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两年一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或组织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二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具有较为健全组织网络的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简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考核机构的基本条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师定期考核的程序、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可以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第八条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实施、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考核机构应当建立医师考核的工作制度,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程序

第十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定期考核前60日公告定期考核时间和委托的考核机构。

第十二条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内容及样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报医师注册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定期考核任务的考核机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评定时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和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相衔接。

第十三条考核机构应当先对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参加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业务水平测评形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及技术规范的实际操作;

3、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及技术规范的考试;

4、对其本人书写医学文书的检查;

5、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形式。

第十四条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本机构医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论做出考核结果,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考核的结果报告被考核医师的注册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执业机构。

第十五条医师认为其与考核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于考核之日起20日前向为其指定考核机构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新指定考核机构的申请。理由正当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同意。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考核机构提供参加考核医师考核周期内的行政处理情况。

第十七条在考核周期内,医师的执业地点或执业范围发生变更的,医师应当参加现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定期考核。同时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医师依法执业的证明材料,考核机构将此证明材料作为判定考核结果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即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医师在考核期间通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专业社会团体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视其该考核周期中的业务水平合格,可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被考核医师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认为理由正当的,应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一条注册主管部门应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第二十二条考核不合格的,注册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未承担过该医师培训工作的考核机构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注册主管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第二十三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造成一、二级医疗事故或在三级医疗事故中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未经所在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活动的;

(五)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六)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索要或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九)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十一)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经查实有5起以上患者或群众关于其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投诉的。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本办法对执业注册地点在该机构的医师进行考核或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医疗、保健机构暂缓校验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预防机构及其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或在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师的考核工作由核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行业、学术组织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本办法所称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本办法所称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及其思想品德、医患关系、医德医风、依法执业状况。

第三十条医师执业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

第三十一条国家实行医师不良记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医师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记入执业记录。

第三十二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第三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于考核年的第四季度进行。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省卫生计生委建立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推进医师定期考核、医师执业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指导各考核机构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师协会负责全省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工

作。省医师协会设立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组建各专科考核省级专家委员会。各省辖市、县(市)设立相应的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办事机构和专家委员会。 第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学术团体。 符合上述(一)、(二)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所设分支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该医疗卫生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八条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下的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其执业注册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指标,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及相关表格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 及相关表格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2017年-2018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相 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对象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对象为2017年1月1日以前注册在全县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由县外医疗机构变更到我县医疗机构执业的,需将考核信息变更到现执业单位,填写附件《四川省医师定期考核医师账户变更表(试行)》并完善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周期考核评定的医师,由所在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向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经县同意后可延期考核,但延期考核时间不超过2017年12月31日。退休医师继续执业的参加本周期考核,没有继续执业的不参本周期考核。 二、时间安排 (一)应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在 8月 25日前必须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适用一般程序考核对象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适用简易程序考核对象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除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外,还应填写《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表(中医药特色部分)》1份交注册的医疗机构。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 (一)考核程序。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适用简易程序,其他医师适用一般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本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本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本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适用简易程序考核医师本人除填报《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和《个人述职表》外,还需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及申请理由。(因此步骤需要卫计局审核后方能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统中填写简易程序申请及申请理由,故简易程序申请及申请理由请等待卫计局通知后再行填写)。如果没有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申请的,一律按一般程序进行考核,补填《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执业经历时间算法:通过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按实际执业时间计算;1999年及以后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算起。

医师定期考核系统操作说明

医师定期考核系统操作说明 (考核机构操作流程) 一、考核机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 二、填写、完善本机构信息的操作: 机构信息(楣栏区)→编辑机构信息→填写相关信息→输入完毕,点击【提交信息】按钮→确定。 三、工作台→修改密码→点击(楣栏区)修改密码→按要求填写完成修改→确定。 四、申请本考核周期考核机构→操作处点击【申请】按钮→出现申请考核机构信息填写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勾选考核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根据要求在申请材料目录处点击【浏览】按钮→点击每个需上传文件→批量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信息】按钮,完成申请→确定→等待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考核机构。 五、工作台(审核参加考核的医师名单的操作)→点击【医师名单审核】→出现待审核医师名单列表页→点击【查看】按钮,查看上报医师的详细信息→点击(楣栏区)【确定】按钮通过审核→确定(楣栏区)【待审核名单】→出现待审核医师名单列表页→勾选需操作的医师→点击楣栏区【确定】按钮,所选医师名单通过审核,可以填写考核内容→确定。 六、工作台(复核卫生机构上报的一般程序考核信息操作)→点击 →出现 职 七、工作台(复核卫生机构上报的简易程序考核信息的操作)→点击【考核内容复核】→出现待复核医师列表页→点击【审核】按钮→出现医师简易程序考核内容页→申请理由:{考核机构意见:准予申请→同意;(执业机构意见:该医师表现优异,同意申请)}→工作成绩评定:{考核机构意见(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执业机

