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项目审批手续办事指南(修订版)

上海建筑项目审批手续办事指南(修订版)
上海建筑项目审批手续办事指南(修订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修订版)

(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

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6)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10)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1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 (1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 (13)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终止办理通知书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函 (1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证书 (17)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0)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2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抽取选定办事指南. 30 建设单位网上抽取选定审查机构密码申请表 (3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抽取情况通知单 (33)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3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变更表 (3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审批制项目有条件的,也可参照实施。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一)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设计文件审查14号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二)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四)查询网址:

(五)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

区(县)、特定地区管委会所属管辖范围内项目到各区(县)、特定地区管委会相应机构办理。

三、项目受理范围

(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特殊建设项目:1.超高(高度超过100米)和单跨跨度超过60米的建设项目。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3.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4.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四)涉及文物、优秀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的特殊建设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县)和特定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

四、提交资料

建设单位按《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详见附件)的要求向受理窗口提交分袋包装的相关资料。

五、审查程序

(一)受理

1.受理窗口对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后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2.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一并转送给设计文件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查机构。

3.相关管理部门在签收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将是否受理或需补正材料意见反馈至市审查中心。

4.市审查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或《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受理时限可以延长1个工作日:

(1)市审查中心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不在同一区(县)或者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层级不同的;

(2)因天气、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3)其他特殊情况。

4. 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原则上申请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正的材料提交市审查中心,逾期未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二)审查

1.总体设计文件征询。

(1)自设计文件审查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询意见。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存在矛盾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和审查机构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中止审查,并由市审查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完成相关协调后,审查机构继续设计文件审查。

(2)设计文件征询通过的,市审查中心应告知建设单位征询通过,并将征询汇总意见通知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落实。

(3)设计文件审查征询未通过,则终止审查,通知建设单位,并告知其它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和审查机构终止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经过

整改后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重新计算。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审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市审查中心备案。

(2)审查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审查未通过的,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发放《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中止审查。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整改后向原审查机构提交整改资料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回复单》重新审查。

(4)建设单位如对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内容有疑义,可以向市审查中心申请复审。

(5)建设工程后续幕墙、钢结构等专项设计,由原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三)备案

对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审查机构完成上报备案后,市审查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审查机构凭《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至市审查中心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证书》。

六、后续事项

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有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审查中心提交设计变更审查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市审查中心重新组织设计文件

审查。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五 个

工 作 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申请流水号:

建设单位(盖章)注:1.项目名称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批文上名称所填写;年月日

2.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注册人员数按实际可增加;

3.本表一式二份,审查机构、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项目单位工程概况表

申请流水号:报建编号:第()期

1. 项目名称应填全称,如仅报审±0.000以下工程,请在单项工程名称中注明;

2. 所填资料应与有关批文内容相符;

3. 单位工程编号应与总平面图上的编号对应;

4. 地上建筑面积指含建筑保温层面积的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均为单栋建筑面积;

5. 建筑类型:工业厂房、工业仓储、工业其它、住宅、商办、商住、办公、商场、宾馆、综合、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其它;

6. 结构类型:砌体、底框砌体、剪力墙、框架、框支剪力墙、框剪、筒体、框筒、排架、钢结构、钢混结构、木结构、其它;

7. 基础形式:桩基、复合桩基、片筏、条基、箱基、独立、其它;

8. 建筑高度填写一幢建筑中最高的高度,叠落式建筑高度指北檐口的高度;

9. 层数(地上)按建筑概念填写一幢中最高的层数;

10. 基础埋深指室外地坪至基础底板底的高度;

11.混凝土结构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其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口径参造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机构体系的装配式住宅,以最终的项目认定为准;

12.本表一式二份,审查机构、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经办人:审核人:联系电话: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报建编号),现向你中心申请设计文件审查。

我单位承诺:如有重大设计修改,将向你中心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

(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受理通知书

沪建审受【】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符合受理条件,我中心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经手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区审查中心各一份。

