勘,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般不组织。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与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时间要求有什么区别?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时,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人报名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日。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之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

招投标政府采购各流程时间规定

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招标投标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归纳,提供给大家,希望为您工作与学习带来方便。 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 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问题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问题5)。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的区别

中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招标投标法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在法规里面。只能简而言之: 1、政府采购法是针对政府采购的专门性法规,其中招标方面要符合或不违反招标法的规定。 2、招标法是针对招标的专门性法规,包括政府采购在内的采购活动,只要实行招标采购的,必须执行招标法。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内容并未与招标投标法矛盾。因从没说“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所以不予认同对本人相关说法的反对,其他没意见。另外,政府采购中机电设备国际招标适用于商务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3.再多说几句。 3.1两者立法目的不同。 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3.2 适用范围不同: 政府采购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3.3 管理部门不同 政府采购法: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如发改委、建设部、商务部等)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被服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GXZC-J--GXYL 项目名称:被服采购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引航站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公告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项目需求 (16)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

第一章谈判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引航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被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被服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J--GXYL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预算:.万元,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规格”。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五、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d8908020.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d8908020.html,)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时分到时分,下午时分到时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发售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楼室).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售价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年月日上午时前递交到云之龙招

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操作程序

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操作程序 一、接受委托 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采购项目审批表后办理以下事宜: (一)填制工程采购项目受理单,并登记编号。 (二)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要求采购人提供图纸、发改委立项批文等。 (四)成立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要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施工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中心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内容与招标公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三、资格审查 (一)采取资格预审的,采购中心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

件,采购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预审后,采购中心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二)采取资格后审的,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四、报名登记 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采购中心报名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中心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须知;2、合同主要条款;3、投标文件格式;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5、技术条款;6、设计图纸;7、评标标准和方法;8、投标辅助材料。 六、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采购中心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补遗 根据需要,招标人或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以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遗书必须在开

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8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 二OO四年八月十一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第五条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八条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外国供应商依法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中心大米、清油、面粉采购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大米、清油、面粉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CLZFCG (JZ)-号 采购单位名称:策勒县(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大米、清油、面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CLZFCG (JZ)-号(二次)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其所需的大米、清油、面粉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CLZFCG (JZ)-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大米、清油、面粉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包一、大米公斤元/袋;包二、清油升菜籽油元/桶;包三、面粉公斤元/袋(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d8908020.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d8908020.html,)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自带查询结果。 、投标人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报名,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正常工作时间)。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九、采购机构地址: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策勒县自来水公司二楼) 联系人:田亚荣电话:- 采购人(业主):蔡建斌 策勒县 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投标须知

常见政府采购-标书模版

目录 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3) 【一】开标一览表 (3)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4)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5) 【一】投标函 (5)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6) 1.营业执照 (6) 2.组织机构代码证 (7) 3.税务登记证 (8) 4.纳税证明 (9) 5.社保缴纳证明 (10) 6.年度财务报表 (11)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12) 1.授权书 (12) 2.法人代表复印件 (13) 3.被授权人复印件 (14) 【四】承诺函 (15) 【五】商务应答表 (16)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7) 【七】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8)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9) 1.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9) 2.业绩证明文件 (20)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21) 【一】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1) 【二】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22) 【三】投标产品相关测试报告及认证证书 (23) 【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24) 【五】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25) 【六】验收相关 (26) 1.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26) 2.产品验收清单 (27) 第四部分售后服务 (28) 【一】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28) 1.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28) 2.产品维修及质量承诺 (29) 3.技术支持服务 (29) 4.培训措施 (30) 【二】产品制造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2)

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环境监测中心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环境监测中心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灰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JSZC-G2009239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9月30日

投标邀请函 (标书编号:JSZC-G2009239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灰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灰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0923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灰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 中规定的条件。 2、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原厂家的,必须取得主要产品原厂商或驻中国办事 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和非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09年9月30日起每天

招标文件和投标确认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025-)。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09年10月28日上午8:3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办理保证金、签订合同等事宜):王洪慧电话: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9年10月2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项目经办人:黄海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邮政编码: 210009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城西支行 汇款帐号及户名:0779725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9月30日

