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法律依据】为促进商业银行准确评估信用风险,真实反映金融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分类资产】商业银行应对表内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产、应收款项等。表外项目中承担信用风险的,应比照表内资产相关要求开展风险分类。

第四条【风险分类定义】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行为。

第五条【分类原则】商业银行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风险分类:

(一)真实性原则。风险分类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金融资产风险水平。

(二)及时性原则。按照债务人履约能力以及金融资产风险变化情况,及时、动态地调整分类结果。

(三)审慎性原则。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不确定的,应从低确定分类等级。

(四)独立性原则。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取决于商业银行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的独立判断,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第二章风险分类

第六条【五级分类】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

(一)正常类: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金、利息或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付,资产未出现信用减值迹象。

(二)关注类: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履行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且资产未发生信用减值。

(三)次级类:债务人依靠其正常收入无法足额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四)可疑类:债务人已经无法足额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资产已显著信用减值。

(五)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后,只能收回极少部分金融资产,或损失全部金融资产。

前款所称信用减值指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因债务人信用状况恶化导致的资产估值向下调整。

第七条【非零售资产】商业银行对非零售资产开展风险分类时,应以评估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重点考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偿付意愿、偿付记录,并考虑金融资产的逾期天数、担保情况等因素。对于债务人为企业集团成员的,其债务被分为不良并不必然导致其他成员也被分为不良,但商业银行应及时启动评估程序,审慎评估该成员对其他成员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调整其他成员债权的风险分类。

商业银行对非零售债务人在本行的债权5%以上被分为不良的,对该债务人在本行的所有债权均应归为不良。

第八条【零售资产】商业银行对零售资产开展

风险分类时,在审慎评估债务人履约能力和偿付意愿基础上,可根据单笔资产的交易特征、担保情况、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逐笔分类。

零售资产包括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对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小微企业债权等。

第九条【拆分分类】同一笔债权不得拆分分类,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关注类资产】商业银行应将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融资产至少归为关注类:

(一)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

(二)改变资金用途;

(三)债务人财务状况正常情况下,通过借新还旧或通过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偿还;

(四)同一债务人在其他银行的债务出现不良。

第十一条【次级类资产】商业银行应将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融资产至少归为次级类:

(一)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含展期后)超过90天;

(二)债务人或金融资产的外部评级被下调至非投资级;

(三)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90天以上的债务已经超过5%;

(四)债务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第十二条【可疑类资产】商业银行应将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融资产至少归为可疑类:

(一)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含展期后)超过270天;

(二)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

(三)金融资产已减值40%以上。

第十三条【损失类资产】商业银行应将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融资产归为损失类:

(一)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含展期后)超过360天;

(二)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

(三)金融资产已减值80%以上。

第十四条【不良上调】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上调至正常类或关注类时,应符合正常类或关注类定义,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逾期的债权及相关费用已全部偿付,并至少在随后连续两个还款期或6个月内(按两者孰长原则确定)正常偿付债务;

(二)经评估认为,债务人未来能够持续正常履行合同;

(三)债务人在本行已经没有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并购】因债务人并购导致偿债主体发生变化的,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相关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应在6个月内保持不变。6个月后,商业银行应重新评估债务人风险状况,并对其全部债权进行风险分类。涉及不良资产上调为正常类或关注类的,应满足第十四条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穿透管理】商业银行对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风险分类时,应穿透至底层资产,按照底层资产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类。对于无法穿透至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应按照基础资产中风险分类最差的资产确定产品风险分类。

对于以零售资产、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分层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商业银行应在综合评估最终债务人风险状况以及结构化产品特征的基础上,按照投资预计损益情况对产品进行风险分类。

第三章重组资产风险分类

第十七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是指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为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商业银行对债务合同作出有利于债务人调整的金融资产,或对债务人现有债务提供再融资,包括借新还旧、新增债务融资等。

对于现有合同赋予债务人自主改变条款或再融资的权利,债务人因财务困难行使该权利的,相关资产也属于重组资产。

第十八条【财务困难】债务人财务困难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金、利息或收益已经逾期;

(二)虽然本金、利息或收益尚未逾期,但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预计现金流不足以履行合同,债务有可能逾期;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经被分为不良;

(四)债务人无法在其他银行以市场公允价格融资;

(五)债务人公开发行的证券存在退市风险,或处于退市过程中,或已经退市;