不予受理决定书

青建审受【】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因存在下列第种情形,决定不予受理:

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你(单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审批;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补正后仍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不具备法定的申请主体资格;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区审查中心各一份。

补正材料通知书

青建审补【】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作如下补正:

(需要补正的具体内容,逐一列举)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将上述材料补正后送交本机关,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经手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区审查中心各一份。

青浦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中止办理告知书

青建审中【】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规定,自年月日起中止,上述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办理期限,原定作出审查意见的日期相应顺延。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区审查中心各一份。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与建筑节能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与建筑节能 摘要:建筑体形系数反映了一栋建筑体形的复杂程度和围护结构散热面积的多少,体形系数越大,体形便越复杂,其围护结构散热面积就越大,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耗热量就越大。建筑体形系数是影响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一个重要指标。 关键词:建筑体形系数建筑节能影响和关系 引言 影响建筑耗热量的因素,除了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外,建筑物的体型、朝向、窗墙比等都对耗热有很大影响。一般来说,体型复杂的建筑的耗热招标大;东西向比南北向建筑耗热指标大。另外,适当减小窗墙比及提高窗缝的密封性,减少空气渗透量,也可明显减少采暖耗,以达到节能的目的。在进行建筑节能或保温设计时,要充分利用有利因素,克服不利因素,本文将主要就建筑体形系数与建筑节能的关系逐一探讨。 一、建筑体形系数 建筑体形系数(shape coefficient of building)是指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围护结构面积。围护结构是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护物,分为透明和不透明两种类型:不透明围护结构有墙、屋面、地板、顶棚等;透明围护结构有窗户、天窗、阳台门、玻璃隔断等。按是否与室外空气直接接触,又可以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1]。在不需特别加以指明的情况下,围护结构通常是指外围护结构[5]。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和户门属于围护结构,但计算建筑体形系数时,外表面积不包括地面以及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和户门的面积1, 设建筑物接触室外大气的外表面积为F0,其所包围的体积V0,则建筑体形系数S= F0/ V0[2]。需要区分的是建筑系数和建筑体形系数不同,建筑系数即“建筑占地系数”的简称,指建筑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占地的面积与用地总面积之比,以百分率计。 建筑体形系数中所指的外表面积不包括女儿墙,也不包括屋面层的楼梯间与设备用房等的墙体。突出墙面的构件如空调板在计算时忽略掉,按完整的墙体计算即可。 单一朝向外窗(门)面积和墙面积(含窗面积)的比值一般称窗墙面积比。 窗墙比中的墙指一层室内地坪线至屋面高度线之间的墙体。 凸窗的侧板、窗台板、窗顶板,对节能影响较大,虽然外墙面积不用考虑增加(窗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但其自身保温隔热措施在地方规范中大多有作要求。 窗户和墙体该归入哪个朝向来计算节能,各地规定会略有不同。通常朝向以45度角平分,如东南至西南向之间的90度角归入南向。但也有些地方某朝向的归入计算范围会扩大到120度或缩小到60度的,具体情况要看各地方的规定,这可以在节能地方规范中查找到,在节能软件中也可以查看到各地方的朝向计算方法。 1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竣工资料ABCD册教学提纲

《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培训班 教 学 提 纲 上海工程建设进修学校 二0 0 四年五月

