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年版

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年版
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年版

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020年版)

【说明】

1.评价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修订。

2.二级指标达标程度评价分达标(A)、未完全达标(B)、不达标(C)三个等级。

3.二级指标达成度评价规则:所有观察点均达到A级要求的为A;观察点存在不足但整体达标程度在60%以上,且无评价细则所指不达标问题的为B;整体达标程度低于60%,或存在细则所指C级问题任一条的为C。

4.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论规则:A≥22且C=0为通过评估;A≥20、B+C≤5且C≤2为有条件通过评估;A<20或C≥3为不通过评估。

江苏省三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020年版)

【说明】

1.评价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修订。

2.二级指标达标程度评价分达标(A)、未完全达标(B)、不达标(C)三个等级。

3.二级指标达成度评价规则:所有观察点均达到A级要求的为A;观察点存在不足但整体达标程度在60%以上,且无评价细则所指不达标问题的为B;整体达标程度低于60%,或存在细则所指C级问题任一条的为C。

4.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论规则:A≥22且C=0为通过评估;A≥20,B+C≤5且C≤2为有条件通过评估;A<20,或C≥3位不通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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