(六)商业银行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合同调整形式】合同调整包括以下情形:

(一)展期;

(二)宽限本息偿还计划;

(三)新增或延长宽限期;

(四)利息转为本金;

(五)降低利率,使债务人获得比公允利率更优惠的利率;

(六)允许债务人减少本金、利息或相关费用的偿付;

(七)债权换股权;

(八)释放部分押品,或用质量较差的押品置换现有押品;

(九)其他放松合同条款的措施。

第二十条【观察期】商业银行应对重组资产设置重组观察期。观察期自合同调整后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开始计算,应至少包含连续两个还款期,并不得低于1年。观察期结束时,债务人已经解决财务困难并在观察期内及时足额还款的,相关资产可不再被认定为重组资产。

债务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未解决财务困难的,应重新计算观察期。债务人在观察期内没有及时足额还款的,应从未履约时点开始,重新计算观察期。

第二十一条【分类要求】对于重组资产,商业银行应准确判断债务人财务困难的状况。对于重组前为正常类或关注类的,重组后应至少归为关注类,符合不良认定标准的要归为不良资产,观察期内下调为不良的,应重新计算观察期。重组前为次级类、可疑类或损失类的,重组观察期内不得上调分类,资产质量持续恶化的应进一步下调分类,并重新计算观察期。

第二十二条【多次重组】重组观察期内再次重组的资产应至少归为可疑类,并重新计算观察期。

第二十三条【例外情况】债务人未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商业银行对债务合同作出调整的金融资产或再融资不属于重组资产。

第四章风险分类管理

第二十四条【最低要求】本办法是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的最低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方法,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提出的标准

和要求,且与本办法的风险分类方法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商业银行制定或修订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后,应在30日内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五条【治理架构】商业银行应健全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的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风险分类职责。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对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承担最终责任,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风险分类职责。

第二十七条【高管层职责】高级管理层应制定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制度,推进风险分类实施,确保分类结果真实有效,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管理制度】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类流程、职责分工、分类标准、分类方法、内部审计、风险监测、统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

第二十九条【分类方法】商业银行应按照金融资产类别、交易对手类型、产品结构特征、历史违约情况等信息,结合本行资产组合特征,明确各类金融资产风险的分类方法。分类方法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

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各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五条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的核心定义分别为: (一)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知识点:风险暴露分类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知识点:风险暴露分类 商业银行应该制定适应本行的风险暴露分类的管理政策和程序,确定风险暴露分类的标准和流程。在内部评级法下,商业银行的风险暴露分类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六类:即主权类、金融机构类(含银行类和非银行类)、公司类(含中小企业、专业贷款和一般公司)、零售类(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格循环零售和其他零售)、股权类和其他类(含购入应收款及资产证券化),具体定义如下: (l)主权风险暴露 主权风险暴露是指对主权国家或经济实体区域及其中央银行、公共部门实体,以及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债权。 (2)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属性,可分为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3)公司风险暴露 公司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公司、合伙制企业和独资企业及其他非自然人的债权,但不包括对主权、金融机构和纳入零售风险暴露的企业的债权。根据债务人类型及其风险特征,公司风险暴露细分为中小企业风险暴露、专业贷款风险暴露和一般公司风险暴露。 其中,中小企业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年营业收入(近3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企业的债权。

专业贷款是指公司风险暴露中同时具有如下特征的债权: ①债务人通常是一个专门为实物资产融资或运作实物资产而设立的特殊目的 实体; ②债务人基本没有其他实质性资产或业务,除了从被融资资产中获得的收入外,没有独立偿还债务的能力; ③合同安排给予贷款银行对融资形成的资产及其所产生的收入有相当程度的 控制权。 专业贷款具体可划分为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商品融资和产生收入的房地产贷款等四类。 一般公司风险暴露是指中小企业风险暴露和专业贷款之外的其他公司风险暴露。 (4)零售风险暴露 零售风险暴露应同时具有如下三方面特征: ①债务人是一个或几个自然人; ②笔数多,单笔金额小。 ③按照组合方式进行管理。 零售风险暴露分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格循环零售风险暴露、其他零售风险暴露三大类。各类别的具体定义如下: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以购买个人住房为目的并以所购房产为抵押的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务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务 上篇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贷款风险分类法是自1985年以美国为主发展起来的,属于动态分类法。是以借款人归还贷款的不确定性的全过程为分类内容,综合当前借款人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运用风险管理技术,对未来贷款安全回收可能性的分析判断方法。该分类法从产生到现在只有10多年的历史。尽管如此,该分类法仍显示了其明显的优点和魅力,更由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97年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提出:“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评估银行资产质量和贷款损失准备金充足性的政策、做法和程序。”(第八条)“银行在进行信贷风险管理时应建立并推行内部的风险评级系统。该评级系统应与银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相一致。”(原则十)所以,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和正在开始运用这种“国际语言”——信贷风险分类法。 目前,在中国银行业普遍开展的信贷风险分类管理是商业银行早期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有效途径,风险分类管理主要是通过全过程的、科学的、动态的、早期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控制信贷风险,强化贷款质量管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大量的定性、定量分析及对贷款分类结果的比较分析,反映银行贷款质量结