目录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竣工资料(ABCD册) A册、B册编制要求 A—3施工组织设计 一、概念: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活动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从施工全局出发,根据各种具体条件,拟定工程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程序,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机具、材料的供应,对场地利用、水电能源保证等现场设施的布置和建设作出规划,并把设计和施工、技术和经济、工程施工组织、工程施工各方统一协调起来,是指导施工的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 二、主要内容:工程概况,质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项目组织架构和人员组成。工程难点、关键工序的确定及保证措施,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工程预算,施工总平面图等。 三、质量计划的概念:在工程建设中,要搞好项目管理,全面实现既定的项目目标,首先必须加强工程质量计划工作,提高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才能圆满地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计划是实施项目质量管理,实现项目质量目标的事前规划。它是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分解和具体体现。 工程质量计划工作在项目管理特别是项目质量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指导作用。加强项目的质量计划工作,可以充分地体现项目质量管理的目的性,有利于项目各类施工技术人员达成共识,减少矛盾,克服质量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避免被动,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序性。对确保项目工期、降低项目成本和顺利实现项目质量总目标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季节施工措施 主要内容为:轴线和标高控制措施,基槽保护措施;构件运输和堆放措施;冬期施工措施;夏期施工措施;雨期施工措施;防水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混凝土早强减水主措施;构件焊接措施;新结构、新材料技术措施;关键工程部位保证质量措施;解决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等。 五、关键工序、工程难点部位保证质量措施 (一)关键工序 1、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沉井过程、水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土方回填; 2、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 3、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 4、设备进场验收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运试车、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压力容器等; 5、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6、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 7、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 (二)技术保证措施 1、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技术措施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关键是降低水泥水化热,避免出现温度裂缝和收缩裂缝。其技术措施为:优先采用水化热较小的矿渣水泥;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水灰比,减少泌水现象及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及时排除泌水;使用木质素磺酸码等缓凝型减水剂达到减水和利于组织施工的目的;严格控制浇灌层的厚度(一般不超过30cm),在混凝土中掺入一定数量的块石及适

住宅楼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

建筑体形系数与能耗的相关性分析

建筑体形系数与能耗的相关性分析 幸运1李绪媛2杨柳1郑武幸1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陕西西安710055;2.四川国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目前我国新建建筑的高度越来越高,外形越来越多变,建筑体量越来越大,进而影响了其体形系数,过大的建筑物体形系数会直接增加建筑的采暖制冷能耗。因此,该文以重庆地区典型的居住建筑为研究对象,采用Energy Plus软件进行仿真模拟计算,分析了体形系数对当地居住建筑能耗的影响,得出了重庆地区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与单位面积能耗之间的线性关系,可为重庆地区及同气候条件下的其他城市居住建筑的低能耗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体形系数;建筑能耗;体形系数;软件模拟 1.体形系数与建筑节能 建筑体形系数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十分显著。有研究资料[1]表明,体形系数由0.4减少到0.3,围护结构传热损失可降低25%,全年采暖空调能耗可减少13%。但是也不能一味地减小建筑体形系数,因为体形系数不只是影响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它还与建筑造型、平面布局、功能划分、采光通风等若干方面有关。体形系数若限制过紧,将严重制约建筑师的创造性,有损建筑造型、城市风貌和社会文化,而且使平面布局受限,功能划分困难,这会妨碍建筑的基本使用功能。特别是夏热冬冷地区的重庆市,因其地形复杂、平地较少,因此点式建筑较多,这种情况下更难降低体形系数。再者,该地区全年阴天很多,若建筑体形系数过小,不利于室内进行自然采光,造成人工照明增多,反而增加建筑能耗。同时过小的体形系数会影响建筑室内进行自然通风,这会增加夏季空调运行时间,随之增加的能耗更大。因此,该地区的节能标准对体形系数的限制不能太严,必须要综合考虑减少围护结构冷热损失,加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以及建筑造型、功能划分等的需要。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在文献[2]中的定义为:“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和户门的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公式为: (1) 式中: S—建筑体形系数; F—建筑的外表面积(m2); V—建筑体积(m3)。 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越大,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越大,室内热量通过外表面传递到室外越多。因此标准[3]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筑层数小于3层时其体形系数宜小于0.55,建筑物 基金资助:“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14BAJ01B01) 作者简介:幸运(1989-),男,四川南充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绿色建筑、被动式建筑设计与评价的研究,E-mail:lukebean@https://www.360docs.net/doc/5d16377620.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7月1日 关于发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6〕1771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主编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为国家标准,自1987年7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6年9月22日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 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 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 走廊 gallery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 10m2; 2 单人卧室为 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 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浅析建筑体型系数与建筑造型关系

