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S实验室建设规范标准与要求规范标准

NGS实验室建设规范标准与要求规范标准
NGS实验室建设规范标准与要求规范标准

NGS实验室建设标准与要求

一、高通量测序(NGS)实验室简介

1.1NGS实验室又叫高通量测序检测实验室。NGS是下一代测序技术(N EXT

G ENERATION S EQUENCING)即高通量测序技术的简称。高通量测序技术是对传

统S ANGER测序(称为一代测序技术)革命性的改变,可同时对几十万到几百万条核酸分子进行序列测定,同时高通量测序使得对一个物种的转录组和基因组进行细致全貌的分析成为可能,也称为深度测序(D EEP

SEQUENCING)。

1.2由于NGS技术对所检测的核酸模板进行大量扩增,容易出现实验室污染

导致检测结果准确性下降;另外NGS技术要求高、影响因素多,实验过程处理不当易导致检测结果准确性下降或检测失败。因此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和规范化管理是NGS技术本身需要,也是在临床上顺利应用该技术前提。

二、NGS实验室临床应用的基本条件

2.1必须拥有符合临检中心相关规定的标准NGS实验室。

2.2检测设备必须符合标准NGS实验室设置要求:高通量测序仪及配套服务

器;高通量测序检测试剂盒;通用电脑;自动分析软件,实验室样本信息管理系统等。

2.3检测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技能培训,并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上岗证书。NGS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建立系列质量管理文件等,确保实验室日常运行符合国家卫生部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准确、确保实验室卫生安全,确保实验室长期稳定运行。

2.4NGS临床应用必须在无菌无尘环境下进行操作。

三、NGS实验室建设基本要求

3.1主体结构

主体为彩钢板、铝合金型材。室内所有阴角、阳角均采用铝合金50内圆角铝,从而解决容易污染、积尘、不易清扫等问题。结构牢固,线条简明,美观大方,密封性好。

3.2标准的各区分隔和气压调节

将检测过程分成试剂准备、样本制备、PCR扩增和高通量测序四个独立的实验区。整个区域有一个整体缓冲走廊。每个独立实验区设置有缓冲区,同时各区通过气压调节,使整个检测实验过程中试剂和标本免受气溶胶的污染并降低扩增产物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可打开缓冲区和PCR扩增区的排风扇往外排气,在实验区的外墙上和各扇门上都安装有风量可调的回风口,空气通过回风口向室内换气。

3.3消毒

在每个实验区和缓冲区顶部以及传送窗内部安装有紫外灯,供消毒用。在各区还设置移动紫外线灯,对实验桌进行局部消毒。

3.4机械连锁不锈钢传递窗

试剂和标本通过机械连锁不锈钢(不建议使用电子连锁方式)传递窗传递,保证试剂和标本在传递过程中不受污染(人物分流)。

3.5地面

地面建议使用PVC卷材地面或自流坪地面,整体性好。便于进行清扫,耐腐蚀。没有条件的也可采用水磨石地面,或大块的瓷砖(至少800MM×800MM)接缝需要小于2MM。

3.6照明

灯具要选用净化灯具,能达到便于清洗、不积尘的特点。

3.7平面布局

NGS实验室应根据自己的检验项目、所采用的检测技术平台和工作量来决定分区的多少及各区域的空间大小,至少具体需要多少个区,同样是“个体化”的,以“工作有序、互不干扰、防止污染、报告及时”作为基本原则。四、各项目实验室建设标准

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全基因组低拷贝测序技术)

1.实验室平面图

图1:产前筛查与诊断实验室平面图

2.技术流程图

图2: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流程图

3.技术参数

4.分区功能

4.1试剂准备室

主要功能:在NGS过程中使用到的试剂的配制、分装和保存。

4.2标本与文库制备区

主要功能:血液处理、血浆制备、DNA提取、DNA片段化、DNA样品的纯化、DNA浓度检测、末端修复、接头连接、构建样本的测序文库。

4.3文库扩增与检测区

主要功能:文库构建后的PCR扩增与纯化、文库浓度检测、文库的混合及混合后的质检分析。

4.4测序区

主要功能:测序模板制备(乳液PCR与磁珠富集回收)、上机测序、数据分析、报告审核及发放。

5.仪器配置

5.1试剂准备室

主要仪器设备:加样器、冰箱、分析天平、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和超净工作台等。

5.2标本与文库制备区

主要仪器设备:冷冻离心机、微量台式离心机、掌上三管离心机、涡旋震荡器、垂直混合仪、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生物安全柜、冰箱、托盘天平、Qubit 2.0核酸定量仪、电脑(可连接互联网)、条形码打印机、普通打印机、扫描枪、磁力架等。