构和总体状况,预测贷款质量的发展趋势,查找与同行业间的差距,通过对不良贷款结构分析,明确不良贷款的分布情况,以利于及早加强信贷的全面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提高贷款质量。 第一部分 贷款风险分类概述 一、现行的贷款风险分类与历史上期限分类的不同点(一)贷款风险分类的内涵 不同的国家和银行从不同角度对贷款风险分类的定义有着不同的描述。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哥瑞格.布鲁诺的定义:对贷款帐面价值的正确评估。 世界银行戴安娜.迈克诺顿的定义: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确定贷款价值的损失程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约翰逊.安德森德定义:根据已确定的标准对贷款进行的评级。卡尔.约翰.林捷瑞恩德定义:作为一种贷款的估价方法,是银行采用的与折旧原始成本相似的方法估价其贷款。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的定义:显示和预测因不能偿付、延迟偿付部分贷款而发生的潜在信贷损失的系统。 标准.普尔的定义:基于对风险因素的分析而形成的对于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x银行(以下简称x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履约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境内各类表内外信贷资产,包括贷款(含垫款、贴现、银行卡透支等),担保类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承诺类表外信贷资产(含贷款承诺函、信贷证明等)。委托贷款及有条件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合作协议等意向类金融产品不纳入分类范围。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目标: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降低损失。 (三)为判断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五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必须真实、客观反映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必须及时、动态调整分类结果。 (三)全面性原则,涵盖所有信贷资产、存续全过程。 (四)规范性原则,必须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分类。

(五)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债务人还款能力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级次。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管理模式: (一)自然人客户及符合“银监会小企业”标准的县域法人客户,表内外信贷资产采用五级分类管理。 “银监会小企业”指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标准的小企业,即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 (二)对第一款规定范围之外的法人客户表内外信贷资产采取十二级分类管理。 (三)对符合“银监会小企业”标准的县域法人客户表内外信贷资产,可以一级分行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行同意后采取十二级分类管理。采取十二级分类后,不得退回五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核心定义 第七条五级分类下,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形态从高到低依次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一)正常类: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信贷资产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类: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信贷资产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类: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及时、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

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包商银行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分行,锡林郭勒支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行贷款风险分类工作,规范全行信贷资产分类操作,根据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 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包商银行关于对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通知》(包商银发〔2011〕121号)进行修订,现将包商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订稿)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包商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订稿) 附件2、包商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标准

附件1: 包商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行信贷风险管理,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险程度,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提供依据,根据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发[2007]54号)等办法,对包商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贸易融资及信用卡透支等表内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贷款分类是指包商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四条 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的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第六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6.1 概述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建设银行为加强信贷经营管理,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及时准确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而设置的一项基础工作。 6.1.1定义 6.1.1.1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是指由建设银行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6.1.1.2五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 1.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用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2.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明显出现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6.1.2分类范围 建设银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均纳入风险分类的范