浅析建筑体型系数与建筑造型关系 [摘要] 建筑体形系数的控制是建筑节能设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本文通过研究对比建筑形态与建筑体形系数的关系,分析建筑体形系数对建筑造型的影响。 关键词:建筑体形系数;建筑造型; 建筑体型系数,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以下简称标准)中定义为“建筑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其式为:S=F0/V0 式中:S—建筑体形系数 F0—建筑的外表面积 V0—建筑体积 体形系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栋建筑体形的复杂程度和围护结构散热积的多少。所以成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一个重要指标。并且在“标准”中对建筑物体形系也作了相应限值的规定。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应该将体型系数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但是,体型系数的确定还与建筑造型、平面布局,采光通风等条件相关。体型系数过小,将制约建筑师的创造性,可能使建筑造型呆板,平面布局困难,甚至损害建筑功能。因此,应权衡利弊,兼顾不同类型的建筑造型,避免因体形复杂和凸凹太多形成外墙面积大而提高体型系数,以达到节能美观的目的。本文通过研究建筑造型与体形系数之间的关系,分析建筑体形系数对建筑造型的影响。 建筑造型与体形系数的关系: 矩形建筑 矩形是最常见的建筑形态。下表是矩形水平面积为10 m2的单元形体在不同边长情况下的体形系数。所列数值表明:在水平面积相同且边长不同情况下,当四边等长为为正方形的单元形体的体形系数为最小(我们称体形系数最小的正方形边长为最佳边长),并以此为限界,随着水平边长(X)的增大和缩小,周边长和体形系数也均随着增大。水平面积一定不变的情况下,以正方形边长为界限(或为基准),当水平边长(X)小于或大于正方形时的边长(即最佳边长),随着竖向边长(Y)的加大,使其周长和体形系数随着加大。不仅如此,而且从表1中,也明显的得出形体的体形系数也随着高度增加其体形系数而随着减小的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 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 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6.5.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5.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6.6.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有轮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 坡道的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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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A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资料 1、A-0目录 2、A-1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审批表 3、A-2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审批表 4、A-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总文档) 工程概况 质量、安全、文明所确定工作目标 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及人员组成 工程难点、关键工序的确定及相应技术保证措施 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文明保证措施 季节施工措施 模板及支架设计书(包括脚手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计算书 工程技术复核计划表 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表 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计划表 主要机械设备计划表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检验计划 质量检测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 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各施工阶段劳动组织表 施工预算表 施工总平面图(包括场地、道路情况) 5、A-4其他规范、规定要求的施组内容 B册质量管理资料 1、B-0目录 2、B-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备案证书 3、B-2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4、B-3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 5、B-4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6、B-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7、B-6建设工程复工报告 8、B –7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9、B-8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 10、B-9技术核定单 11、B-10设计变更通知 12、B-11地基验槽记录 13、B-12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14、B-13建(构)筑测量复核单 15、B-14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成果