关于《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比较

关于《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比较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主任、高级工程师李小林《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分别于2000年1月1日和200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这两部法律的贯彻执行对于促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推动廉政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我们通过以下比较分析,对二部法律调整的主体、客体范围和执法主体可以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并为解决法律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为了我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这二部法律,有以下五个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1、要努力避免因“二法”理解的差异而产生不必要的工作纠纷、磨擦,影响法律的执行效果。要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二法”的普遍培训,未经专门培训者,不得从事招标采购业务。 2、建立全省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的综合管理机构,统—协调、指导、监督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活动,逐步消除多头管理、相互冲突,保护和分割市场的现象。 3、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依法理顺和完善我省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的运行管理体系。 4、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必须包括构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的发包和采购。工程项目的采购交易过程就是工程项目开工至完工的建设全过程,由这一特点决定: (1)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只能按照其技术和管理、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分别组织实施,而无法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因而,目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应当排除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和咨询、监理; (2)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应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相结合,如果将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从工程项目建设的运行、管理体系中分离出来,必将影响工程项目内在技术管理的整体统一,而不利于工程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的有效控制。 5、要改革和完善我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使之与未来的政府采购体制协调一致。按照投资科学决策、工程专业管理、政府有效监督,三者正确定位,相互分离的要求,建立省政府投资项目统一、科学、高效的运行体系,逐步消除项目个人决策、资金分散拼凑、工程临时“指挥”、政府监督缺位的不规范、低效率现象。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范本.doc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年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2 一.招标文件前附表 ----------------------------------------------------------------------------------------- 2 二.说明 -------------------------------------------------------------------------------------------------------- 3 三.招标文件 -------------------------------------------------------------------------------------------------- 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 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6 六.开标与评标 ----------------------------------------------------------------------------------------------- 7 七.授予合同 ------------------------------------------------------------------------------------------------ 10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6 一.投标书 --------------------------------------------------------------------------------------------------- 17 二.开标一览表----------------------------------------------------------------------------------------- 18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 19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20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1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2 七.货物技术说明 ------------------------------------------------------------------------------------------ 23 八.资格证明文件 ------------------------------------------------------------------------------------------ 24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1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 31 二、技术规格 ------------------------------------------------------------------------------------------------ 3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 2017年7月1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与通常招标投标总体上的异同

政府采购与通常招标投标总体上的异同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在我国虽然都已经具有各自的法律体系,但两者在总体上却有许多相同的地方。首先从法律角度的界定来看他们的基本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人的行为。其次他们最终完成的任务大体相同。即用比较通俗的解释是,采取规范的程序,在尽最大努力节约资金的前提下,选择理想的供应商。再有他们的工作所采取的方式几近类似。一般都是运用法律规定的固定方法,按照一定的运行模式,在有关方面的监督和制约下,完成既定的采购任务。但是,作为不同规范范畴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政府采购作是先进的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调节经济运行的一种基本制度;而招标投标是指采购人率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格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具体不同一是,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招投标是包括对所有的采购行为,而政府采购仅涵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活动。二是,采购机构设置不同。对招投标而言,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建设、水利、公路、电力、医药甚至专项设备等方面的各类招投标机构,分别负责各项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而政府采购仅在每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成了一个机构,并且担负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三是,采购包含具体内容不同。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工程和重要设备、材料,而政府采购明确规定把货物、工程、服务纳入自己的采购范围。四是,组织形式有区别。招投标是由业主单位加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有时甚至是两方组织完成采购活动。而政府采购则是由政府采购机构与其他三方共同组织采购工作。五是,结果不同。政府采购资金节余全部归财政并充分实现了反腐倡廉(其中主要是对国家行政和具有事权人员的职务犯罪而言)。这些情况通常的招投标是没有的。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衔接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制度,其目标是:把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纳入自己的范围,做到利用规范的操作程序、选择好的供应商、避免暗箱操作、降低采购成本、规范市场、改革财政资金支出、减少腐败等。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进行建设工程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另外对货物、服务的采购,其基本形式如竞争谈判、单一来源、寻价采购和其他采购形式,与招投标方式也类同。这就界定了对于工程的采购,其方法、程序、目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从另外角度讲,可以理解为两者同是以法律固定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同是采取基本相同的运行模式,同是程序基本一致,(即从发布公告、到组织招标开标到宣布中标),同是降低成本、选择好的供应商、保护国家和供应商利益。可以认为:采购中的交易过程和行为一致,但政府采购制度包涵的其他内容和含义更广、更深。 具体实务中政府采购的特点 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新的制度,它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即有某些自身特点,又需要有探索的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似乎应把握几个要点。一是,政府采购部门应独立组织和完成采购活动。目前在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工作中基本由政府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这就在原来的招投标活动上增加了一层制约、监督,从而更有利于实现“三公”原则和避免暗箱操作。二是,增加对项目预算的前期评审。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为了安排资金,对采购项目预算都要进行前期评审,这样有利于克服盲目采购,又能限制超预算中标。(通常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预算,仅提交财政部门备案,实行先期分批拨款,而项目完成以后再进行评审,最终按照评审决算拨付全部资金)三是,接受纪检检察部门的全程监督。这是通常招投标不具备的程序,这样可以在程序、方式、人员等方面增加规范力度。四是,政府采购参与签订合同。它更有利于起到监督、制约和控制项目完成时间、质量的要求作用。五是,委托代理机构负