构意见:该医师对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的完成工作任务)}→职业道德评定:{考核机构意见(经核实,该医师工作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口碑优异)→同意。(执业机构意见:该医师恪守行为准则,牢记为人民服务信念,在临床工作中热忱服务患者)}→医师述职{考核机构:同意→同意。执业机构:同意}→输入完毕,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完成复核→确定。 八、工作台→点击【设置业务水平测试内容】点击后区【指派测试项目】按钮→点击业务水平测试“√”→【提交信息】按钮→确定。 九、导出业务水平测试医师名单,返回复核通过的医师列表页→测试项目→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考试→点击搜索→列表内选【导出业务水平测试名单】按钮→保存→选择文件保存目录,修改文件名→【保存】按钮→关闭。 十、工作台(填写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点击【业务测试结果】→业务水平测试医师列表→点击后区【审核】按钮→考核结论→合格。业务水平测试:考核机构意见→合格→提交信息→确定。 十一、工作台(考核机构新增医师账号的操作)→名单审核→医师账号→新增医师用户→单位名称→保存信息→确定→密码为123456→工作台。

2017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及市卫计委《关于印发营口市2017 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卫函〔2017 〕286 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下设 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

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所在科室进行考核,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轮转培训的住院医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轮转科室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委员会对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与医师所在科室共同负责。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 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也可通过医师所在科室通知医师。第九条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营口市医师定期考核申请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 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第十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以我院医德考评相关规定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一条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岗位工作量主要业务工作质量指标达到省卫生厅规定标准,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及单位的安排,完成指令性任务等。 第十二条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绥棱县人民医院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保证考核的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制订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方案。 1、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由孙廷文院长任主任委员,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2、管理委员会下设考核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和实施及日常事务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试结果。 3、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加考核工作人员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 4、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核人员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机构中执业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离(退)休返聘在临床执业的医师。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 5、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由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三部分组成。其中,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执业注册医疗机构负责,管理委员会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及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能力,其中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采用笔试及技能操作考核。 6、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具有5年以上

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简易程序进行考核。其它按一般程序进行考核。 7、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无故不参加定期考核,或不按照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进行考核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 8、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9、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符合《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十四种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10、考核结果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对一个考核周期未参加考核的医师,其《医师执业证书》未加盖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印章,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内无医师个人信息者,其本人《医师执业证书》将予以注销,需重新注册。 11、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成绩个人档案,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绥棱县人民医院 2018年1月10日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建立和完善医师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医师知识更新,提高医师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下文是医师定期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一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主任委员:李良增 副主任委员:刘新涛孙步策 委员:宋会臻张传友王卫红史春青张新宋洪宽石华序李强马克强张丽周晓峰 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

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对象 (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四、考核内容

关于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对象 (一)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分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无论执业医师,还是助理医师,执业年限必须满两年; (二)医疗卫生机构只负责考核在本单位工作(在职、延聘、返聘),并且执业地点为本单位的人员; (三)符合本周期考核的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均不能补考,只能参加下一周期考核。工作单位必须证明未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原因; (四)符合本周期考核条件,无正当理由而未参加考核的,均为考核不合格,严格按《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执行; (五)考核周期内需变更执业地点的,考核单位应对其进行工作成绩和执业道德评定,变更执业地点时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将其信息转入新的工作单位。 二、有关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的相关事宜 (一)经“老人老办法”或2000年前经考试取得执业医

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于2001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人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简易程序考核; (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简易程序考核; (三)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严格按《关于印发丹东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丹卫字…2012?31号)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执行; 三、关于业务水平测试 (一)本周期业务水平测试分为专业知识和人文医学两部分,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均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进行测试; (二)本周期业务水平测试内容只分为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四个类别,不分具体的专业,测试内容为各类别的基础知识。申请考核的类别必须与本人医师资格证书中的类别一致; (三)执行简易程序考核的人员及符合《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第六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人员,可不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但必须参加人文医学测试; (四)考核周期内通过助理执业医师升执业医师考试的,应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四、其他 (一)符合本周期考核条件的人员录入信息时,必须填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二)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60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测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对被考核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采用形式(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六)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七)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站里的调遣和科室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考核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站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八)站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有关考试、考核资料存档。 (九)站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县卫生局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 (十)医师认为站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站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站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同意并调换考核人员。站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十一)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十二)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卫生部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doc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文号:卫医发[2007]66号 发布日期:2007-2-9 执行日期:2007-5-1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 为了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相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九日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四子王旗人民医院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为加强我院执业医师队伍的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我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二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四条医院以院长、书记为主,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