5.3文库扩增与检测区

主要仪器设备:PCR仪、QPCR仪、Qubit2.0核酸定量仪、可移动紫外灯、超净工作台、冰箱、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UPS、冰箱、移液器、磁力架等。

5.4测序区

主要仪器设备:高通量测序仪、PC电脑、打印机、UPS、恒温金属浴、纯水仪、冰箱、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超净工作台、可移动紫外灯、磁力架、PCR仪等。

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全基因组低拷贝测序)

1.实验室平面图

图3:PGD实验室平面图

2.

技术流程图

图4:PGD技术流程图

3.技术参数

分区压力温度相对湿度照明专用走廊0Pa

20-25℃40%~60% 主实验室≥300LX,其余房间200~300LX

缓冲区+5Pa

试剂准备室+15Pa

WGA制备室+10pa

扩增一区-5pa

标本检测区-10Pa

测序区-15Pa

电泳区0Pa

4.分区功能

4.1试剂准备室

主要功能:在NGS过程中使用到的试剂的配制、分装和保存。

4.2WGA制备区

主要功能:基因组DNA释放、全基因组DNA扩增。

4.3电泳区

主要功能: DNA电泳检测及结果反馈、DNA打断等

4.4扩增一区

主要功能:DNA片段的末端修复与纯化、接头连接与纯化、文库混合、缺口平移。

4.5文库检测区

主要功能:文库浓度质检分析。

4.6测序区

主要功能:测序模板制备(乳液PCR与磁珠富集回收)、上机测序、数据分析、报告审核及发放。

5.仪器配置

5.1试剂准备区

主要仪器设备:冰箱、分析天平、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和超净工作台等。

5.2电泳区

主要仪器设备:电泳仪、微波炉、凝胶成像仪、冰箱、掌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等。

5.3WGA制备区

主要仪器设备:PCR仪、超净工作台、冰箱、掌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等。

5.4扩增一区

主要仪器设备:PCR仪、可移动紫外灯、超净工作台、冰箱、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UPS、移液器、磁力架等。

5.5文库检测区

主要仪器设备: QPCR仪、Qubit2.0核酸定量仪、可移动紫外灯、超净工作台、冰箱、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冰箱、移液器等。

5.6测序区

主要仪器设备:高通量测序仪、PC电脑、打印机、UPS、恒温金属浴、纯水仪、冰箱、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超净工作台、可移动紫外灯、磁力架、PCR仪等。

遗传病诊断+肿瘤诊断与治疗(杂交捕获测序技术+S ANGER测序验证)1.实验室平面图

图5:肿瘤诊断实验室平面图

2.技术流程图

图6:肿瘤诊断技术流程图

图7:一代测序实验流程图3.技术参数

4.分区功能

4.1试剂准备区

主要功能:在NGS过程中使用到的试剂的配制、分装和保存。

4.2标本与文库制备区

主要功能:样本接收、样本前处理、全基因组DNA提取以及各种样本DNA或者RNA的提取、DNA片段化、DNA纯化、DNA浓度测定、DNA片段的末端修复与纯化、接头连接与纯化。

4.3DNA打断区

主要功能: DNA打断(片段化)。

4.4电泳区

主要功能:片段化DNA电泳检测及结果反馈。

4.5杂交捕获区(扩增一区)

主要功能:目的DNA片段的杂交捕获与纯化,Sanger测序目的片段扩增与纯化、Sanger测序PCR前准备。

4.6文库扩增区(扩增二区)

主要功能:杂交捕获后扩增与纯化、文库浓度质检分析、及Sanger测序的PCR扩增反应与纯化。

4.7测序区

主要功能:测序模板制备(乳液PCR与磁珠富集回收)、上机测序、及Sanger 测序。

5.仪器配置

5.1试剂准备区

主要仪器设备:加样器、冰箱、分析天平、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和超净工作台等。

5.2标本与文库制备区

主要仪器设备:微量台式离心机、掌上三管离心机、恒温金属浴、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生物安全柜、冰箱、托盘天平、Qubit 2.0核酸定量仪、PCR 仪、电脑(可连接互联网)、条形码打印机、普通打印机、扫描枪等。