政府采购中心国家机关招投标书范本

-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 (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CGR-CN- 承 诺 入 围 文 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环城北路号耀江发展中心

目录 第一章承诺入围公告............................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三章采购内容................................ 第四章协议指引................................ 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

第一章承诺入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浙江省财政厅、杭州市财政局委托,经浙江省财政厅确认,就-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承诺入围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CGR-CN- 三、采购方式:承诺入围 四、采购内容 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响应方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 响应方按照维修材料费、工时费优惠率分别报价(见附件、、),若优惠率低于各标项“最低优惠率”(标项一:%,标项二、三:%),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按照响应方操作流程(见第二章)操作并按期提交响应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即可成为入围供应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 2017年7月1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区别与联系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联系和区别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同时第四条又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表明两个法既密切联系,又有较大的区别,两法并行但不矛盾。 首先从条文上理解:1、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标投标法》,仅仅是招标投标活动(或程序)上的适用,但在招标投标程序之外的其他活动及管理,还应当《政府采购法》,否则与政府采购范围相冲突。2、本法所指的工程,仅指建设工程,不应包括信息、环保、水电工程等。 其次从立法的过程看:工程是否列政府采购的对象,在立法过程中有过较大争论。最后支持将工程列入采购法调整范围原因在于:第一,政府采购法属于实体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我国采取两法并立的立法模式,并不能导致两法内容的互相排斥;第二,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关键要看采购主体及资金来源,而不是采购的对象;第三,在实践中,政府投资工程是政府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资源,工程支出占政府采购支出支出比重相当高,如果将工程排除在外,不仅调整范围不完整,入世谈判缺少一个重要的筹码,也将使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大为降低。 因此我们认为,两法并行但不矛盾。从两法的关系看,《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一样,可以说是《政府采购法》的配套法律,这也符合国际通行作法和各国的立法经验的。同时,在处理两法关系时,应按“后法优于前法”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当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与招标投标法不一致,或政府采购法另有特别规定时,应遵行政府采购法。所以说,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制度有联系,但两者不能划等号;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有交叉,但不矛盾,而是

相互协调、彼此补充。 两法的主要区别有:(一)规范的主体不同。《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投标法》规范的主体则无限制,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主体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强制或自愿),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并且,《招标投标法》不但规范招标(采购)主体,也规范投标(销售)主体,这与《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很大不同。实践中,招标投标法许多条文是针对强制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的货物、服务)而言,不适合当事人自愿招标的情况。(二)规范的行为性质不同。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是政府采购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包括招标采购,还包括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行为。学术界常被视是一种行政行为,认为政府可以利用采购政策干预采购市场。招标投标法,规范的是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公开选择卖方一种交易方式。仅指“标买”,不包括“标卖”。是一种民事行为,同时从行为的过程看,政府采购行为要比招标投标行为来得长而复杂。(三)强调的法律责任不同。虽然《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但两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由于《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规范的是政府机关单位如何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因而它强调的是行政责任;《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招标投标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因而强调的是民事责任。(四)管理体制与操作模式的不同。1、管理体制。政府采购是实行财政统一管理,监察、审计和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监督的体制。最高领导机关是财政部。招标投标是实行发改协调指导,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监督的体制。最高领导机关是发改委。 2、执行模式。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采取强制委托

从七个方面区分“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

从七个方面区分“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 熟悉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情况下,我们经常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混为一谈。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这表明《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既密切联系又互相区别。 《招标投标法》是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的用于指导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法,《政府采购法》是2003年全国人大专门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的一部实体法。为何在《招标投标法》出台3年后,还要颁布实施《政府采购法》呢?其原因在于两部法律的规范的主体、行为性质、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包含的内涵、实施的程序、采购的代理机构等方面的不同。 01、规范的主体不同 1、《政府采购法》规范的采购人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招标投标法》规范的采购主体则无限制,涵盖了在我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任何主体,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 02、规范的行为性质不同

1、《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是政府采购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包括招标采购,还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行为。 2、《招标投标法》,规范的是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公开选择卖方的一种交易方式。 3、同时从行为的过程看,政府采购行为要比招标投标行为流程长而复杂。 03、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不同 1、政府采购按预算隶属关系由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或授权部门制定并颁布。 2、招标投标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04、法律责任不同 1、《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规范的是政府机关单位如何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因而它强调的是行政责任。 2、《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招标投标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因而强调的是民事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