业务水平和技能的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所在科室进行考核,业务水平和技能测评由考核委员会与医师所在科室共同负责。 第六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也可通过医师所在科室通知医师。 第七条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第八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九条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条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科室按临床医师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第十一条考核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下一考核周

医师定期考核是国家重点考试之一.doc

医师定期考核是国家重点考试之一,是卫生部下大力度,中国医师协会主办的一个考试。是对医生专业水平的考试。希望各科医生能够掌握临床知识,从而在医师定期考核中顺利过关。 为了提供给医师定期考核复习资料,让医生能够熟练掌握考核知识。爱爱医整理了一套医师定期考核试题供大家参考学习。并在题目后面附上医师定期考核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70分) 1、高血压危象病人,需迅速有效地控制血压,首选药物为? 2、中央型肺癌是指生长在的肺癌。 3、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内镜治疗目前主要采用的方法是 4、环磷酸胺严重的不良反应为和? 5、外科常见的休克有及? 6、休克的治疗原则是、、、—和 . 7、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后发现病人发育音调低沉多因 . 8、胸壁无痛软块,按之有波动,首先应考虑的可能性。 9、无痛性、全程性血尿最可能的诊断是. 10、胫骨中、下1/3交接处最易发生骨折的原因主要是 11、降低颅内压,减轻脑水肿最有效地常用方法是? 12、强直阵挛发作之癫痫在发作时瞳孔,角膜反射 13、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属第型变态反应。 14、心搏骤停最主要的特征是:和 .

15、病人于肌内注射青霉素后突然晕厥,皮肤湿冷,脉搏不可扪及,抢救时首先应用? 16、支气管哮喘可引起性呼吸困难;气管内肿瘤或异物可 引起性呼吸困难。 17、血钾浓度为低钾血症;血钾浓度为高钾血症。 18、肾病综合征的临床特点为、、和/或 19、心房颤动首选,窦性心动过速宜选用? 20、肝硬化腹水病人的基本治疗是及 . 21、炎性乳癌需做放疗,腋窝有转移或原发灶位于内侧者需做v 放疗。 22、难产的常见原因是、、? 23、营养不良脂肪首先消减的部位 . 24、卧位腰穿成人正常颅内压是. 25、结核性脑膜炎最易受累的颅神经为 . 26、脊髓灰质炎病人的隔离期为 . 27、甲亢术后产生呼吸困难的原因是、、、 28、食管癌常见的术后并发症是和? 29、羊水主要生理功能是、、? 30、ABO血型不合所致新生儿溶血症,较常见于型血母所亲所分娩的新生儿。

《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05月05日来源:北京市卫生局【大中小】 为了加大北京地区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治理,提升医师素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治理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形,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大北京地区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治理,提升医师素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治理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形,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暂行方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卫生行政部门托 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平、公布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不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市行政区域内医师定 期考核治理工作方法。 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 第七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医师协会,负责本市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对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能够托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承担并同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托付承担相应范畴的医师考核工作。 第九条同意托付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医师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三)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四)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有关材料。 第十条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结果评定并在规定时刻内向托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形及医师考核结果。 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治理 第十二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进行考核,在北京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培训的住院医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培

医师定期考核相关规定

2017-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相关规定的通知 一、考核报名对象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经注册在医疗、预防及保健机构执业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执业医师满2年,不同机构转注累计注册满2年),此次参加考核的执业类别包括:临床、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医师有多个执业地点的在主执业地点(注册机构)报名。 二、简易程序申请 按照《吉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暂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医师定期考核简易程序: (1)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从注册之日起),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详见附件4)。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从注册之日起),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记录的(详见附件4)。 (3)《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考核周期内晋升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合格者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者,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可进行简易程序的考核。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填表说明 1、报表内容均为必填项。 2、报考类别:除符合简易程序的人员外,均填一般程序。 3、上一考核周期情况请填写“合格、不合格、未参加或首报。 4、执业类别请按以下分类进行填写:外科(麻醉科、皮肤科)、妇儿(包括妇科、儿科)、医技(放射、影像、检验)、中医。 5、单位性质填写:区(县)管。 6、身份证号码必须按照二代身份号码填写(请各位仔细核对,如填错信息,没有更改机会,就算考试成绩为合格,也视为不合格。) 7、以科室为单位填写表格,统一上报医务科(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7日下班前),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要求上报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名),同时上交一份资格证的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医师)。 8、申报简易程序的人员请于6月8日下班前同时上交相关复印件。附件: 1、中韩医院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表; 2、中韩医院简易程序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表;