5.3DNA打断区

主要仪器设备:Covaris S220超声波打断仪、冰箱、掌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等。

5.4电泳区

主要仪器设备:电泳仪、微波炉、凝胶成像仪、冰箱、掌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等。

5.5杂交捕获区(扩增一区)

主要仪器设备:PCR仪、可移动紫外灯、超净工作台、冰箱、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等。

5.6文库扩增区(扩增二区)

主要仪器设备:PCR仪、Qubit 2.0核酸定量仪、微量台式离心机、掌上三管离心机、涡旋震荡器、移液器、可移动紫外灯、超净工作台、冰箱、磁力架等。

5.7测序区

主要仪器设备:高通量测序仪、Sanger测序仪、PC电脑、打印机、UPS、恒温金属浴、纯水仪、冰箱、微量台式离心机、涡旋振荡器、移液器、超净工作台、可移动紫外灯、磁力架、PCR仪等。

实验室工作人员规范(标准版)

实验室工作人员规范(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74

实验室工作人员规范(标准版) 一、根据各专业、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提前三个月提出购买药品和消耗材料计划;提前半年提出仪器维修计划,以确保实验按期进行。 二、负责实验室一切财产、药品、仪器的管理及记帐。每学期末清帐一次,教师科研或毕业论文需要应办理借还手续,并按时归还。 三、负责实验室精密仪器的维护,保养及一般的检修。对每类仪器要订出切实可行又可以检查的维护制度。 四、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及安全,建立卫生安全制度。 五、作好实验项目的准备工作,实验前一周应准备好一切药品、溶液及仪器。

六、实验课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 七、有权对违反实验室制度的学生及教师进行批评,并令其改正。 八、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记,如实记录每日工作要点、成绩及实验室发生的问题。 九、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必要时可以辅导实验课,但必须严格遵守《实验课指导教师规范》中的一切规定。 十、负责办理学生损坏仪器的赔款手续。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培养学生的综合就业能力”为宗旨的办学理念,保障学校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促进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实现实验实训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率;实施资源整合、共享;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综合就业能力创造条件。 2、学校的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标准、统一使用管理、统一资源分配、统一保障、统一考核管理的原则。 3、实验实训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提升实验实训教学水平;在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学校要重视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知识全面、技术熟练、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实验实训队伍。 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主要为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等实验实训教学服务的实验实训室。 二、管理体制 1、实行在校长领导下的主管校长负责制,教学校长分管,设立实训处、各专业教研室等负责具体实验实训的工作与日常管理。建立实训处和各实训室二级管理体制。总务处为实验实训提供后勤保障。

2、实训处与各实训室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实验实训工作规划;实验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日常管理 1、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验室管理的文件。学校实验和实习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各实验实习场所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实验实习安全到位、管理到位。认真做好实验实训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实验实训室教学资料、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包括学生实习记录、学生实训报告、设备台帐等。 2、实验实训室应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实验实训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3、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人员的培训与培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加强实训课卫生、纪律等环境保障,及时督促与管理,每周上报各专业实训室基础卫生、纪律考评分,细致到班、人,计入每周每班流动红旗考核。 5、每学期对各实训室的设备及资产进行核查。 四、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内实验、实习、实训项目的管理。

2017年最新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2017年最新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2017年8月13日)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7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止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2)主要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盘柜及二次线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50214—2001);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施工质量验规范》 (GB50302-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05-2012)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有利于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下统称为标准)的编写。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编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准编写应做到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简明,规定明确。 第四条在编写标准条文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的条文说明,并应同时出版,配套使用。 第五条标准的正式文本应由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出版机构出版。标准局部修订内容和强制性条文的正式文本,可在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第二章标准构成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标准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构成。第七条标准各部分的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公告; 4、前言; 5、目次。 二、正文部分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技术内容。 三、补充部分 1、附录; 2、标准用词说明; 3、引用标准名录。 第二节前引部分 第八条标准封面应包括标准类别、检索代号、分类符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英文译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要素。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封面还应包括标准备