围。具体包括: 1.表内本外币贷款: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并纳入综合统计报表统计的各类本外币贷款(含境外筹资转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保理预付款、账户透支、国家投资债券贷款、政策性住房“大委托”贷款、贴现、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贴现、延期信用证项下应收款买入、福费廷、信用卡透支、买入企业返售证券、买入票据等,下同)。 2.表外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信贷证明、保理担保付款、贷款承诺(限于已经签定了借款合同或合作协议的账户透支业务中未支用的额度,借款合同中分期用款尚未支用的贷款)。 6.1.3分类原则 1.真实性原则。信贷经营人员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充分估计客户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2.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信贷经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授信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银行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3.重要性原则。分类人员应根据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区别其重要程度,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分析、评价。 4.及时性原则。分类人员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的有利、不利因素,及时录入、更新客户信息,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及时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 6.2 分类程序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分类准备及初分、信贷讨论、分类认定、分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资产管理,规范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日常操作,提高信贷经营管理水平.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地通知》(银监发〔〕号),以及《关于转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有关文件地通知》(渝银监发〔〕 号),制订本办法.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营业部和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风险分类认定审批原则 第三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地认定审批应遵循“分级认定、常规管理、超限核准、归口负责”原则. 第四条分级认定.指公司经营地信贷资产,在经办行认定审批权限内地,由经办行认定;超过经办行认定审批权限地,由经 办行整理信贷档案、结合调查、了解地其他信息,报公司认定. 第五条常规管理.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作为信贷经营管理地 一项日常工作,信贷经办人员应及时搜集掌握客户最新地分类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分析、整理,及时更新财务或非财务信息, 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监测台帐及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信贷资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产质量地监测分析、贷后管理、不良贷款地清收转化等相结合. 第六条超限核准.指分类信贷资产余额超过经办行认定审批权限地必须报公司认定和核准.第七条 归口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地组织实施和分类质量监测、上报等工作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经营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三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地流程 第八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按照分类地标准、方法、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初分和认定,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结合重庆农商 行实际情况,对自然人贷款和微型企业贷款风险分类采用“简易 流程”,对企事业单位等公司类(除微型企业外)贷款风险分类 采用“常规流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九条简易流程.自然人贷款和微型企业贷款采用矩阵分类,对矩阵分类结果不能真实反映风险状态地贷款,必须经过手 工调整,确定其最终分类结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十条 常规流程.对企事业单位等公司类(除微型企业外)贷款地分类流程,按以下步骤进行:(一)分类准备及初分 .整理、收集信贷档案资料.由信贷经办人员收集债务人地 基础信贷档案资料,包括债务人地基本情况、债务人和保证人地 财务信息、抵质押物信息、重要文件、往来函件、债务人偿还记 录和银行催收通知、贷后跟踪管理报告、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 系统查询结果等,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做好准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初分及信息录入.信贷经营部门人员通过整理信贷档案,结合调查、了解地其他最新信息,撰写债务人地风险分析报告, 填写分类工作底稿,提出初分建议,超过本级认定权限地,应在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完善信贷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四条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六条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第七条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不能用客户的信用评级代替对贷款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贷款分类的参考因素。 第八条对零售贷款如自然人和小企业贷款主要采取脱期法,依据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直接划分风险类别。对农户、农村微型企业贷款可同时结合信用等级、担保情况等进行风险分类。第九条同一笔贷款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第十条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一)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二)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1. 总则 (2) 2. 资产分类的范围和分类方法 (2) 3. 债权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2) 4. 权益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4) 5. 其他资产的分类标准 (4) 6. 资产分类的其他要求 (5) 7.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规程 (5) 8. 附则 (7)

1. 总则 1.1 为加强资产风险管理,全面准确地识别、反映和监控资产风险,合理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过程。该分类应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合理评估资产的风险和实际价值。 1.3 资产风险分类应坚持全面性、审慎性、动态性原则,按照公司实际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逐笔分类、季度计提、及时调整,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 2. 资产分类的范围和分类方法 2.1 资产分类的范围: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其他类资产。 债权类资产包括:各种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租赁资产、贴现、担保及承兑汇票垫款、与金融机构的同业债权、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各种应收款项等。 权益类资产包括:对股票和基金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性资产。其他类资产包括:委托资产、抵债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递延资产、待处理资产损失(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表外业务等。 2.2 按照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正常: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正常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0%。 关注: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关注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2%。 次级:是指借款人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次级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25%。 可疑: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可疑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50%。 损失: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损失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100%。 3. 债权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3.1 按照资产风险分类法对债权类资产进行分类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分类(doc 3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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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务 上篇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贷款风险分类法是自1985年以美国为主发展起来的,属于动态分类法。是以借款人归还贷款的不确定性的全过程为分类内容,综合当前借款人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运用风险管理技术,对未来贷款安全回收可能性的分析判断方法。该分类法从产生到现在只有10多年的历史。尽管如此,该分类法仍显示了其明显的优点和魅力,更由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97年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提出:“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评估银行资产质量和贷款损失准备金充足性的政策、做法和程序。”(第八条)“银行在进行信贷风险管理时应建立并推行内部的风险评级系统。该评级系统应与银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相一致。”(原则十)所以,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和正在开始运用这种“国际语言”——信贷风险分类法。 目前,在中国银行业普遍开展的信贷风险分类管理是商业银行早期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有效途径,风险分类管理主要是通过全过程的、科学的、动态的、早期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控制信贷风险,强化贷款质量管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大量的定性、定量分析及对贷款分类结果的比较分析,反映银行