16、B-14-2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点、基准点、专用水准点平面位置布置图 17、B15垂直测量成果表 18、B-16隐蔽工程验收单 19、B-17工程技术复核单 20、B-1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1、B-19混凝土浇灌令 22、B-20泼水检验记录表 23、B-21楼地面管道盛水记录表 24、B-22屋面天沟蓄水、四周淋水试验检记录表 25、B-23住宅垂直集中排烟气系统检查表 26、B-24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表 27、B-25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表 28、B-26工程质量保修书 29、B-27施工日记 30、B-28竣工图(含设计修改通知) 31、B-29其它资料 (附:1、工程规划许可证、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中标通知书、4、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5、挖土工程申请书、6、挖土工程开工令、7报验申请表) 四、1、 C册质量保证资料 1、C-0目录 2、C-0目录(续一) 3、C-0目录(续二) 4、C-1砂浆试块抗压报告汇总表 5、C-2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6、C-3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表 7、C-4商品砂浆质量说明书 8、C-5混凝土试块抗压报告汇总表 9、C-6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0、C –7混凝土试块数量统计评定表 11、C-8混凝土试块非数量统计评定表 12、C-9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报告汇总表 13、C-1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C-11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数理统计评定 15、C-12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非数理统计评定表 16、C-13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 17、C-14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18、C-15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报告(一)(二) 19、C-16混凝土配合比通知汇总表 20、C-17混凝土配比通知 21、C-18混凝土质量证明书汇总表 22、C-19混凝土质量证明书(含准用证) 23、C-20混凝土坍落度测定记录 24、C-21混凝土构件质量证明书汇总表 25、C-22混凝土构件质量证明书 26、C-23砂垫层环刀测定报告 27、C-24回填土击实试验测定报告 28、C-25钢材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汇总表 29、C-26钢材质量证明书(含准用证)

(整理)上海市建设工程资料编制及归档指南篇.

一、 二、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 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 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 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 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 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 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 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

夏热冬冷地区住宅体型系数与建筑节能的关系

夏热冬冷地区住宅体型系数与建筑节能的关系 夏热冬冷地区是指长江中下游地区及其周围地区(其确切范围由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图》GB 50176规定),该地区面积约180万平方公里,人口5.5亿左右,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国的48%,是一个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该地区夏季炎热,冬季寒冷。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该地区的居民纷纷采取措施,自行解决住宅冬夏季的室内热环境问题,夏季空调冬季取暖成了普遍现象。由于该地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普遍差,所以能耗消耗高。我国现行的建筑节能政策是:2000年以后竣工的居住建筑的采暖能耗与1980~1981年的水平相比节能50%。行业标准JGJ 134-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规定条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35,点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40。夏热冬冷地区乡村住宅其住宅型式一般都以独立的户为单位,且层数为3~4层,落地面积在180~200平方米之间。一、体形系数分析体形系数是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F0与其包围的体积V0的比值。外表面积中F0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和户门的面积。体形系数S= F0/V0,物理意义是指围合建筑物室内单位体积所需外表面积来围合尽可能大的建筑内部空间体积。F0/V0越小则意味着外墙面积越小,也就是能量损失途径越少,越具有节能意义。根据体形系数公式(1)式中:S—建筑体形系数;F0—外表面积(m2);V0—建筑体积(m3);a—建筑长度(m)b—建筑宽度(m);H—建筑高度(m)。整理得:(2)由公式(2)可以看出,当建筑面积一定时,体形系数与建筑物长、宽、高三个尺寸的大小及比例关系有关。即当建筑物的高度H和宽度b一定时,长度a越大体形系数就越小,节能就越好;当建筑物的高度H和长度a一定时,宽度b越大体形系数就越小,节能就越好。当建筑物的长度a和宽度b一定时,高度H越大体形系数就越小,节能就越好。二、体形系数节能分析2.1 建筑长度对体形系数影响通过对杭州下沙地区乡村住宅的调查,大多数住宅为3~4层,高度为10~12m,宽度在10~12m,假设住宅高度H=9m,宽度b=12m,由公式(2)得(3)对公式3作曲线图,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无论是条式建筑还是点式建筑,其体形系数随着建筑物长度的增加而减小。但当建筑物长度增加到60m时,体形系数变化就不是很明显。因此在同时考虑到整体规划及建筑节能,建筑物长度以60m为宜。2.2 增加房间的进深以杭州下沙地区的乡村住宅为例,设条式建筑长度a条式=60m,高度H 条式=9m;点式建筑长度a点式=16m,高度H点式=9m,由公式(2)得 建筑物宽度对体形系数的影响 从图2中可见,当建筑物的高度H和长度a一定时,宽度b越大体形系数就越小,而且减小的幅度比较大,即宽度每增加2m其体形系数就可降低1% ~ 2.5%。。因此,对于乡村住宅最好就是增加建筑物的进深b,以较大幅度的减小体形系数S。达到节能目的。综合采光、日照等因素,建议房屋进深10~13m 为宜。2.3 增加建筑物层数以杭州下沙地区住宅为例,设条式建筑长度a条式=60m,宽度b条式=12m;点式建筑长度a点式=16m,宽度b点式=12m,由公式(2)得 从图3中可见,设建筑物层高为3m,当为两层时,条式建筑体形系数0.367,点式建筑体形系数为0.459。当建筑物为三层时,条式建筑体形系数减小到 0.311,点式建筑体形系数减小到0.403。建筑物随着层数的增加,体形系数相