案号。 第九条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 50×××-20××”表示,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条标准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名称应简练明确地反映标准的主题内容; 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例如:钢结构设计规范 (对象)(用途)(特征名) 三、标准应根据其特点和性质,采用“标准”、“规范”或“规程”作为特征名; 四、标准名称应有对应的英文译名。 第十一条标准发布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公告号; 二、标准名称和编号; 三、标准实施日期; 四、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列出强制性条文的编号;全文强 制的,用文字表明; 五、全面修订的标准应列出被替代标准的名称、编号和废止

实验室常用标准

1.GB21549-2008实验室玻璃仪器玻璃烧器的安全要求; 2.GB/T21784.2-2008实验室玻璃器皿通用型密度计第2部分:试验方法和使用; 3.GB/T21298-2007实验室玻璃仪器试管; 4.GB/T21297-2007实验室玻璃仪器互换锥形磨砂接头; 5.GB/T11414-2007实验室玻璃仪器瓶; 6.GB/T12804-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量筒; 7.GB/T12805-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滴定管; 8.GB/T12806-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单标线容量瓶; 9.GB/T28211-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过滤漏斗; 10.GB/T28212-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冷凝管; 11.GB/T28213-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培养皿; 12.GB/T22362-2008实验室玻璃仪器烧瓶; 13.GB/T22067-2008实验室玻璃仪器广口烧瓶; 14.GB/T11165-2005实验室pH计; 15.GB/T30431-2013实验室气相色谱仪; 16.GB4793.7-2008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7部分:实验室用离心机的特殊要求; 17.GB12803-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量杯; 18.GB12807-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分度吸量管; 19.GB12808-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单标线吸量管; 20.GB21549-2008实验室玻璃仪器:玻璃烧器的安全要求; 21.GBT11414-2007实验室玻璃仪器瓶;

22.GBT12804-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量筒; 23.GBT12805-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滴定管; 24.GBT12806-2011实验室玻璃仪器:单标线容量瓶; 25.GB/T12807-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分度吸量管; 26GB/T12808-1991 实验室玻璃仪器:单标线吸量管; 27.GBT12809-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玻璃量器的设计和结构原则; 28.GBT12810-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玻璃量器的容量校准和使用方法; 29.GBT14149-1993实验室玻璃仪器:互换球形磨砂接头; 30.GBT15723-1995实验室玻璃仪器:干燥器; 31.GBT15724-2008实验室玻璃仪器:烧杯; 32.GBT15725.4-1995实验室玻璃仪器:双口、三口球形圆底烧瓶; 33.GBT15725.6-1995实验室玻璃仪器:磨口烧瓶; 34.GBT21297-2007实验室玻璃仪器:互换锥形磨砂接头; 35.GBT21298-2007实验室玻璃仪器:试管; 理化仪器类 1.GBT1914-2007化学分析滤纸; 2.GB24789-200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GBT11007-2008电导率仪试验方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印刷稿

实验室是学院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职业院校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完善的实验教学设备设施、丰富的实验教学资源、一流的实践教学师资、完备的实验实训管理制度和管理队伍,是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实验室工作,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验室运行的绩效水平,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358”建设工程纲要》 一、实验室建设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满足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评估指标要求为基本目标,积极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强化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全面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运行绩效水平。实验室建设和运行要紧紧围绕实现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保障实践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积极支持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推进实验实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紧密联系行业企业,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为培养学生的业务操作技能、职业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提供

良好条件。 二、实验室建设原则 实验室建设要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高绩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优先建设量大面广的公共课实验室,优先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实验室和实训中心。实验室建设要有利于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和学生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的培养,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有利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有利于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有利于产学合作和实现社会服务。实验室建设要适度、够用,要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使用相结合,避免重建设、轻管理以及利用率低等情况的发生,防止闲置浪费。 三、实验室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学院实验室的建设要与学院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目标相适应,与重点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的要求相匹配,与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相结合,实验室建设要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实验室数量、实验室面积、实验师资队伍、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指标要达到高职院校办学优秀水平的要求。 1、实验室建设要满足各专业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需要,为实现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这一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保障,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 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 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它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它有关单位: 现将《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12月22日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 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重点实验室持续健康发展,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国土资源系统和地质勘查单位、科研院所、相关高等院校和其它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单位(即依托单位)所建设的科研实体,是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创新平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要根据国家和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直属单位、依托单位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的