贷款质量结构和总体状况,预测贷款质量的发展趋势,查找与同行业间的差距,通过对不良贷款结构分析,明确不良贷款的分布情况,以利于及早加强信贷的全面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提高贷款质量。 第一部分 贷款风险分类概述 一、现行的贷款风险分类与历史上期限分类的不同点(一)贷款风险分类的内涵 不同的国家和银行从不同角度对贷款风险分类的定义有着不同的描述。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哥瑞格.布鲁诺的定义:对贷款帐面价值的正确评估。 世界银行戴安娜.迈克诺顿的定义: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确定贷款价值的损失程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约翰逊.安德森德定义:根据已确定的标准对贷款进行的评级。卡尔.约翰.林捷瑞恩德定义:作为一种贷款的估价方法,是银行采用的与折旧原始成本相似的方法估价其贷款。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的定义:显示和预测因不能偿付、延迟偿付部分贷款而发生的潜在信贷损失的系统。 标准.普尔的定义:基于对风险因素的分析而形成的对于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 风险管理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及时的反映我行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信贷资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贷款的质量;(二)发现信贷资产审批、发放、贷后管理、清收等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三)为判断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四)为信贷资产质量考核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信贷资产包括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和零售业务信贷资产。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公司客户发放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函和承兑汇票等各类表内外公司授信业务(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贷款)。零售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自然人客户发放的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等零售业务(以下简称零售业务贷款)。本办法所指的借款人包括公司和零售各类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人。 本办法所指的贷后检查包括对各类授信业务的授信后检查。 第五条信贷资产五级分类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分类应当真实客观的反映信贷资产的实际的风险状况,不可人为高估或低估信贷资产的风险。 (二)及时性原则 应及时,动态的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原则上我行每月对于全行信贷资产进行一次五级分类;发现预警信息或其他影响贷款归还的不利因素,随时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 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信贷一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贷款八级归人五级分类统计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发行字[2002]120号),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废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作为贷款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农发行贷款资金占用形态与贷款实物占用形态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贷款质量八级分类成果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二、各级行要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报银监会)》(见附3)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统计生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报银监会)》(见附2—1和附2—2),并报送银监会。总行统一制作报送银监会口径的监测表模板,2004年1月30日放于Notes统计分析数据库中。(表格略) 三、在农发行内部统计分析或进行对外披露时,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对外披露)》(见附5)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由各级行自行制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对外披露)》(见附4—1和4—2)。(略) 四、各级行要继续按季度做好商品粮棉油正常库存和超期库存潜亏分析,将潜亏分析作为农发行贷款五级分类结果的补充材料,上报当地银监局,以利于全面动态地反映农发行的贷款质量状况。 2004年1月14日 附: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信贷险分类与监控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以及《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意见》(银监发[2003]24号)的要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农发行)贷款基本制度和各项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2部 第二条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及其结果。通过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反映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三)为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第三条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原则。贷款风险分类把严格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doc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1.风险分类概要 1.1风险分类的含义 1.2 风险分类的目的 1.3 分类中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4 分类的相关要求 1.5 分类的基本程序 2.五级分类 2.1 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2.2 五级分类的标准和方法 2.3 分类中需注意的特别事项 2.4 五级分类相关表格 3.十级分类 3.1 十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3.2 十级分类的标准和方法 3.3 分类中需注意的特别事项 3.4 十级分类的相关表格 4.四大分类工具 4.1 财务分析 4.2 现金流量分析 4.3 非财务分析分析 4.4 担保分析