医师定期考核常见问题及解答

医师定期考核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信息系统篇 1、考核机构 1.1考核机构系统中待审核名单为空? a查看是否在当前的考核周期。 b确定是否被批准为当前考核周期的考核机构。 c卫生机构还未上报被考核医师名单。 d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还未指派。 2.2考核机构完善信息后为何不能查到指派机构?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没有对该考核机构指派卫生机构。 1.3申请本考核周期后未能查看到工作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没有同意其成为当前考核周期的考核机构。 1.4考核机构和卫生机构的区别? a卫生机构提交被考核医师信息给考核机构。 b卫生机构对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考核,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c考核机构申请为本周期考核机构后对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复核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1.5何为待复核医师? 是卫生机构提交的、等待考核机构对其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复核的医师信息。 1.6已为上周期考核机构,本周期还需申请吗? 需要申请成为当前考核周期的考核机构。 1.7“指派测试项目”为何意? 是指考核机构指定该医师需参加的业务水平测评项目。 2、卫生机构 2.1完善机构信息后点【保存】和【提交】有何区别? 点击【保存】则信息存为草稿,点击【提交】则信息已生效。

2.2填报医师定期考核表时点【保存】和【提交】有何区别? a保存,是指医师定期考核表的评定结果没有提交至考核机构,还可以对之进行修改。 b提交,是指评定结果提交至考核机构,提交后不能修改。 2.3卫生机构修改医师基本信息后,医师本人可查看到吗? 可以。 2.4卫生机构觉得医师所提交的信息不够完整,可对之进行修改吗? 可以,卫生机构可以修改、完善医师信息。 2.5卫生机构是否可给本机构所有医师发放账号? 可以。 2.6登录系统后未查到待审核的医师? a卫生机构还未新增被考核医师的账户。 b医师还未填报完善自己的信息。 2.7卫生机构是否可决定医师的考核实行简易程序还是一般程序? 不可以。简易程序需医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理由和个人述职。 如果医师没有申请简易程序考核,卫生机构按一般程序对医师进行考核。 2.8卫生机构如何完善医师信息? 卫生机构可以进行修改后上报(【医疗机构】—【定期考核】—【选择需修改的医师】—【修改信息】)。 3、医师 3.1提交信息后为何不能申请简易程序考核? 医师信息提交并经卫生机构和考核机构审核通过,确认可以参加考核后,才能申请简易程序考核。 3.2基本信息的项目如何填写?信息提交后还可修改吗? 可以修改。其中“执业年限”是指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起至今的时间。医师基本信息中,带*号的为必填项目,其他项目不了解的,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师管理,规范我院医师职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的规定,现公布如下: 第一条考核组织。 一、为加强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的管理工作,医院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委员会。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并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考核工作制度,建立、管理我院医师考核档案及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考核委员会主要协助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公室完成各项考核内容的测评工作。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院长 成员:书记、业务副院长、副院长 考核委员会成员:各专业科室主任及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暂设在医务科。 第二条考核对象及周期 一、考核对象。凡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我院在岗医师都必须参加考核。 二、考核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我院

将根据省市卫健部门通知参加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方式。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定。 一、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主要参照各科室工作任务,及医师完成工作的质量以及医师年终考核情况进行考核。凡有一次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该周期内工作成绩考核不合格。 二、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等。主要参照医院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凡有一次考评不合格者视为该周期内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 三、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水平;开展“三基三严”培训,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具体由省卫生厅制定。 凡有一次考核成绩不合格及在医疗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份丙级病历者视为该考核周期内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检验测试试题及其规范标准答案(临床)