原则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建设和管理,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计划单列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有关科技项目、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是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归口管理,相关业务司局对口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依托有关单位现有机构设立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承办和支撑有关工作事项。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 (二)组织重点实验室的遴选、验收、评估与考核,审定重点实验室建立、调整和撤消。 (三)组织推荐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协调建设期有关工作,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 (四)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人才、成果等的调查与统计工作,建立重点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其所属单位,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科研单位、地质勘查单位和有关企业重点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目录2016版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目录2016版 序 号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编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 GB/T50001-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 GB/T50002-201 3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3 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4 GB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2005年版)GBJ5-88 5 GB50006-2010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6 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8 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0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11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J14-87 12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 年版) GBJ15-88 13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GB5004 5-95 14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15 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 16 GB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2016-06-01实施) GB50019-2003 17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94 18 GB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19 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90 20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1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J27-88

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第一部分: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工程名称:111111 2.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各子项材料做法、装修做法汇总统一编写; 3.建筑面积计算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 4.所有门窗统一制作门窗表,进行编号并注明选料,特殊门窗应绘制大样图. 二.住宅设计统一技术要求 1.结构形式:详结构专业 2.工程做法: 2.1外墙 外墙1:贴砌聚苯板复合保温涂料外墙 做法:参L06J113B体系-24-25(L06J002外墙20) 备注:1.第4条改为挤塑聚苯板厚40,2.涂料颜色由甲方现场认定。 外墙2:贴砌聚苯板复合保温面砖外墙 做法:参L06J002外墙25 备注:1.第4条改为挤塑聚苯板厚40,2.面砖颜色由甲方现场认定。 2.2内墙 内墙1:名称:面砖防水内墙 做法:内墙28、29 适用范围:用于厨房、卫生间 备注:内墙面砖贴至顶棚 内墙2:名称:混合砂浆抹面内墙 做法:内墙5 适用范围:其余内墙 备注:面层为普通乳胶漆。 内墙3: 名称:不采暖楼梯间隔墙保温

保温构造见L06J130 H体系构造(二)第98页○1.○2 适用范围:不采暖楼梯间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隔墙 内墙4:名称:住宅分户墙 保温构造见L06J113H体系构造(二)第98页,每侧胶粉聚苯颗粒厚15,具体见L06J113第48 2.3楼面 楼面1:名称:地面砖防水楼面 做法:参楼18 适用范围:住宅卫生间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350; 2.卫生间楼面以1%坡度坡向地漏 3.第3条改为高分子防水涂料,第7条60厚改为320 4.其中7和8条之间增加:a.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压光b. 粘贴高分子复合卷材四周上翻(门洞口除外) 5.地面砖采用防滑地面砖 楼面2:名称:地面砖防水楼面 做法:楼18 适用范围:厨房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130 ,2、地面砖采用防滑地面砖楼面3:名称:水泥砂浆楼面 做法:楼1 适用范围:阳台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50 2.2、3条之间增加刷1.5厚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两道 楼面4:名称:水泥砂浆楼面 做法:楼1 适用范围: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机房、空调板及放空调处的面层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50,预留30装修做法

实验室标准化管理制度(20200515193529)

圣氏化学有限公司 实验室标准化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规范实验室仪器、药品使用及储存管理,加强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实验室,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圣氏化学工程部实验室内部管理。 2 实验室6S管理 6S释义 整理(SEIRI)——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有必要和没有必要的,除 了有必要的留下来,其他的都消除掉。目的: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 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整顿(SEITON)——把留下来的必要用的物品依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 齐加以标识。目的: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寻找物品的时间,整整齐齐的工作 环境,消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清扫(SEISO)——将工作场所内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清扫干净,保持工 作场所干净、亮丽的环境。目的:稳定品质,减少工业伤害。 清洁(SEIKETSU)——形成制度,贯彻到底;经常保持环境外在美观的状 态。目的:创造明朗现场,维持上面3S成果。 安全(SECURITY)——安全操作,生命第一;重视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 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然。目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环境,所有的工作应建 立在安全的前提下。 素养(SHITSUKE)——养成习惯,以人为本;每位成员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遵守规则做事,培养积极主动的精神(也称习惯性)。 6S管理实施措施 遵守和执行公司和部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自觉自律。