上海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件

上海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件 一、适用对象: 建筑施工单位、资料员、监理单位、业主的相关人员,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公司,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 二、包含定额: 1、《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包括建筑ABCD、安装ABCD、维护结构ABCD、桩基ABCD、钢结构安装ABCD、装饰装修ABCD、幕墙ABCD、混凝土装配式ABCD)全部配套表格。 2、市政95 、06表式,并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精神及要求保持同步。 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竣工资料(ABCD四册)。其中D册中检验批包括:外墙节能工程检验、屋面节能工程检验、分户墙节能工程检验、外窗节能工程检验、户门节能工程检验及架空楼板节能工程检验。 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全部表格(①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②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③分部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④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⑤隐蔽工程检验验收记录;⑥设备安装工程测试记录)。 5、《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全部配套表格(①文件②策划③实施④检查与改进),包含《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实例》中所有示例,包含常用安全技术交底模板、安全技术方案,包含安全生产施工规范等常用电子数据。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配套表格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配套表格 8、通病防治、质量预控、施工工艺库(赠送) 9、GB50300系列验收规范,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施工技术规程等200多万字的电子文档(赠送) 10、GB50300系列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配套表格 1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配套表格 13、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 14.提供建筑工程常用技术规范、交底资料、海量施工图库等(赠送) 15.施工方案132篇(word格式)、应急预案37篇(word格式)、施工工法与施工工艺223篇(word格式) 16.施组设计: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组设计精选模板50多份(包含住宅\商用\学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 17.提供上海地区的相关规程以供查阅 DGTJ08-2035-2008_上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甲方资料员需整理的资料(全部)

建设工程甲方资料员需整理的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乙方)提供给建设单位(甲方)。由建设单位同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有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执照,开工报告。 2.各专业施工图会审记录(土建、水暖、电气、通风等)。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往来的联系单。 5.工程定位测量及放线记录。 6.地基承载力复查记录(或打桩记录)。 7.建筑物、构建物的沉降变形观测记录。 8.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及检验报告。 9.钢材出厂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 10.金属焊接试验报告及采用焊条证明。 11.红砖出场证明及试验报告(抗压试验及抗冻试验)。 12.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13.混凝土试验配合比及强度试验报告。 14.防水、保温材料出场证明、试验报告。 15.采用构件配件出厂证明。 16.隐蔽(吊装)工程验收记录。 17.水暖、设备管道试调、试压记录。 18.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验记录。 1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20.分不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2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3.工程交工验收证明。 24.工程竣工图。原施工图变更不大,不影响工程质量。变更说明、变更图纸、施工单位在图纸封面上加盖竣工图专章,并有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亦可作为竣工图。 二、由施工单位整理归档保管的。除包括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全部项目外,还有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经验总结。 2.本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等进行的试验研究资料施工方法专题经验总结。 3.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方面的处理措施及结果。 4.技术措施保证、安全、质量措施交底记录。 5.各种混凝土、砂浆、特种混凝土、化工防腐蚀配比资料。 6.重要技术决定、引进技术实施记录。 7.施工日志。 8.冬期施工、雨季施工措施、冬期施工测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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