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线路及设备巡视制度守则

配电线路及设备巡视制度守则
配电线路及设备巡视制度守则

配电线路及设备巡视制度

守则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配电线路巡视制度

一、配电工区及供电营业所必须建立健全线路巡视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应有明确的巡视人(巡线员)负责运行维护。

二、配电线路、设备巡视检查的类别和周期表:

注:设备包括柱上开关、真空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避雷器和熔断器。

三、变压器和变压器台的巡视、检查、维护、试验周期表:

四、坚持做好一月一次的定期巡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和监督巡视。

五、巡视中,必须对每个巡线员明确巡视范围、内容和要求,不得出现遗漏段(点)。

六、故障巡视要收集故障物件。

七、对于重污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导线易舞区、易受外力破坏区等特殊区段线路和有重要穿越或跨越的线路,供电所应根据沿线的地形、地貌、

周围环境、气象条件及气候变化等情况确定为特殊区段,加强巡视和检测,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

八、依据《配电线路运行规程》,供电所要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材料等,做好巡视和检测工作,并对收集的数据和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九、出现6-10KV大面积跳闸事故,供电营业所可安排所内有配网工作资格的人员进行不登杆的巡视,必须登杆巡视的,由配网中心安排输配电工区组织登杆巡视。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