文件、资料、记录应整齐摆放在文件框中,不得随意散放在实验台上。文件夹要有明确 的标识。归档的文件或实验记录要分类存放,并且有明确的目录和标识以便于查找。 文件、资料、记录或制度等要保持干净整洁,文件、记录需划改时应在划改位置备注划改 人姓名。 工作场所的门窗、台架应保持无灰尘、无油污的清洁状态。 试剂柜内、实验台抽屉内的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并且要进行定期清理。 实验室外走廊要保持通畅,不得摆放影响美观或走路的纸箱、纸袋等。 设备仪器上的标识、铭牌要保存完好。 清洁用具保持干净,使用后要及时悬挂或摆放到指定位置。 下班时须先关闭或锁好门窗,关好水、电等并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内必须着工装或白大褂。 与其他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时要有服务意识,态度要热忱。 不使用的化学试剂及其它物品要立即清理,归类放置。不可使其占用作业空间。 个人物品如工作服、手套等,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在实验室内随意丢放。 测量仪器设备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每月2次,并进行设备例行维护和保养,每月1次。仪器设备在盛装或接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或有毒物质时,应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保持仪器设备清洁干净。要求仪器设备外观无污染、无灰尘、无油迹等。 所有的试验废液及其它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 做好定置图区域6S工作,保持区域整洁干净。 随手整理收拾实验用材料和用具,实验完毕立即整理和清洁台面及用具用品等,得到的 样品要密封好,然后按类别放到指定位置并及时填写实验记录。 实验设备应定期维护,建立实验室设备仪器台帐,保证常用仪器取用方便,其他仪器保 存完好。(附:实验室设备仪器台帐) 3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 程,了解设备性能,严禁违章作业。 现场取样应站在上风口,防止吸入有毒气体。取样和向容器内加入药品时,面部禁止正 对容器口,防止药品溅入眼内及其它部位。

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A市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办法》提出新设“A实验室”,旨在培育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每年可获不低于200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 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现有207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5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4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72家。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41人,取得了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81项。 此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支持实验室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孕育重大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解决国家和我市战略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新设立A实验室类别 据悉,《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包括在渝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以及A实验室、A市重点实验室。 其中,A实验室是新设立的一个类别,旨在培育国家实验室,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依托基础好、实力强、水平高的在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相关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基础上进行建设,打造引领发展、学科交叉、人才汇聚、管理创新的国际一流实验室。 A市重点实验室分为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区域重点实验室三类。其中,区域重点实验室是新设立的类别,目的是通过市和区县(自治县)共建,解决有关区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相对薄弱、创新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每年给予实验室稳定支持经费 《办法》明确,每年给予国家实验室不低于2000万元,学科、省部共建、军民共建三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研究中心600万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200 万元,A市重点实验室不低于2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A市重点实验室在评估周期内每年给予10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A实验室稳定支持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稳定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人员绩效奖励、人才引进培育及自主研发等。

建筑工程施工应用规范标准

工程施工应用规范标准 规范名称编号 国家标准规范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5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11 6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GB50204-2002 8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9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 16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7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8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19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20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502-2009 21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22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50640-2010 23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2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5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实验室管理规范

实验室管理规范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实验室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三.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实验室属于家电公司厨电技术部,负责厨电烟机,消毒柜及灶具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评价等工作,担负着产品研发测试、产品常规检验、市场退换货产品确认、OEM供应商送检产品评价、零部件形式实验及周期审查。 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使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1.2仪器仪表,测试工具,测试辅料定期点检,维护,报废及申购; 1.3负责实验室标准建立、修订,实验记录、报告等归档; 1.4负责实验室日常5S; 1.5负责实验室物品的点检,每月至少点检一次。 四.实验室管理办法: 1.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1.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1.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 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借用按程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 申请。 1.4不得将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由于产品技术又有保密性,进出实 验室要随手关门。 1.5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 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电、防气体泄漏及防盗管理制度,实 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 有关的规章制度。 1.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 术监督、检查工作;对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 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1.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 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整齐、不佩戴有损仪器仪表的 挂件。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 员如需要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 验室。 1.4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实验室操作用仪器仪表不能用来盛载食物 和饮料。 1.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总 则 根据我校教学与科研发展方针,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科学技术的储备,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新技术领域的探索,培养和稳定优秀的科技人才,本着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我校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和装备一批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创造较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国家和教育部的重点实验室。 二、实验室设立的条件和范围 (一)范围。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安排在有关院、系和所,侧重教学和教学科研兼顾的实验室建设。鼓励院、系、所联合建立新兴交叉学科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实验室,并且鼓励产业部门和企业同我校联合实验室,以推动新思想、新原理不断地应用于生产实践,同时造就和培养适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科技人才。 (二)条件。有关院、系和所申请资助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属国家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或具有开创性的学科特色。根据科技战略发展的需要,学校在一定时期或阶段将发布优先资助的实验领域。所申请的实验室一般还应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 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实验室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特色,坚持在科学前沿上进 行探索和积累;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实验室要符合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战 略需要,在高层次上面向经济建设,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若干重大的科学技 术研究上提出比较明确的近、中、远期的研究目标,并且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 任务的能力,人均纵向项目经费不少于每年2万元,且总经费每年在10万元以 上; 2. 教学科研兼顾的实验室人均年经费在1万元以上,且年总经费不少于5万元;