(2)引起Ⅰ型呼吸衰竭最常见的疾病是 E.ARDS (3)下列肝炎,其病毒属DNA病毒的是 B.乙型 (4)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 D.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5)依法按劣药论处的是 A.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 (6)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最重要的诊断依据是 C.氧合指数(PaO2/FiO2 (7)胎盘部位滋养细胞肿瘤免疫组化染色增强的标记物是 E.HPL (8)女,66岁,2年来经常不能完整叙述新近发生的事情,却常常无中生有地讲述一些从未发生过的事情,患者意识清楚,但经常记错时间和地点。此症状最可能是 B.遗忘综合征 (9)女,49岁,确诊2型糖尿病1年,予合理饮食和运动治疗并口服二甲双胍500mg,每日3次。查体:身高173cm,体重78kg,血压130/90mmHg,心、肺和腹部检查未见异常。复查空腹血糖5.2mmol/L,三餐后2小时血糖分别为11.4 mmol/L、13.1mmol/L和12.6mmol/L,下一步最合理的治疗是 E.加用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 (10)月经周期中期能够起正反馈作用下丘脑-垂体的激素为 C.雌激素 (11)一正常小儿身高90cm,前囟已闭,头围48.5cm,乳牙20枚,血压是86/55mmHg。 此小儿的年龄最大可能是 B.2岁 (12)股骨头的主要血液供应来源是 A.旋股内、外侧动脉的分支 (13)妊娠9周行吸宫流产术时,出血量多,首要的处理是 C.排空官腔内容物 (14)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转,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测监督检查的部门是C.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5)对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患者应当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是 B.为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处理 (16)为感染性休克患者迅速纠正血容量不足时,下列各组液体中,首选的是 A.以平衡盐溶液为主,配合适量血浆和全血 (17)原发性腹膜炎常见致病菌应是 B.溶血链球菌和肺炎双球菌 (18)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 E.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实施 (19)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治疗,哪项是错误的 C.应及早进行,与年龄、性别无关 (20)溶组织内阿米巴的致病型是 C.大滋养体 (21)引起急性胆囊炎的常见病因是 C.胆囊结石堵塞胆囊管 (22)预后最差的肺癌是 B.小细胞癌 (23)左侧继发性三叉神经痛,除出现左面部痛觉减退外,尚有的体征为 D.左角膜反射消失,下颌向左偏斜 (24)对以医疗事故为由,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者,司法机关应当 A.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25)处方标准由以下机构统一规定 A.卫生部 (26)应用脑室持续引流方法不正确的是 D.脑室内引流管一般高于脑平面20~25cm,引流时间不少于15天 (27)腹痛1天诊断为卵巢瘤蒂扭转,错误的处理是 C.行肿瘤剜出术 (28)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C.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29)蛋白质-热能营养不良患儿皮下脂肪逐渐减少或消失,首先累及的部位是 C.腹部 (30)疑为骨盆骨折的患者来院急诊,最首要的检查应是 A.X线片 (31)发现心包积液最简便、准确的方法是 B.超声心动图 (32)急性颅内压增高,有脑疝征象时应立即使用下列哪种药物最佳 B.20%甘露醇 (33)心脏听诊,听到“大炮音”应考虑 D.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34)全血在保存过程中,发生了“保存损害”,丧失了一些有用成分,它们是 A.血小板、粒细胞、不稳定的凝血因子 (35)8个月男婴Ⅱ度烧伤时每1%面积、公斤体重额外丢失补液量为 C.2.0ml (36)手外伤的术后处理,不正确的是 D.术后用石膏托将手固定于伸直位 (37)医疗机构对其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A.2天 (38)导致苯丙酮尿症发病的苯丙氨酸羟化酶缺乏的部位 A.肝细胞

2017-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相关规定

2017-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相关规定

2017-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相关规定的通知 一、考核报名对象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经注册在医疗、预防及保健机构执业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执业医师满2年,不同机构转注累计注册满2年),此次参加考核的执业类别包括:临床、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医师有多个执业地点的在主执业地点(注册机构)报名。 二、简易程序申请 按照《吉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暂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医师定期考核简易程序: (1)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从注册之日起),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详见附件4)。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从注册之日起),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记录的(详见附件4)。 (3)《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考核周期内晋升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合格者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者,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可进行简易程序的考核。(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填表说明 1、报表内容均为必填项。

2、报考类别:除符合简易程序的人员外,均填一般程序。 3、上一考核周期情况请填写“合格、不合格、未参加或首报。 4、执业类别请按以下分类进行填写:外科(麻醉科、皮肤科)、妇儿(包括妇科、儿科)、医技(放射、影像、检验)、中医。 5、单位性质填写:区(县)管。 6、身份证号码必须按照二代身份号码填写(请各位仔细核对,如填错信息,没有更改机会,就算考试成绩为合格,也视为不合格。) 7、以科室为单位填写表格,统一上报医务科(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7日下班前),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要求上报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名),同时上交一份资格证的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医师)。 8、申报简易程序的人员请于6月8日下班前同时上交相关复印件。 附件: 1、中韩医院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表; 2、中韩医院简易程序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表; 3、简易程序申请表; 4、医师行为记录表(市级以上的四级以上表彰或先进,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5、申请医师考核简易程序有关问题的说明; 6、上一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名单。

《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北京地区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标签: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地区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 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市行政区域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办法。 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

第七条? 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医师协会,负责本市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对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承担并接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相应范围的医师考核工作。 第九条接受委托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医师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三)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四)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条? 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结果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