1、风险分类概要 1.1 风险分类含义:风险分类是指根据信贷资产风险程度对信贷质量做出评价的分类方法。是以审核借款人偿还能力、偿还意愿和偿还记录为主的一套更加审慎、更加全面、更加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 1.2风险分类的目的:促进银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揭示银行信贷资产实际价值,真是、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发现信贷资产在操作、管理、监控、回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信贷管理;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1.3 分类中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3.1 风险分类与期限管理的关系 风险分类是以借款人的还款可能性来判断贷款质量,但并不排斥逾期长短对贷款质量的影响。期限管理不能准确反映贷款质量状况,贷款逾期并不一定表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恶化,贷款未到期也不一定说明没有内在风险。如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不符合借款人的生产周期(农户)或经营周转周期(企业)而形成的贷款逾期现象;有些贷款虽然表面上没有逾期,但银行采用变相办法,使其维持在四级分类中的正常贷款之内,掩盖贷款质量的真实性。但从偿还性上看,贷款逾期时间长短仍是五级分类是衡量贷款质量的客观标准之一。我们农村金融机构中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其他一些额度较小的贷款,不具备分析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量条件,在分类中将期限作为分类的主要因素,同时参考其他因素进行分类,但不能简单互换。 1.3.2 风险分类与信用评级的关系 风险分来在信息覆盖、评价深度、操作频度等方面都不同于客户评级,即

浅议贷款风险分类及准备计提

浅议贷款风险分类及准备计提 银行计算贷款损失的方法,对反映银行的财务状况十分重要。许多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均要求根据贷款的信贷质量,明确规定将贷款分成几类,并用于向监管当局报告情况,以便监管当局评估银行贷款中的信用风险。同时该分类方法也被用于衡量准备金计提标准。此外,银行也需要贷款分类或评级系统来监控和管理其贷款中的信用风险。在我国的现行规定,情况基本是相同的。从外部审计的角度来看,虽然现行法律并未要求外部审计师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做出评估,但出于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发表独立意见的需要,对银行贷款分类及准备金计提的检查被视同为外部审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有证据显示外部审计师在检查贷款分类和准备金提取时操作不当,外部审计师不可避免将会受到处罚。本文重点是从外部审计入手,结合银行审计的实践,对“贷款分类及准备金的计提”一些相关的难点和应对措施提一些初浅的看法,内容涉及对单笔、多笔贷款的分类、担保和抵押的处理、重组贷款、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等方面。 贷款分类是指,银行根据观察到的贷款风险和贷款的其它相关特征,审查各项贷款并将贷款分为几个档次的过程。 通过对贷款进行连续的检查和分类,银行能够监控贷款的质量,并且在必要的时候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信贷质量恶化。从会计的角度,如果银行可能无法根据贷款合同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那幺贷款应该被确认为正在受到损失,并且必须计提必要的准备金。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便成为一种银行可用来识别贷款实现价值减少的方法。银行管理人员应该根据可以获得的信息,评估贷款损失,这一过程包含了大量的主观判断,并且受制于许多消极因素。有时,银行可能会因为准备金对利润和对股东分红的负面影响,而不愿意表明蒙受的全部贷款损失。其它情况下,如果准备金享有税收减免,银行则倾向于过渡提高损失准备金,以便保持长时间利润平稳和减少缴税金额。因此,贷款分类和准备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完整版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业务人员监督得多,而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得较少、制约力不强。三是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不强。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稽核审计职能和权威性没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法律依据]为促进商业银行准确评估信用风险,真实反映金融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依法设立得商业银行。 【分类资产】商业银行应对表内承担信用风险得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券与其她投资、同业资产、应收款项等。表外项目中承担信用风险得,应比照表内资产相关要求开展风险分类。 第四条【风险分类定义】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类就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得行为。 第五条【分类原则】商业银行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风险分类: (―)真实性原则。风险分类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金融资产风险水平。 (二)及时性原则。按照债务人履约能力以及金

融资产风险变化情况,及时、动态地调整分类结果。 (三)审慎性原则。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不确定得, 应从低确定分类等级。 (四)独立性原则。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取决 于商业银行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得独立判断,不受其她因素影响。 第二章风险分类 【五级分类】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 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 正常类:债务人能够屐行合同,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金、利息或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付,资产未出现信用减值迹象。 关注类: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履行合同产生不利影响得因素,但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付本金、利息或收 益,且资产未发生信用减值。 (三)次级类:债务人依靠其正常收入无法足额 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四)可疑类:债务人已经无法足额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资产已显著信用减值。 (五)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得措施后,只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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