3. 实验室要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以及结构比较 合理的研究、技术队伍,要有明确的学术思想及正派的学风; 4. 实验室应有培养本科生或研究生的能力,且正在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5.实验室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在学术水平、人才培养、承担任务方面要有一定的竞争能力; 6.依托单位(院、系和所)能够保证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并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活动条件。 三、申报程序 1.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长远规划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有重点、分步骤在若干学科领域内建立校级实验室,并向有关院、系、所下达校级实验室的数目指标。 2.各二级学科根据自己的教学和科研情况,可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并呈交初步申请材料。 3.院、系、所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和各二级学科申请的情况,进行初审。 4.初审合格的实验室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科技处汇总审核后,再填写《校级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经院、系、所领导和学术委员会鉴署意见后,报学校科学技术处。 5.科学技术处组织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和实验室主任答辩,汇总后提交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由主管副校长鉴 署意见后交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四、项目实施 (一)学校每年新建一批校级实验室。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实验室,学校根据这一进度要求安排资金。

工程施工标准规范

GB/T50001-200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含光碟) GB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2005年版)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 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3-9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9-200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2-200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7-96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限内部发行)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51-2002 烟囱设计规范 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50059-92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3-2008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72-2001 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3-97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JGJ91-93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其它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4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科学实验建筑: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一般包括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第2.0.2条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包括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第2.0.3条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包括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厂、器材库等。 第2.0.4条公用设施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施的用房。 第2.0.5条通用实验室:适用于多学科的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实验室。 第2.0.6条专用实验室: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的实验室。 第2.0.7条研究工作室:用于科研实验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准备实验资料、查阅文献、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成果报告等的用房。 第2.0.8条标准单元组合设计:为保证实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设计原则,即从当前和长远科学实验工作内容、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化出发,综合考虑确定实验用房的三维空间尺寸、实验室建筑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建筑结构选型、公用设施供应方式等。对于框架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系指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对于混合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相当于框架结构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第2.0.9条生物培养室:在人工环境条件下进行生物培养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培养、组织培养、细胞培养等用房。要求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光照、空气、水分、酸碱度等及灭菌消毒等措施。常采用的仪器设备包括摇床、培养箱等。 第2.0.10条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1~0.01mg天平的房间。天平可设置在较简单的防振天平台上。 第2.0.11条高精度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002~0.001mg的微量天平的房间,要求恒温、恒湿、防振、防风、防尘、防腐蚀性气体、防阳光直射等环境条件。 第2.0.12条前室:也称为缓冲间或过渡间,并可兼作更衣换鞋间。 第2.0.13条准备间:某些专用实验室的配套房间,供实验人员做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第2.0.14条防生物危害实验室:也称为生物安全实验室。用于从事有害微生物及病毒实验工作的房间,最重要的环境条件是维持房间的负压。 第2.0.15条管道井:用于通行各类公用设施立管的竖向井道。 第2.0.16条管道走廊:用于通行各类公用设施立管及水平管道的空间。 第2.0.17条管道技术层:用于通行各类公用设施水平管道的空间。 第2.0.18条应急喷淋:为保证实验人员在实验工作中受到化学及生物危害时的安全,多在靠近该类实验室的公共走道处设置带有自动或人控开关的喷淋设备,以备实验人员一旦被药品污染时,能及时进行喷淋救护。 第2.0.19条反应池:指排水系统排出的污(废)水中含某些有害物质时,在建筑物内或附近设置排出污水处理的构筑物,用物理、化学方法予以处理,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2.0.20条实验室工作接地:为保证要求接地的仪器设备稳定工作而设置的接地。 第2.0.21条供电电源工作接地:为交流和直流电源系统提供的接地。 第2.0.22条保护接地:为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而设置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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